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联基于借记贷记应用的小额支付规范(送审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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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T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实施-发布基于借记/贷记应用的小额支付规范(送审稿)CUP Q/CUP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ICS备案号:1CUP 目 次前言I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符号和缩略语25 电子现金简介36 电子现金方案技术实现77 电子现金交易19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电子现金余额及日志读卡器1A.1 概述1A.2 功能概述1A.3 功能要求2附录B (资料性附录) 卡片应用实例6II前 言本标准是依据中国金融集成电路卡借记贷记规范JR/T 0025.47-2005以及其它相关的标准以及行业规范制定。本标准阐述了电子现金产品的市场背景、功能

2、与实现技术特性等,包括实现特性举例和其它提供给电子现金卡发卡行的可选项。本标准由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管理部组织制定。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IC卡应用部、北京捷德智能卡系统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徐晋耀、李春欢、回春野、孟宏文、顾伯华,王旭东基于借记/贷记应用的小额支付规范1 范围本部分主要描述了关于如何在PBOC借/贷记卡上实现小额支付功能(下简称电子现金)的相关信息。此外还提供了电子现金解决方案中各个组成部分的功能概述,如卡应用程序、终端功能与发卡行系统等。本部分假定读者已具有基于EMV支付应用和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借记/贷

3、记规范的基本知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JR/T 0025.4 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 第4部分 借记/贷记应用规范JR/T 0025.5 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 第5部分 借记/贷记卡片规范JR/T 0025.6 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 第6部分 借记/贷记终端规范OneSMART预授权解决方案指南VISA集成电路卡卡片规

4、范,1.4.0版VISA集成电路卡终端规范,1.4.0版3 术语和定义本部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3.1持卡人认证方法 Cardholder Verification Method(CVM)验证持卡人是否合法的方法,终端用它来确保卡片不是丢失的或被盗的。3.2清算 Clearing发卡行针对收单行提交的交易数据进行的处理过程,对于发卡行来说,清算是将后台计数器与卡中计数器进行再同步的一次机会。3.3命令 Command 终端向IC卡发出的一条信息,该信息启动一个操作或请求一个应答。3.4密文 Cryptogram 加密运算的结果。3.5电子现金 Electronic Cash(EC) 基于借记/

5、贷记应用上小额支付的一种实现。在借记卡上可以解释为预付,在贷记卡上可以解释为预先授权。预付的金额或预授权额度在卡片中体现为可脱机消费的金额,也就是电子现金余额。3.6电子现金余额 Electronic Cash Balance一个计数器,表示卡片上可以脱机消费的金额,对于每笔已批准的电子现金交易从中减去交易金额。3.7 电子现金余额上限 Electronic Cash Funds Limit卡片数据,表示持卡人可以用来脱机消费的最大金额。3.8 功能 Function由一个或多个命令实现的处理过程,其操作结果用于完成全部或部分交易。3.9发卡行行为代码 Issuer Action Code发卡

6、行根据TVR的内容选择的动作。3.10圈存 Load增加卡中电子现金余额的过程。圈存有多种实现方式,可以从主账户中划入金额,也可以现金存款,又或者从其它账户转入金额,但圈存后的电子现金余额不能超过电子现金余额上限。3.11磁条 Magstripe包括磁编码信息的条状物。3.12响应 ResponseIC卡处理完收到的命令报文后,返回给终端的报文。3.13脚本 Script发卡行向终端发送的命令或命令序列,目的是向IC卡连续输入命令。3.14交易日志 Transaction Log记录最近交易的信息细节,从中可以了解交易历史。3.15终端 Terminal为完成金融交易而在交易点安装的设备,用于

7、同IC卡的连接。它包括接口设备,也可包括其它部件和接口,例如与主机通讯的接口。3.16圈提 Unload圈提是减少卡中电子现金余额至0的过程。圈提的结果将电子现金账户中全部余额转入卡片主账户或以等额的现金返还给持卡人。4 符号和缩略语ARPC授权响应密文(Authorization Response Cryptogram)ARQC授权请求密文(Authorization Request Cryptogram)ATC应用交易序号(Application Transaction Counter)ATM自动柜员机(Automated Teller Machine)EC电子现金(Electronic

8、Cash)EMVEuropay MasterCard VISA CDOL卡片风险管理数据对象列表(Card Risk Management Data Object List)CAM联机卡片认证(Card Authentication Method)CVM持卡人验证方法(Cardholder Verification Method)IACs发卡行行为代码(Issuer Action Code)IC集成电路(Integrated Circuit)IC卡集成电路卡(Integrated Circuit Card)PBOC中国人民银行(Peoples Bank of China)PIN个人密码(Per

9、sonal Identification Number)TC交易证书(Transaction Certificate)5 电子现金简介本部分定义了电子现金解决方案,介绍成功实现的必要条件,以及描述电子现金和传统借记卡环境之间的区别。5.1 概述5.1.1 市场背景对于一个巨大、基于高风险用户的市场来说,如果交易总能够由发卡行进行(联机)授权的话,借记卡是一种理想的产品。因此,基于磁条技术的典型借记卡是一种100的联机(授权)产品,这意味着发卡行无需承受贷记风险使用卡支付的额度不能超出持卡人账户的可用余额。然而联机授权有时可能因为以下原因而无法实现: 缺乏电信基础设施(如自动售货机) 通信连接不

10、可靠(如通信困难地区) 用于交易授权的费用不够经济(如对于小额支付)针对高风险持卡人市场用户群,电子现金(Electronic Cash,简称EC)可提供解决上述问题的方案和相关的应用规划。5.1.2 电子现金介绍电子现金方案采用发卡行配置的可进行脱机交易授权的芯片卡,确保对脱机风险的完全控制,防止从持卡人账户中透支余额。采用电子现金方案,银行可以: 从当前账户中划出一部分金额 在支付卡内保存此额度信息 使卡可无借贷风险地脱机使用,直到划入的金额用完或再充值电子现金解决方案是基于完全兼容EMV的支付产品组件,并使用PBOC2.0借贷记卡片应用的高级风险管理特性。电子现金可为借贷记卡提供一种新的

11、技术解决方案,它的灵活性表明其具有更广泛的应用性,且可用于更多领域的应用。5.1.3 电子现金为发卡行带来的利益电子现金是一种强有力的解决方案,它可为发卡行带来以下显著利益:功能利益芯片提供的高级风险管理机制允许发卡行在更多的细分市场发卡而不增加风险1)这将帮助发卡行聚集更多的存款额,因为原本以现金进行的交易被以卡交易所替代。电子现金方案的灵活性帮助银行在基于芯片风险管理方面的投资多元化2)这种情况下可以先发卡,之后再逐步实现发卡行系统功能,以获取从磁条向芯片技术迁移所带来的好处。5.1.4 支付品牌电子现金解决方案本身并非为某个特定支付品牌所特有,它可以增强由中国银联所拥有的任何品牌的竞争力

12、。电子现金解决方案尤其适用于需要部分地进行脱机交易而不增加额外风险的借记卡。电子现金也可作为一个独立的应用与借记贷记应用共处一张卡上,此时电子现金应用可专门用于脱机状态下的小额支付。5.2 商业契机电子现金使用芯片功能,带来以下3种基本的商业契机: 由于所有金额要经过预先授权,坏债风险很低。由此,电子现金卡可安全地向未达到支付卡申请资格的用户群发行。 由于支付交易由芯片脱机授权,电子现金可用于新的受理环境(主要为脱机形式)而不增加风险 由于电子现金授权费用较低,因此经济适用于小额支付可结合上述契机,开发适用于特定市场的卡应用。5.2.1 新的持卡人用户群电子现金卡可安全地向以下新市场发行:对银

13、行业务较为陌生、未达到银行卡业务要求的或年轻人。在大多数发达国家,该市场依然很庞大,在发展中国家甚至更大。所有这些都意味着一个潜在巨大的储蓄池,银行可用于再投资以获取利息收入。欲拓展这些新市场的银行面临的问题是,坏债与欺诈风险更高。对于普通借记用户来说,这种风险通过所有交易联机授权来进行管理。然而这种花费是昂贵的(尤其对于大部分交易均为小额支付的场所来说),此外针对具有小额存款的用户,银行对账户的操作费用已超过了赚取的收入。针对这种问题,银行曾进行过各种应对措施,如专用卡、ATM卡、仅限直联交易的卡产品,但它们也同时限制了用户的使用。电子现金卡可解决这些问题,因为它能让发卡行有效控制风险,且可

14、将操作费用降至最低程度。5.2.1.1 电子现金卡的优点优点原因低坏债风险所有资金经过预先授权低欺诈风险芯片卡非常安全,难以伪造且卡具有完善的脱机风险管理处理低成本通信成本、中央处理成本以及对账户的操作成本都减到最小在电子现金方案中,银行可通过向未达到银行卡业务要求的用户提供一个简单账户 ,来发展这部分用户群。该简单账户仍然支持POS终端的卡支付,客户不太可能取走所有存款,这样该账户相对来说能给发卡行带来更多的收益。薪水也可直接支付到该账户,作为一种方便的圈存机制。救济金可以直接发放到申请人的卡中,其相对于现金的优势在于使救济金可以更多地被用于真正的受益人。对于该持卡人群来说,使用电子现金卡的

15、另外一个关键优点是,由于它基于PBOC 2.0应用,可以自然升级至全借记产品而无需再次发卡。例如:银行可将电子现金卡发行给十几岁的未成年人,因为他们还不符合开通银行账户的条件(可将该电子现金卡与其父母的账户关联以进行金额圈存)。等一两年后他们的信任关系建立(成年),可对电子现金卡进行升级。通过这种方式,银行可在用户更小的年龄时就锁定潜在的终身用户。5.2.1.2 新的受理环境由于电子现金卡为脱机授权,因此可通过在一些主要是脱机交易的地方(如自动售货机、加油站或停车位等)进行卡支付交易来增加交易额、替代现金。这将为卡支付产生一个新的巨大的市场,尤其是和电子现金的小额支付特性相结合时(参见下面的“

16、小额支付”部分)。这些新的可能的受理点不包括现有的EMV终端,这些终端不需要修改就能直接支持电子现金卡。5.2.1.3 小额支付电子现金将由于以下原因而显得非常经济: 更小的欺诈和坏债可能性 更低的通信花费 网络不稳定时造成的影响更小 账户操作的成本更低 交易量增长而无需中央处理系统的相应追加投资,更加经济这种经济性意味着,卡支付可以用更低廉的成本处理,且可部分地替代现金交易。这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契机,因为在国内,基于现金支付的消费额仍远超过基于卡支付的消费额。通过在更多领域实施卡片支付可以降低消费流通领域的支付成本。5.3 电子现金特性5.3.1 实现特征电子现金解决方案的典型实现特征包括:

17、芯片卡,籍此脱机交易不会导致透支风险 卡片具备增强的脱机风险管理功能,这一点通过将脱机风险限制在发卡行的定义范围内来实现。可用于借记卡(可开始脱机使用)和入门级贷记卡(严格限制“低于最低限额的风险可能”)中 使卡片用于小额支付在经济上更具吸引力 实现专门的,也能进行脱机交易的预支付工具5.3.2 EMV和PBOC 2.01996年,Europay,MasterCard和Visa(EMV),为IC卡、终端和应用程序制定了标准。1999年建立的EMVCo,LLC是维护EMV规范的组织。EMV规范应用于卡和终端,目的是让任何一张EMV兼容的卡能够工作于任何一台EMV规范的终端。PBOC 2.0是中国

18、人民银行制订的基于IC卡的金融支付应用规范,该规范实现了EMV标准并结合了一些PBOC的额外需求。PBOC 2.0规范包含了EMV标准中没有包含的一些额外特性和功能。电子现金解决方案即基于PBOC2.0卡应用规范,是PBOC2.0卡应用的附加功能。以下列出与电子现金相关的卡特性,以及与实现相关的一些概念。5.3.3 电子现金余额我们在讨论电子现金时使用“电子现金余额”这一术语,它表示使用该卡支付时,发卡行承诺给用户用于后续支付的剩余额度。根据持卡人的选择,可允许通过POS或ATM,或一些如电子现金余额读卡器之类的手持设备,将该余额读出并显示。读取电子现金余额的功能可在个人化时关闭。5.3.4

19、发卡行主机端锁定的金额为确保卡中用于将来脱机消费的金额不被持卡人挪作它用,当卡圈存的时候,电子现金方案需要进行某种形式的金额冻结。该特性的细节实现完全取决于发卡行如何定位用户的需求,取决于每个主机系统的实现细节。为获得期望的结果,可能采用以下机制: 从主账户余额中划出电子现金额度 将电子现金额度标识为与主账户关联的一个映射账户,将金额从当前账户移至映射账户 关于电子现金方案对发卡行主机系统影响的更多细节,将在本部分的第6和第7章给出。5.3.5 POS终端受理由于电子现金卡中的软件是EMV兼容的,因此该卡可用于所有支持与电子现金应用关联的品牌的EMV兼容的芯片终端。终端以与其它EMV卡完全相同

20、的方式处理电子现金交易。在通常的EMV处理过程中,卡与终端均执行风险管理功能。只要符合条件就执行脱机交易,但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需请求联机授权: 交易额超出终端脱机交易最低限额 交易额超出电子现金余额 终端随机选择了该交易联机进行 终端对所有的交易处理都联机进行(即脱机交易最低限额为0) 交易过程中产生错误,强制联机授权 尝试了芯片技术但工作不正常(“技术降级”)任何终端可以实现余额与交易日志显示功能,但对POS终端,这些功能不作强制要求。5.3.6 圈存处理卡的日常使用必将耗尽其中的电子现金余额,因此必须进行圈存。增加电子现金余额的操作即称之为“圈存”操作。圈存交易包括以下两个操作: 资

21、金预先授权 卡片充值圈存操作一般在一些特定的终端上进行,该终端除要求EMV兼容外,必须支持以下特性: 必须能够与发卡行主机系统进行联机对话 必须支持相应的持卡人操作界面 通常在终端与发卡行主机间建立一私有对话,以管理更新命令的发送与接收。因此,圈存操作通常仅限直联交易。对于ATM或银行柜面的终端来说,只要加载合适的软件,便成为一个很好的圈存终端。圈存操作如何进行取决于所选择的实现方式。持卡人可自己完成该过程,也可由发卡行自动进行。要实现自动圈存,发卡行与持卡人之间需签定一份(同意自动圈存的)协议。自动圈存在满足预定条件时将自动更新卡余额而无需持卡人的介入,由发卡行划入额外金额,并对卡进行自动更

22、新。电子现金金额转入的结果是,将金额转入由发卡行主机保存的“电子现金账户金额”(见6.3.1“电子现金账户金额”)。当对电子现金账户进行圈存后,发卡行必须更新卡中计数器以反映这种改变,从而增加卡电子现金余额。5.3.7 磁条交易电子现金是基于芯片的产品,最佳适用于芯片卡终端较为普及的地区。即使在仅配备了支持磁条终端的地区,也可进行电子现金卡交易,因为电子现金卡是混合型的(芯片和磁条)。电子现金卡进行的磁条交易与其它同属品牌的仅磁条卡交易方式相同。然而,这种磁条交易的授权方式与芯片电子现金方式不同,例如它们是针对一个不同账户进行授权,因此不影响卡的电子现金余额。5.3.8 持卡人选项持卡人对电子

23、现金卡的需求可以有不同的方式。相关技术实现取决于发卡行所面向的持卡人的介入程度。电子现金可为持卡人定义的主要特性有: 电子现金余额是否可见:如果持卡人可通过某设备将卡中余额读出,则他们将该卡更多地看成是一张储值卡。相反则只能在打印的凭条或ATM机上知道其账户余额。 圈存操作显式进行(通过持卡人请求)还是隐式进行(卡余额用完时后台系统自动进行):如果从另一账户对电子现金余额自动圈存,则在持卡人感觉是一张普通的借记卡。如果持卡人必须手动发起圈存操作,如在ATM上,则在持卡人看来更像是一张储值产品。持卡人的这些选项如何实现,将在第6章详细解释。5.3.9 清算收单行以与对待普通借记贷记交易相同的方式

24、处理电子现金交易。已被脱机批准的交易需按常规方式提交清算。然而,由于是芯片产品,发卡行可能收到关于交易的一些额外信息,包括交易证书(如果收单行决定提供的话)。发卡行一般针对从账户余额中冻结的金额来处理清算记录。对于发卡行来说,清算是将联机余额与卡中脱机计数器进行再同步的一次机会。发卡行需要考虑到的是,有些收单行可能未进行EMV迁移改造,则在其清算报文中无法传送芯片数据(包括脱机计数器的值)。5.3.10 交易货币在电子现金交易中,交易额是从卡中可供脱机消费余额中扣减的一个准确值,因此该值是否准确很重要。出于这个原因,如果卡要实现持卡人账户的“零透支”,电子现金卡就不能支持货币转换功能,所有脱机

25、交易必须使用应用货币。5.3.11 交易日志电子现金卡应用可将卡最近交易的信息,记录至交易日志中。相应的终端或手持读卡器可读出该日志,并显示或打印出记录,持卡人因此可从中了解其最近的交易历史。5.3.12 电子现金的范围电子现金方案最适合工作于封闭系统。发卡行需要与收单行就实现电子现金相关的一些特定功能,取得一致性协议,包括:l 余额显示l 确保某些功能的完整性,如在非发卡行终端机的圈存功能电子现金卡仍有可能超出该封闭系统使用,但这种情况下持卡人的体验可能不同于在封闭系统中使用。发卡行需要充分意识到这一点,并对其持卡人作相应的培训。例如,封闭方案中使用的终端,可能在交易完成后显示电子现金余额,

26、超出该方案可能就不支持该功能了。6 电子现金方案技术实现6.1 使用PBOC 2.0卡应用6.1.1 电子现金个人化设置虽然用于电子现金卡的PBOC 2.0 卡应用与其它的PBOC 借记贷记产品大致相同,但在电子现金卡个人化设置上,与标准卡应用存在一些区别。本节阐述如何为电子现金配置参数的原则。6.1.2 电子现金方案中的新增数据元电子现金方案在PBOC2.0的基础上制定,其卡应用与普通的PBOC借贷记卡大致相同。然而为了方便应用,在电子现金方案中新增了几个PBOC2.0中没有的数据元。我们有必要在具体展开电子现金方案的技术实现之前介绍一下它们。 表 1 卡片数据数据元名称标签长度格式电子现金

27、余额(Electronic Cash Blance)9F796n 12电子现金余额上限(Electronic Cash Blance Limit)9F776n 12电子现金发卡行授权码(EC Issuer Authorization Code)9F746a电子现金单笔交易限额(EC Single Transaction Limit)9F786n 12电子现金重置阈值(EC Reset Threshold)9F6D6n 12 “电子现金余额”:该变量保存了可供脱机消费的剩余总额,对于每一笔成功的电子现金交易,从中减去相应的交易额。一旦交易额超过了电子现金余额,则所有交易必须通过联机授权。 “电子

28、现金余额上限”:表示在电子现金应用中,持卡人可脱机消费的最大累积额度,也即卡片充值所能达到的上限。发卡行可修改此上限值。 “电子现金发卡行授权码”,卡片上用于标识批准电子现金交易的代码。在脱机批准交易中,该代码被存放在清算报文的授权码。格式为“ECCxxx”,其中xxx是发卡行定义的编号。 “电子现金单笔交易限额”:卡片上单笔电子现金交易额的上限,用于控制单笔电子现金交易风险。在个人化时由发卡行写入,并可由发卡行重新设置。 “电子现金充值阈值”:触发卡片进行自动充值的可用余额下限。当卡片上的脱机可用余额低于该阈值时,卡片即请求联机并自动进行充值。表 2终端数据数据元名称标签长度格式电子现金终端

29、支持指示器 (EC Terminal Support Indicator)9F7A1b电子现金终端交易限额(EC Terminal Transaction Limit)9F7B6n 12 电子现金终端支持指示器:若出现在终端上,则指示该终端支持电子现金处理。 电子现金终端交易限额:终端使用此数据元(如果存在的话)判断一个交易是否以电子现金方式处理。若存在电子现金终端交易限额,授权金额应低于此限制。否则授权金额必须低于终端最低限额。6.1.3 卡认证方法(CAM)原则关于如何进行卡片脱机认证的详细描述,参照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借记贷记规范手册。电子现金卡的大部分优点,只有在卡片主要是脱机环

30、境下使用才能获得,因此鼓励卡配置支持脱机受理。强调脱机工作,意味着需要采用强有力的CAM机制,以防止脱机欺诈的风险。发卡行必须在个人化时将他们的卡片设置为只有在执行动态数据认证(DDA)或复合动态数据认证/应用密文产生(CDA)的情况下允许脱机交易。若只执行静态数据认证(SDA),或者没有脱机CAM机制,终端必须或者将交易送至联机由发卡行授权,或者中止交易。6.1.4 持卡人验证方法(CVM)原则CVM列表设置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设置: 脱机PIN为首选的CVM(以鼓励脱机受理,但发卡行可以决定在电子现金交易中是否需要脱机PIN验证) ATM交易需要联机PIN。因此,有可能在ATM交易的卡必须支持

31、联机PIN。6.1.5 交易日志应用需包含至少10项记录于交易日志中。6.1.6 货币转换无论对卡还是终端,电子现金卡均不允许支持货币转换功能,因为电子现金余额必须准确反映可供消费额,而货币转换可能导致卡中保存不准确的电子现金余额值。6.1.7 电子现金数据前面已讨论,电子现金卡中使用了以下三个数据,以管理发卡行的脱机风险: “电子现金余额”。该变量保存了自上次联机后到目前为止,卡片还剩余的脱机授权交易额。 “电子现金余额上限”,表示在电子现金应用中,持卡人可脱机消费的最大累积额度。也就是每次充值所能达到的上限。 “电子现金单笔交易限额”,卡片上控制单笔脱机电子现金交易额的变量。每笔脱机电子现

32、金交易不能超过此金额。图1 阐明了卡片如何利用上述数据管理发卡行的遭遇脱机风险可能。图 1 发卡行脱机风险管理卡中包含了电子现金余额,电子现金余额是以应用货币计算的可用于脱机消费的值。电子现金应用使得发卡行可以根据脱机计数器的界限值改变卡的行为。卡片风险管理按如下方式使用这些界限值: 如果交易额小于电子现金余额且小于单笔交易限额,则卡片批准脱机交易 当交易额的值超出电子现金余额或单笔交易限额时,具备联机功能的终端将该交易送至联机由发卡行授权。若终端不支持联机功能,则卡将拒绝该脱机交易。发卡行可以根据持卡人已脱机消费的额度和持卡人主账户余额,对交易进行联机授权。发卡行可通过脚本的方法进行充值以调

33、整电子现金余额值。(参照本章后面的“调整电子现金余额”部分)。6.1.8 脚本EMV定义了一种从发卡行发送命令至卡片的方法,称之为“脚本”。脚本就是由发卡行主机系统产生并签名的命令,在交易联机授权时随同授权响应一起发送。终端将该命令送至卡,卡片则按照脚本的内容对自身作相应的更新。关于卡片如何实现脚本的详细信息参见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借记贷记规范。6.2 账户管理实现6.2.1 电子现金余额的含义电子现金余额是可用于脱机授权支付的最大剩余额度。使用术语“余额”并不表示卡中具有货币,而是表示发卡行承诺给商户的最高脱机支付金额。这表明,如果电子现金卡被遗失,且未被他人使用,则持卡人并未丢失金钱

34、。可能存在以下另外两种不同数值的“余额”: 主账户余额:用于磁条卡交易的最大可支付额度。此为主账户中的可用余额。 总余额:用于芯片卡联机授权交易的最大可支付额度。此为卡中电子现金余额与主账户余额的总和。发卡行需要知道,在不同的情况下可能造成不同的可供消费余额,并对其持卡人作相应的培训(以使持卡人不致于对该类情况感到困惑)。6.2.2 电子现金余额管理模式发卡行对卡电子现金余额的管理其实采用了一种“显式”的方法“显式”也就是说,电子现金余额真实反映了可供持卡人脱机消费的总额值,其电子现金余额值对持卡人可见,持卡人知道还剩多少可供脱机消费(通过余额读卡器或将卡插入终端),也可以对电子现金账户进行充

35、值(圈存)。只有当电子现金余额不足时,卡才会迫使交易联机进行。3)还有一种“隐式”的管理模式,即电子现金余额值对持卡人不可见,如同具备脱机功能的借记卡,内部余额仅用于风险管理。此不在本文档中讨论之列。如上所述,电子现金余额对持卡人是可见的,因此,很多情况下,电子现金卡对持卡人来说像是一张“储值”卡。这种实现的主要特征是: 金额被冻结至电子现金账户金额中 不可能透支 持卡人可对电子现金余额进行手动圈存 卡中余额精确反映了持卡人可消费的额度6.3 功能模式图2展示了电子现金功能模式的不同组成部分。图 2 电子现金功能模式1“终端”是指任何EMV兼容的芯片卡终端,可以支持或不支持进行联机交易。2“卡

36、”是指运行符合PBOC 2.0的应用程序并个人化,能执行电子现金交易的IC卡片。3“持卡人主账户”假定为用于联机授权的当前账户。4“电子现金账户”中预先保留了电子现金金额,用于: 防止电子现金金额用于非电子现金支付 对卡脱机交易进行清算下面将讨论电子现金的以下功能: 电子现金账户金额 设立电子现金账户金额和卡 交易 交易处理6.3.1 电子现金账户金额发卡行实现电子现金应用时,为每张卡留出一个授权消费的最大额度。该额度因卡而异,且由发卡行内部管理,称之为“电子现金账户金额”。在发卡行主机系统中,可将电子现金账户金额当成一个独立账户管理。持卡人可按如下方式将金额转移至电子现金账户金额4)发卡行需

37、要知道的是,电子现金账户金额是用于分配给脱机交易使用,且未提交清算的金额值。所有脱机授权的交易针对电子现金账户金额清算。因此,电子现金账户金额并非总是精确反映出卡片当前电子现金余额。这些值均无必要反映持卡人的实时金融余额。: 从主账户转移金额 采用现金 通过第三方。例如,持卡人的薪水可由其雇主定期划入电子现金账户,或父母将金额划入其子女的电子现金账户。可能会由于以下原因导致这两个金额值之间的差异: 交易执行与发卡行受理并对交易记录进行清算之间的延迟 发卡行对电子现金账户圈存,与对芯片卡电子现金余额的更新(通过发卡行脚本命令,需要卡与发卡行双向在线互连进行)之间的延迟 异常处理对电子现金产品的实

38、际配置将决定哪种余额为准确值,本章后面的部分将予以解释。6.3.2 设立电子现金账户金额和卡当持卡人初始设立一个与电子现金卡关联的账户时,将通过上面讨论的方法提供一定的初始金额,以创建电子现金账户金额。发卡行创建该账户并向持卡人发卡。个人化阶段可将卡中电子现金余额上限设为该初始金额值。另一种选择是发卡行可以将卡中电子现金余额设为零,并安排后续的圈存交易来充入金额。6.3.3 交易圈存交易包括了资金预授权和紧接的卡充值交易两步。前者将资金的预授权转移至电子现金账户金额中,而这种增加通过后者(卡充值交易)在卡的电子现金余额中反映出来。消费交易一般由芯片卡进行脱机授权,与这些交易相关的清算操作使用电

39、子现金账户金额。因此,圈存操作使电子现金账户金额增加,脱机交易清算使电子现金账户金额减少。所有联机交易均针对持卡人主账户进行授权和清算,既不影响电子现金账户金额,也不影响卡中电子现金余额。圈提交易用于将卡中全部的电子现金余额划入卡的主账户,或者用等额现金返还持卡人。更多更详细的电子现金交易,参见本部分第7章“电子现金交易”。 6.3.4 交易处理在涉及一笔电子现金交易时,以下是有关电子现金交易的独特处理,没有列出的部分与标准PBOC2.0 借贷记处理过程相同。6.3.4.1 应用选择终端发送SELECT命令选择应用,卡片返回文件控制信息(FCI),其中包括了请求电子现金终端支持指示器、授权金额

40、以及交易货币代码的PDOL。6.3.4.2 初始化应用如果满足以下条件: 终端支持电子现金交易 交易额小于电子现金终端交易限额,或者,在终端不包括单独的电子现金终端交易限额的情况下,小于终端最低限额 终端交易类型为消费交易(不是现金交易或返现交易)那么,终端将在GET PROCESSING OPTIONS(GPO)命令中提供电子现金终端支持指示器(设置为“1”)。当收到取处理选项(GPO)命令时,如果以下条件满足,卡片将此交易看作一个电子现金交易: 取处理选项命令中包含电子现金终端支持指示器(设置为“1”) 交易货币代码与应用货币代码匹配 交易金额不超过电子现金余额 交易金额不超过单笔交易限额

41、 电子现金余额减去交易金额的差值不小于电子现金重置阈值 PIN尝试次数不为零 发卡行认证失败指示器为0如果以上任一条件不满足,交易就不是一个电子现金交易。如果此次交易被卡片看作是一笔电子现金交易,那么卡片应当: 从电子现金余额中减去授权金额 返回取处理选项响应数据AIP和AFL。AIP指示电子现金交易支持的功能,AFL则指明了电子现金特定数据。电子现金特定数据包括 电子现金余额 电子现金发卡行授权码。如果此次交易不是电子现金交易,卡片在取处理选项的响应中返回非电子现金的AIP和AFL(不返回EC发卡行授权码),终端将此交易当作普通PBOC2.0借贷记交易处理。 6.3.4.3 卡片行为分析对在

42、初始化应用阶段被指明为电子现金的交易而言,卡片执行以下步骤: 若终端脱机拒绝交易(请求AAC),卡片向电子现金余额加上本次交易金额,以冲正初始化应用过程中减去的数额 跳过联机授权未完成检查,以及新卡检查 终端不应该请求联机交易。如果卡片收到联机处理请求(在第一个GENERATE AC时的ARQC请求),卡片将在GENERATE AC响应中返回脱机拒绝完成交易后,终端会收集交易数据,通常会在当天营业结束时把交易明细发送给收单行,以进行后续的清算。终端在清算报文的授权码中提供EC 发卡行授权码。凭据上可以打印出由卡片发送给终端的电子现金余额。当发卡行接收到用于清算的交易数据时,可识别出交易是否使用

43、电子现金卡完成,若是,则从电子现金账户(而非持卡人主账户)中扣减相应的交易额。6.4 调整电子现金余额在进行若干笔脱机电子现金交易后,卡上的电子现金余额会不断减少,当减少到一定程度时(例如余额小于电子现金重置阈值),脱机电子现金交易便无法进行。这时需要通过联机给电子现金卡进行充值,以重新设置电子现金余额值。这个过程是通过圈存交易来进行的,目前本规范支持手工圈存和自动圈存两种方式,详细过程参见第7章的圈存交易描述。6.5 主机逻辑实现6.5.1 脱机交易脱机交易期间,卡使用其内部风险管理判断该次交易是否可脱机授权。卡将当前交易额与电子现金余额比较,如果当前交易额超出卡的电子现金余额,必须请求联机

44、授权。如果交易被脱机批准,卡将从电子现金余额中减去此次交易的交易额。如果卡请求联机授权但终端不支持联机功能,则卡将拒绝本次交易。脱机交易对发卡行系统没有影响。对于脱机交易来说,发卡行可修改其主机系统,以便在清算操作时执行更多的检查。如,检查收到的应用交易计数器(ATC),看是否有未完成的交易待提交清算。6.5.2 联机交易导致交易需发送至联机进行的原因有: 交易额大于卡电子现金余额 交易额大于卡片单笔交易限额 电子现金余额与交易金额的差值小于电子现金重置阈值 交易额超出终端最低限额(可能小于卡电子现金余额) 终端随机选择本次交易进行联机授权 交易过程中异常发生,强制交易联机进行(如持卡人未能输

45、入正确的脱机PIN)一般情况下,联机后,主机系统会针对电子现金账户,执行与其它芯片卡授权相同的处理,包括: 检查卡是否被报挂失 通过验证在DE 055子域中发送的ARQC,执行联机CAM 检查芯片数据内容,以发现交易被送至联机的原因。需要的额外处理,取决于交易被送至联机的原因,可能由于电子现金余额不足,或者由于错误的PIN输入等其它原因。发卡行主机系统将根据交易被送至联机进行的原因,进行不同的授权操作。交易额大于卡的电子现金余额,则交易将被送至联机,这是最常见的导致交易被送至联机进行的原因。相应的授权处理方式由发卡行自定,主机将执行发卡行在其授权处理中定义的任何额外测试与检查。可能采取以下一些相应的措施: 交易仅针对持卡人主账户授权。检查主账户余额,如果余额充足,则交易被批准,主机系统将授权批准发回给卡,并从主账户中支出,而卡的电子现金余额保持不变。 (见“例1:针对主账户交易授权,交易额为20元”。) 交易针对总余额(主账户余额加上卡电子现金余额)授权。如果它们的总和大于交易额,交易可批准,主机将授权批准发给卡并对电子现金余额作相应调整。 (见“例2:针对总余额的交易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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