从“以师为吏”到依法治校之我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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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从“以师为吏”到依法治校之我见 特征码 GqHtuGlpHSqjNZdscwIo 中国传统的教育是“以师为吏” 。俗话说:男服先生女服 嫁。 (古代能读书的多是男子) 。意思就是说再调皮再不守规矩 的“男”在“先生”面前也会服服贴贴。而体现先生威严的正 是一把“戒尺” 。你可别小看这把小小的戒尺,它却包含了深刻 的内涵:第一是“戒” ,也就是是儆戒、警示的意思,所以戒尺 要摆在桌面,让孩子知道不能冒犯。第二是“尺” ,也就是惩罚 的尺度。即孩子犯错误,接受什么样的惩罚?“尺”告诉你, 惩罚要注意尺度和方式,适可而止。我们不能不赞叹祖先的良 苦用心和博大精深的智慧。正因为这把戒尺警示

2、、惩戒, “先生” 也便有了“吏”的权威。 “男”便在“戒尺”下俯首贴耳,发奋 苦读。因此,中国传统教育的先生既为“师” ,也为“吏” 。 然而,事过境迁。随着“人权”意识的觉醒, “戒尺”风光 不再。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已作为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下 的一条铁的戒律,谁敢越过这条红线,轻则“下课” ,赔偿;重 则承担法律责任,至于各方媒体的口诛笔伐自不必说。这样, 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但问题也随之而来。 今年“六一”晚杭州一套的新闻十分关注播出一期节 第 2 页 目谁把爱心丢了 ,说的是新安江某中学一位女生离家出走一 个多月不上学。离家出走的导火索是(据她所讲)她未完成语 文作业,她语

3、文老师拉了她一把,并用两个手指摆正了她的脸。 深层原因是她的班主任对她不好,对她有体罚行为(轻微) 。通 过媒体曝光,家长出气了,学生解恨了,社会开心了,教师也 受到了“教育” 。而看过谁把爱心丢了这期节目的老师说, 以后学生都不敢管了,学生不完成作业,说他不听,就算了。 免得闹得吃不了兜着走,自己下不了台。 “严是爱”看来是行不 通了,以后就听之任之吧。真得把这最后的一点“爱心”都丢 掉。 这则新闻的背后深度反应了我国教师目前所处的尴尬境地, “戒尺”下岗了,师只是“师” ,不再是“吏” ,老师只管教, 学生是否遵章守纪,是否完成作业,师都只有“劝说”的权利, 而不能“惩戒” 。 “体罚和变

4、相体罚”涵盖内容极广,包括有可 能伤害学生“自尊”和“人格”的任何语言和行为。学生有了 这道护身符,就是恶意违纪老师也拿他没办法。 我国目前的学校,实行的是班级授课制,每班设立班主任, 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思想和生活管理,科任教师负责本科学习 管理,政教主任(政教员)负责全校学生的思想纪律管理。这 种设置并没有让老师从传统的“先生”角色中摆脱出来,老师 还是“师” “吏”合一的。这样就造成一对矛盾,一方面社会、 家长让“戒尺”下岗,剥夺了老师为“吏”的权利,教师只能 第 3 页 劝说;另一方面社会和家长又向学校要教学质量,要升学率, 要校风,要特色。生存的危机促使少数教师挺而走险,这就不 难理解

5、为什么媒体频频报道教师体罚学生的案例。而最终受伤 最重的仍是老师。 我们来看看美国是怎么处理的。下面是现在美国加州旧金 山林肯高级中学的方帆博士提供的美国方面的做法: 在美国没有“班主任”这个概念,因为初中和高中没有 “班”这个整天都在一起的单位。小学有“班” ,是一个老师教 所有的课,但,老师不负责学生的思想和生活管理。美国大部 份的中学和少部分的小学有“顾问” (counselor),负责指导 学生选课,解决思想问题,有时也作心理辅导(顾问都有心理 辅导的学位) 。纪律问题多数是由首席顾问,或者训导主任负责。 高中的驻校警察也经常担任纪律问题的负责人员。老师上课是 这样的: 第一:在开学的

6、第一天全班通过民主方式决定了上课的游 戏规则,学生自己经过讨论决定假如不遵守,后果是什么。另 外,老师把州教育法的规定告诉学生, (比如不准在学校使用手 提电话,不准在课室里面戴帽子,不准带武器、毒品、电子游 戏机、随身看机、随身听机上课,不准攻击学生老师,不准性 骚扰等)指出违反规定的,就是犯法,警察就在学校。要是给 逮捕过,留了案底,嘿嘿,上大学,找工作,买房子买车的银 行贷款算属于艰难户了,小心点。犯法的后果不是由学生 第 4 页 决定,但大家都知道。 第二:假如是不想读书的人,发现上课的游戏规则是他们 无法忍受的,第二天就不会出现了,他们开始每天旷课。警察 和政府的“防止学生逃学”机构

7、会通过逮捕家长之类的法律行 动强迫能抓回来的学生在半监狱的环境读书, (由狱卒拿着电棍 维持课堂秩序)他们再不会出现在普通的学校。 第三:假如不想读书,仍然出现在课室里面,无法控制自 己的行为。老师会让他单独坐在一个角落,并且问他想要什么, 给他睡觉和做自己事情的自由,只要不捣乱。一两天后,再次 看他有什么要求。因为有时学生不想读书是因为跟不上,太难, 或者有家庭问题引起的。这种可以转变的学生老师一般都会让 学校的学生顾问,健康顾问或者社会工作者帮他解决具体困难。 假如是因为智力低下而无法跟上的,会推荐到特殊教育计划, 让他得到最恰当的教育。 第四:突发性的行为:比如失恋闹情绪。大闹课堂。一般

8、 会通知保安带到训导主任那里去。其余的事情训导主任会解决, 不需课堂的老师担心的。 由此可见,在美国,教师只是“师” ,只管教书,而不管 “吏”的事。 “吏”则由训导主任、警察、政府、 “防止学生逃 学”机构等以及一系列完善的与之匹配的相关法律法规来充当, 教育与“惩戒”相互谐调。 我国早在 1986 年 7 月 1 日就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 5 页 义务教育法 ,可是,细细研读这部法律,发现它只是一个大框 架,缺乏具体的可供操作的细则,以及违反这部法律后的惩罚 条文。因此,自这部法律实施以来,少有学生及家长被告上法 庭的。以我市为例,在实施义务教育法这十八年间,仅有 一例学生家长被告

9、上法庭,原因是孩子家长拒不让学生接受九 年义务教育,最后法庭宣判该家长送子上学了结此案。可是事 隔不久,该生再度辍学。学校再也懒得理会。因为再告大不了 家长再把孩子送来了差,拿这部法律去对付这种“牛皮糖”是 毫不意义的。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善的,同样,没有惩处条 文的法律也只是一纸空文。 在这种状况下,当前的学校,学生违反纪律,老师无法管 教,一般采取交给班主任的做法。可班主任是“吏”吗?不是。 班主任仍是“师” ;班主任再交给政教主任(政教员) ,可时下 学校的政教主任仍是“师” ,不是“吏” ,无法承担起“吏”的 全部职能。于是学校便在这种尴尬中喘息着。如果学生拒不接 受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10、拿学生以及学生家长是毫无办法的,只 能听之任之;学生恶意违纪,甚至违法,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 最严厉的惩处也只能记大过处分。 (众所周知,我国尚未建立完 善的个人信誉机制。学校处分对学生未来不受丝毫影响。因此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处分是个纸老虎。 )高中以上的学校则可以给 予留校查看直至开除的惩处。这种状况不禁令人忧心忡忡,这 批“问题学生”流入社会,将给我们的社会带来怎样的影响! 第 6 页 在此,笔者并不是呼唤“戒尺”的回归。走民主化、法制 化道路是当今世界潮流,中国的教育,应尽快建立和完善教育 法律、法规以及由警察、政府等惩戒机构, “戒尺”不可能再回 来,教育要从传统的“以师为吏”走向依法治校!可教育现在 是无法可依,有法难依,这是不是我们当今社会的一大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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