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风险投资发展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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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84 年 11 月,国家科委的几个年轻干部向中央有关部门呈报对成立科学技术风险投资公司可行性 研究的建议的报告,该报告力陈现行管理体制的严重弊病在于科技研究的开发成果不能最大限度地转化 为现实生产力,产生经济效益。报告建议,成立风险投资公司可以克服现行科研经费管理的弊端,为科技 产业化提供资本支持。 1985 年 3 月, 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对于变化迅速、风险较 大的高技术开发工作,可以设立创业投资给以支持”。这是中国首次提出以风险投资的方式 支持高科技产业的开发,为中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上的依据和有利的保证。 1985 年 9 月,以国家科委和中国人民银行为

2、依托,国务院正式批准成立了我国第一家 官方性的风险投资公司“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 注册资本金2700 万元。通过投资、 贷款、租赁、财务担保和咨询等方式为高新技术风险企业的发展提供支持。1998 年 6 月 22 日,中国人民银行责令其停业关闭。 1986 年颁布的金融信托投资机构管理暂行规定和1987 年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审批金融机 构若干问题的通知 ,全国性的投资公司的设立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审核,报国务院审批;省级风险投资公 司的设立有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行审核,报人民银行总行批准。1993 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严格金融机构 审批的通知对核准制进一步强化。(民间资本基本被排斥在外)

3、1986 年,国家科委在科学技术白皮书(1986 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科委(后改称科技部) 决定公开发布中国科学技术政策指南(第 1 号) 。这是中国第一次以政府部门的名义出版的科学技术白 皮书,公布党和国家在科学技术方面制定的政策)中首次提到了发展风险投资事业的战略方针。此 后一段时间内,又有中国招商技术有限公司、江苏省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公司(1992 年) 、广州技术创业公 司等一批探索性的风险公司问世。但受特定环境的影响,这些机构并没有按设立时的发展计划运作起来。 1987 年,以各个高新技术开发区为后盾,以促进高新技术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为目的的高 新技术企业“孵化器”创业中心,

4、开始在各地陆续设立,如武汉创业中心(1987 年) 、成都创业中心 (1989 年 11 月 25 日) 、上海创业中心等,初步开创了中国科技风险投资机构成功运作的良好局面。可以 说,创业中心是中国科技投资业的先行者和实践者,为风险投资业在中国的兴起和发展开辟了道路。 1987 年,国家经委和财政部创办“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进行投资、融资和担保。 1988 年 5 月,国务院正式批准以中关村电子一条街为基础建立北京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我国第一 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诞生了。8 月,中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计划- 火炬计划开始实施,创办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被明确列

5、入火炬计划的重要内容。在火炬计划的推动下, 各地纷纷结合当地特点和条件,积极创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989 年 6 月,经国务院、外经贸部批准,由香港招商局集团、国家科委和国防科工委 联合发起成立 “ 中国科招高技术有限公司” 。该公司主要负责国家高技术计划(863、火炬等) 成果的产业化投资,同时也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的创业投资公司。 1990 1991 年以后,进入另外一个阶段,国家对建立中国特色的创业投资机之进行了研究和 规划,主要是由科技部牵头,会同国务院相关部委,会同有关专家,进行了研究。 1991 年国务院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中指出:“有关部门 可以在高新

6、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立风险投资基金,用于风险较大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条件成 熟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可创办风险投资公司。”这标志着风险投资在我国已受到政府的高度重 视。 1991 年,国家科委、财政部和中国工商银行联合发起成立“ 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 。 1991 年,广州市政府创建了“高新技术产业创业投资补偿基金”。 南山基金、 淄博基金都是1991 年到 1997 年这一阶段成立的;一些带有创业投资性质的 乡镇企业创业投资基金、乡镇企业投资公司和科技信托投资公司、科技信用社等是这一时期 创业投资的主要力量。 还有与信托公司一并发展起来的信托投资公司也在部分地区从事创业 投资活动。 1992 年国务

7、院批准建立52 个国家级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为依托的高科技风险投资基 金。 1992 年,沈阳市率先建立了科技风险开发性投资基金,采取贷款担保、贴息垫息、入 股分红等多种有偿投资方式,为企业发展高科技分担投资风险。 1992 年,江苏省成立江苏省高新技术投资公司,财政厅出资1.5 亿元。 1992 年,美国太平洋技术风险投资基金在中国设立,这是美国国际数据集团(IDG )投 资设立的中国第一个风险投资基金,与国家科委联合管理。 1993 年,由国家经贸委和财政部创办的中国第一家以促进科技进步为主要目标,以人 民币经济担保为主业的全国性银行金融机构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开展对高新技 术成果进行

8、工业性试验、区域性试验的担保业务,兼营新技术产业和企业技术进步方面的投 资、融资业务,并为这些项目开展评审、咨询业务。这一举措,无疑对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 参与风险投资领域中来,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1993 年 6 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上海市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境内较早专 业从事科技风险投资的企业。 上海市科委出自4800 万成立上海创新科技集团公司。 1993 年,浙江省科技风险投资公司成立。 1994 年,著名的国际风险投资集团华登国际投资集团(WIIG ) 又在中国创立了华登(中 国)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暨华登中国基金,先后对中国国内的一系列知名企业,如四通利 方、科龙电器、友讯

9、科技、无锡小天鹅等进行了投资。 1994 年 12 月 29 日,由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市科技局 (深圳市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 市计划局(深圳国家电子技术应用工业性试验中心)、市经济发展局(深圳市生产力促进中 心)共同筹资1 亿元人民币注册成立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1998 年深圳 市政府又决定,从98 年起由市财政每年对公司注资1 亿元,使公司资本金在2000 年达到 4 亿元人民币。 1995 年,针对科技成果产业化资金严重缺乏的状况,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速科技进 步的决定 的白皮书明确指出: “要逐步探索建立支持科技产业发展的风险投资机制。”国家 科委、 国家体改委关于深化

10、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改革,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中 规定,要拓宽融资渠道,建立健全社会化融资体系,主要利用社会资金(股票、债券、保险 金等)和政府匹配部分资金。 1996 年 5 月 15 日,我国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该法第21 条首次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对我国的风险投资加以规定,该法第24 条规定国家鼓励设立科技 成果转化基金或者风险基金(其资金来源由国家、 地方、 企业、 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提供, 用于支持高投入、高风险、高产出的科技成果的转化,加速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 1996 年,国家科委为深入研究创业投资机制进行了准备。派出访问学者赴美学习研究 美

11、国的小企业投资法、知识产权保护、 创业投资等, 并对我国十几年来创业投资的探索进行 了调研和分析。 1996 年 6 月,国务院批准国家经贸委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其中着重强调“企业应当 成为创新工程的主体和将新技术首次商业化的主体”。各地政府也纷纷出台了各种鼓励风险投资发 展的政策文件,如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暂行条例中规定,试验区的银行可以从利息收入中提取一 定比例,建立贷款风险基金,试验区可设立中外合资的风险投资公司。 1996 年 10 月 13 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九五”期间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再次提 出“积极探索科技发展风险投资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1996 年 11 月,

12、国家科委在长沙召开省市科委科技金融工作座谈会,出席座谈会的有国 家科委副主任邓楠、人民银行货币司、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以及国家科委有关司局和省市科委 主管领导。与会各方要求国家科委尽快牵头加强对创业投资机制的研究。 无锡市政府决定从1996 年起,连续 5 年每年从财政拿出5000 万元, 滚动建立高新技术 产业化基金。 1997 年,国 家科委党组决定由邓楠副主任负责创业投资机制的研究工作。根据国家科 委党组和邓楠副主任的指示,条件财务司组成了以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专家为主的研究组。根据清 华专家初步研究,国家科委党组对研究工作提出明确要求:(1)要比较清晰地论述创业投资体系;(2)要 研究论

13、述创业投资与资本市场的关系;(3)要提出建立创业投资机制的有操作性的实施方案;(4)提出政 策建议既要有突破又要切实可行。 1997 年 7 月,广东省成立首家创业基金广东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1997 年 8 月,四通利方获得国际风险投资650 万美元的投资,这是中国软件公司首次 通过私募的方式在国际上融资,并进行国际化改造成功。 1997 年 9 月,深圳成立了科技风险投资领导小组,6 月,国家科委条件财务司和专家组 赴深圳调研。 12 月出资 2000 万元成立中科融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同年,深圳成立注册资本金为1 亿元人民币的深圳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几 乎同时, 深圳市又成

14、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深圳市科技风险投资领导小组,成立了深圳市科技 风险投资市场体系课题组。1998 年又成立了风险投资项目推介中心,从65 所高等院校和科 研院所搜集了200 多项有潜力的风险项目。 1997 年 12 月,世界一流的风险投资基金E.M.Warburg Pincus、 ChingInvest 和 Fidelity 向亚信作出1800 万美元的风险投资。 至 1998 年,全国 22 个省市已经建立了各类科技信托公司、科技风险投资公司和科技信 用社 80 多家,其投资能力达到35 亿元。但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商品、转化为生产方面, 这些机构的贡献仅为2.3%,其余都依靠单位自筹、国

15、家拨款和银行贷款。上述风险投资机 构的资金大都来自于财政拨款,本质上属于国家风险资本,管理上也具有计划色彩。这一阶 段,我国风险投资业在数量上有了初步发展,但发展的质量变化不大。 中国风险投资真正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是在1998 年之后。在此之前,风险资金的投入仍 是沿袭传统政府拨款式的投资机制,只是将财政“拨款”改为“投资”,从严格意义上说, 与真正意义上的风险投资还有一定差距。 1998 年 1 月,国务院总理李鹏主持召开国家科技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会议决定由国 家科委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建立面向高新技术企业的风险投资机制的总体方案,进行试 点。 1998 年 2 月,国家科委请示朱总理(当

16、时任副总理):请国家计委、人民银行、证监会 等部门派人参加研究工作。朱副总理批示有关部门确定人选,由国家科委牵头,国家计委、 财政部、 人民银行、 证监会等组成的部际协调小组成立;分别以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中 心和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为主的研究小组正式启动。 1998 年 3 月,成思危在全国政协九届一次全会上提出了关于加快发展我国风险投资 事业的议案,该提案受到了全国政协的高度重视,被列为“一号提案”。这一提案在理论 界、经济学界、各级政府引起了强烈的反响,风险投资成为热门话题,唤起了创业的热情, 中国风险投资事业进入了稳步发展阶段。 6 月,江泽民指出: “迎接未来科技的挑战,最重要的

17、是要坚持创新、勇于创新。”国务院批准中国科 学院实施 “知识创新工程” ,在中国国家创新体系中也强调“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 以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为社会依托,以市场配臵资源为基本途径,走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新路”。 中国社会科学院和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组织召开了“中国资本市场发展战略论坛”研讨会,会上对风 险投资 给予了高度关注。中国人民银、证监会、财政部等部门开始进行有关“中国开展高科技风险投资机 制的框架”研究。 “一号提案”为风险投资破题后,中国风险投资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阶段。 首先是中国国际金融公司宣布将建立种子基金,为国内的高技术企业提供风险投资。接着,北京“高 新

18、技术产业发展速效担保资金”正式启动,首期投入5000 万元,由政府投入,今后规模将达到2 亿元;此 外,真正以风险投资命名的“北京市科技风险投资公司”也随后成立。上海市于1998 年 5 月 31 日发布了 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并于 1999 年 6 月 9 日加以修订。该规定给出了一系列高新 技术成果转化的优惠政策。上海市政府还安排了6 亿元的创业投资资金从事风险投资。 1998 年 4 月出资 5 亿元成立深圳市高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 1998 年 5 月 6 日,由国际数据公司(IDG )设立的“太平洋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宣布向 金蝶公司先投资2000 万元人民币, 以支

19、持该公司的科研开发和国际性市场业务的开拓工作。 1998 年 7 月,浙江、山西、广东、沈阳、等地十几家创业投资机构联谊座谈会在浙江 杭州举行 1998 年 9 月,科技部副部长邓楠会见香港联交所总裁沈连涛和彭如川,商讨创业投资 机制和内地高新技术企业赴香港创业板上市问题。 1998 年 10 月, 科技部向证监会提出解决高新技术企业A 股上市指标和制定鼓励高新技 术企业赴境外上市政策的建议。 1998 年 10 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中心牵头的创业投资研究专家组分别向部际 协调小组和科技部党组汇报研究成果。 1998 年 11 月,温家宝副总理对李人俊同志关于创业投资的信批示:关于风险

20、投资问题, 邓楠同志有个小组在研究。人俊同志的信可转她参考。李岚清副总理批示:请科技部牵头, 商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意见。 1998 年 12 月,科技部向全国人大教科文委员会、财经委员会汇报创业投资研究工作。 1998 年 12 月,科技部向国务院领导报送关于建立我国科技创业投资机制的报告。 1999 年 1 月,温家宝副总理批示:请证监会研究提出意见。 1998 年,上海市政府决定分3 年从财政拿出6 亿元,建立风险投资基金。 1998 年秋天,北京是连续成立三家创业投资基金:北京高新技术企业担保风险基金、 北京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0 月 28 日,中青旅、北京国信、北京电力公司都为其

21、第 一大股东,分别占25的股权,中青旅是唯一一家上市公司股东)、北京高新技术产业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 1998 年 11 月 4 日,中青旅(600138)再度公布斥资1.25 亿参股北京科技风险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在“ 旅游为主业,高科技副主业” 上又进了一步。据了解,组建北京科技风险投资公 司是北京市政府发展首都经济、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带动产业升级的重要战略举措之一;该公司以发 起设立的方式组建,发起规模为5 亿元。公司将依照国际风险投资的惯例运作,依托专家管理,建设畅通 的“资产变现”和“资本退出”的通道,通过风险投资这一金融杠杆,扶持高新技术企业成长。投资重点 将涉及现代生物医药、

22、软件工程、新材料、电子元器件、环保和现代农业等领域,投资项目将选择那些具 有能够在 35 年内通过增值可售出的潜能、快速增长的市场潜能、可持续的竞争优势、 技术具有革命性等。 1998 年 12 月,厦门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成立。 1999 年 3 月,朱总理对科技部报告和证监会意见批示:要明确科技创业投资主要 支持小型企业。 请科技部继续研究,并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李岚清副总理批示:请朱丽兰同 志牵头找有关部门的领导开个会再将报告稿研究一下,共同会签报国务院领导审批。 1999 年 3 月,全国人大财经委“ 投资基金法 ” 起草领导小组、顾问小组成立,“ 投资基金 法” 起草工作正式启动。

23、 1999 年 3 月,科技部朱丽兰部长主持会议,邀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人民 银行、税务总局、证监会主管领导,研究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 1993 年 3 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监管的若干意见,规定证券 公司部的举办实业项目。 1999 年 4 月,国家计委向国务院法制办报送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草案) 。 1999 年 5 月,北京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周的有关论坛上,经济学家吴敬琏 指出: “目前许 多人对设立风险投资的难点有误解,以为问题的症结是政府没有拿出足够的钱来。其实问题 的关键并不在于有一笔投资,而在于依托什么样的制度搞投资。风险投资的特点是高风险和 高回

24、报,如果风险投资的制度安排不能保证具体运作者的责任和收益,就很难获得成功。” 1999 年 6 月,科技部等7 部门向国务院报送 关于建立我国科技创业投资机制的请示。 1999 年 6 月,国务院拨出10 亿元人民币,作为建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的启动基金。 1999 年 6 月 14 日,上海市政府出资6 亿元成立大型创业投资基金上海科技创业投 资中心,通过风险投资方式,优先支持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6 月初,宁夏回族自治区也正式成立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办公室,并同时启动每年2000 万的风险投资资金。 贵阳市政府则与金融部门合作,成立了2000 万元的科技风险投资基金。 1999 年 7

25、 月,国务院副秘书长徐荣凯对7 部门的请示批示:建立科技创业投资机 制的五个方面工作,7 部门已达成共识,原则也有了,可以由职能部门据此分别制定办法先 开展起来。 1999 年 7 月,武汉市经委、市计委和武汉东湖开发区管委会联合发起成立了一家专为 大学生提供创业风险基金的公司武汉世博风险投资公司。 1999 年 8 月 9 日,以这6 亿元为主建立的上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正式揭牌。 1999 年 8 月 20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 业化的决定 , 指出:“ 培育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资本市场,逐步建立风险投资机制。”8 月 22 日,全国技术创新大

26、会召开。 1999 年 8 月 26 日,深圳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在五洲宾馆深圳厅召开了隆重的公司成 立大会。 1999 年 10 月,中国首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高交会)在深圳举行,科技部 邓楠副部长在高交会论坛作题为“ 为我国高科技产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体系” 的报告。首届高 交会成交项目1030 项,成交额达64.94 亿美元,成为中国最大的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市 场。 1999 年 10 月,北京创业投资协会召开筹备会。 1999 年 12 月,经国务院领导批准,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1999105 号文转发科技部 等 7 部门提出的关于建立我国风险投资机制的若干意见。 1999

27、年 12 月,全国人大财经委在深圳召开“投资基金法起草工作第国际研讨会”。 1999 年 12 月 30 日,国务院105 号文关于建立风险投资机制的若干意见,为贯彻中 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中“要培育有利于高 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资本市场,逐步建立风险投资机制”的警示, 要研究制定有利于风险投资 (即创业投资)发展的财税、金融扶持政策。 “一部风险投资在华史就是一部中国互联网史” 当 1996 年张朝阳凭借自己的执着和对国外互联网公司的简单模仿融来的18.5 万美元来到中国创办谁 都听不懂的互联网公司时,人们明白了商业计划书可以换来创业资金的简单道理。 从人们

28、的早期记忆来看,风险投资像“疯钱”、 “傻钱”。1998 年 1999 年那个年代,在咖啡馆里拿着 商业计划书给投资人讲生动故事的大有人在,在几个星期内融到几百万甚至几千万美金绝不是天方夜谭。 更有意思的是,外国风险投资商会主动要求,创业这最好在项目中占据主要的股份,投入的资金必须在一 段时间内花完,等等传统投资商很难想象的投资原则。正如一位业内人士曾如此描述当初第一波互联网热 潮时情景:在一家知名的国外风险投资公司的办公室,墙上挂着一张很大的项目统计表,但在近百个项目 中,只有少数几个标记着盈利的符号。但是,这家风险投资商却非常自豪,因为他抢先占领了中国互联网 市场的重要位臵,更为重要的是,

29、纳斯达克上市的企业中,并没有已经盈利的要求。 1999年 2 月,才树立起大旗不久的新浪网宣布获得了包括高盛银行在内的海外风险投资2500 万美金, 这在当时肯定是国内网络公司获得到的最大一笔投资,为此它也拉开了上世纪末中国互联网服务企业进军 海外资本市场的序幕。1999 年 7 月 14日,中华网在纳斯达克独立上市成功,首次公募9600 万美元,开创 中国网络股概念,同时也预示着风险投资商成功套现。 于是,风险投资开始沸腾了。1999 年下半年 开始,大批的海归派搂着千万甚至上亿资金的风险投资创 立了成千上万的网络公司。只是紧接着的是铺天盖地的广告宣传、各种免费服务、高昂的薪水诱惑、豪华 的

30、写字楼等等。 纳斯达克股市在1997-1999 年互联网热潮时普遍认为,在一个行业发展的起飞阶段,真正重要的不是 盈利,而是增长速度和市场份额。华尔街的一位分析家曾说:“在这一阶段,盈利并不能说明什么。投资者 能够理解,在行业的早期增长过程中,保持高速增长和占有市场领先份额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优势。” 事 实一开始的确如预想中的一样,网民成倍增长,互联网企业的用户规模不断膨胀,但很快,产业走向低潮, 风险投资们也跟着前赴后继地倒下。 1999 年我国 92 家风险投资公司的资金规模达到74 亿元人民币,其中政府出资占绝大 部分。 2000 年对风险投资行业而言,是值得认真总结的一年。经历了三个变

31、化:迎合国际互 联网潮流,追捧互联网投资;互联网投资退火,风险投资悄然转向;创业板呼声渐高, 追随创业板投资。 1 月份, 上海证券报采访了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裁黄裕达,对于 2000 年的预测, 黄说: “1999 年风险投资起了一个潮头,那是动员和准备。进入2000 年,风险投资将进入 实质性的操作阶段,希望获得初步成功。 ”华裕达开始关心的一个问题,是如何健全风险资本的进入 和退出机制。他说,只有风险资本进入与退出机制都畅通了,风险投资机制才算真正建成。他筹划,挑选 一批项目到纳斯达克、香港联交所、新加坡等地上市,摸清境外上市的通道。当然,也会有效利用国内的 上市渠道,比如,利用上市公

32、司资产重组的机会,实施风险投资的多元融资进而帮助风险资本套现,同时 会充分利用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退出变现。他说,过去,我们已经付出了代价,由于风险投资不能兑现, 最后导致风险投资企业转不动,收不回。现在,必须让一些风险投资者有初步的成功,让更多人看到曙光, 以保持对风险投资的热情。 互联网投资热潮的一度兴起,也让我们逐渐熟悉了一个个在中国网络界频频露脸的 风险投资商。高盛、软银、IDG、英特尔、澳洲新闻集团、美林等是这股投资风潮中的 大腕,其他还包括中经合集团、美国的Redpoint,后起之秀如香港的高阳科技投资公司 等。科技部风险投资调研小组在2000 年 6 月作的一项调查表明:在所调查的

33、25 个省市的 47 家风险投资 机构中,政府拥有股权的风险投资机构占90,纯民营风险投资机构占2,外国风险投资机构占8。 尽管外国风险资本在数量上是少数,但比起 90 年代初以前在国内几乎没有外国风险资本的情况已有天壤之 别。 2000 年 4 月,长春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登记注册于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吉林省第一 家专业科技风险投资公司。 然而,在互联网投资热潮中,参与投资的大多是国外的风险投资商,国内的风险投 资商由于 先天的原因 ,较少参与互联网投资,所幸躲过了这场灾难。 互联网投资退火,风险投资悄然转向。 在纳指的暴跌中,风险投资开始醒悟。所谓的新经济并非空中楼阁,“鼠标加水泥”

34、的投资理念被提了 出来;生物技术领域成为风险投资的新宠,尤其是基因产业;另外,新材料、新工艺及环保技术与设备等 领域也是风险投资的一个重点,比如纳米技术等。 风险投资方向的调整说明了风险投资更加注重企业的自身潜质,更加注重企业的盈利预期与经营作风。 我们可以看到:企业管理团队素质依然是风险投资商最关心的问题;创业企业的商业模式与盈利预期是风 险投资商关注的主要内容。 2000 年 10 月,深圳市政府颁布全国首部关于创业投资的地方性法规深圳市创业 资本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暂行规定,在很多方面都有创新和突破:降低中外投资者在深 圳设立创业投资机构的门槛;允许创业投资公司全额投资;允许设立创业投资管理

35、公司; 对退出渠道作了规定。依据这一规定,深圳市成立了“深圳是创业投资同业公会”。 10 月,还设立了主要由创业投资机构出资的公司型的“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 所” 。 2000 年 10 月,深交所就创业板9项规则,向社会征求意见。 2001 年 1 月 1 日,北京市实施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 , 在条例第三章 “ 促进与保障 ” 的第一节中专门对风险投资(即创业投资)机构在中关村园区内开展风险投资业务、组 织形式、注册资本和回收方式等四个方面做出了规定。 2001 年 3 月 2 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69 号令颁布了有限合伙管理办法,旨在促 进和规范中关村科技园区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即创业

36、投资)机构的发展。 2001 年,中央电视台对话栏目邀请了成思危作为嘉宾做了一起风险投资的节目, 参与嘉宾有柳传志、萧灼基、风险投资家和一些创业者。当时讨论了2000 年科技泡沫,以柳传 志为代表的认为是因为风险投资的投机行为导致了泡沫越积越大,风险投资是最主要的原因;而以成思危 和萧灼基为代表的人则认为风险投资利大于弊,促进了新经济的发展,将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过程。 2001 年 3 月,深圳市政府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允许和鼓励 股内外创业资本以有限合伙制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设立创业投资机构,这是创投机构在组织 形式上的重大突破。 2001 年 4 月,联想投资成立,第一期

37、资金3500 万美元,主要投资TMT 行业的早期创 业企业。 2001 年 4 月 18 日,证监会针对部分券商投资创业企业血本无归的现象,发布关于证 券公司进行风险投资进行规范的通知,规定证券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进行风险投资。 2001 年 4 月,科技部开始了全国范围的创业投资机构调查,2001 年底完成。 结果显示, 我国各类风险投资机构达到250 加以上,这些机构主要分布于北京、上海、深圳,平均有60 家以上的投资 机构。 246 家接受调查的投资机构截至2001 年底共投资118.95 亿元人民币。其中国内投资目前案件数有 1544 件,投资额为112.24 亿元,平均对每家每投资企业

38、投资727 万元;国外投资23 件,投资额为6.71 亿元人民币,平均2916 万元。 (台湾 2000 年有 191家创业投资机构) 2001 年 7 月,深圳市委做出关于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决定,在加快建立多层次 的创业投资体系, 完善创业投资管理和服务体系,畅通创业投资退出渠道等方面为今后发展 创业投资提出了明确指导意见。 2001 年 8 月 14 日,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新疆石河子开发区经济建设发展总公司分 别出资 4000 万元和950 万元,北京新华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资50 万元,共同出资 5000 万元成立北京天绿创业投资中心,新华信董事长兼总裁赵民被指定为有限合伙企

39、业的 事务执行人。这是今年北京市政府颁布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和有限合伙管理办法以 后,采取有限合伙形式成立的全国首家有限合伙创业投资企业。 2002 年科技部组织力量对我国创业投资机构进行调查,显示,全国共有 360 家创业投资资 企业,其中62.76%属于创业投资公司,27.85%属于创业投资管理公司,6.71%是由孵化器、管理咨询公司 等组成,投资基金机构占比最低,2.68%。 82.82%属于有限责任公司,9.43%股份有限公司,1.35%合伙企业。 创业投资正成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有效地拉动民间投资,促 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和吸引海外投资和海外学子回国创业等

40、多个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截至 2002 年底, 我国 创业投资累计投资额为200 亿元,其中85% 以上投资于软件、信息通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国家重点发 展的高新技术领域。早期成长阶段的企业占75% ,年收入不足3000 万元的企业占88% ,雇员少于 50 人的占 62% 。支持的主要是科技兴中小企业。 2002 年出台的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 国家运用税收政策鼓励各类依法设立的风险 投资机构增加对中小企业的投资” 。然而,政策扶持的前提是必须对创业投资企业进行准确 的法律界定,制定办法(2005 年)是建立创业投资扶持机制的法律基础。 2002 年 5 月,针对证监会禁止证券公司参与风险

41、投资的规定,中金公司将直接投资部 及投资业务分拆,成立鼎辉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平安、新浪、南孚、分众、蒙牛) 2003 年,有关部门就发布了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 3月 1 日实施。通过 这些规定, 中国政府似乎在向市场传递这样一个信息: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人可以 申请在中国设立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然而, 除了少数的先行者之外,大多数的市场参与 者对于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的可行性仍然存有疑虑。 2003 年 5 月,江南春在上海成立分众传媒,并赢得软银4000 万美元投资, 2005 年 7 月,分众登陆纳斯达克成为在美上市的中国纯广告传媒第一股。 2003 年证监会取消了“无

42、异议函”制度后,中国企业在海外上市迎来了一个高峰。当 年 IPO 企业数为48 家, 筹资金额为70 亿美元;2004 年 IPO 家数为 84 家, 筹资金额为111.51 亿美元。 同期, 外资 VC 投资额不断攀升。2002 年,外资机构的投资额与国内VC 机构平分 秋色,但到了2004 年,外资 VC 机构实际投资额占到国内市场份额的75%,2005 年第一季 度上升到80%。正是红筹上市退出渠道助长了外资VC 的投资热情。 无异议函制度背景:政府强势出手的“无异议函”时代(2000 年 1 月 7 日至 2003 年 4 月 1 日) , 在此期间政府对以红筹方式境外上市的监管并没有

43、从外资收购的环节入手,而是强势出击,直接要求需取 得中国证监会的“无异议函”。无异议函起源于“裕兴电子海外上市事件”,1999 年 12 月,北京金裕兴电 子有限公司绕道海外,避开国内的审批程序,采取了以境外公司的形式在香港上市,被中国证监会叫停。 后在国务院授权下,中国证监会同意其上市,但必须补交申请,并于2000 年 1 月 17 日出具无异议函。针 对裕兴事件和以类似方式在海外上市的情况,中国证监会希望把相类似为回避证监会审批的内地民企纳入 监管范围,无异议函应运而生。但是无异议函在它诞生的第一天起就受到了质疑,红筹方式上市的主体公 司毕竟是一家在境外注册的公司,中国证监会对其在境外上市

44、“不持异议”没有法律依据。虽然受到了质 疑,但“无异议函”制度却实施了三年多的时间。 最终使中国证监会放弃这一政策的契机是2000 年以来民营海外上市公司的冲击。2000 年以来境内民 营企业在香港证券市场表现相当活跃,涌现出格林柯尔、超大农业、欧亚农业等四大民企代表股,但随后 这些民企又受到香港证券机构的这样那样的质疑,出现了多起“高台跳水”事件,欧亚农业的主席杨斌更 是沦为阶下囚。在大陆民企信任危机的气氛弥漫下,中国证监会由于曾向这些企业出具无异议函而显得颇 为尴尬。这种状况直接促成了2003 年 4 月 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发布 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

45、审批项目及改变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通告而正式取消 “无异议函” 制度。 对“无异议函” 制度,孙立律师的评论颇为贴切: “无异议函的诞生和取消,实际上反映了市场各方(特 别是企业、境外中介机构)与中国证监会的博弈,反映了监管理念的变化。监管不是什么事都要管,重要 的是执行责任自负原则,投资者认可不认可,这是市场行为,不需要政府审来审去。” 对于风险投资对中国互联网的作用,曾有人分析, 至少教会了很多人上网,也培育了很 多的中国互联网精英,也才使得中国互联网在2003 年以后的重新崛起。而且,网络泡沫破 灭的好处是,驱逐了风险投资中的鸟枪炒家,迎来了真正的VC 正规军。 2004 年 5

46、月,中小板正式推出:门槛太高、不能全流通。 当 2004 年有包括携程、盛大网络、Tom、e 龙、第九城市、掌上灵通、空中网、前程无 忧和金融界在内的多达九家的中国互联网公司在纳斯达克成功上市时,另一批在产业低潮期 没有坚持下去的风险投资商们又感叹,为何当初没眼力。 风险投资 “ 风向标 ” 透露了一个信号: 眼前的低潮绝不是永远的低潮。对于一个真正的投资人来说,只要这个市场足够大,就肯定 存在投资的机会。 根据相关统计,2004 年,由美国风险资本在中国达成的交易达到了43 宗,是 10 年来 的最高水平; 而 2005 年,聚积在中国互联网上空的风险资本据说多达20 亿美元, 令人惊呼 是

47、否泡沫时代又来临。一些打着 WEB2.0 旗号的创业者, 又开始与风险投资商们频频互抛媚 眼,各种以创业和投资为主题的论坛重新人满为患,可谓是“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 不同。 ” 2004 年 11 月,3 月 16 日上线的3G 门户网与IDG 签订投资合同, 第二年获得百万美元 的投资。 2004 年 12 月 20 日,上海市政府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 规定 ,鼓励境内外各类资本在本市设立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 万元人民币的创业投资公司,以及注册资本 不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的创业投资管理公司。 创业投资主管部门委托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认定的创业投资公司,可按

48、国家规定,运用其全额 资本金 进行投资。对其投资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和高新技术企业的资金余额超过净资产50% ,并且其 他投资的资金余额未超过净资产30% 的,给予财政专项资金扶持。 经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认定的本市创业投资管理公司,其管理投资于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取得的投资收益、管理费收入和业绩奖励,自获利年度起3 年内,由财政专项资金给予 一定的扶持。 本市注册的创业投资公司可以按总收益中不高于10% 的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市科技专款予以等额匹 配,市、区县两级科委共同设立创业投资风险救助专项资金。具体办法,由市科委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根据科技部的我国创

49、业投资发展报告2005 ,从 2004 年风险投资的资本构成比例来 看,政府、银行和国有独资公司占有46%,外资为21%,个人资金占3%,其余为各类企业 资金。 2001 年 2004 年,美国风险投资机构向我国IT 及其他高科技企业领域投入的资金达到 35 亿美元之多。 2004 年,监管层提出“要以基本化解证券公司风险作为行业综合治理目标”之后,证 券行业在“规范、扶优、汰劣”的政策引导下加快了改革步伐。 2005 年 1 月,经国务院特许批准成立的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式运行。注 册资本金2000 万元人民币,海通证券占67%的股权,比利时富通基金占33%的股权,这是 国内券商控股的售价产业投资基金。 2005 年 1 月 24 日和 4 月 21 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先后出台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 善外资并购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11 号文)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局民个人境 外投资登记及外资并购外汇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29 号文),目的是保护国际收支平衡, 确保跨境资本合规有序流动。但出乎管理层意料的是,引起了外资风险投自机构的不安,纷 纷中止或暂停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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