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在全市生猪屠宰管理暨“放心肉”工程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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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副市长在全市生猪屠宰管理暨“放心肉”工程建设工 作会议上的讲话 特征码 ljrfydatbltAxQlJPbLl 在全市生猪屠宰管理暨“放心肉”工程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 话 副市长 (二七年一月十二日) 同志们: 今天市政府召开全市生猪屠宰管理暨“放心肉”工程建设 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总结交流我市生猪屠宰管理及“放心肉” 工程建设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生猪及其产品管理 和“放心肉”工程建设工作。刚才,市政府与各县(市、区) 政府签订了 20XX 年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衢 江区、龙游县、常山县政府分别作了经验交流和表态发言,市 贸粮局和市农业局分别就加强生猪定点

2、屠宰和源头监管提出了 具体工作意见。下面,我强调三点意见: 第 2 页 一、充分肯定我市生猪屠宰和肉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成绩 生猪产业是我市的传统优势产业,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 生猪产品是日常消费最大的肉类食品,猪肉消费占肉类消费的 65%以上,是关系到人民基本生活的“菜篮子”骨干商品,其质 量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居民的切身利益。自实施生猪定点屠宰 管理以来,我市贸粮、农业、工商、质量技监、卫生、公安等 部门协同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克服重重困难,扎实开展生猪 屠宰管理、整顿和规范生猪屠宰秩序,在保障肉食品安全方面 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领导 199

3、6 年 4 月,我市开始实行生猪定点屠宰,1998 年国务院 颁布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后,我市及各县(市、区)专 门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任成员的生猪 定点屠宰管理领导小组,加强了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领导,并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屠宰管理工作;组建了由商业、农 业、工商、卫生、财税、公安等部门参与的生猪定点屠宰联合 执法队,开展生猪屠宰的执法管理。20XX 年起,市政府把生猪 屠宰管理工作列为对县(市、区)政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 3 页 去年底,市政府又专门出台了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质量管理推进 “放心肉”工程建设的政策意见,有力推进了我市生猪屠宰管 理和肉食品安全保障工

4、作。 (二)合理布点,生猪定点屠宰加工网络基本形成 近年来,我市一直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保护环境、 有利流通、便于检疫、适度集中”的原则,根据浙江省实施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有关要求,从实际出发,采取先 市区、再县城、后乡镇三步走的办法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 , 推进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工作。20XX 年对全市定点屠宰厂进行了 整顿规范,新建了 2 个机械化生猪定点屠宰厂。到目前为止全 市共布设生猪定点屠宰厂(场)33 个,其中市本级定点屠宰厂 (场)2 个,县级屠宰厂(场)5 个,农村乡镇屠宰厂(场)26 个。1998 年20XX 年期间,全市定点屠宰生猪 222.28 万头, 其中市本

5、级 66.11 万头,屠宰平均进点率达 50%。据估算, 20XX 年生猪定点屠宰数量已占全市生猪消费量的 61%,从定点 屠宰厂(场)进货已经成为生猪及其产品市场供应的主渠道, 在保障肉食品安全方面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三)建立生猪产品分段监管体系,监管网络逐步形成 第 4 页 20XX 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后,我市各地高度 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措施,将生猪产品分段协同 管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大了对生 猪及其产品的监管力度。农业部门开展了瘦肉精检测,贸粮部 门强化对定点屠宰厂的监督管理,工商部门加大市场检查力度, 卫生部门加强了集体伙食单位和

6、餐饮业的肉品卫生检查,公安 部门及时打击暴力阻止生猪定点执法行为。各部门还切实加强 配合,不定期组织联合行动,深入开展对私屠滥宰、非定点肉 品和注水肉、病害肉的整治,有力地打击非法经营活动,净化 肉品市场。8 年来,全市共查处私屠滥宰违法案件 2222 起,检 出病害猪 6102 头、病害内脏 51597 公斤,共查扣没收非定点屠 宰猪肉 66035 公斤,销毁病死猪肉 1567 公斤。20XX 年20XX 年三年依法取缔了城乡结合部的 27 个非法屠宰窝点;瘦肉精检 测 318 批,抽检样品量 4810 头,呈阳性 69 头,合格率 98.6%。 (四)积极探索“三进”工程,重点区域肉品安全

7、得到保 障 坚持市场引导和政府促进相结合,完善肉制品的索证、索 票、认证、检测等市场准入制度,坚持实施肉品上市检验登记 制度和不合格肉品不出厂制度,积极推进配送、直销等现代流 第 5 页 通方式,积极探索开展“放心肉进店堂、进超市、进学校”三 进工程,促进定点屠宰厂(场)与大专院校、宾馆、饭店、机 关等重点用肉单位建立直销网络。20XX 年以来, “三进工程” 销售量达 69.46 吨,销售额达 85.3 万元,促进了学校、超市、 宾馆、饭店等重点单位用肉安全。 二、正视当前生猪及其产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我市推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以来,生猪屠宰和肉品流通秩 序明显好转,肉品质量显著提高,群众对此

8、也是基本满意的。 但是,我市定点屠宰工作开展并不平衡,市区好于县城,县城 好于乡镇,农村乡镇屠宰进点率差。目前,市区定点屠宰率达 到 95%以上,县(市、区)城区定点屠宰率达 90%;全市 93 个 乡镇,有 52 个乡镇开展了生猪定点屠宰(含临时屠宰点) ,定 点屠宰率不到 56%,与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乡镇定点屠宰率达 到 70%以上)和全省其他地市的差距仍然很大。同时,我市生 猪及其产品仍然存在着全行业技术水平低下,肉制品源头、屠 宰、加工、流通各环节管理皆有隐患。主要表现为: (一)生猪源头管理困难较大。在生猪养殖环节所有污染 因素中,感染疫病造成的生物性污染居多。据农业部门估计, 我市

9、近五年来每年因疫病造成的生猪死亡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 第 6 页 上亿元。同时,一些生猪养殖户非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 物,造成不少生猪受污染,如 20XX 年 9 月,由我市某地销往杭 州、舟山等地的两车 208 头生猪被检出“瘦肉精” 。面对众多素 质参差不齐的养殖户以及当前的生猪养殖散养和规模养殖并存 的现状和有限的管理手段,生猪的源头质量管理任务任重而道 远。 (二)屠宰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我市现有定点屠宰厂 (场)33 家,但具有相对完善机械设备的仅有 2 家,占 6%,其 余 31 家处于半机械化和手工屠宰状态。相当一部分定点屠宰厂 (场)生产条件和卫生环境差,检疫检验水平低,甚至

10、存在工 人没有上岗证和健康证明的现象。同时,私屠滥宰现象也屡禁 不止,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的前提下,屠宰厂(场)的病 害生猪检出率只有 0.3%。一些不法份子利用病死猪肉谋取暴利 的案子时有发生,屠宰管理亟需加强。 (三)屠宰加工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我市屠宰加工企业 数量少,规模普遍偏小,缺少肉制品深加工龙头企业,屠宰能 力差,这不仅与我市生猪养殖大市不相符,同时也正因为屠宰 加工企业设备简陋,相当程度上存在着操作、管理不规范行为。 根据对现有乡镇定点屠宰厂调查情况看,50%以上乡镇定点屠宰 厂的日均屠宰量在 10 头以下,加之加工费偏低,绝大多数屠宰 第 7 页 厂处在亏本经营状态。 (四

11、)流通把关有待进一步加强。按目前监管体制,农业、 贸粮、工商、质量技监、卫生和公安部门各有职责,共管“一 头猪” ,但联合执法难以形成长效机制,部门力量难以形成一个 拳头,尤其是流通环节生猪产品的把关难度大,漏洞多。一是 “瘦肉精”检测率偏低。由于“瘦肉精”检测成本高,经费难 以得到完全落实,部分县没有开展“瘦肉精”检测。二是我市 定点屠宰企业没有自营生猪收购和白肉批发销售业务,猪肉零 售商控制了猪肉市场价格,政府对市场供应肉品价格缺乏调控 能力和手段。 (五)执法力量和水平有待于进一步强化和提高。由于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未涵盖生猪养殖和肉品流通环节,且又 只是行 zd 规,处罚力度小,一些非法

12、的屠宰经营活动难以受到 有力惩处,难以震慑违法者。同时,一些县(市、区)尚未建 立专业执法队伍,既无编制,又无经费,主管部门牵头各定点 屠宰厂(场)在承担执法工作,定点屠宰加工厂(场)既当运 动员、又当裁判员,经营户、消费者难免有所不满。不少执法 人员文化程度偏低,执法装备落后,规范执法、安全执法难以 得到保障。 第 8 页 三、树立全程监管理念,推进“放心肉”工程建设 “放心肉”工程是牵系百姓生活质量和生命安全的一项民 心工程。市政府已经把消费者吃上“放心肉”作为 20XX 年“平 安衢州”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服务业安全保障体系的重 要组成部分,将继续加大考核力度。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

13、 识,进一步提高对肉食品安全重要性和生猪产业在我市农村经 济发展中重要地位的认识,树立全程监管理念,依法加强生猪 饲养、屠宰、加工、流通环节的监管,促进我市生猪产业健康 发展;推进以“安全、绿色”为核心的“放心肉”工程建设, 构筑生猪及其产品安全供销网络,让城乡居民吃上“放心肉” 。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我市生猪及其产品管理工作目标有三 个层面:一是加强生猪生产管理,全市基本达到“无公害”养 殖。二是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市区的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 100%,肉品供应达到“放心肉”标准;各县(市)的城区生猪 定点屠宰率达到 95%以上;全市 90%以上的乡镇实行生猪定点屠 宰,乡镇定点屠宰率达到 75

14、%以上。培育 1-2 家有一定生产规 模的定点屠宰厂和创若干个品牌肉,全面开展“三进工程”建 设(放心肉进店堂、进超市、进学校) 。三是探索生猪产业一体 化建设,形成上下贯通、遍及全市的供销网络体系,切实增强 政府对肉品市场的调控能力,保证肉品市场稳定和肉品质量安 第 9 页 全。要达到上述目标,要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开展生猪无公害养殖,加强源头管理 生猪饲养环节是确保肉品质量的源头。在生猪饲养环节必 须坚持引导和监管并重,切实加强源头管理。 一是加强对农民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增强他们的食品安全 意识,引导农户改变长期形成的传统生产习惯,饲养无公害生 猪。同时由农业部门推荐,由农业部门和贸

15、粮部门共同确定一 批无公害生猪养殖场,一方面作为无公害生猪养殖的示范点, 推行生猪养殖标准化和管理规范化,引导和带动周边农户;另 一方面作为定点屠宰场生猪专供点,确保生猪产品质量,保证 源头的可控性。 二是延伸产业链,实现对源头的有效控制。通过各种方式 积极引导肉类行业优势企业、龙头企业,遵循市场机制,采取 农工商联合的形式,特别是通过公司加农户、公司加中介加农 户、公司加基地加农业工人的形式,把分散经营的农户组织起 来,使公司与农户之间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利益共 同体,将肉食品安全管理一直延伸到农户,实现对源头的有效 控制。 第 10 页 三是加强对饲料生产和生猪饲养环节监管。对非法

16、生产加 工、销售“瘦肉精”等禁用药物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不法行 为;强化对养殖场(户)和饲料加工、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加大对添加“瘦肉精”等禁用药物的抽检频度;特别要对定点 无公害生猪示范养殖场,农业部门必须定期抽检“瘦肉精”等 禁用药物使用情况,并根据抽检情况和生猪供应质量,对定点 无公害生猪养殖场进行动态管理。对使用“瘦肉精”等禁用药 物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曝光,并列入不予收购和代宰 的“黑名单” ,确保生猪质量安全。 (二)优化布局,提高水平,发展屠宰加工业 一是优化布局。本着城乡统筹安排、重点压缩数量、着力 提高质量的原则,坚持建大撤小、分步实施、平稳过渡的政策, 优化生猪定点

17、屠宰厂布局。引进大型肉制品加工企业或有重点 改造具有较大规模的屠宰加工企业,适当调整生猪定点屠宰厂 (场)的设置规划,力争 23 年内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 布局更趋合理,个数压减 30%以上。各县(市、区)可根据实 际情况,优化本辖内定点屠宰厂的布局,现在县(市、区)城 区还没有定点屠宰厂的,可以按“布局合理、符合规范”要求 新建,也可以委托相邻县(市、区)负责屠宰配送,但必须保 第 11 页 证本辖内生猪及其产品供应的数量、质量和价格稳定。要坚决 关闭生产规模小、设施未达标、技术落后的小型屠宰厂。按照 先近郊、后远郊,先建新厂后关闭小屠宰厂的步骤,对全市所 有定点屠宰厂进行资质分级;不符

18、合规定,达不到要求的定点 屠宰厂实行限期强制淘汰,推进我市定点屠宰加工的合理布局。 要加快机械化生猪屠宰厂建设步伐,实现屠宰方式、生产工艺、 加工流程、经营理念的根本性转变,促进全行业生产设施设备 现代化和生产标准化,提高屠宰行业现代化水平。争取到 20XX 年,生猪产品消费量较大的县(市、区)都要建有机械化屠宰 厂,逐步确立机械化屠宰生猪产品在市场供应中的主导地位。 到“十一五”末,争取机械化屠宰生猪产品市场占有率县(市、 区)城区达到 95%以上,乡镇达到 70%以上。 二是鼓励联合和重组。生猪定点屠宰厂组织形式可以是国 有制,也可以是民营,允许多种形式并存,但必须明确当地政 府对除国有以

19、外其他形式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在生猪及其产品的 供应数量、质量和价格方面具有一定的调控措施,以确保辖区 内肉品供应和安全。特别是对按规划新建的屠宰厂一般实行社 会公开招标,并在招标书中把调控要求作为条件事先予以明确。 要引导现有各定点企业,通过联合和资产重组参与竞争,建立 肉类产销集团;也可以多种形式的利用国内外资金,吸引大企 业、大集团参加竞标,发展股份制的现代化肉类联合企业,加 第 12 页 快本市生猪屠宰行业的体制创新、技术进步,鼓励发展生猪养 殖、屠宰加工和销售一条龙的产业化组织,提高我市肉制品行 业的组织化水平。 三是加强综合利用,提高深加工能力。要有针对性地引进 和培育肉制品深加工龙头

20、企业,加强对生猪内脏、肥膘、皮、 毛、骨、血、肠衣、腺体等资源的加工和综合利用,丰富肉制 品产品种类,力争到“十一五”期末使全部副产品尽可能得到 充分利用,做大做强我市生猪产业。 四是加强生猪屠宰环节的监管,保证生猪屠宰加工业健康 发展。建立生猪及其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实行市外生猪及其产 品及入市报验备案制;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检查, 对生猪尿液检测呈现“瘦肉精”阳性的生猪,一律不得屠宰, 并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要加强宰前“瘦肉 精”检测和生猪产品的检验。 (三)加强肉品流通监管,推进“品牌肉”工程建设 生猪及其产品流通环节监管是全程监管的重点和难点,各 部门要密切配合,

21、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通过建设白肉批发专业 市场和连锁配送网络,抓好肉货质量,切实加大“品牌肉”的 第 13 页 创建力度,让城乡居民吃上“放心肉” 。 一是建设白肉批发专业市场,推行索证索票制和销售质量 安全可追溯制度。要加强引导和培育,有目的建设白肉批发专 业市场,凡符合相关肉品准入规定要求进入市区销售的肉品一 律进市场批发交易,市场进行统一管理。同时要求生猪及其产 品批发商和零售商必须进行工商登记,依法经营,依法纳税, 各市场产权主体和大型超市都要配设食品安全专管员,推行肉 类产品索证索票工作,并参照嘉兴做法,建立专门人员巡查制 度、进货和销售去向档案制度、销售责任制度(市场管理机构 与经营

22、户以责任书形式明确)和质量信用公告制度等生猪产品 销售质量安全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对入市的鲜猪肉、冷鲜肉 进行查验登记、建立台帐。对无出厂合格证、检验检疫证和完 税凭证的肉类产品,不准入市交易。明确手工作坊式生猪屠宰 场(点)生产的产品,达不到统一配送条件的,只允许在限定 区域销售,禁止跨县(市、区)销售,机械化屠宰厂生产的产 品经销售地生猪屠宰主管部门颁发生猪产品市场准入证后 可以跨县(市、区)流通。 二是严格市外生猪及其产品入市程序。凡从市外购进生猪 的,必须经过调入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安全风险评估,并持有 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明、免疫或牲畜耳标、 第 14 页 运载工具消毒

23、证明以及“瘦肉精”的检测报告或证明,方可调 入;从省外购入生猪的还必须在入境后向省际动物检查站申请 报验合格;凡市外鲜猪肉(白条) 、冷鲜肉及猪内脏等副产品进 入衢州市场的,由供应商持当地生猪定点屠宰厂产品出厂合格 证、检验检疫证、运载工具消毒证,向调入地动物防疫监督机 构申请并报验,向商贸主管部门申请备案登记。 三是建立生猪产品统一配送制度。引入先进的经营方式, 提高肉类产品流通的组织化、规模化和规范化水平,在着力搞 好县(市、区)肉品销售网络建设同时,创造条件将肉品连锁 销售网络向小城镇延伸,力争 3-5 年内全市生猪产品连锁(专 卖、超市)销售网点发展到 30 处以上,尽快形成上下贯通、

24、遍 布城乡的肉品流通网络体系;生猪产品连锁店(专卖店、超市) 销售比重县(市、区)城区达到 50%以上,乡镇达到 30%以上。 20XX 年要完善机关、企业、学校和医院、宾馆等集体伙食单位 生猪产品统一配送制度,以积累经验。由符合条件的生猪定点 屠宰企业或“品牌肉”批发商直接配送到机关、学校、企业、 食堂等集体伙食单位,各集体伙食单位要索取肉品的相关票证, 建立备查台帐。对集体伙食单位自行进货,导致不合格肉品进 入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四是大力推进“品牌肉”工程建设。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 第 15 页 开展达标管理和等级评定工作,鼓励生猪屠宰厂(场) 、肉品供 应商联合打造地方肉类品牌。各生

25、猪定点屠宰企业要通过生猪 的收购、加工、批发、零售,打造自己的“品牌肉” ,逐步形成 生猪养殖基地、收购、屠宰加工、肉品批发零售一条龙的供销 网络体系。20XX 年在推进“品牌肉”工程建设方面,要求各县 (市、区)至少推出 1 个品牌,待条件成熟时,也可联合创建 区域品牌;力争 3-5 年内, “品牌肉”市场占有率各县(市、区) 城区达到 50%以上,乡镇达到 30%以上。 五是建立定期信息通报制度和销售信息透明制度。建立生 猪及其产品全程监管信息通报制度,每季由市生猪定点屠宰管 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召集市、县两级相关职能部门 召开定期信息通报会议,交流可以公布的生猪及其产品监管信 息

26、和定点无公害生猪养殖厂、定点屠宰厂饲养、供应信息以及 集中销售点的价格信息,以及周边生猪及其产品疫情、供求和 价格信息,分析现状,协同处理各环节出现的问题;市相关职 能部门要每月定期把掌握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交流,及时通报 和处理问题。同时由市贸粮局负责组织人员每天定时定点在农 贸市场、大型超市等肉品集中销售地显眼处公布生猪及其产品 档案和当天区域批发平均价,以透明信息手段指导肉制品销售 的零售价。 第 16 页 (四)加强领导,提高生猪屠宰执法监管水平和肉制品市 场调控能力 各县(市、区)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 把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要按照20XX 年 生猪定

27、点屠宰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和 监管,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市政府将建立衢州 市牲畜屠宰监管机构,行使市区牲畜屠宰的行政执法,依法查 处私屠滥宰和未经检验的生猪(牛、羊)及其产品上市等不法 行为。各县(市、区)政府可根据实际建立相应机构,以加强 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并做到有机构、有人员,经费有保障, 特别要保证牲畜屠宰监管机构和“瘦肉精”抽检的经费,确保 这项工作正常开展。建立健全生猪及其产品安全责任网和监督 网,加强辖区内生猪及其产品全程监管和创建“品牌肉”工作 的宏观指导;编制应急预案,建立肉品供应应急机制,建立以 生猪定点无公害养殖基地为重点的活猪储备制度,增

28、强政府对 市场的调剂和控制能力,确保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 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商贸部门作为生猪定 点屠宰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制订 20XX 年-20XX 年衢州市 生猪及其产品全程监管和“品牌肉”创建年度工作指标体系、 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配合农业部门共同做好对无公害生猪养 第 17 页 殖场的定点,确保定点屠宰厂货源质量和进货渠道畅通;优化 生猪定点屠宰厂布局,鼓励机械化屠宰厂建设,对定点屠宰厂 试行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加工质量、 检验检疫和制度台账等方面的管理,以规范发展我市屠宰加工 业;牵头引导生猪养殖场和肉品供应商、批发商、零售商创建 品牌,筹

29、建白肉批发专业市场,牵头建立肉品档案,形成质量 可追溯制度;牵头收集、通报相关信息,建立上下贯通的连锁 配送和应急体系,形成具有较强调控能力、遍及全市的生猪及 其产品供销一体化网络。工商部门负责农贸(菜)市场的监管, 指导农贸市场主体开展肉品索证索票工作,扶持“品牌肉”进 市场,可对专营“品牌肉”的摊位给以优惠;农业部门负责生 猪饲养环节监管,加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加工、经营企业 的检查监督,严格生猪宰前和市外货源检疫检验,牵头病死猪 处理工作,定期对定点无公害生猪养殖场进行“瘦肉精”抽检, 依法查处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 销售“瘦肉精”的监管,牵头做好“瘦肉精”专项

30、整治工作; 卫生部门负责市区学校、宾馆等集体伙食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 推进“放心肉”进学校、宾馆、食堂等集体伙食单位工作;质 量技监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切实防止以含有 “瘦肉精”的猪肉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公安部门负 责依法严肃查处生产、销售违禁添加剂和病、死猪等违法行为, 协助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的行政执法工作,特别是在国家和省未 第 18 页 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前,要和相关部门一起商定好原则,明确公 安提前介入的条件,并通过典型事例打击违法分子,震慑罪犯 和心存侥幸者,为生猪及其产品全程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财政部门要安排好牲畜屠宰监管机构和“瘦肉精”抽检工作经 费,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国税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 度,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通过全程监管和“品牌肉”创建, 力争使我市生猪产品合格率达到 100%,杜绝病害肉、注水肉上 市,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对因工作不力、执法不严、监 管不到位而出现生猪及其产品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按照食品 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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