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论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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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论文 特征码 MsCwUHhBWYPUhPLYwdTB * 加强管理,强化监督是保证合作医疗制度有效运行, 取信于民,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和手段,是保证新型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顺利运行、健康发展的关键。合作医疗的管 理主要是指经办机构(如:合作医疗管理局)对供需双方(参 保群众和医疗机构)行为的管理。合作医疗的监督是指某一监 督主体以一定的方式对上述三方行为的监督和评价。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运行管理 (一)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 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和能级原理,各级政府都应建立新 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隶属于同级政府领导,接受上级管 理机构的指

2、导。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协调小组,由省政府领导任组长,卫生、财政、农业、民政、 发改委、扶贫、审计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下设办公室,可与同 级卫生厅(局)的基妇处(农村卫生处)合署办公,也可单独 第 2 页 设立。 协调小组负责对建立、发展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的领导、组织、协调和政策制定等宏观管理工作。具体工作有: 1.制定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资金统筹办法、合作医疗实施 规划和年度计划; 2.确定各级地方财政对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具体补助标准; 3.制定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办法、会计核算制度等规章 制度; 4.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相关政策和资金,共同做好农村合作

3、医疗工作; 5.定期向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汇报合作医疗工作进展及 存在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政策措施。 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具体管理工作。 包括: 1.培训合作医疗管理人员; 2.指导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制定,审查合作医疗实施方案; 3.制定管理规章制度,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乡村医生 基本用药目录等; 第 3 页 4.检查督导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规范其运行; 5.及时研究解决合作医疗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6.定期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汇报合作医疗运行情况等。 -市政府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由政府领导任 组长,卫生、财政、农业、民政、发改委、扶贫、审计等部门 负责人参加

4、。下设办公室,可与同级卫生局的基妇科合署办公, 也可单独设立。 -县(市)级人民政府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 由政府领导任主任,卫生、财政、农业、民政、发改委、扶贫、 审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代表组成,负 责有关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工作。委员会下设经办机构, 工作人员一般不少于 8-10 人,也可根据服务人口数核定编制 (一般按 3-5 万人配备 1 人) 。经办机构应定为行政事业编制, 比照公务员管理,财政全额供给。 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负责有关组织、领导、协 调、调度、管理、监督、考核、奖惩等工作。具体工作有: 1.合作医疗的组织宣传发动工作; 2.制定

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规划和计划; 3.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章程和各项管理规章 第 4 页 制度(包括: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工作职责,管理制度,工作 制度,补偿报销制度,基本用药目录,自费药品目录,不予补 偿的医疗范围,转诊制度,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基金财务核算 制度,信息统计管理制度以及监督、考核、奖惩制度等)。 4.确定合作医疗基金筹资标准,支付范围,支付标准和补 偿比例;指定国有商业银行设立专用账户,保证合作医疗基金 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5.定期检查、监督合作医疗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 保持基金的收支平衡。 6.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合作医疗运行中的问题,使合作医疗 基金

6、发挥最大效益,公平、合理地补偿合作医疗参加者的医疗 费用,维护参保者权益。 7.建立合作医疗信息网络和统计报告制度,及时收集、汇 总、整理、分析、传递、贮存、反馈、上报合作医疗信息。 8.进行年度工作考核、总结,表彰先进,惩处违规行为。 9.定期向同级党委、人大、政府和监督委员会汇报工作, 主动接受监督。 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管理中心或结算中心)负责 具体业务工作。具体工作有: 1.执行合作医疗协调小组、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具 体负责合作医疗实施过程中的具体业务管理工作; 第 5 页 2.审定合作医疗定点医疗卫生机构; 3.设立合作医疗基金专用账户,切实做到合作医疗基金专 户储存、

7、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专人负责,确保基金的安全和 公平、公正、合理使用; 4.严格执行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办法和基金财务核算制度, 按照规定要求筹集、管理、使用合作医疗基金; 5.审批医疗转诊,审核报销医药费; 6.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行为和执行合作医疗管理 规章制度的情况,包括医疗行为、服务质量、医疗收费、药品 价格、报销程序、补偿兑现等; 7.及时向社会公布合作医疗基金的具体收支和使用情况, 主动接受参保农民的监督; 8.按时准确填写各种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 -乡(镇)人民政府设立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由政 府领导任主任,以农民代表为主体、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县 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在乡镇政

8、府设立派出机构(人员) ,设办事人 员 2-3 名。派出机构办事人员和工作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不 得从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 -村级也可以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小组,由村民委 员会主任任组长,村民代表为成员。 第 6 页 (二)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供 方) 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管理, 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是保证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医疗服务费用, 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 1、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满意 服务,是实施农村合作医疗的基础 要在深化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前提下,优 化农村卫生资

9、源,加大农村卫生投人,全面加强农村县、乡、 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保证其开展基本医疗服务的条件。在农 村建立起基本设施齐全、服务功能到位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和 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农村卫生服务队伍,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 务能力和水平,满足农村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这是推行新 型农村医疗制度的前提和保障。 2、加强农村卫生全行业管理和监督,是加强农村医疗卫生 机构管理的关键。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管, 严格农村卫生机构、人员和卫生技术应用的准入管理,规范农 村医疗卫生服务市场,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和非法行医。 第 7 页 3、为参保农民提供安全、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是合作 医疗

10、管理的基本内容 要引入竞争机制,在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中择优选择新型农 村合作医疗定点服务机构。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后,应与其签订 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医疗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和 权利,并在实施中加强监管力度,实行动态管理。定点医疗卫 生机构应做到:改革服务模式,优化服务环境,改善服务态度, 提供优质服务,降低服务成本,简化就诊手续、方便患者就医, 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确保参保者 的权益。 4、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服务行为,是合作医疗健康运行的 保证 县、乡(镇)、村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都要建立健全各项 管理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合作医疗章程和管理规定, 规范服务行

11、为,加强质量控制,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 理收费,保证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控制医疗费用,保证 医疗安全。 一是要加强对农村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规范化管理, 规范门诊登记、住院病历、专用处方、收费票据、转诊审批、 第 8 页 报免程序、减免登记、统计报表填写及汇总上报等。重点对医 疗技术操作规程、医疗安全与质量、合理用药、一次性医疗用 品使用、医疗器械消毒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的执业行 为进行定期评价。 二是要加强农村卫生机构药品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定并实 行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医疗报销药品目录和乡村医生基本 用药目录,推行药品集中统一采购,可由乡(镇)卫生院统一代 购药品,严禁

12、假劣药品进大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保障农民用药 安全。 5、控制医疗费用,减轻农民大额医疗费用负担。 (1)合理确定支付范围。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根 本目的是保障基本医疗,分担大病经济风险,防止农民因病致 贫、因病返贫。由于合作医疗基金有限,为便有限的资金合理 使用,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在保证基本医疗的同时,必须制 定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和基本检查项目,合作医疗不予报免 项目等相关规定,对合作医疗的支付范围加以限定。 (2)合理确定补偿比例、起付点和封顶线。合作医疗基金 补偿的重点应放在大额医疗费用和住院补偿。补偿比例要根据 筹集资金总量,本着“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 确定。一

13、般认为补偿比例应在 20%80%之间确定,低于 20%合 第 9 页 作医疗对群众缺乏吸引力,超 80%可能导致卫生资源的过度使 用和浪费,要坚决杜绝医疗费用全报全免的不科学做法。具体 补偿比例应遵循医疗费用花费越多,补偿比例越高的原则确定, 以体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大病统筹为主、互助共济的特 点。对于就诊病人流向的控制,可以考虑采取合理确定起付点 和封顶线的办法实现。 (3)控制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费用。要采取措施,通过 签订服务合同约束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过度医疗服务行为。 具体控制方法可通*网站:*知音过实行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和 按平均费率付费(单元付费)两种支付方式实现。按项

14、目付费的 支付方式,对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行为缺乏约束力,一般不宜实 行。实行总额预付和单元付费在实际操作中可能有一定困难, 如实行按项目付费,必须对传统的做法进行改革。 (4)建立逐级转诊制度。转诊的顺序原则上是:村一乡(镇)- 县(市)-地(市)-本省-外省。要建立严格的转诊审批制度,既要 保证需要转诊的病人及时转诊、及时治疗,又要控制不应该转 诊的病人转出,同时上级医疗机构也要及时将恢复和康复期病 人及时转回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继续康复治疗,以充分利用 农村基层医疗卫生资源,保证合作医疗资金的合理使用,杜绝 不必要的浪费现象发生。 (5)审查和监控医药费使用。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及其 下设的

15、办事机构,要定期对县乡、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卫生机 第 10 页 构的服务行为进行检查监督、考核评价,包括处方、病历、合 理检查、合理用药、药品价格、医疗收费等。对严格执行合作 医疗管理规定并做出突出成绩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检查中发现 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 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三)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的管理(需方) 1、明确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有权享有规定的各项医疗补偿;有权享有各项医疗 保健服务;有权监督合作医疗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有权对新型 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和人员提出批抨和建议;有权对定点医 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提出

16、批评和建议。 义务:自觉遵守和维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各项规章制度 和有关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合作医疗资金;积极配合定点医疗 机构开展的医疗保健服务;监督各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 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 2、发放新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以户为单位注册,由新型农村合 作医疗经办机构发放就诊证。参加人员按规定持证在定点医疗 机构就诊,并享受相关待遇。 3、对持证就诊住院者的医疗费用予以结算和补偿。 县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以及其乡镇办事机构要及时受理参 第 11 页 保群众报销补偿医药费用的申请。对于符合本县“合作医疗管 理办法” (或章程 )规定的医药费用,凭病

17、人出院时的医药 费用票据,按照规定的报销比例给予报销补偿。在条件具备时, 也可以实行由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该由病人承担的部分费用由病人直接与医疗机构结算。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监督 加强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合作医疗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是保证合作医疗基金及时足额到位,公平、合理、有效使用, 保障合作医疗基金收支平衡、专款专用、正常运作,维护合作 医疗参加者和医疗服务提供者权益的重要措施。 (一)成立监督组织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 指出:“要建立有效的农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和社会监督机制“。 国务院办公本文来自*之音网,在百度中可以直接搜索到*知

18、音 网站厅转发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制度的意见提出“县级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成立由 相关政府部门和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代表共同组成的农村合作 医疗监督委员会,定期检查、监督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和管 理情况。 ” 遵循管理与监督分开原则,县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 员会组成人员一般不与管理委员的组成人员交叉任职。可由以 第 12 页 下人员组成: 主任:主管监察、审计工作的副县(市)长 副主任:县(市)监察局局长、审计局局长 成员:纪检、农业、农工委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和参加合作医 疗的农民代表。 有的地方由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牵头成立农村合 作医疗监督委员会,以加

19、大监督力度,监督和规范行政行为。 监督委员会按以下方式组成: 主任: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分管领导 副主任:县级政协分管领导 成员: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县级政协相关委员会 的负责同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负责同志,以及人大 代表、政协委员和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代表。 (二)明确监督职责 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1.检查监督贯彻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关政策和规 定的情况; 2.检查监督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包括工 作进度及参保率等); 3.检查监督合作医疗基金的落实到位情况; 4.检查监督贫困人口合作医疗参保资金的落实情况; 5.检查监督合作医疗补偿及时到位情

20、况及有无超范围、超 第 13 页 标准补偿等问题; 6.检查监督合作医疗基金的专款专用、收支平衡情况以及 有无贪污、挤占、挪用、截留等问题; 7.检查监督定期公布合作医疗基金收支、使用账目的情况; 8.检查监督合作医疗定点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服务的规范情 况; 9.定期组织对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支、使用和管理情况进 行审计监督; 10.对合作医疗运行、管理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并将检查监 督结果向政府、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卫生行政部门、经办机 构及医疗卫生机构等进行反馈,提出意见和建议,限期整改, 及时纠正和解决合作医疗运行和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接受群众的举报和投诉; 12.根据有关规定,严肃

21、查处违规违纪和截留、侵占、贪污、 挪用合作医疗基金的单位和人员。 (三)对供方、需方和经办机构等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对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的监督 对合作医疗管理机构进行监督可以有效地提高管理效率, 增强合作医疗本身的抗风险能力,更好地保障农民的基本医疗, 减少浪费。 监督的主要内容有: 第 14 页 (1)执行合作医疗政策有无偏差,如有偏差应分析原因; (2)对合作医疗参加者的医疗费用偿付是否合理、准确、及 时; (3)合作医疗本文来自*之音网,在百度中可以直接搜索到* 知音网站资金支出是否符合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 (4)对合作医疗参加者和约定医疗单位不良行为是否进行处 罚,处罚是否公平、合

22、理; (5)是否切实保障了合作医疗参加者的基本医疗需求; (6)是否将医疗费用降低到最低限度,是否遵循了“收支平 衡,略有节余“的资金管理原则。 (二)对合作医疗卫生服务供方的监督 医疗单位在合作医疗资金控制上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 维持合作医疗费用的收支平衡,减少不合理医疗开支,真正保 障合作医疗参加者的基本医疗需求,对合同医疗单位及医务人 员行为进行监督是十分必要的。对合同医疗单位监督的内容, 包括: 不合理用药、违规用药;做不必要检查和忽视常规检查; 乱收费,包括分解收费项目,擅自增加收费标准,不坚持出入 院标准;医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多开药,虚报医疗费用金额等。 (三)对合作医疗参加者的

23、监督 合作医疗参加者的医疗消费意识,对医疗卫生服务知识的 第 15 页 了解程度,以及合作医疗参加者的觉悟等因素对合作医疗资金 的支出有直接的影响。因此,有必要加强对合作医疗参加者进 行监督,主要内容包括: 1、过度医疗消费和超前医疗消费 在合作医疗中,过度医疗消费是指合作医疗参加者过度利 用卫生服务,主要反映在要求医生多检查、多开药;超前医疗 消费是指合作医疗参加者超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利用“高档“医 疗服务,即常规检查可以确诊的,非用高精尖设备不可,基本 药物能解决的要用非基本药物。对这两类消费行为通过建立特 殊检查治疗审批制度,制订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等措施加以 控制。 2.为他人开药和借

24、证他人就诊 根据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谁参加合作医疗,谁才有享受 合作医疗待遇的资格。合作医疗参加者为他人开药或借证给他 人(未参加合作医疗的人)使用,是一种不正当的行为,对其 他合作医疗参加者来说是一种侵权行为,应通过监督加以控制。 (四)合作医疗监督的基本步骤 为获得较好的监督效果,应在监督过程中按一定程序来实 施监督。合作医疗监督的基本过程包括:制定监督计划、实施监 督检查以及纠正偏差。 1、制订监督计划 第 16 页 制订监督计划,是实施监督的关键步骤之一,没有一个明 确、完整的监督计划,是难于达到监督目的的。 (1)明确监督对象和监督标准。合作医疗监督机构的监督 对象是:合作医疗管理机

25、构、卫生服务机构和合作医疗参加者, 这三者构成合作医疗监督的客体。监督标准是实施合作医疗监 督的依据,是实施有效监督的必要前提。监督标准一般可根据 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实施细则或合作医疗的目标提出监督标准。 监督标准可以是: (1)合作医疗资金及时到位; (2)合作医疗资金专款专用; (3)收支平衡; (4)资金筹集符合筹资原则; (5)补偿未超过规定的范围和比例; (6)报销手续齐全,经严格审批; (7)合作医疗明细登记表、月报表属实; (8)用药范围末超过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 (9)转诊经批准,有转诊证明; (10)帐目公开。 2.确定监督标准时应注意的问题 (1)选择关键点:由于合作医疗监督的范围较广,内容较多, 在实施监督中,监督人员不可能把注意力都集中在活动过程的 第 17 页 每一细节上,而是要抓住关键性的问题,以提高监督效率和效 果,这可称之为选择关键点。 在合作医疗监督中,关键点是合作本文来自*之音,更多精 品免费请登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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