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商标法》辅导.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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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修订商标法辅导,中国最早商标归根 “白兔”重回济南。提要 一块北宋年间的方形铜板,上方标有“济南刘家功夫针铺”的字号,正中刻有一白兔捣药的图案,并注明“认门前白兔儿为记”。据考证这就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广告,而其上的“白兔捣药”的图案则被认为是中国最早的商标。昨日,山东白兔商标代理有限公司正式收到了由国家工商总局寄来的商标注册证,自此这个中国最早的商标“白兔”在千年之后正式回归济南。(2011-11-02 ) 北宋“白兔儿”广告印版。,十一期间在济南市博物馆展出的北宋“白兔儿”广告印版。,根据北宋印版,复原后的白兔捣药形象。,商标到底是什么?它究竟有什么样的力量?,“可口可乐”公司的老板曾说,

2、一旦本公司在全球的厂房、货物全部失于火灾,自己第二天就能用“可口可乐”这一商标作质押,贷出资金来恢复生产。因为每年“金融世界”都把“可口可乐”的价值评估到数百亿美元。 近期,泉林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以110件专利、34件注册商标质押贷款79亿元,是迄今为止国内融资金额最大的一笔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格力商标通过共同的价值观和文化理念,把产品上下游几十万人结合在一起,充分体现了商标的力量。恒源祥通过商标授权合同,链接出110家工厂,7000余家专卖店、零售店和经销商,6万余个工作岗位,年销售规模超过了60亿元。小小的一枚商标,撬动了巨大的经济板块。 这就是商标的力量。,一、商标是一种知识产权,(郑成思

3、为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委员、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被称为“知识产权第一人,有“南吴北郑”之说。2001年2月28日法制讲座第十九讲: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一)知识产权是什么,知识产权指的是专利权、商标权、版权(也称著作权)、商业秘密专有权等人们对自己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知识产权法,就是保护这类民事权利的法律。这些权利主要是财产权利。其中,专利权与商标权又被统称为“工业产权”。它们是需要通过申请、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才产生的民事权利。,(二)知识产权的特征,知识产权作为一种财产权与一般意义上的财产权不同,主要特点是: (一)知识产权的无形性 知识产权的无形性是相对于

4、有形财产权而言的,这就决定了知识产权贸易只有使用权的转移,而没有所有权的转移。 (二)知识产权的专有性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是指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和排他性。知识产权只能归权利人所有,其他非权利人若想使用,必须经权利人同意。 (三)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知识产权的确认与保护是依照某个国家的法律进行,所以它只在特定的区域内受到保护。,(四)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知识产权仅在一个法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超过此期限,任何人都可以以任何方式使用而不会涉及侵权问题。 (五)知识产权的可复制性 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财产,必须通过一定的有形载体表现出来,这就决定了知识产权可以被复制。 因此我们又说知识产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

5、(三)世界贸易组织的知识产权保护,世界贸易组织的TRIPS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是1994年与世界贸易组织所有其他协议一并缔结的,它是迄今为止对各国知识产权法律和制度影响最大的国际条约,于1996年1月日开始生效。与过去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相比,该协议具有三个突出特点: 第一,它是第一个涵盖了绝大多数类型知识产权类型的多边条约,既包括实体性规定,也包括程序性规定。这些规定构成了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除了在个别问题上允许最不发达国家延缓施行之外,所有成员均不得有任何保留。这样,该协议就全方位地提高了全世界知识产权保护的水准。 第二,它是第一个对知识产权执法标准及执法程序

6、作出规范的条约,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以及保护知识产权的边境措施、临时措施等都作了明确规定。,第三,它引入了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用于解决各成员之间产生的知识产权纠纷。过去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对参加国在立法或执法上违反条约并无相应的制裁条款,TRIPS协议则将违反协议规定直接与单边及多边经济制裁挂钩。,世贸组织要求它的成员国必须保护的知识产权有七项:版权、商标、发明专利、外观设计、地理标记、半导体集成电路设计、商业秘密。到目前为止,中国可以说都做到了,我们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是健全的。 美国从1996年开始,版权产业中的核心产业(即软件业、影视业等等)的产品出口额,已经超过了

7、农业、机器制造业(即飞机制造、汽车制造等等)的产品出口额。美国知识产权协会把这当作美国已进入“知识经济”发展时期的重要标志。一批发展中国家已经意识到,在当代仍旧靠“出大力、流大汗”,仍旧把注意力盯在有形资产的积累上,其经济实力将永远赶不上发达国家。必须以无形资产的积累(其中主要指“自主知识产权”的开发)促进有形资产的积累,才有可能赶上发达国家。所以,国家提出,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的转型升级。(习近平对山东提出要实现“凤凰涅槃”“腾笼换鸟”。),一批发展中国家已经意识到,在当代仍旧靠“出大力、流大汗”,仍旧把注意力盯在有形资产的积累上,其经济实力将永远赶不上发达国

8、家。必须以无形资产的积累(其中主要指“自主知识产权”的开发)促进有形资产的积累,才有可能赶上发达国家。所以,国家提出,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的转型升级。(习近平对山东提出要实现“凤凰涅槃”“腾笼换鸟”。),二、新商标法的七个亮点,2013年8月3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以156票赞成,3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公布,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现行商标法于1983年3月1日起施行,此后于1993年、2001年进行了两次修改。商标法实施以来,对保护商标专用权,推动我国

9、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2年上半年,我国商标累计申请量、注册量分别为1054万件、717万件,有效注册商标609万件,均居世界第一。,(截至2013年底,全省有效注册商标达到343623件,同比增长12.9%,总量居全国第七位,与浙江、江苏、上海等省、市的差距缩小,全省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按一注册号一件统计共有1069件;按一类一标一国或地区为一件统计共有14894件,其中青岛、济南等6市超过1000件。全省地理标志商标341件,同比增加89件,居全国第一位。全省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驰名商标共计499件,省工商局认定著名商标2821件,均居全国前列。),但是,随

10、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现行商标法的有些内容出现了不适应实践需要的情况,主要是:1、商标注册程序比较烦琐,商标确权时间过长;2、驰名商标保护制度在实践中出现偏差;3、恶意抢注商标情况比较常见,商标代理活动不够规范,商标领域的不正当竞争现象比较严重;4、商标侵权尚未得到有效遏制,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有待加强;等等。,时隔十二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商标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改。此次修改,主要立足于国内实际需要,认真总结现行商标法的实施经验,针对新情况、新问题,适应新需要,从适当增加可以注册的商标要素,进一步简化商标注册、审查程序,明确规定商标审查时限等方面,为方便申请商

11、标注册、更充分有效地发挥商标应有功能,提供了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从强化恶意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商标的禁止性规定,厘清驰名商标保护制度,规范商标代理行为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了保障诚信经营、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制度规定;从增加应追究法律责任的商标侵权行为种类,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等方面,进一步强化了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这次对商标法的修改,对于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有效实施,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此次商标法的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增加关于商标审查时限的规定,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现行商标法对商标审查时限未作规定,仅要求对商标注册申请和商标复审申请应当及时进

12、行审查。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许多方面特别是企业提出,目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均未对商标注册的审查时限做出规定,实践中随意性大,审查时间拖得较长,一件申请在没有异议的情况下获得核准也需要一年多的时间,如果有人提出异议则需要四到五年,甚至有的商标注册申请十年都没有核准,而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也不过只有十年。企业的商标权益长期处于缺乏保护的状态,无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其利益,影响企业品牌战略的实施,阻碍企业的正常发展。建议对商标注册的审查时限做出规定。,为了提高商标审查效率,规范行政行为,对商标审查时限做出规定是必要的,同时法律规定的时限要切实可行。基于以上考虑,参考实践中商标案件的平均审查时限,本次

13、修改增加了商标审查时限的规定:商标局初步审查时限为九个月;对异议申请调查核实的时限为十二个月。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决定进行复审的时限为九个月,对商标局认为异议成立而不予注册决定复审的时限为十二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分别延长三个月或者六个月。同时,对商标无效宣告、撤销的审查时限等也作了相应规定。,(二)增加可以注册的商标要素,优化申请方式,方便申请人注册商标,为方便申请人注册商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现行商标法进行了修改: 一是根据实践需要,删除了现行商标法关于商标必须是“可视性标志”的限制性规定,明确“声音”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一般

14、企业可以申请声音商标的对象包括:1 电视、广播广告中的配乐;2 企业宣传片中的配乐;3 公司司歌的主要旋律;4 产品APP应用或其他电子出版物的启动、背景音乐;5 公司网站的背景音乐等等) 二是明确了“一标多类”的申请方式,规定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三是明确了电子申请的效力,规定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三)完善驰名商标保护规定,2001年修改商标法时,为履行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的义务,在商标法中增加了关于驰名商标保护的规定。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的本意是在发生商标争议时,对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提供特殊保护以制止他人复制模仿、“

15、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防止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驰名商标认定只是对事实的确认,认定结果只在争议案件中有效。但是,实践中存在将驰名商标作为一种荣誉称号的误区,一些驰名商标所有人将其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宣传为其商品或者服务质量得到国家认可,误导消费者。一些企业盲目追求驰名商标认定,甚至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和其他弊端。,针对驰名商标保护制度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此次修改商标法进一步明确了驰名商标的内涵,按照“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对驰名商标认定机关、认定环节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禁止以驰名商标名义进行广告宣传,避免误导消费者,以对这一制度的本质进一步厘清,正本清源。(中国名牌认定的废止

16、是在发生了全国轰动的恶性质量事故之后的亡羊补牢,而新法禁止使用驰名商标做宣传,则是防患于未然的运筹帷幄,从这一点看,新法的修改是值得肯定的。),主要修改内容包括: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驰名商标的内涵,即“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同时,按照“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明确规定,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驰名商标应当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也就是说,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本法有关保护驰名商标的规定,只有当事人在商标案件中提出保护其驰名商标的申请后,才可以适用相应的规定;同时,认定结果仅对该案件有效。 二是对驰名商标认定机

17、关、认定环节等作出明确限定。规定在商标注册审查、商标争议处理、查处商标违法案件以及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主张驰名商标权利的,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和有关人民法院,才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做出认定,认定情况作为处理涉及具体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三是禁止以“驰名商标”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避免误导消费者。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违反上述规定,通过宣传自己的商标是“驰名商标”的方式进行广告宣传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罚款。需要注意的是,对商标进行合法的广告宣传并不禁止。,(四)完善商

18、标注册异议制度,简化程序,现行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申请初审公告后,任何人可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商标注册异议首先由商标局审查作出裁定,对商标局的裁定不服可以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对复审决定不服可以提起诉讼。有的意见提出,现行的异议程序过于复杂,审查期限过长,影响了申请人及时获得商标注册,建议进行修改完善,简化程序。为此,此次修改商标法从以下方面对异议制度进行了完善: 一是对提出异议申请的主体进行了适当限制,将以侵犯在先权利为由提出异议的主体限定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二是简化了异议程序,删除了商标局对商标异议进行审查作出裁定的环节,规定商标局对异议进行审查后直接做出准予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

19、;对商标局认为异议不成立、准予注册的,异议人不能申请复审,而是通过无效宣告程序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商标局认为异议成立、不予注册的,被异议人可以申请复审。,(五)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为进一步加强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遏制商标侵权行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现行商标法进行了修改: 一是增加了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侵权行为种类。针对实践中帮助他人实施商标侵权日益增多的情况,增加规定:故意为侵权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属于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二是增加了惩罚性赔偿规定,提高了法定的侵权赔偿数额。 针对实践中商标侵权案件中受害人维权成本高、“赢了官

20、司赔了钱”的现象,此次修改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规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权利人因侵权受到的损失、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或者商标许可使用费的一到三倍的范围内确定赔偿数额。同时将法定的侵权赔偿额由“五十万元以下”修改为“三百万元以下”,即权利人因侵权受到的损失、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或者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情况下,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三是为加大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考虑到很少有工具是“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此次修改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侵权案件时可以没收的对象,由“专门”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修改为“主

21、要”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四是减轻了商标专用权人的举证负担,增加了有关文书提供令的规定: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侵权赔偿数额。这一规定将一定程度上减轻权利人的举证负担,有利于解决商标侵权案件中的索赔依据不充分的问题。,(六)规范商标申请和使用,禁止恶意抢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规范商标申请和使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此次修改主要增加了以下内容: 一是禁止抢注因业务

22、往来等关系而明知他人已经在先使用的商标。实践中一些企业或者个人利用与商标在先使用人的特定关系而恶意抢注该商标的现象时有发生,如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他人已经使用的未注册商标而抢先注册等,严重损害了商标在先使用人的权益,也不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因此,此次修改增加规定,禁止与商标在先使用人具有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的人抢注该商标。,二是保护在先使用人的权利,明确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

23、加适当区别标识。这一规定给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提供了一定程度的保护。(据中国国家商标总局透露,已有一批中国商家先下手为强,正式申请拥有了“唐顿”在华商标注册权。使得货真价实的英国“唐顿”恐已拿不到中国的“唐顿”商标权。与英国法律不同,中国法律允许率先申请者拥有商标权,使得很多“投机者”得以早早占据别家品牌名号。),三是禁止将他人商标用作企业字号。实践中,有的人“傍名牌”,将他人商标用作企业字号,进行不正当竞争。此次修改增加规定,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七)规范商标代理活动,倡导

24、诚信经营,现行商标法对商标代理活动的具体规范未作规定。实践中一些商标代理机构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利用其业务上的优势帮助委托人进行恶意商标注册,甚至自己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牟利,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因此,此次修改增加了对商标代理活动进行规范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是明确规定,商标代理机构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或者其他商标事宜。对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被代理人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二是规定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可能存在商标法规定不得注册情形的,商标代理组织应当明确告知委托人。,三是规定商标代理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属于恶意抢注他人商标

25、或者侵犯他人在先权利的,不得接受委托。 四是明确商标代理组织除对其代理服务申请商标注册外,不得申请注册其他商标,以防止其申请商标注册牟利。 五是规定商标代理机构有本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的,除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记入信用档案;对违反法律规定且情节严重的商标代理组织,还可以由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停止受理其办理商标代理业务,并予以公告。,三、新商标法赋予的七项职责,新商标法赋予工商部门更重要的历史责任,不仅带来执法理念的转变,也对监管方式提出了新要求。根据新商标法,地方工商机关主要有以下若干项商标管理职责。 (一)商标使用管理 1.自行改变注册事项的管理。新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26、:“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2.强制使用注册商标。新商标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申请注册,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目前强制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只有烟草。,3.冒充注册商标和使用商标绝对禁止标志的管理。新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或者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

27、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4.商业活动中违法使用“驰名商标”字样的管理。新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罚款。” 5.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四十三条) 从上述几条规定可以看出,新商标法将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中的相关违法行为的监管职责交给了地方工商机关,这体现出商标使用管理的监管重心下移,也更加符合我国商标统一注册、

28、分级监管的制度体系。,(二)制止利用商标欺骗消费者行为 新商标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商标管理,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三)驰名商标案件处理 新商标法进一步明确了请求驰名商标保护的条件、情形、因素和渠道,使驰名商标保护制度在法律上更加清晰完整。禁止用“驰名商标”字样进行广告宣传和用于商业活动是促使驰名商标回归本源,不是对驰名商标的否定。在企业名称字号保护、上市、招投标、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等方面,驰名商标依然具有普通商标无法比拟的优势。对于那些确实需要通过认定驰名商标获得保护的企业,工商机关仍然要大力支持,做好服务工作。,(四

29、)商标与企业名称冲突管理 新商标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在使用中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认定为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予以纠正。(新商标法的这一条款,可能表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改将有实质性的进展。 此条还有另一个问题,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权利人不能要求工商机关撤销引起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企业名称,不出意外的话,相应条款应当出现在与新法相对应的实施条例中,新实施条例是否明确规定商标注册人

30、均有权要求撤销侵权企业名称令人期待。),(五)商标代理机构监管 新商标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商标代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办理商标事宜过程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法律文件、印章、签名的;(二)以诋毁其他商标代理机构等手段招徕商标代理业务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的;(三)违反本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的。商标代理机构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商标局、

31、商标评审委员会并可以决定停止受理其办理商标代理业务,予以公告。” 这是新商标法赋予工商机关新的监管职责,但具体如何实施和操作,仍有待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其他规章或规定进一步明确。,(六)商标侵权案件查处 新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了7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具体是:“(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

32、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新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

33、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县级以上工商机关都可以认定商标侵权行为。个人认为,认定侵权行为关键要把握两点,如果是在相同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必是侵权行为无疑;如果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的,要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判断,看是否误导消费、引起混淆,如康师傅和康帅傅、雪碧和雷碧等。 (七)商标侵权赔偿调解 新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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