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CP培训要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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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FDA的 GCP GCP: Good clinical practice, 即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共十三章, 70 条,是临床试验全过程的标准规定,包括方 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查、稽查、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等(不包括临床试验的技术标准) 实施目的1. 保证药品临床试验过程规范、结果科学可靠;2. 保护受试者权益和安全。 起草依据:赫尔辛基宣言,注意强调保护受试者权益和试验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参照国际公认原则,指导中国临床试验。 颁布、施行时间:2003 年 6 月 4 日发布, 2003 年 9 月 1 日实施 适用于:新药各期临床试验及人体生物学研究 人体生

2、物医学研究的道德原则:国际医学科学组织委员会颁布的人体生物医学研究国际道 德指南 药品临床试验道德原则(赫尔辛基宣言 ) 公正 尊重人格 力求使受试者最大程度受益和尽可能避免伤害 保障受试者权益的两项措施是伦理委员会和知情同意书 药品 Pharmaceutical Product 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 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 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试验用药品Investigational Product: 临床试验中用于试验或参比的任何药品或安慰 剂。 试

3、验用药品的管理 不得销售,仅用于该试验 专人专柜管理:带锁 接收、使用、回收及退回记录完整,记录应包括日期、数量、批号及失效期等 应按药品存储条件保存 临床试验任何在人体进行的药品的系统性研究,以证实或揭示试验用药品的作用、不良反 应及 / 或研究药品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目的是确定试验用药品的疗效和安全性。 药品不良反应: 在规定剂量正常应用药品的过程中产生的有害而非所期望的且 与药品应用有 因果关系 的反应。 不良事件: 病人或临床试验受试者接受一种药品后出现的不良反应事件,但不一定与治疗 有因果关系 。 SAE :Serious adverse event,严重不良事件 可定义为致命的

4、或威胁生命的、致残的、 先天性不正常、 能够导致门诊病人住院或延长住院 时间的事件。 发生肿瘤、妊娠或超量用药及其他明显的治疗事故等也被视为严重的不良事件。 研究者要将所有的严重不良事件十分仔细地记录在案,进行迅速而认真的处理( 立即采取治 . . 疗) ,并在 24h 内向申办者、伦理委员会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IRB/IEC: 机构评审委员会/ 独立的伦理委员会 伦理委员会 (Ethics Committee) 由医学专业人员、法律专家及非医务人员组成的独立组织, 其职责为核查临床试验方案及附件是否合乎道德并为之提供公众保证,确保受试者的安全、 健康和权益受到保护。其工作是独立的,不受

5、任何参与试验者的影响。 伦理委员会的组成要求: 至少有 5 人组人, 有不同性别的委员,至少有一人为医学工作者,有从事非医药相关专业的 工作者(法律专家) ,有来自其他单位的委员。应成立在临床试验单位或医疗机构 委员中参与临床试验者不投票,非委员专家不投票 伦理委员会重点审议内容: 从保障受试者权益的角度严格审议方案: 研究者的资格、经验、是否有充分的时间参加临床试验,人员配备及设备条件等是 否符合试验要求(评价研究者技能和研究中心情况); 试验方案是否适当,包括研究目的,受试者及其他人员可能遭受的风险和受益及试 验设计的科学性(批准试验方案和修改文件); 对试验方案提出的修正意见是否可接受

6、知情同意,知情同意书是否完整易懂。获取方法是否适当 招募受试者(受试者入选方法),审核和批准付给参加者的费用; 受试者的医疗和保护(受试者因参加临床试验而受到损害甚至死亡时,给予治疗或 保险措施) 受试者隐私的保护 定期审查临床试验进行中受试者的风险程度(审阅安全性和严重不良事件报告) 审阅试验的定期报告和总结报告 必须经过伦理委员会同意并取得书面批件后方可开始试验 伦理委员会职责: 应接到申请后尽快开会,审阅讨论、 签发书面意见,并附上出席会议委员名单、其专业及本 人签名;书面意见上应附方案员,及审阅文件(定期进行会议,保存完整的会议记录,以书 面形式通知研究者是否批准所提交的试验方案,在试

7、验文件夹中完整保存相关文件) 伦理委员会意见: 同意 不同意 做必要的修正后同意 做修正后重审 终止或暂停已批准的试验 伦理委员会的工作记录:书面记录所有会议及其决议,记录保存至临床试验结束后五年 CRO :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合同协作组织:一种学术性或商业性的科学机构, 申办者可委托并书面规定其执行临床试验中的某些工作和任务。 . . 试验方案叙述试验的背景、理论基础和目的、试验设计、方法和组织,包括统计学考虑、 试验执行和完成条件的临床试验的主要文件。(临床试验方案应包括临床试验的题目和立题 的理由, 包括试验预期的进度和完成日期,包括非临床研究中

8、有意义的发现和与试验有关的 临床试验发现。还应含试验病例数 ,是根据统计学原理来确定的) 方案必须由参加试验的主要研究者、研究机构和申办者签章并注明日期。 研究者手册有关一种试验用药品在进行人体研究时已有的临床与非临床数据汇编。包括试 验用药的化学、药学毒理学资料和数据 SOP :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标准操作规程 为有效地实施和完成某一临床试验中每项工作所拟定的标准而详细的书面规程。 临床试验过程的每项工作都应根据 GCP 有关法规及管理规定 工作职责 工作的技术规范 试验方案的要求 制定该项工作的标准操作规程。 知情同意告知一项试验的各个方面情况后,受试

9、者自愿认其同意参见该项临床试验的过程。 知情同意书每位受试者表示自愿参加某一试验的文件证明。 获得知情同意书是研究者的责任 。 受试者参加临床试验应是自愿的,而且有试验的任何时候均有权随时退出试验。 试验期间,受试者可随时了解 有关信息 在获得知情同意书前,研究者应给予受试者或法定代理人足够的时间 了解试验的细节, 并满 意回答疑问。 知情同意的过程应采用能理解的 语言和文字。 知情同意书的主要内容 1. 试验目的及新药背景 2. 试验内容及过程:观察项目、检查操作、标本留取量及频度、用药量、方式及时间、观察 时间 3. 目前还有可供选择的其它方法 4. 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5. 试验的益处和

10、风险:必须涉及某种疾病目前的其它治疗方法的利弊 6. 试验分组:告知随机原则,对照组或安慰剂对疾病的影响 7. 自愿原则: 受试者无须任何理由可拒绝参加或中途退出,并不会影响和研究者的关系,更 不会受到歧视和报复 8. 补偿原则:发生与试验相关的非正常损害,受试者可获及时适当的治疗,和/ 或相应的补 偿(或保险赔付) 9. 保密原则: 受试者参加试验及试验资料属个人隐私,确定查阅者的范围。其全名不出现在 . . 所有的记录中 10. 信息补充:发现新的不良反应、严重不良反应、疗效明显低于预计等、必须及时告知, 受试者有权考虑退出试验 知情同意书的获取 由受试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在充分了解全部试验有

11、关情况后,在知情同意书上签署姓名和时 间,研究者也应签署姓名和时间。 若受试者及其合法代表均无阅读能力,见证人在见证整个知情过程后,受试者或其合法代表 口头同意,见证人签字 特殊情况: 对无行为能力的受试者,如果伦理委员会原则上同意、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参加试验符合其自 身利益时,则这些病人也可以进入试验,同时应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并签名并注明日期。 儿童 作为受试者, 必须征得其法定监护人的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当儿童能做出同意 参加研究的决定时,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在紧急情况 下,无法取得本人及其合法代表人的知情同意书,如缺乏已被证实有效的治疗方 法,而试验药物有望挽救生命,恢复健康,或

12、减轻病痛,可考虑作为受试者,但需要在试验 方案和有关文件中清楚说明接受这些受试者的方法(研究者将不能取得的详细理由记录在案 并签字 ) ,并事先取得伦理委员会同意。 在试验中,修改知情同意书时 书面修改知情同意书,报伦理委员会批准,再次征得受试者同意 CRF :Case report form/Case record form,病例报告表,病例记录表:指按试验方案所 规定设计的一种文件,用以记录每一名受试者在试验过程中的数据. 为保护受试者隐私,病例报告表上 不应出现 受试者的姓名。 研究者应按受试者的代码确认其 身份并记录。 研究者应确保 CRF中数据准确、完整、易认和及时 CRF的任何信息

13、均有原始资料支持 CRF中的任何改动,均应有日期和签名 相关文件需保存至临床试验终止后5 年 填写 CRF注意事项 : 使用黑色签字笔或圆珠笔填写CRF 不要: 使用涂改液 / 修正液 / 橡皮 录入时有划痕 / 字迹潦草 使用不同颜色的墨水 让未经授权的人书写CRF 不要替别人签字 协调员不能签PI 的名字 . . 总结报告试验完成后的一份详尽总结,包括试验方法和材料、结果描述与评估、统计分析 以及最终所获鉴定性的、合乎道德的统计学和临床评价报告。 设盲( blinding/masking) 临床试验中使一方或多方不知道受试者治疗分配的程序。 单盲法受试者不知治疗分配 双盲法指受试者、研究者

14、、监查员或数据分析者均不知治疗分配 质量控制用以保证与临床试验相关活动的质量达到要求的操作性技术和规程。 研究者( Investigator) 实施临床试验并对临床试验的质量及受试者安全和权益的负责者。研究者必须经过资格审 查,具有临床试验的专业特长、资格和能力。 所有的临床试验的研究者必须经过本规则培训。 主要研究者( Principal Investigator,PI) :有能力把握全局,自始至终了解该研究药物 的进展,对研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负责试验的主要研究者所在单位应是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 主要研究者的资格: 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和行医资格(而非行政职务) 具有承担该项

15、临床试验方案中要求的专业知识经验 具有临床试验经验或得到有经验的研究者指导 熟悉申办者所提供的临床试验有关的资料与文献 有权支配参与该项临床试验的人员与所需的设备 完成该项临床试验所需的工作时间 熟悉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过本规范的培训 应获得所在医疗机构或主管单位的同意 主要研究者负责试验用药 研究者的职责: 必须详细阅读和了解试验药物、试验方案和研究者手册的内容,并严格按方案执行 需遵从申办者同意的方案实施试验 在未获得伦理委员会及申办者同意前,研究者不可随意违反方案,除非出现突发影 响受试者安全的事件 研究者应记录和说明任何违背方案的现象 应了解并熟悉试验用药的性质、作用、疗效和安全

16、性。确保试验协作研究者熟知试 验相关信息 向受试者说明经伦理委员会同意的有关临床试验的详细情况,并获得知情同意书; 做出与临床试验相关的医疗决定,保证受试者出现的不良事件得到适当的治疗; 保证受试者安全,及时报告严重不良事件,并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 应确保试验用药仅用于试验人群; 填写病例报告表 接受申办者派遣的监视员和稽查员的监查及药品监督部门的稽查和视察,确保临床 试验质量; 与申办者商定临床试验费用,并在合同中写明。研究者不得向受试者收取试验用药 所需的费用; 向 IRB/IEC 提供定期报告和总结报告; . . 试验完成后必须写出总结报告,签名并注明日期送申办者; 提前终止或暂停一项临

17、床试验必须通知受试者、申办者、伦理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 督管理局,并阐明理由。 协调研究者 (Coordinating Investigator),在多中心临床试验中负责协调参加各中心研究 者工作的一名研究者。 申办者 (Sponsor) 发起一项临床试验,并对该试验的启动、管理、财务和监查负责的公司、 机构和组织。个人不能做为申办者。 在临床试验开始前,研究者和申办者应就试验方案、试验的监查、 稽查和标准操作规程以及 职责分工等达成书面协议。 申办者在临床试验前必须准备和提供的 试验用药品 该药已有的临床资料 该试验临床前研究资料 该药的质量检验结果 该药的处方组成及制造工艺 不需要 该药的质

18、量标准,药品的稳定性试验结果,药品生产条件的资料 申办者对试验用药品的职责: 提供有易于识别、正确编码并贴有特殊标签的试验用药 按试验方案的规定进行包装 保证试验用药的质量 申办者的职责: 伦理学责任: 保证获得了IRB/IEC 的批准 得到研究者的承诺依从GCP 原则 为可能发生的损害提供治疗支持 为可能发生的损害提供补偿 保证法律服务和保险 选择研究者 / 研究院 / 研究中心 准备试验方案和研究者手册 提供研究药物的基础和临床信息 不断更新信息 科学责任: 提供 CRF以收集信息 向管理机构报告不良事件 有具相应资质的人员,提供临床支持 生产和提供研究药品 完成总结报告 管理责任: 确立

19、试验进行的步骤和责任 与研究者签署合同和试验方案 指派试验监查员 . . 执行 QA和 QC计划 确认可以接触试验资料 监督试验的进行 将试验文件存档 监查员 (Monitor)由申办者委任并对申办者负责的人员,其任务是监查和报告试验的进行情 况和核实数据。 监查员应在试验前确认试验所在单位已具备所需的实验室设备,并工作良好。 监查员应在每次访视时,在试验前、 中、 后期监查试验承担单位和研究者,以确认在试验前 取得所有受试者的知情同意书。确认所有核查的病例报告表填写正确,并与原始资料一致; 应该确认所有的错误或遗漏均已改正或注明,经研究者签名并注明日期。监查员在每次访视 研究者后,需向申办者

20、以书面形式 报告访视情况 , 应述明访问日期、时间、监查者姓名、访 视的发现以及对错漏作出的纠正。 监查员职责 伦理学责任 确保受试者的权益得到了保护 核实知情同意书的过程正确、及时 科学责任 监督和核实: 研究者和研究中心的质量 依从试验方案及其修改文件 CRF/原始资料的一致性 试验药物的管理 资料的完整性 研究者对试验方案和相关信息的了解 不良事件报告 报告研究过程中出现的偏离试验方案或错误 管理责任 保证有快速联系的通道 定期的监查防视 监查报告 核实重要文件的完整性 监查员: 申办者和研究者之间的联系桥梁; 选择并培训研究者 在试验前、中、后定期访查研究者: 核查试验是否严格按照方案

21、和SOP进行 受试者是否均签署知情同意书 记录是否完整 CFR表是否和原始记录一致 不良事件是否记录和报告 试验进度 试验药品的供应、存储、使用情况及记录 试验结束时回收资料和剩余试验药品。 . . 监查目的 确保遵守试验方案 确保记录的准确性 确保记录的完整性 确保受试者得到保护 确保遵从 GCP及现行法规 稽查( Audit )由申办者委托其质量保证部门或第三者(独立的稽查机构)进行。是指由不 直接涉及试验的人员对临床试验相关行为和文件所进行的系统而独立的检查,以评价临床试 验的运行及其数据的收集、记录、分析和报告是否遵循试验方案、申办者的SOP 、GCP 和相 关法规要求, 报告的数据是

22、否与试验机构内的记录一致,即病例记录表内报告或记录的数据 是否与病历和其他原始记录一致。 判定试验的实施、数据的记录, 以及分析是否与试验方案、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和法规相 符,而由不直接涉及试验的人员所进行的一种系统性检查。 视察 (Inspection)又称检查,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从事药品临床试验的单位对GCP和有关 法规的依从性进行的监督管理手段,是对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机构、人员、设施、文件、记 录和其他方面进行的现场考核。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分两类:机构检查、研究检查。 药政管理部门对有关一项临床试验的文件、设施、记录和其他方面所进行的官方审阅,可以 在试验点、申办者所在地或合同研究组

23、织所在地进行。 进行临床试验的充分理由: 试验目的及要解决的问题明确 预期受益超过预期危害 临床试验方法符合科学和伦理标准 临床试验前的准备和必要条件 必须有充分的理由 申办者准备和提供临床试验用药品 研究者充分了解中国有关药品管理法 临床试验的质量控制 申办者及研究者均应履行各自职责 严格遵循临床试验方案 . . 采用标准操作操作规程(SOP) 保证临床试验的质量控制(QC)和质量保证系统(QA )的实施。 试验资料的保存与管理 临床试验中的资料需建立文件夹、放于文件柜,在资料室中保存及管理。 研究者应保存临床试验资料至临床试验终止后五年。 申办者应保存临床试验资料至试验药物被批准上市后五年。 单纯的课本内容,并不能满足学生的需要,通过补充,达到内容的完善 教育之通病是教用脑的人不用手,不教用手的人用脑,所以一无所能。教育革命的对策是手脑联盟,结果是手与脑的力量都可以大到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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