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公示,简介:东莞新溢眼镜制造有限公司电镀废水处理设施补充报告2569.doc.doc

上传人:爱问知识人 文档编号:5043776 上传时间:2020-01-29 格式:DOC 页数:52 大小:1.04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公示,简介:东莞新溢眼镜制造有限公司电镀废水处理设施补充报告2569.doc.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2页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公示,简介:东莞新溢眼镜制造有限公司电镀废水处理设施补充报告2569.doc.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2页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公示,简介:东莞新溢眼镜制造有限公司电镀废水处理设施补充报告2569.doc.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2页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公示,简介:东莞新溢眼镜制造有限公司电镀废水处理设施补充报告2569.doc.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2页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公示,简介:东莞新溢眼镜制造有限公司电镀废水处理设施补充报告2569.doc.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公示,简介:东莞新溢眼镜制造有限公司电镀废水处理设施补充报告2569.doc.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公示,简介:东莞新溢眼镜制造有限公司电镀废水处理设施补充报告2569.doc.doc(5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东莞新溢眼镜制造有限公司电镀废水处理设施东莞新溢眼镜制造有限公司电镀废水处理设施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 建设单位:东莞新溢眼镜制造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东莞新溢眼镜制造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评价单位: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编制日期:二一五年三月十九日一五年三月十九日 目目 录录 1 主要编制依据主要编制依据1 2 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3 3 项目由来项目由来4 4 环境保护目标环境保护目标8 5 项目名称、性质、及四至情况项目名称、性质、及四至情况9 6 变更前项目电镀废水处理设施的污染源分析变更前项目电镀废

2、水处理设施的污染源分析17 7 变更后项目电镀废水处理设施的污染源分析变更后项目电镀废水处理设施的污染源分析22 8 环境质量状况环境质量状况32 8.1 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32 8.2 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33 9 变更前后项目电镀废水处理设施环境影响对比变更前后项目电镀废水处理设施环境影响对比35 10 变更前后项目电镀废水处理设施污染物对比变更前后项目电镀废水处理设施污染物对比39 11 环境保护设施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三同时”验收一览表验收一览表40 12 工程相关可行性分析工程相关可行性分析42 13 环保投资估算分析环保投资估算分析45 14 结论结论46 14.1 项目变更

3、后内容46 14.2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46 14.3 结论47 1 1 主要编制依据主要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4 年修订,2015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3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00 年修订);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08 年 6 月 1 日起执行) ;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 年 10 月) ;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05 年 4 月 1 日);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

4、012.2.29 修改) 8、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998 年 11 月 29 日国务院令第 253 号); 9、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HJ2.1-2011) 、 (HJ2.2-2008) 、 (HJ/T2.3-93) 、 (HJ2.4-2009) 、 (HJ19-2011) ; 10、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发展改革委令 2011 第 9 号) 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 有关条款的 决定 ; 11、 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指导目录 (2014 年本) ; 12、 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07 年本) (粤发改产业 【2008】334 号) ; 1

5、3、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 年修订) ; 14、 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 (20062020 年) ; 15、 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 (粤环函【2005】111 号) ; 16、 东莞市产业结构调整规划( 20082017) ; 17、 东莞市产业导向目录( 2008 年本) ; 18、 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 知 (粤府函2011339 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 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补充通知 (粤府函2013231 号) ; 19、 东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14-2017 年) (东府

6、201481 号) ; 20、 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 年)(粤府20146 号); 2 21、 关于实施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 (粤环201427 号) ; 22、 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 (粤府2012120 号) ; 23、 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配套环保政策的通知 (粤环20147 号) ; 24、 东莞市 2014 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东环201489 号) ; 25、 东莞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第二阶段(2013 年-2015 年)空气质量持续改 善实施方案 (东环2013141 号) ; 26、 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

7、保准入实施意见的通知 (东环2014190 号) ; 27、东莞市长安镇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3-2020 年) 。 3 2 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 变更前,变更前,项目电镀废水为零排放。 变更后,变更后,项目电镀废水的产生量保持不变,仍为 80t/d,经电镀废水处理回用系统、 废液处理系统及蒸发冷凝装置处理后,79.5t/d 回用于电镀车间的镀件预处理、镀件清 洗及退镀等清洗工序,剩余 0.3t/d 和 0.2t/d 分别经浓缩结晶和污泥的携带作用交由有资 质单位处理。调整后,项目电镀废水仍实现零排放。 项目电镀废水回用水水质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 (GB/T 199

8、23-2005)中工艺和产品用水标准及本项目要求的水质标准(镀件预处理工序电导 率有关条款的决定 、 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 年本) (粤发改产业【2008】334 号)和外 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 年修订) ,本项目不属于其限制类和淘汰类。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3)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分析 项目位于东莞市长安镇新民工业区新民路 121 号。项目所在厂区东面为工业区出 租屋,隔新民路为泗兴围村。 变更前,变更前,项目营运期对东面出租屋和泗兴围村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电镀废水、 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及固体废物。项目已采取了相应的防治措施: 针对电镀废水

9、,经氧化、还原、沉淀、过滤处理后,20m3/d 回用于喷漆废气喷淋 和电镀酸雾喷淋的补充水,其余 60m3/d 再经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清水回用于电镀车间 的清洗工序,电镀废水实现零排放。 针对固废,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经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针对噪声,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并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 、 降噪、减震、吸声等措施。 变更后,变更后,根据前面的工程分析可知,项目营运期对东面出租屋和泗兴围村的主要 影响因素包括:电镀废水、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及固体废物。 针对电镀废水,调整后,项目电镀废水的产生量保持不变,仍为 80t/d,经电镀废 43 水处理回

10、用系统、废液处理系统及蒸发冷凝装置处理后,79.5t/d 回用于电镀车间的镀 件预处理、镀件清洗及退镀等清洗工序,剩余 0.3t/d 和 0.2t/d 分别经浓缩结晶和污泥的 携带作用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调整后,项目电镀废水仍实现零排放。 针对固废,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废活性炭和蒸发冷凝过程 中产生的浓缩结晶经分类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针对噪声,在选用新型、低噪声的废水处理设备的基础上,对部分废水处理设备 加装必要的减震、降噪措施;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防止由 于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噪声;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 声。 由上述

11、可知,项目变更前后,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基本不 发生变化,经项目采取的相关治理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 (4)与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的通知 (东环2014190 号) 的相符性分析 表表 12-1 本项目与东环本项目与东环2014190 号文的相符性分析号文的相符性分析 编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结论 1 (一)饮用水源保护区。要严格执行饮 用水源保护制度,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地 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一经划定,严格控制 调整。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 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 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 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

12、染物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位于东莞市长安镇新民工业区 新民路121号,根据广东省人民政 府关于东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 划分方案的批复(粤府函2014 270),项目所在区域不属饮用水源 保护区。 符合 44 2 (二)水源保护敏感区。东江干流、东 江北干流、东江南支流的水源保护敏感 区以及重要水库集雨区和供水通道两岸 敏感区范围内,严禁新建电镀(含配套 电镀和线路板)、湿式印花、漂染、洗 水、鞣革、造纸、重化工、发酵酿造、 涉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物污染、危险废 物综合利用或处置等重点污染项目,同 时要综合利用限期整改、排污许可、强 化执法、加强监测等行政手段依法倒逼 区域内重点污染企业搬迁或关

13、闭。在污 水未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网的上 述区域,暂停审批新建、扩建电氧化、 酸洗、磷化、蚀刻、钝化、电泳等表面 处理工艺项目以及洗车、餐饮、沐足桑 拿等耗水性项目,改建项目应实施总量 削减。 本项目位于东莞市长安镇新民工业区 新民路121号,不在东江干流、东江 北干流、东江南支流的水源保护敏感 区以及重要水库集雨区和供水通道两 岸敏感区范围内 符合 3 (三)重点流域控制区。石马河、茅洲 河流域要严格按照南粤水更清行动计 划(20132020年)、关于严格限制 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 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及其补充通知、 石马河污染整治工作方案、东莞 市茅洲河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工

14、作方案 等政策法规要求,严格控制水污染项目 的建设,在流域水质达不到环境功能区 划或污染物排放量超过总量控制指标要 求的区域,暂停审批流域内新增超标或 超总量污染物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位于东莞市长安镇新民工业区新 民路121号,属于茅洲河流域。本次 电镀废水处理工艺调整后,项目电镀 废水80 t/d经电镀废水处理回用系统、 废液处理系统及蒸发冷凝装置处理后, 79.5 t/d回用于电镀车间的镀件预处理、 镀件清洗及退镀等清洗工序,剩余 0.3t/d和0.2t/d分别经浓缩结晶和污泥 的携带作用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调 整后,项目电镀废水仍实现零排放。 符合 4 加大重

15、点污染行业的中水回用力度,电 镀行业中水回用率要达到60%以上,漂染、 制革、洗水、湿式印花等行业中水回用 率达到50%以上,造纸行业中水回用率达 到85%以上。新、改、扩建其他水污染行 业中水回用率原则上应达到50%以上,并 通过实行严格的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 放标准,引导企业采取先进的中水回用 技术、零星废水转移等尽量达到“废水 零排放”的要求。 本次电镀废水处理工艺调整后,项目 电镀废水80t/d经电镀废水处理回用系 统、废液处理系统及蒸发冷凝装置处 理后,79.5t/d回用于电镀车间的镀件 预处理、镀件清洗及退镀等清洗工序, 剩余0.3t/d和0.2t/d分别经浓缩结晶和 污泥的携带作

16、用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调整后,项目电镀废水仍实现零排放。 项目通过采取先进的中水回用技术的 方式实现了“废水零排放”的要求。 符合 综上所述,项目基本符合关于印发综上所述,项目基本符合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的通知(东环的通知(东环 45 2014190 号)号) 。 46 13 环保投资估算分析环保投资估算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环境保护总投资 100 万美元,建设项目环保投资如下: 表表 13-1 建设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建设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序号序号污染源污染源主要环保措施主要环保措施 预计投资预计投资 (万美元)(万美元)环保验收标准

17、环保验收标准 1电镀废水 电镀废水 80 t/d 经电镀废水处理 回用系统、废液处理系统及蒸发 冷凝装置处理后,79.5t/d 回用于 电镀车间的镀件预处理、镀件清 洗及退镀等清洗工序,剩余 0.3t/d 和 0.2t/d 分别经浓缩结晶 和污泥的携带作用交有资质单位 处理。 84 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 用工业用水水质 (GB/T 19923-2005)中 工艺和产品用水标准及 本项目要求的水质标准 (镀件预处理工序电导 率350s/cm,其它工 序电导率100s/cm) 2噪声 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 保养,加强绿化。 10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 业厂界噪声标准 (GB12348-2008

18、)中的 2 类标准 3污泥 4废活性炭 5浓缩结晶 交有资质单位处理6 采用专用容器装收集, 地面需做好做好防渗漏、 防腐蚀措施、执行危险 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47 14 结论结论 14.1 项目变更后内容项目变更后内容 东莞新溢眼镜制造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长安镇新民工业区新民路 121 号。 项目厂址其在卫星影像图上的经纬度为:项目厂址其在卫星影像图上的经纬度为:北纬 22462.00“,东经 113471.99“。 项目占地面积 74032 平方米,建筑面积 84887 平方米,总投资约 2000 万美元。主 要生产金属、塑胶眼镜及配件制品,年产塑胶成品眼镜架 183 万副、塑胶半成品眼镜

19、 架 254 万副、金属成品眼镜架 568 万副、金属半成品眼镜架 162 万副。 现阶段,项目拟对电镀废水的处理工艺进行调整。调整后,项目电镀废水的产生量 保持不变,仍为 80t/d,经电镀废水处理回用系统、废液处理系统及蒸发冷凝装置处理 后,79.5t/d 回用于电镀车间的清洗工序,剩余 0.3t/d 和 0.2t/d 分别经浓缩结晶和污泥的 携带作用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调整后,项目电镀废水仍实现零排放。 14.2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变更后,项目电镀废水的产生量保持不变,仍为 80t/d,经电镀废水处理回用系统、 废液处理系统及蒸发冷凝装置处理后,可

20、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 (GB/T 19923-2005)中工艺和产品用水标准及项目要求的水质标准(镀件预处理工序 电导率350s/cm,其它工序电导率100s/cm)的要求(相关水质监测数据详见附件 环境监测报告 【东环测 验 字 (20141211002) 】 ) ,其中 79.5t/d 回用于电镀车间的 镀件预处理、镀件清洗及退镀等清洗工序,剩余 0.3t/d 和 0.2t/d 分别经浓缩结晶和污泥 的携带作用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变更后,项目电镀废水处理设施是可行的,在工艺上是可以实现电镀废水的零排 放。 2、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应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通过对

21、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 、降 噪、减震、吸声等措施,项目产生噪声再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其厂界噪声可以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执行 2 类标准要求。对周 围环境不造成影响。 3、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 48 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废活性炭和蒸发冷凝过程中产生的浓 缩结晶经分类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经上述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直接影 响。 4、环境风险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电镀废水处理设施在技术上及工艺上均是可行的;同时,变更后,项目比原 有污水处理设施更可靠,风险更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14.3 结

22、论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电镀废水处理设施变更内容,建设性质、规模,所采用的污水处 理工艺是可行的,符合国家、地方的产业政策,符合东莞市和长安镇的城市规划。 监测数据表明(详见附件环境监测报告 【东环测 验 字 (20141211002) 】 ) , 项目电镀废水的回用水水质可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 (GB/T 19923- 2005)中工艺和产品用水标准及本项目要求的水质标准(镀件预处理工序电导率 350s/cm,其它工序电导率100s/cm) ,项目电镀废水处理设施在技术上及工艺上均 是可行的;同时,变更后,项目比原有污水处理设施更可靠,风险更小,对周围环境 影响较小。 评价认为,在确保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三同时”和外排污染物达标的前提下,从 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