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公示,简介:1.屏山县A级屠宰场建设项目屏山县屏山镇蒋坝村屏山县五尺道生态食品有限公司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示文本.7.28135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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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屏山县A级屠宰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国 环 评 证乙字第3239号屏山县A级屠宰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式本)建设单位:屏山县五尺道生态食品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0一五年七月v目 录1 总论11.1 项目由来11.2 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1.3 评价目的和原则11.4 编制依据21.4.1 环境保护法律21.4.2 环境保护法规、条例31.4.3 技术规范31.4.4 项目有关文件及相关资料31.5 评价标准41.5.1 环境质量标准41.5.2 污染物排放标准51.6 评价等级71.6.1 地表水环境71.6.2 环境空气81.6.3 声环境91

2、.6.4 生态环境91.6.5 地下水环境101.6.6 风险评价121.7评价时段、评价因子与评价范围131.7.1评价时段131.7.2评价范围及评价因子131.8 评价重点141.9 控制污染与保护环境目标141.9.1 污染控制目标141.9.2 主要保护的目标141.10 评价程序152 建设项目概况172.1 建设项目概况172.1.1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及性质172.1.2 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172.1.3 建设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172.1.4 项目劳动定员、生产制度及资金来源182.1.5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182.1.6 项目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192.1.7 项目主要设备

3、清单202.1.8 原辅材料及动力消耗213项目工程分析243.1 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位置243.1.1施工期工艺流程243.1.2施工期污染物排放及治理253.2 营运期工艺流程及产污分析333.2.1 营运期工艺流程333.2.2 生产过程产污分析363.3 项目物料平衡及水平衡分析373.3.1 物料平衡373.3.2 水平衡373.4 营运期主要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383.4.1废水产生、治理措施及排放情况383.4.2大气污染物产生、治理措施及排放情况453.4.3噪声治理措施和排放情况483.4.4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和排放情况503.5 污染物排放汇总534 项目区域环境概况55

4、4.1 自然环境简况554.1.1 项目地理位置554.1.2 地形、地貌、地质条件554.1.3 气象、气候554.1.4 河流水系554.1.5 生物多样性564.2 社会环境简况564.2.1 行政区划564.2.2 居住人口564.2.3 经济发展564.2.4交通现状584.2.5 依托设施建设情况595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605.1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605.1.1 地表水水质现状监测605.1.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615.2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625.2.1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625.2.2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635.3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

5、评价645.3.1 大气环境现状监测645.3.2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655.4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665.4.1 声学环境质量现状监测665.4.2 声学环境质量现状评价676 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686.1 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686.1.1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686.1.2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696.1.3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696.1.4 施工期固废对环境影响分析716.1.5 水土保持716.2营运期环境的影响分析746.2.1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746.2.2 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评价756.3 声环境影响评价776.3.1 厂区噪声源分析776.3.2 噪声预测和评价方法

6、786.3.3 预测结果796.4 营运期固废环境影响分析796.4.1 工程固体废弃物排放的种类和数量796.4.2 项目固废处置措施及其合理性分析806.5 地下水水质影响分析807 风险分析及风险预案827.1 评价目的827.2 评价工作等级827.3 环境事故风险827.4 风险事故应急预案847.5 风险评价结论857.5.1结论857.5.2建议858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868.1 环评对项目提出的环保工作思路及原则868.1.1 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实施清洁生产,尽量回收各处资源868.1.2 认真贯彻实施总量控制原则868.1.3 严格执行有关的环保标准和法规86

7、8.1.4 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避免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868.2 水污染物防治措施及论证868.3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论证878.4 噪声防治措施及论证888.5 固废治理措施及论证898.6 环保投资909 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929.1 清洁生产929.1.1 清洁生产是提高企业潜力的必由之路929.1.2 本项目清洁生产分析929.2 总量控制939.2.1 总量控制的意义和必要性939.2.2 总量控制的主要污染物939.2.3 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9310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9510.1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9510.2 环保损失与环境效益9510.2.1 环保投资与环境损失9510.

8、2.2 环境绩效分析9510.3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9511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9711.1 环境管理9711.1.1 环境管理机构与制度9711.1.2 加强培训与管理9711.2 环境监测9811.2.1 环境监测计划9811.2.2 管理人员的培训9812 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10012.1 公众参与目的和作用10012.2 调查方法和原则10012.3 调查内容10012.4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分析10812.5 结论11013 结论与建议11113.1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1113.1.1 产业政策符合性11113.1.2 选址合理性分析11113.1.3 环境质量现状11213.1

9、.4 环保措施有效性及达标排放11213.1.5 环境影响分析11413.1.6 总量控制和清洁生产11413.1.7 风险防范措施11513.1.8 公众参与及对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等11513.1.9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1513.2 建议1151 总论1.1 项目由来我国是一个养猪大国,四川省又是一个养猪大省,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特别是“入世”后,中央为加快中西部地区的发展,将“加快畜牧业发展”作为“大力优化农业结构,积极拓宽农民增收领域”的三个环节之一,这为我国养猪业带来了空前的发展机会。同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社会经济技术的发展,人们对猪肉食品的安全卫生越来越关注,根据国

10、务院关于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及四川省政府关于四川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等的要求,为使屏山县乃至整个宜宾市猪肉食品达到农业、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的规定要求,确保市场上猪肉食品的安全与卫生,提高人们生活水平,繁荣市场,屏山县五尺道生态食品有限公司为抓住商机,于2012年7月18日登记成立,注册资金为5500万元,是一家以畜禽养殖和肉类食品深加工为一体的企业。本项目为屏山县A级屠宰场建设项目,项目选址于屏山县屏山镇蒋坝村,占地面积约35亩,新建工业厂房13258m2,企业行政办公楼6135m2,生活服务配套建设1982 m2,并购置生产设备,新建一条全自动生猪屠宰生产线和一条分割生产线,项目建成后,达到年屠

11、宰生猪10万头的屠宰能力。根据该项目建设规模和国家现行有关规定,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为有效保护环境,同时为决策部门提供决策依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国务院253号)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因此根据该项目的规模、生产工艺及污染特征和宜宾市环境保护局文件,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屏山县五尺道生态食品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正式委托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在当地有关部门的协作下开展该项环评工作,经过现场踏勘、环境监测资料收集和分析计算工作,待审批后作为项目环境管理及环保设计的依据

12、。1.2 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屏山县生猪定点屠宰项目,项目只对生猪进行宰杀和简单分割。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14年8月20日对本项目予以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511529140820010021号。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1.3 评价目的和原则本环评重点分析和评价在项目施工、营运期中可能产生的一些环境问题及影响。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坚持以下原则,达到以下目的:(1)按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要求,分析该项目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是否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2)通过项目所在区域土地利用规划调查,弄清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3)详细调查和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的水环境

13、、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状况以及该区域的环境功能及其发展趋势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4)对建设项目生产工艺过程进行分析,找出污染产生源,污染因子,污染源排放强度和数量污染物排放途径与方式,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污染控制措施与方法,提出清洁生产方案和要求;(5)分析建设项目的环境区位关系,明确环境保护目标、预测、评价工程建设对该区域环境的影响;(6)针对工程运行所带来的不利环境影响,制定可行的对策和减污措施,充分发挥工程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7)分析预测在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总体变化趋势,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的可

14、行性得出明确结论,从而为建设项目的方案论证、环境管理和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1.4 编制依据1.4.1 环境保护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29日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2004年12月29日修订);(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2月29日)(8)中华

15、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修订);(9)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0)国务院国发(1996)31号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11)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川委发200438号);(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13)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14号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意见。1.4.2 环境保护法规、条例(1)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文;(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1998年11月实施);(3

16、)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川委发200438号。(4)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5)水污染物总量分配指导意见环发2006189号;(6)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12年)。1.4.3 技术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T2.1201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

17、境(HJ 6102011);(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8)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9)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15-2012);(10)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5152号“关于防范环境风险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1.4.4 项目有关文件及相关资料(1)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川投资备511529140820010021号;(2)屏山县人民政府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屏国用(2014)第01570号);(3)屏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屏住建第201465号;(4)

18、屏山县环保局出具的关于项目不在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证明;(5)屏山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县A级生猪定点屠宰场项目排污接入石盘产业园区污水管网的函屏工管委函201555号;(6)建设单位与屏山县凤凰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天然气供气意向性合同;(7)宜宾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宜市环建201534号);(8)宜宾市屏山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本项目的执行标准(屏环建函201514号);(9)宜宾市南溪区环境监测站出具的本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南区环监字(2015-05)第70号);(10)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11屏山县五尺道生态食品有限公司提供的其他环境及工程有关基础资料

19、;(12当地社会、经济、环境、水文、气象资料等。1.5 评价标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4)和屏山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本项目执行环境标准的函,确定本项目执行如下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1.5.1 环境质量标准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域标准表1-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指标标准值依据pH69(GB3838-2002)中的类水域标准CODCr20 mg/LBOD54 mg/LDO5 mg/LNH3-N1.0 mg/L粪大肠菌群10000个/L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2000年修订版)二级标准;表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各项污

20、染物的浓度限值(mg/m3)依据1小时平均日平均年平均SO20.500.150.06(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NO20.240.120.08PM10/0.150.10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标准;表1-3 环境噪声质量标准标准值(Leq:dB(A)依据昼间夜间6050(GB3096-2008)中的2标准4、生态环境水土流失以不改变现状土壤侵蚀类型为标准,其中土壤侵蚀类型划分标准见表1-4。以不减少区域内濒危珍稀动植物种类和不破坏生态系统完整性为目标。 表1-4 土壤侵蚀类型划分标准类型级别侵蚀模数(t/km2a)I微度侵蚀(无明显侵蚀)1000轻度侵蚀10002

21、500中度侵蚀25005000强度侵蚀50008000极强度侵蚀8000150001.5.2 污染物排放标准1水污染物项目内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项目内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并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规定的畜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后排入屏山县石盘工业集中区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屏山县石盘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最终实现达标排放。具体指标见表1-5。表1-5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标准值SSBOD5CODCr动植物油氨氮pH值大肠菌群数个/L排水量m3/t(原料肉)畜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排放浓度mg/L400300500606.0 8.56.5排放总

22、量kg/t(活屠重)2.62.03.30.46.52、大气污染物本项目拟建设1台2t/h全自动燃气锅炉。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锅炉污染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食堂饮食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焚烧废气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中规定的二级标准。具体指标见表1-6、1-7、1-8、1-9、1-10。表1-6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污染物名称最高允

23、许排放浓度(mg/N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mg/Nm3)排气筒高度二级颗粒物12015m3.51.0SO255015m2.60.4NOx24015m0.770.12表1-7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序号控制指标单位标准限值备 注1颗粒物mg/Nm320GB13271-2014表2标准(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2SO2mg/Nm3503氮氧化物mg/Nm32004汞及其化合物mg/Nm35黑度林格曼黑度1表1-8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规 模小型中型大型允许排放浓度(mg/Nm3)2.0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

24、(%)607585表1-9 焚烧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18485-2014)序号项目单位数值含义排放限值1颗粒物mg/m3小时均值302二噁英类(ngTEQ/m3)测定值0.13COmg/m3小时均值1004NOxmg/m3小时均值3005SO2mg/m3小时均值1006氯化氢mg/m3小时均值60表1-10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GB14554-93)序号控制项目单位二 级新扩改建现有1氨mg/m31.52.02三甲胺mg/m30.080.153 硫化氢mg/m30.060.104甲硫醇mg/m30.0070.0105二硫化碳mg/m33.05.06臭气浓度无量纲20303、噪声施工期噪

25、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具体指标见表1-11、表1-12。表1-11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 间夜 间7055表1-12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类别等效声级 LAeq(dB)昼间夜间2类60504、固体废弃物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并积极寻求综合利用途径;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填埋污染

26、控制标准(GB18598-2001)、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或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1.6 评价等级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4)的要求,对本评价工作进行等级划分。1.6.1 地表水环境本项目投产后,外排废水主要为待宰车间排放的粪便冲洗水、屠宰车间产生的含血污和畜粪冲洗水、内脏清理工段排放的废水、车间设备清洗废水、软水制备废水、锅炉尾水、办公生活污水和道路、地坪冲洗废水等,无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项目废水产生总量为247.36m3/d,其中锅炉尾水约0.40m3/d、软水系统排水约0.40 m3/d,生产废水284.75m3/d、办公生活污水4

27、.68m3/d,其中外排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办公生活污水,废水中主要含有pH、SS、CODCr、BOD5、NH3-N、动植物油和大肠菌群数等,水质复杂程度属中等;项目废水最终排入岷江,岷江属于地表水类水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的规定,结合本项目污水排放量和地表水体的相关要求,具体工作等级分级判定见下表。表1-13 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判据 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m3/d建设项目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序三级地面水域规模(大小规模)地面水水质要求(水质类比)1000200复杂大、中IIV小IV中等大、中IIV小IV简单中、小IIV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

28、(HJ/T2.3-93)的规定,确定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1.6.2 环境空气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根据评价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周围地形的复杂程度以及当地执行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等因素确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大气评价工作分级方法确定评价工作等级,其判据详见表1-14。表1-14 大气评价工作等级判据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分级判据一级Pmax80%,且D10%5km二级其他三级Pmax10%或D10%污染源距离厂界最近距离其中Pmax为选择的主要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值最大者,D10%为其对应的污染物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

29、应的最远距离。其中Pi定义为: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般选用GB3095中1小时平均取样时间的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mg/m3。本项目为畜类屠宰加工项目,其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基础开挖过程及建筑主体修建过程引起的扬尘及施工机械产生的无组织废气,各类扬尘中属基础开挖过程产生的扬尘最为严重;营运期的废气源主要为锅炉燃气产生的废气、焚烧间产生的焚烧废气、屠宰间和待宰间产生的恶臭、汽车尾气、食堂油烟废气以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少量恶臭和异味。项目内锅炉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燃料,其燃

30、烧产生的废气污染物量小,可实现达标排放;焚烧废气中的烟尘、SO2、NOX、CO、氯化氢等大气污染物监测浓度值均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对焚烧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实现高空排放;屠宰间、待宰间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和异味主要通过加强管理,加强厂区绿化率,污泥易产生恶臭的废物及时清运等措施降低恶臭浓度,同时划定卫生防护距离保护周围环境;本项目拟建1台2t/h的全自动燃气锅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天然气其属于清洁能源,含硫量极低。按照2t/h的蒸汽锅炉每天运行6h计算,燃气锅炉天然气耗量为83.33N

31、m3/h,500m3/d(18.25万m3/a)。由环境保护工作手册可知,燃烧每百万立方米天然气将产生如下污染物:二氧化硫(SO2):630kg;烟尘:186.02kg。据此估算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如下:SO2:114.98kg/a;烟尘:33.95kg/a。锅炉烟气经排气筒达标排放,根据上述对项目的初步分析,确定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烟尘和SO2。上述废气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T2.2-2008)中的规定,确定本项目的大气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1.6.3 声环境本项目选址于屏山县屏山镇蒋坝村,项目周围环境主要是农村环境,该评价区域为

32、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2类区域;目前项目周边主要分布为散居农户、学校等,项目建设前后对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加量约3 dB(A)5dB(A),且受项目噪声源影响的人口数量增加较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的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其评价范围是厂界外200m范围内。1.6.4 生态环境项目拟建地属农村生态环境,周边以散居农户和农村耕地为主,受人类活动影响较大,且项目周边无生态敏感保护目标,无珍稀野生动植物分布,项目建设对区域生物群落的物种多样性及生物量减少等方面影响很小;对地表水理化性质改变亦不明显。表1-15

33、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影响区域生态敏感性工程占地(水域)范围面积20Km2或长度100Km面积2Km220 Km2或长度50Km100Km面积2Km2或长度50Km特殊生态敏感区一级一级一级重要生态敏感区一级二级三级一般区域二级三级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确定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主要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进行定性分析。1.6.5 地下水环境1.建设项目分类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将建设项目分为三类,本项目给水水源来自城市自来水厂(自来水水厂取水水源为地表水),不对区域地下水进行开采;项目内废水经污水处理

34、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市政排水管道,进入屏山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并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后排入岷江,项目排水未与地下水有直接联系;本项目不会引起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水位变化。本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为可能造成地下水水质的影响,故本项目属于I类建设项目。2. I类建设项目工作等级划分根据导则HJ 610-2011,I类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应根据建设项目场地的包气带防污性能、含水层易污染特征、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污水排放量与污水水质复杂程度等指标确定。本次环评按上述五大指标进行评价工作等级判定。1)建设项目场地的包气带防污性能据宜

35、宾区域地质资料,场地位于四川盆地边缘弧形构造带-华夏式构造带,表现为舒缓宽展的褶皱,断裂极少。构造呈现为由北东逐渐向东偏转的弧形褶皱,总的趋势为北东东向。拟建场地位于田坝向斜核部,地层近水平。从场地附近通过的峨眉宜宾大断裂、柏树溪断层为非全新活动断裂,场地内及附近无活动断裂通过。因此,本项目场地的包气带防污性能为中级。2)建设项目场地的含水层易污染特征场地内地层主要由第四系填土,粉质粘土组成,侏罗系中统沙溪庙组泥岩组成,现将揭露岩土层由上至下分述如下:填土(Q4ml)紫红色、黄色,主要成份为砂、泥岩碎、块石,粉质粘土,松散。揭露厚度1.0-6.2m,平均3.42m,层顶高程357.75-361

36、.66m,全场地分布;粉质粘土(Q4del)黄色,可塑,无摇震反应,有光泽反应,干强度高,韧性高。揭露厚度1.1-5.5m,平均3.13m,层顶高程355.13-358.97m,全场地分布;泥岩(J2s)夹砂岩,紫红为主,薄-中厚层状。泥岩为泥质结构,主要成份为粘土矿物,风化裂隙发育-较发育,岩体破碎-较破碎,岩芯呈饼状、碎块状-短柱状。揭露厚度3.9-5.4m,平均4.83m,层顶高程350.95-356.89m,全场地分布。工程区位于四川盆地亚热带气候西部边缘区,并受四川盆地气候影响,热而多雨,降雨集中。场地内地下水为松散土体中的孔隙水和基岩裂隙水。主要为大气降水和地表渗透补给。基础施工中

37、,孔隙水和裂隙水汇集于基坑,对基础施工造成一定影响。设计、施工单位务必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该场地环境为类。根据土腐蚀性分析资料,场地土对混凝土结构、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微腐蚀,对钢结构微腐蚀。综合判别场地水文地质条件较简单。本项目场地含水层不易受污染。3)建设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屏山县五尺道生态食品有限公司新建屏山县定点A级屠宰场拟选址于屏山县屏山镇蒋坝村,根据屏山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证明资料表示:项目距离屏山县城镇饮用水源地金鱼洞库20公里左右,不在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因此,项目建设场地内未设置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此外,本项目场地不属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

38、和补给径流区,以及其他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保护区,无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无分散式居民饮用水水源等其他地下水环境敏感区。因此,本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4)建设项目污水排放强度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项目产生的废水经项目内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量为289.43m3/d,排水量小。因此,本项目污水排放强度小。5)建设项目污水水质复杂程度本项目排放废水中污染物种类主要为水温()、pH值、铬(六价)、挥发酚、高锰酸钾指数、总硬度(以CaCO3计)、粪大肠菌群及色度,属于非持久型和持久型污染物,即污染物类型2;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项目内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

39、标后排入屏山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最终排入岷江,预测指标6。因此,本项目污水水质复杂程度为中等。6)等级判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类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情况见表1-16。表1-16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判据一览表评价级别建设项目场地包气带防污性能建设项目场地含水层易污染特征建设项目场地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建设项目水质复杂程度三级中易不敏感小简单中不敏感中简单小中等-简单不易较敏感中简单小中等-简单不敏感大中等-简单中-小复杂-简单综上,本项目为I类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场地包气带防污性能为“中”,场地含

40、水层易污染特征属“不易”,场地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属“不敏感”,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属“小”,污水水质复杂程度属“中等”,根据导则HJ 610-2011等级判定,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1.6.6 风险评价本项目只涉及生猪屠宰和分割,在运行过程中不涉及液氨等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因此本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且项目所在地不属于环境敏感地区。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中的规定确定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其判据详见表1-17。表1-17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判据(一、二级)剧毒危险性物质一般毒性危险物质可燃、易燃危险性物质爆炸危险性物质重大危险源一二一一非重大

41、危险源二二二二环境敏感地区一一一一因此,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所规定,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发2005152号)“关于防范环境风险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本项目须做环境风险评价专章。除按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等相关要求进行评价外,还应包括:1分析建设项目产品、中间产品和原辅材料的规模及物理化学性质、毒理指标和危险性等。2针对项目运行期间发生事故时可能引起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泄漏,或事故产生的新的有毒有害物质,从水、气、环境安全防护等方面考虑并预测环境风险事故影响范围,评估事故对人身安全及环境的影响和损害

42、。3提出环境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减缓措施,特别要针对特征污染物(液氨)提出有效的防治二次污染的应急措施。1.7评价时段、评价因子与评价范围1.7.1评价时段本项目为新建性质,本评价工作的评价时段主要为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1.7.2评价范围及评价因子根据该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特征、项目特点和评价工作等级,确定本工程评价范围,见下表1-18;确定本次评价工作的评价范围重点为工程分析,环境风险预测与评价。根据环境影响因子识别与筛选,确定评价因子如下:(1)环境空气现状评价因子确定为:SO2、NO2、PM10影响预测因子确定为:恶臭(2)地表水环境现状评价因子:pH、SS、CODCr、BOD5、NH3-

43、N、粪大肠菌群。(3)声环境现状评价因子:厂界本底环境噪声LAeq预测评价因子:厂界噪声LAeq(4)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因子:水温()、pH值、铬(六价)、挥发酚、高锰酸钾指数、总硬度(以CaCO3计)、粪大肠菌群及色度(5)环境风险:易燃物质、有毒物质和活性化学物的风险识别、源项分析和对事故影响进行简要分析,提出防范、减缓和应急措施。表1-18 评价范围环境要素评 价 范 围地表水环境屏山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500m到下游1500m环境空气以废气排放口为中心周边55km2的区域声 环 境厂界外200m范围内生态环境项目直接影响区域和间接影响区域地下水环境项目所在地周围20 km2的区域环境风险以评价单元为中心3km内的区域1.8 评价重点根据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同时综合考虑项目外环境关系及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本次评价工作重点确定为:主要分析项目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及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评价以工程分析和环境风险为重点,着重分析大气污染物和环境风险影响范围和程度,强化项目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减缓和应急措施的可行性分析。1.9 控制污染与保护环境目标1.9.1 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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