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异常交易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修订)(1)_(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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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ord 格式 , , 专业 .专注 . 三立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客户异常交易行为监督管理规定(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期货交易行为,保护期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交易 所异常交易行为监管工作指引(试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异常交易行为主要指自成交行为、频繁报撤单行为、大额报撤 单行为、关联账户合并持仓超限行为、影响交割结算价行为、盗码交 易行为、自然人客户违规持仓行为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行为。 第三条 公司交易风控部负责对客户的交易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发现客 户交易异常情况或交易所因市场异常状况而采取监管措施,有权对客 户采取相应的风控措施。 第四条公司总部涉及客户开发、交易维护的业

2、务部门人员及 各营业部应对所属客户的交易行为进行合法合规性指导,使 其明确参与期货交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 的规定,客户出现异常交易行为之一或造成异常交易状况 的,要立即进行提醒、劝阻,不得纵容、诱导、支持客户的 异常交易。 第二章异常交易行为的认定标准 第五条自成交行为,是指同一客户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的行为。 其认定标准为: (一)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品种认定标准:客户单日自成交4 次以上(含本数),客户在多个公司开户的不分合约、不分手数合并 计算。 (二)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品种认定标准为:客户单日自成交 4次以上(含本数)。公司认定的一组关联账户,其关联账户之间发生 成交

3、的,视作同一客户的自成交行为。 .word 格式 , , 专业 .专注 . (三)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品种认定标准为:客户单日自成交 4次以上(含本数)。公司认定的一组关联账户,其关联账户之间发生 成交的,视作同一客户的自成交行为。 第六条频繁报撤单行为,是指同一客户频繁撤销定单的行为。其认定 标准为: (一)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品种认定标准为:客户单日不分手 数在某一合约撤销定单笔数累计达到 400笔(含本数)以上,但因套利 指令由系统派生且被自动撤销的定单不计算在内。客户单日在多个合 约上撤销定单笔数累计达400笔(含本数)以上的,按照一次认定。 (二)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品种认定标准为:客户单

4、日在某一合 约上的撤单笔数累计达到400笔(含本数)以上。客户单日在多个合 约上撤销定单笔数累计达400笔(含本数)以上的,按照一次认定。 (三)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品种认定标准为:客户单日在某一合 约上的撤单笔数累计达到400笔(含本数)以上。市价指令、止损 (盈)指令、套利指令、附加立即全部成交否则自动撤销(FOK )和立 即成交剩余指令自动撤销(FAK )指令属性的撤单次数不计入在内。客 户单日在多个合约上撤销定单笔数累计达400 笔(含本数)以上的, 按照一次认定。 第七条大额报撤单行为,是指同一客户多次撤销单笔数量较大定 单的行为。其认定标准为: (一)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品种认定标准为

5、:客户单日在某一合 约每笔撤单量 400 手(含本数)以上且撤单笔数8 笔(含本数)以 上,客户单日在多个合约上每笔撤单量400手(含本数)以上且撤单 笔数 8 笔(含本数)以上,按照一次认定。 .word 格式 , , 专业 .专注 . (二)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品种认定标准为:客户单日在某一合 约每笔撤单量 300 手(含本数)以上且大额撤单笔数40 笔(含本数) 以上。客户单日在多个合约上每笔撤单量300 手(含本数)以上且撤 单笔数 40 笔(含本数)以上,按照一次认定。 (三)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品种认定标准为:客户单日在某一合 约每笔撤单量超过合约最大下单手数的80% ,且撤单笔数超过

6、300笔 (含本数)。客户单日在多个合约上每笔撤单量超过合约最大下单手 数的 80% ,且撤单笔数超过300笔(含本数),按照一次认定。 第八条 关联帐户合并持仓超限行为,是指被公司认定为关联账户的一组客户持仓合并 计算后超出交易所规定持仓限额的行为。 (一)郑州商品交易所认定标准为:一组客户在股权结构、交易执行人、交易一致性等方面 存在明显的关联关系,可认定其为关联账户。关联账户持仓合并计算,合并持仓达到交易所客户持 仓限额以上,认定其存在合并持仓超限行为。 (二)上海期货交易所认定标准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涉嫌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交易编码合 并持仓超过交易所持仓限额的规定,视作达到交易所关联账

7、户合并持仓超限异常交易行为处理标 准。实际控制关系是指: (1)行为人作为他人期货交易的委托代理人,包括但不限于行为 人作为他人的联系人、开户代理人、指定下单人、资金调拨人、结算 单确认人等; (2)行为人与交易编码名义持有人之间存在配偶关 系; .word 格式 , , 专业 .专注 . (3)交易所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 其他情形。 第九条影响交割结算价行为,是指客户利用对倒、对敲等 手段交易,影响交割结算价的行为。其认定标准为(适用于所 有交易品种):客户利用对倒、对敲等手段交易,造成交割月 合约价格异常波动幅度达到该合约涨跌停板幅度20% 以上,影 响该合约交割

8、结算价。 第十条盗码交易行为,是指客户利用盗取他人交易密码进 行交易等手段转移资金或扰乱交易管理秩序的行为。其认定标 准为:客户盗取他人交易密码进行违法违规交易并转移资金。 第十一条自然人客户违规持仓行为,是指自然人客户在交 割月前一月最后一个交易日闭市时仍保留该交割月份持仓的行 为。 第三章市场异常状况认定标准 第十二条市场异常状况,是指因市场原因,致使交易风险、交割 风险或结算风险明显增大的状况或交易所认定的其他市场异常 状况。 第十三条交易风险明显增大状况的认定标准为: 某一合约按结算 价计算,连续四个交易日累计涨(跌)幅达到期货合约规定涨 (跌)幅的3 倍或者连续五个交易日累计涨(跌)

9、幅达到期 货合约规定涨(跌)幅的3.5 倍。 .word 格式 , , 专业 .专注 . 第十四条交割风险明显增大状况的认定标准为:可以明显预见将有 60% 以上的持仓无法实现交割。 第十五条结算风险明显增大状况的认定标准为:导致结算准备金0 的期货公司达到交易所会员总数的10% 以上。 第四章交易异常行为的处理程序 第十六条自成交行为、频繁报撤单行为、大额报撤单行为处理程序: (一)客户第一次达到以上异常交易行为认定标准的,结算部于当日电话提示客 户,并通知该客户所属的业务人员或营业部对客户进行提醒、引导、劝阻及制止, 如客户仍不改正其违规行为,结算部有权采取限制开新仓、限制可交易品种、强行

10、 平仓等措施,并向首席风险官报送书面报告: (1)客户对异常交易情况的说明。 (2)公司交易部对客户处理的意见报告。 (3)客户开户的材料。 (4)客户结算单据。 (5)总经理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同一客户第二次达到以上异常交易行为认定标准的,除采 取第(一)款中的措施,交易风控部还应将该客户列为高风险客户并 对其进行重点监控,同时采取提高交易保证金、限定可用资金使用额 度等措施。同时,结算部应将该客户历次违规情况上报公司总经理、 分管风控的副总经理及首席风险官,如客户仍不改正其违规行为,经 公司总经理、分管风控的副总经理及首席风险官批准后,可对该客户 采取停止开新仓、要求客户清户的处罚措施

11、。 .word 格式 , , 专业 .专注 . (三)一组客户被公司认定为关联账户的,视为同一客户,其自 成交行为、频繁报撤单行为、大额报撤单行为按照上述认定标准管 理,参照上述规定采取相关措施。 (四)关联账户自成交行为、频繁报撤单行为、大额报撤单行为 情节恶劣的,不受次数限制,经公司总经理、分管风控的副总经理及 首席风险官批准后,交易风控部可直接对关联账户所有人或实际控制 人采取警告、暂停开仓交易、限制登录交易系统等风控措施。 第十七条关联账户合并持仓超限行为处理程序: (一)一组客户已被公司认定为关联账户,第一次发生合并持仓 超限行为,交易风控部应立即通知客户,要求客户自行平仓。客户在

12、当日收市前未自行平仓的,交易风控部将于收市前对客户持仓进行强 行平仓,直至合并持仓不高于持仓限额,同时调整该组关联账户持仓 限额标准。调整后的持仓限额标准为不高于交易所限仓标准的80% ,并 向首席风险官报送书面报告: (1)客户对异常交易情况的说明。 (2)公司交易风控部对客户处理的意见报告。 (3)客户开户的材料。 (4)客户结算单据。 (5)总经理要求的其他材料。 .word 格式 , , 专业 .专注 . (二)同一组关联账户第二次发生合并持仓超限(调整后的限仓 标准)行为,交易风控部对客户持仓进行强行平仓,直至合并持仓不 高于限仓标准(调整后的限仓标准),并将该组客户列为高风险客 户

13、。同时根据第(一)款中的报告要求向首席风险官报送书面报告, 并将该组关联账户的历次合并持仓超限行为上报公司总经理、分管风 控的副总经理及首席风险官,经总经理、分管风控的副总经理及首席 风险官批准后,可采取暂停开新仓、要求客户清户的处罚措施。 第十八条影响交割结算价行为的处理程序: 交易风控部及各营业部的风控人员应密切关注交割月前一个月能 影响交割结算价的相关交易日客户的持仓及交易情况,一经发现客户 有异常交易行为,应立即电话提示客户,必要时报公司总经理、分管 风控的副总经理及首席风险官批准,限制其该品种的交易。 若经交易所认定的客户利用对倒、对敲交易影响交割结算价的行 为,交易风控部将相关情况

14、上报公司总经理、分管风控的副总经理及 首席风险官,经公司总经理、分管风控的副总经理及首席风险官批 准,对该客户采取暂停开仓交易的处罚措施、并要求客户予以清户。 第十九条盗码交易行为的处理程序: 若客户出现盗码交易行为,一经认定,交易风控部应立即上报公 司总经理、分管风控的副总经理及首席风险官,经公司总经理、分管 风控的副总经理及首席风险官批准,停止该客户的出入金并限制其登 .word 格式 , , 专业 .专注 . 陆交易系统,并向公司首席风险官报送相关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简 要交易描述、交易双方的名称、证件号码、资金账户所在地等。 第二十条自然人客户违规持仓行为的处理程序: 交易风控部应密切

15、关注自然人客户进入交割月前一个月最后一个 交易日的持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将即将进入交割月的品种在最后交 易日收盘前自行平仓,对于未自行平仓的客户给予警告,并由公司在 最后交易日收盘前予以强行平仓,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成交结果由客户 承担。 第二十一条市场异常状况的处理程序: 当市场出现异常状况时,公司将根据交易所的相关处理措施, 如: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限制出入金、暂停开平仓、限制平仓、强 制平仓等采取相应措施。 第二十二条若客户因交易违规行为被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向市 场公告的,公司有权予以清户或拒绝与其办理开户手续。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客户异常交易行为次数的认定是指一自然年(1 月 1

16、 日12 月 31 日)中累计发生的次数。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 0 一 0 年十一月一日 .word 格式 , , 专业 .专注 . 异常交易行为对比表 异常交易行为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期货交易所 大连期货交易 所 自成交 频繁报撤单 大额报撤单 认定标准 单日自成交次数超过4 次(含 4 次); 同上交所同上交所 同一合约上的撤单笔数 超过 400 笔(含 400 笔),单日在多个合约 上的撤单笔数按照一次 认定; 同上交所同上交所 同一合约上的大额撤单 笔数超过40 笔(含 40 次),单笔撤单的撤单 量达到 300 手以上(含 300 手),在多个合约 上的撤单量按一次

17、认 定。 单日在某一合约每笔 撤单量 400 手以上且 撤单笔数8 笔以上, 在多个合约上的撤单 量按一次认定。 撤单笔数超过300 笔, 且单笔撤单的撤单量超 过合约最大下单手数的 80% ,在多个合约上的 撤单量按一次认定。 处罚客户 第一次:教育、引 导、劝阻及制止,仍 不改正的,采取限制 开新仓、限制可交易 品种、强行平仓等措 施; 同上交所同上交所 第二次 : 客户列入高风 险重点监管名单,采取 提高交易保证金、限定 可用资金使用额度等措 施。仍不改正的采取停 止开仓、要求清户的措 同上交所同上交所 .word 格式 , , 专业 .专注 . 施。 关联帐户自成交 交易所认定的关联账

18、 户组发生的自成交行 为,视为同一客户的 异常交易行为, 按上述 处理。 同上交所同上交所 关联账户合并持仓超限 行为 关联账户的认定标准 行为人作为他人期货交 易的委托代理人,包括 但不限于行为人作为他 人的联系人、开户代理 人、指定下单人、资金 调拨人、结算单确认人 等; 一组客户在股 权结构、交易 执行人、交易 一致性等方面 存在明显的关 联关系。 暂未明确, 由交易所另 行规定 行为人与交易编码名义 持有人之间存在配偶关 系; 交易所根据实质重于形 式的原则认定的存在实 际控制关系的其他情 形。 处罚客户 第一次:当日收市前 对超仓部分自行平 仓,未平仓的公司进 行强行平仓,同时调 整

19、该组关联账户的持 仓限额标准 同上交所同上交所 第二次:按照调整后限 仓标准执行,超出限仓 标准的公司强行平仓, 将该组客户列为高风险 账户经领导批准后可采 取暂停开仓、要求清户 的处罚。 同上交所同上交所 影响交割结 算价行为 认定标准 利用对倒、对 敲交易影响交 割结算价。 .word 格式 , , 专业 .专注 . 处罚客户限制其该品种的交易。 盗码交易认定标准 客户盗取他人 交易密码进行 违法违规交易 并转移资金。 处罚客户 停止该客户的出入金并 限制其登陆交易系统。 自然人客户 违规持仓 认定标准 自然人客户在 交割月前一月 最后一个交易 日闭市时仍保 留该交割月份 持仓 处罚客户 给予客户警告、强行平 仓。 异常交易通知单 账号:姓名: 异常交易情况说明: 异常交易处理结果: 经办人:交易风控部负责人: .word 格式 , , 专业 .专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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