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文档】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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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文件 六公司工字 2013293 号 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专业工程分包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施 工安全,保护国家、企业、专业分包商合法权益及提高经济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业工程分包,是指公司根据总承包合同 的约定经建设单位允许,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发包给具 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的行为。 第三条专业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工程总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 对专业工程分包的工期和形象进度要求、技术和质量标准不得低 于工程主承包合同

2、相应的要求和标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公司及分子公司所属项目专业工程 分包管理工作。 第二章分包商信誉档案的建立 第五条工程科技部通过收集各责任主体单位对分包人的资 质年审、合同履约、年度业绩、遵纪守法等进行考核,建立公司 合格工程分包方台账 。 第六条各项目应首先从合格工程分包方台账中选用分包 人,对于新引进专业分包商,必须进行相应审查。评审小组由经 营部、工程科技部相关人员(必要时可邀请其它相关部门)组成, 具体审查重点: (一)审查分包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书等证件 , 确定分包方可分包工程的类别; (二)审查分包方的人员素质、机械设备、资产负债状况。 通过这些审查

3、, 了解分包企业的施工实力, 判断分包方是否具有履 约能力; (三)调查分包方以前的业绩, 了解分包方以前施工的工程类 别、工程质量、履约信誉等情况。以判断分包方是否可以在本企 业分包工程 , 以及能够分包哪些工程。 第七条项目经理部按照分包工程管理控制程序中的相关 规定,在分包合同评审时对备选分包商进行分包商综合评价记 录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每月或合同约定节点对分包商进行 分承包商施工过程跟踪评定表,并按要求上交责任主体单位存 档,责任主体单位汇总后建立合格工程分包方台账并上报公 司工程部。 第三章专业施工分包立项与审批 第八条项目部在工程实施前,项目经理应从技术力量、工程 进度、成本控

4、制、人员配置等方面进行分析策划,拟定项目专业 分包计划并报责任主体单位审批后执行。 第九条不论工程规模大小,专业施工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分 包。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工程违规分包: ( 一) 将工程分包给无施工资质或超越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许 可的单位或个人的; ( 二) 将分包工程项目进行二次分包的; ( 三) 分包工程不签订分包协议的。 第十条不论工程规模大小,专业施工项目一律不得转包。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工程转包: ( 一) 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管理人员, 并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 包括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财务等) 进行组织管理的; ( 二) 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

5、给他人的,或者将其承包的全 部工程分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的。 第十一条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包含以下类别: 1、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 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 3、建筑幕墙工程专业; 4、钢结构工程专业; 5、消防设施工程专业; 6、防腐保温工程专业; 7、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业; 8、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 9、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 10、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 11、特种专业工程专业; 12、其他法律法规要求可以做专业分包管理的工程。 以上工程如需分包必须使用专业工程分包,严禁使用劳务分 包,并对分包商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 第四章专业施工分包队伍的确定 第十二条依据公司关联交易

6、及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公司 下属专业子公司有相关资质的,公司总承包工程中拟定分包的专 业工程必须由专业子公司分包施工。 第十三条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由公司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 合同,甲方必须在分包合同上签字盖章并签署保证书,保证甲方 指定分包的工程现场出现任何问题与我公司无关。甲指分包合同 盖章生效后交给公司经营部备案。 第十四条其他专业分包工程,由项目部选取备选分包商,项 目部需对分包商的经营许可和资质条件、工程业绩及信誉、施工 人员结构 / 数量 / 素质及专业能力、为本工程组织的资源(人力、 物力、财力和机具装备)计划和进场实物是否符合和满足要求、 专业技术、质量、环境、安康生产及施工管理的保

7、证能力的确认, 生产能力证明材料、各种风险承受的能力、以往合同的履约情况 等进行综合评价,填写分包商综合评价记录表,并与证明资料 一起报送责任主体单位,由责任主体单位选取分包商。 第五章分包合同签订 第十五条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合同,双方签字盖 章生效后方可施工,图纸会审、会议纪要、工程量变更等涉及分 包合同内容的资料应作为合同补充条款由双方签字盖章后存档。 专业工程分包合同严禁采用口头协议。 分包合同中应具备的主要条款: ( 一) 分包协议范围:分包协议应有分包工程的项目名称、分 包范围、分包工程量( 估算 ) 等控制分包范围的条款; ( 二) 分包单价或总价:分包协议的单价或总价应

8、明确所包含 的施工内容及费用构成; ( 三) 材料供应:分包协议中应明确:分包工程材料的质量要 求、供货渠道、单位耗量及单价。项目合同中对主要材料有特殊 要求 ( 业主供材、业主指定供应商)的分包协议应按主合同的要求 供货,分包协议中由发包方供货,分包协议条款中应明确供货地 点、供货时间、供货数量、供货价格对供货效量应严格控制。 杜绝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外流。由分包商自行采购的材料,应注 明材质要求,并不定期抽查; ( 四) 工期:分包协议应注明分包工程的开工时间,竣工时间 及工程进度计划( 包括奖惩办法 ) ; ( 五) 计量支付办法:分包协议中应有明确计量支付条款。计 量的原则按主承包合同的

9、计量方法计量; ( 六) 质量控制:分包协议中应有明确的质量控制条款,对后 期工程项目有影响的分包项目,应制定出明确的质量奖惩措施。 明确分包工程的质保期限,质保金的扣取额度及工程质保期的责 任问题。(质保期限及质保金的扣取额度参照国家相关规定及公 司回访保修管理办法执行); ( 七) 安全责任条款:承担完成分包工程量的安全生产管理及 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条款; ( 八) 分包协议条款中应写明,严禁分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将 工程再转包给其它施工单位或挂名承包; ( 九) 分包协议中应明确分包方违约须承担的责任和经济索赔 条款; ( 十) 分包协议中应有明确的环境保护要求。明确双方在环境 保护中的责

10、任和义务; (十一)分包协议应有职业健康安全要求,应有明确的保险条款; ( 十二 ) 分包协议中应有明确的民工工资支付要求,保证民工 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 十三 ) 分包协议中应明确分包单位不能满足发包方在质量、 进度、安全等方面要求时,发包方有权调整其分包工程范围直至 中止合同。 以上为分包协议必须具备的主要条款,其它条款按国家或行 业规定并结合企业及工程情况制定、执行。 第十六条分包合同签订: ( 一) 工程分包必须签订分包合同,严禁先施工后签订分包合 同、边施工边商谈合同的做法,确因工程施工急需,先进行分包 后签订合同的,必须报公司董事长进行特别审批; ( 二) 分包商确定之后,项目部

11、填写分包合同评审表,并 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交由责任主体单位签字,按公司相关要 求严格执行分包工程合同评审流程; ( 三) 分包合同一旦签订,其原件应在项目部、责任主体单位 经营 / 生产管理部门存档,复印件应发至财务部等部门,作为对分 包工程及分包队伍的施工管理和合同管理依据。 第六章专业分包工程施工过程管理 第十七条专业分包工程施工过程管理的一般规定: 1、项目部根据公司制度及项目管理现状,制定项目专业分包 工程管理制度,请分包方负责人签收并严格执行; 2、项目部把对分包工程的管理明确放入各岗位管理职责中, 分解目标指标,责任到人,严抓分包队伍的项目管理,对于对公 司、项目管理有突出贡献

12、的及巡查、监管不到位的管理人员,明 确奖惩标准; 3、项目部应加强对分包单位现场施工过程管理的监控,施工 过程有必要时,必须安排旁站监督; 4、项目部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目标指标对分包工程进行管理。 每个月根据合同约定节点,对分包工程进行综合管理评价,发现 问题,下令整改,及时纠偏;责令整改无效,下达停工令; 5、施工过程及分部分项验收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分包工 程完工后 1 月内向项目部提交完整的资料; 6、分包工程项目部建立影像资料库,每月更新分包工程影像 资料,必须包含分包工程全景图、细部详图、施工作业面、重要 施工过程视频,分包工程完工后,与技术资料一起移交项目部保 存; 7、分包方必须

13、无条件配合项目部创优评奖及办理工程竣工备 案手续。 第十八条技术管理 1、分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由分包方编制,分包单位技术 负责人审核,提交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审核, 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分包单位对施工方案的专业性、针对性、可 行性负责。 2、现场施工严格按照审批后的方案实施,如有更改,需重新 走审批流程,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单位承担; 第十九条质量管理 1、分包工程取样检测由分包方取样、项目部监督、监理见证 并委托第三方检测。项目部对检测结果有怀疑的,应及时汇同分 包方、监理方,取样复检,检测合格的,费用由项目部承担,检 测不合格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分包方对检测结果承担直

14、接后 果; 2、完善分部分项预验收制度。由项目部组织验收组,对分包 工程实施预验收,预验收合格方允许组织专业分包部分分部分项 工程验收; 3、专业分包工程的验收必须有公司责任主管单位派人参加。 第二十条安全管理 1、分包工程必须制定独立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报送项目 部及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审批; 2、专业分包工程项目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分包合同要求配 置专职安全员,并保证人证相符; 3、项目部定期对分包工程安全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 题,及时处理。 第二十一条进度管理 1、要求分包单位制定分包工程进度横道图,并严格按照时间 节点组织施工;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分包单位应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动态

15、调 整进度计划和保证方案,计划编制应掌握先紧后松的原则(基础、 主体期间要尽量安排的时间紧凑一些),加大进度控制措施和力 度,保证合同总体进度计划的有效执行和控制; 3、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落实进度控制巡查制度,发现分包工 程与进度计划相比滞后三天以上者,写出书面隐患整改通知单 , 告知分包方负责人一天内拿出保证进度的可行性措施和方案,报 项目部工程管理科室。工程管理科室加强分包工程进度控制,并 对其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如措施得力,实际进度与计划进 度相吻合,将不予追究其责任。如措施落实不得力,实际进度没 有明显改观,项目部可以采取罚款措施,并且要求其写出书面的 保证书。严重者可能清退出场,

16、重新选择施工队伍。 第二十二条现场文明 1、分包工程项目部制定分包工程现场文明实施方案; 2、分包工程现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目标指标及公司标化工地 相关要求布置现场,无条件服从公司及项目部评优评奖做出的整 体规划。 第二十三条施工人员职业健康与现场绿色施工 1、分包项目施工人员进场前需按规定进行体检; 2、分包项目部按合同约定配合项目部实施绿色施工。 第七章工程价款结算及支付 第二十四条专业分包项目农民工管理及工资支付 1、项目部必须对专业分包商进入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的劳动 关系进行监督和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人证相符; 2、专业分包作业人员按建筑业企业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办理相 关手续

17、,办理智能卡,进出场服从项目部管理; 3、分包商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周期和日期, 支付劳动者工资,项目部监管发放。 4、因农民工问题引发极端及群体性事件的,公司将按公司不 良行为记录办法对分包商进行处罚,对造成不良影响或被媒体曝 光的,公司有权驱逐出场,更换分包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 由专业分包商承担。 第二十五条专业分包工程付款 1、分包方申请付款需提供下列资料:分包工程分段结算书、 付款条件证明文件,项目经理批示文件; 2、公司财务按照合同约定比例扣减当期农民工工资的金额付 款,并留置质保金; 3、分包合同不允许支付预付款; 4、施工过程中分包合同工程款支付总额不应超出合同金

18、额的 80% ,超出部分停止支付,待分包工程完工后统一结算。 第八章专业分包工程评价 第二十六条专业分包工程验收后,项目部根据分包管理情 况,对分包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提交责任主体单位汇 总存档,汇总结果提交工程部; 第二十七条工程科技部收集分包商评价档案,制作并发布 合格工程分包方台账 。 第九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第二十八条项目部对分包合同的管理和实施全面负责,对分 包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负有连带责任。 第二十九条工程科技部及各责任主体单位将不定期对各项 目专业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对专业施工分包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 玩忽职守, 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和信誉损

19、失的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 追究其责任: ( 一) 工程分包不按规定程序操作而擅自分包的行为; ( 二) 选择不具备资质的分包商,致使分包工程安全、质量、 工期等达不到总承包合同要求的行为; ( 三) 工程分包不签订分包协议或管理不严的行为; ( 四) 给分包商多计工程量或多结算工程价款给企业造成经济 损失的行为; ( 五) 由于项目内部管理有漏洞,造成工程材料通过分包队伍 流失的行为; ( 六) 虚增工程价款,通过分包商套现拿回扣的行为。 对有以上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公司有关条例进行处理。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属工程部。公司原有相关规定与本 办法相悖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一三年七月八日 抄送: 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2013年 7 月 8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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