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选官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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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的选官制度 选官制度是中国古代重要的典章制度之一,是中央集权制度的一个重要内 容。其主要包括奴隶社会的王位世袭制、两汉的察举制、 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 制和隋唐的科举制。 1. 王位世袭制 从禹的儿子启开始,禅让制的惯例被破坏,从此王位世袭制代替了禅让制。 王位世袭制的确立,是一次重大的历史变革,它标志着原始社会的“ 天下为公 ” 为 奴隶社会的 “ 家天下 ” 所取代。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它是历史的进步,其根源在 于生产力的发展。 2. 察举制 秦朝以后,封建的选官制度有了发展。 汉武帝时建立和发展了一整套选官制 度用来选拔人才, 其内容包括地方察举和皇帝征召等,其中自下而上推选人才为

2、官的制度是两汉选官的最主要途径之一。各方面人才的涌现是汉武帝时期出现鼎 盛局面的重要原因。 东汉时期继续实行察举制, 但前后有所变化。 初期主要依据人才在地方上的 声望,称为 “ 乡举里选 ” 。中期以后,豪强地主势力开始恶性膨胀,门第族望成为 选举的主要依据。 在选官制度日趋腐朽的情况下,出现了一批世代为官、 把持中 央或地方政权的豪门大族, 累世公卿的世家地主因此形成并发展起来。后期,宦 官把持用人大权,选官制度更加腐朽,出现“ 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 的腐朽居面。 3. 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重要选官制度。三国时开始实行, 隋唐时被 废除。东汉末年的军阀混战打

3、破了原有的统治秩序,使汉代的察举制度无法继续 实行下去。曹操为发展自己的势力,采用“ 唯才是举 ” 的用人政策,曹丕当政时创 立了九品中正制。具体做法是:中央选择“ 贤有识鉴 ” 的官员兼任本州的中正官, 察访士人,评列九品,作为官吏除授的依据;中正评定士人,家世、才能并重。 曹魏后期,尤其到了晋朝,九品中正制发生了变化,不再是选拔人才的途径。由 于中正官一职为世家大族所垄断,选官任人唯看门第家世,出现了“ 上品无寒门, 下品无世族 ” 等级森严的局面。九品中正制是东汉以来世家大族发展到一定程度 的产物,它加速了魏晋以来士族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4. 科举制 第一,隋唐科举制的创立和完善。隋朝兴

4、起: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 开始使用分科考试的方法选拔官吏;隋炀帝时开始设立进誓愫闷,科举制形成。 唐朝完善: 唐太宗时,增加了考试科目, 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时, 大量增加科举取士人数, 还首创了武举和殿试; 唐玄宗时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 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 科举制与九品中正制的明显区别是选拔官吏不再以家族名望而是以考试成 绩为依据,选官的权力不在地方而是收归中央。科举制的创立是封建选官制的一 大进步:它抑制了门阀世族势力, 扩大了官吏来源, 实质上反映了隋唐时期阶级 关系的变化;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 有利于政治的清明; 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 有利于政局的稳定。 需要指出的是,

5、科举制虽然扩大了官吏的来源,但它仍然是 地主阶级的选官制度,是为地主阶级服务的。 第二,宋朝科举制的发展。 宋代科举制比唐代有了进一步发展,而且具有自 己的特色,这主要表现在殿试成为定制和“ 糊名法 ” 的实行,采取的名额也比唐朝 大大增加了。 科举制的发展为地主阶级各阶层进入仕途开辟了道路,也进一步扩 大了北宋的统治基础,还起到了加强中央集权的作用。 第三,明清时期科举制度的变化。 明清时期实行八股取士, 以四书五经的文 句命题,解释以朱熹的集注为依据,文章格式为八股文,不能随意发挥。八股取 士的实质是一种文化专制制度, 它禁锢了人们的思想, 严重地阻碍了文化科学的 发展,是造成近代中国科学

6、技术落后于西方的重要原因。清末戊戌变法曾改革科 举制,废八股,改试策论。科举制在中国古代选官史上存在了近一千三百年,直 到 1905 年才被废除。 在官僚系统中,地方官员,无论是临民之官,还是封疆大吏,如何选用,事 关统治根基的稳固与否, 受到历代统治者重视。 纵观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之演进, 地方官的选用,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从秦汉至隋唐以前,地方官选任以察举和荐举为主,以“ 贤能” 为标准,地方权力较大。从选拔上看:在先秦时,实行乡里举荐的制度,在血缘 与地缘政治相结合的情况下,基层举荐实际上跳不出“ 荐人唯亲 ” 的框框。汉代实 行察举制度, 规定由地方主要长官每年推荐一定数

7、量的人为官,推选的标准以德 行、经学、乡闾清议为主。察举实行荐举者与被荐举者连坐的制度,制度之初还 是比较严慎的,但由于察举的标准笼统, 主观评价的成分多, 容易出现请托舞弊, 弄虚作假的现象,被举荐者多为“ 门生故吏 ” ,无真才实学,随着吏治的败坏,到 东汉末年此制也败坏不堪了。 魏晋以后实行九品中正制, 选拔推荐的权力不再交 由地方官,而是由朝廷统一任命“ 中正” 官,专门负责举士选才。这些中正官担任 本籍州郡的大小 “ 中正 ” ,由他们把地方人才划分为九个等级,上报给中央,由中 央任用。中正官评价人才的标准包括了察举制度所规定的内容,还增加了“ 家世” 和“ 才实” 等条目,注重品德

8、与能力相结合,比汉代较为完善,一时间“ 儒雅并进 ” , 起到一定积极的效果。但此制度也存在缺陷:一是选官的人,即“ 中正” 官,多为 本地的豪族大家所把持;二是选拔标准多以家世出身为重,造成“ 上品无寒门, 下品无世族 ” 的选才结果,阻塞了寒素人才入仕。 从任用上看: 从秦代起地方上长史一级的官员就要由中央任命,以后历代一 直延续,秦汉地方层级分郡、县两级制,地方主官,都由中央下派,郡守如此, 县令也如此。但同时也规定,地方长官有自辟僚属的权力,郡守、县令都可以在 自己所管辖的区域内选择任用官员。 第二阶段从隋唐至明清,选任方式以科举为主,以“ 考试” 为标准,用人权完 全收归中央。 从选

9、拔上看: 隋唐实行开科取士, 隋炀帝以科举制取代了九品中正 制,成为选拔各级官员的主要方式。全国各地的士子不用通过荐举,直接报名考 试,经过公开的逐级考试, 由官府择优录取。 士子在通过逐级政府和中央的笔试 之后,要由吏部再进行面试,内容是考察“ 身、言、书、判 ” 即身体容貌、言语应 对、书法笔迹和判词书写。科举考试的内容以儒学为主,兼及见识才能。大致说 来,科举考试由礼部考才学,吏部考能力。明朝中期出现八股文,这是一种严格 的排偶分股的应考文体, 考生易于掌握格式, 评卷标准也较为客观。 科举制度在 发展的过程中, 也有过立废之争, 朱元璋就曾一度下诏停止科举,但始终未能找 到一种超过科举

10、的有效选官方式,所以,不得不在停科举九年后再次恢复。科举 制度以相对公正、 公平、公开的形式选拔和收揽人才,为整个政治机体输送新鲜 血液,在政治发展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从任用上看:地方主官仍然由中央统一任用,这一点一直未变。变化的是, 取消了地方主官自辟僚属的权力,地方官不能再自行任命属下官员,所有进入流 品的地方官员都由中央政府任用,文献通考中记载,隋朝时“ 海内一命之官 并出于朝廷,州郡无复辟署之事” 。从隋朝起,地方主官的用人权被中央收回。 古代地方官员选任制度对政治的影响 地方官的选任,不仅仅是一项文官管理制度, 它关涉到整个政治的兴亡存废。 从秦始皇废除封建,建立郡县后,中国的政治

11、问题,从结构上说,就是中央与地 方的关系问题, 其中地方官的选任事关政治结构稳定与否的大问题。用好的用人 方法用好人,则政治稳定,国家强盛;反之,则陷入分裂与争战,这是被漫长的 历史发展无数次证明了的,可以说,地方官的选任制度是政治发展的生命线。 首先,大一统既是传统治理的前提也是目的,地方主官由中央选任, 是实现 大一统国家的客观要求。 从秦到清两千多年的吏治发展中,地方官员的选任制度不断演变, 但有一点 始终未变, 那就是地方主官一律由中央任免。秦始皇结束封建割据的局面,海内 一统,地方设置为郡、县两级,郡、县主印官郡守和县令都由中央任免,成为定 制,以后历代尽管行政区划不断调整,地方官权

12、力也时有伸缩, 但地方主官一直 由中央任命。之所以有这样的制度安排,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其一,大一统政权的建立必须有一个稳固的中央,有一套由中央统一安排的 人事组织体系。中国的特点是民族众多,地域辽阔,区域间的差别较大,给大一 统的实现带来挑战;但如果不实现大一统,四方割据,各自为政,就会使整个国 家陷入杀伐争夺、 混乱黑暗的灾难之中。 要想保证大一统的政治体制稳定,关键 问题,是要有一个稳固的中央政权体系,在用人上,要由中央统筹安排,特别是 作为执政根基的地方政权,其人事任免要由中央掌握。 其二,大一统的维护,要由中央的权威宏观调控,避免陷入地方性。从汉代 起就有地方官员任职回避的限制,就

13、是说本郡县的人不能在本地为官,一方面是 防止本族本亲的地方势力坐大, 利用国家政权合法施暴; 另一方面也为了避免各 地方之间相互隔绝, 不能很好的融合, 陷入狭隘的地方性。 为了增强不同区域间 的融合、交流和发展,保证大一统的局面得以维持,就要推行全国范围内选才, 异地为官的制度,而这一制度只有在中央的宏观调控下才能得以实现。 其三,大一统政权的存在, 要求国家权力能有效制约地方势力。地方官是国 家权力的代表, 是政令下达和民情上达的关键环节,必须脱离地方豪强势力, 并 对其进行制约。中国古代的基层组织往往是在血缘和地缘结合的情况下建立的, 人们依靠土地为生, 很少迁徙, 乡里组织从结构上讲一

14、般比较稳定,地方豪强容 易坐大。如汉代就有 “ 宁负二千石(郡守),无负豪大家” 之说。乡间豪族势力如 不加控制,往往猖狂:兼并土地、荫庇人口、收养私从,当社会发生动荡时就会 由患而生乱, 与国家利益发生直接的冲突。所以,古代治理中十分强调慎选临民 官,一方面是考虑到要对民众进行善治,另一方面就是要加大对地方豪族势力的 控制。 其次,中央权威的树立是社会稳定的保证,中央掌握人事权, 收回地方自辟 僚属的权力,统一官制。 秦汉地方长官可以自辟僚属,实际上是将地方的部分用人权交给了地方主 官。地方主官可以在所管辖的区域内选官,虽然还要经过考试, 达到一定的标准, 但由于是 “ 自辟” ,权力大,很

15、容易使地方主官用自己的亲信组成官府体系,当地 方割据时,就成为脱离于中央的职能机构。汉代的削藩、魏晋南北朝的战乱,都 是因为地方权力太大, 关键是地方有用人权, 所用都是自己的人, 中央是天高皇 帝远的虚制,地方则是现用现管的实利,中央权威受到威胁。 从文官管理制度的角度讲, 秦汉地方可以自辟僚属, 选用之官虽然属于中央 官制系列,但与地方官有更强的依附关系,出现管理的“ 双轨制 ” ,政行两端,中 央对地方的控制力减弱。隋朝时,中央收回地方自辟僚属的权力,统一了官制。 可以说在地方官的选任上, 古代社会至隋朝才开始走上中央集权的道路。隋朝推 行了两项制度,使中央集权得到彻底加强。一是,科举制

16、取代九品中正制,中央 用制度化的标准选拔人才, 地方大族不能再操纵选举; 二是,取消州郡地方官自 辟僚属权,由中央在选官后统一任命,升迁黜免依凭于中央统一考核。 用科举制度在全国范围内选官, 继以铨选制度量能授官, 再以考核制度评定 政绩以供进退黜免, 完善了统一的文官管理, 既保障了中央的权威, 又稳定了地 方的秩序。 再次,制度化的选官标准, 为实现长治久安的政治理想,提供了高素质的地 方官队伍。从历史上看,地方官员的选拔,如果没有具体的、可执行的标准,就 会被人为的好恶亲疏所左右, 所以, 传统治理的经验是选官标准明确化和制度化。 凭借个人情感的选择往往是非理性的,容易出错和不稳定的;

17、而制度化的标准则 是理性的、公正的和稳定的。 如果人事选举不能公开进行, 就会形成集团利益, 进而使人事权不归于公门, 而落入私家之手, 必然会导致徇私舞弊, 弄虚作假的人事混乱。 隋唐发展起来的 科举制度,则以统一的、 客观的、制度化的标准, 开放了政权, 广泛吸收了人才。 统一的测试标准为天下所有读书人提供了一个博取功名、进入仕途的机会, 也为 国家最大限度的制度化吸收人才搭建起一个平台。此外,全国集中考试, 降低了 政府在人才选拔上的成本。 通过集中考试, 以制度化的形式使社会精英在同一时 间内以最大的可能聚集在一起,以供拔擢, 实现最有效的制度化选才。 唐太宗李 世民在玄武门上看到士人成群结队地进入考场,兴奋地说“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 矣”,公开选拔,广用贤能,也是旷古盛世之所以能在唐朝出现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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