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项目建设工作考核与奖惩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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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市项目建设工作考核与奖惩办法为进一步激励和促进项目建设工作,加快项目落地建设步伐,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谋项目、抓项目、促项目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推进全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创新发展推进年活动工作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依据 中共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开展创新发展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重点项目计划的通知中共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实施2015年重点工业项目的通知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市重点项目分级分类管理暂行办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基

2、建财务会计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全面审计制度的通知,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市重点办下达的年度考核类重点项目分月份工作进度计划等。 二、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和考评标准 根据项目建设和服务性质以及项目分级管理要求,考核分为乡镇街道项目建设工作、市直单位服务项目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三项考核。 乡镇街道项目建设工作考核 1、考核对象:各乡镇人民政府雪峰开发区管委会。 2、考核内容:辖区范围内本年度的重点建设项目、辖区内征迁安工作、重点工业项目、2015年招商项目和2015年上半年招商项目,均属考核对象2015年责任范围内应开工建设项目。 3、考评标准:详见附件1

3、。 市直单位服务项目工作考核 1、考核对象:发展和改革局、经贸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城乡规划局、市政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农业海洋局、林业局、水利局、外经局、审计局、科技局、统计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行政执法局、安监局、人防办、广电局、经济开发区、水土办、总工会、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技术监督局、电信局、移动通讯公司、联通公司、公路分局、电力总公司、贸工农国投公司、交通国投公司、事业国投公司、自来水公司、消防大队、人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XX银行、农商银行、民生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 2、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4、市直部门服务项目建设工作年终测评,民主评议行风政风考评,行政服务中心入驻服务窗口考评等三大方面。 3、考评标准:详见附件2。 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考核 1、考核对象:XX市级考核类重点建设项目的责任单位、业主单位及项目工作班子成员。 2、考核内容: 前期工作。指从建设项目的策划、项目报批到开工建设以前进行的一系列工作。主要包括项目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招投标和合同签订等阶段的文本编制、评估、审查和审批,以及资金筹措等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工程投资。按批准的概算进行施工图预算控制,按审核的最高控制价进行招投标控制;制定投资控制的措施;在建项目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目标情况;审核施工单位报送

5、的进度报表;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控制工程变更及严格按程序报批;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全面审计制度的通知,按合同执行的具体情况进行工程竣工决算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工期控制。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制定合理工期计划;工期控制的具体措施。 质量管理。贯彻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完整的项目实施管理规划;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各项制度;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工程质量情况;竣工验收等。 安全管理。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完善的安全文

6、明生产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安全责任落实、人员伤亡事故和文明施工情况;工程评优情况。 廉政建设。建立项目班子廉政建设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廉政监督制度,建设工程甲乙双方签订廉政责任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有力措施,杜绝腐败现象;自觉接受监督,没有高估冒算、弄虚作假和行贿、受贿、拿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 其它要求。项目进度月报、信息报送情况和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其它要求。 3、考评标准:详见附件3。 三、考核程序 乡镇街道项目建设 日常管理工作按部门职能作适当分工,重点建设项目由市发展和改革局为主牵头负责、重点工业项目由经贸局为主牵头负责、招商项目由外经贸局为主

7、牵头负责。年底由市科学发展观考评组统一组织考核验收,经汇总提出奖惩意见后,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部门单位项目服务 按照XX调查队、市纠风办、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组织的项目建设测评、民主评议行风政风、窗口单位考评要求进行。 重点项目建设 年中考核工作,由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考核小组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年终考核工作,乡镇项目由市科学发展观考评组统一组织进行;市直部门负责项目由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考核小组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方法。主要考核程序如下: 1、每年年初市委、市政府下达重点建设项目年度工作目标。 2、每半年考核通报一次。每年七月初

8、和次年一月初各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向项目主管部门和市重点办报送重点建设项目考核自评表。 3、每次考评前,考核对象要认真做好自评工作,并及时报送重点建设项目考核自评表,整理汇总考评验收相关资料,做好迎检准备;市直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分工及时如实提供各相关项目真实情况和相关资料。 4、市重点办对各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分类汇总,结合各考核对象自评情况进行初评,并将有疑义的事项和问题反馈给各考核对象进行核查。 5、考核小组对照考评依据和市重点办的初评情况,对考核对象进行实地验收。重点建设项目中如果包含多个子项目的,应随机抽选两个子项目进行考核,两个子项目的考评得分平均值作为该项目的考评分值。 6、考核结

9、束后由市重点办汇总考核结果并提出奖惩通报意见,经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审核研究后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四、奖励办法 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三项考核分别设置奖项,给予获奖单位和个人通报表扬,并颁发奖牌、奖状和一定数额奖金。 乡镇街道项目建设 对项目建设工作完成情况好且综合考评得分前六名的,由市委、市政府授予2015年项目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并奖励第一名10万元,第二、三名各6万元,第四、五、六名各3万元。 市直单位服务项目 对项目建设服务单位综合考评总得分前10名的责任单位,由市委、市政府授予项目建设服务优秀单位称号,并各奖励人民币2万元。 重点项目建设 1、优秀组织奖设3个名额,

10、授予年度综合考评总分排名在前3位的项目责任单位,其中当年完成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奖励人民币5万元;当年完成投资在5000万元以下,奖励人民币3万元。 2、重点项目工作先进单位设3个名额,授予年度综合考评总分排名在4-6位的项目责任单位,各奖励人民币3万元。 3、优秀项目负责人奖设8个名额,各奖励人民币1万元。授予在考核类项目投资、工期、质量三大控制和项目前期、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协调服务、廉政建设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征迁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负责人。其中4个名额授予重点项目建设考评前4名的项目负责人;4个名额授予市科学发展观考评征迁工作前4名,且对项目征迁工作有较大贡献的乡镇班

11、子成员。 4、重点项目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原则上控制在50名以内,每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授予工作表现突出的项目工作班子成员,以及在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市直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其中10个名额授予部门单位项目服务考评11-20名的单位工作人员;8个名额授予未参加部门项目服务考评且在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市直有关部门工作人员;16个名额授予乡镇街道项目建设考评前16名的单位工作人员;16个名额授予重点项目建设考评5-20名的项目工作班子成员。 以上考核达到多项奖励时,只按最高奖项奖励一次。奖励金作为项目有关人员奖金。 五、奖金 以上奖励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六、惩罚规定 乡镇街

12、道项目建设 对于2015年度没有应开工项目的乡镇人民政府或经综合考评排名后两位且考评得分在70分以下的乡镇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 部门单位项目服务 对于项目建设服务单位综合考评总得分在60分以下的有关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重点项目建设 1、在概算编制和决算编制过程中高估冒算,或在基建财务管理中弄虚作假,或有行贿、受贿和拿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奖励资格,并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建设过程中若发生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理。 3、对因项目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工期拖延、质量低劣、资金浪费、完成年度投资计划不足70%的项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项目工作班子成员年终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受通报批评的,视为没有完成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其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年内绩效考核不得评优,并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4、项目建设过程中,如遇政策性因素等重大特殊情况影响项目进度,允许考核对象书面提出申请由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委、市政府酌情处理。 七、考核纪律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考核评比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撤销奖励,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给予通报批评。 八、执行时间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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