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文】其他合同范本-供用水合同[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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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其他合同范本:供用水合同1 特征码 sohBXCALaNxyvnhtAokj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供水企业(以下简称甲方)和自来水用户(以下简称乙 方)在自来水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经济、合理、安全 有序地供水和用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国务院 城市供水条例和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经甲、乙双 方平等协商,自愿、互利、友好地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互 相制约,严格履行。 第一条 供水方式及产权分界 1、经乙方要求,根据甲方的供水能力,甲、乙双方平等协商, 甲方从城市供水管上接管并安装 dn 口径水表 只, 核定日用水量为 吨。 2、

2、新建多层住宅乙方不得采用屋顶水箱供水,当城市供水管 第 2 页 网压力不能满足直接供水时,由乙方自建加压设施及管理,待 城市供水管网条件允许直接供水时自行拆除。新建住宅应使用 无污染的、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的输水管材,并在住宅单元的 公共集中部位实行分户设表计量。 3、甲方与乙方的产权划分和管理责任。甲、乙双方产权分界 点为计费水表。从取水口到进户总水表以前的供水管道及设施 (含计费水表)产权属甲方,并由其负责维护管理。进水总表 以后的供水管道及设施由乙方负责维护管理。因乙方对水质、 水压有特殊要求,需列换管道及附属设施所发生的工程费用由 乙方负责。 4、法定计量表具由甲方统一提供,并负责统一检

3、修、校验、 撤换。表井规格由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维护 管理,防止有污物、积水、杂物,以免损坏而影响抄表、换表。 如有损坏,乙方应及时整修。 第二条 供水质量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自来水,出厂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生活 饮用水卫标准 ,按国家规定标准定期进行采样化验分析,严格 做好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的管理,水质综合合格率应符合国 第 3 页 家有关标准。 2、甲方确保供水压力合格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压力合格 标准为主干管末梢不低于 0.14mpa。 3、甲方必须保持不间断供水,禁止擅自停止供水。因甲方工 程施工或供水设施维修等原因确需降压或停水,在计划停水、 降压供水之前 24 小时

4、公告通知乙方(不可抗力或突发原因除外) 。在停水期间乙方有困难,经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甲方应启 动应急措施,以保证乙方应急的生活用水需要。 4、因灾害或紧急事故、故障发生降压、停水的,乙方发现后 应及时反映,甲方应组织连续抢修,尽快恢复供水。 第三条 供水计量 1、乙方用水以单位、门牌、幢或单元立户装表,在技术条件 具备的情况下,可以实行分户设表计量。同一门牌号码墙院内 有用水户要求用水,可安装分表用水,原用水户不得拒绝,产 生的费用由用水户与原各用水户合理分摊。 2、乙方因施工或公用性临时用水,应申请办理或签订临时供 第 4 页 水合同,施工结束或不需要用水时,应及时办理销户手续,终 止临时

5、供用水合同。 3、甲方按规定日期查抄水表,计取水费。对尚未实行分户设 表计量的用水户,乙方应及时收取单元(幢、墙院)内的水费, 向甲方交纳。由于乙方的原因连续三个月不能抄见水表,经交 涉无效,水费按水表额定流量二十四小时计费,直到抄见到表 为止,对已按水表额定流量收取的水费不退还。 4、法定计量表具如发生故障,则按正常时三个月平均用水量 或去年同期用水量计算月用水量,乙方的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 流量标准的,由甲方按最小流量标准收取额定水费,乙方对法 定计量表具计量准确值有怀疑的,可向甲方提出验表要求,验 表结果证实表具计量正确,乙方应承担验表费用等,并按正确 计量交纳水费。验表结果有误,则由甲方

6、承担验表费用等,并 按正常流量三个月的平均数退还或追补水费。 5、乙方每月要按时缴纳水费。现金缴纳水费时间在每月 8-14 日,缴费地点:钟楼路 126 号水厂营业所(缴费时间、地点如 有变动,水厂另行通知) ,乙方也可委托银行托收或个人银行存 折代扣,但乙方必须要保证帐户有足够余额。若乙方超期拖欠 水费,经甲方催缴仍未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要按日加收 1%滞 第 5 页 纳金。乙方在甲方催缴后拒不缴费的,甲方有权停止供水,并 追索拖欠水费及滞纳金。乙方在每月月底前未收到水费通知单, 应到水厂营业所查询(营业所电话:6211289) 。 6、乙方因拆迁等原因需要停止用水时,应及时通知 知甲方,结

7、清费用,中止合同,办理销户手续。因办理不及时, 水表未及时拆回而造成供水设施损坏和水量损失,由乙方负责 赔偿。 7、报停或暂时中止合同后又需要恢复供水的,乙方应与甲方 再续签供用水合同,并向甲方支付复接费用。 8、乙方因房产转移需要变更名称或用水性质的,应在结清一 切费用后,给予办理过户或变更手续,并重新签订供用水合同。 过户时如遇用水性质发生变化或因改建、扩建、新建的工程项 目需要,乙方要重新办量给水申请的相关手续;如不及时过户 或拒不过户,则可视为中止合同,甲方可以销户停水。 第 6 页 9、乙方不得擅自转供水,如确需转供,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签 订供用水合同后方可转供。 第四条 供水设施维护

8、管理责任 1、总水表以外的城市供水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 分。城市供水专用的水源地、取水口、引水河、输水渠道、水 厂、储水池、泵站、管道以及闸门、闸门井、消火栓、扩管涵 洞、测压点、空气阀、泄水阀、水表等设施均由甲方事实管理, 乙方不得侵占、毁坏、擅自拆除、迁移或移作他用。因工程建 设确需迁移、改建城市供水设施,乙方(建设单位)应同甲方 协商,经同意后由甲方组织实施。迁移、改建工程费用由乙方 (建设单位)承担。 2、乙方不得在埋设的供水设施上(国家规范要求的范围内) 埋设其他管线以及植树、采石取土、堆积物料、修建与供水设 施无关的临时或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3、甲、乙双方都应按照管理

9、责任加强对供水设施的维护,共 同执行有关供水设施维护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保证安全供水。 第 7 页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开启或使用灭火专用的市政消火栓是 对甲方的民事侵权行为。市政园林、环卫等部门需要用水,经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到甲方办理用水手续,乙方须 承担相应的工程直接费用,由甲方定点定位设置专用供水设施 并安装水表计量,乙方按时向甲方交纳水费。 第五条 约定事项 1、乙方的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不得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 统连接,确需连续时,应经城市供水企业同意,并报城市供水 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在管道连接处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禁 止生产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单位的生产用水管网系统

10、及设 备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 2、对需要不间断供水的乙方,应实施二路供水或自建储备水 源,以确保 48 小时的用水量(含内部消防用水) 。 3、对新装用水或增加用水量的乙方,在与甲方签定供用水时, 应向甲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及地形图、总平面图、水施图、批 准文件等有关资料。 4、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的用水设施竣工后,应经城 第 8 页 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城市供水企业验收合格,并向城市供水 企业办理供水手续。建设单位在投入使用时,应对用户用水设 施进行冲洗、消毒,并经卫生部门和水质监测部门检测合格后 方可正式通水。 5、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其单位内部的消火栓直 接与城

11、市供水管网连接的,应与甲方签定消防供用合同,并设 立消防水表,按该表最小流量的收费标准支付水费。 6、使用加压供水设备的用水户,禁止在城市公共供水输配管 网上直接装泵抽水或采用其他方式盗用供水。不得擅自在用户 用水设施的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确需使用加压供水设备 的用户应征求供水企业意见,并通过储水设备加压供水。如装 泵抽水,应视为对甲方的侵权,甲方有权以最大流量收取水费 (以每日 8 小时,30 天一次计量) 。城市供水管网中的加压泵 站应在进出水管道上装有计量设备,由产权单位支付耗用水量 的水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 9 页 甲方的违约责任按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

12、三十三条执 行。 2、乙方的违约责任 擅自开启消火栓,用于与消防无关活动的。 损坏、拆换总水表或采用技术手段致使总水表停滞、逆行、 失灵的。 有过错的乙方应当承担由于过借而造成违约的民事赔偿责任, 除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外,无法核定流量的以最大流量计 算。 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按浙江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三十五 条、第三十六条执行。双方有法律、法规和合同依据或有合法 正当理由证明过错的,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BR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第 10 页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3、第八条合同的变列和解除 1、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国务院 城市供水条例和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条 款办理。 2、在双方签定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之前,本合同继续 有效。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 书、图纸、资料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乙方为房屋开发商,在其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时需变更户名 给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在合同变更前按建筑用水 性质计取水费。在合同变更后,按新过户的房屋使用人或所有 人的实际用水性质计取水费。 第九条合同效力及未尽事宜 第 11 页 1、乙方在合同签定前,对有关条款不清楚或有异议时,由甲 方提供说明或解释,也可以直接将修改意见或不能接受的有关 条款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明确,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本合同。 经双方确定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在 签定。 5、本合同附件和说明,经双方协商后,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它包括: 第 12 页 以上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第 1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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