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改革最新消息,司法考试改革最新消息精选.doc

上传人:白大夫 文档编号:5330247 上传时间:2020-04-19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1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司法考试改革最新消息,司法考试改革最新消息精选.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司法考试改革最新消息,司法考试改革最新消息精选.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司法考试改革最新消息,司法考试改革最新消息精选.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司法考试改革最新消息,司法考试改革最新消息精选.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司法考试改革最新消息,司法考试改革最新消息精选.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司法考试改革最新消息,司法考试改革最新消息精选.doc(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司法考试改革最新消息,司法考试改革最新消息精选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只对新进人员实行考试和职前培训意见强调,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要坚持正确方向。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选拔培养社会主义法律职业人才。二要坚持整体规划。加强顶层设计,注重整体谋划,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各项改革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三要坚持遵循规律。遵循法治工作队伍形成规律,遵循法律职业人才特殊的职业素养、职业能力、职业操守要求,按照法治工作队伍

2、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标准,科学设计和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提高法律职业人才选拔、培养的科学性和公信力。四要坚持积极稳妥。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只对新进法律职业岗位人员实行考试和职前培训,促进新旧制度妥善对接。准司法性质从业人员纳入考试范围意见明确了法律职业的范围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在司法考试制度确定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四类法律职业人员基础上,意见将部分涉及对公民、法*利义务的保护和克减、具有准司法性质的法律从业人员纳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范围。意见还分别从思想政治、专业学历条件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等三个方面,明确了法律职业的准入条件。从业人员职前需进行统一培训意见

3、规定,建立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将现行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内容,加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意见要求,建立法律职业人员任职前培训制度,统一职前培训的内容和方式,加强职前培训的组织保障。为完善对法律职业资格的管理,意见提出,要加强法律职业资格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法律职业资格档案管理和信息发布制度,建立法律职业资格暂停、吊销制度。同时,为实现由司法考试制度向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平稳顺利过渡,意见要求做好相关制度衔接工作。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已于9月21日结束。这是自2001年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确立以来举

4、行的第13次国家司法考试。2016年司法考试是否持续升温,是否会发生巨大的政策变革。司法考试或将面临重大调整司法考试已经经历了13个年头,从各项考试硬件、软件措施来讲都没有很大的变幅。据透露,2016年司法考试可能将会成为史上最大变革的一次。随着每年司法考试人数的增加,司法考试成为每一个从事公检法相关工作人员必备的证书。为了加大法制力度,中央一再强调法对于维护国家安定的重要性,法在实现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法制中国中的重大意义。围绕贯彻党中央的精神,国家司法局初步决定2016年司法考试改革的政策和方针。司考热还将升温9月20日至21日,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正式举行。今年司法考试报考人数达45.4万

5、余人,创历史新高。当前,我国法律体系越来越完善,民众的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办事深入人心,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司法考试升温。司法考试是司法部代国家组织的国家级考试,具有权威性。十多年的实践证明,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考试环境公平公正,考试内容越来越规范,广大民众对司法考试高度认可。应届毕业生司考人数继续增加据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介绍,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报考人数达45.4万余人,比去年增加近1.8万人,报名人数创历史新高。全国31个省区市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共设置255个考区,1.5万个考场。今年,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四年级学生报考人数达8万余人,占全国报名总数的17.6

6、%。据统计,自2008年允许普通高校在校四年级学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以来,近8.6万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考试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至2013年年底,全国有400余万人次报名司考,346万余人次参考,64万余人通过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法律法规将制定修订意见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加强领导,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顺利建立和有效实施。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职前培训工作协调机制,同步推进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工作进程,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加强部门间的协同配合,配套推进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紧密相关事项的改革,做好国家统一法

7、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方案和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司法考试改革最新消息: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12月21日公布,司法考试制度将调整为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一、建立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建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是国家统一组织的选拔合格法律职业人才的国家考试制度。将现有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标准、统一录取的考试方式,一年一考。根据国家法律职业从业的需要,确定年度合格比例,将现有的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由其负责对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设计、

8、改革及合格标准的确定等项工作。改革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内容。考试内容增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着重考查宪法法律知识、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以案例分析、法律方法检验考生在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等方面的法治实践水平。加大法律职业伦理的考查力度,使法律职业道德成为法律职业人员入职的重要条件。考试以案例题为主,每年更新相当比例的案例,大幅度提高案例题的分值。加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组建权威的命题与考核专家队伍,加强题库、案例库建设,每年更新案例库,推进考试测评工作科学化、标准化。二、法律职业范围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明确法律职业人员范围。 法律职业人员是指具有共同的政治素质、业务能

9、力、职业伦理和从业资格要求,专门从事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法律教育研究等工作的职业群体。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及政府部门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人员,应当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国家鼓励从事法律法规起草的立法工作者、其他行政执法人员、法学教育研究工作者等,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职业资格。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取得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得通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