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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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 篇一: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异同 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异同 内容提要: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作为中华人民共和 国劳动法规定的两种合同形式,存在着一定的联系。在订 立目的、内容等方面有共同之处,从历史角度看,集体合同 是在劳动合同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只有在劳动合同 确立了雇主和雇员的劳动关系后才有集体合同。从两者的 比较角度看,既有相同之处(如都有关于雇员和雇主的权利 义务规定),又各具特色,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存在五个方 面的主要区别,两者不能等同,也不能相互代替关键词: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目的 主体 内容法律效力责任 一正确认识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概念 劳动法第16 条规定:

2、“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 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它具有一般合同所具有的法律 特征。 (1) 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 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 (2)劳动合同是合法行为,即当事人之间订立、变更、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的规定。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是 实现劳动权利的法律形式和手段,因而,除具有如上所述的 一般合同的特征外,还具有自己独特的法律特征: (1)就主体而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劳动合 同必须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合意构成。劳动合同当事人 必须一方是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

3、团体等用人单位, 即劳动力的使用者;另一方是劳动者本人,即劳动力的所有 者。因此可成为劳动合同主体的劳动者,必须具有提供劳动 力的能力;而且用人单位必须要有使用劳动力的能力,即是 具有特定资格的法人或者其它依法成立的组织、团体。 (2)因劳动合同而确立的劳动关系具有从属性。在缔 结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 自由协商而决定劳动合同的内容;然而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 程中,由于劳动者纳入用人单位生产体系从事劳动,必须服 从用人单位的指挥监督,因而形成劳动关系的从属性。 (3)就内容而言, 劳动合同是以确立劳动关系为目的, 以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协议。 (4)在劳

4、动合同关系中,由于用人单位基于经济上的 力量,较之劳动者具有优势地位。因此,为维护弱者一方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往往大量介入劳动合同,形成劳 动合同有别于一般私法上合同的社会性。国家法律大量介入 劳动合同的结果,造成国家以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 与劳动条件最低标准,使劳动合同内容受到国家法律的极大 影响。 根据劳动法 第 33 条和原劳动部 集体合同规定(劳 部发 1994485号) 第 5 条的规定,集体合同是工会组织或职工推举的代表 职工与企业根据法律、 法规的规定, 就劳动报酬、 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事项,在平等、协商一 致的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1)集

5、体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力使用者即企业,另 一方是全体职工,全体职工一方由工会组织(没有建立工会 的,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作为其代表。 (2)具体合同是一种劳动协议,而非民事、 经济协议。 集体合同所反映的是以劳动条件为主要内容的劳动关系,是 规定全体职工与企业之间整体性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 一种协议,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 关系、促进企业和劳动者的共同发展。 (3)集体合同必须是书面合同,而且集体合同文本必 须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经审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 定的才具有法律效力。 二分析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之间的联系 劳动合同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确立劳 动者与

6、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基本前提,其在劳动法中占据核 心的地位。劳动合同在劳动法范畴内被赋予了新的含义。劳 动合同尽管也是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签订,也体现为一种 “合意”,但与一般民事合同已有很大区别。为了对处于弱 势地位的劳动者给予必要的法律保护,国家对劳动关系进行 了很强的干预,相对于民事合同来说,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 内容作了很多的限制,劳动合同已不能简单地适用合同自由 原则。概括起来,这种限制主要来源于两方面:一是受国家 法律的限制。从劳动合同的订立到具体的条款,劳动法都作 了许多强制性规定。如在订立劳动合同上,法律规定不得有 性别歧视, 必须照顾残疾劳动者就业;在劳动合同的内容上, 则更多体

7、现了国家强制性规定,如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最高 工作时间、法定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保护、解除劳动合同给 予经济补偿、提供社会保险等。二是受集体合同的限制。 集体合同是工会与企业签订的、以企业职工集体劳动条件为 内容的协议。一般国家立法都明确规定集体合同有优先于劳 动合同的效力,如法国集体合同法规定,集体合同可以 像法律一样直接生效并对劳动合同有约束力。我国劳动法 第 35 条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 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 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因此,凡有集 体合同的,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得与其相抵触,或者是,不得 低于集体合同的标

8、准。劳动合同的这些特点,使劳动合同独 立于民事合同,置于劳动法的范畴。而由于劳动法在性质上 可以归属于社会法,因此劳动法也具有了社会性品格,其法 理念在相当程度上须体现了社会大众的利益,因此我们不能 简单地将劳动合同看作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私的合 同” ,它相当多的内容已经超越了意思自治的范畴。因此对 劳动合同的法律属性,应定位为劳动法范畴,适用劳动法的 基本原则和法理。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劳动关系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 化。随着近年来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化, 我国劳动关系矛盾重重,劳动关系状况令 人堪忧,而这些矛盾的本质在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力 量和地位相差悬殊,仅依靠双方

9、自主调整只能使情况进一步 恶化,因此,急需多层次的法律调整机制即宏观、中观和微 观机制予以规范和协调。其中宏观机制即法律制度,中观机 制即集体合同制度,微观机制即劳动合同制度。而在多层次 的法律调整机制中,由于法律只能规定最低标准,劳动合同 更多体现用人单位单方意志,集体合同制度无疑成为协调劳 动关系至关重要的法律制度。这也是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经过 一百年实践得出的人类宝贵经验和财富。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在订立目的、内容等方 面有共同之处从历史角度看,集体合同是在劳动合同的基 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只有在劳动合同确立了雇主和雇员 的劳动关系后才有集体合同。 三深刻认识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

10、区别,以规范劳动 力市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从两者的比较角度看,既有相同之 处(如都有关于雇员和雇主的权利义务规定), 又各具特色,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存在五个方面的主要区别,两者不能等 同,也不能相互代替。 1实行目的不同。实行集体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劳 动者整体的合法权益,调整和改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劳 动者的共同发展;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确立劳 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在 双方当事人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利用合同制度实现和保护当 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 主体不同。集体合同的主体是雇主 或雇主团体与由工会代表的全体职工,在我国是企业与由企

11、业工会(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代表的 全体职工;劳动合同的主体是雇主与单个雇员,在我国是用 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 3 内容不同。集体合同不仅规定本 企业的一般劳动和生活条件,而且涉及 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内容具有广泛性、 整体性的特点。 劳动合同规定劳动者个人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内容多 是关于劳动条件的规定。集体合同的内容应当归纳为12 项 三个方面: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 单位应当就涉及(一)劳动报酬(二)工作时间(三)休息 休假 (四)保险福利(五)劳动安全与卫生以及职工培训(六) 劳动纪律(七)双方履行集体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八)集体 合同的期限(九

12、)变更、解除与终止集体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十)争议的处理(十一)违约责任(十二)双方约定的其 它事项等进行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4法律效力不同。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劳动合同,集 体合同适用于企业全体职工;劳动合同仅对劳动者个人有约 束力。集体合同规定了本企业的最低劳动标准,劳动合同规 定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否则无效,无 效部分以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代替。集体合同是通知集体协 商订立的根据原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第7 条的规定, 集体协商是指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企业代表,为签 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原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第 17 条规定:“集体协商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平等、

13、合 作的原则。任何一方不得有过激行为。”平等协商、签订集 体合同的基本原则:一是合法的原则。合法原则是集体合同 订立过程中最基本的原则。主要包括协商、订立的程序合法 和协商内容、订立合同的条款合法两个方面。这里的合法主 要指劳动法和劳动法相关的配套法规及其它法律、法规 与规定。二是平等合作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参与协商的工会 组织与企业不存在隶属关系,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因此 互相都有充分表达意见的权利。任何一方不能依仗权势,通 过胁迫手段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订立不平等合同。不 平等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三是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的原 则。劳动法虽然是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为主要宗旨的,但它 所保护的

14、权利不是没有义务的权利,而是和义务相结合的权 利。劳动者必须履行了劳动的义务,才享有劳动的权利,才 能享有支配、使用劳动的权利。所以,在集体合同中,双方 当事人既享有权利,又承担义务。四是兼顾各方利益的原 则。兼顾各 篇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都是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形式和 法 律制度,两者有着密切的联系,在订立目的、内容等方 面也有共同之处,但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又有着明显的区别, 两者不能等同, 也不能相互代替。 两者的主要区别是: 第一,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当事人不同。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是 劳动者个人,一方是企事业单位或雇主等。集体合同的当

15、事 人一方是代表职工的工会组织,另一方是企业。 这就是说, 劳动者个人作为出卖劳动力的一方不能签订集体协议,而工 会组织也不能为劳动者个人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和集 体合同都以工作任务、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等为 基本内容,但在具体订立协议时是有区别的。劳动合同的内 容比较简单,一般都在法律、法规中直接规定,法律、法规 未作规定的,可由劳动合同规定,那是单一的。而集体合同 调节集体劳动关系,内容全面、复杂,带有整体性。劳动关 系的内容在法律、法规中未作规定或只规定基本标准,以及 个人劳动合同中的某些问题未由法律、法规规定的,集体合 同都可以规定。 第

16、三,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产生的时间不同。劳动合同 产生于当事人一方的劳动者参加劳动前,是以劳动者就业为 前提,是劳动者个人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而集体合同 产生于劳动关系运行过程中,它不依单个劳动者参加劳动为 前提。 第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作用不同。劳动合同的作 用在于建立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个人和用人单位的权益。 而集体合同制度的作用于改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群体利 益。 第五,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效力不同。就职工一方来 说,集体合同对一个单位的全体职工有效,而劳动合同只对 劳动者个人有效,且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标 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 工伤保险 , 是指为因工致伤,

17、病残或者死亡的劳动者及 其亲属提供医疗救助, 生活保障 , 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等必 要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特征: (1) 工伤保险的对象具有特定性. (2) 工伤保险是基于对工伤职工的赔偿责任而设立的一 种社会保险 , 其他社会保险则是基于对职工生活困难的帮助 和补偿责任而设立的. (3) 工伤保险是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的一种社会保 险, 职工不负缴纳保险费的义务. (4) 工伤保险的赔偿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 而不同 于一般的民事赔偿责任实行过错责任原则. (5) 工伤保险的目的不仅在于对受伤害者的事后救济, 而且还注重对职业伤害的预防. 劳动争议的特点是:第一,劳动

18、争议的主体是劳动关系 双方,即发生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二者之间形成了劳 动关系,因而所发生的争议称为劳动争议;第二,劳动争议 必须是因为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者订立、履行、变更、解 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而引起的争议。 有的争议虽然发生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但争议的 内容不涉及劳动合同和其他执行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问题, 如劳动者一方因为与用人单位发生买卖合同方面的纠纷,属 于民事争议,不是劳动争议。 篇三:集体合同与个人劳动合同的区别 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 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 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是不同的 第一

19、,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不同。集体合同 的当事人一方是代表职工的工会组织,另一方是企业 。劳 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个人,一方是企事业单位或雇主 等。这就是说,劳动者个人作为出卖劳动力的一方不能签订 集体协议,而工会组织也不能为劳动者个人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同。集体合同与 劳动合同都以工作任务、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等 为基本内容,但在具体订立协议时是有区别的。集体合同调 节集体劳动关系,内容全面、复杂,带有整体性。劳动关系 的内容在法律、法规中未作规定或只规定基本标准,以及个 人劳动合同中的某些问题未由法律、法规规定的,集体合同 都可以规定。而劳动合同

20、的内容比较简单,一般都在法律、 法规中直接规定,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可由劳动合同规 定,那是单一的。 第三,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产生的时间不同。集体合 同产生于劳动关系运行过程中,它不依单个劳动者参加劳动 为前提。而劳动合同产生于当事人一方的劳动者参加劳动前, 是以劳动者就业为前提,是劳动者个人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 凭证。 第四,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作用不同。集体合同制 度 的作用于改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群体利益。而劳动 合同的作用在于建立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个人和用人单位 的权益。 第五,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效力不同。就职工一方 来说,集体合同对一个单位的全体职工有效,而劳动合同只 对劳动者

21、个人有效,且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 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 篇四: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联系与区别 篇一:集体合同与个人劳动合同的区别 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 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 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是不同的 第一,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不同。集体合同的 当事人一方是代表职工的工会组织,另一方是企业 。劳动 合同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个人,一方是企事业单位或雇主等。 这就是说,劳动者个人作为出卖劳动力的一方不能签订集体 协议,而工会组织也不能为劳动者个人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内容

22、不同。集体合同与劳 动合同都以工作任务、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等为 基本内容,但在具体订立协议时是有区别的。集体合同调节 集体劳动关系,内容全面、复杂,带有整体性。劳动关系的 内容在法律、法规中未作规定或只规定基本标准,以及个人 劳动合同中的某些问题未由法律、法规规定的,集体合同都 可以规定。而劳动合同的内容比较简单,一般都在法律、法 规中直接规定, 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 可由劳动合同规定, 那是单一的。 第三,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产生的时间不同。集体合同 产生于劳动关系运行过程中,它不依单个劳动者参加劳动为 前提。而劳动合同产生于当事人一方的劳动者参加劳动前, 是以劳动者就业为前提,是

23、劳动者个人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 凭证。 第四,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作用不同。集体合同制 度 的作用于改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群体利益。而劳动 合同的作用在于建立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个人和用人单位 的权益。第五,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效力不同。就职工 一方来说,集体合同对一个单位的全体职工有效,而劳动合 同只对劳动者个人有效,且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 酬的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篇二:劳动合同和集体 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都是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形式和 法 律制度,两者有着密切的联系,在订立目的、内容等方 面也有共同之处,但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又有着明显的区别

24、, 两者不能等同, 也不能相互代替。 两者的主要区别是: 第一,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当事人不同。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是 劳动者个人,一方是企事业单位或雇主等。集体合同的当事 人一方是代表职工的工会组织,另一方是企业。 这就是说, 劳动者个人作为出卖劳动力的一方不能签订集体协议,而工 会组织也不能为劳动者个人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和集 体合同都以工作任务、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等为 基本内容,但在具体订立协议时是有区别的。劳动合同的内 容比较简单,一般都在法律、法规中直接规定,法律、法规 未作规定的,可由劳动合同规定,那是单一的。而集体合同 调节集体劳

25、动关系,内容全面、复杂,带有整体性。劳动关 系的内容在法律、法规中未作规定或只规定基本标准,以及 个人劳动合同中的某些问题未由法律、法规规定的,集体合 同都可以规定。 第三,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产生的时间不同。劳动合同 产生于当事人一方的劳动者参加劳动前,是以劳动者就业为 前提,是劳动者个人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而集体合同 产生于劳动关系运行过程中,它不依单个劳动者参加劳动为 前提。 第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作用不同。劳动合同的作 用在于建立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个人和用人单位的权益。 而集体合同制度的作用于改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群体利 益。第五,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效力不同。就职工一方 来

26、说,集体合同对一个单位的全体职工有效,而劳动合同只 对劳动者个人有效,且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 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 工伤保险 , 是指为因工致伤, 病残或者死亡的劳动者及 其亲属提供医疗救助, 生活保障 , 经济补 偿和职业康复等必要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特征: (1) 工伤保险的对象具有特定性. (2) 工伤保险是基于对工伤职工的赔偿责任而设立的一 种社会保险 , 其他社会保险则是基于对职工生活困难的帮助 和补偿责任而设立的. (3) 工伤保险是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的一种社会保 险, 职工不负缴纳保险费的义务. (4) 工伤保险的赔偿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

27、原则, 而不同 于一般的民事赔偿责任实行过错责任原则. (5) 工伤保险的目的不仅在于对受伤害者的事后救济, 而且还注重对职业伤害的预防. 劳动争议的特点是:第一,劳动争议的主体是劳动关系 双方,即发生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二者之间形成了劳 动关系,因而所发生的争议称为劳动争议;第二,劳动争议 必须是因为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者订立、履行、变更、解 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而引起的争议。有的争议虽然发生在用人 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但争议的内容不涉及劳动合同和其他执 行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问题,如劳动者一方因为与用人单 位发生买卖合同方面的纠纷,属于民事争议, 不是劳动争议。 篇三: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异

28、同 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异同 内容提要: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规定的两种合同形式,存在着一定的联系。在订立 目的、内容等方面有共同之处,从历史角度看,集体合同是 在劳动合同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只有在劳动合同确 立了雇主和雇员的劳动关系后才有集体合同。从两者的比 较角度看,既有相同之处(如都有关于雇员和雇主的权利义 务规定),又各具特色,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存在五个方面 的主要区别,两者不能等同,也不能相互代替关键词:劳 动合同集体合同目的主体 内容 法律效力责任 一正确认识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概念 劳动法第16 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 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

29、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它具有一般合同所具有的法律 特征。 (1) 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 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 (2)劳动合同是合法行为,即当事人之间订立、变更、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的规定。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是 实现劳动权利的法律形式和手段,因而,除具有如上所述的 一般合同的特征外,还具有自己独特的法律特征: (1)就主体而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劳动合 同必须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合意构成。劳动合同当事人 必须一方是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 即劳动力的使用者;另一方是劳动

30、者本人,即劳动力的所有 者。因此可成为劳动合同主体的劳动者,必须具有提供劳动 力的能力;而且用人单位必须要有使用劳动力的能力,即是 具有特定资格的法人或者其它依法成立的组织、团体。(2) 因劳动合同而确立的劳动关系具有从属性。在缔结劳动合同 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自由协商 而决定劳动合同的内容;然而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由 于劳动者纳入用人单位生产体系从事劳动,必须服从用人单 位的指挥监督,因而形成劳动关系的从属性。 (3)就内容而言, 劳动合同是以确立劳动关系为目的, 以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协议。 (4)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由于用人单位基于经济上的 力量,较

31、之劳动者具有优势地位。因此,为维护弱者一方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往往大量介入劳动合同,形成劳 动合同有别于一般私法上合同的社会性。国家法律大量介入 劳动合同的结果,造成国家以法律规定劳动合 同的必备内容与劳动条件最低标准,使劳动合同内容受 到国家法律的极大影响。根据劳动法第33 条和原劳动 部集体合同规定 (劳部发 1994485号) 第 5 条的规定,集体合同是工会组织或职工推举的代表 职工与企业根据法律、 法规的规定, 就劳动报酬、 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事项,在平等、协商一 致的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1)集体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力使用者即企业,另 一方是全体职

32、工,全体职工一方由工会组织(没有建立工会 的,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作为其代表。 (2)具体合同是一种劳动协议,而非民事、 经济协议。 集体合同所反映的是以劳动条件为主要内容的劳动关系,是 规定全体职工与企业之间整体性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 一种协议,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 关系、促进企业和劳动者的共同发展。 (3)集体合同必须是书面合同,而且集体合同文本必 须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经审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 定的才具有法律效力。 二分析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之间的联系劳动合同是 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劳动关系的基本前提,其在劳动法中占据核心的地位

33、。劳动 合同在劳动法范畴内被赋予了新的含义。劳动合同尽管也是 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签订,也体现为一种“合意”,但与 一般民事合同已有很大区别。为了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 给予必要的法律保护,国家对劳动关系进行了很强的干预, 相对于民事合同来说,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内容作了很多的 限制,劳动合同已不能简单地适用合同自由原则。概括起来, 这种限制主要来源于两方面:一是受国家法律的限制。从劳 动合同的订立到具体的条款,劳动法都作了许多强制性规定。 如在订立劳动合同上,法律规定不得有性别歧视,必须照顾 残疾劳动者就业;在劳动合同的内容上,则更多体现了国家 强制性规定,如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最高工作时间、法

34、定休 息休假、劳动安全保护、解除劳动合同给予经济补偿、提 供社会保险等。二是受集体合同的限制。集体合同是工会与 企业签订的、以企业职工集体劳动条件为内容的协议。一般 国家立法都明确规定集体合同有优先于劳动合同的效力,如 法国集体合同法规定,集体合同可以像法律一样直接生 效并对劳动合同有约束力。我国劳动法 第 35 条规定: “依 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 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 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因此,凡有集体合同的,劳动 合同的内容不得与其相抵触,或者是,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 标准。劳动合同的这些特点,使劳动合同独立于民事合同,

35、置于劳动法的范畴。而由于劳动法在性质上可以归属于社会 法,因此劳动法也具有了社会性品格,其法理念在相当程度 上须体现了社会大众的利益,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劳动合 同看作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私的合同”,它相当多的 内容已经超越了意思自治的范畴。因此对劳动合同的法律属 性,应定位为劳动法范畴,适用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和法理。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劳动关系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 随着近年来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化,我国 劳动关系矛盾重重,劳动关系状况令人堪忧,而这些矛盾的 本质在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力量和地位相差悬殊,仅依靠 双方自主调整只能使情况进一步恶化,因此,急需多层次的 法律调

36、整机制即宏观、中观和微观机制予以规范和协调。其 中宏观机制即法律制度,中观机制即集体合同制度,微观机 制即劳动合同制度。而在多层次的法律调整机制中,由于法 律只能规定最低标准,劳动合同更多体现用人单位单方意志, 集体合同制度无疑成为协调劳动关系至关重要的法律制度。 这也是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经过一百年实践得出的人类宝贵 经验和财富。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在订立目的、内容等方 面有共同之处从历史角度看,集体合同是在劳动合同的基 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只有在劳动合同确立了雇主和雇员 的劳动关系后才有集体合同。 三深刻认识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区别,以规范劳动 力市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集体合同与劳动

37、合同从两者的比较角度看,既有相同之 处(如都有关于雇员和雇主的权利义务规定), 又各具特色,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存在五个方面的主要区别,两者不能等 同,也不能相互代替。 1实行目的不同。实行集体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劳 动者整体的合法权益,调整和改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劳 动者的共同发展;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确立劳 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在 双方当事人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利用合同制度实现和保护当 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 主体不同。集体合同的主体是雇主 或雇主团体与由工会代表的全体职工,在我国是企业与由企 业工会(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代表的 全

38、体职工;劳动合同的主体是雇主与单个雇员,在我国是用 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 3 内容不同。集体合同不仅规定本 企业的一般劳动和生活条件,而且涉及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 内容具有广泛性、整体性的特点。劳动合同规定劳动者个人 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内容多是关于劳动条件的规定。 集体合同的内容应当归纳为12 项三个方面:工会代表职工 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当就涉及(一)劳 动报酬(二)工作时间 (三)休息休假 (四)保险福利 (五) 劳动安全与卫生以及职工培训(六)劳动纪律(七)双方履 行集体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八)集体合同的期限 (九)变更、 解除与终止集体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十)争议的

39、处理(十一)违约责任(十二)双方约定 的其它事项等进行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4法律效力不同。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劳动合同,集 体合同适用于企业全体职工;劳动合同仅对劳动者个人有约 束力。集体合同规定了本企业的最低劳动标准,劳动合同规 定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否则无效,无 效部分以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代替。集体合同是通知集体协 商订立的根据原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第7 条的规定, 集体协商是指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企业代表,为签 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原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第 17 条规定:“集体协商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平等、合 作的原则。任何一方不得有过激行为。”平等协商、签

40、订集 体合同的基本原则:一是合法的原则。合法原则是集体合同 订立过程中最基本的原则。主要包括协商、订立的程序合法 和协商内容、订立合同的条款合法两个方面。这里的合法主 要指劳动法和劳动法相关的配套法规及其它法律、法规 与规定。二是平等合作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参与协商的工会 组织与企业不存在隶属关系,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因此 互相都有充分表达意见的权利。任何一方不能依仗权势,通 过胁迫手段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订立不平等合同。不 平等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三是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的原 则。劳动法虽然是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为主要宗旨的,但它 所保护的权利不是没有义务的权利,而是和义务相结合的权 利。劳

41、动者必须履行了劳动的义务,才享有劳动的权利,才 能享有支配、使用劳动的权利。所以,在集体合同中,双方 当事人既享有权利,又承担义务。四是兼顾各方利益的原 则。兼顾各 篇五:试论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异同 试论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异同 王栋 摘要 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既有相同点,更有不同点, 通过对其共同点和不同点的分析,我们能更全面地了解这两 种合同。 关键词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异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 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作为一种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 形式,除具有一般合同的共同特点外,它还具有主体的特定 性,标准的单一性,内容的特殊性的特征依法订立的劳动合 同,对当

42、事人具有约束力。 集体合同又称团体协约、劳动协约,是工会组织或职工 代表与所在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 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为主要内容而签订的书面协议。依 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职工具有约束力。集体合同的一 方是代表职工利益的工会组织或者职工推举的代表,另一方 是企业。它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 生、保险福利等事项为主要内容,主要规定的是企业义务方 面的内容。集体合同一经订立,即适用于企业全体劳动者, 对企业全体劳动者和企业产生法律约束力。 集体合同作为一种劳动法律制度,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 物。在一切东西都商品化了的资本主义社会中,作为商品交 换形式的契

43、约制度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其中最有意义的是劳 动力成了自由买卖的商品。劳动者作为弱势群体,为了争得 劳动条件的改善,逐步联合起来,迫使雇主承认工人享有自 由结社权和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权利,并通过法律 形式予以确认。 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相同点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主体平等方面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双方主体都 具有平等性。我国劳动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 国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 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 动者,都适用本法。”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法律 地位平等自愿的原则。 “这些规定 主要是针劳动合同讲的,但同样适

44、用于集体合同。如 XX 年修正颁布的新工会法第20 条明确规定:“工会代表职 工与企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 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 工讨论通过。” 2、在意思表示方面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在签订时都要 求意思表示一致。 劳动法第 17 条明确规定:“订立和变 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 集体合同,同样也应当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如劳动法 第 33 条和新工会法第 20 条也有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 讨论,意思表示取得一致的规定。 3、在合法性方面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都必须是合法的 合同。 劳动法第 18 条规定:“违反法律、

45、行政法规的劳 动合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从订立时 起,就没有法律的效力”。我国劳动法第 33 条、国务 院集体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对集体合同的内容、签订程 序也作有相应规定,即也要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要求。 4、在法律的约束性方面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对当事人 都具有法律约束性。对劳动合同,我国劳动法第 12 章 第 89-102 条明确规定了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除了法 律规定的条件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合同的内容,也不 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按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身的过错 不同,分别承担相应的行政、经济和法律的责任,触犯刑律 构成犯罪的, 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集体合同,劳

46、动法 第 35 条也明确规定: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 全体职工具有约定束力”。因此,违反集体合同的行为,企 业、工会组织及全体职工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不同点 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虽然具有上述共同点,但它们之 间还有一定的区别。 具体的表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在主体方面的区别。我国劳 动法第 16 条指出:“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 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这是从法律上确 定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劳动者个人在 劳动法律关系中,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包括我国公民 和外国公民;用人单位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

47、业等单位。 它们必须是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政命令设立或通过核 准登记以及按照标准章程设立,具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独立 的财产法人或组织。对于集体合同的主体,我国劳动法 第 33 条及新工会法第20 条条二款规定:“企业职工一 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 卫生、保 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 “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 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 同。 ”因此可见,集体合同的主体没有个人。 2、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在内容方面的区别。劳动合同 主要是对职工个人有关工资、劳保、福利方面的规定,而集 体合同是对工会、企业及全体职工共同承担的有关劳动生产

48、、 安全、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标准。 两者在内容上虽然有联系, 但不能混为一谈。我国劳动法第 19 条规定了劳动合同 的必备条款和协商约定条款包含的内容。必备条款包括:劳 动合同期限;劳动纪律;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劳动报酬;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 这些法定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的,否则合同就不能成 立。协商约定条款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在法定条款之 外,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协商规定的权利、义务条款。它 包括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其他事项等。集体合同的内容是指以规定集体合同当事人应 承担的义务的方式来体现的。它包括企业和全体职工共同承

49、 担的义务;企业单方承担的义务;工会单方承担的义务。具 体内容包括:企业劳动标准;集体合同的期限、变更、解除 和终止、监督、检查;争议的处理;违约责任以及双方约定 的其他事项等。 3、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在签订程序方面的区别。签订 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都必须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但签订的 法定程序是有区别的。劳动合同的签订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 位为建立劳动关系,依法就双方的权利、义务协商一致,设 立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行为。签订劳动合同是设立劳动关系 必须遵循的先行为。集体合同签订是指工会或职工代表与企 业单位之间,为规定职工集体劳动条件,依法就集体合同条 款经过协商一致,设立集体合同关系的法律行为。所以,签 订集体合同是签订劳动合同的之后行为。 4、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在历史方面背景也有区别。劳 动合同又称雇佣契约。它产生在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下,由于 生产资料归资本家所占有,无产者被剥夺了生产资料,除了 自己仅有的劳动力以外,一无所有。不得不将自己的劳动力 作为商品,出卖给资本家,与资产者签订雇佣契约。这是一 种劳动力买卖的契约。集体合同又称团体协约或劳动协约。 在 18 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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