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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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努力实现“防控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根据区相关工作部署及上级部门文件精神,决定从6月1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平安建设的工作部署,以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重心,以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为保障,扎实推进平安建筑企业创建活动,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企业

2、运营环境,为促进街道社会和谐发展、推动“平安余杭”建设作出贡献。二、目标任务在2016年工作的基础上,以 “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季度大检查”、“建设工程起重机械专项整治”、“保障房安全质量专项整治”等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提升监督管理水平,加大对我区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指导力度,紧咬目标,严防死守,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遏制和减少一般事故。三、整治依据(一)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四)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的通知(杭建工发

3、201555号);(五)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66号令)。四、整治内容(一)加强重点管理,以点带面开展安全管理工作1、全面贯彻实行各项政策规定。制定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的具体措施,组织开展政策文件宣传和“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安全教育进工地”、“手机短信安全预警”、“安全生产月广场咨询日”、“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观摩会”等活动,深入施工现场,全面推动各项政策规定贯彻实行。2、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和引导企业将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到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3、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作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区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

4、工作专项施工方案论证活动,将深基坑、高支模、起重吊装等专项方案在现场的实施、日常管理监测及验收情况等作为监管重点。4、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和样板工地引领。坚持以“典型示范,样板引路”的理念,拉升标杆,结合“平安工地”、“标化工地”、“绿色工地”等创优评优活动,奖优罚劣,创建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全面提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5、充分发挥物联网技防作用。每月对“线上”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线下”着重对存在重大危险源以及整改不力的其他项目进行重点督查。通过“线上”+“线下”协同检查监管机制,达到检查效率翻倍之功效;并在各类大型活动开展期间,对项目进行高频、强势、多方位的立体管控,进一步

5、提升监管力度。(二)加强专项管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针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高发种类,每月突出一主题进行专项整治;扩大专项整治覆盖面,督促和指导参建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重点内容有:1、深入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对“三宝四口五临边”情况重点检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洞口临边安全防护情况;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上岗前培训、安全技术交底、三级教育开展情况等。2、深入开展预防建筑施工支模架坍塌专项整治。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重点检查方案编制、论证等落实情况,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切实保障安全生产资金

6、投入和使用,全面落实施工安全防范措施,推进安全管理的程序化和现场安全防护的标准化,最大程度消除安全隐患和违章违规行为。3、深入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产权备案登记、安拆告知、使用登记、定期检测、定期维保等工作,规范安拆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与现场实施工作,规范日常使用管理,严禁无证人员操作或使用建筑起重机械;同时,加大每周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执法抽查,一经发现违反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要求的,从严从重处理。4、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大对违法建设、违规操作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行为;严厉打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

7、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行为;严厉打击施工企业从业人员无相应证书,非法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行为;严厉打击施工企业不认真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等规定的行为。5、完善星期天工程师监督行动。重点督查建设工程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施工机械、施工用电等设施和设备的实体安全,督促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节假日施工安全生产管理,齐抓共管,减少和避免节假日因管理松懈而出现事故多发现象。6、深入开展重点项目全程服务与督查。对三路一环、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项目,实行“一个项目、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三个一”工作机制,做好定期督查服务总结,及时掌握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按时汇报督查服务落实情况

8、,为重点项目推进提供有力保证。(三)加强执法管理,加大依法惩处力度1、加强执法人员的宣教培训工作。结合监督工作实际,有计划和针对性地做好执法监督人员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2、加强日常检查、专项检查、联合大检查执法管理。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确保整改到位,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对严重违反相关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行为,采取惩戒、行政、法律、经济等不同手段,予以抑制和打击。3、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认真执行事故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制度,对负有管理责任的企业、人员,依法从重从严查处,并将查处结果进行公示,加大警示问责力度。五、工作步

9、骤本次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排查整治阶段(2017年6月)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根据本方案工作要求,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和工作措施,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街道相关责任科室在本辖区内开展多层次、全方位、拉网式的大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督促企业100%完成整改,存在重大隐患的,报上级部门坚决予以停工整改。第二阶段:强化巩固阶段(2017年7月-9月)组织各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纠正和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公司法人与项目经理带班生产制度。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7年10月-12月)全面总结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固化经验,反思不足,并形

10、成长效机制,为今后工作提供借鉴。六、工作要求(一)认清形势,强化意识。要清醒认识当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维,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要深入分析存在的薄弱环节、举一反三,针对性采取强有力的应对措施,堵塞漏洞,严防事故发生。(二)落实责任,自查自纠。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成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和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企业每月必须对所属项目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项目部每周必须对易发生事故的重要环节、部位进行排查,每日进行巡查,并填写好记录。(三)加强检查,强化执

11、法。要对企业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给予责任企业及责任人约谈警示;对专项整治工作流于形式,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给予责任企业和责任人信用扣分和两场联动处理;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并进行不良行为曝光处理。附件2:化工和医药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医药企业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较普遍,工艺过程复杂,近年来全国医药化工行业企业因工艺、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多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为着力提升医药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医药化工行业危险

12、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法整治,强化监管;严格准入,打击非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二、总体目标通过整治,摸清化工和医药行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监管责任的落实,健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规范监督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促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三、整治范围整治工作的范围包括化工、医药企业,明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13、GB/T4754-2011)中的第25大类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第253中类核燃料加工除外),第26大类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品制造业(第267中类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除外),第27大类医药制造业、第28大类化学纤维制造业属于化工、医药行业安全监管范畴。4、 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摸清底数。对辖区内化工医药企业开展摸排核查,依照先确定企业是否属于化工医药行业,再确定其是否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最后确定其危险化学品使用是生产使用还是实验室用的顺序进行摸排,并填写化工医药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1),并于5月15日前报送至街道经发科,联系人:邱荣火,电话:89050712。1. 安全评价。全面推进化

14、工医药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安全评价工作,2017年11月底前必须100%完成安全评价,并将安全评价报告备案至街道经发科和区安监局监管一科。2. 安全生产标准化。加快推进化工医药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三级安全标准化全覆盖。3. 社会化技术服务。依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介机构,聘请中介机构在2017年11月前对化工医药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开展安全技术服务工作。五、时间安排化工和医药行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从3月初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一)准备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安全整治工作要求;广泛发动,使所有化工、医药生产

15、企业明确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同时,结合辖区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细化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措施。(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至年11月30日)1、4月1日至5月1日,对辖区内的化工医药行业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各有关企业对自身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状况进行全面自查。2、5月1日至7月1日,对辖区内的化工医药行业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状况进行全面检查。3、7月1日至11月1日,接受区安监局对全区化工医药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的抽查。(三)考核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25日)12月1日至12月25日,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和总结。根据整治工作发现的问题,研

16、究、提出提高化工医药企业安全生产准入门槛的条件和措施,巩固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果。六、工作要求开展化工医药行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是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把这项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根据辖区化工医药行业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组成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发科,以此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二)落实责任,发挥专业。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中介技术机构和专家的作用,指导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切

17、实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三)通报情况,及时沟通。每月20日前定期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对策措施、企业变动。整治工作任务全部完成后,报送整治工作总结报告。对整治工作发现的重大问题,各单位要加强联系,及时沟通,认真研究、提出处理意见。附件: 化工医药企业基本情况表46化工医药企业基本情况表镇、街名称(盖章): 2017年 月 日序号企业名称企业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化工/医药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种类实验室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种类123456备注:“化工/医药”这一栏,请填写是属于“化工”行业还是“医药”行业。“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种类”这一栏如果不涉及,请填写不

18、涉及。“实验室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种类”这一栏如果不涉及,请填写不涉及。附件3:消防安全专项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提升消防基层基础建设水平,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结合全区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科学研判社会消防安全形势,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做到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助力“美丽余杭

19、”“平安余杭”建设保驾护航。 二、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和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安保任务,强化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和社会力量参与,紧盯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强化工作措施,有效减少亡人火灾,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火灾,确保火灾形势稳定,努力为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三、职责分工按照社会治理大联动工作机制,街道、职能部门、村(社)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顶线、中线、底线三级联动,落实工作责任。各社区(村)以“一长三员”为责任主体,在网格长负责及组织下,网

20、格参与员、网格协管员、网格指导员共同做好消防安全重点对象、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的排查整治工作。四、工作内容(一)强化社会火灾防范1、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检查。余杭派出所、教育卫生科、经发科、城建科、文体中心、社会事务管理科、消防办等部门加强日常检查,督促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养老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照落实“六加一”措施要求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加强“两人一室一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监管,落实“户籍化”管理,提升“四个能力”,提高自防自救水平。督促高层地下建筑、城市轨道交通、大型综合体等火灾高危单位落实严防严控

21、措施,杜绝群死群伤火灾。2、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检查。文体中心、教育卫生科要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和制度。按照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试行)的要求落实标准化管理,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增设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推行物联网消防安全监控管理,落实消防设施和电气线路定期检测制度,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建立微型消防站。街道消安办要严格督促文物古建筑、寺庙改、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3、推进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推动各社区建立健全消防管理组织制度,确保消防通道安全畅通,电气及危险品管理规范,消防设施器材完整好用,消防宣传实效管用,微型消防站有战斗力。推广安装独立式

22、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组织社区居民开展逃生自救演练,减少小火亡人。强化电动车火灾防范,各社区、物业管理单位加强电动车巡查检查力度,要按照“电瓶车一律不停放楼道间等区域,电瓶车一律不过夜充电”的“两个一律”要求,对发现的违规停放充电问题采取强制搬离、强制断电等“两个强制”措施,在每个社区至少建设一个安装了充电装置的集中停放点。4、开展电气火灾防范检查。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部署要求,督促社会单位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产品、电气线路安装敷设,定期维护保养、检测。推动各村、社区排查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线路连接是否安全规范。积极推广在小单位(场所)、居住出租房及合用场所、老旧小区

23、居民住宅、大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公众聚集场所等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和电气火灾监测系统。供电所、消安办、派出所、综治科、城建科等部门开展用电安全检查和基层巡查人员用电安全检查培训。5、强化居住出租房安全整治。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居住出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加强居住出租房安全排查,加大隐患整改力度,落实居住出租房“七不租”,督促配备灭火器、逃生绳、口罩、报警哨和手电筒等消防设施,督促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的过道、房间要统一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承租人数在30人以上、10-29人的居住出租房建设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动车集中停放点和充电装置完成率分别达100%、30%。年底前,10人以上居住出

24、租房整治率达到100%,3至10人居住出租房整治率达到60%。结合“三改一拆”行动和城中村改造,积极推进老旧民房、危旧房屋治危拆违等专项治理,从根本上解决出租房安全隐患,同时,拆迁指挥部加强改造拆迁区域对等待拆迁房、腾空房、拆迁遗留房的安全管理工作。6、强化重点突出问题个性化整治。按不同季节特点针对商(市)场、厂房(仓库)、电动车、消控室等夏季重点致灾因素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格落实执法要求,形成对违法行为的严打效果,营造严格打处的氛围。通过曝光等手段,倒逼隐患问题整改。开展老旧建筑、国有、集体土地建筑排查,村(社区)、各相关单位开展隐患自查督促落实隐患整改,推进物防、技防措施的应用。对违章建筑

25、、对检查发现的违章建筑问题建立健全信息函告机制,落实改拆工作任务。(二)深化消防宣传培训1、强化社会化宣传教育。结合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推进“消防宣传教育示范社区”建设、“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评选命名活动,各社区聘有“消防宣传大使”,每个社区“消防宣传大使”人数不少于3人。各中小学校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组织开展第四届“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积极参与各类消防夏令营、第二届全国儿童消防绘画作文和中小学生消防知识网络大赛。2、强化社会消防培训。开展“联百镇街、走千村社、进万家庭”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活动,大力推动社会化培训工作,街道各部门、村(社)、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参加街道和上

26、级部门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引导建立社会消防培训机构或培训点。街道组织对社区负责人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消防专(兼)职工作人员全部培训一遍。在余杭区试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拓宽培训渠道,强化居民群众消防安全培训。扩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规模,满足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要求。五、工作措施(一)实施消防约谈。要重点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企业单位,以及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主要负责人和消防安全责任人。(二)公开检查情况。余杭派出所、消防办将联合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根据火灾防控特点,分区域、分行业、分重点每月制定监督抽查

27、计划,提前将抽查的单位、时间、内容、要求向社会公开,提醒单位自查自改。检查结果每月向社会公开,推动单位整改隐患,接受社会监督。各行业系统单位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要及时进行抄告。(三)组织媒体曝光。定期在主流媒体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以舆论力量倒逼隐患整改。对严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处理情况,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六、工作步骤(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中下旬)。街道召开会议、印发方案,层层动员部署,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营造氛围。(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下旬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各职能部门和各村、社按照本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定期分析

28、通报,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落实各项工作任务。5月下旬至9月上旬,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消防检查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消防安全召开期间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9月中旬至党的十九大闭幕,进一步强化社会面火灾防控措施,严管严控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确保党的十九大消防安全。(三)总结考评阶段(党的十九大闭幕后5日内)。组织检查考评,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七、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要充分认清当前极端严峻复杂的消防安全形势,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全力投入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中,全力维护火灾形势稳定,坚决遏制重特大火

29、灾事故发生,为重大活动胜利举行创造优异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认真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定期开展行业部门联合检查,落实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函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性火灾隐患,街道消防办要牵头落实“网格化”管理,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创建等工作。(三)严格督导考评,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各村(社)要切实加强督导检查,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经常深入一线督导督战,以“零懈怠”的作风抓好各项措施落实。消安办要加强督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街道将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对

30、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附件4: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切实优化全街道道路交通秩序,筑牢道路交通安全底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区政府要求,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区公安工作会议和区第十四次党代会决策部署,以“争当铁军先锋,争作全省榜样”为引领,主动预测、预警、预防,为助力“美丽余杭”建设保驾护航,努力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二、目标任

31、务依托省、市开展“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系列行动,从严整治“三乱”(即“乱行车、乱停车、乱过路”),大力开展交通违法乱象严管严治,实现全街道道路交通“两减少、三提升”的目标,即全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明显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通行效率明显提升,交通参与者遵法守法意识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获得感明显提升。三、整治内容(一)排查整治重点企业安全隐患根据全区“一创一治”专项整治行动,结合中泰实际,持续对辖区“两客一危”运输企业、校车营运单位开展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12月31日前,安监、交警部门要对辖区重点运输企业、客运场站、商品混凝土企业的动态监管措施落实情

32、况开展每季度不少于4次的突击抽查。同时,对所属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逾期未处理超过10次或者单车交通违法行为逾期未处理超过3次、一年内所属运输车辆发生有责交通事故超过2起、危险化学品罐车未按规定安装紧急切断装置、客车凌晨2时至5时夜间违规运行等问题突出的,要约谈运输企业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要深入排摸辖区国省道改扩建工程、城市辖区的建筑工地、工程运输企业,重点检查使用报废、拼装、无牌、套牌工程运输车以及加高货厢栏板等问题,并责令限期整改。(二)严管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车乱开”专项治理道路,针对“6+X”整治重点,6项交通违法行为即“三乱两驾一牌证”(乱行车、乱停车、乱过路、酒

33、驾、毒驾、涉牌涉证),X类重点整治车辆即电动自行车、工程车(包括农用车)、客运车辆、“两非”车辆,整合部门执法力量,大力开展交通违法严管严治,集中精力依法严厉整治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交通秩序乱象,坚持天天整、滚动整、反复整,通过采取超常规措施和手段,始终保持严管严查的高压态势,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三)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引导组织开展“礼让斑马线”、“文明过马路”活动,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进一步深化对安全生产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要对辖区公路客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校车单位、危化品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覆盖宣讲活动,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人、随车人员和押运员,以及其他

34、从业人员开展一次面对面的宣传教育。中泰派出所要定期向重点车辆所有人、驾驶人点对点发送交通安全提示、恶劣天气情况、安全行车小常识等信息,达到“一人出事故,万人受警示”,“处罚一个人、教育一批人”的效果。四、工作步骤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4月30日)。根据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人员,并倒排工作计划表。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至12月20日)。此阶段为专项整治的重点阶段,对存在严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企业、车辆、道路开展严整严治,形成打击违章违法的高压态势,彻底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全面总结整治工作成效,进一步完

35、善重点运输企业源头监管、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工程运输车管理等长效机制,深化整治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五、工作要求(一)迅速部署落实。强化底线思维和危机意识,清醒认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结合部门职能与本地实际,对可能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重点方面,逐个区域、逐个部位开展滚动排查,建立健全工作台帐,确保最大程度摸清风险点、隐患点,最大限度消除风险点、隐患点存量,最大限度遏制新的风险点和隐患点。(二)强化部门协作。各部门要在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平台下各司其职,不断加强部门联动和配合,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切实形成和提升整治合力。(三)强化督查问责。街道纪委要加强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帮助解决实

36、际困难,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对应当排查而未排查、应当列管而未落实管控、应当监管而未落实监管、应当整改而未落实整改的,要进行责任倒查;对因工作不扎实、措施不落实、监管不到位、整改不尽责,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责任。(四)加强信息报送。各部门、各村(社)要及时总结提炼,优化完善工作方法,努力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整治行动期间要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情况等请及时报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于12月10日前上报。附件5: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充分落实杭

37、州市余杭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余政办2015159号)和落实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余政办201748号),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一必须五到位”,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3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30号令),结合辖区实际,决定从6月至8月开展为期3个月的特种作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压紧压实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经过专门的培训、考核并持证上岗,防止和减少特种作业领域的

38、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我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向好。二、整治范围此次整治包含全区所有存在特种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安监总局30号令规定的特种作业目录,结合辖区实际,列入专项整治范围的特种作业包括:1、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防爆电气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压力焊作业、钎焊作业);3、高处作业(登高架设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4、制冷与空调作业(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5、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光气及光气化工艺作业、氯碱电解工艺作业、氯化工艺作业、硝化工艺作业、合成氨工艺作业、裂解裂化工艺作业、氟化工艺作业、

39、加氢工艺作业、重氮化工艺作业、氧化工艺作业、过氧化工艺作业、胺基化工艺作业、磺化工艺作业、聚合工艺作业、烷基化工艺作业、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6、烟花爆竹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储存作业)。 三、整治内容1、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2、逐一核对特种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与人员身份是否相符;3、特种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所操作的项目类别是否与操作证所注明的类别一致;4、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对特种作业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相关档案; 5、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发及佩戴使用情况。四、方法步骤1、自查自纠阶

40、段(6月1日至6月30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要求,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并加强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各企业要形成自查报告,经负责人签字后备查。 2、督促检查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 精心组织,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检查,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开具相应的执法文书,对自查工作不认真、整改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肃处理,对未持证上岗作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按规定上报处罚建议书。3、总结提高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认真总结此次专项整治过程中的有效做法,

41、及时完善特种作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针对此次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存在10名以上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起专门的管理台账。同时,逐步建立起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把特种作业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认真巩固取得的成效,防止出现回潮现象,确保整治取得实际效果。请各单位于8月25日前将特种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汇总表(附件1)和本辖区(系统)内10名以上特种作业人员企业名册(附件2)通过交流探讨报经发科,联系人:邱荣火,电话:89050712。附件:1.特种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汇总表 2.本辖区(系统)内10名以上特种作业人员企业名册附件1:特种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汇总表镇街(部门)名称:检查企业家数发现无

42、证(过期)人员数责令整改人数建议立案处罚起数处罚金额附件2:本辖区(系统)内10名以上特种作业人员企业名册镇街(部门)名称:序 号企业名称主要工种和特种作业人数附件6: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平安校园建设是平安中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校园周边良好的安全环境事关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校园正常教学工作的开展,也是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保证。 一、指导思想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师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协作意识。按照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查找问题,实行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共同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

43、展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排查化解涉校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严厉打击处理严重危害学校治安稳定的违法犯罪案件,净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建立完善一整套维护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做到各级各类学校及周边安全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措施落实、保障落实,学校内部安全秩序及周边治安秩序、交通秩序明显改观,教书育人的环境进一步优化,广大师生安全感明显增强。 3、 职责分工 街道教育卫生计生科:负责实施具体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结合校园及周边的实际情况,认真排查影响校园及周边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余杭派出所:依法查处各类侵害师生合法权益

44、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学校师生的安全教育和日常指导检查,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在学生上下学及初中晚自学结束时段加强治安巡逻。法制副校长要加强对师生法制宣传教育,为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服务。余杭交通警组: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设施,严格校车监督管理制度。开展高峰时段及中小学幼儿园上下学的路面执勤工作。按照杭州市余杭区学生交通安全工程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加强对校车和参与学生接送车辆的监督管理,会同公安部门依法查处“病车”、“黑车”和“超载车”等非法营运行为综治科:督促指导学校落实公安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中的“四个能力”建设,指导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

45、章,整改火险隐患,按时对学校的各类消防设施进行有效的督查。文体中心:按照文化部有关规定,对校园周边网吧及其它文化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和其它网上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全面、彻底地清理整治。严格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地区出版物市场管理,依法查处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周边文化环境。 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心、教育卫生科:加强对校园周边餐饮行业卫生状况及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不符合要求的餐饮食品经营行为,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加强对校园周边市场、经营户的监督管理,规范学校周边市场秩序。 城建科:加强对校园周边的工业、建筑、商业、娱乐噪声污染的检

46、查和整治,加强对校园周边工业企业废气、污水排放情况的监测和监管,加强对邻近校园的建筑工地扬尘、喷漆、废料处置等情况的检查和监管,依法取缔和关停对校园环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场所和企业。城管执法中队:加强校园周边的执法巡查,依法及时查处和取缔无证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人行道违法停车等违章行为。 城管服务中心:依法拆除校园周边影响畅通及“美丽余杭”建设的违章建筑。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各司其职,按照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的部署,统一行动,联合整治,务求实效。 四、具体步骤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总体上分为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准备排查阶段(6月上旬到中旬)由

47、中心学校及教育卫生科牵头,开展校园周边秩序、安全隐患的排摸,形成详细的第一手资料,根据排摸情况,制定建议处理方案。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6月下旬7月上旬)主要是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对排查出的问题集中力量进行整治,配强配齐保安力量,落实装备设施,加强监控技防建设,强化校园管理,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培训辅导班和易遭受侵害的场所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无法解决的问题,上报区级相关部门,由区级相关部门联合整治,力求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第三阶段:完善长效管理阶段(7月中旬11月下旬) 主要是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长效监督机制,着力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2月上旬)主要是及时总结学校及周边安全保卫工作的经验以及暴露出来的主要问题,不断完善长效机制。12月20日前完成该项工作的自查自评,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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