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及昆明市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汇总.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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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南省及昆明市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 市场调节就 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 近几年来全国各地 都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其中以鼓励 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为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的工作 重点,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大学生创业创 新的社会氛围, 把小微企业发展作为国家经济社会创新的基 础动力。 为此,云南省近几年来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高校毕 业生创业扶持政策,现简单介绍如下: 一、政策文件 (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 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 16 号);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 年全国普通

2、高等 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 35 号) (三)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若干 意见(云政发2009 1 号) (四)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 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文件的通知(云政发2011 159 号); (五)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关于进 一步做好 2012 年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云人社发 2012 1 号); (六)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 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374 号) (七)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 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430

3、 号) (八)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云 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 150 号)。 (九)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 步做好促进就业和城乡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工作两个 意见的通知(昆通20091 号) (十)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 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政发200933 号) (十一)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府做好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文件的通知(昆政办2011 117 号) (十二)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两个 10 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云发办发201464 号): (十三)关于印发昆

4、明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实施细则 (试行)的通知(昆工信通自【2014】162 号)。 二、政策内容简介 国家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放宽市场准入限 制。 2014 年起,高校毕业生毕业学年和毕业后一年内自主 创业的,如果其经营实体没有享受各类创业园区孵化政策, 可以申请享受5000 元的一次性场租补贴。高校毕业注册登 记个体工商户、 合伙企业、 独资企业的门槛进一步降低,注 册将获得不受出资数额限制,备案后可试营业1 年,部分非 货币资产可作为企业注册资本,场所经营场所限制也进一步 放宽。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符合条 件的还能够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3 年内按照每户

5、每年 9600 元的限制额标准依次扣减部分税费、降低计税标 准和税率等税费优惠。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允许创业 人员将家庭住所、 租住房、 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 所;创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给予免费办理有关证照;创业人 员可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创业培训,通 过考试取得国家认可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 创业培训补贴。 下面我重点和大家交流3 个方面的大学生创 业扶持政策。 第一部分创业贷款政策 云南省创业贷款政策有三项,即贷免扶补创业贷款、小 额担保贷款、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高校毕业生达到条件 均可享受。 一、“贷免扶补”: 是云南省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为首次

6、创业人员在我省自主创业提供的贷款支持、税费减免、 创业 扶持、资金补助等方面的扶持措施。具体内容是: 贷:对有创业能力的大学毕业生、农民工、复转军人、 留学回国人员等申请创业小额贷款的创业人员,每人提供不 超过 5 万元的创业小额贷款,贷款使用期限两年。 免:对创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减免相关行政事业性收 费,减免相关税收;申请创业小额贷款免担保、免利息。 扶:一是创业咨询培训帮扶,即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扶 持政策及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有针对性的开展创业培训,提 高创业能力。 二是创业项目评审,即对创业人员提出的创业 项目分别由承办单位和农村信用社进行初审和评审,决定是 否推荐和发放小额贷款。三是创业

7、导师帮扶,即为创业人员 介绍创业服务导师,提供“一对一”的创业指导。四是跟踪服 务帮扶。 即对创业人员给予跟踪指导,积极协助解决创业过 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补:对首次创业成功者并稳定1 年以上的, 按照意见 的有关规定,给予1000 元至 3000 元创业补贴。 1、办理流程 (1)创业人员向承办单位提出创业申请; (2)承办单位向申请人提供咨询和培训服务,对申请 人提出的项目进行初审,并向农村信用社推荐; (3)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为承办银行,负责对承办单位 提出的推荐项目进行评审,决定是否发放创业小额贷款,并 对发放的贷款按期回收; (4)承办单位为创业人员推荐创业服务导师并提供后 续跟踪

8、服务; (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对创业人员和承办 单位提出的创业成功补助和呆坏账进行审核、补助和核销。 2、办理“贷免扶补”贷款所提供资料 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 失业登记证 、 创业计划书 、 “贷免扶补”申请审批表。 二、小额担保贷款:这是一项全国性的创业贷款政策, 具体内容为: 1、贷款对象:为距法定退休年龄2 年(含 2 年)以上 的我市登记失业人员(其中包括未就业的各类院校毕业生、 失地人员、残疾人、“两后”人员)、军队退役人员、留学回 国人员和返乡创业的农村劳动力。 2、期限及额度 期限: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 年,两年内免利息。 额度:从事个体经

9、营或合伙经营的创业人员,可按每人 不超过 10 万元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3、担保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原则上需由昆明地区各级财政拨款 的机关、 事业单位或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含 已退休年龄在70 周岁以内)作担保,且担保人好人贷款人 均无不良信用记录。 3、申请贷款程序 申请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到户籍或工商注册所在地 的社区进行小额担保贷款的申请,需提交书面申请书,填写 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征信查 询表。 经征信查询合格的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 、 就业失业登记证、营业执照或租赁协议、税 务登记证明、场地证明、婚姻证明、担保人夫妻双方 身份证 等材料复印

10、件一式三份,其中就业失业登记证 还需提供原件一份,填写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失业人 员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初审:街道办事处收到上报的材料后进行初审。经征信 查询合格的申请人, 街道办事处在3 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 项目、 经营情况、 还贷能力以及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合法 性进行入户调查, 签注意见后报县 (市) 区劳动就业服务机 构复审。 复审后将材料交承办银行,承办银行与贷款人签订 贷款合同, 报上级行审批后发放贷款,贷款人在银行发放贷 款第七个月分批次还款,第二十四个月全部还完。 以上两项创业贷款的限制行业:建筑业、 娱乐业、 销售 不动产、 转让土地使用权、 广告业、 房屋

11、中介、 桑拿、网吧、 氧吧等行业。 符合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条件的大学生企业,可申请 最高不超过200 万元,期限为2 年的贷款。 第二部分泛海扬帆昆明大学生创业行动 简介:为鼓励和帮助西部地区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中 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经过考察和论证,决定将大学生创业 纳入公益计划。从2011 年开始,联合中国泛海控股集团以 及泛海公益基金会,协同地方政府, 先后在重庆、 昆明两地 实施“泛海扬帆大学生创业行动”公益项目,通过公益资 助、政策扶持、 技能培训和经验分享等方式,全方位帮扶大 学生实现自主创业,进而带动更多人就业。 一、报名对象 1、当年应届或毕业五年内在昆创业的大学生个人或团

12、队; 2、当年应届或毕业五年内在滇创业的部分优秀创业大 学生个人或团队。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项目申请人 登录“泛海扬帆昆明大学生创业行动”活动网站 (http:/)进行网络报名, 经网络审核通 过后,项目申请人应及时到创业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部门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三、 报名时间:每年8 月至 10 月; 四、办理流程 1、网络报名 :申请人应严格按照网络报名的要求,如实 填报相关信息,信息一经审核不得随意更改。 2、纸质报名:经网络确认的创业项目,其项目申请人 下载纸质项目申请表并签字确认,与有关证件一并提交到创 业所在地县(市)区或开发(度假)园区

13、人社部门审核。提 交纸质申请材料为: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 印件、“泛海扬帆行动”项目申请表、创业计划书和创业计划 PPT 等。 3、初审。由县(市)区人社局负责,主要审查申请人 资格条件和各类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对创业项目的可行性、 风险性、 成长性等进行综合评审和现场查验,根据评审情况 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参加复审的项目。 4、复审。由市人社局负责,包括两个程序:一是对各 县区推荐项目进行抽查,实地查验创业项目,以规范复审工 作; 二是由 5 人以上单数复审小组针对通过初审的创业项目 材料进行评审。 5、专家评审。通过复审的需要向专家组做项目陈述答 辩和展示。 第三部分云岭大

14、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这是 2014 年云南省出台的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政策 要求: 2014 年至 2017 年,我省将实施“云岭大学生创业引 领计划”,预计 3 年扶持 2 万名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带动 6 万人就业。促进落实高校毕业生创业的“十百千万工程”, 评审认定 10 个省级青年创业示范园;向 100 个优秀大学生 创业项目给予3 -5 万元的无偿资助; 对 1000 个优秀大学生 创业项目给予二次贷款贴息;加大大学生技能培训和创业培 训力度,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前2 年的学生纳入培训对象范 围,每年培训不少于15000 人。 一、青年创业示范园 省政府要求全省各地州均要建设青年创业示范

15、园,并为 五年内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的创业服务。以五华区为 例,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与昆明北理工孵化器有限公司 共建了五华区北理工孵化器大学生创业园,并以此向云南 省人社厅申请创建为省级青年创业示范园,该园位于昆明市 学府路 690 号金鼎科技园内,致力于长期为大学生创业者 提供免费的创业场地和系统的创业孵化服务。 1、入园条件:近五年毕业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或团队, 大学生的企业股份最低达30% 。 2、入园程序:按照提出申请、受理、评审、签署意见、 签署入园协议、办理入驻手续等程序进行。 3、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创业团队成员的身份证原 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创业计划书,入园申请表,创

16、业项 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如已进行工商、 税务登记的 需提供营业执照、 国地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 章程、验资报告复印件等。 4、 管理部门: 五华区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协调办公室(隶 属于五华区就业局),负责受理申请。 5、入园方式:专家评审。 6、创业服务和优惠政策 (1)免费入驻。 为每个创业团队提供免费的办公场所、 办公设备和网络平台,水电费全免。 (2)中介服务。提供工商代办、财务代理、年度审计、 法律咨询、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认证服务、资信评估等服 务。 (3)项目及知识产权申报服务。提供入驻孵化器、申 报创业成果、 知识产权咨询和知识产权规划申报等一条龙的 服务;

17、为具备条件的创业企业提供技术转移、项目合作, 组 织企业参加成果展示和洽谈会。 (4)投融资服务。通过“大学生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的 股权投资,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大学生创业。 (5)创业导师服务。形成创业联络员-创业辅导员 -创 业导师的三级辅导结构体系,从创业规划、 企业管理、 产品 推广等方面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一对一”的指导。 二、无偿资助: 指对在云南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学年或 毕业 5 年内、在我省创业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经营实体,经 项目评审后,给予35 万元一次性无偿资金资助。无偿资 助资金作为创业项目经营性资金,主要用于房租、 经营场所 装修、加盟、机器设备购置、采购货品等方面的支出。

18、1、申报流程。 (1)项目申请人向工商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2)资格审查和初审。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开展实地调查, 填写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现场查验情 况表,对申请人资格条件和各类资料信息的真实性等进行 综合审核。 (3)复审和公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财政部门组织专家对扶持项目竞争力、创新性、 可塑性等进 行综合评审,选定扶持项目并确定资助金额,并进行公示。 (4)复核确认。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各州(市) 上报的创业扶持项目审核确认; (5)资金拨付。省财政厅确认后拨付。 2、申报材料。项目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证;创业项 目工商营业

19、执照、 税务登记证明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明、经 营场地证明 (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或协议、自有住房房产证明 等);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审批表、云岭大 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经营规划书。 5、申报时限 :每年度申报截止日期为当年6 月底前, 8 月底完成资料上报。 无偿资助项目在拨付首期资金3 个月 后对选定的扶持项目进行中期评审。 三、二次贷款扶持 1、扶持对象。对经“贷免扶补”或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 持,稳定经营2 年以上、带动就业5 人以上、偿还贷款记 录良好、 已还清全部贷款、 并按期纳税的优秀的大学生经营 实体,通过项目评审后,每年评选1000 个,协调金融机构 再次给予 2 年期 50 万元

20、以内的贷款扶持,并按人民银行公 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60% 给予贴息。 2、项目申报。二次贷款贴息项目全年均可申请。 3、受理机构。项目申请人的工商登记所在地县级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4、申报材料。申请者应按国家现行小额担保贷款申请 要求提交所需材料,同时还需提供经“贷免扶补”或小额担保 贷款政策扶持的首次创业贷款按期还款凭证和贷款结清证 明、按期纳税凭证、带动5 人以上就业的劳动合同。 5、贷款经办流程。按照现行小额担保贷款运作模式执 行。 四、创业场租补贴 1、对象范围:对在云南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学年或毕 业 1 年内、在我省创业的大学生个人,未享受大学生创业园 区孵化的经营实体。 2、

21、补贴标准:给予5000 元的一次性场租补贴。 3、申报流程:按照审请受理、资格审查、初审、复审、 公示等程序进行。 (1)项目申请人向工商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2)资格审查和初审: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开展实地调查。 (3)复审和公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财政部门组织专家对扶持项目竞争力、创新性、 可塑性等进 行综合评审,选定扶持项目并确定资助金额,由州(市)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公示。 (4)复核确认: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各州(市) 上报的创业扶持项目审核确认。 (5)资金拨付。省财政厅确认后拨付资金。 4、申报材料:项目申请人的

22、身份证、学历证;创业项 目工商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明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明、经 营场地证明 (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或协议、自有住房房产证明 等);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审批表。 5、申报时间:当年6 月底前。 五、创业网店补贴 1、扶持对象:对在云南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学年或 2014 年后毕业、在我省创业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 2、扶持要求: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上开展电子商务的 经营形式(其所依托的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企业应在商务部门 公示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名单之内),持续经营半年以上, 且月收入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3、扶持标准:经认定后,给予2000 元的一次性网店 补贴。

23、4、项目申报流程:按照申请受理、资格审查、初审、 复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5、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证;创业项目工商营 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明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明、经营场地证 明 (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或协议、自有住房房产证明等); 云 岭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审批表。 (2)学生创业网店补贴还需提供:申报前6 个月的支 付平台交易明细、 收入证明、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若项 目申请者未办理工商注册,需提供创业项目“网店”网址注册 材料、网店登记注册网页截图等相关材料。 6、注意事项 (1)网店所依托的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企业应在商务部 门公示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名单之内。 (2)

24、持续经营半年以上,且月收入超过当地最低工资 标准,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3) 符合条件的创业个人或团队可申报1 个创业扶持项目。 (4)扶持项目不得重复享受。 7、申报时间:当年6 月底前, 2014 年为 10 月底前。 六、贷免扶补一次性创业补贴 1、申请条件:对享受“贷免扶补”政策首次创业成功并 稳定 1 年以上的创业者。 2、 补贴标准 :大学毕业生首次创业带动我省3 至 5 人 (含 5 人)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2000 元的一次性创 业补贴; 带动我省 6 人以上就业, 并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 3000 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3、申请流程 :创业人员于每季度终了后10 个

25、工作日内 将申请材料交工商登记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由 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后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予 以公示,公示7 个工作日后,经财政部门复核后,在3 个 工作日内报上级人力资源和财政部门进行审核。 4、个人申报材料。 需提交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书、身 份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聘用人员的 劳动合同,云南省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 第四部分“两个 10 万元”微型企业扶持培育工程 一、扶持对象: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 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 】300 号)确定的微型企业标准, 采取个人独资、合伙、自然人出资有限责任公司任一组织形式, 并于 20

26、14 年 4 月至 2016 年底在我市行政区域 (不含滇中产业 新区)新创办的微型企业。 二、扶持政策 : 1.微型企业投资规模达到10 万元以上且实际货币投资达到 7 万元后,政府给予3 万元的财政资金补助,补助资金由省、 市、县(区)财政按5:3:2 的比例承担。 2.有贷款需求的微型企业,可获得不超过10 万元的银行贷 款支持。 3 工商、税务等部门免收新办微型企业的管理类、登记类、 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经办部门及分工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工信、工商、财政 等部门做好微型企业创业人员的创业培训工作。各县区就业经 办机构、工会、教育、妇联、工商联、共青团广泛动员有创

27、业 能力的各类人员参与创业,并提供创业帮扶服务,负责承办两 个十万培育工程。 四、扶持资金的申请及拨付 申请创业扶持资金补助政策企业,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 件: (一)企业创办股东(自然人)不属于国家禁止经商办企 业的本省户籍人员;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本市范围内无其他规模以上在办 企业; (三)创办的企业投资规模10 万元以上且实际货币投资 达到 7 万元; (四)重点扶持加工制造、科技创新、创意设计、软件开 发、商贸流通、技术咨询、服务贸易、民族手工艺品加工和特 色农产品生产等类型企业。 (五)吸纳本省户籍人员 (含创业者本人) 5 人以上就业。 (六)企业主营范围不涉及建筑业、娱乐、洗浴

28、业、 桑拿、 按摩(盲人按摩除外)、网吧,以及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产业。 (七)符合按云工商企注字【2014 】10 号文件规定的其 它条件。 五、申请材料申请微型企业创业扶持,须向工商注册地承 办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一)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申请书; (三)带动人员就业相关证明(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四)微型企业创业投资计划书; (五)投资资金证明(主要指购置租赁或装修经营场所、 购置设备和原材料、加盟费、特许经营费等非人工费用经营性 支出的有效票据凭证,其中购置租赁或装修经营场所费用计算 时不得超过投资总额的30% ); (六)企业对公账户的银行流水情

29、况; (七)微型企业贷款申请书(有贷款需求的企业提供); (八)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九)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六、审核流程由申请人所在地县(区)民营办牵 头,组织相关承办部门,对申请创办企业进行实地查验,在此 基础上召集相关单位及有关专家组成的会审委员会进行审查。 会审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也可由会审委员会主任 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各县(区)民营办应当及时将会审 委员会审查通过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 天。 财政部 门按照在省市配套资金到位后的10 个工作日内将补助资金划 入微型企业开设的银行基本账户。 七、贷款和担保支持有贷款需求的微型企业,可参加云 南省小额贷款保证试点,可提出不超过10 万元以内的贷款申 请,由县(区)民营办汇总后推荐给承贷银行机构和担保机构。 2015.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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