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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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总则 101 为了在地基基础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 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构筑物)的地基基础设计。对于湿陷性黄土、 多年冻土、 膨胀土以及在地震和机械振动荷载作用下的地基基础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 应专业标准的规定。 103 地基基础设计,应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根据 岩土工程勘察资料,综合考虑结构类型、材料情况与施工条件等因素,精心设计。 104 建筑地基基础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地

2、基 Subgrade, Foundation soils 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 212 基础 Foundation 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 213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 由载荷试验测定的地基土压力变形曲线线性变形段内规定的变形所对应的压力 值,其最大值为比例界限值。 214 重力密度(重度) Gravity density, Unit weight 单位体积岩土体所承受的重力,为岩土体的密度与重力加速度的乘积。 215 岩体结构面 Rock discontinuity

3、structural plane 岩体内开裂的和易开裂的面,如层面、节理、断层、片理等,又称不连续构造面。 216 标准冻结深度 Standard frost penetration 在地面平坦、 裸露、城市之外的空旷场地中不少于10 年的实测最大冻结深度的平 均值。 217 地基变形允许值 Allowable subsoil deformation 为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而确定的变形控制值。 218 土岩组合地基 Soil-rock composite subgrade 在建筑地基的主要受力层范围内,有下卧基岩表面坡度较大的地基;或石芽密布 并有出露的地基;或大块孤石或个别石芽出露的地基。 2

4、19 地基处理 Ground treatment, Ground improvement 为提高地基强度,或改善其变形性质或渗透性质而采取的工程措施。 2110 复合地基 Composite subgrade,Composite foundation 部分土体被增强或被置换,而形成的由地基土和增强体共同承担荷载的人工地 基。 2111 扩展基础 Spread foundation 为扩散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使作用在基底的压应力满足地基承载力的设计要 求,且基础内部的应力满足材料强度的设计要求,通过向侧边扩展一定底面积的基础。 2112 无筋扩展基础 Non-reinforced spread

5、foundation 由砖、 毛石、混凝土或毛石混凝土、灰土和三合土等材料组成的,且不需配置钢 筋的墙下条形基础或柱下独立基础。 2113 桩基础 Pile foundation 由设置于岩土中的桩和连接于桩顶端的承台组成的基础。 2114 支挡结构 Retaining structure 使岩土边坡保持稳定、控制位移、主要承受侧向荷载而建造的结构物。 2115 基坑工程 Excavation engineering 为保证地面向下开挖形成的地下空间在地下结构施工期间的安全稳定所需的挡 土结构及地下水控制、环境保护等措施的总称。 22 符 号 作用和作用效应 Ea主动土压力; Fk相应于作用的

6、标准组合时,上部结构传至基础顶面的竖向力值; Gk基础自重和基础上的土重; Mk相应于作用的标准组合时,作用于基础底面的力矩值; pk相应于作用的标准组合时,基础底面处的平均压力值; p0基础底面处平均附加压力; Qk相应于作用的标准组合时,轴心竖向力作用下桩基中单桩所受竖向力。 抗力和材料性能 a压缩系数; c粘聚力; Es土的压缩模量; e孔隙比; fa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fak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frk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 qpa桩端土的承载力特征值; qsa桩周土的摩擦力特征值; Ra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w土的含水量; wL液限; wp塑限; 土的重力密度,简称土的

7、重度; 填土与挡土墙墙背的摩擦角; r填土与稳定岩石坡面间的摩擦角; 地基的压力扩散角; 土与挡土墙基底间的摩擦系数; 泊松比; 内摩擦角。 几何参数 A基础底面面积; b基础底面宽度(最小边长);或力矩作用方向的基础底面边长; d基础埋置深度,桩身直径; h0基础高度; Hf自基础底面算起的建筑物高度; Hg自室外地面算起的建筑物高度; L房屋长度或沉降缝分隔的单元长度; l基础底面长度; s沉降量; u周边长度; z0标准冻深; zn地基沉降计算深度; 边坡对水平面的坡角。 计算系数 平均附加应力系数; b基础宽度的承载力修正系数; d基础埋深的承载力修正系数; s沉降计算经验系数。 3

8、基本规定 301 地基基础设计应根据地基复杂程度、建筑物规模和功能特征以及由于地基问题可 能造成建筑物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程度分为三个设计等级,设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按表 选用。 表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设 计 等 级 建筑和地基类型 甲级 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 30 层以上的高层建筑 体型复杂,层数相差超过10 层的高低层连成一体建筑物 大面积的多层地下建筑物(如地下车库、商场、运动场等) 对地基变形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 复杂地质条件下的坡上建筑物(包括高边坡) 对原有工程影响较大的新建建筑物 场地和地基条件复杂的一般建筑物 位于复杂地质条件及软土地区的二层及二层以上地下室的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大

9、于15m的基坑工程 周边环境条件复杂、环境保护要求高的基坑工程 乙级 除甲级、丙级以外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 除甲级、丙级以外的基坑工程 丙级 场地和地基条件简单、荷载分布均匀的七层及七层以下民用建筑及一般工业 建筑;次要的轻型建筑物 非软土地区且场地地质条件简单、基坑周边环境条件简单、环境保护要求不 高且开挖深度小于的基坑工程 302 根据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及长期荷载作用下地基变形对上部结构的影响程度, 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有建筑物的地基计算均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有关规定; 2 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筑物,均应按地基变形设计; 3 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作变

10、形验算: l)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小于130kPa,且体型复杂的建筑; 2)在基础上及其附近有地面堆载或相邻基础荷载差异较大,可能引起地基产生过 大的不均匀沉降时; 3)软弱地基上的建筑物存在偏心荷载时; 4)相邻建筑距离近,可能发生倾斜时; 5)地基内有厚度较大或厚薄不均的填土,其自重固结未完成时。 4 对经常受水平荷载作用的高层建筑、高耸结构和挡土墙等,以及建造在斜坡上或 边坡附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尚应验算其稳定性; 5 基坑工程应进行稳定性验算; 6 建筑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存在上浮问题时,尚应进行抗浮验算。 303 表所列范围内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可不作变形验算。 表可不作地基变形验算的设

11、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范围 地基主 要受力 层情况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fak(kPa) 80fak 6060frk3030frk1515frk55 414 岩体完整程度应按表划分为完整、较完整、较破碎、破碎和极破碎。当缺乏试验 数据时可按本规范附录条确定。 表岩体完整程度划分 完整程度等级完整较完整较破碎破碎极破碎 完整性指数20密实 注: 1. 本表适用于平均粒径小于等于50mm 且最大粒径不超过100mm的卵石、碎石、圆砾、角砾。对于平 均粒径大于50mm 或最大粒径大于100mm 的碎石土,可按本规范附录B鉴别其密实度; 2. 表内为经综合修正后的平均值。 417 砂土为粒径大于2mm的颗

12、粒含量不超过全重50% 、粒径大于的颗粒超过全重50% 的土。砂土可按表分为砾砂、粗砂、中砂、细砂和粉砂。 表砂土的分类 土的名称粒 组 含 量 砾砂粒径大于 2mm 的颗粒含量占全重25%50% 粗砂粒径大于的颗粒含量超过全重50% 中砂粒径大于的颗粒含量超过全重50% 细砂粒径大于的颗粒含量超过全重85% 粉砂粒径大于的颗粒含量超过全重50% 注:分类时应根据粒组含量栏从上到下以最先符合者确定。 418 砂土的密实度,可按表分为松散、稍密、中密、密实。 表砂土的密实度 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N 密实度 N 10松散 1030密实 注:当用静力触探探头阻力判定砂土的密实度时,可根据当地经验确定。

13、 419 粘性土为塑性指数Ip大于 10 的土,可按表分为粘土、粉质粘土。 表粘性土的分类 塑性指数Ip土的名称 Ip17粘土 101流塑 注:当用静力触探探头阻力判定粘性土的状态时,可根据当地经验确定。 4111 粉土为介于砂土与粘性土之间,塑性指数(Ip)小于或等于10 且粒径大于的颗 粒含量不超过全重50% 的土。 4112 淤泥为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并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其天然含水量 大于液限、天然孔隙比大于或等于的粘性土。当天然含水量大于液限而天然孔隙比小于但 大于或等于的粘性土或粉土为淤泥质土。含有大量未分解的腐殖质,有机质含量大于60% 的 土为泥炭,有机质含量大于等于

14、10% 且小于等于60% 的土为泥炭质土。 4113 红粘土为碳酸盐岩系的岩石经红土化作用形成的高塑性粘土。其液限一般大于 50% 。红粘土经再搬运后仍保留其基本特征,其液限大于45% 的土为次生红粘土。 4114 人工填土根据其组成和成因,可分为素填土、压实填土、杂填土、冲填土。素填 土为由碎石土、砂土、粉土、粘性土等组成的填土。经过压实或夯实的素填土为压实填土。 杂填土为含有建筑垃圾、工业废料、 生活垃圾等杂物的填土。冲填土为由水力冲填泥砂形成 的填土。 4115 膨胀土为土中粘粒成分主要由亲水性矿物组成,同时具有显著的吸水膨胀和失水 收缩特性,其自由膨胀率大于或等于40% 的粘性土。 4

15、116 湿陷性土为在一定压力下浸水后产生附加沉降,其湿陷系数大于或等于的土。 4 2 工程特性指标 421 土的工程特性指标可采用强度指标、压缩性指标以及静力触探探头阻力、动力触 探锤击数、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载荷试验承载力等特性指标表示。 422 地基土工程特性指标的代表值应分别为标准值、平均值及特征值。抗剪强度指标 应取标准值,压缩性指标应取平均值,载荷试验承载力应取特征值。 423 载荷试验应采用浅层平板载荷试验或深层平板载荷试验。浅层平板载荷试验适用 于浅层地基, 深层平板载荷试验适用于深层地基。两种载荷试验的试验要求应分别符合本规 范附录 C、D的规定。 424 土的抗剪强度指标,可

16、采用原状土室内剪切试验、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现场剪 切试验、 十字板剪切试验等方法测定。当采用室内剪切试验确定时,宜选择三轴压缩试验的 自重压力下预固结的不固结不排水试验。经过预压固结的地基可采用固结不排水试验。每层 土的试验数量不得少于六组。室内试验抗剪强度指标ck、k,可按本规范附录E 确定。在 验算坡体的稳定性时,对于已有剪切破裂面或其它软弱结构面的抗剪强度,应进行野外大型 剪切试验。 425 土的压缩性指标可采用原状土室内压缩试验、原位浅层或深层平板载荷试验、旁 压试验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室内压缩试验确定压缩模量时,试验所施加的最大压力应超过土自重压力 与预计的附加压力

17、之和,试验成果用ep曲线表示; 2 当考虑土的应力历史进行沉降计算时,应进行高压固结试验,确定先期固结压力、 压缩指数,试验成果用elg p曲线表示。为确定回弹指数,应在估计的先期固结压力之后 进行一次卸荷,再继续加荷至预定的最后一级压力; 3 当考虑深基坑开挖卸荷和再加荷时,应进行回弹再压缩试验,其压力的施加应与 实际的加卸荷状况一致; 4. 2. 6 地基土的压缩性可按p1为 100kPa,p2为 200kPa 时相对应的压缩系数值a1-2划分为 低、中、高压缩性,并符合以下规定: 1 当a1-2 b/6) 下基底压力计算示意 b力矩作用方向基础底面边长 523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可由载荷试

18、验或其它原位测试、公式计算、并结合工程实践经 验等方法综合确定。 524 当基础宽度大于3m或埋置深度大于时,从载荷试验或其它原位测试、经验值等方 法确定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尚应按下式修正: f a=fak+b(b-3 )+dm式中:fa修正后的地基承 载力特征值( kPa) ; fak地基承载力特征值(kPa) ,按本规范第条的原则确定; b、d基础宽度和埋深的地基承载力修正系数,按基底下土的类别查表取值; 基础底面以下土的重度(kN/m 3) ,地下水位以下取浮重度; b基础底面宽度(m ) ,当基础底面宽度小于3m时按 3m取值,大于6m时按 6m取 值; m基础底面以上土的加权平均重度

19、(kN/m 3) ,位于地下水位以下的土层取有效重 度; d基础埋置深度(m ) ,宜自室外地面标高算起。在填方整平地区,可自填土地面 标高算起,但填土在上部结构施工后完成时,应从天然地面标高算起。对于地 下室,如采用箱形基础或筏基时,基础埋置深度自室外地面标高算起;当采用 独立基础或条形基础时,应从室内地面标高算起。 表承载力修正系数 土的类别bd 淤泥和淤泥质土0 人工填土 e或IL大于等于的粘性土 0 红 粘 土 含水比w 含水比 w 0 大面积 压实填土 压实系数大于、粘粒含量c10% 的粉土0 最大干密度大于2100kg/m 3 的级配砂石0 粉土 粘粒含量c10% 的粉土 粘粒含量

20、c10% 的粉土 e及IL均小于的粘性土 粉砂、细砂 ( 不包括很湿与饱和时的稍密状态) 中砂、粗砂、砾砂和碎石土 注: 1 强风化和全风化的岩石,可参照所风化成的相应土类取值,其他状态下的岩石不修正; 2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按本规范附录D深层平板载荷试验确定时d取 0; 3 含水比是指土的天然含水量与液限的比值; 4 大面积压实填土是指填土范围大于两倍基础宽度的填土。 525 当偏心距(e)小于或等于倍基础底面宽度时,根据土的抗剪强度指标确定地基承 载力特征值可按下式计算,并应满足变形要求: fa=Mbb+Mdmd+Mcck式中:fa由土的抗剪 强度指标确定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kPa) ; M

21、b、Md、Mc承载力系数,按表确定; b基础底面宽度(m ) ,大于 6m时按 6m取值,对于砂土小于3m时按 3m取值; ck基底下一倍短边宽度的深度范围内土的粘聚力标准值(kPa) 。 表承载力系数Mb、Md、Mc 土的内摩擦角标准值k()MbMdMc 0 2 4 6 8 10 12 14 16 0 18 20 22 24 26 28 30 32 34 36 38 40 注:k基底下一倍短边宽度的深度范围内土的内摩擦角标准值()。 5. 2. 6 对于完整、较完整、较破碎的岩石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可按本规范附录H岩基载荷 试验方法确定; 对破碎、 极破碎的岩石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可根据平板载荷试

22、验确定。对完 整、较完整和较破碎的岩石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也可根据室内饱和单轴抗压强度按下式进行 计算: fa=rfrk 式中:fa岩石地基承载 力特征值 (kPa) ; frk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kPa) ,可按本规范附录J 确定; r折减系数。根据岩体完整程度以及结构面的间距、宽度、产状和组合,由地方 经验确定。 无经验时,对完整岩体可取;对较完整岩体可取;对较破碎岩体可 取。 注: 1 上述折减系数值未考虑施工因素及建筑物使用后风化作用的继续; 2 对于粘土质岩,在确保施工期及使用期不致遭水浸泡时,也可采用天然湿度的试样,不进行 饱和处理。 5. 2. 7 当地基受力层范围内有软弱

23、下卧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下式验算软弱下卧层的地基承载力: pz+pczfaz式中:pz相应于 作用的标准组合时,软弱下卧层顶面处的附加压力值(kPa) ; pcz软弱下卧层顶面处土的自重压力值(kPa) ; faz软弱下卧层顶面处经深度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kPa) 。 2 对条形基础和矩形基础,式()中的pz值可按下列公式简化计算: 条形基础 tan2 )( zb ppb p ck z 矩形基础 )tan2)(tan2( )( zlzb pplb p ck z 式中:b矩形基础 或条形基础底边的宽度(m ) ; l矩形基础底边的长度(m ) ; pc基础底面处土的自重压力值(

24、kPa) ; z基础底面至软弱下卧层顶面的距离(m ) ; 地基压力扩散线与垂直线的夹角(),可按表采用。 表地基压力扩散角 Es1/Es2 z/b 3 5 10 6 10 20 23 25 30 注: 1 s1为上层土压缩模量;Es2为下层土压缩模量; 2 z/b 时值不变; 3z/b在与之间可插值使用。 5. 2. 8 对于沉降已经稳定的建筑或经过预压的地基,可适当提高地基承载力。 5. 3 变形计算 5. 3. 1 建筑物的地基变形计算值,不应大于地基变形允许值。 53. 2 地基变形特征可分为沉降量、沉降差、倾斜、局部倾斜。 53. 3 在计算地基变形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由于建筑地基

25、不均匀、荷载差异很大、体型复杂等因素引起的地基变形,对于砌体 承重结构应由局部倾斜值控制;对于框架结构和单层排架结构应由相邻柱基的沉降差控制; 对于多层或高层建筑和高耸结构应由倾斜值控制;必要时尚应控制平均沉降量。 在必要情况下,需要分别预估建筑物在施工期间和使用期间的地基变形值,以便预 留建筑物有关部分之间的净空,选择连接方法和施工顺序。 5. 3. 4 建筑物的地基变形允许值应按表规定采用。对表中未包括的建筑物,其地基变形 允许值应根据上部结构对地基变形的适应能力和使用上的要求确定。 表建筑物的地基变形允许值 变形特征 地 基 土 类 别 中、低压缩性土高压缩性土 砌体承重结构基础的局部倾

26、斜 工业与民用建筑相邻柱 基的沉降差 框架结构 砌体墙填充的边排柱 当基础不均匀沉降时不 产生附加应力的结构 单层排架结构( 柱距为 6m)柱基的沉降量 (mm)(120)200 桥式吊车轨面的倾斜( 按 不调整轨道考虑) 纵向 横向 多层和高层建筑的整体 倾斜 Hg24 24100 体型简单的高层建筑基础的平均沉降量(mm)200 高耸结构基础的倾斜 Hg20 20400 23 36 69 912 36 69 912 12 注: 1 表中L为建筑物长度或沉降缝分隔的单元长度(m);Hf为自基础底面标高算起的建筑物高度(m ) ; 2 当被影响建筑的长高比为3 时,取=3。 图 承台斜截面受剪

27、计算 8522 当承台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低于柱或桩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时,尚应验算柱下或桩上 承台的局部受压承载力。 8523 承台之间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单桩承台,宜在两个互相垂直的方向上设置联系梁; 2 两桩承台,宜在其短向设置联系梁; 3 有抗震要求的柱下独立承台,宜在两个主轴方向设置联系梁; 4 联系梁顶面宜与承台位于同一标高。联系梁的宽度不应小于250mm ,梁的高度可取 承台中心距的1/101/15 ,且不小于400mm ; 5 联系梁的主筋应按计算要求确定。联系梁内上下纵向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2mm 且不 应少于 2 根,并应按受拉要求锚入承台。 86 岩石锚杆基础 861 岩石

28、锚杆基础适用于直接建在基岩上的柱基,以及承受拉力或水平力较大的建筑物 基础。锚杆基础应与基岩连成整体,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锚杆孔直径,宜取锚杆筋体直径的3 倍,但不应小于一倍锚杆筋体直径加50mm 。 锚杆基础的构造要求,可按图采用; 2 锚杆筋体插入上部结构的长度,应符合钢筋的锚固长度要求; 3 锚杆筋体宜采用热轧带肋钢筋,水泥砂浆强度不宜低于30MPa ,细石混凝土强度不 宜低于 C30。灌浆前,应将锚杆孔清理干净。 61 1150 图8.6.1 锚杆基础 1-锚杆基础; -锚杆的有效锚 固长度; 锚杆直径 图锚杆基础 d1锚杆直径;l锚杆的有效锚固长度;d锚杆筋体直径 862 锚杆基

29、础中单根锚杆所承受的拔力,应按下列公式验算: 22 i iyk i ixkkk ti x xM y yM n GF NNtmaxR t 式中:Fk相应于作用的标准组合时,作用在基础顶面上的竖向力(kN) ; Gk基础自重及其上的土自重(kN) ; Mxk、Myk按作用的标准组合计算作用在基础底面形心的力矩值(kNm ) ; xi、yi第 i 根锚杆至基础底面形心的y、x轴线的距离( m ) ; Nti相应于作用的标准组合时,第i 根锚杆所承受的拔力值(kN) ; Rt单根锚杆抗拔承载力特征值(kN) 。 863 对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单根锚杆抗拔承载力特征值Rt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 对于其

30、它建筑物应符合下式规定: Rtd1lf 式中:f砂浆与岩石间的粘结 强度特征值( kPa) ,可按本规范表选用。 9 基 坑 工 程 一般规定 岩、土质场地建、构筑物的基坑开挖与支护,包括桩式和墙式支护、岩层或土层锚杆以及采 用逆作法施工的基坑工程应符合本章的规定。 基坑支护设计应确保岩土开挖、地下结构施工的安全,并应确保周围环境不受损害。 基坑工程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支护结构体系的方案和技术经济比较; 2 基坑支护体系的稳定性验算; 3 支护结构的强度、稳定和变形计算; 4 地下水控制设计; 5 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控制设计; 6 基坑土方开挖方案; 7 基坑工程的监测要求。 基坑工程设计

31、安全等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结构重要性系数,应根据基坑工程的设计、 施工及使用条件按有关规范的规定采用。 基坑支护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有支护结构设计均应满足强度和变形计算以及土体稳定性验算的要求; 2 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基坑工程,应进行因土方开挖、降水引起的基坑内外土体 的变形计算; 3 高地下水位地区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基坑工程,应按本规范第节的规定进行地下水控 制的专项设计。 基坑工程设计采用的土的强度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淤泥及淤泥质土,应采用三轴不固结不排水剪强度指标; 2 对正常固结的饱和粘性土应采用在土的有效自重应力下预固结的三轴不固结不排水 剪强度指标;当施工

32、挖土速度较慢,排水条件好, 土体有条件固结时,可采用三轴固结不排 水剪强度指标; 3 对砂类土,采用有效强度指标; 4 验算软粘土隆起稳定性时,可采用十字板剪切强度或三轴不固结不排水剪强度指标; 5 灵敏度较高的土,基坑临近有交通频繁的主干道或其他对土的扰动源时,计算采用 土的强度指标宜适当进行折减; 6 应考虑打桩、地基处理的挤土效应等施工扰动原因造成对土强度指标降低的不利影 响。 因支护结构变形、岩土开挖及地下水条件变化引起的基坑内外土体变形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得影响地下结构尺寸、形状和正常施工; 2 不得影响既有桩基的正常使用; 3 对周围已有建、构筑物引起的地基变形不得超过地基变形

33、允许值; 4 不得影响周边地下建、构筑物、地下轨道交通设施及管线的正常使用。 基坑工程设计应具备以下资料: 1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 建筑物总平面图、用地红线图; 3 建筑物地下结构设计资料,以及桩基础或地基处理设计资料; 4 基坑环境调查报告,包括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地下设施及地下交通工 程等的相关资料。 基坑土方开挖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不得超挖。基坑周边堆载不得超过设计规定。土方 开挖完成后应立即施工垫层,对基坑进行封闭,防止水浸和暴露,并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施 工。 基坑工程勘察与环境调查 基坑工程勘察宜在开挖边界外开挖深度的1 倍2 倍范围内布置勘探点。勘察深度应满足基 坑

34、支护稳定性验算、降水或止水帷幕设计的要求。当基坑开挖边界外无法布置勘察点时,应 通过调查取得相关资料。 应查明场区水文地质资料及与降水有关的参数,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地下水的类型、地下水位高程及变化幅度; 2 各含水层的水力联系、补给、径流条件及土层的渗透系数; 3 分析流砂、管涌产生的可能性; 4 提出施工降水或隔水措施以及评估地下水位变化对场区环境造成的影响。 当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应进行现场抽水试验,并进行水文地质勘察。 严寒地区的大型越冬基坑应评价各土层的冻胀性。并应对特殊土受开挖、震动影响以及失 水、浸水影响引起的土的特性参数变化进行评估。 岩体基坑工程勘察除查明基坑周围的岩层

35、分布、风化程度、岩石破碎情况和各岩层物理力 学性质外,还应查明岩体主要结构面的类型、产状、延展情况、闭合程度、填充情况、力学 性质等, 特别是外倾结构面的抗剪强度以及地下水情况,并评估岩体滑动、岩块崩塌的可能 性。 需对基坑工程周边进行环境调查时,调查的范围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调查基坑周边2 倍开挖深度范围内建、构筑物及设施的状况,当附近有轨道交通 设施、隧道、防汛墙等重要建、构筑物及设施时,或降水深度较大时应扩大调查范围; 2 环境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建、构筑物的结构形式、材料强度、基础形式与埋深、沉降与倾斜及保护要求 等; 2)地下交通工程、管线设施等的平面位置、埋深、结构

36、形式、材料强度、断面尺 寸、运营情况及保护要求等。 土压力与水压力 支护结构的作用效应包括下列各项: 1 土压力; 2 静水压力、渗流压力; 3 基坑开挖影响范围以内的建、构筑物荷载、地面超载、施工荷载及邻近场地施工的 影响; 4 温度变化及冻胀对支护结构产生的内力和变形; 5 临水支护结构尚应考虑波浪作用和水流退落时的渗流力; 6 作为永久结构使用时建筑物的相关荷载作用; 7 基坑周边主干道交通运输产生的荷载作用。 主动土压力、被动土压力可采用库仑或朗肯土压力理论计算。当对支护结构水平位移有严 格限制时,应采用静止土压力计算。 作用于支护结构的土压力和水压力,对砂性土宜按水土分算计算;对粘性

37、土宜按水土合算 计算;也可按地区经验确定。 基坑工程采用止水帷幕并插入坑底下部相对不透水层时,基坑内外的水压力,可按静水压 力计算。 当按变形控制原则设计支护结构时,作用在支护结构的计算土压力可按支护结构与土体的 相互作用原理确定,也可按地区经验确定。 设计计算 基坑支护结构设计时,作用的效应设计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可采用简化规则,应按下式进行计算: kd 25.1SS () 式中 d S 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k S 标准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2 对于轴向受力为主的构件, d S 简化计算可按下式进行: kd 35.1SS() 支护结构的入土深度应满足基坑支护结构稳定

38、性及变形验算的要求,并结合地区工程经验 综合确定。 有地下水渗流作用时,应满足抗渗流稳定的验算,并宜插入坑底下部不透水层一 定深度。 桩、墙式支护结构设计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桩、墙式支护可为柱列式排桩、板桩、地下连续墙、型钢水泥土墙等独立支护或与 内支撑、锚杆组合形成的支护体系,适用于施工场地狭窄、地质条件差、基坑较深、或需要 严格控制支护结构或基坑周边环境地基变形时的基坑工程。 2 桩、墙式支护结构的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确定桩、墙的入土深度; 2)支护结构的内力和变形计算; 3)支护结构的构件和节点设计; 4)基坑变形计算,必要时提出对环境保护的工程技术措施; 5)支护桩、墙作为

39、主体结构一部分时,尚应计算在建筑物荷载作用下的内力及变 形; 6)基坑工程的监测要求。 根据基坑周边环境的复杂程度及环境保护要求,可按下列规定进行变形控制设计,并采取 相应的保护措施: 1 根据基坑周边的环境保护要求,提出基坑的各项变形设计控制指标; 2 预估基坑开挖对周边环境的附加变形值,其总变形值应小于其允许变形值; 3 应从支护结构施工、地下水控制及开挖等三个方面分别采取相关措施保护周围环境。 支护结构的内力和变形分析,宜采用侧向弹性地基反力法计算。土的侧向地基反力系数可 通过单桩水平载荷试验确定。 支护结构应进行稳定验算。稳定验算应符合本规范附录V的规定。当有可靠工程经验时, 稳定安全

40、系数可按地区经验确定。 地下水渗流稳定性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坑内外存在水头差时,粉土和砂土应按本规范附录W进行抗渗流稳定性验算; 2 当基坑底上部土体为不透水层,下部具有承压水头时,坑内土体应按本规范附录W 进行抗突涌稳定性验算。 支护结构内支撑 支护结构的内支撑必须采用稳定的结构体系和连接构造,优先采用超静定内支撑结构体系, 其刚度应满足变形计算要求。 支撑结构计算分析应符合下列原则: 1 内支撑结构应按与支护桩、墙节点处变形协调的原则进行内力与变形分析; 2 在竖向荷载及水平荷载作用下支撑结构的承载力和位移计算应符合国家现行结构设 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支撑体系可根据不同条件按平面框

41、架、连续梁或简支梁分析; 3 当基坑内坑底标高差异大,或因基坑周边土层分布不均匀,土性指标差异大,导致 作用在内支撑周边侧向土压力值变化较大时,应按桩、 墙与内支撑系统节点的位移协调原则 进行计算; 4 有可靠经验时,可采用空间结构分析方法,对支撑、围檩(压顶梁)和支护结构进 行整体计算; 5 内支撑系统的各水平及竖向受力构件,应按结构构件的受力条件及施工中可能出现 的不利影响因素,设置必要的连接构件,保证结构构件在平面内及平面外的稳定性。 支撑结构的施工与拆除顺序,应与支护结构的设计工况相一致,必须遵循先撑后挖的原则。 土层锚杆 土层锚杆锚固段不应设置在未经处理的软弱土层、不稳定土层和不良地

42、质地段,及钻孔注 浆引发较大土体沉降的土层。 锚杆杆体材料宜选用钢绞线、螺纹钢筋, 当锚杆极限承载力小于400kN时,可采用 HRB 335 钢筋。 锚杆布置与锚固体强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1 锚杆锚固体上下排间距不宜小于,水平方向间距不宜小于;锚杆锚固体上覆土层厚 度不宜小于。锚杆的倾角宜为15 35; 2 锚杆定位支架沿锚杆轴线方向宜每隔设置一个,锚杆杆体的保护层不得少于20mm ; 3 锚固体宜采用水泥砂浆或纯水泥浆,浆体设计强度不宜低于; 4 土层锚杆钻孔直径不宜小于120mm 。 锚杆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确定锚杆类型、间距、排距和安设角度、断面形状及施工工艺; 2 确定锚杆自由段

43、、锚固段长度、锚固体直径、锚杆抗拔承载力特征值; 3 锚杆筋体材料设计; 4 锚具、承压板、台座及腰梁设计; 5 预应力锚杆张拉荷载值、锁定荷载值; 6 锚杆试验和监测要求; 7 对支护结构变形控制需要进行的锚杆补张拉设计。 锚杆预应力筋的截面面积应按下式确定: PtP t 35.1 f N A() 式中: t N相应于作用的标准组合时,锚杆所承受的拉力值(kN); P锚杆张拉施工工艺控制系数,当预应力筋为单束时可取,当预应力筋为多束 时可取; Pt f钢筋、钢绞线强度设计值(kPa)。 土层锚杆锚固段长度( a L )应按基本试验确定,初步设计时也可按下式估算: s t a qD NK L

44、() 式中:D锚固体直径(m ); K安全系数,可取; s q土体与锚固体间粘结强度特征值(kPa),由当地锚杆抗拔试验结果统计分析 算得。 锚杆应在锚固体和外锚头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80% 以上后逐根进行张拉锁定,张拉荷载宜 为锚杆所受拉力值的倍倍,并在稳定5min10min 后退至锁定荷载锁定。锁定荷载宜取锚 杆设计承载力的倍倍。 锚杆自由段超过潜在的破裂面不应小于1m ,自由段长度不宜小于5m ,锚固段在最危险滑动 面以外的有效长度应满足稳定性计算要求。 对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基坑工程,锚杆轴向拉力特征值应按本规范附录Y土层锚杆试验确定。 对设计等级为乙、丙级的基坑工程可按物理参数或经验数据设

45、计,现场试验验证。 基坑工程逆作法 逆作法适用于支护结构水平位移有严格限制的基坑工程。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可采用全逆 作法,半逆作法,部分逆作法。 逆作法的设计应包含下列内容: 1 基坑支护的地下连续墙或排桩与地下结构侧墙、内支撑、地下结构楼盖体系一体的 结构分析计算; 2 土方开挖及外运; 3 临时立柱作法; 4 侧墙与支护结构的连接; 5 立柱与底板和楼盖的连接; 6 坑底土卸载和回弹引起的相邻立柱之间,立柱与侧墙之间的差异沉降对已施工结构 受力的影响分析计算; 7 施工作业程序、混凝土浇筑及施工缝处理; 8 结构节点构造措施。 基坑工程逆作法设计应保证地下结构的侧墙、楼板、底板、柱满足基坑

46、开挖时作为基坑支 护结构及作为地下室永久结构工况时的设计要求。 当采用逆作法施工时,可采用支护结构体系与地下结构结合的设计方案: 1 地下结构墙体作为基坑支护结构; 2 地下结构水平构件(梁、板体系)作为基坑支护的内支撑; 3 地下结构竖向构件作为支护结构支承柱。 当地下连续墙同时作为地下室永久结构使用时,地下连续墙的设计计算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下连续墙应分别按照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行承载力、变形计 算和裂缝验算; 2 地下连续墙墙身的防水等级应满足永久结构使用防水设计要求。地下连续墙与主体 结构连接的接缝位置(如地下结构顶板、底板位置)根据地下结构的防水等级要求,可设置

47、 刚性止水片、遇水膨胀橡胶止水条以及预埋注浆管等构造措施; 3 地下连续墙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应根据其受力特性和连接刚度进行设计计算; 4 墙顶承受竖向偏心荷载时,应按偏心受压构件计算正截面受压承载力。墙顶圈梁与 墙体及上部结构的连接处应验算截面抗剪承载力。 主体地下结构的水平构件用作支撑时,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用作支撑的地下结构水平构件宜采用梁板结构体系进行分析计算; 2 宜考虑由立柱桩差异变形及立柱桩与围护墙之间差异变形引起的地下结构水平构件 的结构次应力,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有害裂缝的产生; 3 对地下结构的同层楼板面存在高差的部位,应验算该部位构件的弯、剪、扭承载能 力,必要时应设置

48、可靠的水平转换结构或临时支撑等措施; 4 对结构楼板的洞口及车道开口部位,当洞口两侧的梁板不能满足支撑的水平传力要 求时,应在缺少结构楼板处设置临时支撑等措施; 5 在各层结构留设结构分缝或基坑施工期间不能封闭的后浇带位置,应通过计算设置 水平传力构件。 竖向支承结构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竖向支承结构宜采用一根结构柱对应布置一根临时立柱和立柱桩的型式(一柱一 桩) ; 2 立柱应按偏心受压构件进行承载力计算和稳定性验算,立柱桩应进行单桩竖向承载 力与沉降计算。 立柱与立柱桩的设计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建筑结构规 范的有关规定; 3 在主体结构底板施工之前,相邻立柱桩间以及立柱桩与邻近基坑围护墙之间的差异 沉降不宜大于1/400 柱距,且不宜大于20mm 。作为立柱桩的灌注桩宜采用桩端后注浆措施。 岩体基坑工程 岩体基坑包括岩石基坑和土岩组合基坑。基坑工程实施前应对基坑工程有潜在威胁或直接 危害的滑坡、 泥石流, 崩塌以及岩溶、 土洞强烈发育地段,应在施工前采取可靠的整治措施。 岩体基坑工程设计应对岩体结构、软弱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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