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工程管理防火细则.doc

上传人:少林足球 文档编号:5156767 上传时间:2020-02-09 格式:DOC 页数:19 大小:119.6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精装修工程管理防火细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精装修工程管理防火细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精装修工程管理防火细则.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精装修工程管理防火细则.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精装修工程管理防火细则.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精装修工程管理防火细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精装修工程管理防火细则.doc(1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精装修工程管理防火细则 一 、消防工作方案1、消防工作部署 建筑施工中除了人身伤害以外,另一大害就是火灾。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现场易然物很多,而且用明火处也很多,并且分散。再加下管理不严,现场内的施工人员不分场所到处吸烟,势必造成不应有的灾害。 由于施工中的火灾危险性大,起火因素多,所以组织织施工时,一定要落实安全用火的要求,认真实施防火措施。 1.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公安部关于建筑工地防火的基本措施。加强消防工作的领导,建立义务消防级织,现场设消防值班人员,对进场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建立现场安全用火制度。 1.2现场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生活区,按规定保持防火间距。如

2、果条件所限,防火间距达不到标准时,应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适当减少防火距离。另外还要注意在防火间距中不准放易燃物。 1.3现场应有车辆循环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3.5m。严禁占用场内通道堆放材料。 1.4现场应设专用消防水管网,配备消防栓;沿建筑物高度设置DN50 消防竖管,并保证消防用水的需要,随施工进度接高,分楼层留置阀门,保证水枪射遍建筑物的各部位。1.5现场临建设施、仓库、易燃料场和用火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工具和设备,消防器材设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 1.6安装使用电气设备时应注意以下防火要求: 1.6.1各类电气设备、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线路接头要接实接牢,防止设备、线路过热或打火短路。发现问

3、题要立即修理; 1.6.2存放易燃液体、可燃气瓶和电石的库房内,照明线要穿管保护,库内要采用防爆、灯具、开关应设在库外; 1.6.3穿墙电线或靠近易燃物的电线要穿管保护,灯具与易燃物应保持安全距离。1.7使用明火应注意的问题 1.7.1现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明火。使用明火时,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器材; 1.7.2生活区的锅炉房要非燃材料建造。烟囱临近锅炉房顶的易燃材料处要采取隔离措施。锅炉房应设在远离易燃材料的地方。如果锅炉房下风方向,有易燃料场、易燃设施,应在烟囱上装防火帽; 1.7.3使用木料烧火时,要随时有人看管,不准用易燃油料点火。用火完毕要

4、认真熄火;1.7.4冬季施工室内取火或建筑室内保温用的防火,都要经消防人员检查。办理用火手续,发现无用火证的火炉要立即熄火,并查责任; 1.7.5现场内从事电焊、气焊工作的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在作业前要办理用火手续,并应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看火人员随时有灭火器具,在焊接过程中不准擅离岗位。 1.8现场材料堆放的防火要求: 1.8.1材料堆放不宜过多,垛之间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木材加工的废料要及时清理,以防自燃; 1.8.2现场生石灰应单独存放,不准与易燃,可燃材料放在一起,并应注意防水; 1.8.3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设在地势低处。 1.9现场中不得用易燃材料搭设工棚,

5、使用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9.1工棚设置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器材,设蓄池或蓄水桶; 1.9.2每幢工棚的防火间距,城区不小于5m,工棚不得过于集中; 1.9.3不准在高压线下搭设工棚,在高压线一侧搭工棚时,距高压线水平距离小于30m。锅炉房、厨房用明火的设施应设在工棚区的长年下风方向; 1.9.4工棚内的高度一般不低于2.5m,棚内应留有通道,合理设窗,门窗均应向外开; 1.9.5工棚内冬季用火炉采暖时,要办用火证,有专人负责用火安全。炉子距室内易燃物不小于1.5m,烟囱出室处要用不燃材料隔档。火炉旁不准堆放易燃点火物,室内不准存放渣土; 1.9.6工棚内的灯具、电线都应采用妥善的绝缘保护,灯具

6、与易燃物一般应保持500mm以上 间距,使用大灯炮时要加大距离,工棚内不准用碘灯照明。1.10施工现场的防火要点如下: 1.10.1在装修施工时,易燃材料较多,对所用电气电线要严加管理,预防断路打火。在吊顶内安装管道时,应在吊顶易燃材料装上以前完成焊接作业。禁止在顶棚内焊割作业。如果因为工程特殊需要必须在易燃顶内从事电气焊时,应先与消防部门商定妥善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凡采用明火或电热法的,要制定专门的防火措施和制度。楼内明炉火要设专人管理,并注意燃料的存放和渣土清理,注意建筑物内空气的流通,防止煤气中毒,在使用油漆时,要注意通风,严禁明火,以防易燃气体燃烧、爆炸。还应注意静电起火和工具碰撞

7、打火。 2、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后的注意及急救要领 现场出现火险或火灾时,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救火方法要得当。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扑救,可用泡沫灭火器或采用隔离法压灭火源。电气设备起火时,应尽快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来火器灭火,千万不要用水灭火,因电石遇水会放出乙炔造成更严重的后果。电石库起火时,应用黄砂、干粉灭火。如果化学材料起火人员的安全,防止中毒,现场出现火险时,要判断准确,当即不能救的要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在消防队到现场后,要及时准确地向消防人员提供电器、易燃、易爆物的情况。火灾区内如有人时,要尽快组织力量,设法先将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组织灭火。 灭火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并设专人巡

8、视,以防死灰复复燃。保护火灾现场又是查找火灾原因的重要措施。 二、防火教育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3、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5、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品,应专库储存

9、,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6、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7、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末经安全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8、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作业; 9、在施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三、消防安全

10、技术措施1、机电设备 1.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 1.2机械、动力机和机座必须稳固。转动危险部位安设防护装置。 1.3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1.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发行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1.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1.6电气、仪表、管理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许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1.7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

11、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1.8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所,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1.9 X 光或射线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 1.10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体检。 2、油漆工 2.1各类油漆各其它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它材料混放,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2.2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库房与其它建筑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2.3用喷吵除锈,喷嘴接头要牢固,不准对人。喷嘴堵塞,应停止使用,消防压力后方可进行

12、修理或更换。 2.4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配油料,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2.5沾染油漆的棉纱、砂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2.6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漆,发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有火种。 2.7喷漆,为避免静电聚集,喷漆室(棚)应有接地保护装置。 2.8刷外开窗扇,必须将安全带挂在牢固的地方。刷封檐板,水落管等应搭设脚手架或吊架,在大于25 度的铁皮屋面上刷油,应设置活动板梯、防护栏杆和安全网。 2.9使用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应过足,使用的时间不宜过长,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 2.10使用喷浆机,手上沾有浆水时,不准开关电闸,以防触电喷嘴堵塞,疏

13、通时不准对人。 2.11在调油漆或对稀料时,室内应通风,在室内和地下室油漆时,通风应良好,本人和他人不准在操作时吸烟,防止气体燃烧伤人。 2.12用不完的料桶应存放原处,不准到处乱放。 2.13清理随用的小漆桶时,应办理用火手续,按申请地点用火烧,并设专人看火,配备消防器材,防止发生火灾。 3、焊接工程 3.1电焊工 3.1.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3.1.2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3.1.3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3.1.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

14、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3.1.5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3.1.6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3.1.7焊接预热工作时,应有石棉或挡板等隔热措施;3.1.8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拉触,更不得用钢丝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3.1.9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3.1.10清除焊渣采用弧所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人。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钍钨极要放置在密闭铅盒内

15、,磨削钍钨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排除。 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应大于36v。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施焊场地周围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必须在易燃易气体或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3.2气焊工 3.2.1气焊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使用危险品的有关规定: 氧气瓶与乙炔瓶所放的位置,距火源不得少于10m ; 乙炔瓶要放在空气流通好的地方,严禁放在高压线下面。要立放固定使用,严禁卧放使用; 施工现场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装置要经常检查和维修,防止漏气。施焊时

16、要严禁气嘴沾油,以防止引起火灾危险; 氧气瓶、乙炔瓶(或乙炔发生器)在寒冷地区工作时,易被冻结。此时只能用温水解冻(水温为40)不准用火烤;同时也要注意不得放在日光下直射或高温处,温度不要超过35; 使用乙炔瓶时,必须配备专用的乙炔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 每变换一次工作地点,都要进行上述要求检查. 3.2.2气焊工必须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要点: 氧气瓶和乙炔装减压器前,对瓶口污物要清除,以免污物进入减压器内; 氧气瓶阀开启要缓慢平稳,以防止气体损环减压器; 点火前,检查加热器是否有抽吸力,其方法是:拔掉乙炔胶管,只留氧气胶管,同时交拧开氧气阀和乙炔阀,这时可用手指检查加热器乙炔管接口处有无抽吸力,则

17、说明喷嘴处有故障,必须对加热器进行检修,直至有抽吸力,才能进行点火; 在点火或工作过程中发生回火时,要立即关闭氧气阀门,随后再关闭乙炔阀门。重新点火前,要用氧气将混合管内的残余气体吹净后进行; 停止工作时,必须检查加热器的混合管内是否有窝火现象,待没有窝火时,方可收起加热器; 乙炔器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5mpa,输所流量不超过1.5-2.0m3/h 瓶。当需用较大气量时,可将多个乙炔瓶并联起来使用; 氧气和乙炔都不能用净,氧气余压力要在0.1-0.2mp以上。 3.2.3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

18、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进行; 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 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理道上焊、割,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 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施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皮肤外露部分涂护肤油脂,工作完结应洗漱。 4、防水作业 4.1患皮肤病、眼结膜病以及对沥青严重敏感的工人,不得从事沥青工作,沥青作业每班适当增加间歇时间。 4.2装卸、搬运、熬制、铺涂沥青,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装卸、搬运、碎沥青,必须洒水,防止粉末飞扬。 4.3熔化桶装沥青,先将桶盖和所眼全部打开,用

19、铁条串通后,方准烘烤,并经常疏通放油孔和气眼。严禁火焰与油直接接触。 4.4熬制沥青地点不得设在电线的垂直下方,一般应距建筑物2.5m, 锅与烟囱的距离应大于80cm,锅与锅之距离应大于2m,火口与锅边,应有70cm 的隔离设施,临时堆放沥青、燃料的场地,离锅不小于5cm 。4.5熬油前,应清除锅内杂质和积水。 4.6 熬油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看守,要随时测量控制油浊,熬油量不得超过油锅容量的四分之三,下料应慢慢溜放,严禁大块投放。下班熄火,关闭炉门,盖好锅盖。 4.7锅内沥青着火,应立即用铁锅盖盖住,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并严禁在燃烧的沥青中浇水,应用干砂,显麻袋灭火。 4.8配制冷底子

20、油,下料应分批、少量、缓缦、不停搅拌,不超过锅容量的二分之一,温度不得超过80,并严禁烟火。 4.9装运沥青的勺、桶、壶等工具,不得用锡焊,盛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三分之二。肩挑或用手推车,道路要平坦,绳具有要牢固。吊运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4.10屋面铺钻材,四周应设置1.2m 高围栏,靠近屋面四周沿边应侧身操作。 4.11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处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应定时轮换间歇,通风换气。 5、可燃可爆物资存放与管理 5.1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化学易燃物品和

21、压缩可燃性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房分类存放,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安部制订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使用后的废弃材料应及时消除。建设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积有易燃、可燃材料。 5.2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6、明火作业 6.1使用电器设备和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 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须经保卫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的时间内有效。 6.2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确需动用

22、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主管部门办理审 批手续,并采用严密的消防措施,切实合格证安全。加强现场明火作业管理,严格用火审批制度,现场用火统一由安全负责人员签发,并有书面安全防火技术交底,电气焊工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能操作,明火作业必须派专人看管并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施工现场设吸烟室,现场内禁止吸烟,禁止擅自明火作业。7、季节施工 7.1暴雨大风前后,在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7.2高层建筑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7.

23、3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7.4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7.5冬季油漆桶和稀料桶不准靠近火炉或用火拷。 8、 宿舍工棚防火措施 8.1工棚应当分组布置,每组不超过12 幢,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少于10m,幢与幢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少于5m。 8.2每幢临时宿舍(工棚)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100 人,每间房间不得超过15 人,要有一个以直接出入的门口,门的宽度和工棚内的通道应该不少于1.2m,门窗向外开。 8.3厨房、食堂要用非燃材料建造,烟囱处采取隔热措施,厨房灶口前与柴火堆放处,应砌筑防火隔墙。 8.4根据宿舍工棚的结构和面积

24、,配备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设施。易燃工棚宿舍配置手提式灭火器数量:50m2 以下四个,100m2 以下七个,150m2以下十五个。 8.5宿舍内不准私自乱接电线和灯具,不准躺在床上吸烟,不准乱丢烟头、火种,烟头应丢在装有水的容器内,工棚内不准点蜡烛照明。 8.6宿舍工棚内的灯具、电线都应采用符合规定的绝缘保护,每幢安装漏电开关,灯具与易燃物保持30cm 间距。工棚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照明,不准使用电炉、电热器具。 8.7住宿作业人员应义务搞好室内卫生,每天打扫一次,每月内外大扫除一次,不准乱扔垃圾,不准乱抛杂物,不准养“三鸟”和小狗。 8.8生活区应按照民工队伍实际情况,分片分区安置,并落实区域包干

25、的安全、防火综合治理及计生责任人制度、居室的责任人制度及卫生清洁的专责轮班制度。 8.9员工宿舍内严禁进行打麻将及其他赌博活动。宿舍应分设男、女宿舍,严禁男女混居及家属留宿和非作业人员住宿。 8.10生活区内,员工凭发放的工作卡住宿。要在生活区内显眼处张挂防火、安全警示牌及住宿规定。四、动火审批 1、审批程序 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所焊切割作业,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手续。凡是进行电、气焊作业的,必须先填用火申请表,安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生效,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2、审批内容 用火审批证明中必须

26、注明施工单位、工程名称、用途、用火部位、用火人、看火人和灭火器等内容。 五、定期消防检查 施工现场应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周进行一次消防检查记录,每季度开一次治保会,并且成立一支义务消防队。六、事故应急准备 1、各相关方联系电话: 医院:120 公安:110 消防:119 项目部办公室电话: 领导小组电话: 伤员送往医院: 2、应急领导小组应配备下列救援器材: 2.1医疗器材:担架、氧气袋、塑料袋、小药箱; 2.2抢救工具:一般工地常备工具即基本满足使用; 2.3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V 以下安全线路、灯具; 2.4通讯器材: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 2.5交通工具:工地常备一辆值

27、班面包车,该车轮值班时不应跑长途; 2.6灭火器材:灭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紧急情况下集中使用。3、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 火灾事故一旦发生时,为确保项目部上下能全力处置火灾事故,及时、迅速、高效地控制火灾事故的进展,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损失和影响,保护国家、企业及项目部财产和人员的安全。 3.1立即报警。当接到生活区或施工现场火灾发生信息时,指挥小组要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并在第一时间及时通知消防抢险领导小组,以便及时扑救火灾事故。 3.2组织扑救火灾。当生活区或施工现场发生火灾后,除及时报警以外,指挥小组要立即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和员工进行扑救,扑救火灾要按照“先控制、后灭火;救人重

28、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灭火战术原则。并派人及时切断电源,接通消防水泵电源,组织抢救伤亡人员,隔离火灾危险源和重点物资,充分利用基地或施工现场中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灭火。 3.3协助消防队灭火。在自救的基础上,当专业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火灾事故应急响应指挥小组要简要地向消防队负责人说明火灾情况,并全力支持消防队员灭火,要听从专业消防队的指挥,齐心协力,共同灭火。 3.4现场保护。当火灾发生时和扑救完毕后,指挥小组要派人保护好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等待对事故原因及负责人的调查。同时应立即采取善后工作,及时清理,将火灾造成的垃圾分类处理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从而将火灾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能降低到最低限度。 3.5火灾事故调查处置。按照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指挥小组在调查和审查事故情况报告出来以后,应作出有关处理决定,重新落实防范措施。第 19 页 共 19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