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资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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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瑞金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完善农村物流服 务体系,增强农特产品市场竞争力,扩大农民就业创业渠道, 提高农民收入,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15 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 201560 号)和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江西省 2015 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 知(赣商务建设字2015185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 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规划 按照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总体要 求,以农村流通现代化为目标,以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 示范县(市)和全国农村“邮政

2、e 邮”工程试点县(市)建 设为抓手,强化政府引导,坚持市场推动,依托农特产品、 乡村旅游、商贸流通和生产企业资源,积极推进农村信息化 建设,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支撑体系,扩大电子商务在农村的 应用,建立有利于电子商务在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推 进农业、农村、农民加速跨越,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 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利用三年时间,建成省内具有典型带动作用的电子商务 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市);建成1 个约 20000 平方米的电子 商务孵化园, 3 个市级运营服务中心(阿里巴巴、邮政e 邮 和淘实惠运营服务中心),4 个仓储物流配送中心( 电商园物 流配送中心、阿里巴巴农村淘宝物流配送中心、邮政

3、e 邮仓 储物流中心和淘实惠物流配送中心),6 个农村电商人才培训 基地(电商孵化园、邮政e 邮、阿里巴巴、职校、晴天电脑 学校和方正电脑学校培训基地),270 个村级电商服务站 (含 阿里巴巴、邮政e 邮和淘实惠等村级服务站);安装农村智 能包裹柜 300 组,培养农村电子商务从业人员3000 人以上, 到 2017 年实现全市农村电子商务销售额5 亿元以上;在全 市建成完备的现代农村流通体系,形成电子商务应用更加广 泛、保障体系更加健全、配套服务更加完善、产业发展更加 集聚的农村电子商务新格局。 三、实施内容 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提高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应用范 围,引导知名电商企业在农村布点,

4、培育发展农村电商企业, 加快发展电子交易、网上购物、在线支付、快递配送等协同 发展的居民生活类电子商务生态链。 (一)健全农村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 围绕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需求,构建农村电子商务 支撑服务体系。整合利用农村现有乡镇商贸中心、便民服务 网点、万村千乡农家店、邮政网点等流通网络资源,完善农 村物流配送体系,支持金融、通信、供销、邮政和家电维修 企业建设电子商务终端服务网点,发展与网上交易、在线支 付协同发展的物流配送服务,积极拓展金融、通信、咨询、 旅游、健康养老等服务。 (二)扩大农村电子商务应用领域 根据企业规模和产品特点,分层次推进开发农村电子商 务。扩大电子商务在工业品下

5、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网络 中的应用,实现线上线下交易高效融合;支持农村青年和大 学毕业生创办电子商务企业和开展网络销售,拓宽农产品销 售渠道,带动农业生产的组织化和标准化;鼓励有条件的流 通企业及农家店参与“全企入网、全民触网、电子商务进农 村”工程建设,加快农家实体店与虚拟店融合发展,成为网 购提货终端和网销服务点;加快农村商业网点的信息化改 造,完善购物、缴费、电子结算和配送等服务功能,打通农 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 (三)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能力 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培训与宣传,提高乡镇政府、涉 农流通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农民推广应用电子商务能力。加 快引入知名电商企业进农村,培育一

6、批电子商务示范村、示 范企业和示范店,鼓励引导本地电商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手 段、拓宽采购、销售渠道,创新营销模式,扩大电子商务在 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网络中的应用。积极开 展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帮助企业解决网络软硬件设施等方面 存在的困难,指导企业通过网络采集、发布信息,进行商务 谈判和交易结算,为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提供技术和智力支 持。 (四)改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建立激励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财税、金融、土地等政策 体系,制定适应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标准、统计、信用 等制度和行业标准; 构建完善的物流配送中心、直营商场 ( 超 市) 、乡镇商贸中心、农家店联网互通的企业信息网络,实

7、 现企业内部供应链( 总部、门店、配送) 和外部供应链 (上游 供应商、生产厂商、下游客户) 的信息及财务数据交换,为 流通企业、农家店线上购销存、订单管理和统计分析提供便 利。充分利用信息平台传播快、覆盖广的特点,将消费品、 农资流通企业、农家店以及农产品产地市场等纳入农村商务 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区域信息对接,实现网上购销、支付、 信息采集、数据分析等功能,提升农村商务信息服务水平。 四、项目概况 (一)电子商务孵化园项目 投资 4000 万元,充分利用瑞金经济技术开发区闲置厂 房,建成总建筑面积约20000 平方米的电子商务孵化园,为 电商企业提供办公、仓储、培训、餐饮、住宿、休闲、法律、

8、 金融等一条龙服务。实现孵化园2015 年电商从业人员超过 300 人、 网销总额超过5 亿元,2016 年电商从业人员超过500 人,网销总额超过10 亿元, 2017 年电商从业人员超过800 人,网销总额超过15 亿元。 (二)运营服务中心项目 投资 1500 万元,依托阿里巴巴集团公司、中国邮政瑞 金分公司、瑞金市淘实惠电子商务公司等企业,建设阿里巴 巴农村淘宝运营服务中心、农村e 邮运营服务中心、淘实惠 运营服务中心,为电子商务进农村提供办公、接待、培训、 仓储及物流配送等服务,建成后实现3 个运营服务中心年销 总额 3 亿元以上,促进500 人就业创业。 (三)村级电商服务站项目

9、投资 2500 万元,依托阿里巴巴集团公司、中国邮政瑞 金分公司、瑞金市淘实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电子商务企 业,以“一村一站”为目标,在各乡镇相关行政村建设阿里 巴巴农村淘宝服务站、邮政e 邮服务站、淘实惠智慧商店等 农村电商服务站270 个以上,并在乡镇机关、学校等人员密 集场所安装农村智能包裹柜300 组。实现 2017 全市农村电 子商务从业人员突破3000 人,全市农村电子商务销售额突 破 5 亿元。 (四)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 投资 2000 万元,依托瑞金市飞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阿里巴巴集团公司、中国邮政瑞金分公司、瑞金市淘实惠电 子商务有限公司等电子商务企业,建设与电商孵化园、

10、阿里 巴巴农村淘宝、农村e 邮、淘实惠等配套的物流配送中心, 健全覆盖全市各乡镇的市、乡、村三级仓储物流网络服务体 系,打通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 (五)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基地项目 投资 3000 万元,以政府购买方式支持市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市民营企业局、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国邮政 瑞金分公司、市晴天电脑学校、市方正电脑学校、市飞麦电 子商务公司、阿里巴巴集团公司等单位培养面向前端操作的 应用型人才和面向后台维护的技术开发型人才。对企业经营 者、个体户、村(社区)干部、创业青年等群体开展电子商 务操作技能培训,实现2015 年培训电商人才3000 人, 2016 年培训电商人才5000

11、 人, 2017 年培训电商人才8000 人。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 (2015 年 7 月 15 日-2015 年 8 月 31 日) 对全市经济发展、产业特色、电商基础、物流现状、有 机农产品、农民触网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汇总,掌握农村电 子商务发展第一手资料。 (二)实施阶段 (2015 年 9 月 1 日-2016 年 8 月 31 日) 制定瑞金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成立瑞金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电 商孵化园、运营服务中心、仓储物流中心、村级服务站等项 目建设,开展项目宣传、动员、选址、招商、培训、产品打 造等工作,建立健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

12、合示范工作机制。 (三)总结阶段 (2016 年 9 月 1 日-2016 年 10 月 31 日) 全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相关项目全部实施完成 后,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对发现的 问题,及时整改,整改完成后向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申报验 收,并对上级提出的问题进一步进行整改。 (四)全面推广 (2016 年 11 月 1 日-2017 年 9 月 30 日) 全面总结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经验,并结合我 市实际,全面推进方案实施,电子商务向全市农村各行各业 有序渗入,最终达到全企入网、全民触网。 六、扶持政策 (一)支持市电子商务平台做大做强 对入驻市电子商务孵化园的企

13、业(个体)实行3 年零租 金、零水电费、零网络费政策。鼓励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在本 市孵化园以外建设市(县)级运营服务中心、旗舰店,对办 公经营用房1000M 2 以上的市(县)级运营服务中心、办公经 营用房 100M 2 以上的旗舰店, 分别给予 2 万元、1 万元一次性 奖励。 (二)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网络建设 鼓励电商龙头企业在乡镇设立电商服务中心(分中心) 、 行政村设立村级服务站,对新设立的电商服务中心(分中 心)、村级服务站给予一定的宣传推广补贴。年度评选示范 乡镇电商服务中心(分中心)、示范村级服务站的,分别给 予 5 万元和 2 万元奖励。 (三)支持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建设 鼓励有实

14、力的物流企业在我市建设物流园区,在用地、 用水、用电、金融等方面采取“一事一议”办法予以支持。 鼓励有实力的全国性快递企业在市区设立区域总部,在乡村 设立代办点, 对设立的区域总部运行半年以上,且经营收入 达到 200 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 万元。对快递公 司为电商孵化园内电商企业开展快递服务的,按实际发出单 数享受每单 2元的补贴。对国内电子商务产业巨头和世界500 强电子商务企业及国内知名物流快递企业,在我市落户并发 展农村电子商务的,实行“一企一策”。 (四)加强电子商务人才建设 鼓励培训机构开展电商知识培训,凡具备电子商务培训 资质并经人社部门确认的培训机构,其培训的电商学员

15、,经 考核合格后,按照每人300 元的标准给予培训机构补贴。加 强与市内职业学校在电子商务产业应用、人才培养等方面的 合作。支持有实力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与各大高校、科研机 构协作开展新一代互联网、云计算服务、物联网应用等领域 的技术研发和攻关。支持在全市各类教育培训中开展电商人 才培训,鼓励企业人员积极参与。对弹性引进的电商人才授 予荣誉市民并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五)支持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 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努力打造一批 瑞金特色的原生态农产品品牌。对新通过 QS 、无公害、绿色、 有机食品等农产品质量认证的,分别给予 1.5 万元、 2 万元、 3 万元、 5 万元资

16、金奖励。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开展自主品牌 建设,培育发展出口名牌,争创国家级、省级名牌产品。对 经国家知识产权、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认定的获得国家级、 省级名牌产品的企业, 分别给予 10 万元、5 万元一次性奖励。 (六)支持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或示范企业的分 别给予一次性30 万元和 20 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省级电子 商务示范基地或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 万元和 5 万 元奖励;对新认定为赣州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或示范企业 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 万元和 3 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本市级 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1 万元奖励。对积极参与电子 商务示范项目(示

17、范街、示范村、商场、景点、社区、学校、 企业等)且符合示范要求建设的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1000 元奖励。引导通过电子商务实施精准扶贫,对持续经营网店 半年以上,且网销额在10 万元以上的在册贫困户,给予一 次性 5000 元补助。每年组织评选电子商务扶贫示范乡(镇), 对获此荣誉的乡(镇)给予5 万元奖励。 (七)支持电子商务宣传 本市电子商务企业在瑞金报、96333、投资瑞金、瑞金 发布等平台发布宣传信息的,一律免费;首次在市电视台发 布宣传信息免费。 (八)支持税收减免政策 在本市注册且符合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规定 的电子商务企业,减按15% 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电子商 务企业为开

18、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未 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 上,按照研发费用的50% 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 无形资产成本的150% 摊销。 七、项目管理 (一)项目的组织申报 1. 项目的组织与监管。市人民政府是电子商务进农村综 合示范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示范项目的总体规划、项目实 施的监督管理,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邮政公司具体负责 此次示范项目的工作落实,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 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做好开展实施该项工程的配合工作。 2. 项目的申报。 各承办单位将已经建成并符合支持 条件的项目,向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

19、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并附承建项目 的相关材料。 3. 项目审核、公示及资金的拨付。领导小组办公室 收到承办单位的申请材料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材 料审核,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对承建项目进行实地调查评审, 确定材料内容与实际项目实施内容的一致性。材料初审和实 地评审均无任何问题的项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市人民政 府,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召开由市审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 局、市邮政公司、第三方评审机构共同参与的评审会,对每 个项目应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验收结论,并确定拟 拨付资金额度。对验收合格项目和拟拨付资金在市政府门户 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 个工作日。经公示后

20、无异 议则拨付项目资金。 4. 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邮 政公司负责建立和保存所有建设项目档案,对项目的评审、 建设、验收、资金拨付等各个环节的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和归 档,务必做到项目资料详实、手续齐备、程序合规。 (二)申报项目的材料要求 1. 市运营服务中心的申报材料 (1)拟设立运营服务中心企业向市商务局提交申请报 告; (2)拟设立运营服务中心企业基本情况:主要包括 企业的地址、域名、负责人、联系电话、运行时间。入驻 企业网商(含电商、网商、网店、村服务网点)基本情况: 含地址、店主姓名、网上开店时间、网址、业务负责人联系 电话、店面(内部、外部)图片、电子商务交易额有

21、效证明 材料等。企业证照和相关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运营服 务服务中心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的证明材料; (3)电子商务交易额和本地农产品销售额占销售总额 20% 以上有效证明材料; (4)合法有效投资证明: 包括固定资产和相关软件购 置清单、发票、资金支付凭证等复印件(不含土建); (5)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截图及公示的文字材料。 2. 村服务网点建设申报材料 (1)拟建设村服务网点企业申请报告; (2)村服务网点建设工作总体规划; (3)村服务网点建设的地址、网址、联系电话、负责 人、建设及运行时间、网商店面(内、外)图片; (4)企业与服务网点网商签署的协议书; (5)村服务网点电子商务

22、交易额有效证明材料; (6)合法有效投资证明: 包括固定资产和相关软件购置 清单、发票、资金支付凭证等复印件(不含土建)。 3. 政府购买培训成果资金申报材料及拨付程序 按项目专项资金申请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提供材料,并按 项目资金管理规定拨付培训补贴。 4. 配送体系建设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 (2)基本情况:地址、面积、人员就业、功能、配送 辐射半径等情况; (3)配送中心内、外和设备图片; (4)合法有效投资证明: 包括固定资产和相关软件购置 清单、发票、资金支付凭证等复印件(不含土建和装修)。 八、资金管理 (一)市人民政府是资金使用和监管的责任主体,研究 解决专项资金立项、分配、

23、使用、监管过程中的重要事项。 (二)主管部门职责: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和市邮 政公司按各自职能对专项资金的日常使用管理工作负责。项 目主管部门和承建单位负责编制项目及其预算、可行性方案 并向上级申报,组织项目实施并具体提出用款计划,按规定 合理、有效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收集、汇总、定期报送资金 使用管理信息;市财政局负责审核下达项目预算、组织调度 财政专项资金,定期报告专项资金的收支结余和使用与管理 情况等。 (三)监管部门职责:市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 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活动全过程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涉及专项 资金管理重大问题的,各职能部门应当向市政府报告。监管 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对责任部门内部各业

24、务机构日常的收支 活动进行监督, 参与审核各单位银行账户立户、撤并的核批, 专项资金库存的稽查,项目库建设的督查等,重点是对“一 事一议”问题在事前、事中开展内外督查,进行规范指导。 市监察局监管的主要职责是:对项目的招投标、大额支出的 政府采购、项目的验收与预决算的投资评审、项目公示情况 等进行日常监管,全面落实政府追责制度。着重对违法、违 规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市审计局监管的主要职 责是:按照市政府安排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 审计项目,全方位地开展审计监督,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 示范专项资金进行跟踪审计和绩效评审。 (四)实行一月一报告制度。每月终各项目承建实 施单位、

25、电子商务业务主管部门应及时将专项资金使用进展 情况及资金结余状态向财政部门报告,涉及管理方面的重大 事项应随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在每 年第一季度将上一年度专项资金计划的执行、公示和绩效自 评情况向市政府报告,并抄送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和市审计 局,同时接受媒体、公众的监督。 (五)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主管部门应建 立内部数据库, 随时接受民众依法申请查询,并为市财政局、 市审计局、市监察局提供内部网上检查便利。涉及政策性的 个人补贴资金,到农户的要公示到组,公示期不少于3 天; 相关村委会应建立发放清册,乡(镇)政府应建立发放信息 数据库,公示期结束后,各有关部门都应随

26、时接受群众依法 申请查询。 (六)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实行法人负责制。 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等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要 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专项资金执收单位、项 目管理及使用单位在管理、使用、取得专项资金过程中,有 下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予以缓拨、停拨专项资金,同时,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单位负责人、项目责任人及相关人员依 法进行处理:(1)对符合条件申请不予受理的、不符合条 件申请给予受理的;(2)出具虚假验收报告的;(3)不按 用款时间要求拨付专项资金的;(4)以虚报、冒领等手段 骗取(财政)专项资金;(5 )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6)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专项资

27、金;(7)擅自扩大专 项资金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8)其他违反规定使用、 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9)疏于管理,严重失职,导致管 理混乱造成损失和重大浪费的;(10)出现问题整改不力的。 (七)对专项资金管理中的违规单位和个人,经济 上除责令将资金归还原渠道或收回财政部门外,将依据国务 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并严格追究主要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 导责任;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由市监察部门立案查处;涉 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违反专项资金管理、 使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 奖励。 九、保障措

28、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 成立瑞金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负 责全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 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 任,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农 工部、市委党校,瑞金经开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商务综 合执法大队、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人社局、 市统计局、市民政局、市城建局、市国土局、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农粮局、市果业局、市林业 局、市供销社、市扶贫和移民办、市工信局、市民企局、市 交通运输局、 市教育局、 市旅游局、 市科技局、 市文广新局、 市广电新闻中心、瑞金报社、团市委

29、、市妇联、人民银行、 邮政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及各乡镇人民政 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 市商务局, 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局长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根据确定的工作目标,各单位各乡镇的工作职责详见附 件) (二)明确职责分工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 确职责分工,实行“属地推进,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市 乡两级政府是责任主体,分级承担项目建设任务,各责任主 体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项目实施方案,负责引导和支持电 商企业、电商服务企业等进农村,打造电子商务网络平台, 推进农村流通设施等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三)积极宣传推广

30、密切与相关媒体的合作,利用电视、 报纸、微信、96333、 公交站台、 路口显示屏等进行广泛宣传。各乡(镇)、 村(居) 要通过横幅标语、广播、公开栏等形式,大力宣传推广电子 商务知识。引导市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参加各类电商活动,快 速扩大影响力。 通过整体策划、 专题活动、 定期宣传等方式, 树立一批农村电子商务优秀企业典型,总结推广先进运营经 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加强行业监管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快建设电子商务标准和统计 体系,加强对网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商品和服务的监管,引导 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发挥公安、市监、税务、商务、文 化等部门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职能,促进网络交易主体 守法经营,大力打击网络售假和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完善 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创建工作纳入市政府的考核体系,定期考核评价电子商务建 设和应用情况;及时报送示范创建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 结,确保综合示范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健 康发展。 附件: 1. 瑞金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职责安排 表 2. 瑞金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 目安排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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