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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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区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1 总则1.1 目的为了规范区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增强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影响,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1.2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安监局)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及区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组织、

2、实施本辖区、本部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保障机制。(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是事故应急的第一响应者。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各街道办事处及区有关部门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辖区街道办事处为主,有关部门和专家参与。(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

3、主”的方针。做好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预案、物资和经费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将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力量,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和发挥经过专门培训的兼职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1.3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家安监总局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湖北省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武汉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1.4 适用范围1.4.1本预案适用于本区危险化学品及重大危险源(附件1)或生产

4、、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时发生下列事故的应对工作:(1)事故损失或影响程度在IV级以下的危险化学品事故,事故所在街道办事处及区有关部门启动相应事故应急预案(事故分级见7.1);(2)当事故达IV级(含IV)级以上时,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必须上报市安监部门、区人民政府。(3)区人民政府认为需要处置的危险化学品事故。1.4.2涉及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从其专业预案。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协调指挥机构与职责在区突发公共事故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应急委员会)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安委会)领导下,成立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导、组织

5、、协调全区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长:区安监局局长;副指挥长:区安监局分管危险化学品工作的副局长;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副指挥长兼办公室主任),其职责如下: (1)负责指导、协调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提供事故单位有关情况和事故处置相关的应急预案、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信息;按照指挥部决策协调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参与事故救援;组织专家咨询,根据专家组意见,提出事故救援相关建议,协助指挥决策。(2)负责事故灾难及应急救援信息的处理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协助上级安监局调查处理事故。(3)负责应急救援的值班调度工作;提供指挥平台,负责应急救援时工作的

6、上下联络,有关信息的审查发布;负责指挥部的通讯、交通和后勤保障工作。2.2 有关部门(机构)职责根据事故情况,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时,区安委会办公室按照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和提供支持。(1)公安分局:负责组织指挥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现场的消防、人员疏散、治安等工作。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和安置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公安分局消防大队: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灭火扑救预案;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组织对伤员的搜救;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

7、工作。(2)交通大队:负责制定交通处置的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3)区交通局: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运输应急预案;指定和调度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组织运输抢险物资、抢险人员和疏散撤离人员。(4)区卫生局: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应急预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5)区环保局: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监测与环境危害控制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环境测定和结果报告,判别和鉴

8、定不明危险化学品;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提出处理意见,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和监督消除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及所产生的环境污染;负责调查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6)质监分局:负责制定介质为危险化学品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提出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7)区经贸委:负责制定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预案;负责组织、协调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供应工作。(8)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突发灾害应急救助行动;对伤亡人员中符合政策规定条件人员发放抚恤救济;对受到事故威胁群众实施紧急转移安置和无家可归人员的临时生活救助。(9)区委宣传部:负责统

9、一协调有关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信息发布工作。2.3 专家组组成及职责专家组成员主要由与危险化学品行业有关的专业人士组成,请求市安监局协调保障。专家组在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发展态势迅速研究,向事故应急指挥部提出可操作的应急救援措施,减少事故损失或防止事故扩大的技术建议,参与事故调查处理,为应急处置提供其它咨询服务。2.4 应急救援抢险队伍组成及职责本区危险化学品企业的事故应急救援,在超出其自身救援能力时,将依托公安消防队和部分市级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专业抢险队参与救援工作。市级企业的专业抢险队包括武钢、葛化集团等企业的专业抢险队伍,请求市安监局协调保障。2.5 事故现场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职责按

10、事故灾难等级(事故分级7.1)和分级响应(4.1)的规定,事故发生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启动本级应急救援预案,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任指挥长,负责现场救援指挥,并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及救援情况;请求上级协调应急救援时,说明事故发生和发展的状态,报告需要的救援力量、救援装备等情况,并协助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实施救援。3 预警和预防机制3.1 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各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有关企业,要按照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协调字2005125号)的要求,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和信息分析,对可能引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其他灾害和事件的信息进行监控和分析,并按

11、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由区政府总值班室统一接收,区安监局负责处理、统计分析,对可能造成IV级以上事故的信息,经核实后及时上报市安监局。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区政府总值班室,事故达级以上的紧急情况可以同时越级上报。中央、省属在辖区企业在上报区政府的同时应当上报企业总部。 省政府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报告流程见示意图.省相关部门市相关部门区相关部门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省安监局市安监局区安监局事故单位事故区政府接到IV级及以上事故或险情后应当

12、在1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区政府部门接到市政府部门转来的事故信息经核实后及时上报。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信息,有关各级、各类应急指挥机构应及时通报同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分析处理,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区安监局和相关部门在上报区政府的同时,要及时向区委宣传部通报情况,以便及时开展舆论引导工作。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和有关管理部门要主动向区安监局和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为区安监局和区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救援方案提供参考。3.2 预警预防行

13、动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信息后,要认真核实,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相应的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作好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的准备;当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需要增援时,应请求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协调。区安监局分析事故灾难预警信息,必要时建议由区政府办公室发布危险化学品灾难预警信息。3.3 信息处理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现场指挥部、区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要跟踪续报事故发展、救援工作进展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等信息,及时提出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问题和提供的支援。区安监局根据事故报送程序和有关规定向区政府和市安监局报告事故信息。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协调增援。事故

14、灾难中的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时,由区安监局及时通过区政府应急办通知市政府外侨办、台办。4 应急响应4.1 分级响应(一)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抢险,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并同时报告区政府及安监、公安、环保等部门。性质严重的事故,可直接向区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二)各街道办事处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本街道办事处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必要时请求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援。(三)区安监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将事故损失或影响程度报告指挥长,由指挥长决定启动区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

15、救援预案,指示办公室通知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救援行动。4.2 启动条件(一)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应急预案启动后,本预案进入启动准备状态。(二)下列情况下,启动本预案:(1)发生IV级及IV级以上事故;(2)接到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关于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增援请求;(3)接到市政府、市安监局关于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增援的批示;(4)区政府领导认为需要处置的危险化学品事故;(5)执行其他应急预案时需要本预案启动。4.3 响应程序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现场救援进展情况,执行如下应急响应程序:(1)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及成员报告事故情况,并依据指挥部决策,发布危险化学品突

16、发事故应急救援指令; (2)加强与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联系,密切关注,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及时向区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及成员报告事故最新情况,同时向市安监局报告事故信息;(3)通知有关领导、有关部门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救援。通知本预案专业救援组迅速赶赴事故现场,依据各组分工开展救援工作;(4)请求市局有关专家、化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支援,组织专家咨询,提出事故抢险方案,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抢险;(5)调动有关队伍、专家组参加现场救援工作,调动有关装备、物资支援现场抢险;(6)及时向公众及媒体发布事故应急救援信息,掌握公众反映及舆论动态,解释有关质询;(7)必要时,请求区应急

17、委员会,按照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进行协调指挥。4.4 指挥和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现场指挥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区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启动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在街道办事处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相互配合,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区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掌握的情况,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指挥抢险,各应急队伍在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中央、省属管理的在企业发生事故灾难时,其总部应全

18、力调动应急救援相关资源,并协助区级指挥部实施应急救援。4.5 应急处置4.5.1事故类型和影响危险化学品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灾、爆炸三类。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的发生可以互为因果,产生新的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极易造成人员外伤、烧伤、中毒。极有可能对江河、湖泊、交通干线等环境造成重大影响。4.5.2事故现场区域划分对于危险化学品品种特殊,数量大,气候异常,环境特殊时由现场指挥部确定疏散与警戒区域。一般情况下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范围分为3个区域:(一)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即距事故现场0500m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

19、中毒。(二)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即距事故现场5001000m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或物品的伤害或损坏。(三)事故影响区域。事故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危害。4.5.3事故紧急处置针对事故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主要措施包括:灭火、点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泄压、转移、收集等。危险化学品事故一般处置方案、事故不同类型处置方案要点、重点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理方案可参考(见附件3)。4.5.4现场应急救援事故应急灾难预案启动后,在区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

20、领导下,组成以下专业组,展开工作:(一)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施救方式,选择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该组由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区安监局、质监分局、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企业应急救援抢险队伍和专家组成。该组由区安监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负责。(二)伤员救援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指导现场及周围疏散人员进行防护。该组由区卫生局或指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组成,由区卫生局负责。(三)灭火救援组: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设备容器的冷却、救援伤员及事故现场被污染区

21、域的洗消工作。该组由公安消防队伍、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组成,由公安分局消防大队负责。(四)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疏散、物资转移及临时安置等工作。该组由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辖区派出所、区民政局、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街道办事处、社区等部门人员组成,由公安分局、区民政局负责。(五)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实施事故区域内交通管制,保障救援通道畅通,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该组由公安分局、交通大队组成,由公安分局负责。(六)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疏散人员和抢险物资。该组由区经贸委、区交通局等部门组成,由区经贸委负责。(七)环境

22、监测组: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该组由环境监测及化学品检测机构组成,由区环保局负责。(八)专家咨询组:负责拟定事故应急救援现场处置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该组由区安监局负责。4.6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事故现场应当在专家组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投入必须的安全装备,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方案的规定,配备安全防护用品,事故现场应当开辟应急抢险人员和车辆出入的专用通道和安全通道。4.7 群众的疏散及安全防护在应急救援指挥部

23、领导下,从业单位应当与所在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社区做好如下工作:(1)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并落实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2)确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3)启用应急避难场所;(4)开展医疗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5)做好事故疏散及应急避难场所的治安管理,和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4.8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调动本辖区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超出区政府处置能力时,区政府报请市政府协调防化部队和辖区外的社会力量支援。4.9 信息发布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的信息发布,由区委宣传部统一组织对外报道。4.10应急结束事故危害得以控制,次生、衍生事故

24、的隐患消除,遇险人员已经查清,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紧急疏散人员恢复正常生活,环境符合有关标准,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5 后期处置5.1 善后处置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所发生的费用,按有关政策规定处理。事故现场的恢复由事故单位按有关规定落实。事故救援结束后,当地政府应当做好安抚、抚恤、理赔工作,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做好社会救助、保险等善后处理事项,尽快恢复受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生产活动。5.2 事故调查处理事故调查处理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进行。5.3 救援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危险化学品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

25、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区委、区政府,区应急委员会,并抄送有关部门。6 应急保障6.1 信息畅通保障区应急指挥部指定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区政府办公室88936208、88936222、区安监局88855551),值班电话保持与应急成员单位的联络畅通,应急成员单位名单附后(附件2)。6.2 宣传、培训和演习(1)公众信息交流。区安监局和有关部门、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按规定向公众和员工说明危险化学品的危险及事故发生可能造成的危害,广泛宣传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和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2)培训。危险

26、化学品有关应急救援队伍按照有关规定对应急救援队员进行业务培训,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应急培训;区安监局负责对应急救援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演习。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按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应急演习;有关专业应急机构和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习,并于演习结束后向区安监局提交书面总结。区安监局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演习。7 附则7.1 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1)危险化学品事故是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过程中,由危险化学品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的事故(矿山开采过程中发生的有毒、有害气

27、体中毒、爆炸事故、放炮事故和公共设施清污中发生的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爆炸事故除外)。(2)事故分级特别重大事故(I级):在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经营和废弃物处置等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或疏散转移10万人以上、或造成l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特别严重,或事故事态发展严重,且亟待外部力量应急救援等。重大事故(II级):在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经营和废弃物处置等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危及周边

28、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1029人死亡、或危及1029人生命安全、或造成50100人中毒、或造成500010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严重等。较大事故(III级):在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经营和废弃物处置等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9人死亡、或危及39人生命安全、或造成3050人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社会影响较大等。一般事故(IV级):在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经营和废弃物处置等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人以下死亡

29、、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下中毒、或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等。7.2 预案管理与更新区政府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都要根据本预案和所承担的应急处置任务,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报区安监局备案。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时,由区安监局及时组织修订。区安监局定期组织对本预案评审,并及时根据评审结论组织修订。7.3 制定与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区安监局负责制定和解释。7.4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略)1.本区危险化学品及重大危险源分布2.应急指挥部门相关人员联系方式3.危险化学品事故技术处置方案 二七年八月附

30、件1:本区危险化学品及重大危险源分布是省委、省政府所在地,中央在汉、省重点单位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较多,辖区内人口密度大,由于化工企业、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单位较零散,且大多分布在城区内,特别是加油(加气)站基本都设置在居民区和商贸区中,已构成重大危险源。经确认我区危险化学品重点区域为:(一)南湖周家湾首义生化园。区域内有远城科技化学品制造厂、远城狮子山化工涂料公司、有水果湖化工厂;水果湖中北路段。区域内有武汉医用氧气厂、楚天都市工业园;和平大道沿线。有湖大校内湖北大学化工厂、和平大道铁路配件厂内的同和工贸公司;白沙洲工业园区。有武钢江南燃气热力有限公司、造船厂乙炔分厂、武物储运公司黄磷卸装

31、站等为重点的生产区域。(二)以武珞路危险化学品经营门点和小东门建材油漆、涂料市场为重点的经营区域。(三)以平湖门水厂、白沙洲天虹纸塑彩印、滨湖机械厂一分厂、武重、武车等为重点的剧毒化学品使用区域。(四)以各加油(气)站、工业气体充装经营为重点的重大危险源点27个(明细表附后)。(五)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公司、医用氧气厂运输队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据2007年8月统计,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有127家,其中生产单位4家;使用单位6家;运输单位4家(运输车辆84台);经营单位113家(其中加油站22个、加气站3个)。附件2:应急指挥部门相关人员联系方式单位及职务姓 名办公电话住宅电话

32、移动电话区安监局局 长钱革新888556118806424213871331562副局长何学军888556228822824913720277288区公安分局局 长朱正兴8808530113907111116副局长朱新钢880853068653328613707191717区交通局局 长邓彬生881250318831586713971632699副局长张 军88125031-8128816446113886088172区卫生局局 长刘建京888709608787879618971036616副局长李新时888709678804391918971036607区环保局局 长杨 志882232108

33、891550118971036448副局长王超英88216316-80068811190013907185774区质监分局局 长魏麟祥883136898480207513971398060副局长孙章涛883292338281673013971393946区民政局局 长李新民889363568822403918971036346副局长费保平889363538823352318971036343区发改委主 任邓德智889362338893102618971036228调研员周金汉889362288886930118971036236区经贸委主 任张昌建88870933889313891897103

34、6426副主任康 淳888709368805017818971036425区国资办主 任王文珊888709528678168418971036333副主任戴勤谨888709578782855118971036456区委宣传部部 长曾 崎889360508822546613995668877副部长刘建新889360418675235513871433978区交通大队大队长倪 俊889350018261186613317156761副大队长施文俊8893500813971088588附件3一、危险化学品事故一般处置方案(1)接警。接警时应明确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地址、危险化学品种类、事故简要情况、

35、人员伤亡情况等。(2)隔离事故现场,建立警戒区。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化学品泄漏的扩散情况、火焰辐射热、爆炸所涉及到的范围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3)人员疏散,包括撤离和就地保护两种。撤离是指把所有可能受到威胁的人员从危险区域转移到安全区域。在有足够的时间向群众报警,进行准备的情况下,撤离是最佳保护措施。一般是从上风侧离开,必须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就地保护是指人进入建筑物或其它设施内,直至危险过去。当撤离比就地保护更危险或撤离无法进行时,采取此项措施。指挥建筑物内的人,关闭所有门窗,并关闭所有通风、加热、冷却系统。(4)现场控制。针对不同事故,开展现场

36、控制工作。应急人员应根据事故特点和事故引发物质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二、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处置方案要点(1)确定火灾发生位置;(2)确定引起火灾的物质类别(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3)所需的火灾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4)明确火灾发生区域的周围环境;(5)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6)确定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7)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含火灾与爆炸伴随发生的可能性);(8)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对周围区域的可能影响规模和程度;(9)火灾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控制火灾蔓延、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10)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

37、安消防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等)。三、危险化学品爆炸事故处置方案要点(1)确定爆炸地点;(2)确定爆炸类型(物理爆炸、化学爆炸);(3)确定引起爆炸的物质类别(气体、液体、固体);(4)所需的爆炸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5)明确爆炸地点的周围环境;(6)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7)确定爆炸可能导致的后果(如火灾、二次爆炸等);(8)确定爆炸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再次爆炸控制手段、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9)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等)。四、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处置方案要点(1)确定泄漏源的位置;(2)确定泄漏的化学品种类(易

38、燃、易爆或有毒物质);(3)所需的泄漏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4)确定泄漏源的周围环境(环境功能区、人口密度等);(5)确定是否已有泄漏物质进入大气、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场所;(6)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7)明确周围区域或预计持续时间;(8)实际或估算的泄漏量;(9)气象信息;(10)泄漏扩散趋势预测;(11)明确泄漏可能导致的后果(泄漏是否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中毒等后果);(12)明确泄漏危及周围环境的可能性;(13)确定泄漏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堵漏、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14)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消防特勤部队、企业救援队伍、防化兵部队等)。五

39、、重点危险化学品事故技术处置方案重点危险化学品事故技术处置方案目录名称: 页码: 名称: 页码:氨;氨气(液氨) 1 乙醇;酒精 17氯;氯气 2 醋酸甲酯;乙酸甲酯 18一氧化氮 3 甲醛;福尔马林 19二氧化氮 4 乙炔;电石气 20氯化氢 5 苯酚、石炭酸 21一氧化碳 6 天然气;沼气 22硫化氢 7 液化石油气;压凝汽油 23盐酸 8 氢;氢气 24硫酸 9 二氧化硫;亚硫酸酐 25氰化钠;山奈钠 10 三氧化硫;硫酸酐 26苯 11 丙烯 27溶剂汽油 12 甲基异氰酸酯 28丙烷 13 煤气 29环氧已烷;氧气乙烯 14 黄磷;白鳞 30环已烷;六氢化苯 15 硫酸二甲酯;硫酸甲

40、酯 31甲醇;木酒精 16 危险化学品特性、危害及处置措施1危险性类别: 第2.3类 2危险特性:有毒气体 属剧毒品。建规火险分级:乙 级 爆炸下限(V%):15.7 爆炸上限(V%):27.4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氟、氯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危险。3危害: 低浓度氨对粘膜有刺激作用,高浓度可造成组织溶解性坏死,引起化学性肺炎及灼伤。急性中毒:轻度者表现为皮肤、粘膜的刺激反应,出现鼻炎、咽炎、气管及支气管炎;可有角膜及皮肤灼伤。重度者出现喉头水肿、声门狭窄、呼吸道粘膜细胞脱落、气道阻塞,可有中毒性肺水肿和肝损伤。氨可引

41、起反射性呼吸停止。如氨溅入眼内,可致晶体浑浊、角膜穿孔,甚至失明。4处置措施: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隔离至气体散尽,考虑下风向撤离至少500米。切断火源。现场喷含盐酸的雾状水中和、稀释、溶解,然后抽排(室内)或强力通风(室外)也可将残余气或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水泥塔相连的通风橱内。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堵漏或翻转泄漏的容器以避免液体漏出,漏气容器不能再用,且要经过技术处理以清除可能剩下的气体。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密闭性空间。禁止用水直接冲击泄漏物或泄漏源。5消防处理: 切断气源。若不能立即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喷水冷却容器。将容器从

42、火场移至空旷处。用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灭火。火场内如果有储罐、槽车或罐车,隔离1600米。 1号信息:氨;氨气(液氨)(危规号:23003)制表单位:湖北省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制表时间:2006年5月16日武汉化工职业病防治研究所制表单位:湖北省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制表时间:2006年5月16日武汉化工职业病防治研究所危险化学品特性、危害及处置措施1危险性类别:第2.3类 2危险特性:有毒气体,属剧毒品; 建规火险分级:乙 级 本身不会燃烧,但可助燃。可燃物大都能在氯气中燃烧,易燃气体或蒸气也都能与氯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氯气能与乙炔、松节油、乙醚、燃料气、烃类、氢气、金属粉末等物质猛

43、烈反应,甚至发生爆炸。遇水形成液氯次氯酸和氯离子。氯与一氧化碳在高热条件下,可生成光气。3危害: (1)健康危害:对眼、呼吸系统粘膜有刺激作用。可引起迷走神经兴奋、反射性心跳骤停。急性中毒:轻度者出现粘膜刺激症状:眼红、流泪、咳嗽,肺部无特殊所见;中度者出现支气管炎和支气管肺炎表现,病人胸痛、头痛、恶心、较重干咳、呼吸及脉搏增快,可有轻度紫绀等;重度者出现肺水肿,可发生昏迷和休克。有时发生喉头痉挛和水肿,造成窒息。还可引起反射性呼吸抑制,发生呼吸骤停死亡。慢性中毒:长期低浓度接触,可引起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和肺水肿;可引起职业性痤疮及牙齿酸蚀症。(2)环境危害: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可对水体造

44、成污染。4处置措施: 发生氯气泄漏后,迅速撤离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隔离至气体散尽,并立即对危险区进行隔离,少量泄漏时隔离150米,大量泄漏时隔离450米,考虑下风向撤离至少500米。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穿防毒服,避免与乙炔、松节油、乙醚等物质接触。切断气源,喷雾状水稀释、溶解,然后抽排(室内)或强力通风(室外)。如有可能,用管道将泄漏物导至还原剂(酸式硫酸钠或酸式碳酸钠)溶液。也可以将漏气钢瓶置于石灰乳液中。漏气容器不能再用,且要经过技术处理以清除可能剩下的气体。5消防处理: 只能用水,不得用干粉、CO2等灭火剂灭火。控制燃烧并让其烧尽,如果必须灭火,推荐使用水幕或雾状水。禁止将水注入容器内。储罐火灾:尽可能远距离灭火或使用遥空水枪或水炮扑救。用大量水冷却容器,直至火灾扑灭。切勿对泄漏口或安全阀直接喷水,防止产生冰冻。安全阀发出声响或储罐变色,立即撤离。切勿在储罐两端停留。大火,使用遥控水枪或水炮远距离灭火,否则,立即撤离,让其自行燃烧。 1号信息:氯;氯气(危规号:23002)危险化学品特性、危害及处置措施1危险性类别:第2.3类2危险特性:有毒气体。建规火险分级:乙 级 与易燃物、有机物接触易着火燃烧。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有腐蚀性。3危害: 一氧化氮在空气中很快变为二氧化氮对眼及上呼吸粘膜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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