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路灯能源管理项目EMC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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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件项目名称:LED路灯能源管理项目项目编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泰兴市路灯照明管理处的委托,对LED路灯能源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一、项目编号:TXZC2015-ZB0二、项目名称:LED路灯能源管理项目三、采购内容及范围: LED光源采购、安装、维护、管理等,全市主城区共14861盏高压钠灯更换,其中80W4570盏、120W7433盏、150W2858盏。四、采购预算价、付款方式:(1)采购预算价:1686.26万元;(2)付款方式:招标人不支付中标人任何费用。在试点路段试点结束后,对两条试点路段的实施单位进行全面考核,选取最优单位完成泰兴城区需更换光

2、源路灯的工作。被选中的单位支付另外一家单位的费用,具体费用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中标人投入的所有费用从每年节约电费收益中分享,自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每半年结算一次投资收益。投资回报期为8年。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六、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3、:(1)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提供用能诊断、节能设计、融资、改造、运营管理、人员培训及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所采购内容的生产厂家或节能服务公司。(2)具备发改或财政或工信部门备案的节能资质企业。(3)投标产品有效的CE、CQC产品认证证书。(4)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5)若投标人为节能服务公司,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正式唯一授权。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11月 日起,2015年11月 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到11时 30 分,每日下午14时到17:30时。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

4、13室。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八、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0元缴纳账户户名:泰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账号:32001766344052501958开户银行:建行泰兴市中兴路支行缴纳方式:电汇2、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汇出后,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和汇款单据,先到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

5、中心513室开具保证金联系单,再到交易大厅换取缴纳保证金的票据证明。3、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4、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11 月 日9时。投标文件提交的地点: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泰兴市鼓楼东路东首)六楼第二开标室开标时间和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提交的地点。十、公告发布媒介: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泰兴政府采购网()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十一、联系方式招标人:泰兴市路灯照明管理处 代理机构: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国庆西路51号 地 址:

6、 鼓楼东路东首(信访局西侧)邮 编: 225400 邮 编: 22540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泰兴市路灯照明管理处地址:国庆西路51号 联系人:戴榕联系电话:15152997772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泰兴市鼓楼东路东首)联系人:郁琴 杨云 联系电话:0523-877233881.1.4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LED路灯能源管理项目项目编号:TXZC2015-ZB01.2.1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资金来源:由中标方垫资,在节约的电费中结算出资比例:100%1.

7、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3付款方式招标人不支付中标人任何费用。在试点路段试点结束后,对两条试点路段的实施单位进行全面考核,选取最优单位完成泰兴城区需更换光源路灯的工作。被选中的单位支付另外一家单位的费用,具体费用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中标人投入的所有费用从每年节约电费收益中分享,自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每半年结算一次投资收益。投资回报期为8年。1.3.1采购范围LED光源采购、安装、维护、管理等,全市主城区共14861盏高压钠灯更换,其中80W4570盏、120W7433盏、150W2858盏。1.3.2合同工期试点路段供货及安装时间: 30 日历天。(总工期270日历天)1.4.2招标人要

8、求投标人具备的特定条件(1)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提供用能诊断、节能设计、融资、改造、运营管理、人员培训及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所采购内容的生产厂家或节能服务公司。(2)具备发改或财政或工信部门备案的节能资质企业。(3)投标产品有效的CE、CQC产品认证证书。(4)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5)若投标人为节能服务公司,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正式唯一授权。1.9分包不允许1.10偏离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5年11月 日17 时2.2.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 日9时2.4.1采购预算16

9、86.26万元3.3.1投标有效期60天3.4.1投标保证金户名: 泰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泰兴市中兴路支行缴纳形式: 电汇帐号:32001766344052501958金额:伍万元整3.4.3换取票据证明的流程先到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3室开具保证金联系单,再到交易大厅换取缴纳保证金的票据证明。3.6.1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 壹 份副本 肆 份3.7.3封袋标记的内容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在本项目开标前之前不得启封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泰兴市政务服务服务中心六楼第二开标室6.1.1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人数: 5 人。7.2中

10、标公告媒介 泰兴市政府采购网(http:/ ) 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 www.ccgp-) 9.1.1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形式: 支票、汇票、本票、履约担保等法律法规允许的非现金形式(2)金额: 20万元人民币 (3)缴纳时间:在确定成交投标人之后,签订采购合同前。9.2.1签订合同的时间要求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2.1投标人需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1)投标人需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利用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个人签名;(2)投标人办理查询事宜的经办人持本招标文件、填写完整并加

11、盖单位公章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利用承诺书、投标人有效介绍信、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前往当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申请查询。12.2投标限价:投资回报期为8年,每年节约电费收益投标人分享百分比(收益分成率)80%。(超过80%的为无效报价)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

12、源和落实情况及付款方式1.2.1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付款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采购范围与合同工期1.3.1 采购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合同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

13、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4.2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特殊要求,要求投标人具备的特定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3)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5 费用承担无论采购结果

14、如何,投标人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采购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该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0 偏离1.10.1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中的内容高于或者低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参数、标准。低于的偏离

15、为负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标准;高于的为正偏离,即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标准。1.10.2偏离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技术标准和要求; (6)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1.2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

16、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出实质性响应将导致投标无效。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 天前在原公告信息发布媒体公开发布,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布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未按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的投标文件有可能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17、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在原公告信息发布媒体公开发布,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内容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招标公告信息发布媒体有无补充文件信息。因潜在投标人自身原因不能及时获知补充文件信息的,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潜在投标人未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的投标文件有可能被评标委员会否决。2.4 采购预算采购预算具体金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 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构成(1)开标一

18、览表(2)投标函(3)投标报价构成表及分析说明(4)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5)技术标准和要求响应表(6)服务方案及组织实施方案(7)投标人认为应列入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2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3.2.2 投标人应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3.2.3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

19、标。3.2.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3.2.5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3.3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投

20、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入到泰兴市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3.4.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3.4.3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汇出后,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和汇款单据,到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缴纳保证金的票据证明。换取票据证明时应充分考虑时间误差风险,具体流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2)中标人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退还时,投标保证金将直接退至原缴纳的

21、基本账户。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3.5投标文件的编制3.5.1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编制和格式”要求进行编制,投标人需另行增加的,应将相关内容和材料编入投标文件相应章节,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5.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合同工期、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5.3投标文件中涉及到的相关的资质、资格、业绩等材料,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编制和格式”规定的方式编入投标

22、文件。相关原件资料应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携带至开标现场,供评标委员会备查。3.6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3.6.1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的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3.6.2 投标文件正本中需要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签章的,须在规定内容处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签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时,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3.6.3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修改

23、处须有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代表的签章或签字。3.7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3.7.1 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出现掉页或者漏页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7.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3.7.3 封袋上应当注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 投标4.1投标文件的递交4.1.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5.1.1项规定的开标地点。4.1.2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2)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投标文件未按本章第3.7条要求密封和标记的。

24、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2.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4.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5.1.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证明其出席。5.2 开标程序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监标人、记

25、录人、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4)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5)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6)各投标人、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开标结束。5.2.2开标时,如唱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应当及时当场提出。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5.2.3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分项价

26、格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5.2.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代表、监督人(如果在现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政府采购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不得以此为由阻挠开标会议的正常进行。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如有时),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具体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

27、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7. 定标7.1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

28、人为中标人。如其他中标候选人与采购预期差距较大,或者依次选择中标人对招标人明显不利时,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1)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2)财政部门经过处理投诉举报、监督检查,认定中标结果无效的;(3)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7.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上公告中标结果,并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质疑8.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8.2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在七个工作日内

29、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的投标人。8.3质疑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3)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4)提出质疑的日期;(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8.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疑,招标人将不予受理:(1)非在法定时间内提交的;(2)非书面形式(含传真、电子邮件

30、等)提出的;(3)非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4)质疑函的内容不符合本章8.3条规定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5投标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依法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投诉。8.6投标人提出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9. 合同9.1 履约保证金9.1.1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金额和提交时间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9.1.2中标人不能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

31、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9.2签订合同9.2.1招标人和中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9.2.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10.废标出现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予以废标,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

32、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1. 纪律和监督11.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1.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开、评标工作。11.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

33、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11.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1.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财政部门投诉。12. 需

34、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文件的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文件初审2.1.1资格性检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且企业正常运转,财产未被接管、冻结;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税务登记证(国税、地

35、税)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证明其依法缴纳税收。2、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证明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本项目准备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要求投标人具备的特定条件(1)投标产品的性能参数须列入第十八期节能产品清单;(2)投标产品的性能参数须列入第十六期环保产品清单;(3)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原厂商(国内总代理商)针

36、对本次项目投标出具的:A.唯一授权证书原件;B.3年或者3年以上原厂上门服务的承诺函;C.保修证明原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2项规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2.1项规定查询,投标人及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2.1.2符合性检查投标文件的签署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2项和3.6.3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合同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报价有且只有一个有效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

3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1项规定。偏离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0项规定综合评分评分因素评分内容一、收益分成率评审(50分)收益分成率(50分)(1)收益分成率超过80%(甲方20%,乙方80%,下同)的,作无效投标处理。(2)收益分成率等于80%,得基本分10分。(3)收益分成率低于80%的(相减),每低1%加0.5分。二、技术方案评审(15分)技术方案(15分)对投标所采用的节能改造方案进行论证,从方案的产品选择、节电方案、节电率承诺、产品质量稳定性、改造难度、灯维护组织方案、人员配备、合同服务期内的服务方案,服务承诺、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1)方案详尽合理、全面,清晰

38、明确得11-15分;(2)方案合理、全面,较明确得6-10分;(3)方案较为合理得1-5分。三、类似业绩评审(5分)类似业绩(5分)(1)自2010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一客户合同数量不少于15000盏的路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得5分。(2)自2010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一客户合同数量不少于13000盏的路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得3分。(3)自2010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一客户合同数量不少于11000盏的路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得1分。投标文件中须附对应合同、2015年1-6月份开具的节能服务发票、2015年1-6月份对应银行进帐单复印件,原件开标现场携带备查。四、样品评审(20分)样品(

39、20分)(1)外观形成工艺质量(材料尺寸、行位关系、圆整度、直线度、垂直度、表面粗糙度等)。(0-10分)(2)LED灯具内部组合合理,更换方便(无需整体更换)。(0-5分)(3)LED组合(模组)密封处理、防水、防尘性能。(0-5分)120W 路灯样品LED整灯,不少于两种型号。(提供国家授权的光源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五、售后服务(10分)售后服务(10分)(1)根据投标人承诺比较打分,评审内容:服务响应时间(0-5分);(2)服务维护方式和维修时间(0-5分)。1.评标办法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

40、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2. 评审标准2.1 投标文件初审2.1.1 资格性检查: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符合性检查: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2.1计算错误的修正原则: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2.2按照上述的原则和方法调整或者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且不影响评标工作。2.3澄清、说明或补正2.

41、3.1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描述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2.3.2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3.3评标委员会不会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的

42、修改不在此列。2.4综合评分2.4.1综合评分的内容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满分为100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综合比较与评价。2.4.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进行评价、打分。评审结束后,将评审结果递交给评审组长。2.4.3评审组长对各评委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除出现下列情形外,评委不得要求修改已递交的评审结果:(1)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4)客观分评分不一致;(5)政策功能价格计算错误的;(6)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评分畸高或畸低。2.4.4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2.5记名投票在评审过程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

43、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2.6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投标报价低的排名优先;如投标报价也相同,由招标人抽签确定排序。2.7编写评标报告2.7.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标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44、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2.7.2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标委员会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报告。第四章 合同条款泰兴市城区道路绿色照明合同能源管理(EMC)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书二一 年 月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书用 能 方 : (甲方) 实 施 方 : (乙方)监管 方 : (丙方) 为了充分节约能源,降低成本、确保照明质量,甲、乙、丙三方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双赢”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道路照明灯具进行改造、优化、实施绿色照明节能技改事宜,

45、达成本协议如下:一、技改项目名称技改项目名称:泰兴市城区道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EMC)项目本项目是乙方对泰兴市城区由甲方管理范围内的道路照明灯具进行改造,计划改造原有照明灯具14861盏,估计总投资1700余万元。乙方选用LED照明灯具替代原有照明灯具,并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及对LED照明灯具在合同能源管理期内实现免费维护,在道路照明质量达到要求的前提下,丙方按本协议第七条项目收益约定返还给乙方,直至合同期满为止。二、技改项目施工周期及EMC项目合同期限技改项目施工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分阶段实施,总施工期限为一年;自甲方出具项目阶段验收合格证明文件的次月起,EMC项目合同连续执行八年。3、 技改内容与目标 1、每条实施路段甲、乙双方做好道路路面情况、灯具功率、道路照明及各项指标的测试记录、相关图片存档。2、乙方对甲方管理的道路照明灯具进行节能改造,乙方提供的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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