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服务的制度规范和服务承诺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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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质服务的制度规范和服务承诺 为规范学校教学秩序,打造优质教学环境,进一步促进 服务发展、服务师生,示范小学向社会做出如下承诺: 一、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推进干部队伍的年轻化、 专业化;建立和完善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及考核使用制度;以 “学规范、强师德、树形象”为主题,不断强化师德师风建 设,全面提升教师的整体素质,树立教师良好形象。 二、模范执行政策法规。严格遵守教育法、 义务教 育法、 教师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 ,严格执行教委的有 关规定,对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违法违规事件,发现一起,查 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三、倾心呵护学生成长。关心爱护学生, 尊重学生人格, 尊重学生家长,杜绝体罚和变相体

2、罚学生,呵护学生阳光、 健康、快乐成长。 四、严格执行课程标准。按照市颁标准,开齐课程,开 足课时, 上好课程,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加强过程管理, 全面推行质量承诺。 五、强力规范学校收费。严格执行上级收费政策,坚决 防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切实加强学校教材管理, 严禁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严禁乱印教辅资料;严肃查处学校 内部的乱收费行为;全面实行收费公示,严格收支两条线。 六、全面推行阳光校务。严格按照区教委要求,利用教 职工代表大会、家长会等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及师生员工 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过程和办事结果,增强透明 度和公信力,自觉接受上级、师生、群众和社会监督。 七、真

3、诚热情服务群众。本着“热情、周到、优质、高 效”的精神,对前来办事人员,做到语言文明,态度热忱、 服务周到; 执行公务, 做到依法行政、 公正公开、 一视同仁。 八、全面提升办事效能。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 诺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以建设学习 型、廉洁型、高效型的领导班子为目标,保障政令畅通。 九、切实加强廉洁自律。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违 规干预和插手行政审批、工程招投标、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等 事项,不利用职务和工作上的便利违规干预招生录取、职称 评聘、评优评先、科研项目评审等工作。严格遵守领导干部 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以上服务承诺,热忱欢迎广大师生、学生家长、社会公

4、众和上级机关进行监督。 德钦县示范小学 2014 年 3 月 5 日 服务承诺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 针,强化学校内部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加强教育行风建设, 决定实行服务承诺制,以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提高办 学质量,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特做出如下服务承诺: 1、教书育人、服务育人、遵守职业道德,树立“一切 从学生出发,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思想,全心 全意为学生服务。 2、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 讽刺、挖苦,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 3、尊重家长、家长来访热情接待、平等交谈,不训斥、 不指责。 4、廉洁从教,不收受家长财务,不

5、利用教师职责之便 谋取私利,坚决反对有偿家庭教学。 5、依法办事、规范收费、严禁教师个人向学生推销、 发放各种学习、活动材料,不擅自向学生收费。 6、如对学校教职员工的工作态度不满意的可以到校长 室投诉。 7、如对学校工作不满意的,可到教育局督导室投诉。 8、学校设立服务承诺事项办理登记制度,及时听取家 长、社会对学校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9、投诉电话:校长室8413056 校长: 13988722106 副校长: 13988730532 学校限时办结制度 第一条为提高学校职能部门办事效率,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各办公室和全体教职员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限时办

6、结制度是指对其他单位或个人、社会群 众、学生家长 (以下统称服务对象)向学校咨询、 办理事项, 应在职责范围内,依据法律、法规,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或 者予以答复的制度。 第四条一般情况下,凡属学校或教职员工职责范围内 能解决的, 3 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或答复。根据学校规定, 结合实际,按照高效便民的原则,合理确定承诺各项事务具 体办理时限。 第五条学校明确服务对象、办理事项、办理机构、责 任岗位、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并应当在办公场所醒目上墙 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符合条件的,其办理时限从收到材料的次日起 计算。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其办理时限从服 务对象按要求补正材料的次日起计算。 第

7、七条办理事项的每个环节,必须做好交接登记手续。 第八条对特别紧急的事项,应当急事急办,随到随办。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办结需要延期的,应当及时告知服务对 象,并说明原因。 第九条无正当理由未能在承诺时限内批复或者答复服 务对象的,应当视为默许或同意。 第十条服务对象因自身责任,不按学校告知的时间办 理相关手续,其申请办理的事项应视为受理部门按期办结。 第十一条学校校长室负责实施限时办结制度的监督检 查和责任追究。服务对象认为学校超时办结的,有权向学校 校长室投诉。 第十二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依照示范小学责任追究 制度和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校长办公室负 责解释

8、。 德钦县示范小学首问负责制度 第一条为优化发展环境, 改进全体教职工工作作风,提高工作 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和上级文件精神,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首次依照职责接待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教职员 工是首问责任人。 第三条首问责任人对了解校务、反映情况以及联系公务、 履行协作职能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办事人员(以下简称办事人 员),应热情接待、认真办理或引导、跟踪办理有关事项。 第四条首问责任人必须履行以下基本责任。 对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立即接办;对不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 应将办事人员引导至承办人,或将有关事项转交承办人;承办人不在岗 的,或承办人一时不明确的,首问责

9、任人应当代为接收、转交、负责跟 踪办理。首问责任人必须热情接待,认真办理,耐心解答,语言文明, 做好记录。严禁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敷 衍搪塞或简单生硬地对待服务对象。 第五条群众和家长到学校办理有关事宜,对于承办人不在 岗或承办人一时不明确的,首问责任人应当对接待办理事项进行登记, 注明姓名或单位名称、住址、联系电话,办理事项,所收材料的名称、 数量,并告知首问责任人、承办人、联系电话、处理情况等相关信息。 第六条首问责任人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 向办事人员说明理由、告知该事项的具体负责部门和联系方式,并尽可 能给予指导和协助。 第七条承办人应当认真及时

10、办理有关事项,并将有关事项的办理情 况、办理结果及时回复办事人员。 第八条学校要建立规范的电话记录簿、群众来访登 记簿、群众办事登记簿。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是各方面负责人,办 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管理上述登记簿。学校将按记录、办理情况对管 理人员考核、奖惩。 第九条群众对来校办事不满意的可以投诉,投诉电话 (0887)8413056 (办公室)、校长电话13988722106;凡学校能办的立 办,学校不能办的由学校向上级机关咨询再办。 第十条本制度由学校行政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德钦县示范小学安全责任制、追究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工作,督促学校各类人员认真 履行安全职责,

11、认真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学校发生 安全事故,保障我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安全 责任追究制度 。 一、学校责任 学校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谁主管、 谁负责”, “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年级组长和班主任是 本年级和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余(正)副班主任 和任课教师为具体负责人。 对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 伤亡的有关责任人,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将给 予有关人员相应处分。 对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人,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 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 号)追究有关人 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校长责任

12、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负责人和代表,应当代表学校对所有 集体的教育教学活动及其所带来的行为后果负法定责任。当 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主要是由学校方面引起时,校长要代表 学校承担主要的法律责任。 对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校长自己若负有直接责任,校 长则必须承担法律规定的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在行政上也 要接受相应的处罚。在事故中校长本人有失职甚至渎职行为 时,还要由其个人负直接的刑事或民事责任。 校长对学校安全组织管理包括日常的安全教育负有最 主要的领导责任。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时,校长负有首要的 组织抢救、应急疏散、维持秩序等责任。 三、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具体责任人主要是指校长、分管安全副校长、保安、教 导

13、处、总务处、年级组组长或其他活动组织者。其职责主要 是负责协助校长具体落实学校的安全措施,发生安全事故后 所应负责仅次于校长;若校长不在场,则具体责任人就是最 直接和主要的安全责任人,发生安全事故后校长负领导责 任,而具体责任人则要负主要责任。 四、班主任责任 班级是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的基层单位,班主任是对学 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的直接实施者,是学生安全的主要责 任人。班主任因对学生安全教育不力,对学生违反规定行为 或当学生受到外来人员实施的侵害行为时制止不力,应当预 见而没有预见到的其他安全隐患,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 生,属于失职行为。发生事故后,应追究法律和行政责任。 五、其他人员责任 其他人员主要指任课教师、后勤员工等。一般情况下不负 主要责任,但由于自己的过失而使自己分管的安全环节或承 担的工作出现疏漏,因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或者因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 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他们要承 担相应的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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