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投融资法律风险问答(四).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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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 -精品文档 - 公司投融资法律风险100 问(四) 51.问:设立中外合资企业的法律风险? 答:一、慎重签定合营协议、合同及章程 设立中外合资企业,必须制定合同协议、合同和章程, 这些文件是投资者向外经贸部门 报批必备的。合营企业协议与合营企业合同有抵触时,以合营企业合同为准。 投资者在制定合资合同时要特别详细约定出资数额、方式、期限,主要生产设备、生产 技术及其来源。 二、注意报批程序 投资额不同,合资企业协议、合同和章程报批的受理机关不同。 在合营企业合同中,由于外方不了解中国国内法律和

2、行政程序,往往在合资协议、合同 公司章程中约定, 由合资中方承担公司设立文件的行政报批工作,并且将在限定时间内中方 没有完成相应行政报批程序视为中方违约,要求中方承担违约责任。 总之,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需要注意详细了解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慎重签定合营 协议、合同及章程,投资者的出资方式以及如何报批。 52.问:设立中外合作企业的法律风险? 答: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设立风险法律控制要素,同样适用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设立阶段 的风险控制。除上述风险及控制措施外,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设立阶段还有特殊的风险。 一、合作企业形式的选择 设立中外合作企业,可以选择企业法人形式,也可以选择非法人经济实体形式。这应

3、该 根据所投资项目的生产经营特点和投资者对企业灵活性的要求来选择。一般而言, 设立非法 人形式的合作经营企业,体制较为灵活, 但由于生产经营组织和决策程序具有比较大的随意 性,所以出现纠纷的几率比较大,解决纠纷成本高。除非中外双方彼此熟悉,合作又比较灵 活,自主性都非常强,否则建议采取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形式。 二、外国投资者先行收回投资 我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中外合作者在合作合同中约定合作期满 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归中国合作者所有的,可以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外国合作者在 合作期限内现行收回投资的办法。所以,在合作企业合同中如果约定外国投资者在合作期限 精品文档就

4、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 -精品文档 - 内先行收回投资, 则合作企业合同中必须同时约定合作企业合同期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 资产归中国合作者所有;这两者是相互依存的,缺一不可。 53.问:公司新三板上市的法律风险? 答:虽然 “ 新三板 ” 过去带给了它的投资者以较大的财富效应,但对于广大的中小投资者 来说,新三板并不是他们的“ 创富板 ” ,而是 “ 风险板 ” 。 首先是 “ 新三板 ” 扩容的风险。个人投资者投资“ 新三板 ” 是“ 新三板 ” 扩容的结果。而“ 新 三板 ” 一旦扩容, 那么,扩容后的 “ 新三板 ”

5、 就不再是扩容前的“ 新三板 ” 了。扩容前的 “ 新三板 ” 基本上是一个 “ 示范板 ” ,挂牌公司都是比较优秀的,其中近半数公司基本符合创业板上市条 件,投资者投资扩容前的“ 新三板 ” 风险相对较小。但经过扩容后,“ 新三板 ” 公司鱼龙混杂, 绝大多数公司难以上市,不少公司甚至随时都会倒闭。投资扩容后的“ 新三板 ” ,投资者的风 险要大得多。 其次是公司上不了市的风险。“ 新三板 ” 对于投资者最大的诱惑莫过于股票转板上市。但 对于扩容后的 “ 新三板 ” 来说, 投资者要捕捉到可以成功转板的公司困难将会大得多。根据推 算,未来将有上万家企业在“ 新三板 ” 挂牌,届时 “ 新三板

6、 ” 将成为名符其实的“ 垃圾板 ” ,在垃 圾里淘金,这不是一般的投资者能够做到的。 其三是信息不对称的风险。“ 新三板 ” 公司原本就是非上市公司,其管理并不规范,信息 不对称, 各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事情时有发生。有利好消息, 知情人提前买进, 有利空消息, 知情者提前卖出。作为散户来说,始终都是受害者。 54.问:设立合资经营公司,一方不按照约定出资的法律风险? 答:实践中,合资经营公司是往往存在一方不按约定时间、方式出资或者出资数额不全, 导致公司无法最后公司无法进行正常运营,使得公司又清算解除,从而对出资公司的利益造 成极大损失, 因此,在签订 合资经营合同时,一定要事先约定好违约出

7、资应承担的责任, 从而保证公司的合法利益。 55.问:公司投资房地产的法律风险? 答:由于房地产项目是个资金密集、开发建设周期长、复杂化的系统工程,在其开始建 设到销售完毕这段时间内,需要承担大量的可预测和不可预测的未知风险: 一、房地产项目的合法性问题 这是房地产项目中首先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一个房地产项目的成立与开发要受到法律 保护 ,必须满足 :一有通过出让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二有房地产企业资质;三有该项目已经 主管部门的行政批准。具备了以上条件,则可以说明该房地产项目的主体是合法的,受法律保 护。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

8、有尽有- - - -精品文档 - 二、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土地受让阶段的风险,主要有因土地受让等引起的纠纷;成立项目公司阶段,因双方、 三方 甚至多方联建、 合作产生的纠纷;房屋拆迁阶段,主要与被拆迁人之间产生的纠纷;前期开发阶 段,与建设承包商产生的纠纷、因规划、设计、公摊面积等引发的纠纷以及因项目抵押引起 的法律风险 ;房屋销售阶段 ,主要有因认购、 预付款发生的纠纷、房款按揭还贷纠纷;接管验收 及收楼后后期管理期间发生的纠纷,主要有不符合收楼条件引起的纠纷、延期办理产权证引 起的纠纷、因房屋质量问题引起的纠纷、与建设公司工程保修发生的纠纷等。 56.问:公司期货投资的法律风险?

9、 答:从期货投资业务流程中可以看出,期货交易不是客户之间面对面的交易,它需要通 过期货交易所的交易经纪人,按照交易所规定的操作程序和结算方式进行交易和结算。期货 投资业务流程表现出直观性、人际性、 流程具有严格的流程方向和步骤秩序的特征、流程没 有完全封闭的时间界限及隐含着路线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基本特征。经过对企业期货投资流程 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评估及分析后,得出企业期货投资业务流程面对如下几种重要风险: (1)期货投资方案未经有效审批。指企业期货投资部门编写的期货投资 方案 (期货投资建议、可研报告),未得到经理办公会议、企业内相关部门、专业公司及 法律事务部的有效审批的风险。 (2)合作机

10、构选择不当,造成损失。由于期货经纪公司是投资者和交易所之间的纽带, 参与期货交易只能通过期货经纪公司进行,因此选择一个服务规范、运作优良、 综合实力较 强的期货经纪公司是十分重要的。 (3)没有按规定的程序与合作机构签订合同的风险。有交易就有风险,一个企业的对外 交易行为主要是由合同来规范的,所以其面临最大的风险就是合同中的种种陷阱,尤其是在 对方缺少履行合同的诚信时,大量无效和内容不规范的合同就会给守约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 损失。所以应该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与合作机构签订合同来规避风险。 57.问:企业证券投资法律风险预防? 答:企业证券投资法律风险预防: (1)证券投资决策是否合法有效,投资手

11、续是否按照规定办理。 (2)在投资资金的来源方面,是否合法有效,是否确保企业经营运作的风险。一些企业 通过借信贷、 抵押或者典当贷款等方式融资投资证券市场,一旦出现投资波动,很容易发生 法律纠纷, 比如企业通过银行信贷融资后投资购买债券,很可能因为不符合银行规定的资金 用途而发生纠纷,从而被要求立即还款导致企业周转不灵。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 -精品文档 - (3)在具体选择哪种证券方面,需要对证券不同种类进行分析,对各种证券的收益率和 所附加的权利进行分析,比如普通股票和普通债券就没有权利附加,而可转换证券就有

12、可能 转换为普通股票, 优先股可以在公司发行新股方面优先认购,认股权证有权以约定价格进行 购买,而且这些附加的权利必须在规定时限内行使。 (4)必须对证券发行单位的资信等级、经营状况以及发展前景、财务状况及其变动趋势 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价,从中选择信誉高、 营运能力强且具发展前景的政府债券或企业证券作 为投资对象。 58.问:股权转让中公司僵局法律风险? 答:股权流转后,有可能发生因持股比例相对均衡,导致表决权无法形成绝对优势,在 股东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尤其容易出现此种情况,为此, 股权的转让应全盘考虑,无论 对于出让方还是受让方而言,转让比例的大小,其他股东的持股情况等,都是必须考虑的问

13、题。 因此,在股权转让后, 应选择合适的股权比例。同时应积极面对股权转让后出现的新“ 人 和” 问题,应该在股权转让前进行相应的工作,作好“ 人和 ” 的磨合或其他相关制度的设定, 以便减少矛盾,防止出现公司经营的僵局。 59.问:股权转让主体资格审查中法律风险? 答:股权转让主体不应存在法律上或事实上的瑕疵,否则, 可能直接导致转让行为的无 效,并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股东资格的丧失、超越转让时间的限制、受让方资格不具备等都 是主体资格瑕疵的主要表现。 (1)出让方 (股东 )资格瑕疵的法律风险。 (2)转让主体资格限制中的法律风险。 60.问:公司股权置换(交叉持股 )中的法律风险 ? 答:交

14、叉持股容易发生不正当的关联交易(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使企业产权模糊化, 难以形成实际控股股东,公司的管理人员取代公司所有者,形成内部人控制;关联公司可能 会受到大股东或控股集团意志的损害,在商业机会上、 分配利润上, 小股东都可能得到不公 平的对待,从而激发股东矛盾。 因此,可考虑通过公司章程予以限制,对外投资时,必须经过有关机构(三会 )的表决, 对投资的限额进行限制,从而加强对关联公司经营决策的监管和控制,对表决权的保护。 61.问:公司股权继承中面临法律风险?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 -精品文档 -

15、答:股份有限公司以资合性为主,不存在股权继承问题。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兼有股东人 格权的属性以及人格权不能被继承的法律性质,因此股权继承的程序及其方法就具有与一般 遗产继承不同的特殊性。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公司章程可以对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作出必 要限制, 包括授权其他股东或者公司以公允价格收购继承人继承的股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资格的取得必须得到其他股东的承认或认可。股东个人的经营才能、社会阅历乃至信誉、道 德品质等因素,股东之间都是难免会考虑的。 62.问:公司股权回购的法律风险? 答: (1)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权回购中的法律风险。 根据法律规定, 异议股东股权回购权的发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提出

16、主体必须是在股东 会上对上述事项的决议投了反对票的股东,其他股东则无权行使该项权利,包括未参加股东 会而事后称欲投反对票的。投反对票必须有书面记载,如股东会会议记录;回购的前提可以 概括为应分配利润而不分配、应解散而不解散、公司合并、 分立或者转让其主要财产等三种 情形,不具备法定实体条件,不能主张回购权;异议股东应当在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 日内与公司达成收购协议,否则,可在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提起诉讼。可以看出, 异议股东可以提起股权回购之诉,增加了股权回购的可能性。 (2)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权回购中的法律风险。 在股份回购中, 公司或是利用现金或还是以债权换股权或是优先股换普通

17、股的方式购回 其流通在外的股票,这样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变化,由于公司股本回缩,而控股股东的股权 没有发生变化, 因而原有大股东的控股地位得到强化,而且其更重要的意义在于通过股本的 回缩 (减资 ),使流通在外的股票减少,从而提高了每股盈余,降低其市盈率, 导致股价上涨。 63.问:公司股权转让时股东优先购买权行使中的法律风险? 答: (1)优先购买权取得中的法律风险。根据法律规定,经股东同意对外转让的出资,在同 等条件下, 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此外, 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强制转让股 权时,其他股东也享有法定的优先购买权,也应保障这种权利的行使。 (2)优先购买权行使程序中的法律风

18、险。如果两个以上股东均主张优先购买权,按照法 律规定,需协商确定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 按出资比例行使。这样可以达到充分保证股东 权利的作用。 (3)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限制中的法律风险。法律允许公司通过公司章程对优先购买权 的相关问题予以限制,包括转让的对象、股权比例、转让价格的,在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 的情况下,优先适用公司章程的规定。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 -精品文档 - 64.问:公司股权转让时债务承担中法律风险? 答:在实践中, 股份出让方的债务以资产担保之债居多,同时还存在未决的诉讼和仲裁 纠纷, 以及

19、知识产权侵权、产品质量侵权责任,以及可能或即将发生的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 和技术骨干之间的劳资纠纷等。对于上述既有负债或潜在债务,股份出让方有的是知道的或 应当知道的,有的是不知道或无法预计何时发生的。因此,处理原则和办法也是不同的。在 股权转让中,面临的债务承担法律风险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 (1)既有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受让人需要全面了解既有债务的数额,是否设定了担 保,利率以违约责任,债权人有无限制权利要求等,此类债务是否为不良债务等。 (2)隐瞒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对于出让方故意隐瞒真相,没有真实、全面、及时地 向受让方批露既有负债或潜在负债的,属于违反信息批露义务的行为,违反了出让方

20、有关公 司债务的陈述与保证义务。当发生债务追索时,将严重影响受让方的股份转让合同的利益和 预期的收益。 65.问:公司股权转让时股权移交法律风险? 答: (1)交割日确定中的法律风险。 在股权转让中, 通常都有这样的条款,规定实际情况达到了预定的标准,或者一方实质 上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双方就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里进行交割;否则,交易双方才有 权退出交易。 应当在协议中明确规定交割阶段和期限,以及续展条件和延长期限,逾期不交 割或无法交割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交接事项安排中的法律风险。 交割日的确定意味着受让方将全面行使股权,为顺利介入出让方的经营和管理,事先作 好必要的准备是非

21、常重要的,包括人事委派、董事选举安排等许多问题。因此,在签订股权 转让合同前在对目标公司进行调查时,受让方应与目标公司的其他股东以及董事、公司管理 层进行较为充分的沟通,为自己行使股东权利作好前期的基础准备。 66.问:公司股权转让时价款支付法律风险? 答: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应十分慎重,在此过程中,主要面临以下几个方面的法律风险: (1)转让价格确定中的法律风险。确定股权转让价格通常有几种做法:将股东出资时股 权的价格作为转让价格;将公司净资产额作为转让价格;将审计、评估价格作为转让价格;拍 卖、变卖价作为转让价格;国有股权转让的价格每股不得低于净资产值。实践中,可以考虑 首先采用综合评估确定

22、股权转让的基准价格,在此基础上协商确定转让价格。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 -精品文档 - (2)支付方式选择中的法律风险。包括支付工具选择中的法律风险;支付期限选择中的法 律风险 ;价款监管中的法律风险-将价款提前提存;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金合法,且有充分的 资金履行能力,并确定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支付股权转让对价的义务。 67.问: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中的法律风险? 答: 股权转让过程中对中小股东权利的损害主要是大股东利用优势地位侵犯中小股东的 知情权、表决权等,使股权转让行为完全被大股东所控制。 68.问:股权瑕疵法律风

23、险? 答:实践中,股权瑕疵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出资瑕疵股权转让中的法律风险。 第一、出资不实瑕疵股权转让中的法律风险。即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认缴出 资额, 法律规定出资不实的股东应补缴出资,多发生于知识产权等非货币出资中。因此,对 出让人出资种类的考查,也显得十分必要,尤其是非货币出资,容易发生出资不实的情况。 第二、出资不到位(违约 )瑕疵股权转让中的法律风险。即股东出资不按时、足额缴纳, 该股东除补足出资外,应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因此, 对出让人缴纳出资实际情况的考 察,也是十分必要的。 综上可以看出, 受让人不明知出让人存在出资瑕疵,则受让股东对该出资不

24、承担任何责 任,但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转让人将转让股权价款用于补足出资。否则, 在明知瑕疵的情 况下人受让该股权,在实践中,一般承担出资补充赔偿责任。 (2)与第三人利益相关瑕疵股权转让中的法律风险。法律本身是不限制以股权出质作为 担保的, 但如果转让设定担保的股权,对受让人来说十分不利,因为担保权人的利益不受影 响,因此,受让人对股权担保情况的了解也是十分重要的。 69.问:债权人权益保护中的法律风险? 答: 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实现其债权的重要保证就是公司的资本。根据资本不变的原则, 非经修改公司章程,不得变动公司资本。但是,为减少注册资本而进行股份回购后,就必然 会降低注册资本,这不利于债

25、权人利益的保护。因此,一方面涉及到信息批露问题,另一方 面,债权人为保护自身的利益,能会事先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比如对财务业绩制定一个明 确的标准,防止公司在资金不充足或财务状况恶化时仍采取回购行为。 湖南金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专注新三板、股交所挂牌上市保荐,企业融资、股权投资、 私募基金。 现为新三板保荐机构、上海股交中心、湖南股交所、深圳前海股交中心授权推荐 商,湖南企业挂牌孵化基地独立运营商。 诚寻投资、担保、小贷、银行、券商、园区合作,共创多赢!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 -精品文档 - 合作热线: 400

26、-678-7121 137-8722-6816 徐先生 70.问:公司债权让与融资中的法律风险? 答: (一)债务人行使抗辩权阻碍了债权流通 我国合同法第82 条规定了债务人的抗辩权,具体而言: 凡是以阻止或排斥债权的成立、 存续或行使的事由,只要是在债务人接到债权让与通知前业已存在的,不论其在实体法或诉 讼法上的抗辩,都可以对抗受让人;不论债权让与之时受让人是否知道它们的存在,债务人 可以对让与人主张的抗辩均可以对受让人主张。债务人行使抗辩权,使受让人面临着债权无 法实现的风险。特别是每当债权让与一次,债务人对前债权人(让与人 )所能行使的抗辩都能 向新债权人 (受让人 )行使,债权让与次数

27、愈多,新债权人就愈加处于不利的地位。 (二)欠缺有效的公示方式导致债权双重让与的难题 现行的债权让与并不像物权变动那样进行公示,在实践中经常发生让与人将同一债权分 别让与两个不同的权利主体。我国合同法没有规定债权双重让与的法律后果。 2010 年读书节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开展“和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系列读书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 读书,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建立起以学校班级、个人为主的班级图书

28、角和个人小书库。 2、通过活动,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 4、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知识更新、思维活跃、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活动实施的计划 1、做好读书登记簿 (1)每个学生结合个人实际,准备一本读书登记簿,具体格式可让学生根据自己喜好来设计、装饰,使其生动活泼、各具特色,其中要有读书的内容、容量、实现时间、好词佳句集 锦、心得体会等栏目,高年级可适当作读书笔记。 (2) 每个班级结合学生的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也制定出相应的班级读书目标和读书成长规划书,其中要有措施、有保障、有效果、有考评,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3)中队会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展示同学们的读书登记簿并做出相应评价。 2、举办读书展览: 各班级定期举办“读书博览会”,以“名人名言” 、格言、谚语、经典名句、“书海拾贝” 、 “我最喜欢的”、 “好书推荐”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及书中的部分内容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 -精品文档 - 交流自己在读书活动中的心得体会, 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3、出读书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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