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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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全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特征码 twpSdubJOYmNWSHGgiIg 全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高层建筑火灾和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切实做好 全县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集中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 排查整治,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县政府决定,从 7 月 20 日至 10 月 7 日在全县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 (以下简称百日攻坚行动) ,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百日攻坚行动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 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严格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 制,切实做到“六个确保” (确保高层建筑电气

2、安全有效;确保 在建工程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高层建筑火灾隐患 查改到位;确保高层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消防控 制室人员持证上岗;确保高层建筑物业管理人员和业主灭火逃 生自救能力和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明确各级各部门高层建 筑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义务,建立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 第 2 页 理的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取得实效,县政府成立全县高层建筑消防 安全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消防大队,由消防 大队大队长肖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百日攻坚行动的组 织协调、指导推进工作。 三、排查整治范围及内容 百日攻坚行动排查整

3、治范围主要包括高层公共建筑、高层居住 建筑及在建高层建筑。主要排查内容: 1.建设工程是否依法取得消防审核、验收或设计备案和验收备 案,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高层建筑是否依法取得消防安全检 查意见书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合格证 ;凡新建、扩建、改建的高层建筑,是否严格执行现行 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其建筑防火等级分类、建筑耐火 性能、外部平面布局、内部平面布置、安全疏散、防火构造、 第 3 页 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防火性能、消防设施配置、灭火救援设施 配置、电气防火等方面,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高层建筑消防车道、疏散通道、楼梯间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正常完

4、好;消防控制室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控制室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持证上岗;消防水泵运行是否正常; 防烟、封闭楼梯间防火门是否保持常闭;楼内是否存在违章作 业行为。 3.高层建筑消防车道、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池取 水口、室内消火栓、灭火器存放点、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 和屋顶消防水箱等消防设施是否设置清晰准确的消防标识。 4.全面排查整治高层建筑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 其线路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 为。 5.高层在建建筑是否根据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 或设置临时消防供水;是否设置灭火器;员工集体宿舍是否独 立设置;是否严格落实动用明火审批程序,电

5、焊、气焊、电工 等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落实现场监护;是否定期 组织防火巡查,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 第 4 页 6.建筑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是否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建筑外 保温和外墙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四、任务分工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公安、 住建、规划、安监、市场监管、文广、教育、卫计、通信管理 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监督管 理工作。 住建局负责组织对高层建筑在建、改建、扩建工程施工现场的 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治理检查,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落 实消防安全责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审批外墙保温等建筑节能 综合

6、改造工程,督促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对建筑外墙 违规装饰、装修,违规广告牌、雨篷等影响建筑防火排烟性能 和火灾救援行动障碍物的查处力度;并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XX)实施之前修建的外墙采用聚氨酯材料保温的高 层建筑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外墙保温材料覆盖、封堵的可靠性。 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高层住宅建筑的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和 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第 5 页 规划局负责在核发高层建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时,应充分考虑建设工程是否符合消防安全布局和既 定规划等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规划部门不得核发相关许可 证件。 安监局负责做好高层建筑设施、设备安装、维修保养

7、过程中的 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办理高层建筑内生产经营企业的相关登记 手续和营业执照,对高层住宅建筑内的生产经营企业不予颁发 营业证照。 文广局负责依法做好高层建筑内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工作,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不予办理审批手续,对高层住 宅建筑内的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单位和娱乐场所不予颁发网络 文化经营许可证和娱乐经营许可证。 教育局负责做好各类中、小学校等各类教育机构高层建筑消防 安全排查和管理工作。 卫计局负责做好医院等各类医疗机构高层门诊楼、住院部和综 合楼等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排查和管理工作。 第 6 页 广电中心负责经常性和针对性地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知识宣

8、传教育,广播、电视、报刊等有关媒体应发挥宣传和舆论监督 作用,宣传高层建筑防火和火灾自救逃生常识,及时曝光高层 建筑火灾隐患。 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依法应当实施消防行政审批的高层建筑严 把消防审核和验收关,对达不到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的依 法不予通过审批;对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高层建筑要加大 监督检查力度,对已投入使用的高层公共建筑和一类高层建筑, 要列为火灾高危单位,实行“户籍化”管理,落实严管严控措 施。对老旧高层住宅消防设施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的,要严格 依法督促整改,提高防范火灾能力;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制其使用。要制定高层建筑灭火预案 并组织实施,指导单位开

9、展高层建筑火灾预防、灭火扑救和应 急疏散方案的制定和演练,指导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进行 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 公安局派出所负责依法对高层住宅建筑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开展宣传教育,并督促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和居(村)民委员会 落实消防安全职责。 第 7 页 通信管理部门负责做好高层建筑内通信设施、设备的消防安全 管理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各镇(街道)负责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开展高层建筑 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结合实际督促高层建筑管理单位组建微型 消防站,指导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各社 区(村)居委会应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 居民群众查改身边火灾隐患

10、,清理楼梯、走道、阳台等区域可 燃杂物,清理楼院违规存放、充电电动自行车,清理电缆井、 管道井等竖井防火封堵不严以及堆放可燃杂物等问题。引导居 民购买配备家庭灭火器、防烟面罩、逃生绳索等简易灭火逃生 器材。 物业服务企业应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定并落实物业消防安全 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公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 散预案,妥善保管高层建筑消防档案资料。定期检查高层建筑 电气设施设备,规范安装电气设施和线路,及时排除电气设施 和线路故障。加强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对管理区域的消防设施 进行维护管理,定期组织检修、更换和添置消防设施、器材。 要委托具备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年对高层建筑消防设施

11、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提高设施完好率。对搭建违章建筑 或者堆放杂物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 第 8 页 通道,擅自改变使用性质,违章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违反有 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 制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或城市管 理部门报告。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 月 25 日前) 。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百 日攻坚行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制定细化 工作方案,积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以及微博、微信等媒体 进行宣传,广泛动员高层建筑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发放消 防安全排查整治告知书。各镇(街道) 、村委会(

12、社区)要安排 专人摸清所属辖区高层建筑的底数,逐一明确消防监管责任人, 统一汇总登记造册,上报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排查整治阶段(7 月 25 日至 9 月 25 日) 。各单位要切实 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全力推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工作。各镇(街道)等基层组织要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 辖区高层居住建筑、高层在建工程进行专项检查。高层公共建 筑由其所属性质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 位配合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 人和整改时限,并督促整改到位。 第 9 页 (三)督导检查阶段(9 月 25 日至 10 月 7 日) 。领导小组办公

13、室会同县政府督查室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对百日攻 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在全县通报督查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务必认清消防安全形 势,统一思想,充分识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 紧迫性,切实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 密安排部署,主动推进落实,切实把工作责任落实到火灾隐患 排查一线,全力推动百日攻坚行动顺利进行。 (二)夯实责任,形成合力。各镇(街道) 、各有关部门要通过 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制,做到高层建筑底数台账清楚,排查整治到位。对排查发现 的重大火灾隐患在新闻媒体及时曝光、跟踪问效,形成治理高 层建筑火灾隐患的强大合力。 (三)强化督导,严肃追责。建立健全高层建筑火灾隐患自查 自改,部门常态化督导检查的长效机制,对工作敷衍、排查不 细、火灾隐患整治不到位,造成有影响或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的, 第 10 页 县政府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取消相关单位年度评先资 格。 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向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开 展情况,7 月 25 日前上报安排部署情况,每两周上报全县高 层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统计表 (附件) ,每月 8 日前分别上 报阶段性工作小结和工作总结(县公安局消防大队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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