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消毒灭菌管理制度汇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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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消毒灭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 规范医院消毒灭菌的管理制度, 最大限度地降低医院感染对患者造成的危害。 2、使用范围:全院各科室、护理部、医务部等。 3、监督管理 3.1 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和感染管理科负责监督、管理等工作; 3.2 各医疗部门、护理部、医务部等部门负责执行。 4、内容: 4.1 医院使用的消毒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器械科、感染管理科 应对消毒产品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存档备案。 4.2 医院应保持诊疗环境表面的清洁与干燥,遇污染应及时进行有效 的消毒;对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应根据2012消毒技术规范中的地 面和物体表面的清洁和消毒方法。 4.3

2、各科室根据消毒灭菌工作实际,为从事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 洗、消毒与灭菌的工作人员提供相应的防护用品,保障医务人员的职 业安全。 4.4 感染管理科定期对消毒工作进行检查与监测,及时总结分析与反 馈,如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 4.5 医务人员应掌握消毒与灭菌的基本知识和职业防护技能。 4.6 从事清洁、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相 关消毒灭菌知识,熟悉消毒产品性能,具备熟练的检验技能;按标准 和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采样、检测和评价。 4.7 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皮肤、破损粘 膜、组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 4.8 接触完整皮肤、完整粘膜的诊疗器

3、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 4.9 根据物品的性质选择消毒、灭菌方法。 4.9.1 耐热、耐湿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 耐热的油剂类和干粉类等应采用干热灭菌。 4.9.2 不耐热、不耐湿的物品,宜采用低温灭菌方法如环氧乙烷灭菌、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或低温甲醛蒸汽灭菌等。 4.9.3 物体表面消毒,应考虑表面性质,光滑表面宜选择合适的消毒 剂擦拭或紫外线消毒器近距离照射;多孔材料表面宜采用浸泡或喷雾 消毒法。 4.9.4 医院使用的消毒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器械科、感染管理 看科应对消毒产品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存档备案。 4.9.5 医院应保持诊疗环境表面的清洁与干燥

4、,遇污染应及时进行有 效的消毒;对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应根据2012消毒技术规范中的 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清洁和消毒方法。 4.9.6 各科室根据消毒灭菌工作实际,为从事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 清洗、消毒与灭菌的工作人员提供相应的防护用品,保障医务人员的 职业安全。 4.10 根据物品污染后导致感染的风险高低选择相应的消毒或灭菌方 法。 4.10.1 高度危险性物品,必须选用灭菌方法处理。 4.10.2 中度危险性物品,应采用中水平消毒以上效果的消毒方法。 4.10.3低度危险性物品,宜采用低水平消毒方法。或做清洁处理; 遇有病原微生物污染时, 针对所污染病原微生物的种类选用有效的消 毒方法。 4.11

5、 根据物品上污染微生物的种类、数量选择消毒或灭菌的方法。 4.11.1对受到致病菌芽孢、真菌孢子、分枝杆菌和经血传播病原体 (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艾滋病病毒等)污染的物品,应采 用高水平消毒或灭菌。 4.11.2对受到真菌、亲水病毒、螺旋体、支原体、衣原体等病原微 生物污染的物品,应采用中水平以上的消毒方法。 4.11.3对受到一般细菌和亲脂病毒等污染的物品,应采用达到中水 平或低水平的消毒方法。 4.11.4杀灭被有机物保护的微生物时,应加大消毒剂的使用剂量和 或延长消毒时间。 4.11.5消毒物品上微生物污染特别严重时,应加大消毒剂的使用剂 量和或延长消毒时间。 4.12 消毒与灭

6、菌时的职业防护 4.12.1 应根据不同的消毒与灭菌方法,采取适宜的职业防护措施。 4.12.2在污染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回收、清洗等过程中应预防 发生医务人员职业暴露。 4.12.3处理锐利器械和用具,应采用有效防护措施,避免或减少利 器伤的发生。 4.12.4 不同消毒、灭菌方法的防护如下: 4.12.4.1热力消毒、灭菌:操作人员接触高温物品和设备时应使用 防烫的棉手套、 着长袖工装; 排除压力蒸汽灭菌器蒸汽泄露故障时应 进行防护,防止皮肤的灼伤。 4.12.4.2紫外线消毒:应避免对人的直接照射,必要时戴防护镜和 穿防护服进行保护。 4.12.4.3气体化学消毒、灭菌:应预防有毒有害

7、消毒气体对人体的 危害, 使用环境应通风良好。 对环氧乙烷灭菌应严防发生燃烧和爆炸。 环氧乙烷、甲醛气体灭菌和臭氧消毒的工作场所,应定期检测空气中 的浓度,并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4.12.4.4液体化学消毒、灭菌:应防止过敏及对皮肤、粘膜的损伤。 4.13 一般诊疗用品的消毒 4.13.1一般常规使用的诊疗用品有体温计、听诊器、血压计袖带、 压舌板、开口器、舌钳子、吸引器、引流瓶、胃肠减压器、氧气湿化 瓶、呼吸机及麻醉机螺纹管、氧气面罩、麻醉口罩、扩阴器等非一次 性使用医疗用品。包括接触皮肤及浅表体腔、粘膜的器材。 4.13.2 清洁与消毒方法 4.13.2.1体温计:一人一用一消毒,用75

8、乙醇或含氯消毒剂500 /L1000/L 浸泡 30minh 后,清洁干燥保存备用。 4.13.2.2压舌板、舌钳、开口器一人一用一消毒灭菌,尽量使用一 次性的。 4.13.2.3接触皮肤的一般诊疗用品如血压计袖带、听诊器保持清洁, 若有污染应随时以清洁剂与水清洁。血压计袖带若被血液、 体液污染 应在清洁的基础上使用含有效溴或有效氯500 /L 的消毒液浸泡 30min后清洁干净,晾干备用。听诊可在清洁的基础上用乙醇擦拭消 毒。 4.13.2.4输液用的止血带一人一用,用后由科室或消毒供应中心回 收清洗、消毒。 4.13.2.5接触未破损粘膜的器具如:扩阴器、开口器、舌钳子、压 舌板,用后应先

9、清洗去污、 擦干。耐高温的器具可选择压力蒸汽灭菌, 尽量使用一次性用品。 4.13.2.6氧气湿化瓶、呼吸机和麻醉机的螺纹管、氧气面罩、麻醉 口罩、吸引器、 引流瓶等器具可在清洁的基础上,耐高温的管道与引 流瓶可采用压力蒸汽灭菌, 不耐高温的部分可采用低温灭菌或清洁后 浸泡在含氯消毒剂500 /L 浸泡 30min 后,清水冲净,晾干,清洁 干燥封闭保存备用。 4.13.2.7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 的诊疗器械、 器具和物品的处理流程应严格遵循消毒供应中心清洗 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的要求。 4.13.3 注意事项 4.13.3.1任何物品在消毒灭菌前均应充分清洗干

10、净。 4.13.3.2清洗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4.13.3.3使用的消毒剂应严格检测其浓度,有效期内使用,确保消 毒灭菌效果。 4.13.3.4消毒灭菌的医疗用品必须保持干燥,封闭保存,避免保存 过程中再污染,一旦发现有污染应再次根据需要进行消毒或灭菌。 4.14 物体和环境表面消毒 4.14.1 地面的清洁与消毒 4.14.1.1在地面无明显污染时,采用湿拭清洁。当地面经常受到患 者血液、体液等明显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再清 洁和消毒。当地面受到致病菌污染时,致病性芽孢菌污染时用1000 /L2000/L 作用 30min或用有效氯或有效溴500 /L 的

11、消毒液 拖地或喷洒地面。 4.14.1.2感染高风险部门如手术部(室)、产房、导管室、洁净病 房、骨髓移植病房、器官移植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血液 透析病房、烧伤病房、感染疾病科、口腔科、检验科急诊等病房的地 面应保持清洁、干燥,每天进行消毒,遇明显污染时去污,采用400 /L700/L 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擦拭,作用30min. 4.14.1.3对结核病病原体污染的,可用1000/L 含氯消毒剂擦洗。 如霍乱、炭疽等用有效氯100/L 2000/L 消毒剂作用 30min 消 毒。 4.14.2 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室内用品如桌子、椅子、床头柜、 门窗等物体表面无明显污染时,1-2 次

12、/ 天采用湿式清洁。当受到明 显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然后再清洁和消毒。 4.14.2.1用含有效氯 400 /L 700 /L 消毒剂溶液,可擦拭或喷 洒室内各种物品表面。 4.14.2.2感染高风险部门如手术室、产房、导管室、洁净病房、骨 髓移植病房、器官移植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血液透析病 房、烧伤病房、感染疾病科、口腔科、检验科急诊等病房的物体表面 应保持清洁、干燥,每天进行消毒,遇明显污染时随时消毒,采用 400/L 700/L 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擦拭,作用30min。 4.14.2.3紫外线灯照射 4.15 地面消毒 4.15.1 医院墙面在一般情况下污染情

13、况情况轻于地面,通常不需要 进行常规消毒。当受到病原菌污染时, 可采用化学消毒剂喷雾或擦洗, 墙面一般为 2.0m2.5m高即可。 4.15.2 对细菌繁殖体、肝炎病毒、芽孢污染者,分别用含有效氯或 有效溴 400/L 700/L 或 2000/L 3000/L 的消毒剂溶液喷 雾和擦拭处理,有较好的杀灭效果。喷雾量根据墙面结构不同,以湿 润不向下流水为度,一般50ml/200ml/ 。 4.16 患者床单元的清洁与消毒 4.16.1 科室保持床单元的清洁 4.16.2 对床单元(含床栏、床头柜)表面进行定期清洁或消毒,遇 污染时应及时清洁与消毒; 患者出院时应进行终末消毒。 消毒方法应 采用

14、规范、有效的消毒剂如复合季铵盐消毒液、 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 或采用规范、有效的床单元消毒器进行清洗和(或)消毒,消毒剂或 消毒器使用方法与注意事项等应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书。 4.16.3 直接接触患者的床上用品如床单、被套、枕套等,应一人一 更换;患者住院时间长时,应每周更换;遇污染应及时更换。更换后 的用品应及时清洗与消毒。 4.16.4 间接接触患者的被芯、枕芯、褥子、病床隔帘、床垫等,应 定期清洗与消毒;遇污染应及时更换、清洗与消毒。 4.17 清洁用品的消毒 4.17.1 手工清洗与消毒 4.17.1.1擦拭布巾:清洗干净,在250 /L 有效氯消毒剂(或其他 有效消毒剂)中浸泡30

15、min,冲净消毒液,干燥备用。 4.17.1.2地巾:清洗干净,在500/L 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30min, 冲净消毒液,干燥备用。 4.17.2 注意事项:布巾、地巾应分区使用。 4.18 皮肤与粘膜的消毒 4.18.1 皮肤消毒 4.18.1.1消毒方法 1) 用浸有碘伏消毒液原液的无菌棉球或其他替代物品局部擦拭2 遍, 作用时间应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2) 使用碘酊原液直接涂擦皮肤表面2 遍以上,作用时间 1min3min, 待干后再用 7080乙醇(体积分数)脱碘。 3) 使用有效含量 2g氯已定 -乙醇 (70体积分数)溶液局部擦拭 2 3 遍,作用时间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4)使用

16、 7080(体积分数)乙醇溶液擦拭消毒2 遍,作用 3min。 5) 使用复方季铵盐消毒剂原液皮肤擦拭消毒,作用时间 3min5min。 4.18.1.2消毒范围:肌肉、皮下及静脉注射、针灸部位、各种诊疗 性穿刺等消毒方法主要是涂擦,以注射或穿刺部位为中心, 由内向外 缓慢旋转,逐步涂擦,共2 次,消毒面积应 5cm 5cm 。中心静脉导 管如短期中心静脉导管、PICC 、植入式血管通路的消毒范围直径 15cm ,至少应大于敷料面积(10cm 12cm )。 4.18.2 手术切口部位的皮肤消毒 4.18.2.1清洁皮肤:手术部位的皮肤应清洁;对于器官移植手术和 处于重度免疫抑制状态的患者,

17、术前可用抗菌或抑菌皂液或2000 /L 葡萄糖酸氯已定擦拭洗净全身皮肤。 4.18.2.2消毒皮肤 1)使用浸有碘伏消毒液原液的无菌棉签或其他替代物品局部擦拭2 遍,作用 2min。 2)使用碘酊原液直接涂擦皮肤表面,待稍干后用 70-80乙醇(体 积分)脱碘。 3)使用有效含量 2g/L 氯已定- 乙醇( 70体积分数)溶液局部擦 拭 2-3 遍,作用时间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4)使用有效含量 2g/L 氯已定- 乙醇( 70体积分数)溶液局部擦 拭 23 遍,作用时间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4.18.2.3消毒范围:应在手术视野及其外扩展15cm部位由内向外 擦拭。 4.18.3 病原微生物

18、污染皮肤的消毒 4.18.3.1彻底清洗 4.18.3.2消毒:采用碘伏原液擦拭作用3min5min,或用乙醇,异 丙醇与氯已定配制成得的消毒液等擦拭消毒,作用3min5min。 4.18.4 粘膜、伤口创面消毒 4.18.4.1擦拭法 1)使用含有效氯 1000 /L 2000 /L 的碘伏擦拭,作用到规定时 间。 2)使用有效含量 2g/L 氯已定- 乙醇( 70体积分数)溶液局部擦 拭 23 遍,作用时间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3)采用 1000 /L 200/L 季铵盐,作用到规定时间。 4.18.4.2冲洗法 1)使用有效含量 2g/ 氯已定水溶液或漱洗, 至冲洗液或漱洗液变清 为止。

19、 2)采用 3(30g/L )过氯化氢冲洗伤口、口含漱液,作用到规定时 间。 3)使用含有碘 500/ 的消毒液冲洗,作用到规定时间。 4.18.4.3注意事项 1)其他合法,有效的粘膜、伤口创面消毒产品,按照产品,按照产 品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2)如消毒液注明不能用于孕妇,则不可能用于怀孕妇女的会阴及阴 道手术部位的消毒。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制度 1. 目的 规范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管理; 坚持标准预防和安全操作是避免职业暴 露医院感染的基本保证, 明确自身的免疫状况和暴露的感染情况将为 采取及时、有效的防护措施赢得宝贵时间。 2. 适用范围 全院各临床科室、保洁公司、后勤保障部门等 3. 监督管理 3.1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和感染管理科负责监督、管理等工作。 3.2 各相关部门负责执行。 您好,欢迎您阅读我的文章,本WOR 文档可编辑修改,也可以直接打印。阅读过后,希望您提出保贵的意见或建议。阅读和学习是一种非常好的习惯,坚持下去,让我们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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