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公示,简介:湖南新化县梅山古镇保护与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2376.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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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湖南新化县梅山古镇保护与开发环境影响报告书 1 第一章第一章 前前 言言 1 1. .1 1 项目由来 为加快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实力,湖南省人民政府于 2013 年 3 月出台关于发展特色县域经济强县的意见 (湘政发2013 年1 号) 。湖南省将通 过完善金融扶持政策,保障土地供应以及交通、国土、环保、水利等方面的优先支 持,实施“5 个 3 工程”。即每年重点扶持 3 个特色产业,每个特色产业每年扶持 3 个重点县,对每个重点县滚动扶持 3 年,对每个重点县的支持不低于 3 亿元,扶持 政策暂定实施 3 轮。在 2013 年确定的首批扶持计划中,新化、凤凰、新宁、韶山 等 4

2、 县被确定为文化旅游产业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新化古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顺 应省政府扶持政策及新化县经济发展要求,规划在新化县上梅镇境内开展新化县梅 山古镇保护与开发,新化古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新化县委、县政府经济发展的 总体要求和新化县上梅镇的总体规划,制订了湖南省新化县梅山古镇保护与开发 修建性详细规划 ,规划将梅山古镇设计成为具有浓郁的梅山文化气息的,集现代 旅游、休闲商业、和谐人居、康体健身等多功能为一体的休闲旅游古镇。通过对 古城进行保护和开发,保护古城风貌,整治历史环境,提高生态质量,改善居住 条件,发展传统工艺,延续民俗风情;通过环境品质与设施配套水平的提升,促 进新化的旅游业的发

3、展。新化县梅山古镇保护与开发分为两个片区,分别为古镇 片区和花山片区,规划总面积 158.79 公顷。其中:古镇片区规划范围北起北塔路, 南至迎宾路,东至资江,规划面积约为 79.85 公顷(合 1197.75 亩) ;花山片区规 划范围北起新化县上梅镇游家村,南至湴泥垅、游家门前,西起漩塘湾、岩头山, 东至袁家岭(不包括以北塔为中心的 210 米半径范围) ,规划面积约为 78.94 公 顷(合 1184.1 亩) 。规划期限为 2015 年2020 年。 2015 年 3 月 4 日,新化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梅山古镇旅游开发问题, 会议提出,梅山古镇旅游开发是全县旅游战略布局中“一

4、心两翼”的核心,是全县 旅游工作的重中之重,梅山古镇的保护与开发要紧紧依托上梅镇东正街和向东街两 条古街,全力打造全县游客集散中心,切实将梅山古镇打造成旅游美镇、文化大镇、 经济强镇。新化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53 号)见附件 6。湖南省新化 县上梅镇始建于北宋绍圣年间,已有 1000 多年历史,是新化的经济、政治、文化中 心,曾以八街九巷驰名。清一色的青石板路,街边不可复制的明清建筑群,彰显明 清建筑的独特风格。由于受水灾、风灾、腐蚀等自然因素及不合理利用、违规发掘 湖南新化县梅山古镇保护与开发环境影响报告书 2 修缮、年久失修等人为因素影响,上梅镇建筑老化、年久失修的状况非常严

5、重。随 着新化梅山古镇的不断被开发改建,老城区内的古建筑及老街,正在被蚕食、拆除、 损毁,严重影响了古镇往日繁荣,恢弘的历史风貌。上梅镇的古建以及其承载的梅 山地区传统风貌传统习俗急需得到有效的保护,同时,长久以来上梅古镇具有的良 好的旅游资源未得到及时开发和发展,在浪费旅游资源的同时,也限制了古镇本身 的存在和发展。 新化古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是按照新化县委、县政府“发展大旅游、形成大产业” 的思路、深化文化旅游体制改革的内在需要、推动旅游产业快速发展的急切要求而 组建的国有独资企业,成立于 2013 年 7 月,注册资金 5000 万元。公司以经营上梅 镇向东街、北塔等明清历史建筑遗存和非物

6、质文化遗产为主要产品,同时负责整合 上梅镇旅游资源产品开发和棚户区改造、房地产等业务,经营新化古城文化与旅游 资源优化配置、投融资开发和重大文化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等业务(新化县 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新化县古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新政函2013165 号) 见附件 5) 。该公司承担的新化县梅山古镇保护与开发从保护文化遗产的角度看,在 很大程度上增强了梅山古镇保护的科学性、合理性,保护了当地稀缺而独特的文化、 艺术与建筑资源;从保护利用上梅镇旅游资源的角度看,具有较高的产业效应及经 济价值。新化县梅山古镇保护与开发是理想的,具有可持续发展旅游产业的方案, 满足了游客渴望在有限时间内了解

7、上梅古镇更多信息的愿望,这对于扩大上梅镇旅 游产业规模效应、带动地方第三产业发展,具有产业效应及增值作用,而随着旅游 参观者增多,将直接拉动地方经济,特别是交通运输业、旅馆餐饮业及其他相关行 业收入的明显增加,对于当地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会。新化县梅山古镇保护与 开发既对当地宝贵的文化遗产提供了科学的保护,又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契 机,达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为了规范湖南新化县梅山古镇保护与开发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以 及为确保梅山古镇保护与开发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以合理的布局、优良的环 境条件促进

8、梅山古镇的招商引资;为未来梅山古镇环境管理和入区项目控制提供科 学决策依据,2015 年 1 月,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受新化古城开发有 限责任公司委托,进行湖南新化县梅山古镇保护与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湖南新化县梅山古镇保护与开发环境影响报告书 3 1.21.2 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通过现场踏勘,充分了解并收集评价 区域环境质量、环境现状 资料,并对一些敏感地区进行现状调查和监测。在工作过程中认真贯彻 “点段结合”的 原则,针对性解决问题;环评提前介入可研阶段优化 布局,合理选址,减少对环境的 影响;生态保护与污染控制并重;评价工作始终贯穿着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目的。

9、梅山古镇保护与开发 发展规划初步分析 收集相关规划、环保政策、 法规等有关资料 现场踏勘,初步环境现 状调查 识别主要环境影响、拟定评价范围、评价内容、 评价重点、评价方法等 编制梅山古镇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方案 现状环境质量调查和现场监测 规划方案分析污染源分析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容量与总量控制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规划合理性分析综合论证 公众参与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湖南新化县梅山古镇保护与开发环境影响报告书 4 图图 1-11-1 湖南新化县梅山古镇保护与开发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路线湖南新化县梅山古镇保护与开发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路线 1.3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评价指标体系 1

10、.3.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根据新化县梅山古镇保护与开发的性质、规模、建设内容和发展规划及周围环 境特征进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筛选见表 1-1、1-2。 表表 1-11-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活 动影响方式影响程度不 利有 利 生产条件变化 征地 生活质量 土地功能改变 耕地减少土地利用 景观变化 环境调节功能 动植物栖息地 绿地数量减少 生物多样性 清除植被 水土流失 地貌变化 水土流失 固体废物 施工扬尘 土地平整 施工噪声 施工扬尘 施工噪声 固体废弃物 生活污水 建筑施工 文物与古迹保护 大气污染 水体污染 噪声污染 固体废弃物 生物资源受损 社会经济

11、 商业活动 文物与古迹保护 生活污水 生活垃圾生活居住 厨房油烟 环境质量 改善景观 保持水土 绿化 生物多样 注:影响显著 影响一般 影响轻微 表表1-2 环境影响要素分类筛选环境影响要素分类筛选 湖南新化县梅山古镇保护与开发环境影响报告书 5 影响程度 环境要素影响因子 施工期营运期 劳动就业+、+、 社会经济+、+、 土地利用-、 人口增长、 社会环境 文物与古迹保护、 植被覆盖率-、-、 水土流失-、-、 环境景观-、 生态环境 绿化-、+、 声环境噪声-、-、 PM10 -、-、 SO2 -、-、环境空气 NO2 -、-、 SS -、-、 COD -、-、水环境 NH3-N -、-、

12、 注:影响轻微 影响一般 影响显著 +正影响 负影响 1.3.2 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及梅山古镇所在区域特点与规划定位、环境 容量,梅山古镇建设与运行期主要环境管理保护目标指标体系见表 1-3。 表表 1-3 梅山古镇环境管理指标体系表梅山古镇环境管理指标体系表 类别序号控 制 指 标单位指标限值 1资水(燕窝坪至塔山渔场出口)水质mg/LGB3838-2002类 2花山水库水质mg/LGB3838-2002类 3区域地下水水质mg/LGB/T14848-93类 4土壤环境质量mg/kgGB15618-1995 二级 5总悬浮颗粒物(TSP)年/日平均值mg/m30.2

13、/0.3 6二氧化硫(SO2)年/日平均值mg/m30.06/0.15 7二氧化氮(NO2)年/日平均值mg/m30.04/0.08 8环境噪声(昼/夜)dB(A)60/50 环境 质量 指标 9场界噪声(昼/夜)dB(A)60/50 10SO2排放总量t/a2.5 11NOX排放总量t/a14.5 12TSP排放总量t/a3.25 13CODcr排放总量t/a103 14NH3-N排放总量t/a14 15生活污水排放量万 m3/a170.74 16生活垃圾产生量t/a4166.33 17商业垃圾产生量t/a246.16 污染 物总 量控 制指 标 18医疗垃圾产生量t/a2.0 19总绿地覆

14、盖率%30 生态 环境 保护 指标 20道路绿化普及率%100 湖南新化县梅山古镇保护与开发环境影响报告书 6 21水土流失治理度%100 22清洁能源普及率%100 23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100 24生活及商业垃圾无害处理率%100 25环保投资占国民收入的百分率%3 环境 管理 指标 26项目环评执行率%100 社会 指标 27人口人 常住人口14456人,游客 61.54万人/a 1.41.4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新化县梅山古镇保护与开发分为两个片区,分别为古镇片区和花山片区,规划 总面积 158.79 公顷。其中:古镇片区规划范围北起北塔路,南至迎宾路,东至资 江,规划面积约为

15、 79.85 公顷(合 1197.75 亩) ;花山片区规划范围北起新化县上 梅镇游家村,南至湴泥垅、游家门前,西起漩塘湾、岩头山,东至袁家岭(不包括 以北塔为中心的 210 米半径范围) ,规划面积约为 78.94 公顷(合 1184.1 亩) 。规 划期限为 2015 年2020 年。梅山古镇定位为建设成具有浓郁的梅山文化气息的, 集现代旅游、休闲商业、和谐人居、康体健身等多功能为一体的 休闲旅游古镇。 通过对古城进行保护和开发,保护古城风貌,整治历史环境,提高生态质量,改善 居住条件,发展传统工艺,延续民俗风情;通过环境品质与设施配套水平的提升, 促进新化的旅游业的发展。 监测期间,区域

16、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符合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 1996)二级标准;花山水库各项水质监测因子均符合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类标准,资江评价河段监测断面各项水质监测因子均符合 类标准;地下水(古井水)水质各监测因子均达到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93)类水质标准;声环境基本满足相应的声环境功能要求;区内 土壤环境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 根据梅山古镇排水规划,梅山古镇各片区均采用分流制排水体系,规划沿主次 干道和片区内部道路布设雨污水管网,区内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新化县 城西 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入资

17、江,雨水则就近排入规划保留的河道和水体。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表明,梅山古镇各片区的环境空气质量基本满足环境功能要 求;水质预测结果显示,梅山古镇各片区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新化县 城西污 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对资江水质影响可控;声环境质量能基本满足不 同功能区的要求,固体废物对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污染影响。评价区域的生态环境 不会因梅山古镇各片区的建设而恶化。 梅山古镇区域规划与上梅镇总体规划有较好的相容性,通过严格控制入区条 件、调整项目布局,实施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双达标,可进一步减轻梅山古镇 开 湖南新化县梅山古镇保护与开发环境影响报告书 7 发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通过公众参与,梅山古

18、镇的 区域规划方案得到了公众的广 泛支持。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湖南省新化县梅山古镇保护与开发是可行的。 第二章 总 则 2.12.1 编制依据 2.1.1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4 年4 月24 日修订,2015 年1 月1 日起施 行)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3 年 9 月 1 日实施)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00 年 9 月 1 日实施)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08 年 6 月 1 日实施) ;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7 年 3 月 1 日实施) ; 6、 中华人民

19、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05 年 4 月 1 日实施) ;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2004 年 8 月 28 日实施) ;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2011 年 3 月 1 日实施) ;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03 年 1 月 1 日实施) ;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013 年修正) (2013 年 6 月 29 日) ;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 (1992 年 4 月 30 实施) ; 1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98第 253 号令,1998 年 11 月 29 日实施) 。 2.

20、1.2 部门规章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环保部令第 33 号,2015 年 6 月 1 日实施) ; 2、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 年修订版)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第 21 号令,2013 年 5 月 1 日实施) ; 3、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建设部第 139 号令,2005 年 6 月 1 日实施) ; 4、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 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国家环保部环 发201298 号,2012 年 7 月 3 日) ; 5、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国务院令第 559 号,2009 年 10 月 1 日) ; 湖南新化县梅山古镇保护与开

21、发环境影响报告书 8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主席令第 74 号,2007 年 10 月 28 日); 7、 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 ,国发19935 号文,1993 年 1 月 19 日; 8、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国环发200628 号,2006 年 2 月 14 日) ; 9、 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家环保部环办 20125 号,2012 年 1 月 10 日) ; 10、 古建筑保护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WW/T0034-2012) ; 11、 古建筑彩画保护修复技术要求 (WW/T0037-2012) 。 2.1.3 地方性法规及

22、规范性文件 1、 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 (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 修正,2013 年 5 月 27 日) ; 2、 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湖南省人民政府2007第 215 号令, 2007 年 10 月) ; 3、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湖南省人 民政府2006第 23 号,2006 年 9 月) ; 4、关于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修改单的通知(原国家环 境保护总局环发20001 号,2000 年 1 月) ; 5、 湖南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湖南省环境保护局,DB43/023- 2005,2

23、005 年 7 月 1 日实施) ; 6、 湖南省用水定额 (DB43/T388-2014) ; 7、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 施细则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77 号) ; 8、 湖南省文物保护条例 (2005 年 11 月 11 日) ; 9、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湘政发200211 号文) ; 10、 湖南省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办法 (2008 年 7 月 1 日) ; 11、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通知 (湘政办发 201155 号) ; 12、 娄底市旅游资源保护办法 (2010 年 12 月 20 日

24、) ; 湖南新化县梅山古镇保护与开发环境影响报告书 9 13、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新化县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45 号) ; 14、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新化县水环境保护与治理“三年行动 计划” (2013-2015)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46 号) ; 15、 新化县城区渣土调运管理暂行办法 。 2.1.42.1.4 技术导则、规范 1、 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HJ/T131-2003) ; 2、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试行) (HJ130-2014) ; 3、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 (HJ14-1

25、996) ; 4、 制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 (GB/T13201-91) ; 5、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 (GB/T15190-94) ; 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HJ 2.1-2011) ; 7、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 (HJ/T2.3-1993) ; 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HJ2.4-2009) ; 9、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2-2008) ; 1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HJ601-2011) ; 1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 (HJ19-2011) ; 12、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

26、价技术导则 (HJ/T169-2004) ; 1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导则 (HJ 616-2011) 。 2.1.52.1.5 相关技术资料 1、 新化县城总体规划 (2002-2020) ; 2、 湖南省新化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2011-2025) ,湖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 2012 年 3 月; 3、 上梅镇旅游总体规划 (2010-2025) ,湖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 2010 年 10 月; 4、 新化县上梅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 年-2020 年) ; 5、 湖南新化县梅山古镇保护与开发修建性详细规划 ,上海同济大学设计研 究院,2014 年 12 月; 6、 湖

27、南新化县梅山古镇保护与开发 可行性研究报告 ,湖南城市学院规划建 筑设计研究院,2014 年 12 月; 湖南新化县梅山古镇保护与开发环境影响报告书 10 7、新化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3 号) ; 8、关于梅山古镇资产归集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新府阅2015 5 号) ; 9、新化县 2015 年文化旅游特色产业发展工作要点; 10、关于印发新化县 2015 年文化旅游特色产业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新产 业办201501 号) ; 11、湖南新化古城开发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新化县梅山古镇保护与开发环境影 响评价的委托函 ; 12、 关于湖南新化县梅山古镇保护与开

28、发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 ,新化 县环境保护局,2015 年 1 月; 13、 湖南新化县梅山古镇保护与开发环境监测报告 ,新化县环境监测站(新 环委监字2015第 002 号) ,2015 年 1 月; 14、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2.22.2 评价目的与原则 2.2.12.2.1 评价目的 1、从区域环境特征等因素出发,从宏观角度对新化县梅山古镇保护与开发规模、 性质和布局的可行性进行论证,避免重大决策失误,最大限度的减轻对区域文物与 古迹和景观资源的破坏。协助完善新化县梅山古镇建设规划,确保区域开发可持续 发展。 2、了解区域环境现状和梅山古镇拟开发建设活动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

29、有利于 制定梅山古镇文物与古迹保护、景观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规划,为 梅山古镇建立一套包括环境目标、环境管理、环境监控系统的可持续改进的管理系 统提供基础资料,从机制上保证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3、为梅山古镇各功能区的合理布局、入区项目的筛选提供决策依据。 4、为梅山古镇入区项目的审批和梅山古镇单项工程评价提供基础资料和依据, 减少各单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难度,使单项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兼顾区域宏 观特征,更具科学性,并缩短其工作周期。 2.2.22.2.2 评价原则 1、与区域规划相结合原则。即注重新化县梅山古镇保护与开发和新化县总体规 划、新化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上梅镇旅游总体

30、规划等的衔接与吻合。 湖南新化县梅山古镇保护与开发环境影响报告书 11 2、战略性、政策性原则。从战略和国家行业政策高度评价新化县梅山古镇保护 与开发建设活动与区域发展规划的一致性和与国家、地方产业政策的符合性,梅山 古镇产业和功能布局的合理性,并从总量与产业控制的思想提出入区项目的原则、 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削减方案。 3、综合性与重点突出原则。由于梅山古镇保护与开发活动类型不一,而各类活 动对环境影响范围和程度各不相同,本报告尽可能全面考虑梅山古镇各类开发活动, 又重点地分析环境影响较大和程度较强的开发活动。 4、可持续发展原则。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集中治理、统一 监管”的方针

31、,贯彻“清洁生产、源头控制、达标排放”的原则,坚持污染防治与 生态保护并重,以保障新化县梅山古镇的可持续发展。 2.32.3 评价因子选择 根据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环境要素分类筛选确定评价因子见表 2-1。 表表2-1 现状与预测评价因子现状与预测评价因子 环境要素现状评价因子施工期因子营运期因子 社会经济 交通运输条件、社会经济 发展、基础设施等 交通运输条件、 社会经济发展 交通运输条件、社会经济发展、 基础设施等 土地利用土地占用类型/土地占用、土地利用价值 居民生活 质量 / 拆迁安置、 交往便利性 劳动就业、居民生活质量 旅游资源 旅游资源、文物古迹资 源 /旅游开发、文物古迹资源保护

32、 社会 环境 相关规划 旅游规划、交通规划、 土地利用等规划 / 旅游规划、交通规划、 土地利用等规划 水土流失水土流失量/ 景观古镇景观古镇景观环境生态环境 植被植被破坏绿化 地表水环境 PH、NH3- N、CODcr、BOD5、SS 、总磷、石油类、粪大 肠菌群等 施工废水 (SS、石油类) CODcr、NH3-N 地下水环境 PH 值、硝酸盐、NH3-N、 挥发性酚类、氰化物、高 锰酸盐指数、镉、铬(六 价) 、锌、铅、砷、大肠菌 群 地下水水质、 水量 地下水水质、水量 土壤 pH 值、镉、汞、砷、铜、 铅、铬、锌、镍 / 声环境等效连续 A 声级施工噪声 商业噪声、人群噪声、交通噪声

33、 (LeqdB(A)) 湖南新化县梅山古镇保护与开发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环境空气SO2、NO2、TSP施工扬尘SO2、NO2、TSP 固体废物/ 弃土、 施工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商业活动垃圾 2.42.4 评价范围与评价时段 2.4.1 评价范围 新化县梅山古镇保护与开发分为两个片区,分别为古镇片区和花山片区,规划 总面积 158.79 公顷。其中:古镇片区规划范围北起北塔路,南至迎宾路,东至资江, 规划面积约为 79.85 公顷(合 1197.75 亩) ;花山片区规划范围北起新化县上梅镇游 家村,南至湴泥垅、游家门前,西起漩塘湾、岩头山,东至袁家岭(不包括以北塔 为中心的 210 米半径

34、范围) ,规划面积约为 78.94 公顷(合 1184.1 亩) 。本次评价的 评价范围如下: 1、空气环境评价范围、空气环境评价范围 古镇片区大气环境评价范围以古镇片区为中心,区域主导方向为轴,片区东北 边界上风向延伸 2.5km,西南边界延伸 2.5km,东、西边界外延 1km;花山片区大气 环境评价范围以花山片区为中心,区域主导方向为轴,片区东北边界上风向延伸 2.5km,西南边界延伸 2.5km,东、西边界外延 1km。 2、水环境评价范围、水环境评价范围 地表水:本项目纳污水体为资江,评价范围为资江古镇片区东界上游 0.5km 至 下游新化县城西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 5km,全长约

35、8.5 km 范围。 地下水:古镇片区和花山片区规划范围内地下水。 3、声环境评价范围、声环境评价范围 声环境评价范围为古镇片区和花山片区规划边界向外 0.2km 的范围内。 4、生态环境评价范围、生态环境评价范围 本次生态环境评价范围为规划古镇片区和花山片区及边界向外延伸 0.2km。 5、环境风险评价范围、环境风险评价范围 环境风险评价范围为古镇片区和花山片区边界向外延伸 3km 的范围。 2.4.22.4.2 评价时段 环境影响评价时段为 2015 年-2020 年。 2.52.5 评价的主要内容与工作重点 湖南新化县梅山古镇保护与开发环境影响报告书 13 2.5.12.5.1 评价的主

36、要内容 1、与区域规划符合性分析。即注重新化县梅山古镇保护与开发与新化县上梅镇 规划的衔接与吻合。 2、根据区域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现状及规划目标,从宏观角度分析新化县梅山 古镇保护与开发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 3、分析区域环境承载能力,根据环境容量确定新化县梅山古镇污染物允许排放 总量; 4、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新化县梅山古镇功能区划、产业结构与布局、发展规模 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及与区域发展与保护规划的协调性; 5、论证新化县梅山古镇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污染防治设施的可行性、 布局的合理性,优化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及排放方式; 6、提出并论证新化县梅山古镇文物与古迹保护、生态与景观保护和

37、建设方案; 7、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建立新化县梅山古镇动态环境管理系统。 2.5.22.5.2 工作重点 工作重点为:梅山古镇保护与开发方案分析、梅山古镇规划及与区域相关规划 的协调性分析,生态、水、噪声、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文物与古迹保护、生态保护 与污染防治措施、公众参与调查。 2.62.6 环境功能区划环境功能区划 2.6.1 空气质量功能区划 根据新化县环境保护规划,梅山古镇规划区为二类区,2016 年 1 月 1 日之前执 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表 1 中的二级标准(表中 NO2值根据环发 20001 号文件执行) ,2016 年 1 月 1 日之后执行环境空气质

38、量标准 (GB3095- 2012)表 1 中的二级标准。 2.6.2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湖南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DB43/023-2005) ,本项目纳污水 体资江燕窝坪至塔山渔场出口河段为工业用水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类标准。花山水库为渔业用水区,执行类标准。 2.6.3 声环境功能区划 湖南新化县梅山古镇保护与开发环境影响报告书 14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 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的区域执行 2 类标准,交通干线两侧 35m 以内的区域执 行 4a 类标准。 环境功能区划见附图

39、四和附图六。 2.72.7 评价标准 根据新化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湖南新化县梅山古镇保护与开发环境影响评价执 行标准的函 ,梅山古镇保护与开发环境影响评价拟执行标准见表 2-2 至表 2-12。 2.7.12.7.1 环境质量标准 1、地表水:项目污水排入城市管网,最终经新化县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资 江,根据湖南省地表水功能区划 (DB43/023-2005) ,资江燕窝坪至塔山渔场出口河 段为工业用水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类标准。花山水库 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类标准。 2、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93)

40、中的类标准; 3、环境空气:2016 年 1 月 1 日之前,项目区域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表 1 中的二级标准(表中 NO2值根据环发20001 号文件执行) ; 2016 年 1 月 1 日之后,项目区域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表 1 中 的二级标准。 4、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标准。交通公路干线两 侧 35m 以内区域执行 4a 类标准,新化县十四中及其余区域均执行 2 类标准。 5、土壤环境: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15618-1995)中二级标准。 各标准主要标准值见表 2-22-7。 表表 2-2

4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单位:pH 无量纲,其余均为无量纲,其余均为 mg/L 污染物名称 类 标准值 类标 准值 污染物名称 类 标准值 类标 准值 污染物名称 类 标准值 类标 准值 pH6-969溶解氧35高锰酸盐106 CODcr3020BOD564氨氮1.51.0 总磷0.30.2铜1.01.0锌2.01.0 氟化物1.51.0硫化物0.50.2砷0.10.05 汞0.0010.0001镉0.0050.005六价铬0.050.05 铅0.050.05氰化物0.20.2挥发酚0.010.005 石油类0.50.05LAS0.30.2粪大肠菌群2000010000

42、表表 2-3 地下水质量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单位:单位:mg/L 湖南新化县梅山古镇保护与开发环境影响报告书 15 污染物名称 类标 准值 污染物名称 类标 准值 污染物名称 类标 准值 污染物名称 类标 准值 PH6.5-8.5硝酸盐20氨氮2.0铅0.05 挥发性酚类0.002氰化物0.05高锰酸盐指数3.0砷0.05 镉0.01铬(六价)0.05锌1.0大肠菌群100(个 /L) 表表 2-4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单位:单位:mg/m3 序号污染物取值时间浓度限值(二级)标准来源 日平均0.15 1SO2 1 小时平

43、均0.50 日平均0.12 2NO2 1 小时平均0.24 3TSP日平均0.30 4PM10日平均0.15 环境空气质量标 准 (GB3095- 1996)及其修改单 表表 2-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单位:单位:ug/m3 序号污染物取值时间浓度限值(二级)标准来源 24 小时平均150 1SO2 1 小时平均500 24 小时平均80 2NO2 1 小时平均200 3PM1024 小时平均75 4TSP24 小时平均300 环境空气质量标 准 (GB3095- 2012) 表表 2-6 声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

44、等效声级(等效声级 LAeq:dB) 类别昼间夜间适用区域 26050商业居住混合区 4a7055城市主次干道红线外两侧 35m 以内区域 表表 2-7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15618-1995) 单位:单位:mg/kg 级别二级 土壤 pH 值7.5 项目 镉 0.30.30.6 汞 0.30.51 砷 水田 302520 旱地 403025 铜 农田等50100100 果园 150200200 铅 250300350 铬 水田 250300350 旱地 150200250 锌 200250300 2.7.22.7.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45、 (GB16297-1996)中表2 的二级标准; 湖南新化县梅山古镇保护与开发环境影响报告书 16 饮食业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8483-2001) 。 2、废水:梅山古镇外排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新化县城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 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资江,根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排入设 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因此,梅山古镇外排 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 3、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 2011)中的场界排放限值;营运期临交通公路干线两

46、侧 35m 以内区域执行社会生 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22337-2008)中 4 类标准,新化县十四中及其余区域执 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22337-2008)中的 2 类标准。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6889- 2008) 。 各主要标准限值见表 2-82-9。 表表 2-8 大大气气污污染染物物综综合合排排放放标标准准 (GB16297-1996)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排气筒高度(m) 无组织排放监控 浓度限值 污染物 最高允许 排放浓度 (mg/m3)15203040监测点浓度限值 (mg/m3) 颗粒物1203.55.

47、923391.0 NOx2400.771.34.47.50.12 SO25502.64.31525 周界外浓 度最高点 0.40 表表 2-9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规模大型中型小型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2.0 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85 7560 表表 2-10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单位:单位:pH 无量纲,其余均为无量纲,其余均为 mg/L 序号污染物三级标准 1pH69 2悬浮物(SS)400 3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300 4化学需氧量(CODcr)500 5石油类20 6动植物油1

48、00 7氨氮45* 注:营运期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CJ343-2010)表 1 中的 B 等级标 准 表表 2-11 建建筑筑施施工工场场界界环环境境噪噪声声排排放放限限值值( GB12523-2011) 等效声级LeqdB(A) 湖南新化县梅山古镇保护与开发环境影响报告书 17 昼间夜间 7055 表表2-12 社社会会生生活活环环境境噪噪声声排排放放标标准准( GB22337-2008) 等等效效声声级级LeqdB(A) 类别昼间夜间适用区域 2 类6050二类地区 4 类7055交通干线两侧 2.82.8 环境保护目标环境保护目标 2.8.1 声环境、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梅山古镇评价范围的声环境和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见表 2-13。 表表 2-13 项项目目主主要要环环境境空空气气、声声环环境境保保护护目目标标一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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