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docx

上传人:小小飞 文档编号:529102 上传时间:2018-11-19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8.7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人事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人事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亲,该文档总共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人事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人事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docx(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第 1 页 人事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 特征码 ZJfmnXgbaLmbArRzDYqu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维护 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体系, 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 干部档 案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 1、辞职或被辞职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 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 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第 2 页 3、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4、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5、外商投资

2、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 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 档案;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7、其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第三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 管理”的原则,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 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第四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 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素数的人才流动服务就(以下 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 ,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 第 3 页 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第五条 跨地区流动的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

3、所在地 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也可由其现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 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第六条 尚未建立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地区,流动人员人 事档案仍由原人事档案管理单位管理。 第七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认真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的收集、管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人证做好与流 动人员身份认定、档案工资记载、出国(出境)政审工作,经 授权做好相关的职称资格考评、合同鉴证、社会保险等社会化 服务工作。 第三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 第八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人 员流动的有效文书,向流动人员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单位接 到调档函十五天内,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随档案转递通知单转

4、 交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转递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须完整齐全, 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经审核无误后, 第 4 页 及时将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退回原单位。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发 现转来的档案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应要求原单位补齐或查清 楚。 第九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 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流动人员本人自带。对流动人员本人自 带的人事档案,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不得接受。 第十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接管人员人事档案,须由流动 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办理委托存档手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 与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签定档案管理合同书,合同书须明 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第十一条 人

5、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与机关、 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转档手续具有相同的效力。机关、国有 企事业单位必须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方可接 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第四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利用 第十二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加强与流动人员及其现在 工作单位的联系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不断充实 第 5 页 流动人员认识档案的内容。收集的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 需经单位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签字盖章后方能归入档案。 第十三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的 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在整理档 案过程中,要防止丢失档案材料和擅自泄露档案内容

6、,不得擅 自涂改、抽取、销毁或伪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 第十四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 中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借阅工作制 度和注意事项。 (一)查阅流动人员档案应办理审批手续。查阅单位应申 名查阅理由,管档单位根据规定和需要确定需提供的档案材料。 (二)查阅单位应派中共党员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查阅流 动人员人事档案。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可 根据实际情况向查阅单位介绍被查阅人的有关情况。 (三)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涉及国家 秘密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要严格保管,严格查阅手续。 第 6 页 (四)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

7、亲属的档案。 (五)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阅档规定,严禁 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 外公布档案内容。 第五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保管 第十五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具备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 物质条件,建立坚固的防火、防潮的专用档案库房,配备铁制 的档案柜;经常检查库房的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 防高温等设施和安全措施;档案库房、阅档室和档案人员办公 室应三室分开。要不断研究和改进档案的保管方法和保护技术, 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第十六条 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内部规章制度, 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工作的政策研究和理论研究,实行目标 管理,不断提高

8、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十七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应由专人负责。档案管 第 7 页 理人员必须是党性强、作风正、忠于职守、具有一定的档案管 理专业知识的共产党员。 第六章 监督与处罚 第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的,由党委组织部门 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单位或个人; 2、擅自涂改档案内容或伪造档案材料的; 3、擅自向外公布、泄露档案材料的; 4、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 等管理工作中,出现违反本规定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对前款所列情形负有责任的单位或直接责任者,要视情节 的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要依 法追究责任。 第 8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事务文书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