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pdf

上传人:tbuqq 文档编号:5387399 上传时间:2020-04-29 格式:PDF 页数:5 大小:52.6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5年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pdf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2015年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pdf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2015年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pdf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2015年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pdf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2015年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pdf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2015年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5年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pdf(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2015 年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73 元/年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781 元/年 3、城镇居民年消费性支出:13851 元/年 4、农村居民年生活消费支出:5654 元/年 5、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3582 元/年,3631.83 元/月,119.40 元/天 6、死亡赔偿金:城镇21873 20=437460元,农村 8781 20=175620元 7、丧葬费 43582 元/年12 6 个月=21791元 二、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 1、医疗费 医疗费= 诊疗费 +医药费 + 住院费+ 其他医用费用 2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50 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 营养费:营养期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或鉴定机构意见,20 元-50 元/天。 4、后续治疗费 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鉴定机构意见确定。 5、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 60 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 =21873元/年20 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 =8781 元/年20 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 60-74 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 21873 元/年20 年(受害人实际年 龄60 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8781 元/年20 年(受害人实际年 龄60 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

3、 75 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1873 元/年5 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8781 元/年5 年伤残赔偿指数 6、误工费(时间、收入) 误工时间:误工事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 明或者定鉴定机构意见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 误工时间 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误工费的计算: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 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 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 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7、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

4、没有收 入或者雇佣护工的, 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 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 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 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计算参照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意见确定 8、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 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1)被抚养人在 18 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13851 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 年龄)伤残赔偿指数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5654 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 龄)伤残赔偿指数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在 1

5、8-60 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13851 元/年20 年)伤残赔偿 指数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5654 元/年20 年)伤残赔偿指 数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在 60-74 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13851 元/年20 年(被抚养人实 际年龄 60 岁)伤残赔偿指数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5654 元/年20 年(被抚养人实 际年龄 60 岁)伤残赔偿指数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 75 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13851 元/年5 年)伤残赔偿 指数对被抚养

6、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 (5654 元/年5 年)对被抚养人承 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9、鉴定费 根据鉴定费票据确定 10 、交通费和住宿费 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 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 有关凭据应当与就 医时间、地点、人数、次数相符。 住宿费 =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100 元/天 住宿天数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用具费 =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 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 准。其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2、丧葬费 丧葬费= 上

7、一年度江西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 个月),即 21791 元 13. 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 60 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 =21873元/年20 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 =8781 元/年20 年 (2)受害人在 60-74 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 21873 元/年20 年(受害人实际年 龄60 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8781 元/年20 年(受害 人实际年龄 60 岁) (3)受害人在 75 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1873 元/年5 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8781 元/年5 年 14、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 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