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工作程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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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工作程序 学位申请人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 发表学术论文达到了规定的要求,并在答辩前3 个月,按照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 范的要求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工作。学位申请人的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工作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举行预答辩 下载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举行预答辩会。预答辩会由学院组织,至少应有3 位正高职 称专家或博士生导师参加(含导师)。预答辩通过后,申请人根据预答辩会上专家所提的意见对学 位论文作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二、预答辩通过后,持以下材料至北校区图书馆数字资源部(北区 26 号楼 302 室) 进

2、行学位论文检测 1.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 2.学位论文主体部分(绪论、正文、结论)的电子版(word 版本),内容须与拟送审的学位论 文纸质版相同。 图书馆使用 “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 对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详细检测 报告可发送指导教师电子邮箱),论文检测报告须经导师、学院审核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并在 论文送审申请表中签署意见。每篇学位论文只能检测一次,具体实施办法见关于采用“ 学位论 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 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检测的管理办法。 大学城校区图书馆提供学位论文检测服务的时间及地点见每学期初学位办公室公布的研究生 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

3、请工作安排的通知。 三、持以下材料至财务处办理论文评审费转账手续 1.评审费缴款单(可至学位办公室领取):收入项目编号:j2yj-G2040010 ,转账金额: 1350 元(马 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 1050 元); 2.指导教师经费卡。 四、持以下材料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进行论文送审资格审核 1.预答辩意见书; 2.论文送审申请表(一式两份 ); 3.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 1) 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原刊、相关收录检索证明及其复印件,复印件上需经导师签名并签署“与 学位论文相关”意见; ( 2)尚未发表的学术论文的录用证明及投稿论文,投稿论文需经导师签名并签署“情况属实, 与学位论文相关”意

4、见。 至培养办公室审核前5 天,须在 “ 研究生系统 ” 提交学术成果相关信息。 五、持以下材料至学位办公室办理论文送审审核手续 1.论文送审申请表一份; 2.评审费缴款单第三联。 至学位办公室审核前,须在“研究生系统”-“学位服务”提交论文送审申请,并上传学位论文 (PDF 版,不需匿名处理)及论文创造性成果评价表(WORD 版,创造性成果限填三项)。涉密学 位论文除外。 博士生提交论文后,可登录“ 研究生系统 ” -“学位服务”查询送审申请审核情况、查询及下载评 审结果、查看是否可以申请答辩的处理意见。评审时间为6 周左右(不含节假日),学位办公室将 根据论文提交时间适时催返评审结果,请博

5、士生及导师耐心等待。 六、送审通过后,办理论文答辩手续 1.确定论文答辩时间、地点及答辩委员会成员 学位授予工作分别在每年的4月、 6 月、 9 月和 12 月进行,各批次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需在规定 的时间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须在校内举行。 博士生答辩委员会成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由不少于五名同行专家组成,成员应当是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或博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应达 到答辩委员会人数的半数以上,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外单位专家。答辩委员会委员应仍在从事教学和 科研工作,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对本学科科研前沿和发展动态比较了解。参加论文答辩委员会的 专家,要坚持标准,保证论文答辩的质量。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

6、相同学科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者 担任。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由博士学位申请人所在学院和博士生导师共同协商提名, 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查,报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批准。导师可以担任本人指导研究 生的答辩委员会成员,但不能担任主席。 答辩委员会秘书由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我校在职教师担任,协助处理答辩环节的各项事务, 包括论文评审材料的寄送、答辩过程中的材料传递、答辩委员会决议起草、答辩会务和接待工作、 学位档案材料整理等。 2.答辩前 5 天,登录 “ 研究生系统” -“学位服务”录入学位及答辩信息 登录 “ 研究生系统 ” -“学位服务”认真提交学位及答辩信息,填写完整、核对无

7、误后提交,并用 A4 纸单面打印由系统自动生成的授予博士学位人员资格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及学位信 息采集表。 已参加学位(毕业)相片采集的申请人,登录“ 学信网( )-学历图像校对” 下载 相片电子版后上传至“ 博士答辩信息管理” 页面。尚未参加学位(毕业)相片采集的申请人,可暂不 上传(不影响答辩及学位申请),需及时与新华社广东图像采集中心联系并采集相片(地址:广州 市府前路21 号,电话: 020-83398378)。 3.答辩前 5 天,持以下材料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办理答辩审核手续 (1)博士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及授予学位审批材料(以下简称审批材料,A4 纸单面打 印)一式两份;

8、 (2)审批表一份; (3) 论文工作计划表(06 级及以后年级无需此表); (4) 教学实践报告书; (5) 预答辩意见书; (6) 办理论文送审时已审核并签字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及收录证明材料; (7) 十五份讲座表; (8) 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须复印于一张A4 纸上,并于复印件上签名确认)。 4.答辩前 5 天,持以下材料至学位办公室领取答辩聘书和表决票 (1)审批材料一式两份:已签署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查意见、指导教师意见、学院审查意 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意见; (2)审批表一份; (3) 学位论文一本(现场检查后返还); (4) 学位信息采集表(需本人签名确认); (5)学

9、位论文审定意见表(限论文评阅结果有异议的博士生,请自行复印留底); (6)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承诺书(限申请答辩时提交审核的学术论文中至少有1 篇已公 开发表、尚未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已被国外SCI 检索源期刊或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定的本学科国 际重要学术期刊正式录用的申请人)。 学位办公室审核以上材料通过后,按答辩委员会成员人数发放答辩委员会成员聘书及表决票、 答辩公告、档案袋。完成答辩审核手续后,如需变更答辩时间、地点、成员,须于答辩前至学位办 公室重新办理审核手续。 七、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的答辩按照“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的基本程序” 进行。 答辩后,委员评审费、答

10、辩工作酬金从导师指定的项目中导盘/转账至个人银行账户,答辩环节 产生的限额内的支出(工作餐、 打印费、资料费、 邮寄费等 )在导师指定的项目中据实报销(具体操作 程序按财务处及学院相关规定办理)。 博士生答辩通过后,应于三天内且各批次学位授予答辩截止日期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学位评定分 委员会(以下简称分会): 1.学位档案袋,内附: (1)审批材料一式两份; (2) 论文答辩表决票(与参加答辩会委员数量一致); (3) 学位论文一本 (原创性声明以及使用授权书必须亲笔签名,并在末页附上答辩委员签名的答 辩决议书复印件,下同)。 2.其它材料,包括:审批表一份;博士学位论文一本、论文评阅书打印件、学

11、位论文审 定意见表复印件、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承诺书复印件(学位办已审核备案)。 注:学位论文评阅书、学位论文审定意见表原件由学位办公室装入档案袋。涉密学位论文 由博士生密封后直接交至学位办公室,其他部门不得留存。 学院教务员于分会召开会议前将博士生答辩成绩录入“研究生系统”。 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分会召开会议审议学位申请人材料,并对以下几种情况的学位申请人材料进行重点审议: 1.学位申请过程中存在异议的学位申请人,包括: ( 1)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存在较大异议(重大修改或不同意答辩)者; (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位申请表决时,表决结果中有弃权或反对票者; ( 3)重新进行学位论文答

12、辩者; (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定暂缓授予学位后重新申请学位者。 2.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重复率超过30%的学位申请人; 3.导师退休、离职或长期不在校的学位申请人; 4.导师出现研究生培养质量问题的学位申请人; 5.延期毕业2 年及以上的学位申请人。 分会审议、表决通过后,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学位办公室: 1.第七款所列材料(论文评阅书打印件、学位论文审定意见表复印件、博士研究生发表 学术论文承诺书复印件除外,仅供分会会议审议时使用); 2.分会会议纪要; 3.分会同意(不同意)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名单、表决票汇总票; 4.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重点审议的学位申请人材料的

13、情况汇报(主要内容包括:重点审 议的学位申请人名单及基本情况,分会对学位论文是否达到所申请学位要求的把关措施、审查程序、 审查结论,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存在较大异议且答辩成绩为“优秀”的学位申请人情况说明等); 对于已经毕业但暂不能申请学位人员的学位档案及相关材料,各分会应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待 其在毕业后两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及审批表至学位办公室办理审核手续后,可向分会提交学位 申请。 九、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十、制发博士学位证书、移交学位档案 博士学位获得者领取毕业证书后,凭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学位证书。委托他人领取学位证书时, 被委托人须携带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双方身份证复

14、印件。 定向、外单位委托培养的博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证书由我校相关部门寄送至定向、委托培养单 位。 十一、注意事项 1.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和关于学术论文尚未公开 发表的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相关规定的通知只能申请毕业暂不能申请学位的博士生,在毕业 后两年内学术成果全部公开发表后,于各批次学位授予工作规定的答辩截止时间前持相关材料证明 (期刊原件、封面、目录及学术论文全文复印件或专利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审批表(申请学位 前存于学院)至学位办公室办理审核手续,审核通过后,将已审核发表论文情况的审批表交回学院, 并向分会提交学位申请。 2.论文选题涉及国家秘密项目的

15、学位申请人须在开题前已填写学位论文定密审批表并办理定 密手续。经审定为涉密论文的学位申请人须严格遵守华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管理暂行规定, 凭学位办公室开具的印刷凭证至指定地点进行学位论文的排版与印刷,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学位论文 评审、 答辩及档案的归档等。如学位论文不涉及国家秘密但包含不宜公开的内容,学位申请人及其指 导教师须于学位论文送审前对学位论文进行去密处理,或通过申请专利等形式对相关技术和方法进行 保护。未审定为涉密论文的学位论文中如发生泄密情况,将由学位论文作者及指导教师自行承担损失 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3.上述所需的有关材料及表格可进入校园网研究生院网页的“ 学位授予 ”“博士学

16、位授予”“下 载专区 ” 下载。 4.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的具体工作时间安排见每学期初学位办公室公布的研究生学 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 5.学位申请人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并办理相关的手续后方可进行论文送审、答辩。如果违 反规定未经审批就擅自组织论文送审、答辩,该送审、答辩无效,除在校内进行通报批评外,还将 暂停或取消其申请学位的资格。 1. 至校财务处办理评审费转账手续,携带: (1)指导教师经费卡 (2)评审费缴款单( 可至学位办领取)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流程图 修完培养计划所列课程,成绩合格。在学期 间发表学术论文达到规定要求,完成学位论 文的撰写 答辩前三个

17、月 指导教师审定论文,学院组织预答辩会,进 一步修改、完善论文 专家评审论文,评审意见回收齐全 办理学位论文送审手续 2. 至培养办进行论文送审资格审核(电话: 22236586) ,携带: (1)预答辩意见书 (2)论文送审申请表一式两份 (3)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已发表的学术论文 原刊、复印件;尚未发表的学术论文录用证明 及投稿论文。 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尚未 发表的投稿论文需经导师签名并签署“情况 属实,与学位论文相关”意见。 审核前 5 天,须在“研究生系统” -“学术 成果”提交相关信息。 3. 至 学 位 办 办 理 论 文 送 审 审 核 ( 电 话 : 87110725) ,

18、携带: (1)送审申请表一份 (2)评审费缴款单第三联 审核前,须在“研究生系统” -“学位服务” 提交送审申请、 上传学位论文(PDF 版,不需匿 名) 、成果评价表( WORD 版) 。 至“研究生系统”-“学位服务”查询、下载 评审结果及查看处理意见。 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进行检测 持以下材料至北校区图书馆数字资源部(北 区 26 号楼 302 室,电话: 87110069) : 1.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 2.学位论文主体(绪论、正文、结论)电子 版( word 版本) 导师、学院审核检测报告,并在送审申 请表中签署意见。 大学城校区提供检测服务的时间和地点 见每学期工作安排。 接 下 页

19、成果均 发表或 提交承 诺书者 学术论文尚 未全部公开 发表暂不能 申请学位者 发放学位证,移交学位档案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表决 3. 至学位办领取答辩聘书、表决票,携带: ( 1) 审批材料一式两份 ( 2) 审批表一份(共2 页) ( 3)学位论文一本 ( 4)学位信息采集表(需签名确认) ( 5)审定意见表(限评阅结果有异议者) ( 6)发表学术论文承诺书(限学术论文全部 公开发表前可申请学位者) 2. 至培养办审核培养计划完成、论文发表情 况,携带: (1) 审批材料一式两份 (2) 审批表一份(共2页) (3)论文工作计划表(06 级及以后年级无 需此表) (4)教学实践报告书 (5)预答辩意见书 (6)办理论文送审时已审核并签字的学术 论文复印件及收录证明材料 (7)十五份讲座表 (8)身份证复印件(需签名确认) 1. 答辩前5 天,登录“研究生系统”-“学位 服务”提交论文答辩申请,录入相关信息后打 印审批表及学位信息采集表 毕业后两年内, 持学术 论文发表证明材料及 审批表(申请学位前存 于学院) 至学位办审核 办理学位论文答辩手续 注: 1.有关表格材料务必登录研究生院主页 “学位授予”“博士学位授予”“下载 专区”下载,勿拷贝他人电子版; 2.论文答辩、 学位申请的详细规定见博 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工作程序。 续 前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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