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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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铜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规范(试 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系统的规范化建设,建立信息标准化体系和信息管理工作制度,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和科学决策水平,促进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协调发展,特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信息化建设坚持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由各级人口计生委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发展规划部门负责规划组织、整合业务需求、提出系统建设意见,并对本级信息基础设施及信息资源等进行统一管理。人口信息中心负责全省统一开发的软件应用、系统维护及经常性网络运行管理。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提出本部门信息化需

2、求方案、协调系统开发、监控业务运行。第三条 本规范适用于县人口计生委、镇街计生办和村级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第二章 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第四条 县级人口计生委应设立人口信息中心。第五条 县人口计生委或信息中心至少配备2名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其中1名网络管理员、1名信息技术员。乡级计生办至少配备2名信息技术员。专业技术人员要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学历。县级具备大学专科以上,乡级要求中专以上学历。第六条 专业技术人员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县技术人员上岗证或资格认证书由市人口计生委颁发,乡级技术人员上岗证或资格认证书由县人口计生委颁发。第三章 工作职责和技能要求第一节 市县信息中心工作职责第七条 协调并承

3、担相应的业务联系和技术支持,提供各类人口和计划生育应用软件的业务指导。第八条 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广域网和局域网的网络建 设、管理、维护工作,保证网络正常运行和IP电话的正常使用。建立完善本级门户网站。按时完成网页的制作、加载和连接工作。第九条 负责各类应用软件和业务软件的归口管理、推广应用和培训,配合省人口信息中心做好程序开发、调试、运行工作。 第十条 负责组织协调建立MIS数据库。负责“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即:PFP MIS,下称MIS)的具体操作,制定和实施MIS推广应用计划,制定服务规范,利用MIS指导基层开展服务。第十一条 负责制定和落实信息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指导

4、、协调、考核评估基层单位信息化工作,及时组织信息技术员的操作及新技术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计算机技术应用水平。第十二条 加强中心机房安全,做好病毒防治工作。负责中心机房各种设备的日常管理、保养、维护和修理,达到设备管理制度规定的要求负责实施计算机等设备的配置及更新工作,提供相关设备配置技术参数和技术支持。第十三条 负责信息资源的管理、信息收集及各类数据处 理工作。配合发展规划部门定期开展数据库质量整顿工作。确保信息及时性和准确性。第十四条 按照信息产业化、社会化、商品化的方向,面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第二节 乡级信息化工作职责第十五条 具体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各项工作,落实信息管理的各项规章

5、制度。第十六条 应用各类业务软件,负责本级MIS管理和具体操作。第十七条 负责对村计划生育管理员的培训与指导,培训内容为信息采集方法、信息反馈流程、信息质量保证、信息上报日期等。督促村级及时准确上报信息。第十八条 负责向上级人口计生部门和同级计生行政部门提供数据信息,及时做好数据分析。面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第十九条 负责机房安全,做好病毒防治工作。负责机房各种设备的日常管理、保养以及简单维护和修理,达到设备管理制度规定的要求。维护本级信息网络,保证网络畅通和网络安全。第三节 村级信息化工作职责第二十条 熟悉乡级各类业务软件中需要村级配合的工作流程和信息数据采集规范。第二十一条 及时收集人口和计

6、划生育动态信息,按时上报信息变更单,保证数据采集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保证乡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及时完成。第二十二条 根据MIS反馈信息,认真落实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反馈到MIS。第二十三条 负责计算机的日常管理、保养以及简单维护,达到设备管理制度规定的要求,做好病毒防治工作。第四节 网络管理员工作职责第二十四条 负责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防火墙、程控交换机等主要网络设备的日常管理。确保本系统网络的安全畅通、确保网络设备和计算机等设备的正常运行。做好对局域网和广域网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及时排除异常现象。定期对计算机设备进行清洁维护、保养和维修,及时更换达到使用寿命的坏损部件

7、。建立维修备案制度,对损坏设备的维修情况进行登记。第二十五条 不向无关人员透露本系统的网络情况、计算机的硬件配置和软件配置等情况。对用户名和口令必须严格保密,并经常更换口令。第二十六条 按时记录工作日志。工作日志内容填写要完整、详细、字迹工整,清楚。工作日志要记录开、关机情况,“遇到问题”和“解决问题”情况,数据备份和恢复情况,数据上报下载情况等。第二十七条 统一建立网络设备档案,逐一登记造册,定期检查,对各种设备的配置情况、运行状态做到心中有数。第二十八条 按照数据备份制度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做好备份内容、时间的详细登记工作,对备份内容应妥善、安全保存。第二十九条 网络管理员要随时掌握网络内任

8、何设备的增减变化情况,熟悉本单位网络拓扑结构,掌握所有网络设备的硬件性能指标及配置参数,保持网络的正常运行。第三十条 在网络出现故障时,要及时观察所有节点工作状态、故障记录的追踪与检查以及对各种通讯协议的测试,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第三十一条 实时监控网络的数据流量情况,为网络故障的排查提供依据,并能提供提高网络利用效率的建议和对未来网络升级或更新的依据。第三十二条 局域网与外网之间必须添加硬件防火墙,在局域网内部建立网络防病毒服务器,安装全省指定的统一的网络防病毒软件。加强对客户端的病毒监控,及时升级防病毒软件和病毒库。不接受来路不明的软件、邮件和文件。第三十三条 要严格管理和及时维护信息资源

9、,以及OA(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可靠运行和数据备份、灾难恢复等。第三十四条 根据工作需要分配IP地址,并将IP地址与MAC地址进行有效的绑定,通过技术手段防止用户对IP地址的非法篡改。第五节信息技术员工作职责第三十五条 负责软件管理工作,及时对软件(包括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进行登记、注册、升级、更新工作。第三十六条 当计算机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提出解决方案排除故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第三十七条 做好设备管理工作,填好交接记录,各种物品及设备原则上不外借。第三十八条 遵守各项工作制度,不向无关人员透露系统运行情况、计算机的硬件配置、软件配置和数据库信息等情况。第三十九条 及时录入、更新、上传、下达

10、信息。保证信息准确性、时效性、完整性。第四十条 按时认真记录工作日志工作日志内容完整、详细、字迹工整、清楚。工作日志要记录开、关机情况,“遇到问题”和“解决问题”情况,数据备份和恢复情况,数据上报下载情况等。第四十一条 按照数据备份制度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做好备份内容、时间的详细登记工作,对备份内容应妥善、安全保存。第六节工作人员能力要求第四十二条 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第四十三条 熟练掌握一种文字处理和电子表格软件的基本功能,能够制作幻灯演示片。第四十四条 能够登录互联网,查询资料,下载信息,收发电子邮件。第四十五条 能够利用内网收发系统内部电子邮件。能够利用办公平台进行公文处理。第四十六条

11、 熟练掌握相关业务软件,能够利用软件指导工作。第四十七条 国家公务员应通过电子政务应用能力考试,取得资格证书。第四章 硬件配备和网络环境第一节 单机配备第四十八条 市县人口计生委单机配备数量不能低于机关公务员编制人数(不合机房设备和笔记本计算机)。应用专项业务软件的科室,要另外配备专用机器。第四十九条 市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服务中心(宣传技术指导站)、药具站单机配备数量达到每个业务科室至少1台,根据工作需要配备打印机 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至少配备1台单机和1台打印机其它直属机构,编制8人以上的,至少配备4台单机,编制8人以下的,至少配备2台单机。应用专项业务软件的直属机构,要另外配备专用机器。第

12、五十条 乡级计生办至少配备2台单机,1台打印机。要专机专用,一台专用于MIS系统,另一台用于日常工作和其它业务软件。第五十一条 行政村可以根据工作需求和人员能力配备单机。第五十二条 单机设备的配备和更新要以满足日常工作需求为准。机器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工作或者性能已经不能满足日常工作需要时,要及时维修或更换新机。第二节 多媒体设备配备第五十三条 市县人口计生委信息中心要配备笔记本计算机、数字投影仪、数码照相机、扫描仪、刻录机等多媒体设备。根据工作需要配备数码摄像机。第五十四条 多媒体设备的主要用途和技术参数(最低配置)(一)便携式计算机主要用途:教学培训、系统调试、网络维护、数据处理。技术参数:C

13、PU:PenfiumM-Dothan1600MHz;内存: 512MB;硬盘:60GB。(二)数字投影仪主要用途:教学培训,实现数字视频。技术参数:DLP 2500流明,分辨率:1024x768,对比度2500:1。(三)数码照相机主要用途:采集图片信息、充实网页内容等。技术参数:像素数:500-800万;光学变焦倍数:3-10;记录容量:512MB。(四)扫描仪主要用途:采集信息、制做多媒体、充实网页内容等。技术参数:USB接口,光学分辨率:4800x2400dpi,最大分辨率:65535dpi,支持彩色灰阶黑白等扫描模式。(五)数码摄像机主要用途:摄制录像、制做多媒体、充实网页内容等。技术

14、参数:以满足工作需求为准。(六)刻录机主要用途:数据备份等。技术参数:DVD刻录,ATAPUEIDE接口,40速CD读取16速DVD读取40速CD刻录16速DVD刻录。(七)其它多媒体:根据工作需要配置。第三节 网络中心机房设备配置第五十五条 路由器能满足人口计生网络互联要求,模块化设计,具有同异步串口、ISDN、E1、拨号、以太网等接入功能,128MB以上SDRAM内存、32MB以上FLASH内存,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及可靠性。第五十六条 交换机为100M全双工二层交换机,支持 vlan,具有高速转发性能,具体端口数量依据本单位实际PC数量选择。第五十七条 服务器要求支持双 XEON EM64

15、T 3.0G(1M L2) CPU;不低于2GB DDR2 ECC内存(DIMM插槽6条以上,内存最大支持不少于24GB;不少于2块146GB SCSI硬盘,做RAIDl(硬盘数要求最大10块热插拔硬盘);集成双通道Ultral320SCSI控制器,双通道128MRAID卡;集成两个PCI-E1000M网口(支持网络容错和负载均衡);2+1热插拔冗余双电源,1.44M软驱,52XCD,3个USB2.0接口,塔式服务器。17”纯平显示器。第五十八条 网络防火墙要求百兆级三端口以上,具有VPN功能,支持PPTPIPSEC等协议和标准。第五十九条 UPS专用电源要求在线式,额定容量10KVA;松下原

16、装电池延时2小时,65AH20块。第四节网络环境第六十条 市县人口计生委构建“三网”:建立内部局域网、开通人口计生专网、访问互联网。省市县纵向横向实现IP电话互通。第六十一条 全省各级局域网和计生专网的维护由省人口信息中心总体负责,具体维护工作由市县信息中心或发展规划部门配合实施建立局域网后又迁新址需要重建的单位、或者因其它原因需要重建的,由省人口信息中心负责规划实施。第六十二条 河南省人口信息网是省,市、县三级人口计生委实现内部信息交流、共享数据信息的计生专网,现阶段全省统一租用河南网通2M光纤专线,各级都要确保线路的畅通。第六十三条 市县人口计生委建立多媒体网络教室(设备标准见附件3)。市

17、级教室客户端机器配备数量为所辖县(市、区)个数的2倍。县级教室客户靖机器配备数量为所辖乡(镇、办事处)的个数。第六十四条 市县人口计生委直属机构和委机关同楼或同院办公的,要加入委机关局域网。不同院办公的直属机构中,市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服务甲心(宣传技术指导站)、药具站建立局域网,并能访问互联网。第六十五条 乡级在能满足日常工作的前提下可以以任何接入方式访问互联网。有条件的乡可以建立局域网。第六十六条 县乡以拔号VPN方式联网。县级人口计生委要采用带有固定公网IP地址的互联网接入方式,以全省统一配置的网络防火培作为拨号VPN的接入服务器,下属各乡镇作为拨号VPN的客户端,县乡以拨号VPN方式联网

18、。第五章 软件配备和MIS应用第一节软件配备第六十七条 各级人口计兰部门要配备正版软件。第六十八条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业务软件由省人口计生委统一规划,统一规范、统一管理、统筹推广应用。市县人口计生委接受企业赠予或自行开发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业务软件,须经省人口计生委审核批准,其软件架构必须符合国家和省统一的信息化建设规划以及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第六十九条 市、县、乡、村人口计生部门配备以下业务软件(市级版、县级版、乡级版、村级版)。(一)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信息系统(PFP MIS)(二)河南省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三)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小康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四)河南省人口和计划

19、生育人事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五)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财务报表系统(六)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信息系统(七)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八)国家人口计生委推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应用系统(九)其他业务软件第二节作用发挥第七十条 省建立数据中心,市县乡不建数据库。乡级负责数据信息采集,数据库信息要真实、完整。第七十一条 所有纳入计算机管理的信息,不再设置手工台帐。各级在考核评估时,以数据库信息为准。第七十二条 充分发挥软件信息引导服务功能。所有引导服务信息,在计算机中均有相应的反馈结果。第七十三条 充分利用各种网络平台,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的

20、信息管理和维护工作。第七十四条 充分发挥数据资源优势。委机关职能部门之间、委机关与直属机构之间实现完全数据共享。积极向相关部门提供婚姻、生育、节育、流动等基础信息,显现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的社会效益。第七十五条 充分发挥网络资源优势。实现办公自动化,数据、文件传输网络化。实现人口计生系统纵向数据共享,信息互通。第七十六条 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门户网站,充分利用网络开展网上宣传和政务公开。第三节PFP MIS信息采集第七十七条 信息采集内容:辖区人口基本信息、已婚育龄妇女的各项档卡信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信息、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管理信息、小康工程管理信息、计划生育药具站管理信息以及计划生育服务

21、站的各种服务信息等。第七十八条 信息采集以村(居)委会(下同)为单位,由村计划生育管理员(居委会计生专干,下同)具体负责。要确保源头信息的完整、准确。第七十九条 每月1日汇总上月的新婚、出生、死亡、迁入(出)、节育措施、孕情等情况,根据乡级MIS提供的引导信息单,结合工作落实情况,填写计划生育信息变更单,由村计划生育管理员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后,于每月3日前上报乡级计生部门。第八十条 乡级每月3日召开由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信息技术员、统计员、村(居)计划生育管理员等相关人员参加的工作例会,分析情况,布置工作。(一)听取各村上月工作情况汇报;(二)结合康检结果和相关部门的信息(如:民政部门、卫

22、生部门、公安部门)对计划生育信息变更单和变动人员的相关证明、证件进行审核;(三)对审核出的问题逐人逐项进行核实,修正计划生育信息变更单;(四)发放各村(居)委会本月工作信息引导反馈单;(五)发放县人口计生委反馈的从相关部门复制的新婚、生育、节育、流动等人员名单;(六)布置本月工作。第八十一条 各县人口计生委每月1日到相关部门收集生育、节育、婚姻、流动等相关信息,并反馈到各乡。第四节PFP MIS信息录入和变更第八十二条 对于村(居)委会没有条件使用MIS的,由乡级信息技术员根据村(居)采集、核实的信息进行录入。对于村(居)委会有条件使用MIS的,所采集的信息必须经过乡级审核后, 由村级计划生育

23、宣传管理员对已核实过的信息进行录入。第八十三条 信息录入时要认真与工作信息反馈单和月信息变更单再次核对,确保基础信息准确无误。第八十四条 信息录入要准确、变更要及时。乡级每月对上报的信息严格进行审核,对发现的错误信息、遗漏信息、重报信息,及时进行纠正,并定期讲评。第五节PFP MIS报表和数据统计流程第八十五条 每月3-4日,乡级信息技术员根据工作信息引导信息反馈单和计划生育信息变更单对数据库信息进行变更。第八十六条 每月5日,省人口信息中心数据服务器将对上月所采集到的信息进行整理。第八十七条 每月6日,中心数据服务器统一生成全省乡、村两级的报表和统计分析数据。第八十八条 每月7日,中心数据服

24、务器对省、市、县的报表和统计分析数据进行统计汇总。第八十九条 每月8日,各级可根据工作需要下载相关数据。第六节PFP MIS信息反馈第九十条 乡级技术服务所和村计划生育管理员每月按照信息反馈单上的内容逐人逐项落实,认真填写结果。根据反馈信息,明确任务、责任到人,提出保证措施和完成时间,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第九十一条 信息反馈单上的项目全部不能空填。第九十二条 月信息反馈主要包括九种信息。(一)应参加新婚培训人员名单。(二)符合一孩生育政策尚未领取生育证妇女名单。(三)应参加孕产期保健人员名单。(四)当月预产的女3女名单。(五)需要采取避孕措施的夫妇的名单。(六)政策外妊娠的妇女名单。(七)药

25、后、术后和产后需要随访的妇女名单。(八)退出育龄期妇女名单。(九)应参检对象名单。第九十三条 按需提取生殖健康检查等其它信息。第九十四条 反馈到乡级分管领导主要包括五种信息。(一)乡级计划生育相关数据。(二)提取符合二孩成人伤病残生育条件人员的名单。(三)提取须换发次年生育证人员的名单。(四)提取年度应参加康检人员名单。(五)提取适龄未婚男女青年的相关信息。第九十五条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根据工作需求,从MIS数据库提取相关信息指导下级工作。第六章 管理制度第一节 网络中心机房管理制度第九十六条 网络中心机房必须由网络管理员专职专人进行管理。设备区域与办公区域必须隔离。第九十七条 路由器、交换机要

26、安装在标准机柜内,保持美观又便于维护。在市电正常情况下,保持每天24小时开机。定期检查路由器、交换机、程控交换机各个指示灯状态,定期检查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等设备的连接线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第九十八条 路由器的配置必需按照省里的要求进行配置广域网接口地址和以太网接口地址,IP语音接口号码等配 置不得随意更改。程控交换机连接的各分机的电话号码、功能等设置由负责程控交换机人员设置,用户不得更改。路由器配置完成后要注意保存设置。路由器的登陆口令要保密,不得泄露。第九十九条 程控交换机各接线端点和局域网各接线端点接入指定地点,用户不得随意更改。第一百条 保持机房清洁,进入机房必须换鞋或鞋套。禁止将

27、零食、饮料、茶水和危险物品带入机房,禁止在机房内喧哗、打闹和吸烟。第一百零一条 网络设备与服务器必须在配备稳压电源和UPS的电网环境中运行,土机运行过程中不得振动、拖动或碰撞主机。严禁其他人员操作使用服务器和网络硬件设备,技术服务人员需要进行操作的,需在网络管理员的配合下进行。第一百零二条 外来人员参观机房,须有上级部门的公函和领导的陪同;外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时,需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后,进行登记。第一百零三条 对机房设备不得随意拆卸。日常操作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保密规定。严格执行上网有关规定和各级公安部门发布的有关管理规定。第一百零四条 不得私接电源和随意迁拉线路,严禁乱动电闸和消

28、防器材,严禁使用明火。第一百零五条 机房配备工作日志登记簿,机房工作人员必须记录当天工作情况,定期将日志登记簿交主管领导审阅并备案对重大故障和疑难事件要做详细记录和备案,包括故障现象、发生原因、处理过程、参加人员、处理结果等。第一百零六条 UPS要有良好的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应读小于50。温度要求保持在0-40之间;环境湿度要求为55%l0%;严禁在UPS输出端连接感性设备和大电流设备。按照正常的顺序开机、关机。第二节 网络管理制度第一百零七条 各部门所有符合技术标准的计算机,均可接入局域网,计算机管理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第一百零八条 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防盗、防潮、防火,防鼠,保证计算机安全正

29、常运行,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向信息中心通报予以解决。第一百零九条 不得随意更改、泄露上网计算机的IP地址及有关网络配置。第一百一十条 网络布线及网络交换设备由信息中心负责,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计算机的网线按规定设置,不得随意更换。第一百一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使用工作站建立以营利为目的的网络站点,对于违犯规定而造成的后果由承建者自行承担。第一百一十二条 上班时间任何人不准进行与人口和计划生育业务无关的操作,不得利用网络进行股票、期货和各种证券的买卖。不得带亲友上网,未经批准外单位人员不得在“河南省人口信息网”上发布信息和接发电子邮件或开展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无关的事情。

30、第一百一十三条 上网信息应严略遵守信息网栏目设置,信息报送、信息加载及管理制度。第一百一十四条 不得在专用服务器上存放与日常工作无关的信息,不得非法改写服务器信息。不得对服务器及网络设备进行任何具有破坏性的操作。第一百一十五条 不得在网上发布、传播和复制反动、迷信、淫秽色情信息;杜绝查阅色情站点,杜绝查阅反动站点;不得在网络上搞恶作剧;不得在网络上传播、制造病毒和黑客程序;不得擅自发布公告、广告、新闻稿件。对于在网络上触犯法律法规的行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第三节 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系统工作击口度第一百一十六条 计算机与网络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管理办法等相关

31、的法律、法规、条例及其各项规定、制度。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保密管理,按照国家安全保密规定,实行控制源头、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突出重点、有利发展的原则;各级信息中心负责指导本系统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密工作。第一百一十七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是涉密信息,在通过计算机网络传输时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信息的保密工作。“河南省人口信息网”内部网涉及国家及本地区的人口秘密,网上各个终端设备及用户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相连按,必须实行物理隔离。若暂时没有物理隔断的,要加装硬件防火墙,并规定网络访问只能出不能进,网络管理员每天要注意浏览服务器工作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防患及处理。第一百

32、一十八条 计生网络系统内的计算机要处理好共享资源与保密资源的关系,应分别把他们存放到相应的位置。应用软件要设置密码,密码要大于8位并使用数字、大小写字母、特殊符号混合的密码,定期更换密码,不得泄露给外人。第一百一十九条 在本单位局域网的互联网出口前加装网络防火墙,并做好相应的安全设置,安装正版杀毒软件,并做好杀毒软件病毒库的及时更新。要求每台设备至少一星期进行一次病毒的查杀,一旦机器感染病毒后,应立即将病毒机与网络隔离并做妥善处理。第一百二十条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不得在国际互连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要严格遵守国家的保密法律,不得泄露国家及本地区的秘密信息。不浏览互联网上不健康的

33、网页、不发表反动言论、不接收和打开来历不明的邮件、不随便向陌生人接收和发送文件、不随便使用来历不明的光盘、软盘、优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不利用办公机器玩游戏。对设备的重要数据要及时做好备份工作,并安全存放,以便于设备出现紧急事故时的数据恢复工作。第一百二十一条 网络管理员和计算机使用者要提高网 络安全和病毒防范的意识。对本单位单机和服务器使用的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数据库等软件及时更新升级,及时打安全补丁,尽量减少系统安全漏洞。对于上传的数据要经过杀毒、加密等安全程序,确保数据的安全性。第一百二十二条 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各科室和信息网络管理中心不得向外发布和提供任何与计划生育有关信息。第一百二十三条

34、 不以任何形式攻击网站防火墙和网上服务器,不做任何危及网络安全的行为。未经单位同意不得自行在外网建立网站,不得设立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不得发布、谈论危及国家的政治言论或传播国家秘密信息。第一百二十四条 通过网络向社会发布的信息应按照工作程序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和保密审查后方可发布。用户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交流,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及安全规定。第一百二十五条 存储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在送修前,要做好保密处理。第四节病毒防范管理制度第一百二十六条 每台计算机必须安装正版网络版防病毒软件。第一百二十七条 要做到专机专用,不得运行游戏和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对接受到的外来存储介质、程序和数据,要

35、经过查杀病毒后才能使用。第一百二十八条 严禁制造和传播病毒。故意传播或制造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系统安全的,责任自负,按有关规定处理。第一百二十九条 要经常浏览“河南省人口信息网”中“计算机安全”栏目,学习病毒防护知识,提高病毒防范能力。定期检查防病毒软件的版本升级,并及时发布病毒预警信息,发现新病毒要及时通知信息中心,防止病毒蔓延。第一百三十条 一旦遭受病毒攻击,应先断开网络并使用计算机本身安装的防病毒软件杀毒,不能安全清除病毒立即与信息中心联系解决。第一百三十一条 计算机使用者不得擅自卸载防火墙、不得在计算机运行期间退出病毒防火墙,不得擅自删除或清空病毒防火墙日志文件。第五节设备管理制度第一

36、百三十二条 设备管理主要包括:网络中心设备、服务器、计算机及外设、UPS、空调、调试工具、计算机配件等设备的管理。各种设备要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妥善管理。第一百三十三条 设备安装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摆放要整洁美观又便于维护。第一百三十四条 定期检查各种设备的连接线缆,严禁私自拆卸设备部件和违规操作设备。严禁在设备带电状态插拔连接件。开、关设备应有时间间隔。设备运行过程中不得振动、拖动或碰撞。第一百三十五条 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并保存工作,待查出原因排除故障后再进行工作,对于时好时坏的软故障设备应禁止运行,及时维修,以防造成大的损失,若发现问题及时和技术人员联系解

37、决。第一百三十六条 各种设备要定期维护、保洁。第一百三十七条 对暂时闲置的设备应安全存放保养。闲置用电的设备每个月要求通电运行,使其保持良好状态。闲置设备要保持整洁,摆放稳固,早整。第一百三十八条 需要维修的设备,应及时报修。属于人为损坏或丢失的,要追究相关人约责任。第一百三十九条 报废的设备和配件要做好记录,及时移交相关部门。第六节 数据备份制度第一百四十条 备份内容。(一)日常使用的应用软件数据库。(二)服务器、防火墙、杀毒软件的工作日志。(三)日常业务资料。(四)各种网络设备的配置参数。第一百四十一条 备份时间。(一)每月对应用数据库、日志文件、日常业务资料备份。(二)各种网络设备的配置

38、参数每次变动后及时备份。第一百四十二条 备份方式。(一)双机备份。(二)在移动存储设备上备份。(三)每季度将该季度备份内容整理刻光盘。第一百四十三条 每年年底将所有备份资料统一整理,分类转档案室存档。第七节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百四十四条 技术资料的收集范围。(1)各种设备购入时的随机技术资料。(2)专门购置、订阅的各种技术资料。(3)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种技术资料或文件。(4)网络工程、IP电话、线路租用等相关技术资料。(5)外出学习和参加会议带回的技术资料和书籍。(6)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第一百四十五条 技术资料由信息中心明确专人统一整理和保管。按随机原始资料、日常使用书籍和杂志进行分类整理,

39、分类存放。第一百四十六条 技术资料的借阅。(一)妥善保管各种技术资料,保证各种资料的完整。技术资料只局限于本系统人员借用,概不外借。(二)技术资料借阅时应办理借阅手续。把借书日期、借书人、资料名称填写清楚。技术资料借阅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在规定的借阅日期内不能归还的,要办理续借手续。(三)借阅人员要爱惜技术资料,归还时,经检查无问题后办理归还手续。资料损坏或者丢失的,要照价赔偿。第七章 保障机制第一百四十七条 组织建设各级人口计生委成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信息化办公室,明确信息化工作的分管领导,并建立相应的职能科室或设置专门的信息化工作岗位,从而建立起完整的组织保障机制。第一百四十八条 资金

40、保障:信息化建设要有必要的资金支持。各地要把信息化建设经费纳入预算,专款专用,确保信息化建设经费的投入,同时加强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力资源建设(一)加强人力资源队伍建设,建立起长期培养和造就信息化专业队伍和骨干技术队伍的保障机制。(二)要把信息技术知识的更新、应用水平的提升做为年度培训计划的重要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培训要分级分类进行,定期培训,定期考试专业信息技术人员的培训每人每年不少于两次,培训时间不少于48小时。(三)要确保专业技术人员的稳定性,不得随意变更调换。确需工作变动的,必须报上一级人。计生部门批准,在新任人员取得上岗证(资格证书)并到任后,

41、原专业技术人员方能离岗。(四)要确保网络管理员和信息技术员的正常工资待遇落实,有条件的地方每月应给予一定的岗位补助。第一百五十条 信息资源共享: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积极依托MIS系统,按照纵向系统联网横向部门共享的原则,实施“网上计生”工程,构建人口计生信息交换平台,走部门联合之路,以信息资源共享为突破,通过向相关部门提供生育、节育、婚姻、孕情、人口流动等信息,利用网络从民政部门收集婚姻信息,从卫生部门却各医院收集生育、出生缺陷等信息,从公安部门收集新生儿入户、户籍人口及流动人口等信息,从工商部门收集流动人。经商信息,从劳动部门收集流动人口务工信息,不断拓宽信息采集渠道,拓展信息共享领域,建立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第一百五十一条 效能评估。建立信息化考核奖惩机制,把信息化建设的效能体现、信息化发展水平、队伍建设、社会效益、资金投入、规范标准等纳入考核评估工作。第八章 附 则第一百五十二条 本规范解释权归河南省人口计生委。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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