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导班子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围绕“四个带头”对照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方面检查材料存在问题的8篇(条)1、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不够深刻。部分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在一些工作会议中,虽然也提到了意识形态工作,但往往只是一带而过,没有进行深入的强调和部署。如:在制定政协年度工作计划时,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没有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导致一些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在工作中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意识,对一些可能引发意识形态风险的问题未能及时察觉和处理。二是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在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方面
2、存在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如在应对网络舆情等突发情况时,各部门之间缺乏明确的职责分工和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往往是各自为政、单打独斗。宣传部门未能及时将舆情信息传递给相关业务部门,业务部门在处理舆情时也没有及时向宣传部门反馈进展情况,导致对舆情的处置不够及时、不够到位,容易引发舆情危机,给政协工作带来负面影响。三是宣传教育效果不够理想。在意识形态宣传教育方面,方式方法较为单一,内容不够丰富。如:在对政协委员的意识形态培训中,主要以集中授课为主,培训内容多为理论讲解和政策宣读,缺乏生动的案例分析和互动交流。委员们在培训过程中参与度不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理解和认识不够深入,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有效落实意识
3、形态工作责任制。同时,在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上也存在不足,没有将意识形态教育延伸到政协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层面,导致一些基层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2、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一是重视意识不足,思想引领流于形式。部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战略意义认知不到位,未将其提升至应有的高度。错误地将意识形态工作定位为“软指标”,认为其对单位核心业务和外在形象的提升缺乏直接推动力,导致在日常工作安排中,尤其是各类工作会议中,相关议题常被边缘化。即使有所涉及,也仅是浅尝辄止,缺乏深刻的剖析和系统性的规划,未形成常态化、深度化的研讨机制,致使意识形态工作在整体工作布局中处于
4、附属地位,难以发挥应有的引领作用。二是责任落实乏力,制度执行流于表面。尽管建立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但实际执行中存在折扣打折现象。例如,岗位责任界定不明,未具体细化到每个工作岗位和具体人员,导致责任主体不清晰。一旦在意识形态领域发生风险问题,容易引发部门间和人员间的责任推诿。责任追究机制不到位,对于在意识形态工作中失职渎职、违反原则和纪律的行为,惩处力度不足,未能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无法有效遏制潜在违规行为,使整项工作在执行中缺乏严谨性和严肃性,难以确保高质量推进和落实。3、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一是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不够深刻。部分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意识形态工
5、作是虚的,没有真正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如:在安排工作时,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不够具体,缺乏针对性的措施。二是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不够创新。在开展意识形态宣传教育活动时,方式方法较为单一,缺乏吸引力和感染力。如在组织学习时,多是采用集中学习、传达文件的方式,干部职工的参与度不高。三是对网络意识形态的监管不够有力。在网络时代,对网络舆情的监测和引导不够及时、有效,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如在面对一些网络负面言论时,没有及时进行回应和处理,导致不良影响的扩散。4、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一是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部分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
6、要的现象。如:在企业宣传工作中,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对一些可能引发舆情的敏感话题缺乏有效的管控和引导。二是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不完善。在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监督考核等方面存在不足。如在舆情监测和应对方面,缺乏完善的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导致在面对突发舆情事件时,反应不够迅速,处置不够及时,给企业形象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三是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薄弱。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如:在企业内部从事宣传思想工作的人员中,部分人员缺乏系统的培训和学习,对新媒体时代的宣传思想工作规律和方法掌握不够,在开展工作时存在力不从心的情况。5、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7、班子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将其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列为年终考核的重要考核项目,与其他工作同谋划、同执行、同考核。但通过深入查找,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治意识不够敏锐,对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严重性估计不足,针锋相对的作斗争不够坚决。比如,有的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认识不深,缺乏必要的警觉性和鉴别力,对其潜在风险和可能造成的后果估计不足。面对微博、朋友圈、微信群中宣扬西方价值观的信息时,仅简单删除,未能从提升斗争意识、维护党的形象的高度开展有力的反驳和批判。二是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深化,尽管能够按照上级要求对意识形态领域进行安排部署,但缺乏主动性、系统性。比如
8、在实际落实中,更多停留于会议安排和文件传达,亲自督导检查和跟踪落实较少。例如,在处理意识形态领域斗争时,未能深刻领会其尖锐性和严峻性,防控意识需进一步强化。6、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班子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将其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列为年终考核的重要考核项目,与其他工作同谋划、同执行、同考核。但通过深入查找,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意识形态管控不够有力。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不够强,执行力度仍需加大。比如,常委会全年仅对意识形态工作作出两次专题安排,意识形态领导小组仅召开过两次会议。此外,面对突发舆情事件,缺乏有效的处置策略,尤其是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的监督方面,仍存在
9、漏洞,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防控较为薄弱。二是政治意识不够敏锐。有的同志对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认识不深,缺乏必要的警觉性和鉴别力,对其潜在风险和可能造成的后果估计不足。比如,面对微博、朋友圈、微信群中宣扬西方价值观的信息时,仅简单删除,未能从提升斗争意识、维护党的形象的高度开展有力的反驳和批判。这些问题提醒我们,意识形态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不断加强政治敏感性和斗争能力,以更高要求推进各项工作落实。7、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能够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但通过深入查
10、找,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意识形态管控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抓意识形态的政治责任意识不强,抓意识形态工作力度不够。比如,2024年以来,县委常委会议题中仅安排过*次意识形态工作,意识形态领导小组仅召开过2次会议。再如,面对一些重要舆情缺乏应对处理手段,特别是一些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缺乏有效的监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依然存在。二是政治意识仍需进一步强化。个别同志对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到位,缺乏必要的警惕性和鉴别力,对其潜在的风险、造成的危害估计不够。比如,在微博、朋友圈、微信群里看到一些宣扬西方意识形态的信息,只是简单地一删了之,没有站在发扬斗争精神、维护党的形象
11、的高度去进行针锋相对的反驳和批判。8、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一是工作方式单一。在意识形态工作中,主要采用传统的宣传教育方式,如会议、讲座、宣传栏等,形式单一,缺乏吸引力和感染力。这种方式不能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也难以有效地传播意识形态内容。二是创新意识不足。对新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应用不够重视,缺乏创新意识。例如,在互联网时代,没有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导致工作效果不佳。三是针对性不强。在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时,没有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进行针对性的分析和研究,导致工作内容和方式与实际需求脱节。四是思想重视程度不够。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将主要精力放在业务工作上,认为意识形态工作是务虚的,没有实际作用,忽视了意识形态工作对整体工作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对意识形态相关理论、政策的学习不够深入、全面,没有形成系统的知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