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方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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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方针安全生产管理学习文件道隧集团工程有限公司管 理 篇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安全生产的管理理论,掌握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和方法,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正确运用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制度,推动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第三章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理论第一节 安全生产管理的概念、要素和方针一、安全生产管理的概念1、安全、本质安全(1)安全安全是指生产系统中人员免遭不可承受危险的伤害。在生产过程中,不发生人员伤亡、职业病或设备、设施损害或环境危害的条件,是指安全条件。不因人、机、环境的相互作用而导致系统失效、人员伤害或其

2、他损失,是指安全状况。(2)本质安全本质安全是指设备、设施或技术工艺含有内在的能够从根本上防止发生事故的功能具体包括两方面的内容:1)失误安全功能。指操作者即使操作失误,也不会发生事故或伤害,或者说设备、设施和技术工艺本身具有自动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功能。2)故障安全功能。指设备、设施或技术工艺发生故障或损坏时,还能暂时维持正常工作或自动转变为安全状态。上述两种安全功能应该是设备、设施和技术工艺本身固有的,即在它们的规划设计阶段就被纳入其中,而不是事后补偿的。本质安全是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为主的根本体现,也是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境界。实际上,由于技术、资金和人们对事故的认识等原因,目前还很难做到本质

3、安全,只能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2、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管理(1)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是为了使生产过程在符合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的总称。(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科学的一个分支。所谓安全生产管理,就是针对人们生产过程的安全问题,运用有效的资源,发挥人们的智慧,通过人们的努力,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是,减少和控制危害,减少和控制事故,尽量避免生产过程中由

4、于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以及其他损失。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安全生产法制管理、行政管理、监督检查、工艺技术管理、设备设施管理、作业环境和条件管理等。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对象是企业的员工,涉及到企业中的所有人员、设备设施、物料、环境、财务、信息等各个方面。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策划、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生产档案等。3、事故、事故隐患、危险、危险源与重大危险源(1)事故在生产过程中,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事故的分类方法有很多种,我国在工伤事故统计中,参照企业职工伤

5、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将危险因素分为20类,分别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及其他伤害等。(2)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泛指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3)危险危险是指材料、物品、系统、工艺过程、设施或场所对人、财产或环境具有产生伤害的潜能;有可能失败、死亡或遭受损害的境况。危险是指某一系统、产品、或设备或操作的内部和外部的一种潜在的状态,其发生可能

6、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的状态。危险的特征在于其危险可能性的大小与安全条件和概率有关。危险概率则是指危险发生(转变)事故的可能性即频度或单位时间危险发生的次数。危险的严重度或伤害、损失或危害的程度则是指每次危险发生导致的伤害程度或损失大小。(4)危险源从安全生产角度,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5)公路水运工程危险源公路水运工程危险源是指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施工作业活动、危险物质、不良自然环境条件等。二、安全生产管理五要素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是保障安全生产的“五

7、要素”。1、安全文化安全文化即安全意识,是安全生产的灵魂。建设安全文化,就是提高全民的安全素质,最终达到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围绕安全生产建设安全文化,其重点就是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常识,强化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强化公民的自我保护意识。2、安全法制安全法制是安全生产的利器。要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坚持“以法治安”,用法律法规来规范生产工作者的行为,使安全生产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立安全生产法制秩序。坚持“依法治安”,必须“立法”、“懂法”、“守法”、“执法”。“立法”要建立、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相关的规定、办法、细则等,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提供法律依据。“懂法”,要实现安全生

8、产法制化,“立法”是前提,“懂法”是基础。只有生产工作者学法、懂法、知法,才能为“以法治安”打好基础。“守法”,要把依法治安落实到安全生产管理全过程,必须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到安全生产管理全过程。 “执法”,要坚持“以法治安”,离不开监督检查和严格执法。为此,要依法进行安全检查、安全监督,维护安全法规的权威性。3、安全责任安全责任是安全生产的核心,必须层级落实安全责任。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要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坚持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处理,多管齐下,使各个环节、各个阶段、各个岗位的安全责任都能得到有效落实。4、安全科技安全科技是安全生产的动力。发展安全生产必须依靠先进的科学

9、技术,创新安全科技将劳动者从繁重的体力、脑力劳动中解放出来,从风险大、危害大的作业环境和生产岗位上解放出来。应用先进的安全装置、防护设施、预测报警技术都是解放生产力、保护生产力、发展产力的最重要途径,安全科学技术是安全生产的先导,是科学生产的延伸,是安全生产的强力技术支持和巨大的动力泉源。5、安全投入安全投入是安全生产的保障,也是安全生产的物质及非物质保障 ,是保护生产力、 提高生产力的重要表现形式。安全生产的硬件、 软件的改造与更新 ,安全生产环境的改善必须投入 ,有投入才会有更高的回报。有计划的安全投入一方面要见其实效 ,但不可忽视安全投入的迟后效应和公益效应 , 厚积薄发的巨大潜力。三、

10、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1、我国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方针方针是一个国家或政党确定的引导事业前进的方向和目标,是为达到事业前进的方向和一定目标而确定的一个时期的指导原则。从1949-2009年的60年间,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在逐渐演变,这种演变随着我国政治和经济的发展在渐进。根据历史资料,我们发现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大体可以归纳为3次变化,即:“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从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演变,可以看到我国安全生产工作不同时期的不同目标和工作原则。(1)“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方针 (1949-1983年)据当代中国的劳动保护一书介绍,1952

11、年,当时的劳动部部长李立三根据毛泽东提出的“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如果只注意前一方面,忘记或稍加忽视后一方面,那是错误的”这个指示精神,提出了“安全生产方针”这6个字。不过,当时仅限于这6个字,而没有确定其内涵。后来,时任国家计委主任的贾拓夫把安全生产方针这6个字丰富为“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1952年12月,原劳动部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劳动保护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着重传达、讨论了毛泽东主席对劳动部1952年下半年工作计划的批示。劳动部部长李立三根据这一批示,提出了“安全与生产要同时搞好”的指导思想。在这次会议上,明确提出了安全生产方针,即:“

12、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安全生产统一的方针。1954年7月13日,李立三部长在全国劳动保护工作座谈会上的总结中指出:“在国家进入计划经济建设时期,一切工作要求计划化,因此在企业管理上正在推行与加强计划管理、技术管理和建立责任制。劳动保护工作也必须加强计划性,逐步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同时,必须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继续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正确掌握通过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逐步改善劳动条件的原则,从组织领导上、计划上、制度上进行建设工作,其工作重点应放在基本建设、重工业和伤亡事故与职业病较多的厂矿工地企业。”1958年9月15日,劳动部副部长毛齐华在第三次全国劳动保护工作会议上的总结中强调劳动保护

13、工作的方针政策时指出:必须从生产出发,为生产服务。1960年4月20日,劳动部部长马文瑞在第四次全国劳动保护工作会议上的总结中,就如何看待劳动保护工作时指出:“我们在劳动保护工作上必须贯彻从生产出发,为生产服务的方针。要搞好生产,必须具备安全的条件,而安全是为了搞好生产,不是为安全而安全。如果消极地求安全,而不去积极地克服种种不安全的因素以求得安全,那就会有碍生产建设,也是不对的。” 1981年6月20日,国家劳动总局副总局长章萍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在组织生产时一定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把安全工作作为完成各项计划和生产建设任务的前提条件,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这是生产本身的需要

14、,也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要求。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是长期适用的,而且是各行各业普遍适用的。安全和生产有没有矛盾?搞好安全和生产是一致的,没有矛盾。不安全和生产则有矛盾。因此,当出现了不安全的问题,首先应该排除不安全的因素,必要时也可以停止生产,排除了不安全因素后,再进行生产。这就是说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如果在生产中不按客观规律办事,只讲需要,不讲可能,只顾产量,不顾安全,而往往是破坏生产,完不成任务。真正的全面的生产观点应该是优质、高产、安全、低消耗的观点。” 1982年5月,国家劳动总局副总局长章萍在第三期全国行署、市劳动局长培训班的讲话指出:“有些同志认为强调安全生产,安全就会影响生产。

15、渤2(1979年11月25日,石油工业部海洋石油勘探局渤海2号钻井船在渤海湾内翻沉,造成船上72名职工死亡)事故后强调了一下安全,就认为影响了生产,使生产人员缩手缩脚,不敢干了。去年下半年生产下降,是渤2事故影响使人不敢抓生产了,这种看法当然是错误的。事实上,不抓安全是破坏了生产,发生事故影响了生产,大量的事故就是这样。绝不是安全工作做多了做好了影响生产。” 1983年4月1日, 劳动部部长赵守一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国培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改革的目的就是为了人民的幸福,为了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但这里有一个尖锐的问题,就是要发展生产力,首先必须保护生产力,而我们有些同志却恰恰忽视了这

16、一点。伤亡事故的严重表明了我们有些同志并没有把世间第一个最宝贵的是人这个道理搞清楚,而是目中无人!生产管理部门总认为他们是管生产的,不管人的安全。他们不了解一个最基本的常识;生产是靠人来进行的。”(2)“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1984-2004)据当代中国的劳动保护一书中介绍,文化大革命后,国家劳动总局劳动保护局局长章萍提出了在生产中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际上就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经全国讨论后,认为这一提法比较科学,有利于安全生产和遏制事故的发生。1984年,主管安全生产的劳动人事部在呈报给国务院成立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报告中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安全生产方针写进了报告

17、,并得到国务院的正式认可。1987年1月26日,劳动人事部在杭州召开会议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劳动保护工作方针写进了我国第一部劳动法(草案)。从此,“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便作为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而确立下来。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被列入安全生产法。 这项方针在安全生产法中再次规定,一是表明它是正确的;二是表明它适用于所有的安全生产管理中。在法律上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就是要求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安全放在第一位,十分重视安全生产,采取一切

18、可能的措施保障安全,防止一切可能防止的事故,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是生产的先决条件。实现这些要求,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是一项法定的义务、法定的责任,是在法律面前必须严肃对待的大事,是要依法坚持的长期方针、基本方针。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中指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安全生产法制和执法队伍三项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施科技兴安

19、战略,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生产技术,努力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3)“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2005年至今)1978年以来,全国国有统配煤矿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推进”的方针,出现了持续稳定发展的势头,产量逐年增长,安全状况有所好转。统配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呈逐年下降趋势。 把“综合治理”充实到安全生产方针当中,始于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并在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的讲话中进一步明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指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

20、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严格安全执法,加强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切实抓好煤矿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于2006年1月2324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指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安全管理。”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于2006年3月27日下午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关键是要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1、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 把“综合治理”充实到安全生产方针之中,反映了近年来我国在进一步改革开放过程中,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着多种经济所有制并存,而法制尚不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尚未理顺,以及急功近利的只顾快速不顾其他的发展观与科学发展观体现的又好又快的安全、环境、质量等要求的复杂局面;充分反映了近年来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2009年1月1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京召开2009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骆琳作了题为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全面加强三项建设,扎扎实实做好“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

22、的工作报告。骆琳说,经国家安监总局党组研究、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审议同意,2009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是:认真学习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推动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

23、转,为实现到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2、现阶段我国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及其含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现阶段我国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它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系,且三者之间存在内在的严密逻辑关系:坚持安全第一,必须以预防为主,实施综合治理;只有认真治理隐患,有效防范事故,才能把安全第一落到实处。“安全第一”体现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把生产、安全、效益等看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当这些指标发生矛盾或冲突时,要将安全放在第一位。 “预防为主”主要体现为“六先”,即: (1)安全意识在先。宣传、普及安全意识是各级人民政府机关及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重要任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

24、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常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只有增强全体公民特别是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才能使安全生产得到普遍的和高度的重视,极大地提高全民的安一素质,使安全生产变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从而为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好转奠定浓厚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2)安全投入在先

25、。生产经营单位及具备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3)安全责任在先。实现安全生产,必须建立健全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负其责,齐抓其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法律的上述规定就是为了增强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感,切实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4)建章立制在先。预

26、防为主需要通过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并落实各种措施和规章制度来实现。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或者废弛,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势必埋下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最终导致事故。因此,建章立制是实现预防为主的前提条件。(5)隐患整改在先。预防为主,主要是为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在一般情况下,大部分事故发生前都有不安全隐患。如果事故防范措施周密,从业人员尽职尽责,管理到位,都能使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可以避免或者减少事故。(6)监督执法在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是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的重要条件,放在事前、事中监管上。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的力

27、度,重点查处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且未导致事故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现事故隐患应当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者处罚措施,并且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安全责任。 “综合治理”是关键,体现在:主动排查,综合治理各类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事故发生后,要查明事故的原因,分清事故责任,以便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各项措施;同时对事故责任者、企业,还必须按照“有章必循、违章必究、依章处分”的原则,对违章者批评教育,并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令其吸取教训,从而也对广大员工起到了警示的作用,使其意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并从中教育全体人员要认真履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遵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8、杜绝有法不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现象,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同时,综合治理要运用好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从发展规划、行业管理、安全投入、科技进步、经济政策、教育培训、安全文化以及责任追究等方面着手,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第二节 安全生产管理原理与方法一、海因希里事故因果连锁理论在20世纪初,资本主义工业化大生产飞速发展,机械化的生产方式迫使工人适应机器,包括操作要求和工作节奏,这一时期的工伤事故频发。1936年,美国学者海因希里曾经调查研究了75000件工伤事故,发现其中的98%是可以预防的。在这些可以预防的事故中,以人的不安全行为为主要原因的事故占89.8%,而以设备和物质不安全状态为主要原因的

29、事故只占10.2。海因希里在工业事故预防一书中提出了著名的“事故因果连锁理论”,海因希里认为伤害事故的发生是一连串的事件,按照一定的因果关系依次发生的结果。1、海因希里把工业伤害事故的发生、发展过程描述为具有一定因果关系的事件的连锁,即:(1)发生人员伤亡是事故的结果;(2)事故的发生产生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3)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是由于人的缺点造成的;(4)人的缺点是由于不良环境诱发的,或者是由先天的遗传因素造成的。2、海因希里最初提出的事故因果连锁过程包括如下五个因素:(1)遗传及社会环境遗传因素及社会环境是造成人的性格上缺点的原因。遗传因素可能造成鲁莽、固执等不

30、良性格;社会环境可能妨碍教育、助长性格上的缺点发展。(2)人的缺点人的缺点是使人产生不安全行为或造成机械、物质不安全状态的原因,它包括鲁莽、固执、过激、神经质、轻率等性格上的、先天的缺点,以及缺乏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等后天的缺点。(3)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所谓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指那些曾经引起过事故,或可能引起事故的人的行为,或机械、物质的状态,它们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例如,在起重机的吊钩下停留,不发信号就启动机器,工作时间打闹,拆除安全防护装置等都属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没有防护的传动齿轮,裸露的带电体,或照明不良等都属于物的不安全状态。(4)事故 事故是由于物体、物质、人

31、或放射线的作用或反作用,使人员受到伤害或可能受到伤害的、出乎意料之外的、失去控制的事件。坠落、物体打击等能使人员受到伤害的事件是典型的事故。(5)伤害伤害指直接由于事故产生的人身伤害。他用多米诺骨牌来形象地描述这种事故因果连锁关系,得到图3-1那样的多米诺骨牌系列。在多米诺骨牌系列中,第一块倒下(事故的根本原因发生),会引起后面的连锁反应而倒下,其余的几颗骨牌相继被碰倒,第五块倒下的就是伤害事故(包括人的伤亡与物的损失)。如果移去连锁中的一颗骨牌,则连锁被隔断,发生事故的过程被中止。该理论的最大价值在于使人认识到:如果抽出了第三个骨牌,也就是消除了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即可防止事故的

32、发生。企业安全工作的中心就是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消除机械的或物质的不安全状态,中断事故连锁的进程而避免事故发生。图3-1事故因果连锁关系的多米诺骨牌系列海因希里的工业安全理论阐述了工业事故发生的因果连锁论,人与物的关系,事故发生频率与伤害严重度之间的关系,不安全行为的原因,安全工作与企业其他管理机能之间的关系,以及安全与生产之间的关系等工业安全中最重要、最基本的问题。该理论曾被称作“工业安全公理”。但海因里希理论也有明显的不足,如它对事故致因连锁关系的描述过于绝对化、简单化。事实上,各个骨牌(因素)之间的连锁关系是复杂的、随机的。前面的牌倒下,后面的牌可能倒下,也可能不倒下。事故并不是全都造成

33、伤害,不安全行为或不安全状态也并不是必然造成事故,等等。尽管如此,海因里希的事故因果连锁理论促进了事故致因理论的发展,成为事故研究科学化的先导,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二、博德事故因果连锁理论博德在海因希里事故因果连锁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与现代安全观点更加吻合的事故因果连锁理论。博德的事故因果连锁过程同样为五个因素,但每个因素的含义与海因希里所提出的含义都有所不同。1、管理缺陷 对于大多数生产企业来说,由于各种原因,完全依靠工程技术措施预防事故既不经济也不现实,需要具备完善的安全管理工作,才能防止事故的发生。如果安全管理上出现缺陷,就会使得导致事故基本原因的出现。必须认识到,只要生产没有实现本质安

34、全化,就有发生事故及伤害的可能。因此,安全管理是企业的重要一环。2、基本原因为了从根本上预防事故,必须查明事故的基本原因,并针对查明的基本原因采取对策。基本原因包括个人原因及与工作有关的原因。关键是在于找出问题的基本的、背后的原因,而不仅仅是停留在表面的现象上。这方面的原因是由于上一个环节管理缺陷造成的。个人原因包括缺乏安全知识或技能,行为动机不正确,生理或心理有问题等;工作条件原因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设备、材料不合适,以及存在温度、湿度、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噪声、照明、工作场地状况(如打滑的地面、障碍物、不可靠支撑物)等有害作业环境因素。只有找出并控制这些原因,才能有效地防止后续原因的产

35、生,从而防止事故的发生。3、直接原因 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事故的直接原因。这种原因是最重要的,在安全管理中必须重点加以追究的原因。但是,直接原因只是一种表面现象,是深层次原因的表征。在实际工作中,不能停留在这种表面现象上,而要追究其背后隐藏的管理上的缺陷原因,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从根本上杜绝事故的发生。4、事故从实用的目的出发,往往把事故定义为最终导致人员肉体损伤、死亡、财物损失的、不希望的事件。但是,越来越多的安全专业人员从能量的观点把事故看作是人的身体或构筑物、设备与超过其限值的能量的接触,或人体与妨碍正常施工生产活动的物质的接触。因此,防止事故就是防止接触。通过对装置、材料

36、、工艺的改进来防止能量的释放,训练工人提高识别和回避危险的能力,个体防护(佩戴个人防护用具)来防止接触。5、损失人员伤害及财物损坏统称为损失。人员的伤害包括工伤、职业病、精神创伤等。在许多情况下,可以采取适当的措施,使事故造成的损失最大限度地减少。例如,对受伤者进行迅速正确的抢救,对设备进行抢修以及平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应急训练等。三、亚当斯事故因果连锁理论亚当斯事故因果连锁理论是亚当斯提出了一种与博德事故因果连锁理论类似的因果连锁模型,在该理论中,事故和损失因素与博德理论相似。这里把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称做“现场失误”,其目的在于提醒人们注意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性质。亚当斯

37、事故因果连锁模型用图文的形式表现如图3-2。管理失误个人原因、环境原因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作业安全分析教育训练思想工作人员选择调查研究作业安全分析设计检查 技术维修 审查能量或危险物质意外释放减少数量防护装置及构造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急救、修理、更换、调查、危险分析安全意识图3-2 亚当斯因果连锁模型亚当斯事故因景连锁论的核心在于对现场失误的背后原因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操作者的不安全行为及生产作业中的不安全状态等现场失误,是由于企业领导者及事故预防工作人员的管理失误造成的。管理人员在管理工作中曲的差错或疏忽,企业领导人决策错误或没有做出决策等失误,对企业经营管理及安全工作具有决定性的影响。管理失误

38、反映企业管理系统中的问题。它涉及到管理体制,即如何有组织地进行管理工作,确定怎佯的管理目标,如何计划、实现确定的目标等方面的问题。管理体制反映作为决策中心的领导人的信念、目标及规范,它决定各级管理人员安排工作的轻重缓急,工作基准及指导方针等重大问题。四、人机轨迹交叉理论轨迹交叉论的基本思想是:伤害事故是许多相互联系的事件顺序发展的结果。这些事件概括起来不外乎人和物(包括环境)两大发展系列。当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在各自发展过程中(轨迹),在一定时间、空间发生了接触(交叉),能量转移于人体时,伤害事故就会发生。而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之所以产生和发展,又是受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轨

39、迹交叉理论的示意图见图3-3。图中,起因物与致害物可能是不同的物体,也可能是同一个物体;同样,肇事者和受害者可能是不同的人,也可能是同一个人。图3-3轨迹交叉事故模型轨迹交叉理论反映了绝大多数事故的情况。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只有少量的事故仅仅由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引起,绝大多数的事故是与二者同时相关的。例如:日本劳动省通过对50万起工伤事故调查发现,只有约4的事故与人的不安全行为无关,而只有约9的事故与物的不安全状态无关。在人和物两大系列的运动中,二者往往是相互关联,互为因果,相互转化的。有时人的不安全行为促进了物的不安全状态的发展,或导致新的不安全状态的出现;而物的不安全状态可以诱发

40、人的不安全行为。因此,事故的发生可能并不是如图3-3所示的那样简单地按照人、物两条轨迹独立地运行,而是呈现较为复杂的因果关系。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造成事故的表面的直接原因,如果对它们进行更进一步的考虑,则可以挖掘出二者背后深层次的原因。这些深层次原因的示例见表3-1。表3-1事故发生的原因轨迹交叉理论作为一种事故致因理论,强调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在事故致因中占有同样重要的地位。按照该理论,可以通过避免人与物两种因素运动轨迹交叉,来预防事故的发生。同时,该理论对于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也是一种较好的工具。五、“破窗原理”与安全管理美国斯坦福大学心理学家詹巴斗曾做过一项试验:将两辆外型完全

41、相同的汽车停放在杂乱街区,一辆车窗打开且车牌被摘掉,另一辆车封闭如常。结果三天之内打开车窗的那辆车被破坏的面目全非,另一辆车则完好无损。后来,詹巴斗又把这辆车的玻璃敲了个大洞,车上所有的窗户只一天时间都被打破,车内的东西全部丢失。以此试验为基础,美国政治学家威尔逊提出了著名的“破窗理论”,即如果有人打坏了建筑物的一扇窗户玻璃,打碎玻璃者未受到惩罚,而这扇窗户又未得到及时修理,在公众麻木不仁的氛围里,别人就可能受到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烂更多的窗户玻璃,最终造成千疮百孔积重难返的局面。人的行为会接受周围环境的暗示。在杂乱无章的环境中, 人就变得随意在井井有条的环境中, 就会变得小心谨慎。同样, 安全管

42、理的优劣, 直接影响操作者的心理。从以往发生的事故来看, 有不少事故是由违章操作引起的, 按照“ 破窗理论” 来分析, 开始有人违章操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也没有及时制止和进行教育, 致使违章的人越来越多, 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要想制止违章操作, 杜绝事故的发生,我们应该从源头做起, 即发现违章操作就要及时对其制止和进行教育, 同时以点带面展开讨论, 使广大职工形成共识违章操作必然导致事故, 必须严格禁止。必要时还可以对屡教不改者进行严厉的处罚, 这样可以给人另一种暗示, 那就是规范操作不容置疑, 每个人都必须养成遵守操作规程的好习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人

43、员、设备和管理等诸多方面。为搞好安全生产,施工企业制订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这些制度在反违章保安全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在具体的安全管理过程中,总会有怀着侥幸心理的人去钻制度的空子,或者“无意”地破坏了制度,成为第一个“打破玻璃者”。破窗理论提醒我们抓安全生产必须未雨绸缪、防微杜渐,既要及时修理“第一块被打碎的窗户玻璃”,又要给第一个“打碎玻璃者”以警示,采取措施防范后面再打玻璃现象的发生。作为管理者来说,如果缺乏捍卫制度的责任心,或者碍于人情世故对违规者放任自流,容忍了“第一块玻璃”被打碎,没有给违规者任何警戒惩罚,那么就会暗示周围的人打碎“一块玻璃”无关大局,纵容更多的人加入

44、“破窗者”的行列,加剧车窗破坏的进度。这样再好的安全管理制度也会形同虚设,丝毫起不到警戒约束的作用,给企业的安全生产留下隐患,将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千里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破窗理论”警示我们任何制度都有被破坏的可能,任何管理上的疏忽都可能酿成大的祸端。因此必须持之以恒,堵塞各种可能造成事故的漏洞,狠抓规章制度的落实,维护安全制度的权威性,绝不能让制度管理流于形式,绝不给任何威胁安全生产局面的人或行为以可乘之机。亡羊补牢虽为美,莫若当初早筑篱。“破窗理论”还启示我们严格落实制度和提前采取防范措施是确保安全的关键所在。对管理者来说,要在细微处入手,从点滴抓起,只有坚持小题大做和“三不放过”,做到

45、违章必纠和执法必严,才能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得以落实。同时,对企业员工来说,要养成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的习惯,摒弃侥幸心理,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把每一个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这样才能防患于未然。只有人人都不去打 “玻璃”,人人都争做“玻璃”的守卫者,企业安全的这扇窗户才能更明亮更结实。要在企业管理中避免“破窗理论”效应的发生我们要从三方面来防范。1、制度的制定要切实可行,执行起来有很强的操作性,员工一目了然,清楚知道自己的岗位职责,哪些行为是违反规章制度的,将受到什么样的出发。也就是从制度层面杜绝“破窗理论”的效应。2、执行制度要严格,管理者要及时发现被打破的“第一块玻璃”,并找出打破玻璃的人

46、作出处罚,防止此类行为的发酵。制度执行要程序化、规范化、严格化,各级管理者要明确管理职责,管理失职就将受到处罚,也就是从管理层面杜绝“破窗理论”的效应。3、要建立遵章守纪的良好环境,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企业任何重大问题的出现,均是由日常的、细小的问题堆积而成。好的员工在“破窗”的环境中,也会去打破玻璃。加强环境建设,就是企业文化建设。和谐、先进的企业文化,能造就员工良好的心态,良好的习惯。“破窗”就不会发生,也就是从文化层面杜绝“破窗理论”的效应。第三节 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一、风险与风险管理1、关于风险与风险管理的基本概念(1)风险:指的是损失的不确定性,对于工程项目管理而言,风险是指可能

47、出现的影响项目目标实现的不确定因索。(2)风险量:指的是不确定的损失程度和损失发生的概率。若某个可能发生的事件其可能的损失程度和发生的概率都很大,则其风险量就很大,如图3-4中的风险区A。图3-4 事件风险量的区域若某事件经过风险评估,它处于风险区A,则应采取措施,降低其概率,即使它移位至风险区B;或采取措施降低其损失量,即使它移位至风险区C。风险区B和C的事件则应采取措施,使其移位至风险区D。(3)风险管理:是为了达到一个组织的既定目标而对组织所承担的各种风隆进行管理的系统过程.其采取的方法应符合公众利益、人身安全、环境保护以及有关的法规的要求。2、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及风险管理的目标风险管理是

48、为了达到一个组织的既定目标,而对组织所承担的各种风险进行管理的系统过程,其采取的方法应符合公众利益、人身安全、环境保护以及有关法规的要求。风险管理包括策划、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等方面的工作。建筑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是一个体系和制度,通过它,项目的管理方能做到:(1)识别项目中可能带来问题的因素,并在这些因素真正发生之前进行控制,减少风险带来的影响;(2)注重项目的统一目标,使所有过程都围绕着项目目标而努力,并且能够事先考虑那些影响项目安全的各种因素;(3)利用“上兵伐谋”的道理,在项目早期对影响项目的因素进行分析,并在今后的决策中对这些因素继续进行监控、分析;(4)制定明确的过程来管理风险,而且融入到项目管理过程中,使得项目管理过程更加完善;(5)为今后的项目管理积累经验和历史数据,以获得更高的项目管理水平。3、风险管理的内容风险管理包括策划、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等方面的工作。风险管理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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