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加强2018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通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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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人民政府加强 2018 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 理通告 特征码 BzPQejQeXwPLBpDWSQOQ 人民政府加强 2018 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通告 为加强 2018 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公共 安全风险,保障市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 竹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城区 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第一条 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品种。本县允许专营销售点销售和个 人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 C 级和 D 级产品中的喷花类、旋转类、 玩具类(烟雾型、摩擦型除外) 、爆竹类(“土火炮” “大夹小” “炮中炮”爆竹产品除

2、外) 、升空类(火箭、旋转烟花产品除外) 、组合烟花类 6 类。 第二条 烟花爆竹实行专营定时定点销售。销售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15 日至 3 月 2 日(农历腊月三十至次年正月十五) 。临时 专营销售点必须依法取得临时销售许可证,在许可的销售场所 销售,并悬挂临时销售许可证和“烟花爆竹专营销售点”标志。 销售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应贴有包装标识条形码及重庆市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局、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统一印制的监封标志。 第 2 页 单位和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应当从专营销售点购买。不得 向 14 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销售烟花爆竹。 第三条 限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县城区设 3 个限制燃

3、放 区域:滨江路美味渔馆往东至忠港鲜鱼馆公路外侧人行道、污 水处理厂旁忠州广场三期、玉溪二桥西桥头至漕坊沟大桥东桥 头公路外。除上述限制燃放区域外城区的白公路、长河、严颜 路、东坡路、北门路、十字街、白桥、鸣玉溪、新桥、州屏路、 香山、中博、香怡、郑公、红星、苏家 16 个社区为禁止燃放区 域。 第四条 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2018 年 2 月 15 日(腊月 三十日)至 3 月 2 日(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 7 时至次日凌 晨 1 时,可以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第五条 县城区限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由各街道办事处 和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督促产权所有或使用单位设置明显 的限放、禁放警示标识,并负责组织巡逻守护。 第六条 城区所在地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街道办事 处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通告,并负责教育单位干部职工、居民群 众共同遵守本通告,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条例规定,并有权劝 阻和向公安、安监、工商、供销等部门举报违反条例的行 为。举报电话:公安 110、安监 xx、供销 xx 第八条 对违反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依法 第 3 页 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至 2018 年 3 月 2 日止施行。 xx 人民政府 2018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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