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出售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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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叉车出售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康(佳) 设备12081427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文件 -2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 -2 第三部分附件投标函 -7 第四部分附件投标授权书 -8 第五部分附件中标通知书 -9 第六部分附件叉车出售清单 -10 第七部分附件购销合同 -11 - 关于本招标文件 1.投标者必须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并按照内容执行,否则,将有 可能导致经济损失、标书无效等。 2.本公司本次招标联系人及电话:黄生:0757-86903087 /13709659238;杨 生:075786907501/13516512012。 3.投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沙头环球工业区佛

2、山市南海康盛(佳顺) 木业有限公司办公楼2 楼。 4.因企业转型升级,佛山市南海康盛木业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佳顺木业有 限公司同为中国兴业控股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现举行联合招标,以下 两公司简称为佛山市南海康盛(佳顺)木业有限公司。 5.本招标文件及招标目的由佛山市南海康盛(佳顺)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6.本招标文件共十二页。 佛山市南海康盛木业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佳顺木业有限公司 2012年 08 月 14日 第 2 页 第一部分投标文件 投标者必须递交以下投标文件以及按要求签名盖章,否则投标无效: 一、以单位名义投标的必须提交以下文件: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复印件(法人签名并盖公章); 2.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名并按指模) ; 3.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签名并盖公章); 4. 已填妥的投标授权书(统一格式/附后) ; 5. 授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签名并按指模) 6. 已填妥的投标函(统一格式/附后) ; 7. 已由法人签名并盖公章确认的 叉车出售清单(招标文件中所附的 叉 车出售清单),而且在每页上均必需法人签名并盖公章确认; 8. 交纳保证金银行回执复印件。 二、以个人名义投标的必须提交以下文件: 1.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名并按指模) ; 2. 如个人授权另一人参与投标,需提交投标授权书(统一格式/附后) ; 3. 如

4、授权投标,需提交授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签名并按指模); 4. 已填妥的投标函(统一格式/附后) ; 5. 已由该投标自然人签名并按指模确认的叉车出售清单(招标文件中 所附的叉车出售清单) ,而且在每页上均必需签名并按指模确认; 6. 交纳保证金银行回执复印件。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 本公司因企业转型升级,决定对现有的叉车(详细见附件叉车出售清 单,以下简称标的物)进行公开招标出售,诚邀有合法资格的投标者前来 投标。 一、投标注意事项 1.投标者请在指定的时间内前来现场了解,提交标书后,将视为已经对叉 车出售清单中内容作出核实及完全认同。 第 3 页 2.合格的投标者

5、是指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单位)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 力的自然人,并具有购买本次标的物的资金者均可参与投标,提交投标文 件后,将视为有能力履行本标书要求。 3.提交投标文件后,则视投标者已经完全认同本投标文件,并认同提交到本 公司的投标文件,所以投标者需对提交的投标文件负全部责任。 4.投标者必须对本公司此次所发出的所有文件进行检查,如有发现任何缺 漏、错误、重复或者不清楚的地方,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前以书面形式提 交本公司要求答疑,本公司将会对合理的提疑进行回复。若投标者未提出 疑问,则投标者已被视为认同所有文件,而不得籍此要求索赔及补偿。 5.投标者必须现场参与开标,且只允许一名代表出席开标

6、现场,以单位名义 的投标者允许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托人参与;以个人名义的投标者允许 该自然人或授托人参与。为了方便双方确认文件,请参与投标的企业单位 客户带上公章,且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 代码证和身份证的原件进行现场核对。 6.上述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按照要求签名并盖章(或按指模),否则视 为投标文件无效,并密封于密封袋内,密封口应该以密封条密封,如果未 能做好密封工作而导致信息泄露,本公司概不负责。单位投标者,密封口 处应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及单位公章;个人投标者,密封口处应有个人签 名及按指模,并在密封袋正面,填写佛山市南海康盛(佳顺)木业有限公 司叉车投标文件、投标

7、者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名称、负责人、联系电话。 7.投标者必须在本公司提供的投标函上以人民币为单位报唯一的投标价 格,而标的物的搬迁、运输、中转费等各项费用由投标者自已负责。 8.投标者必须以全称填写。 9.投标者必须以不退色的墨水填写。 10.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减,如有修改写漏处,该处必须由同一人签名并盖 章或按指模。 11.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者负责。 12. 投标文件自投标日起至本次开标评标完成保持有效,中标的投标文件的有 效期与合同一致。 二、保证金 1.保证金为 10 万元人民币,投标者将保证金转入本公司帐户或交纳现金, 如未中标,本公司将在开标后三个工

8、作日内向原帐户退回保证金,只退原 保证金不计利息;交纳现金的投标者需到公司办理保证金退回手续。为了 第 4 页 能及时退回保证金,投标者应向本公司提供一份清晰的帐户资料,包括帐 号、名称、开户行及地址,并签名盖章(或按指模)确认,如未提供而造 成退款延后,由投标者负责。 2.投标者将保证金转入本公司帐户后,应及时将银行汇款回执复印,并传真 至本公司招标联系人处,以便确认保证金是否到帐。 3.交纳保证金时间: 2012年 08 月 14 日至 2012 年 08 月 21日 12:00,如果 在指定的截止时间前未到帐, 则视为不参与投标, 所提交的投标文件无效, 由投标者自己负责。 4.本公司指

9、定帐户资料如下: 公司名称:佛山市南海康盛木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佛山南海沙头支行 帐号: 539001040009720 三、投标时间 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2 年 08 月 14日至 2012年 08 月 21 日 12:00,于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的8:3012:00,14:0017:00 到投标地点, 向本次招标联系人领取招标文件,并必须在本公司的投标报名表上签 名确认,每单位或个人只允许领取一份,过期无效,本公司不会向投标者 收取任何招标文件的工本费。 2.现场看标的物时间: 2012 年 08 月 14日至 2012年 08 月 21 日 12:00,于 工作日(周一至

10、周五)的8:3012:00,14:0017:00 到投标地点, 向本次招标联系人咨询了解,现场看标的物,核实叉车出售清单内所 有标的物,过期无效。当提交投标文件后,则视为已经完全核实确认叉 车出售清单内所有标的物,并无异议。 3.投标时间:2012年 08 月 14 日至 2012 年 08 月 21 日 12:00, 于工作日(周 一至周五)的 8:3012:00,14:0017:00 到投标地点,向本次招标 联系人提交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报名表签名确认,过期无效。对于以 邮寄或者授权他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如果在截止时间内未能到达,或者遗 失、损坏等而造成投标无效,由投标者自己负责。 四、开标、

11、评标及合同要求 1.开标时间:2012 年 08 月 22 日 14:00。开标前,安排所有投标单位于2012 年 08 月 22 日 9:00 至 12:00 对叉车出售清单内所有标的物再次确 认。如果不再参与当天现场确认标的物的投标者,作为对叉车出售清单 内所有标的物表示默认。如有异议,开标前提出,并允许退出投标。 第 5 页 2.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沙头环球工业区佛山市南海康盛(佳顺) 木业有限公司办公楼2 楼。 3.评标: 3.1本次投标采用暗标形式, 标的物的底价由本公司的母公司中国兴业控 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兴业)执行董事会确定。 3.2本次招标的评标小组由本公司董事会

12、任命。 3.3开标过程简述:开标前,投标文件密封袋先发给各投标者检查,检查 无异议再上交,如有异议请立即提出,经现场双方商议同意后,允许 立即退出投标;全部投标商无异议后,再派专人拆开标书,交由评标 小组核对单位资料及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如果现场确认投标文件有 效,则马上宣读投标价格, 并登记在投影上; 如果确认投标文件无效, 则现场解析投标文件无效的原因,并现场宣布投标文件无效,投标者 退出投标现场;依此累推,当全部投标书开标完成,再将本公司密封 的底价文件交各投标者检查,无异议后再由专人拆开并宣读底标价 格,并交评标小组和各投标者核实。 3.4评标方法:如果投标者的最高报价高于本公司的底价,

13、则取最高报价 作为中标者。如果投标者的最高价低于本公司的底价,则全部作为废 标。如果高于公司底价的最高报价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则在高于 该价格基础上, 现场立即暗投一次, 不得放弃投标权, 否则视为弃标, 本公司将没收保证金,直到有唯一的最高报价,并取最高报价作为中 标者。 3.5中标确认:本公司将以投标文件、开标结果为依据,取高于本公司底 价且为最高报价的投标者为最终中标者。 3.6中标通知:本公司将以投标文件、 开标结果为依据, 向中标者发出中 标通知书,并现场签收中标通知书和现场签订购销合同且 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然后立即办理叉车交接手续,签订叉车交接 确认书,并立即将标的物交由中标者

14、自己负责保管,佛山市南海康 盛(佳顺)木业有限公司只协助中标者进行监管,一切责任由中标者 承担。如果中标者不现场签订中标通知书、购销合同等相关 文件,则视为弃标,本公司将没收其保证金。 4.合同履行 4.1合同文件:购销合同中附件包括投标文件、开标记录、 中标通知书、叉车交接确认书、叉车出售清单等均视为 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标的物金额支付: 中标者在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 第 6 页 中标金额,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 4.3标的物搬迁:中标者全部付清标的物金额后,才允许中标者开始进场 搬迁标的物, 且中标者在合同签订生效后六个工作日 内完成出售标的

15、 物的搬迁工作,且要求将所有标的物运出厂区。 4.4安全责任:中标者在搬迁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和环保及风险责任全部 由中标者负责。 4.5发票:本公司按实际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金额开具普通发票给中标 者。中标者若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则另加17% 的税额。 4.6保证金:中标者按期完成搬迁工作,并未造成安全事故,以及对佛山 市南海康盛(佳顺)木业有限公司其它资产没有造成损失及引致环保 和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并签订购销合同完成确认书后三个工作日 内退还保证金到原帐户,但不计利息。 4.7 中标者未能在合同要求时间内完成标的物的搬迁工作,从而影响到本 公司的正常运作,本公司将有权对剩余的标的物进行强制性

16、处理,由 此造成中标者的损失,本公司概不负责。如因此给本公司造成损失及 环保和安全隐患的,中标者要对本公司作出相应的赔偿。 第 7 页 第三部分投标函 投标函 佛山市南海康盛木业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佳顺木业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经熟知贵公司的招标文件内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内容 执行,并承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的合法性,现对附件叉车出售清单所 列出的标的物作投标报价如下: 标的物单位数量投标价格(元人民币) 叉车(详见叉车出 售清单) 台17 根据招标文件第一部分第一项的第一(7)点或第二( 5)点内容,法人 或者投标自然人必须在叉车出售清单上签名并盖章或按指模确认,否 则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者

17、全称:(企业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全称:,联系电话 /传真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人签名:(个人指模) 被授权人全称:,联系电话 /传真 被授权人签名:(个人指模) 时间: 第 8 页 第四部分投标授权书 投标授权书 佛山市南海康盛木业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佳顺木业有限公司: (投标者全称)授权(身份证号 为:)为投标代理人,全权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向贵公司递交 投标书、进行投标,签署:中标、标的物确认、标的物移交等一系例文件, 本单位(或本人)对此代表人的代理行为均予以认可及承担相应的责任。 授权人全称:(企业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全称: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人签名:(个人指模) 授托人全称: 授

18、托人签名:(个人指模) 时间: 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第 9 页 第五部分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根据本公司的招标文件要求,贵单位(或个人)参投本公司的叉车 出售项目,招标编号为: 康(佳) 设备12081427,根据开标结果, 经本公司招标小组评定为中标者,中标价格为元。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四项第3 点的 3.6 内容的“如果中标者不现场 签订中标通知书、购销合同等相关文件,则视为弃标,本公司将没 收其保证金”。 佛山市南海康盛木业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佳顺木业有限公司 年月日 中标者确认 中标者全称:(企业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托人全称: 企业法定代表人、 授托人或个人

19、签名:(个人指模) 时间: 第 10 页 第六部分叉车出售清单 叉车出售清单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备注 1 叉车5T 大连台3 2 叉车3T 合力台5 3 叉车3T 广州台1 4 叉车3.5T 合力台4 5 叉车6T 杭 叉台3 6 叉车6T 大连台1 合计17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 单位盖章 ): 或自然人签名 (个人指模 ): 第 11 页 第七部分:购销合同 购销合同 甲方(出售方):佛山市南海康盛木业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佳顺木业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康、佳)设备120822 乙方(购买方): 甲方因企业转型升级, 决定对现有的叉车 (详细见附件叉车出售清单 , 以下简

20、称标的物)进行公开招标出售。经过公开、公正、公平的招投标,根 据 2012 年 08 月 22 日开标结果,乙方为中标者。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向 乙方出售标的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 、出售标的物名称、数量及金额: 标的物名称单 位数量中标金额(元) 备注 叉车台17 二、移交方式、地点 : 移交方式 :按招投标文件、乙方确认的叉车出售清单和叉车交 接确认书,对甲方出售的标的物进行的清点和接收,乙方自己负责标的物的 保管、搬迁、中转和运输工作,所有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移交地点 :佛山市南海康盛(佳顺)木业有限公司厂区内。 三

21、、安全责任: 1、乙方在搬迁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和环保及风险责任一切由乙方负 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在厂区搬迁标的物期间,乙方人员应自觉遵守甲方厂规厂纪,如有违 反,按甲方厂规厂纪进行处理。 3、投标人相互串通, 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骗取中标的, 中标无效, 没收保证金;进入移交阶段被发现的,终止合同,并没收保证金。 四、搬迁时间: 从合同生效日起六个工作日内全部搬迁完成并运出厂区。 标的物中标金额全部付清后乙方才可以开始进场搬迁标的物。如果乙方不能 第 12 页 按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标的物搬迁工作,每延期一天处罚伍仟元,依此累推。 如果影响到甲方的正常运作,甲方将有权对剩余的标的

22、物进行强制性处理, 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及环保和安全 隐患的,乙方要对甲方作出相应的赔偿。 五、付款方式 : 乙方在本购销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中标金额,否则 取消其中标资格,终止合同并没收保证金。 六、其他约定事项 : 1、合同保证金:合同保证金为拾万元整(¥100,000.00元) 。乙方按期完 成搬迁和清运工作,并未造成安全和环保事故,以及对甲方其它资产没有造 成损失及引致环保和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并签订购销合同完成确认书后 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拾万元整)到乙方原帐户,但不计利息。 2、标的物发票 :甲方按实际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金额开具

23、普通发票给 乙方;乙方若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则另加17% 的税额。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并与本协 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尽量 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交由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处理。 七、附件: 招投标文件、乙方确认的叉车出售清单 、 中标通知书、 叉车交接确认书和购销合同完成确认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 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佛山市南海康盛木业有限公司乙方单位: 佛山市南海佳顺木业有限公司 经办人:经办人: 被授权人: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南海区九江镇沙头环球工业区地址: 电话: 0757-86903087 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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