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文体局加强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具体实施方案和责任分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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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文体局加强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具体实施方案和责任分工的通知各学校: 为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不断加强我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确保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办人民满意教育,教文体局结合实际,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责任分工。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将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工作纳入学校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中,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教育为先。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促进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

2、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特别要加强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培养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等不同群体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的意识。 (二)坚持预防为主。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及时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加强欺凌事件易发现场监管,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 (三)坚持保护为要。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切实保护被欺凌学生的身心建康,防止二次伤害发生,帮助被欺凌学生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四)坚持法治为基。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事件,按照“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对实施欺凌的

3、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三、组织保障 成立西市区教育系统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开锋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教文体局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学校、局相关股室按照本方案划分的职责开展工作。 四、工作原则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五、治理内容及措施(一)明确学生欺凌的界定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

4、,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责任部门:各学校,配合部门:教文体局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 (二)积极有效预防 1、落实学校预防欺凌教育工作。各学校要通过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学期中在道德与法治、品德与社会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小学生进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配合学校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责任部门:教文体局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各学校,配合部门:教文体局小教股、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2、组织开展家长培训。通过组织各学校或社区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

5、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学生了解防治欺凌知识。(责任部门:教文体局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配合部门:小教股、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 3、严格学校日常管理。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加快推进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要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工作要求,主要包括: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

6、生的处罚规定等,加强督导落实工作。(责任部门:教文体局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各学校,配合部门:教文体局小教股、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 4、走期开展排查。教文体局将通过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或组织学校自检自查等方式,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责任部门:教文体局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 (三)依法依规处置 1、严格规范调查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各学校为主。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

7、进行认定。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责任部门:教文体局小教股、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 2、妥善处理申诉请求。教文体局负责处理本区域内学生欺凌事件的申诉请求。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处理程序妥当、事件比较清晰的,应以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处理结果为准;确需复查的,由教文体局组织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和校外专家等组成调查小组启动复查。复查工作应在15日内完成,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进行认定,提出处置意见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学生。 教文体局接受申诉请求并启动复查程序的,应在复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上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上报并备案。涉及涉诉案件等不宜由

8、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受理的,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引导其及时纳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责任部门:教文体局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配合部门:教文体局小教股、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 3、强化教育惩戒作用。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责任部门:各学校)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9、责任部门:各学校)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保证警示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责任部门:各学校,配合部门:教文体局小教股、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 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未成年人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规定,对构成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按专门(工读)学校招生入学程序报有关

10、部门批准。(责任部门:各学校,配合部门:小教股、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 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各学校要及时联络公安机关依法处置。(责任部门:各学校,配合部门:小教股、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 (四)建立长效机制 各学校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 1、完善培训机制。明确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局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工作人员每年应当接受必要的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培训。校长、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和教师等培训中应当增加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

11、题面授的内容。(责任部门:教文体局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各学校,配合部门:教文体局小教股、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 2建立考评机制。教文体局将本区域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作为考评内容,纳入文明校园创建标准,纳入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年度考评,纳入校长学期和学年考评,纳入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考评。(责任部门:教文体局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配合部门:教文体局党委、人事股)。 3建立问责处理机制。把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专项督导结果作为评价各学校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综治领导责任追究

12、。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部门:教文体局党委、教文体局纪委、各学校)。 4健全依法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制度,明确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学生欺凌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开展以防治学生欺凌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推进学校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及对实施欺凌学生进行教育。(责任部门:各学校)。 六、职责分工(一)教文体局 负责对本区域内学生欺凌治理进行组织、指导、协调

13、和监督工作。 (二)教文体局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 负责推动将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纳入学校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对学生欺凌治理进行组织、指导和协调。 (三)教文体局小教股、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负责本部门主管的学校学生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组织中小学校开展以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 (四)教文体局党委、纪委 负责对学生欺凌事件中违规违纪行为的监督、调查和处理。(五)教文体局党委、宣传部门负责做好防治中小学校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宣传报道工作。(六)教文体局团委配合局机关相关科室并协调推动中小学校建立预防遏制学生欺凌事件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工作。 (七)各学校 负责具体实施

14、和落实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扎实开展相关教育,制定完善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的各项措施、预案、制度规范和处置流程,及时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指导、教育家长依法落实法定监护职责,增强法治意识,科学实施家庭教育,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和管教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深入细致部署。各学校要加强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根据治理内容、措施及分工要求,明确负责人,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督导检查。教文体局相关部门定期对各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各中小学校开展欺凌防治教育活动、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等办法措施、在校规校纪中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开展培训、及时处置学生欺凌事

15、件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三)及时全面总结。认真及时做好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总结,一方面围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认真总结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中带有启示性、经验性的做法;另一方面围绕面临的困难和不足,认真查找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与社会、家长和学生需求的差距、不足和薄弱环节,查找问题真正的根源,汲取教训,研究改进,推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 (四)强化宣传引导。结合“七五”普法工作,各学校要加强对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对已发生的学生欺凌事件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满足群众信息需求。教文体局党委、宣传部门要联系新闻媒体共同发布反学生欺凌绿色报道倡议书,营造反学生欺凌报道宣传的良好氛围。 (五)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学校、局各相关股室相关责任人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追兖原则,对落实职责分工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人员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各学校要参照本方案,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具体实施方案和责任分工,于6月29日前报教文体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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