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送变电部分)要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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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电力建设工程 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 送变电部分 ) 广东天广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年七月 仅供内部学习使用 1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送变电部分 ) 变电站工程投运前电 气安装调试质量监督 检查典型大纲 2 1 总则 1.0.1 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 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为统一电力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 工作程序、方法和内容,规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参与工程建设的建 设、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监理及生产运行单位) 及有关机构(工 程施工过程中参与试验、检测工作的各类试验室)的质量行为,加强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2、,保证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保障人民的 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工程项目 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火电、送变电工程11 个阶段性质量监 督检查典型大纲。 凡接入公用电网的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各类投资方式的新 建、扩建、改建的送变电工程,均应按上述相关典型大纲的规定 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1.0.2 变电站工程投运前电气安装调试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以 下简称本大纲)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 中心站)对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建、扩建、改建的变电站工程投 运前质量监督检查。 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工程,可参照执 行。 1.0.3 质量

3、监督检查以重点抽查的方法进行。 检查工程建设各责 任主体质量行为时,对首次和变电站土建及电气安装等三个大纲 中内容相同的条款一般只抽查一次。凡经检查符合规定、 在后续工程 3 中又未发生情况变化者,一般不再重复检查。 1.0.4 根据工程设计中采用新设备和新技术的具体情况,中心站 可结合工程的实际特点, 补充编制其具体的监督检查细则,也可编制 对本工程监督检查的实施大纲,保证检查的针对性和全面性。 2 质量监督检查依据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 大纲的引用成为本 大纲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的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大纲 ,然而,鼓励使用本大纲的各

4、方 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 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大纲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0 第 279号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建质2003162 号 电建质监 200552 号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暂行) 计建设 1997252号国家计委关于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开 工条件的规定 国电总 2001646 号关于电力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基本 建设程序的通知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电力工程部分) DL/T5210.1-2005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 1 部分:建筑工程 GB 50319-2000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4 GB 5

5、0326-2001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国家电源 2002896 号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 DL/T782-2001 110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国电发 2002589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GBJ147-19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48-19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 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49-19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50-199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DB50168-1992 电气装置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 电气

6、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地线施 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4-19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DL/T5161.1-17-200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电建1995543 号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 3 质量监督检查应具备的条件 3.0.1 变电站建(构)筑物工程已按设计范围和规定标准全部施 工完毕,并验收、签证完毕。 3.0.2 全站电气设备及其系统已按设计范围和规定标准全部施 工完毕、并经验收、签证完毕。 3.0.3 现场平整、清理完毕。 5 3.0.4 设备投运前的电气试验, 继电保护、

7、远动、自动化和通信 系统调试完毕,并验收、签证完毕。 3.0.5 消防系统已按设计的范围和规定标准施工完毕,经地方消 防主管部门验收,并取得同意投用的书面文件。 3.0.6 工程技术文件、资料整理完毕。 3.0.7 工程质量监督站已按本大纲 的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 了预监检,对所提出的待整改的问题已全部处理完毕。 4 质量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4.1 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1 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1.1 工程管理的组织机构与工程管理的模式相适应,能满足 工程管理和质量控制的要求。 4.1.1.2 各类招投标文件齐全。与各承包方的合同齐全、规范; 无

8、明示或暗示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违反强制性条文降低工程 质量标准或因要求承包方压缩合理工期而影响工程质量等行为。 4.1.1.3 各责任主体职责明确。 有关工程管理、质量管理、档案 管理等制度齐全、有效。 4.1.1.4 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原材料、零配件和设备符合质量要 求。相应的管理制度、检查验收办法和责任制度健全、实施有效。 4.1.1.5 按规定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检。 4.1.1.6 施工组织设计已审定。 6 4.1.1.7 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采用的“四新” (新技术、新工艺、 新材料、新设备)已经审批。 4.1.2 对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2.1 承担的工程勘

9、察、设计项目与本企业资质相符。 4.1.2.2 项目主要负责人已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且责、权 明确;专业负责人执业资格与承担设计项目相符。 4.1.2.3 按计划交付图纸, 能保证连续施工。 施工图纸及设计变 更等文件审批手续齐全,内部审核程序和责任落实。 4.1.2.4 无指定材料、设备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行为。 4.1.3 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3.1 本单位的资质与承担的监理工程项目相符。工程监理合 同已签订。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运行有效。 4.1.3.2 总监理师已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监理部组织机构 健全,专业人员配备合理、 满足工程监理需要。各级监理人员资格证

10、书齐全,并与承担任务相符。 4.1.3.3 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和监理工作程序审批手续完备,实 施有效。 4.1.3.4 已完成对各施工承包单位的资质审查,无转包或违法分 包行为。 4.1.3.5 审定施工质量验评项目划分表,符合验评标准和工 程实际。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工程设计变更等技 术文件的审批手续齐全。 7 4.1.3.6 按规定组织或参加对到货设备、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 进行检验。 4.1.3.7 对施工单位的计量管理进行审查; 对现场各类试验室资 质和试验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4.1.3.8 质量问题台帐完整、准确、 清晰。各类质量问题通知单 内容明确、管理闭环。对使

11、用不合格材料、零配件、设备的现象和发 生的质量问题,及时纠正并配合责任单位调查处理。 4.1.3.9 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采用的“四新”已经组织论证、审核。 4.1.4 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4.1 承包的工程项目与本企业资质相符。 施工承包合同已签订。 4.1.4.2 项目经理已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项目部技术负责 人、质检员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置满足施工和质量管理的需要,并且 有相应资格及上岗证书;各类特殊工种(人员)的资格证书符合规定。 4.1.4.3 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运行有效,并能持续改进。 4.1.4.4 质量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办法健全,实施有效。 严格执行

12、四级施工质量检验制度、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4.1.4.5 施工质量验评项目划分表符合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 检验及评定规程(以下简称验评规程)和工程实际,并已经监理 单位审定。 4.1.4.6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审批手续完备,并切实贯 彻执行;施工技术交底制度健全, 交底和被交底各方签字齐全、 规范。 4.1.4.7 施工图会检纪要、记录齐全,管理闭环。 8 4.1.4.8 设计变更、技术洽商管理制度健全,签证手续规范、管 理闭环。 4.1.4.9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健全,并科学收集、定向移交、统一 归口、存取检查方便,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4.1.4.10 计量管理制度健全。计量管理人员

13、持证上岗。 4.1.4.11 物资管理制度健全,实施有效。跟踪管理台帐完整、 齐全、准确。经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名录齐全。 4.1.4.12 各类工程试验室(或合同检测单位)资质证书与试验 项目相符,试验员持证上岗。 4.1.4.13 质量问题台帐健全,内容完整、准确、清晰,管理闭环。 4.1.4.14 工程项目分包制度完善,无违法分包或转包的行为。 分包单位资质符合规定要求。 4.1.4.15 施工质量验收签证齐全、规范,各类施工记录、试验 报告、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单齐全。 4.1.4.16 配合变电站启动试运的人员落实、组织结构健全。 4.1.4.17 变电站启动试运行期间做好设备操作监护、试

14、验配合 及缺陷处理工作。缺陷处理台帐完整、准确、清晰。 4.1.5 对调试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5.1 调试单位的资质等级与所承担的调试项目相符。 4.1.5.2 安装调试工作已全部完成,并已验收、签证完毕。 4.1.5.3 系统调试方案已编制完成,并经启委会审批。 4.1.5.4 参加变电站启动调试工作的人员已到位,能满足调试工 9 作的需要。 4.1.5.5 全面检查设备和控制系统的正确性、完整性和合理性; 及时提出解决调试中重大技术问题的方案和建议。 4.1.6 对生产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4.1.6.1 生产运行人员已按规定配齐,并经培训、考试合格,持 证上岗。 4.1.6

15、.2 编制验收大纲,并验收签证完毕。 4.1.6.3 参与审核启动调试方案。 4.1.6.4 生产运行的规程、制度、系统图表、 记录表单等已印制 完成。各种备品、备件和安全用具等准备齐全。投入的设备已有调度 命名和编号,且设备标识齐全、正确。已向调度部门递交新设备投运 申请。 4.2 对技术文件和资料的监督检查 4.2.1 工程建设依据性文件及资料。 4.2.2 工程设计文件资料、设计变更单和技术洽商单。 4.2.3 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及设备,材料供货等招标文件、资 料及其合同、协会。 4.2.4 电气安装及调试技术资料。 4.2.5 电气设备出厂质量证明和技术文件。 4.2.6 施工质量管

16、理制度。 4.2.7 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施工记录、试验报告。 4.2.8 各种材料证明和现场复验报告、施工质量验收签证。 10 4.2.9 运行管理制度、运行规程、系统图和运行记录表单。 4.2.10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方案。 4.2.11 施工图会审记录、纪要,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4.3 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 总体要求:设备及系统安装符合设计要求,连接件固定牢固, 接 触可靠;接地系统正确可靠;油漆或镀层完整,无锈蚀;充油设备油 位正确,密封完好,无渗漏;充气设备,气压保护符合厂家规定或规 范要求;电气设备安全距离在各种工作状态下均符合规程要求;各项 调整

17、试验项目均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 4.3.1 重点抽查项目 4.3.1.1 主变压器及电抗器: (1)安装技术记录、器身检查记录、绝缘油、干燥记录及调整 试验记录均合格; (2)冷却系统无缺陷且阀门均已打开,联动试验正常; (3)有载调压切换装置的远方及就地调整操作正确无误; (4)本体外壳、铁芯和夹件及中性点工作接地安装可靠,引下 线截面及与主接地网连接符合设计要求; (5)避雷器、瓷套管及互感器等安装合格,接地符合要求; (6)防火、排油等消防设施完善,符合设计要求,并经消防部 门验收合格,鹅卵石充填合格; (7)温度测控装置完善,指示正确,整定值符合要求; (8)气体继电器及继电保护装置整

18、定值符合要求,操作及联动 11 试验正确; (9)本体及附件无渗漏油; (10)相位颜色标识正确、清晰。 4.3.1.2 断路器(含 GIS、开关柜) (1)电气连接牢固、可靠,接触良好,接地正确、可靠; (2) 断路器及操作机构完好, 无漏气、无漏油,动作正常, “分” 、 “合”指示正确,无卡阻现象; (3)开关动作特性符合制造厂技术条件,电气试验合格; (4)户外端子箱和机构箱密封、防潮效果良好,端子接线连接 可靠,无锈蚀; (5)密度继电器的报警、闭锁定值、油位等符合规定,电气回 路传动正确; (6)六氟化硫气体压力正常、无泄漏,微水符合规定,绝缘油 质合格。 4.3.1.3 隔离开关

19、 (1)安装牢固,转动接点无卡阻,联动闭锁位置准确无误; (2)抽查触头状况,接触后,触头压力符合制造厂要求,三相 同期合格; (3)相色标志正确,接地良好,符合规定。 4.3.1.4 互感器和电容器 (1)安装试验合格,记录齐全、准确; (2)无渗油、漏气; 12 (3)端子接头连接可靠、正确; (4)接地连接可靠。 4.3.1.5电缆敷设符合设计和规范规定,且排放整齐、牢固,标 识齐全、清晰、正确,电缆防火封堵严密、可靠。 4.3.1.6接地装置的接地引线符合A类电气装置的接地要求,搭 接长度和焊接质量满足规定。标识颜色符合规定。必要时,对主设备 或分区域接地电阻抽测,符合规定标准。 4.

20、3.1.7 电容器按安装技术记录项目检查合格。 4.3.1.8 硬母线按安装记录项目检查合格。 4.3.1.9 软母线按安装记录项目检查合格。 4.3.2 电气试验和继电保护、远动、 自动化装置调试记录,试验 项目应齐全,试验结果达到标准,继电保护装置有整定单,必要时核 查个别整组联动试验,动作正确、信号正确。 5 质量监督检查的步骤和要求 5.1 检查步骤 5.1.1 鉴于电力建设工程的特点, 质量监督检查以阶段性检查方 式为主,结合不定期巡检随机抽查、抽测的方式进行。阶段性工程质 量监督检查按自查,预监检和正式监督检查三个步骤进行。 5.1.2 自查: 由工程质量监督站督促工程建设各责任主

21、体,按本大纲规定 的内容和要求对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和 实体质量及技术文件、资料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符合 13 要求后书面报告工程质监站,并申请预检。 5.1.3 预监检: 由工程质监站负责,组织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按本大纲规 定的内容和要求,对质量行为、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和实体质量及 技术文件、资料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完毕对工程质量做出客观、公正、 恰当的评价和要求,对存在问题进一步整改。 符合要求并经监理单位确 认后,由建设单位提前 7 天向中心站提出正式监督检查的书面申请。 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均应准备好关于工程建设管理和工程质量 情况的书面汇报材料(汇报的主

22、要内容见5.2.3 ) 。 5.1.4 正式监检: 中心站接到工程质监站的质量监督检查申请后,应在不超过7 天 之内组织相关专业质监工程师组成监检组, 按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和 要求,对质量行为、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和实体质量及技术文件、 资料进行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并且核查预监检中提出的整改项目。 工程质监站和建设单位负责接受监检的组织工作,其他各责任主 体必须全程认真配合检查。 5.2 检查方式 5.2.1 监督检查可按本阶段工程所涉专业分专业小组,也可按对 质量行为检查和实体质量检查分组,按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 在受监单位的相关专业人员配合下,进行检查工作。 5.2.2 检查一般采取:大会

23、听取汇报后、分专业组以查阅资料、 座谈询问,现场查看、抽查实测等方法进行。在专业小组检查的基础 14 上,经监检组讨论评议, 形成对本阶段工程质量的综合评价和检查结 论。然后,以大会形式通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 5.2.3 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迎检汇报材料的编写,应结合 大纲 的内容和要求,力求简明、清晰、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单位在工程建 设的组织管理、 质量管理方面的工作情况; 反映实体质量和成果以及 存在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方面的内容并认真填写附表1-附表 3。 汇报 的主要内容一般为: 5.2.3.1 建设单位:工程概况,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工程质量 目标和质量管理措施, 里程碑进度计划和实际

24、施工进度控制,工程总 体质量和投运前所具备的条件,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处理结果。遗留问 题和处理计划,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 5.2.3.2 设计单位:工程建筑设计概况和技术特点,设计指导思 想和工作原则,设计质量控制措施,技术供应和工代现场服务,发生 的重大设计变更和处理结果,对工程质量与设计规定符合性的评估, 遗留设计问题和处理计划,设计变更统计和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5.2.3.3 施工单位:施工承包范围和主要工程量,质量管理体系 及其运行效果,施工质量目标,质量管理工作和质量控制效果,工程 实体质量,实际施工进度, 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处理结果,遗留问题和 处理计划,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 5.2

25、.3.4 调试单位:调试承包范围和主要调试项目,调试指导思 想和工作原则,质量目标和质量控制措施,调试项目完成情况,遗留 问题和处理计划,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 15 5.2.3.5 监理单位:监理工作范围,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工作指导思想、工作原则, 对工程质量目标的响应,监理工作的组织 管理,对施工和调试质量的控制,施工、调试质量验评结果统计,对 工程质量和投运技术条件的评估,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处理结果,遗留 问题和处理计划,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 5.2.3.6 生产单位:运行人员配备生产技术培训考核。生产技术 管理和运行、 维护物质保证等方面所具备的条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 结果,存在问

26、题和处理意见。 5.2.3.7 工程质监站:预监检情况汇报。 6 检查评价 6.0.1 各监检专业小组检查结束, 经组内评议, 对本专业的工程 质量提出评价意见和整改要求以及改进工作的建议:同时,形成书面 资料。 6.0.2 经监检组评议后,对本阶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和实体质量 水平作出综合评价和检查结论。 6.0.3 以大会形式通报各专业小组的质量评价意见和整改要求 以及改进工作建议,监检组通报综合评价及检查结论。 6.0.4 对检查结论满足本大纲要求者,可颁发本阶段工程质 量监督检查结论签证书。会后,质监中心站出具正式质量监督检查报 告。主送本阶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相关受检单位和其主管部门。抄送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和地方政府委托监督工作的主管部门。 6.0.5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完成监检组提出的整改要求,由监理 16 单位正式检查验收后,经工程质监站确认并书面报送质监中心站备案。 附表 1 受检资料目录 监检阶段:制表单位: 序号资料名称份数 附表 2: 电气安装工程项目验收统计表 序号单位工程 分项工程未完分项工程及 计划完成日期应验收数已验收数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17 附表 3: 未完调试项目清单 序号未完调试项目未完原因计划完成日期 18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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