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公示,简介:8.环境承载力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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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芮城县工业产业聚集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承载力分析8 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所谓资源环境承载力,是指在一定的时期和一定的区域范围内,在维持区域资源结构符合持续发展需要区域环境功能仍具有维持其稳态效应能力的条件下,区域资源环境系统所能承受人类各种社会经济活动的能力。资源环境承载力是一个包含了资源、环境要素的综合承载力概念。其中,承载体、承载对象和承载率是资源环境承载力研究的三个基本要素。资源环境综合承载力可由一系列相互制约又相互对应的发展变量和制约变量构成。自然资源变量:水资源、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生物资源的种类、数量和开发量;社会条件变量:工业产值、能源、人口、交通、通讯等;环境资源变量:

2、水、气、土壤的自净能力。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的分析,实质上就是寻求在特定时空条件下,对区域资源环境进行深入研究,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来表征区域资源环境系统对社会经济的承受能力。具体结合到本次工业聚集区资源环境承载力的分析,就是在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下,在不超出生态环境系统弹性限度条件下,对环境可支撑的经济规模、人口和容纳污染物的能力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通过评价,确定本聚集区所在区域内的承载能力和承载水平。本次评价分别从自然资源承载力(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环境容量(包括大气环境容量、水环境容量)和人文社会环境承载力(包括经济发展水平、生活质量、市政设施)等方面对聚集区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发展定位

3、、规模、布局进行分析,论述聚集区可持续发展的资源环境制约因素,并相应提出对策建议。8.1 自然资源承载力分析8.1.1土地资源承载力土地资源承载力即为在一定时期,一定空间区域,一定的社会、经济、生态环境条件下,土地资源所能承载的人类各种活动的规模和强度的限度。土地资源承载力集中体现在土地资源开发与生态平衡之间的协调与矛盾关系,受土地利用的结构、布局等直接影响。针对该工业聚集区的特点,本次评价着重从土地资源现状、土地规划、可利用程度、征用条件、各项指标等方面,对土地资源承载力进行评价。8.1.1.1土地资源分析芮城县土地总面积为117554.83公顷,土地利用现状类型主要有耕地、园地、林地、城乡

4、建设用地、采矿占地、交通水利用地、特殊用地、水域、自然保留地等。其中,耕地面积所占比例较大,约占总面积的38.36%。芮城县工业聚集区位于芮城县城南部,规划范围为新建街以南,工业南街以北,西环路以东,华泰路以西,东西长约3400米,南北宽约1500米,面积约504公顷。聚集区内地势平坦。8.1.1.2聚集区土地利用现状分析聚集区现状用地类型主要有工业用地、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交通设施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及绿地等。具体见表8.1-1。表8.1-1 聚集区土地利用现状表序号用地名称用地面积(公顷)占现状总用地比例()占规划面积比例()1工业用地120

5、.2853.2223.872居住用地63.6228.1512.62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0.530.230.114商业服务设施用地1.130.500.225公用设施用地8.603.801.716交通设施用地19.08.413.777物流仓储用地0.150.070.038绿地12.715.622.529现状总用地226.0210044.8510未开发利用土地277.9855.15合计聚集区规划总占地面积504公顷100由表8.1-1分析可知,目前聚集区内以工业用地为主,占总面积的53.22%;未开发利用土地有277.98公顷,大部分为新增建设用地及有条件建设区,土地开发利用的延展性比较好。

6、8.1.1.3聚集区建设用地规划本次工业产业聚集区总体规划中各功能结构的划分主要依托区域内产业现状分布情况进行。规划实施后,原有的大部分企业将在现有区域范围内继续运营,新增项目分别在规划中的相应产业分区内进行建设,同时增加配套公用设施、市政设施、道路及公共绿地。根据聚集区规划的企业类型及规模,结合规划区的土地利用情况,预计近期建设用地规模约为260公顷,远期建设用地达到504公顷。聚集区规划用地平衡表见表8.1-2。表 8.1-2 聚集区规划用地平衡表序号用地性质面积(公顷)比例(%)1居住用地63.6212.62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6.201.233商业设施用地3.330.66工业用地2

7、91.8257.905交通设施用地69.2513.746公用设施用地10.062.007绿地53.4610.618发展备用地6.261.24合计5041008.1.1.4土地资源与规划符合性分析1.县城总体规划根据芮城县县城总体规划(2006-2020),本次聚集区的规划范围是在其南部现代工业聚集区的基础上,结合近年工业发展现状确定的,选址及产业定位均符合芮城县县城总体规划。2.土地利用规划根据芮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规划区内的土地性质主要分为现状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有条件建设区及建新区,聚集区无基本农田分布,相对而言,土地具有较好的开发利用条件。根据土地管理要求,在

8、项目入区前对用地性质进行调整后,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3.生态功能区划和生态经济区划根据芮城县生态功能区划和生态经济区划,本聚集区不属于其划定的限制、禁止开发区,符合县城生态保护区划。综合上述分析,聚集区内土地开发利用的制约性相对较小,但规划区内外有一定数量的村庄分布,规划实施过程中,应结合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以及噪声影响进行统筹考虑,合理安排入区企业布局。8.1.1.5土地资源承载能力指标分析1.人口密度指标根据总体规划,该工业产业聚集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504公顷,聚集区内以工业为主,规划期末区域内人口将达到3万人左右。适当的人口可以增强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促使生活丰富多彩,节省时间和空间,从

9、而提高社会效益。根据我国城乡建设部门曾提出城市人口密度控制指标:省会、加工工业城市和地区中心城市不超过1万人/km2,县镇不超过0.90万人/km2。规划期末,芮城县工业产业聚集区平均人口密度将达到约5950人/km2,远低于相应指标值。因而从人口密度指标分析,土地资源承载力较好。2.污染承载能力根据规划期末聚集区预计的污染排放参数,计算了工业聚集区单位面积的各项污染物排放负荷,具体指标见表8.1-3。表8.1-3 土地资源承载力各项指标项目具体指标单位数值人口承载力平均人口密度人/ km25950污染承载力单位面积SO2排放负荷t/km215.36单位面积烟粉尘排放负荷t/km22.51单位

10、面积COD排放负荷t/km27.86单位面积氨氮排放负荷t/km20.76工业污水处理率%1008.1.1.6土地资源承载力结论芮城县所处地形的自然条件较为复杂,全县土地资源类型呈现多样性,山地、丘陵、平地并存。本次规划的工业产业聚集区位于县城南侧,占地平坦,除现状建设用地外,其余大部分为新增建设用地及有条件建设区域,可利用程度很高,预计完全能够满足聚集区规划的占地要求;且聚集区平均人口密度、经济指标、污染承载能力指标等各项指标均由较大空间,因而土地资源承载力较好。8.1.2水资源承载力8.1.2.1芮城县水资源概况1.地表水资源(年径流)量芮城县能够产生地面径流的面积以北部基岩山区为主,清水

11、分布于山前各沟涧中,根据运城市第二次资源调查评价报告,芮城县地表水多年(1956-2000年)平均资源量为2591万m3,最大年份为1958年的7281万m3,最小年份为1997年的615万m3。20%、50%、75%、95%保证率地表水资源量分别为3480万m3、2170万m3、1570万m3、1200万m3。2.地下水资源量及可开采资源量根据运城市第二次资源评价报告,芮城县(计算面积1177km2)地下水多年(1956-2000年)平均资源量为8024万m3/a。3.可利用水资源根据运城市第二次资源评价成果,确定本地的水资源总量和可利用总量。芮城县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为9082万m3/a,可利

12、用量为5173万m3/a,可利用率为56.96。其中,地下水可开采量为4166万m3,分别为山丘区裂隙孔隙水53万m3,盆地平原区孔隙水4113万m3;地表水资源量为2591万m3/a,可利用量为1007万m3/a,可利用系数为38.86,重复利用量为1533万m3/a。另外,芮城县在黄河岸边建设了大禹渡、马头崖、新兴、古贤、风陵渡5座电灌站,设计灌溉面积35.9万亩,提水能力13.3m3/s,2013年提引黄河水资源12625.05万m3。8.1.2.2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及供水来源据现状统计,本聚集区现状用水量为129.21万m3/a,规划近期用水量为0.99万m3/d,远期用水量为1.978

13、万m3/d,较现状用水量分别增加0.5985万m3/d和1.5865万m3/d。聚集区与县城生产、生活采用一套供水管网统一供给。现状及近期供水来自于自来水公司及聚集区内自备水井,水源为城北水源地及聚集区内自备水井,全部为地下水。远期再新建一座城南水厂,与现状供水系统一并供给。8.1.2.3水资源承载力分析1.芮城县2013年水资源供应、利用分析根据芮城县水利局提供的资料:2013年,芮城县全年总取水量为16346.61万m3,比2011年的13297万m3增加了18.66。其中,地表水取水量12776.61万m3,地下水取水量3570万m3。具体用水、供水情况见表8.1-3,芮城县2013年水

14、资源利用情况见表8.1-4。表8.1-3 芮城县2013年用水、供水平衡分析表(单位:万m3)项目农林牧渔业用水工业、建筑业用水第三产业用水城镇生活用水农村居民用水生态用水用水量合计现状用水14640.81579.83604453061516346.61百分比89.563.552.202.721.870.10100地表水供给12776.61-12776.61地下水供给1864.2579.8360445306153570表8.1-4 芮城县2013年水资源利用情况表(单位:万m3)项目水资源总量可利用水资源实际用水量水资源利用率备注地表水供给25911007151.0515实际地表水供给量127

15、76.61万m3中,引黄水量为12625.05万m3地下水供给80244166357085.69由表8.1-3和8.1-4可知:芮城县地下水供给量为3570万m3,利用率为85.69;地表水供给量为12776.61万m3,其中12625.05万m3引自黄河且全部作为农林牧渔业用水,区域内地表水利用率仅为15,因而在未来的经济发展中,尤其是工业用水应优先考虑利用黄河水资源。2.芮城县工业产业聚集区供水分析根据芮城县县城供水改扩建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改扩建项目的取水水源共有两处,即北区水源地及黄河太安滩水源地,拟以北区水源地为城市和聚集区近期供水水源地,以黄河太安滩水源地为远期新增供水水源地。北区

16、水源地:位于县城北部的中条山前洪积扇群,距县城约4.0km,西起地皇泉,东至洪源沟,北起张家沟,南至涧西,水源类型为松散层孔隙水,现有供水能力5000m3/d,改扩建工程拟在原有1#水源井位置新建城北供水站,占地1059.20m2,新增供水能力9600m3/d。黄河太安滩水源地:位于新村以南的黄河滩涂,南临黄河,东起老贯窝村,西到北礼教村,面积约22.4km2,水源类型为黄河滩地松散层孔隙水。根据芮城县自来水公司县城供水改扩建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该水源地浅层地下水补给来源充分,水量丰富,补给资源量为1553.7万m3/a,拟在黄河滩地平行黄河单排平均布井16眼,单井出水量60m3/h,年供水量

17、830万m3,可满足用水需求。县城供水改扩建工程依托该水源地新建城南水厂,水厂位于古魏镇坡门的北侧,占地面积6660m2,供水能力20000 m3/d。芮城县县城供水改扩建工程实施后,供水能力可达1262.9万m3/a。聚集区各期用水供水平衡分析结果见表8.1-5。表8.1-5 聚集区各期用水供水平衡分析分期供水水源现有企业(m3/d)近期(m3/d)远期(m3/d)规划需水量聚集区用水4079.7990019780规划供水来源自来水公司供给1527.03700-自备水井供给2552.76200-新建城南水厂-19780合计4079.7990019780符合性分析符合符合符合由表8.1-5可知

18、,聚集区近期用水仍由自来水公司和自备水井供给,远期则全部由新建的城南水厂提供,可满足园区用水需求。8.2 环境容量分析8.2.1大气环境容量借鉴芮城县大气环境容量核定和分配技术报告,结合环境功能分区及要求,说明区域大气环境承载能力,提出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协调大气环境质量要求与污染物排放控制。8.2.1.1 总量控制模型环境容量采用GB/T3840-91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中修正的A-P值法计算,计算公式如下:式中:Qak总量控制区某种污染物年允许排放总量限值,104t;第i功能区某种污染物年允许排放总量限值,t;第i功能区某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系数;n功能区总数;第i功能区面

19、积,km2;S总量控制区面积,km2;与第i功能区类别相应的某种污染物年日均浓度限值;Ckb-第i功能区某种大气污染物的环境本底浓度,mg/Nm3;A区域总量控制系数。8.2.1.2 控制指标的选取结合该工业产业聚集区的特点和发展趋势,确定本次评价的总量控制指标为PM10、SO2、NOX。8.2.1.3 参数的确定根据国家标准GB/T3840-91进行大气环境容量估算。总量控制范围S取芮城县全县面积,计算范围S1取评价范围。具体参数见表8.2-1。表8.2-1 计算参数选择表项目参数备注总量控制区面积S(km2)1175.55评价区面积S1(km2)48评价范围功能区划分二类区污染物日均浓度二

20、级标准值(mg/Nm3)Ckb本底浓度值(mg/Nm3)PM100.150.110Ckb本底浓度值(mg/Nm3)采用引用监测数据与补充监测数据的平均值SO20.150.062NO20.080.027A(104ta-1km-1)3.64其中:A值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中推荐确定。山西属于第4类区域,A值范围为3.5-4.9。根据达标保证率为90的要求,本规划中A值取值为:AA低值+(A高值-A低值)0.13.5+(4.9-3.5)0.13.648.1.1.4计算结果控制区大气环境容量计算结果见表8.2-2。表8.2-2 控制区环境容量估算结果类别园区环境容量t/a园区已用环境

21、容量t/a环境容量t/aPM10764456062038SO2764431604484NOX407413732701表中数据为工业聚集区内各大气污染物环境容量减去现有污染源排放总量后的计算结果,分别为PM10 2038t/a、SO2 4484t/a、NOX 2701t/a。8.2.1.5环境容量分析1.区域削减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环发2013104号)以及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晋政发201338号)中提到的“到2007年底,所有工业园区以及化工、造纸、印染、制革、制药等产业集聚的地区,逐步取消自备燃煤锅

22、炉,改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集中供热”的要求,园区原则上禁止新建自备燃煤供热锅炉,工业及生活用热优先考虑利用企业余热供热,不具备条件时使用集中供热。根据芮城县燃气专项规划,天然气管道目前已铺设进入园区,区域内冬季采暖将全部由燃气壁挂炉替代现有燃煤炉。另外,位于芮城县工业产业聚集区内的芮城县丰蕴热力有限公司近期拟建335t/h煤粉蒸汽锅炉,为聚集区内工业企业提供生产用汽,可替代园区内现有分散的燃煤小锅炉,因而,燃煤污染物的排放量将会得到大幅度削减。根据区域规划排放量与计算出的大气污染物容量进行对比,见表8.2-3。表8.2-3 工业聚集区规划排放量与大气污染物容量对比结果类别PM10S

23、O2 NOX 近期末排放量(t/a)12.4578.31306.35远期末排放量(t/a)18.94116.12452.62还可增加的环境容量203844842701是否满足要求满足满足满足根据表8.2-3,工业产业聚集区规划增加污染物排放量与现状大气污染物容量对比结果,可知规划各污染物排放增加量小于计算出的各污染物的环境容量,因而预计能够满足区域环境容量控制要求。8.2.1.6总量控制分析根据芮城县“十二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其排放量控制目标为:二氧化硫5600吨/年,化学需氧量3800吨/年。本规划期末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二氧化硫116.12吨/年,化学需氧量52.78吨/年,小于芮城县

24、控制指标。依据山西省“十二五”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办法(试行),“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照先进生产工艺和最严格的环保要求进行控制,通过区域消减置换的方式,保证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持续消减”,可保证区域大气环境承载力压力逐步减缓。8.2.2水环境容量本聚集区规划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全部经管网进入芮城县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部分回用,剩余经西侧的葡萄涧后最终进入黄河。葡萄涧为季节性河流,日常主要接纳沿途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在干旱季节常呈现断流状态,基本无环境容量。对此,本次规划环评以实现国家标准为前提,提出“聚集

25、区应实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为实现废水的治理提供基础;外排废水须全部由管网送入污水处理厂;聚集区外排口仅为污水处理厂出口,且出口须稳定达标”的要求。而本聚集区规划调整后的功能定位为现代医药和医药包装、新型材料加工、零部件加工等,产生的废水水量小,对水环境影响相对较小。入区项目产生的废水经预处理符合要求后排入污水处理厂或符合要求直接排入污水处理厂是可行的。在实现控制目标后,预测本聚集区排水不会对最终受纳体黄河地表水造成影响。芮城县污水处理厂位于芮城县工业产业聚集区的西南角,占地面积51.7亩,设计处理规模为2.5万m3/d,采用“奥贝尔氧化沟微絮凝过滤”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

26、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1.5万m3/d回用于景观用水和工业用水,剩余1万m3/d外排,该项目于2008年1月18日由山西省环保厅批复,2008年12月18日正式运行,目前实际污水处理量为1.6万m3/d。根据芮城县“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城市污水入黄河段面水质中化学需氧量要求90mg/l。据调查,目前芮城县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能够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化学需氧量50mg/l,可满足入黄段面控制指标。综合上述分析,如何保证聚集区规划的实施对区域水环境不产生影响,重点在于保证规划的聚集区范围内所有废水能够全部进入芮城县污水处理厂,同时要确保芮城县污水处理厂稳定正常运行,并要加强污水入黄断面的水质监控,确保能够满足相应标准要求。8-11山西省化工设计院环评中心0351-6187442传真0351-6179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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