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指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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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指引,目录/Contents,01,新个人所得税法主要变化,1.工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3.其他所得,旧税法,新税法,1.综合所得,按年计算 2.经营所得 3.删除,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VS,主要变化1简并所得项

2、目,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1.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中国人3500元/月、外国人4800元 2. 专项扣除:“三险一金” 3.专项附加扣除:无 4.其他扣除

3、:商业健康险、递延养老险,1. 5000元/月 2. 不变(“三险一金”) 3.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4.其他扣除不变(商业健康险、递延养老险),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

4、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VS,主要变化2完善扣除模式,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

5、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

6、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旧税法,新税法,实行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拉大3%、10%、20%税率级距, 相应缩小25%税率级距, 维持30%、35%、45%税率级距不变,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VS,主要变化3优化税率结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工资、薪金所

7、得适用),旧税法,新税法,(工薪所得),(综合所得),新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综合所得的计税,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预扣预缴税款计算方法 累计预扣法,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已累计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 -累

8、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采取累积预扣的方式是使预扣的税款最大趋同于年终的汇算清缴税款,最大限度的减少退补税的情况发生,从而减轻征纳双方的纳税成本。,计算公式,优 点,新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预扣预缴税款计算方法,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以截至当前月份累计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减除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累计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对照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出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减除已预扣预缴税额后的余额,作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法,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税款计算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税款的计算方法,

9、工资、薪金所得税款计算方法,例1:某职员2015年入职,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1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1500元,从1月起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以前三个月为例,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计算预扣预缴税额: 1月份:(10000-5000-1500-1000)3% =75元; 2月份:(100002-50002-15002-10002)3%-75 =75元; 3月份:(100003-50003-15003-10003)3%-75-75 =75元; 进一步计算可知,该纳税人全年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0元,一直适

10、用3%的税率,因此各月应预扣预缴的税款相同。,税款计算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税款的计算方法,工资、薪金所得税款计算方法,例2:某职员2015年入职,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3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4500元,享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以前三个月为例,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月应预扣预缴税额: 1月份:(300005000-4500-2000)3% = 555元; 2月份:(300002-50002-45002-20002)10% -2520 -555 =625元; 3月份:(300003-5000

11、3-45003-20003)10% -2520 -555-625 =1850元; 上述计算结果表明,由于2月份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37000元,已适用10%的税率,因此2月份和3月份应预扣预缴有所增高。,1.居民纳税人时间标准:境内居住满1年 2.所得来源地判定规则:存在疏漏 3.避税行为的税务处理:无 4.境内外所得计税规则:分别计税、扣除 5.外籍人单独适用扣除:子女教育、住房补贴等8项,1.境内居住满183天 2.细化和明确来源地规则 3.新增反避税条款 4.境内外所得合并计税、统一扣除,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

12、纳税所得额。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

13、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VS,主要变化4完善涉外政策,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 (一)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

14、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 (二)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 (三)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 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旧税法,新税法,以代扣代缴为主,源泉扣缴、自行申报 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优化服务、事后抽查,第九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

15、,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

16、务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VS,主要变化5变革征管方式,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

17、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旧税法,新税法,02,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指引,主要内容,01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标准,03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

18、法,02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办理途径,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标准 方式,(1)子女年满3周岁以上至小学前,不论是否在幼儿园学习; (2)子女正在接受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 (3)子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上述受教育地点,包括在中国境内和在境外接受教育。,每个子女,每月扣除1000元。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扣除。 扣除人由父母双方选择确定。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分别扣除500元。 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一方 100%扣除,双方 各50%扣除,

19、二选一,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备查 资料,学前教育:子女年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全日制学历教育: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入学当月教育结束当月 特别提示: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可连续扣除。,境内接受教育:不需要特别留存资料; 境外接受教育: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 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资料,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标准 方式,(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职业资格具体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学

20、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年。 例外:如果子女已就业,且正在接受本科(含)以下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父母选择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也可以由子女本人选择按照继续教育扣除。,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备查 资料,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上载明的发证(批准)日期的所属年度,即为可以扣除的年度。 需要提醒的是,专扣政策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证书应当为2019年后取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

21、书等,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标准 方式,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而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首套住房贷款 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是否符合政策,可查阅贷款合同(协议),或者向办理贷款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咨询。 (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扣除人: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

22、扣除标准的50%扣除。 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变,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备查 资料,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 但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住房贷款合同 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住房贷款利息,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标准 方式,在主要工作城市租房,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有住房; (2)已经实际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 (3)本人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也就是说,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 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1)直辖市、省会(首府)

23、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 (2)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城市:每月1100元; (3)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人(含)的城市:每月800元。 ?谁来扣: 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且为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来扣除; 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无房的,可按规定标准分别进行扣除。,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备查 资料,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租赁期结束的当月; 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行为终止的月份为准。,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住房 租金,总体情况专项附加

24、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标准 方式,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含) 被赡养人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纳税人为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以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具体分摊的方式:均摊、约定、指定分摊 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不变,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备查 资料,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采取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留存分摊协议,赡养 老人,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标准 方式,医

25、保目录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支出,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且不超过80000元的部分。 新税法实施首年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要在2020年才能办理。,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备查 资料,在一个纳税年度内,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 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等,大病 医疗,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办理途径,日常由

26、单位发工资时按月预扣税款时办理,01,02,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自行汇算清缴申报办理,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办理途径,由单位按月预扣税款时办理,除大病医疗以外,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继续教育,纳税人可以选择在单位发放工资薪金时,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首次享受时,纳税人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每个月发放工资时,像“三险一金”一样,为大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办理途径,自行申报办理,一般有以下情形之一,可选择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不愿意将相关专项附加扣

27、除信息报送给任职受雇单位的; 没有工资、薪金所得,但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 有大病医疗支出项目的; 纳税年度内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他情形。,纸质模板,远程办税端APP端,远程办税端WEB端,电子模板,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个人所得税扣缴客户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获取纸质表格,纸质表格,获取纸质表格的途径也有三种: 第一,大家可以就近到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领取已经印制好的信息表格。 第二,可以到单位负责为大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部门去领取。 第三,可以登录税务总局或各省、市税务机关官网,下载表格电子版并自行打印出来。,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提交纸质表格,纸质表

28、格,填写好的纸质表格可以提交给单位,单位如实录入扣缴端软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通过扣缴端软件提交给税务机关,同时将纸质表留存备查。,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获取电子模板,电子模板,信息表格电子模板的获取渠道: 1. 单位发放:在个税扣缴客户端下载电子模板,并发放给单位人员; 2. 税务局官方网站下载,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填写表格模板,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填写电子模板,从目前各地填写反馈情况看,总局下发的专项附加扣除电子采集模板总局下发专项附加扣除电子采集模板不支持EXCEL2003及以下版本填写,使用EXCEL2007版时也会存在个别兼容问题(打印显示不全、部分表格无法填写),

29、建议使用EXCEL2010及以上版本或高版本的WPS表格填写电子采集模板,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填写电子模板,不涉及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采集!,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获取远程办税端,远程办税端,2019年1月1日正式发布远程办税端: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手机APP“个人所得税”& 各省电子局网站(江苏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APP端下载,远程办税端IOS版本,下载APP。 方式一:打开App Store搜索功能,在搜索栏输入“个人所得税”,选择“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APP,点击“获取”。 方式二:长按下图二维码,或打开微信“扫一扫”扫描。,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30、的操作方法APP端下载,远程办税端IOS版本,注册:选择“人脸识别认证注册”,若选择“大厅注册码注册“需要纳税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前往本地办税服务厅申请。,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APP端下载,远程办税端IOS版本,点击“同意并继续”,输入证件号码和姓名后,点击“开始人脸识别”,按要求完成识别程序。,人脸识别完成后,按要求输入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恭喜您,注册成功!,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APP端下载,远程办税端IOS版本,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APP端填写,远程办税端APP端,以子女教育为例,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APP端填写,远程办税端APP端,以子女教育为例,专项附加

31、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APP端下载,远程办税端安卓版本,安卓设备(浏览器)专用下载二维码,手机打开UC浏览器、QQ浏览器、360浏览器、搜狗浏览器,用浏览器中“扫一扫”功能扫描上图二维码。 各大手机应用市场 目前已经在华为、小米、VIVO、OPPO等应用市场上架,应用名为“个人所得税”,后续会上架更多应用市场。广大纳税人可以在上述应用商店搜索 “个人所得税”下载安装,如应用市场下载出现问题,则建议使用上述二维码扫码下载方式进行安装。,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远程办税端提交,远程办税端单位扣,通过远程办税端直接向税务机关提交信息,但仍希望在扣缴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这时,税务机关将根据纳税人的选择,把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全量推送至单位,单位在使用扣缴端软件时,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选择需要同步的专项扣除项目,点击更新,即可以获取员工已经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远程办税端提交,远程办税端自行扣,通过远程办税端直接向税务机关提交信息,也直接选择在税务机关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税务机关会在汇算清缴期内,根据已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及纳税申报信息,办理专项附加扣除。,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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