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开发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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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椒江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开发 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 招标项目:椒江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开发 招 标 人:椒江区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盖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代理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招标监管机构: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盖章) 联系电话:0576-88686867 2010 年 12 月 21 日 -1- 目目 录录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1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 第一节总 则4 1. 项目说明 .4 2. 招标范围 .4 3. 资金来源 .4 4. 投标资格 .4 5. 投标费用 .4 6. 踏勘现场 .4 第二节招

2、标文件 .4 7. 招标文件的组成 .4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5 9. 招标文件的修改 .5 10. 招标文件的备案 5 11.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5 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编制 .5 12. 投标文件的组成 5 13. 投标文件的格式 5 14. 投标报价组成及要求 5 15. 投标担保 6 16. 投标有效期 7 1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7 第四节投标文件的递交 .7 18.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与标志 7 19. 投标文件的递交 7 20. 投标截止期 7 21.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7 第五节开 标.8 -2- 22. 开标 8 23. 投标文件公布 8 第六节评 标.8

3、24. 评标会议 8 25. 评标过程的保密 8 26. 投标文件符合性鉴定 8 27. 投标文件的澄清 8 28. 投标文件的评审 9 29. 商务标的修正 9 第七节授予合同 10 30. 中标候选人公示 .10 31. 预中标告知单 .10 32. 中标通知书 .10 33. 合同签订 .11 第二章评标办法 12 第三章合同条款 14 附件一: .- 24 - 附件二: .- 25 - 附件三(参考格式): .XXVI 附件四(参考格式): XXVII 附件五(参考格式): .- 28 - 附件六: .- 29 - 附件七: .- 30 - 附件八: .- 31 - 附件九: - 32

4、 - -3- 附件十: .- 33 - 附件十一: .- 34 - 第第 1 1 章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 投投 标标 人人 须须 知知 前前 附附 表表 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 1 项目综合说明 项目名称:椒江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开发 项目建设依据: 1、台州市建设规划局(台规条【2010】20023)号规划条件的通知; 2、椒江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建筑方案评审会议纪要; 3、台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提供的经审定的保障性住房规划建筑方案 设计; 4、椒江区发改局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初步设计评审会议纪要; 5、台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工程初步设计; 6、椒江区发改局关于同意区保障性住房工程

5、列入 2010 年基本建设前 期工作计划的批复 。 建设地点:椒江区葭芷街道繁荣村区块(4 号路北侧、永宁水厂东侧) 项目规模:项目包括保障性住房,地上总建筑面积约为 117360 平方米, 用地面积约为 46944.18 平方米。 可销售面积:包括保障性住房及一部分社区用房(面积超过 500 平方米 的超过部分的社区用房) ,其余如:物业管理用房、配电房、通风机房、 消防泵房、门卫、垃极中转站、电信用房、监控室、面积在 500 平方米 以内的社区用房等均作为辅助用房,所有辅助用房均不作为计算本次可 销售面积的基础,具体计算方式如下,本项目保障性住房面积共 114475.3 平方米,社区用房面

6、积 1622.19 平方米,其中社区用房中有 500 平方米是作为辅助用房,超过 500 平方米以外的 1122.19 平方米是作 为可销售面积的一部分,则本项目最后的可销售面积为 114475.3+(1622.19-500)=115597.49 平方米。最终面积以椒江房管部 门测定为准。 要求质量等级:合格 要求开工时间:前期工程开工时间在 2010 年 12 月 31 日前;土建工程开 工时间 2011 年 3 月 31 日前; 要求竣工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备案时间:2013 年 12 月 30 日前完工。 2 招标范围 成片住宅小区开发建设,从项目准备、实施阶段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 销售、

7、交房、后续服务、质量保修、小区运营等房地产开发项目范围内 的所有工作内容。 3 资金来源自筹 100 % 4 资质要求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企业注册所在地在椒江区或台州经济开发区) 5 投标人确定方式资格预审 -2- 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技术标和资信标三部分组成。 1、商务标包括: (1)投标承诺书(附件一) ; (2)投标报价汇总表(附件二) 。 2、技术标包括(投标人按以下章节编制): (1)项目开发中质量、进度、安全、投资控制、等措施的描述; (2)投融资方案,包括工程投资计划表、融资计划表、借款计划表(参 考格式见附件三、四、五) ,实施投资计划保

8、证措施以及风险防范措施; (3)销售服务保证措施(包括前期物业管理费用,前期物业管理期限等 内容) 。 3、资信标包括(投标人按以下章节编制,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业绩 证明,不作为评审依据): (1)项目总负责人简历表(附件六) ; (2)开发建设项目班子人员一览表(附件七,提供项目班子人员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密封在资信标内) ; (3)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包括年销售收入、年开发面积、银行资信等级, 投标人须提供 2009 年度的财务报表,2008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竣工验收记 录,银行信用等级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密封在资信标内) ; (4)投标人开发建设的类似业绩表(附件八,提供

9、2008 年 1 月 1 日至 今开发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密封在资信标内) 。 8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附件格式。表格如不够用时,可以 按同样格式扩展。 2、投标人投标文件所用的纸张建议采用 A4 型纸,图表可根据需要作 适当扩展。 3 3、技术标应按以下要求编制,否则以无效标处理:、技术标应按以下要求编制,否则以无效标处理: (1) 全篇内容中(不含封面)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的人员 姓名及其它能推断或影射出投标人身份的文字描述与图案; (2)页数(封面、封底、目录除外)不得超过 50 页; (3)封面必须采用招标人提供的统一封面格式(参考格式见

10、附件) 。 4、建议技术标正文字体为四号宋体,行距 1.5 倍。 9 投标担保要求 1、担保金额: 8080 万元。 2、担保形式:投标人本单位出具的银行汇票(现金、转帐支票不予接受)。 收款单位:台州市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台州市农行开发区支行; 银行帐号:900101040013903; 银行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 361(台州日报社对面) 。 3、担保提交地址:担保提交地址:市招投标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处财务 -3- 室) ; 投标人凭银行汇票到市招投标中心领取投标担保确认单。 联系电话:0576-88685135。 建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期前建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期前 1 1

11、 小时办妥投标担保并领取投标小时办妥投标担保并领取投标 担保确认单。担保确认单。 10 每平方可销售面积 有效报价 可销售面积单方报价3890 元/平方米 11 投标有效期60 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12 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包括资信证明复印件) ,原件仅需提供一套 13 投标文件密封及装 订 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和资信标必须采取分别单独密封。 14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与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至:台州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三 地址:台州经济开发区新台州大厦 4 楼(东) 电话:0576-88685067、88685068 15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与开标时间 2011

12、年 1 月 21 日 9 时 30 分 16 投标文件递交 要求 1、投标人出示其有效交易证的原件,以证明其已取得交易席位资格; 2、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确认单; 3、投标人提交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 (参考格式见附件) ; 4、投标人下列人员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确认身份后再签名报到, 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具本工程授权委托书原件,参 考格式见附件)必须参加开标会议,经招标人确认身份后(招标人对其 身份不明的,须出具身份证或驾驶证原件)再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开标会议。 17 开标顺序先开技术标和资信标,再开商务标。 18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

13、9 项目担保履约担保金额 2500 万元 -4- 第一节第一节总总 则则 1.1.项目说明项目说明 1.1 本招标项目综合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 项。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2 项。 3.3.资金来源资金来源 3.1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3 项。 4.4.投标资格投标资格 4.1 投标人资质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4 项。 4.2 在台州市招投标中心取得交易席位资格。 4.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5.投标费用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活动自身发生的费用。 6.6.踏勘现场踏勘现场 6.1 招标人将不

14、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 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6.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结论概不负责。 6.3 除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本工程有关的情况外,投标人应通过自行调查取得与本工程施工承包 可能发生的费用等有关的全部情况,包括交通、环保、治安等规定和要求。 第二节第二节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7.7.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 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2)合同

15、条款; (3)投标承诺书格式及辅助资料表格式等; (4)有关图纸及资料。 7.2 除上款内容外,在投标截止期前,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 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 件三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 -5- 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8.招标文件的招标文件的澄清澄清

16、8.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招标人提出,招标人的书面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 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无任何约束力。 9.9.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9.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

17、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这些内 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通过传真或电邮方式收到的,须当即给予 回执。 10.10.招标文件的备案招标文件的备案 10.1 本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答复等)未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盖章的一律无效。 11.11.招标文件的解释权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11.1 本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答复等)的解释权属招标人。 第三节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的编制 12.12.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文件组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7 项。 13.13.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格式 13.1 本招标工程

18、项目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8 项。 13.2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用中文均应用中文。投标人随投 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在此,为了解释投标文件,应以 中文为准。 13.3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4.14.投标报价组成及要求投标报价组成及要求 14.1 投标人以每平方米可销售面积为单位的形式进行报价,该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 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包括土地费用、项目前期准备费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费用、利 润、税金、利息、返

19、还招标人的管理费及参照房地产项目开发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各投标人结合自身 技术与管理水平、经济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自行报价。 -6- 14.2 投标人的报价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投标人的报价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010 项,未按要求报价的,作无效标处理。项,未按要求报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14.3 地下轿车位 6 万元/只(按椒江区房管部门测绘认定具体的轿车位数) ;地下自行车房 0.18 万元/(面积按椒江区房管部门测绘认定面积) ;地下自行车位 0.12 万元/(面积按椒江区 房管部门测绘认定面积) 。且具体的车库(车位)购买者也由招标人指定,投标人报价时须考虑此因素。 14.4 投标报

20、价的具体组成: (1)土地划拨费用:包括土地成本、税费、迁苗补偿费、拆迁费用等相关费用共计 5600 万元; (2)招标人前期垫资的费用: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清单(附后) ; (3)不可预见费:从中标人利润中提取 50 万元作为本项目的不可预见费; (4)指挥部管理费:按照开发总价的 0.6%计取。 (5)其他费用:指除土地划拨费用、招标人前期垫资的费用、不可预见费、指挥部管理费以外的 该项目开发所需的一切费用。 14.5 物业管理用房、配电房、通风机房、消防泵房、门卫、垃极中转站、电信用房、监控室、面 积在 500 平方米以内的社区用房等均作为辅助用房,由中标人统一承担该部分的全部费用,但不计算

21、 可销售面积,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考虑这一因素。 14.6 中标人在该项目开发期间需提供三间临时用房及办公设施给招标人,供招标人无偿使用,投 标人在报价时考虑这一因素。 14.7 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由台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所承接,设计范围 不包括室外部分的室外市政配套、室外景观、园林绿化项目。总费用为 21 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按照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50353-2005)计算) 。其中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的费用共计 138.8 万元由中标人支付予指挥部(支付时间见合同条款) ,剩余的施工图设计费用由中标人支付予设计单位 (台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

22、且中标人须与台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签订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合 同。该部分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投标人在报价时考虑这一因素。 14.8 中标人负责委托一家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室外市政配套、室外景观、园林绿化的设 计,该部分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投标人在报价时考虑这一因素。 14.9 本项目的勘察项目指挥部已委托予浙江省工程勘察院,中标人须与浙江省工程勘察院签订勘 察合同,且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由中标人直接支付予浙江省工程勘察院,投标人在报价时考虑这 一因素。 14.10 临时围墙、临时道路、塘渣回填按现行定额计取后下浮 8%作为该部分的费用,由葭芷街道 负责落实,其费用由乙方支付予葭芷街

23、道,并包含在本次报价中,投标人在报价时考虑这一因素。 15.15.投标投标担保担保 15.1 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9 项规定提交投标担保,并领取投标担保确认单。 15.2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5.3 投标担保按以下方式退还: (1)中标人凭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退还; (2)未中标的候选人凭建设工程未中标通知书退还; (3)其余投标人(含无效标的)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退还。 15.4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署合同协议; -7- (3)投标人

24、在投标期间内有串标、哄抬标价等违规违法行为。 (4)投标人违反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承诺内容的。 16.16.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均保持有效。 16.2 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 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 不被没收投标担保。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 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节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

25、用。 17.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 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2 项规定的份数递交投标文件。 17.2 招标文件附件中注明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或印鉴、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投标人招标文件附件中注明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或印鉴、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投标人 均按要求签章。均按要求签章。 17.3 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如未注明正副本的,由评标委员会或工作人员随机抽 签确认一本作为正本。 第四节第四节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 18.18.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与标志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与标志 18.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规定密封,并注明项

26、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标函名称。 18.2 密封要求: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18.3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装订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3 项。 19.19.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规定的地点,在本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 交投标文件。 19.2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满足本须知前附表第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满足本须知前附表第 1616 项要求,否则该投标文件予以拒收。项要求,否则该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20.20.投标截止期投标截止期 20.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5

27、项。 20.2 招标人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 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0.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1.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1.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 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节有关投标文件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 文件密

28、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8-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1.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担保将被没 收。 第五节第五节开开 标标 22.22.开标开标 22.1 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期的同一时间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所规定的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 22.2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 22.3 开标顺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7 项。 23.23.投标文件公布投标文件公布 23.1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则 退还投标人,经确认无误

29、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承诺的主要内容。 23.2 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 第六节第六节评评 标标 24.24.评标会议评标会议 24.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4.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4.3 评审开始前,评标委员会成员须签署台州市建设工程公正评标承诺书 。 25.25.评标过程的保密评标过程的保密 25.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 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5.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

30、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 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5.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 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6.26.投标文件符合性鉴定投标文件符合性鉴定 26.1 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 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实质性 内容包括投标承诺书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总报价、投标资格等实质内容的承诺是否响应招标 文件要求等。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

31、实质性内容由评标委员会界定。 26.2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 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9- 27.27.投标文件的澄清投标文件的澄清 27.1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 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 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

32、变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根据本节错误的修正的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错误 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7.2 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能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内容 进行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在接到询标通知后 30 分钟内作出答复,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 视作拒绝或放弃澄清或说明。 28.28.投标文件的评审投标文件的评审 28.1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标处理: (1 1)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

33、招标项目报有两 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2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签署条款要求签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签署条款要求签章的; (3 3)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的;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的; (4 4)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 5)技术标的装订或编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技术标的装订或编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 (6)法律法规规定无效标的。法律法规规定无效标的。 28.228.2 投标

34、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实质性评审后按无效标处理: (1 1) 投标承诺的总报价、投标资格等不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的;投标承诺的总报价、投标资格等不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的; (2 2) 违反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条款规定的。违反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条款规定的。 28.328.3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详细评审后认定该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要求存在 重大偏离的,则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1 1) 技术标评审中规定作无效标的;技术标评审中规定作无效标的; (2 2) 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明确规定作无效标的。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明确规定作无效标的。 28.428.4 评标委员

35、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投标人质询,如投 标人拒绝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则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有串通投标的行为,其投标文件 按无效标处理: (1 1)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 更换报价;更换报价; (2 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泄露投标人名称、数量或联系方式等应当保密事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泄露投标人名称、数量或联系方式等应当保密事项; (3 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或提供投标咨询

36、服务;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或提供投标咨询服务; (4 4) 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同一单位的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同一单位的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 (5 5)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或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的;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或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的; (6 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 (7 7)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的情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

37、人员出现同一人的情况; (8 8)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9 9) 投标报价涉嫌故意拉高或压低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涉嫌故意拉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1010) 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28.528.5 如有效标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 -10- 决的,则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29.29.商务标的修正商务标的修正 投标承诺书中的文字表示的量和以数字表示的量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量为准。 第七节第七节授予合同授予合同 30.30.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

38、候选人公示 30.1 招标人应当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进行公示, 公示期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 30.2 公示期间,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资格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附相关 有效证明材料)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给予答复。投标人对答复不服或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 构)有违反有关规定及其他弄虚作假情形的,可在接到答复之日起 3 日内向招标监管机构书面申请核 查,并提交相关材料。 30.3 涉及中标候选人投标资格等情形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其进行澄清 或说明。中标候选人应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3 日内进行澄清或说明。

39、30.430.4 中标候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无效:中标候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无效: (1)投标资格不符合本章第 4 项规定的; (2)按本章第 28 项规定应作无效标处理的; (3)拒绝按本章第 30.3 款规定进行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 (4)法律法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的其它情形。 31.31.预中标告知单预中标告知单 31.1 公示期间没有异议(投诉)或异议(投诉)不成立的,招标人应当向第一中标候选人发出 建设工程预中标告知单 。 31.2 第一中标候选人应自收到建设工程预中标告知单15 日内(具体时间以建设工程预中 标告知单为准) ,按以下要求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

40、交履约担保。未按要求提交的,其资格无 效。 (1)履约担保指开发商履约保函合同原件,履约担保额度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9 项。履约担保 应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证方式,担保人应当是在台州市内注册的银行或专业担保公司,并 已在市招标办办理登记手续。如不能办理担保的,履约保证金必须解入招标办指定的专用帐户。 31.3 在办理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前,招标人应当将第一中标候选人提供的开发商履约保函的 原件提交给招标办保管。招标办提供 2 份加盖“原件收讫”证明印章保函的复印件给提交人。 32.3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 32.1 招标人应当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

41、者因不可抗力提出 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因违反本章第 30.4 项规定造成其资格无效的,招标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 中标人;如第二中标候选人存在上述同样情形的,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32.2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 32.3 招标人在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应当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 的投标人。 -11- 32.4 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 后,如中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而中标无效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招标失败,应重新进行 招标。 32.5 如发现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无效,由第二

42、中标候选人替补;如第二中标候选人也无效,则本 次招标失败;如涉及到其他投标人资格无效,则评标结果不作调整。 33.33.合同签订合同签订 33.1 自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到招标办办理备案手续。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 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3.2 同时,按照关于在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廉政合同的通知 (台纪200119 号)的要求, 双方签订廉政合同 。 -12- 第第 2 2 章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 (一)技术标评审(100 分): 评标委员会针对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标包括:项目开发中质量、进度

43、、安全、造价控制措施、投融 资方案及投资计划保证措施、风险防范措施、销售服务保证措施等进行综合分析,视其科学性、针对 性、可行性、先进性和完善程度,经集体充分讨论后确定类别,然后在该类别的分值范围内由评标委 员会分别打分(保留整数) ,再取平均分作为该项的分数(保留二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对某一类别划档意见分歧较大的,可以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以下除已注明外均同) 。 类 别 评审内容 一类 (好) 二类 (一般) 三类 (差) 缺项 项目开发中对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措施3025242019150 投融资方案及投资计划保证措施、风险防范措施 3025242019150 在项目开发

44、中对销售服务保证措施(包括前期物业 管理费用,前期物业管理期限等内容) 4035343029250 (二)资信标评标(100 分): 评标委员会针对投标人的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和信誉、项目负责人及开发建设项目班子人员、近几 年投标人开发建设的类似业绩,包括:年开发量开发业绩等、项目负责人及开发建设项目班子人员等 进行综合评审,经集体充分讨论后确定类别,然后在该类别的分值范围内由评标委员会分别打分(保 留整数) ,再取平均分作为该项的分数(保留二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对某一类别划档意 见分歧较大的,可以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以下除已注明外均同) 。 类 别 评审内容 一类 (好) 二类 (一般

45、) 三类 (差) 缺项 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年销售收入、年开发面积、银 行资信等级) 评分细则见备注 1,满分 40 分 项目负责人及开发建设项目班子人员10987650 近三年投标人开发建设的类似业绩,包括:开发业 绩等 评分细则见备注 2,满分 50 分 备注 1: 年销售收入,以各投标人提供的 2009 年度的财务报表为准,采用排序法计算,年销售收入排 名最高的 15 分,最低的得 10 分,中间按内插法计取。 年开发面积,面积以竣工验收记录为准(时间从 2008 年 1 月 1 日至今) ,采用排序法计算,年 开发面积最高的 10 分,最低的得 5 分,中间按内插法计取。 银行资信等级,

46、2009 年度或 2010 年度,投标人如获得 AAA 等级的得 15 分,获得 AA+或 AA 的 得 12 分,其余的得 10 分。 备注 2: -13- 投标人近三年(2008 年 1 月 1 日起,时间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标注的为准)开发建设的类似 业绩【面积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标注的面积为准(含地下室) ,下同,业绩在建的或已竣工的均可】 ,包括:开发业绩打分细则,开发项目所在地必须在台州地区(其余地区的项目开发不作为打分依据) : 一个项目开发面积80000 平方米的(含地下室) , 得 15 分; 50000 平方米一个项目开发面积80000 平方米的(含地下室) , 得 1

47、0 分; 如一个项目开发面积小于 50000 平方米的,则不得分。 如同一项目,分期开发的,则同样按一个项目计算分值; 以上分值,累计不超过 50 分。 (三)商务标评分(100 分)(计算时小数点后保留 2 位,第 3 位四舍五入): 1、评标标底价的计算:以所有有效标的最低报价作为评标标底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标底价的得 100 分,每高于评标标底价一个百分点的扣 1 分,中间按内插法计 算。 (四)计算总得分(满分为 100 分,最后结果保留二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投标人总得分技术标20+资信标10+商务标70 (五)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中标候选人的排名次序按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

48、排列,确定总得分高的前两名分别为第一、第二中 标候选人。若出现总得分并列,按技术标得分、资信标得分和商务标得分的顺序,首先取得高分者排 名在前。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为中标价;如总得分、资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和商务标得分均相同 的,则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次序。 -14- 第第 3 3 章章 合同条款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协议书协议书 项目委托人:椒江区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以下称甲方) 项目开发商: (以下称乙方) 椒江区繁荣区块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地块经公开竞标,由乙方竞标取得该划拨性质地块的开发权, 为切实加强房地产开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当地政府有关政策,甲乙双方就

49、 该地块的经济适用住房及廉租房工程建设、回购、销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椒江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开发 2、建设地点:椒江区葭芷街道繁荣村区块(4 号路北侧、永宁水厂东侧) 3、建设规模、内容:项目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地上总建筑面积约为 117360 平方 米。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成片住宅小区开发建设,从项目准备、实施阶段至项目竣工验收并备案、销售、交房、后续服务、 质量保修、小区运营等房地产开发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三、项目管理目标三、项目管理目标 1、工程质量标准:确保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2、开发建设周期:乙方应及时开工建设,建筑应于 2013 年 9 月 30 日前初验收合格(以建筑 最后一幢工程时间为准) ,小区配套工程应在建筑初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经规划、消防、市政、园林、 有线电视、通信、燃气等验收备案完成,即应于 2013 年 12 月 30 日前验收备案完成、交付使用, 并可办理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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