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文】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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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1 特征码 ESZqtHlmUaoSTTjzhqqt 【解读】本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以及用人单位与劳动 者可以协商约定的事项。 由于相当一部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于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劳 动合同中应具有哪些内容缺少必要的知识和经验,随意签订了 劳动合同,而合同的内容不规范、不完善,从而带来一系列的 问题,影响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因此本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 必备条款和可备条款,使劳动合同能够明确、全面、具体,更 好的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 内容。在法律规定了必备条款的情况下,如果劳动合同缺少此

2、 类条款,劳动合同就不能成立。我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 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 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 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本条在劳动法的基础上,删 去了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 容,同时增加了工作时间、工作地点、职业病危害防护等内容。 第 2 页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了 明确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一方的主体资格,确定劳动合同的当 事人,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这一项内容。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

3、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为了明确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一方的主体资格,确定劳动合同的 当事人,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这一项内容。 3、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是双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 履行义务的时间界限,即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劳动合同期限 可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签订劳动合同主要是建立劳动关系,但建立劳动关系必须明确 期限的长短。劳动合同期限与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内容、劳动 报酬等都有紧密关系,更与劳动关系的稳定紧密相关。合同期 限不明确则无法确定合同何时终止,如何给付劳动报酬、经济 补偿等,引发争议。因此一定要在劳动合同中加以明确双方签 订的是何种期限的劳动合同。

4、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所谓工作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所 指向的对象,即劳动者具体从事什么种类或者内容的劳动,这 里的工作内容是指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或职责。这一条款是劳 动合同的核心条款之一,是建立劳动关系的极为重要的因素。 它是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的目的,也是劳动者通过自己的劳动 取得劳动报酬的源由。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条款应当规定的 第 3 页 明确具体,便于遵照执行。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工作内容或 约定的工作内容不明确,用人单位将可以自由支配劳动者,随 意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难以发挥劳动者所长,也很难确定 劳动者的劳动报酬,造成劳动关系的极不稳定,因此是必不可 少的。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

5、履行地,是劳动者从事劳动合同 中所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地点,它关系到劳动者的工作环境、生 活环境、以及劳动者的就业选择,劳动者有权在与用人单位建 立劳动关系时知悉自己的工作地点,所以这也是劳动合同中必 不可少的内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是指劳动时间在企业、事业、 机关、团体等单位中,必须用来完成其所担负的工作任务的时 间。一般由法律规定劳动者在一定时间内(工作日、工作周) 应该完成的工作任务,以保证最有效地利用工作时间,不断的 提高工作效率。这里的工作时间包括工作时间的长短、工作时 间方式的确定,如是 8 小时工作制还是 6 小时工作制,是日班 还是夜班,是正常工时还是实行不定时工作

6、制,或者是综合计 算工时制。在工作时间上的不同,对劳动者的就业选择、劳动 报酬等均有影响,因此成为劳动合同不可缺少的内容。 休息休假是指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的劳动者按规定 不必进行工作,而自行支配的时间。休息休假的权利是每个国 家的公民都应享受的权利。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 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休息休假的具体时间根 第 4 页 据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工作种类、工作性质、工龄长短等各有 不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约定休息休假事项时应当遵守劳动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劳动报酬。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确定劳动关系后,因提供了劳动而取得的报酬

7、。劳动报酬是满 足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主要来源,也是劳 动者付出劳动后应该得到的回报。因此,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 中必不可少的内容。劳动报酬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用 人单位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 (2)工资支付办法;(3)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 和奖金分配办法;(4)工资调整办法;(5)试用期及病、 、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6)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 支付办法;(7)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 报酬条款的约定,要符合我国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 4、补充保险。补充保险是指除了国家基本保险以外,用人单位 根据自己的实际情

8、况为劳动者建立的一种保险,它用来满足劳 动者高于基本保险需求的愿望,包括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养老 保险等。补充保险的建立依用人单位的经济承受能力而定,由 第 5 页 用人单位自愿实行,国家不作强制的统一规定,只要求用人单 位内部统一。用人单位必须在参加基本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基 本保险费的前提下,才能实行补充保险。因此补充保险的事项 不作为合同的必备条款,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行约定。 5、福利待遇。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福 利待遇也成为劳动者收入的重要指标之一。福利待遇包括住房 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子女教育等。不同的用人单位福 利待遇也有所不同,福利待遇已成为劳动者就业选择的一个重 要因素。 社会生活千变万化,劳动合同种类和当事人的情况也非常复杂, 法律只能对劳动合同的条款进行概括,无法穷尽劳动合同的所 有内容,当事人也可以根据需要在法律规定的可备条款之外对 有关条款作新的补充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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