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管理期末考试复习资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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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籍管理期末考试复习资料 第一章 1、地籍:是指依据法律规范,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位置、界址、数量、质量以及 利用状况进行调查(包括测绘) ,并将所获状况记录在案(成图、成卡、簿册、文件 或库及法律证书)的信息集及其载体,其核心意义在于反映土地权利之归属。 2、地籍的分类: (1)按地籍的主要功能的变化分类:税收地籍、产权地籍、多用途地籍 (2)按地籍开展的先后时序分类:初始地籍、日常地籍 (3)按地籍开展范围和对象特征分类:城镇地籍、农村地籍 (4)按地籍手段和成果形式分类:常规地籍、数字地籍 3、地籍的主要作用:地籍与国家管理、地籍与土地管理、地籍与产权管理、地 籍与税收管理、地籍与土地制

2、度 4、 地籍管理:是指为针对地籍的建立、 建设和提供应用所开展的一系列工作(管理) 措施。 5、地籍管理的目的: 是随时清晰地掌握土地资源和土地资产的存在、分配、利用和 管理状况, 从而为土地管理服务, 为国家管理服务, 为生产、建设和其他需要服务。 6、地籍管理的任务:是全面具体掌握地籍信息、不断更新地籍信息,及时、准确、 系统地提供服务,并不懈地改革创新,建设功能齐全、制度健全、业务规范、手段 先进的、完整的地籍管理工作体系。 7、地籍管理的性质:行政性、法律性、技术性、阶级性 8、地籍管理的基本内容: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土地分等定级、地籍档 案管理 地籍调查的核心是土地权属调

3、查,地籍调查以县为单位开展,以宗地为基本调查单 元。 土地条件调查是土地存在环境和条件的调查 10、土地分等定级:是对土地质量进行评价的一种方式,是地籍管理的工作内容之 一。 11、土地登记:是指将法律认可的土地权属状况登记于专用的簿册上,实质是国家 用以确认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及他项权利的一项法律措施。 12、土地统计:是指国家对土地的数量、质量、分布、利用和权属进行统计调查、 汇总、分析和提供统计资料的工作制度。 13、地籍档案管理:是指是以地籍管理的历史记录。文件、图册为对象所进行的收 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提供使用和编研等工作的总称。 14、地籍管理的基本原则: (1)统一管理

4、的原则( 2)保证地籍管理的连贯、系统、 完整( 3)地籍资料的可靠、衔接、精确(4)地籍成果简便实用 15、地籍管理的手段:行政法律手段、测绘手段、图薄册手段、电子计算机手段 第二章 2007年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图 第三章 1、土地调查:是指以查清土地的存在、土地权属、土地利用状况而进行的调查。包 括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地籍调查、土地条件调查 2、土地调查的目的: 是全面查清土地资源和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 据,为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土地资源,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 强和宏观调控提供依据,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土地调查的内容:(1)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状

5、况,包括地类、位置、面积、分布 等状况 (2)土地权属及变化状况,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3)土地条 件,包括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状况 4、外业调查的工作任务:地类土斑的调绘、各种界线的调绘、线状地物的调绘、零 星地物的调绘、工作底图上无法标定的地物的补测 5、外业调绘的工作步骤:准备工作、室内预判、外业调绘、外业补测 资料有航片、地形图、说明资料、工具 6、外业调绘的基本方法 : (1)选好站立点( 2)确定航片方位( 3)抓住特征地物( 4)边走边判读( 6)地类的 判定和权属界的判定应当借助于访问和凭据的收集(7)借助立体观察 7、地类图斑:是指实地为同一地类的连片土地,

6、在外业调绘片上形成的一个斑状图 块 8、破碎耕地: 是指一些地区存在的耕地本身十分小块(大量地、成片地散布着一些 单块面积上小于最小上图图斑标准的耕地),且与裸岩、石砾等混在一起, 交替分布 着。 9、图斑编号的基本方法: (1) 调绘片上的图斑编号仅起到临时编号的作用,经正式成图后按量算及汇总统计 的需要再进行正式编号 (2)一次性为各图斑确定编号,在以后的各项工作中不再另行编号 10、行政区域界线:是指国界线、各省的界线、地(市、州)界线、县(市)界线、 乡界线。 11、土地权属界线:是指村、农牧渔场以及居民点以外的厂矿、机关团体、学校等 单位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界线。 12、线状地物:是

7、指河流、铁路、公路、固定沟渠、林带、道路、管道用地等。 13、零星地物:是指小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规定的最小上图图斑规 模的土地 14、外业补测的内容: (1)地面信息在摄影后发生了变化,出现了新增的和变化了的地物 (2) 山区或特殊环境条件下由于阴影的影响,调绘片上的影像无法辨认清楚地物的 界线 (3)由于调绘片质量的原因,存在漏洞、云块等。致使地面信息残缺 15、外业补测的方法 (1)简易补测法(如比较法、截距法、垂距法、交会法、延长线截距法等 (2)仪器补测法( 3)大比例尺图件缩小转绘法 16、土地调查的成果要求通过调查绘制出的图件主要有: (1)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2)分幅

8、土地权属界线图( 3)乡(镇)土地利用现状图 (4)县土地利用现状图( 5)基本农田分布图( 6)耕地坡度级分布图等 坐标系均采用 1980 年西安坐标系、 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 17、航片纠正转绘的方法 (1)图解转绘法(图解格网法、辐射交会法、平行尺转绘法、辐射线分带转绘法 (2)光学仪器转绘法 18、土地面积量算的方法 (1)计算机量算的方法( 2)解析法( 3)图解法( 4)器械法 19、土地面积量算的原则 (1)图幅为基本控制( 2)分幅进行量算( 3)按面积比列平差( 4)自下而上逐级 汇总 20、田坎:是指耕地中的田埂、地坎 21、计算田坎系数的具体步骤:划分类型、布设样点、

9、实际丈量、计算田坎系数 第四章 1、地籍调查:是指遵照国家法律规定通过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的方法,查清每一宗 土地及其附着物的位置、权属、界线、数量、质量和用途等基本情况,并以图、薄 表示,为土地登记、核发证书提供依据的调查工作 2、地籍调查的类型 (1)根据地籍调查时期和任务不同,可分为初始地籍调查和变更地籍调查 (2)根据地籍调查区域范围和功能不同,可分为城镇地籍调查和农村地籍调查 3、地籍调查的主要内容 (1)权属调查( 2)地籍测量 4、地籍调查的原则 (1)依法的原则( 2)实事求是的原则( 3)符合地籍管理的原则( 4)符合多用途 的原则 5、初始地籍调查的基本程序 (1)准备工作:

10、组织准备、收集资料、踏勘设计、制定调查计划、宣传教育 (2)权属调查:宗地权属状况调查、确界,设置界标、绘制宗地草图、填写地籍调 查表(3)地籍测量:地籍控制测量、界址点测定、地籍图测绘、制作宗地图、面积 量算( 4)资料整理:技术总结、工作报告(5)检查验收 6、宗地:是指法律上具有统一土地权属的独立成片的土地范围 7、争议地:是指有争议的地块(地段) ,即两个或两个以上土地权属主都不能提供 有效的权源证明,却同时提出拥有该地块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8、间歇地:是指在城镇建成区内,小块不属于临近任一个土地权属单位未利用的, 不规则的小块(一般为长条形状)国有土地 9、飞地:是指镶嵌在另一个土地所

11、有权地块之中的土地所有权地块 10、土地权属界址包括界址线、界址点、界标 11、土地权属界线:又称宗地的边界线,是指相邻宗地之间的分界线 12、界址点:是指界址线的拐点或转折点 13、界标:是指在界址点上设置的标志 14、土地权属调查:是指以宗地为单元和对象,对土地权属单位的土地权属来源及 权利所及的位置、界址、数量和用途等属性的调查和确认,是土地进行登记前具有 法律意义的初步确认,包括土地所有权调查和土地使用权调查 15、土地权属调查的内容 (1)宗地的位置调查主要是对宗地所在的辖区(如区、街道)、门牌号及四至关系 的调查(2)宗地的界线调查主要是对宗地的界址点、界址线(权属界线) 的调查(

12、3 宗地的权属状况调查主要是对宗地的权属性质、权属来源、取得土地时间和土地使 用期限、土地使用者或所有者名称等内容的调查(4)宗地的土地使用状况调查主要 是对宗地内的土地用途、土地等级、地价和共用情况等进行调查 16、权属调查的基本程序 (1)拟定调查计划 (2)物质准备(3)调查底图的选择 (4)调查工作区的划分 (5) 发放调查通知书( 6)收集、分析和处理土地权属资料(7)实地调查( 8)资料整理 17、街道:是指行政区内行政界线或主干道路、河流等线状地物封闭的地块。是城 镇地籍调查首级划分的区域 18、地籍街坊:是指由道路及和河流等固定地物围成的,包括一个或几个自然街坊 的地籍管理单元

13、 宗地编号一般按三级编号进行,即行政区(县)、街道(乡、镇)、宗地,在地籍图 上宗地编号统一自西向东、自北向南,有1 开始顺序编号 19、界址点编号方法 (1)按宗地编号( 2)按图幅统一编号( 3)按地籍街坊统一编号 20、界址认定:是指通过现场指界,对相邻双方的界址位置进行实地调查,并经双 方和调查人员认可后,通过法律手续予以确认的过程 21、宗地草图:是指描述宗地位置,形状,界址点、线和相邻宗地关系的实地勘丈 记录图,是地籍调查表的一个组成部分,应当现场绘制 22、宗地草图的内容 (1) 本宗地号和门牌号, 权属主名称和相邻宗地的宗地号、 门牌号、权属主名称(2) 本宗地界址点、界址点序

14、号及界址线、宗地内地物及宗地外紧靠界址点线的地物等 (3)界址边长、界址点与邻近地物的相关几何距离和条件距离(4)确定宗地界址 点位置、界址边长方位所必须的建筑物或构筑物(5) 指北针和概略比例尺、 丈量者、 丈量日期 23、宗地草图的作用 (1)用于处理土地权属纠纷,恢复界址点和界址线(2)用于装绘地籍原图,检核 各宗地的几何关系、边长、面积、界址坐标等,以保证地籍原图的质量(3)用于计 算规则图形宗地面( 4)用于变更地籍测量及其他地籍日常管理 24、地籍测量: 是指在土地权属调查的基础上,为获取和表达宗地权属界址点、线、 位置、形状、数量、质量等基本地籍信息所进行的测绘工作 25、地籍测

15、量的任务 地籍测量的主要任务是对土地及其附着物的空间定位,测制相应的图件,通过测绘 采集宗地权属界址的准确位置和数据等信息,绘制出确切反应各宗地间相互关系的 标准地籍分幅图、宗地图,并在图上进行各宗地的面积量算,汇总出界址点成果表 和面积统计表以及各级土地分类统计表等,为政府提供精确的统计数字,为土地管 理部门进行土地登记、土地规划等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26、地籍测量的内容 (1)地籍基本控制点和地籍图根控制点的测量(2)行政区划界线和土地权属界线 及界址点坐标的测量( 3)地籍分幅图、宗地图等的地籍图测绘(4)对地块和宗地 的面积进行测算、平差和统计 27、地籍控制测量的原则:整体到局部、由高

16、级到低级 28、地籍控制测量的精度:地籍控制点相对于起算点中误差不超过正负0.05 米 29、地籍平面控制测量应尽量采用国家统一坐标系,即高斯克吕格三度投影带的平 面直角坐标系统 30、地籍控制测量的基本方法:三角测量、三边测量(含边角测量)、导线测量、 GPS相对定位观测 31、地籍细部测量的主要内容内容:测定界址点位置、制作地籍图、求算宗地面积 和制作宗地图 32、地籍细部测量的方法:解析法、部分解析法、图解勘丈法 33、界址点测定的方法:解析法(极坐标法、交会法(包括角度交会和距离交会)、 内外分点法、直角坐标法;勘丈法 34、地籍图的基本内容 (1)地籍要素,主要包括土地的权属、利用、

17、质量、位置和数量及其相关内 (2)地物要素,主要包括围墙、道路、房屋、垣栅、构筑物、铁路、公路、河流、 水库、地理名称注记等( 3)数学要素,主要包括图廓线、坐标格网线的展绘及坐标 注记,埋石控制点的展绘及点名或点号注记,图廓外比例尺的注记 35、宗地图:是指描述宗地位置。界址点线和相邻宗地关系的真实记录,是以宗地 为单位编制的地籍图,是土地证书和宗地档案的附图,它是依照一定比例尺制作成 的反映宗地实际位置和有关情况的一种图件 宗地图的内容 (1)所在图幅号、地籍区(街道)号、地籍子区(街坊)号、宗地号、界址点号、 土地利用分类号、 土地等级、 方位栋号(2)用地面积和实量界址边长或反算的界址

18、 边长( 3)邻宗地的宗地号及相邻宗地间的界址分隔示意线(4)紧靠宗地的地理名 称(5)宗地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及宗地外紧靠界址点线的附着物(6)本 宗地界址点位置、界址线、界址点坐标表、权利人名称、用地性质、用地面积(7) 指北方向和比例尺( 8)宗地图制图、审核者及日期 36、宗地面积量算的方法:解析法、部分解析法、图解法 37、地籍调查技术报告的编写 (1)调查区概况( 2)地籍调查的准备( 3)地籍调查的程序( 4)地籍调查的技术 方法(5)调查成果的精度分析( 6)地籍调查的成果( 7)地籍调查项目设计书的执 行情况 38、地籍调查工作报告的编写 (1)基本情况( 2)组织机构

19、( 3)地籍调查的准备( 4)地籍调查的工作程序( 5) 地籍调查中取得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6)权属调查的政策依据、 地籍调查技术措施 的实施效果等、(7)地籍调查成果的应用前景 39、地籍调查成果资料归档 (1)地籍调查的工作计划、总结、邻导讲话等 (2)地籍调查技术设计书 (3)地籍调查工作总结、技术总结及检查验收报告 (4)权属调查材料,包括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代理指界人身份证明委托书、缺席指 界通知书、变更地籍调查申请书、地籍调查表原件等 (5)地籍平面控制测量的控制点网图、记录手簿、 平差计算资料、控制点成果表及 控制点点之记或点位说明 (6)细部测量材料,包括地籍勘丈记录手簿、解析界

20、址点成果表、界址点标记及其 他测量原始记录 (7)地籍图原图及地籍图分幅接合表 (8)面积量算表及原始记录、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宗地面积汇总表等 (9)土地登记申请表、 审批表、权源文件以及土地有偿出让或转让的有关合同、批 准书等,有关土地经济活动(抵押、出租等)的合同书等,有关土地纠纷处理的协 议书或判决书等 (10)其他一切有保存价值的书面资料都应归档保存 第五章 1、土地利用变更调查: 是指在完成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之后,为满足日常土地管理工 作的需要进行的土地权属、类型、位置。数量等更情况的调查 2、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的主要任务 (1)更新土地利用数据,保持土地利用资料的现势性 (2)逐步改

21、正、补充土地利用调查资料中的错误和遗漏 (3)实现土地利用调查资料的同步与统一 (4) 形成系统的土地利用调查资料, 为制定土地利用政策及科学研究提供基础数据 3、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的内容 (1)地类的变化( 2)图斑的变化( 3)权属的变迁( 4)行政区域界调整( 5)飞地、 争议地的变化( 6)单位更名的变化 4.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的特点 (1)变更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 2)变更频繁,工作连续性强( 3)多种工作方式 密切结合 3S技术支持的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技术流程 (1)遥感影像的纠正、 配准与融合(2)变化信息发现及确认 (3)变化信息提取 (4) GPS引导的外业调查( 5)GIS

22、 支持下的土地利用图件更新绘制(6)土地利用现状 数据库的更新 5、变更地籍调查: 是指在完成初始地籍调查之后,为适应日常地籍管理的需要,使 地籍资料保持现势性而进行的土地权属及其界址点,线的变更调查 6、变更地籍调查的特点 (1)主动申请( 2)目标分散,发生频繁,调查范围小(3)政策性强,精度要求高 (4)调查与资料变更连锁进行(5)任务紧急 7、地籍变更的种类 (1)不更改界址的变更( 2)更改界址的变更 8、土地利用动态监测: 是指以土地利用调查的数据及图件为基础,利用最新时相的 遥感影像,运用遥感图像处理与识别技术,从遥感图像上提取变化信息,从而达到 对土地利用变化情况进行及时的、直

23、接的、客观的定期监测。 第六章 1、土地分等定级: 是指在特定目的下, 对土地的自然和经济属性进行综合鉴定,并 使鉴定结果等级化的过程 2、土地分等定级体系有:城镇土地分等定级体系、农用土地分等定级体系 3、土地分等定级的理论基础:地租理论、区位理论、土地可持续发展理论、土壤肥 力理论、土地质量观 4、土地分等定级的基本原则: (1)综合分析的原则( 2)主导要素原则( 3)区域差 异原则( 4)级差收益原则( 5)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5、城镇土地的特性 (1)城镇土地的位置具有特殊重要性(2)城镇土地利用的多样性( 3)城镇土地利 用的集约性 6、城镇土地定级的作用 (1)土地定级可为城

24、市规划布局提供依据 (2)土地定级是制定基准地价的基础 (3)土地定级为制定城镇土地税赋提供重要参考 (4)土地定级显化土地资产量差异,为城市土地科学管理服务 7、城镇土地定级的方法 (1)多因素综合评定法( 2)级差收益测算法( 3)地价分区定级法 8、城镇土地定级的步骤 (1) 定级资料的收集与调查 (2) 定级单元的划分 (3) 定级因素指标体系的确定 (4) 定级因素分值的计算( 5)城镇土地级别划分 9、城镇土地定级因素有:繁华程度、交通条件、基础设施状况、环境状况、其他等 10、城镇土地定级成果: (1)土地定级报告( 2)土地级别面积量算及汇总成果(3)图件成果 第七章 1、土地

25、登记: 是指土地登记机关按照法律规定,将土地权利人的合法土地权利,依 法载录于,专门设置的簿册上(或载体上)的行为和过程,也是国家对土地实施有 序管理所需建立的一种制度 2、土地登记的任务 (1)全面完成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以 及他项权利的初始登记和变更登记 (2)建立土地证书公开查询制度和年检制度 (3)充分利用计算机、互联网等工具,实现土地登记自动化和信息化 3、土地登记的意义 (1)确认土地产权归属, 稳定土地权属关系、 保护土地所有者、 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2)是实现全面、依法、统一、科学管理土地的一个重要条件 (3)建立了约束机制,对房地产市场

26、实施有效管理 (4) 是土地管理部门掌握土地动态变化的一个重要信息源,是土地管理业务主要的 基础性工作,对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土地登记的法律依据 (1) 土地管理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 中华人民共 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 理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5、土地登记制度:鍥据登记制、权利登记制、托伦斯登记制 6、土地登记的分类 (1)按登记时间和内容划分:初始土地登记、变更土地登记 (2)按权属性质划分: 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集体土地所有 权登记和他项

27、权利登记 (3)按权属的主从关系划分:主登记、附记登记 (4)按地域性质的不同划分:城镇土地登记、农村土地登记 7、土地登记的基本原则 (1)依法的原则( 2)申请的原则( 3)审查原则( 4)登录原则( 5)公示的原则 8、土地登记的内容 (1)土地权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2)土地的权属性质、使用权类型、取得 时间和使用权限、权利以及内容变化情况(3)土地坐落、界址、面积、宗地号、用 途和取得价格( 4)地上附着物状况 土地权属性质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 他项权利 土地权属来源:是指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最初取得土地的方式 土地权利主体,即权利的归属,指

28、集体土地所有者、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使 用者和他项权利者 土地权利客体即权利人所辖的地块 9、土地登记的基本程序 (1)土地登记申请( 2)审查核实( 3)注册登记( 4)颁发或者更换土地证书 10、申请人:是土地权利人或者土地权利变动的当事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 组织三种类型 11、 申请人需提交的文件资料有:(1)土地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 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5)地上附着物权属 证明( 6)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7)按规定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12、初审:是指土地登记人员根据有关法律和政策、地籍调查的成果,对土

29、地登记 申请书及其相关资料的审查,包括对申请人,宗地情况(界址、面积、用途等)、土 地权属(来源、性质、期限等)的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13、复申:是在初审的基础上的进一步审核,重点是对初审过程和初审结果进行核 查和人定 14、注册登记:是指土地登记机关对批准土地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或他项权 利进行登卡、装簿、造册的工作程序 15、土地登记簿:是土地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16、土地登记卡的内容包括: (1)宗地情况:地号、图号、面积等(2)土地权利人的情况:姓名、证书、通讯 地址等(3)土地权属状况:权属性质、使用类型、使用期限、土地共用情况等(4) 地上附着物情况( 5)权属来源 17、土

30、地证书的种类:国有土地使用证、 集体土地所有证、 集体土地使用证、 土地他项权利说明书 18、核发证书的程序:通知、验证、发证 19、土地总登记: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全部土地或者特定区域内土地进行的全面登记 20、土地总登记的程序:通告、土地登记申请、审查核实、注册登记、颁发土地证 书 21、初始土地登记:是指土地权利人取得土地权利后,为获取国家法律认可而进行 的土地登记的行为和过程 22、初始土地登记的程序:申请、审查核实、注册登记、发证 23、他项权利初始登记包括: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地役权登记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是指对已完成土地使用权登记的宗地上设立抵押权所进行的 土地登记 地役权登记:是

31、指对已完成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登记的宗地上设立地役权所进行的 土地登记 24、变更土地登记:是指在土地总登记或初始土地登记后,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所 有者、土地使用者以及他项权利拥有着因土地权属变更、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等 事项发生变更而进行的土地登记 25、变更土地登记的特点 (1)原已完成一定的土地登记过程(2)分散的、个别的、经常的、及时的登记 (3)特定变动的登记 26、变更土地登记的类型 (1)土地权利人变更登记 (2)土地权利人姓名(或名称) 、地址和土地用途变更登记 (3)土地他项权利的变更登记 27、变更土地登记的一般程序 (1)变更土地登记申请( 2)变更土地登记审核( 3)注册

32、登记( 4)更改或更换土 地证书 28、注销登记:是指因土地权利的消灭等而进行的登记,即因权利人业已登记的权 利被消灭,登记机关依法注销其登记簿上的权利的一种登记行为 29、其他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 30、更正登记:是指已完成土地总登记,或初始登记,或变更登记后,发现登记的 结果有误差或有遗漏时,有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或由土地土地登记机关依职权 更正原始登记内容的土地登记 31、异议登记:是指利害关系人对土地登记簿上有关权利主体、内容的正确性存有 异议而向土地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将其异议在土地登记簿中加以记载的过程 32、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约定转让土地权利时,为了限

33、制债务人处分该土地,保 障债权人将来取得土地权利而进行的登记 33、查封登记:是指土地登记机关根据司法机关的要求,对土地进行权属限定,禁 止被执行人或其他人进行转移或处理等行为,导致改变土地权属现状而开展的登记 34、目前我国开始建立的土地登记相关制度有:登记损害赔偿制度、土地登记资料 公开查询制度、土地登记代理制度 第八章 1、土地统计:是指利用数字、 表格、图件及文字记录, 对土地的数量、 质量、分布、 权属、利用状况以及这些情况的动态变化,进行有系统的调查、整理、分析和预测 的统计工作 2、 土地统计报表制度: 是指基层单位和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统一设计制 订的统计报表格式、指标

34、涵义和报送程序,定期向国家报送土地统计资料的一项统 计报告制度 3、目前的报表制度由两部分组成:国家土地统计年报和基层土地统计报表系列 GB/T21010-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来源:孟津县国土资源局| 作者: | 日期: 2011 年 10 月 15 日 | 浏览 5573 次 【大 中 小】 表 A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一级类二级类 含义 编 码 名称编码名称 01 耕地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 新开发、复垦、整 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 (含蔬菜) 为主, 间有零星果树、 桑树或其他树木的 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 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

35、1.0 米、北方宽度 2.0 米固 定的沟、渠、路和地坎( 埂) ;临时种植药材、草皮、 花卉、苗木等的耕地, 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011 水田 指用于种植水稻、 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 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012 水浇地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 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等的非工厂化 的大棚用地。 013 旱地 指无灌溉设施 , 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 地, 包括没有灌溉设施, 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02 园地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 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 或每亩株 数大于合理

36、株数70% 的土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 021 果园指种植果树的园地。 022 茶园 指种植茶树的园地。 023 其它园地 指种植桑树、橡胶、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 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 03 林地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 土地。包括迹地,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 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 林。 031 有林地 指树木郁闭度0.2 的乔木林地,包括红树林地和竹林 地。 032 灌木林地 指灌木覆盖度40% 的林地。 033 其它林地 包括疏林地(指树木郁闭度0.1 、 0.2 的林地)、未 成林地、迹地、苗圃等林地。 04

37、草地 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 041 天然牧草地 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 042 人工牧草地 指人工种植牧草的草地。 043 其它草地 指树木郁闭度0.1 ,表层为土质,生长草本植物为主, 不用于畜牧业的草地。 一级类二级类 含义 编码名称编码名称 05 商服 用地 指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 051 批发零售用 地 指主要用于商品批发、零售的用地。包括商场、商店、 超市、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加油站等及其附属的小 型仓库、车间、工场等的用地。 052 住宿餐饮用 地 指主要用于提供住宿、餐饮服务的用地。包括宾馆、酒 店、饭店、旅馆、招待所、度假村、餐厅、酒吧等。

38、 053 商务金融用 地 指企业、服务业等办公用地,以及经营性的办公场所用 地。包括写字楼、商业性办公场所、金融活动场所和企 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场所等用地。 054 其它商服用 地 指上述用地以外的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包括洗车场、 洗染店、废旧物资回收站、维修网点、照相馆、理发美 容店、洗浴场所等用地。 06 工矿仓 储用地 指主要用于工业生产、物资存放场所的土地。 061 工业用地指工业生产及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附属设施用地。 062 采矿用地 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 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 063 仓储用地指用于物资储备、中转的场所用地。 07 住宅 用地 指主

39、要用于人们生活居住的房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的土 地。 071 城镇住宅用 地 指城镇用于生活居住的各类房屋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 地。包括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等用地。 072 农村宅基地指农村用于生活居住的宅基地。 08 公共管 理与公 指用于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科教文卫、风景名胜、公 共设施等的土地。 共服务 用地 081 机关团体用 地 指用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等的用地。 082 新闻出版用 地 指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电影厂、报社、杂志社、通 讯社、出版社等的用地。 083 科教用地 指用于各类教育, 独立的科研、 勘测、 设计、技术推广、 科普等的用地。 084 医卫慈善用 地

40、指用于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急救康复、医检药检、福 利救助等的用地。 085 文体娱乐用 地 指用于各类文化、体育、娱乐及公共广场等的用地。 086 公共设施用 地 指用于城乡基础设施的用地。包括给排水、 供电、供热、 供气、邮政、电信、 消防、 环卫、公用设施维修等用地。 087 公园与绿地 指城镇、村庄内部的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街心花园 和用于休憩及美化环境的绿化用地。 088 风景名胜设 施用地 指风景名胜(包括名胜古迹、旅游景点、革命遗址等) 景点及管理机构的建筑用地。景区内的其它用地按现状 归入相应地类。 一级类二级类 含义 编码名称编码名称 09 特殊 用地 指用于军事设施、涉外、

41、宗教、监教、殡葬等的土地。 091 军事设施用 地 指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用地。 092 使领馆用地 指用于外国政府及国际组织驻华使领馆、办事处等的用 地。 093 监教场所用 地 指用于监狱、看守所、劳改场、劳教所、戒毒所等的建 筑用地。 094 宗教用地 指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宇、寺院、道观、教堂等宗教 自用地。 095 殡葬用地指陵园、墓地、殡葬场所用地。 10 交通运 输用 地 指用于运输通行的地面线路、场站等的土地。包括民用 机场、港口、码头、地面运输管道和各种道路用地。 101 铁路用地 指用于铁道线路、轻轨、场站的用地。包括设计内的路 堤、路堑、道沟、桥梁、林木等用地。 102

42、 公路用地 指用于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的用地。包括设计内的 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汽车停靠站、林木及直接为 其服务的附属用地。 103 街巷用地 指用于城镇、村庄内部公用道路( 含立交桥 ) 及行道树的 用地。包括公共停车场,汽车客货运输站点及停车场等 用地。 104 农村道路 指公路用地以外的南方宽度1.0 米、北方宽度 2.0 米的村间、田间道路(含机耕道)。 105 机场用地指用于民用机场的用地。 106 港口码头用 地 指用于人工修建的客运、货运、捕捞及工作船舶停靠的 场所及其附属建筑物的用地,不包括常水位以下部分。 107 管道运输用 地 指用于运输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及其相

43、应附属设 施的地上部分用地。 11 水域及 水利设 施用地 指陆地水域,海涂,沟渠、水工建筑物等用地。不包括 滞洪区和已垦滩涂中的耕地、园地、林地、居民点、道 路等用地。 111 河流水面 指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河流常水位岸线之间的水面,不 包括被堤坝拦截后形成的水库水面。 112 湖泊水面指天然形成的积水区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113 水库水面 指人工拦截汇集而成的总库容10 万立方米的水库正 常蓄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114 坑塘水面 指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蓄水量10 万立方米的坑塘 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115 沿海滩涂 指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的潮浸地带。包括海岛 的沿海滩

44、涂。不包括已利用的滩涂。 一级类二级类 含义 编码名称编码名称 11 水域及 水利设 施用地 116 内陆滩涂 指河流、湖泊常水位至洪水位间的滩地;时令湖、河洪 水位以下的滩地;水库、坑塘的正常蓄水位与洪水位间 的滩地。包括海岛的内陆滩地。不包括已利用的滩地。 117 沟渠 指人工修建,南方宽度1.0 米、北方宽度 2.0 米用 于引、排、灌的渠道,包括渠槽、渠堤、取土坑、护堤 林。 118 水工建筑用 地 指人工修建的闸、坝、堤路林、水电厂房、扬水站等常 水位岸线以上的建筑物用地。 119 冰川及永久积 雪 指表层被冰雪常年覆盖的土地。 12 其它 土地 指上述地类以外的其它类型的土地。 1

45、21 空闲地 指城镇、村庄、工矿内部尚未利用的土地。 122 设施农用地 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 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用地,农村宅基地 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 123 田坎 主要指耕地中南方宽度1.0 米、北方宽度 2.0 米的 地坎。 124 盐碱地 指表层盐碱聚集,生长天然耐盐植物的土地。 125 沼泽地 指经常积水或渍水,一般生长沼生、湿生植物的土地。 126 沙地 指表层为沙覆盖、基本无植被的土地。不包括滩涂中的 沙地。 127 裸地 指表层为土质, 基本无植被覆盖的土地;或表层为岩石、 石砾,其覆盖面积70% 的土地。 表 A2 城镇村及工

46、矿用地 一级二级 含义 编码名称编码名称 20 城镇村 及工矿 用地 指城乡居民点、 独立居民点以及居民点以外的工矿、国 防、名胜古迹等企事业单位用地,包括其内部交通、绿 化用地。 201 城市 指城市居民点, 以及与城市连片的和区政府、县级市政 府所在地镇级辖区内的商服、住宅、工业、仓储、机关、 学校等单位用地。 202 建制镇 指建制镇居民点,以及辖区内的商服、住宅、工业、仓 储、学校等企事业单位用地。 203 村庄 指农村居民点,以及所属的商服、住宅、工矿、工业、 仓储、学校等用地。 204 采矿用地 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 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 205 风景名胜及 特殊用地 指城镇村用地以外用于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 殡葬等的土地, 以及风景名胜 (包括名胜古迹、旅游景 点、革命遗址等)景点及管理机构的建筑用地。 注:开展农村土地调查时,对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05、06、07、08、09 一级类和 103、121 二级类按表A2 进行归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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