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劳务工程分包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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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 务 分 包 合 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XXXX 项目 XXXX 工程分包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 1 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结构: 1.4 建筑面积(暂定): 第 2 条承包方式 2.1 包工、包辅材(含低值易耗品) 、包施工小型工具、包二级配电箱以下的用电、 包现场施工用水工和用电工、包保

2、险费用、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现场文 明施工、包治安 (所在施工范围 ) 、包验收、包签证 (配合甲方 )、包结算、包风险、包 规费、包税金、包与其他分包单位的配合用工等。 2.2 乙方需在合同签订5 日内向甲方缴纳万元(大写:)保证金。(保证金 包含:签约保证金占保证金总金额比例为5%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占保证金总额比例为 45% 、履约保证金占保证金总额比例为50% )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方式缴纳;保证金的 返还按附件保证金的返还流程执行。 第 3 条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3.1 承包范围 根据本工程业主方提供的施工图,在甲方的施工承包范围内,除以下项目外,其 他均属乙方的承包范围:

3、3.1.1 桩基成孔工程(桩基土石方开挖及护壁另行分包,填芯及钢筋笼含在本分 包合同内容中) 3.1.2 水电、消防、空调安装工程 3.1.3 内、外墙保温工程 3.1.4 柔性防水工程 3.1.5 门窗及木作工程 3.1.6 栏杆及爬梯工程(砖砌或砼栏板除外) 3.1.7 外墙装饰工程(干挂石材) 3.1.8 室内精装修工程(公共部分除外。 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用房、 楼梯间、 公共走道、电梯前室) 3.1.9 幕墙工程(如有) 3.1.10 钢结构(网架)工程(如有) 3.1.11 化粪池及室外排污管道等附属工程 以上承包范围甲方有权进行任何调整,乙方认可甲方对承包范围的调整,对调整

4、结果无任何异议。 3.2 工作内容 完成上述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实体项目以及为完成该实体项目而有必要采取的所有 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内材料的水平、垂直运输和二次及多次转运)、措施项目 (包括但不限于外架搭拆) 、直至达到本工程交工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及为本工程业主 方指定分包或独立分包工程提供相应的配合等方面的内容。乙方的主要施工项目和工 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各项: 3.2.1 土石方工程: 人工配合机械挖运地下室基坑及承台、基础土方, 地下室内及 回填、夯实等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土石方(包含各类土壤类别及桩间土, 不含石方爆破 ) 的开挖、清理、回填及夯实。包括将土方置于甲方指定的堆土位

5、置,按规定放坡、修 坡、支护,修平夯实沟槽及基坑底、壁,甲方取土回填夯实的工序;与桩基施工单位 的交接检及配合、截桩、凿桩、修桩、插筋、打碎、修边、清理。 3.2.2 模板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梁、柱、板、墙、楼梯及二次结构和其他 小型构件) ,测量定位、放线(轴线控制线和标高控制点由甲方负责提供并移交给乙方 使用,乙方须予以复核准确无误后方能予以使用;其它轴线和细线以及标高的测设由 乙方负责) ,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刷脱模剂,支模架的搭拆(包括支撑下地面的 整平、夯实、硬化、用人工等) ,螺杆洞处理,防水螺杆及止水片的割除,砼漏浆清理 以及所有相关材料的上下车、堆码、维护、清洗、修复及

6、场内运输等。同时,乙方应 自行配备上述工程施工所需的小型工具及辅材(包括但不限于圆盘锯、平刨机、压刨 机、手电锯、锯片、电钻、钻头、斗车、螺杆、止水片、防水螺杆、铁钉、铁丝、穿 墙 PVC套管、蝴蝶卡、垫片、螺帽、胶垫、胶带纸、海绵条、泡沫板、隔离剂、伸缩 缝用聚苯板、快易收口网等) 。模板周转次数不能少于5 次。 3.2.3 钢筋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进场安拆及加工棚搭拆、孔桩钢筋笼、安装、 基础、梁、柱、板、墙、楼梯、构造柱及圈梁等二次结构构件及其他小型构件的制作 及安装) :钢筋的调直、加工、制作、连接(直螺纹套筒连接的螺纹制作加工和材料由 甲方承担,但乙方须控制用量,如超出图纸用量,则

7、超出部分的材料费和加工费由乙 方承担) 、二次结构(如圈过梁、构造柱、栏板及其他小型构件等)植筋、安装,浇捣 混凝土时钢筋维护,绑扎柱墙的内架搭拆,钢筋塑料垫块采购、安装,配合机械安拆, 止水片制安,预埋插筋,后浇带除锈,后浇带止水钢板焊接或橡胶止水带条制安、废 料的清理、堆码以及所有相关材料的上下车、堆码、维护及场内运输等。同时,乙方 应自行配备上述工程施工所需的小型工具及辅材(包括但不限于弯曲机、切断机、调 直机、冷拉机、电焊机、对焊机、套丝机、斗车、砂轮切割片、电焊条、扎丝、除止 水钢板以外的后浇带等) 。 3.2.4 混凝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孔桩填芯、基础垫层砼、基础、梁、板、 柱

8、、墙、楼梯、后浇带、二次结构(如圈过梁、构造柱、栏板等)其他小型构件及后 浇带) :砼的浇捣、养护,输送管道及配件的场内转运、堆码、安拆、加固、清理、清 洗、维护,砼浇捣所需临时操作平台和通道的搭设,柱/ 墙/ 板施工缝凿毛处理,柱 / 剪 力墙钢筋砼浆清理,梁柱头清理,搅拌站及输送泵处后台清理,安全网及外架上砼渣 清理,后浇带清理,机械故障时人工配料,堵管处理及堵管后的砼清理回收,必要时 外加剂的人工上料,专人配合试块制作及试模的保养、维护,爆模、蜂窝麻面的处理, 不同标号砼的隔离所用人工及材料等。同时,乙方应自行配备上述工程施工所需的小 型工具及辅材(包括但不限于电机、振动棒、平板振动器、

9、磨光机、吊斗、斗车、灰 铲、灰桶、养护用的水管、麻袋、塑料薄膜等)。 3.2.5 砌筑工程(含承台和地梁砖胎模及因构造要求和使用功能变更增加的二次 结构工作内容):放线,运料,淋砖,调铺砂浆,砌筑,勾缝,留槽留洞(包括图纸内 容及与其他专业配合的预留槽/ 洞) ,内外墙不同材质交接处挂钢丝网,门窗的收口补 缝,预制过梁制作 / 安装,现浇构造柱及圈梁的制安和浇筑、植筋、拉墙筋制作/ 安装, 搭拆砌筑架,落地灰清扫、水泥袋回收以及所有相关材料的上下车、堆码、维护及场 内运输等。同时,乙方应自行配备上述工程施工所需的小型工具及辅材(包括但不限 于灰浆机、斗车、灰铲、灰桶、灰槽、手工工具等)。 3.

10、2.6 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内墙、外墙、天棚、屋面、厨房、卫生间、楼地 面、承台及地梁砖胎膜、地下室底板及外墙抹灰及抹找平层刮腻子、砂浆保护层,外 墙贴面砖,室内贴面砖或石材) :基层清理,放线,内外墙不同材质交接处挂钢丝网, 甩浆拉毛,调运砂浆,打点冲筋,分层找平,洒水润湿,罩面、压光,养护,阴阳角 找平,门窗边的修补、塞缝,线槽及孔洞修补,变形缝的配合处理,块料选料及浸润、 抹结合层、铺贴、填缝、成品保护及清洁,落地灰清扫及水泥袋回收等。同时,乙方 应自行配备上述工程施工所需的小型工具及辅材(包括但不限于灰浆机、斗车、灰铲、 灰桶、灰槽、手工工具等) 。 3.2.7 脚手架工程(包括本工

11、程施工所需的外脚手架挑架或爬架、里脚手架、 满堂脚手架、活动脚手架、电梯井架、安全防护架、安全网挑架等围护架、吊料/ 卸料 平台等全部脚手架工程) :平场、挖坑、立杆、驳接止扣、铺板、绑扎、立柱、垫脚及 上部挑出承托和拉杆、挂安全网、挑架用工字钢或槽钢、钢丝绳、锚筋等全部搭设过 程,施工期间的加固维修、外架防护、临边防护、层间防护、安全网破损修补、更换 和安全管理、完工拆除(包括拆除后的材料分类整理、绑扎、堆放及场内运输),配合 塔吊、施工电梯的安装而进行的外架二次修改、因外墙装饰(如幕墙等)需进行的二 次脚手架修改,所有脚手架工程所需的砼垫层施工以及所有相关材料的上下车、堆码、 维护、清洗、

12、修复及场内运输等。同时,乙方应自行配备上述工程施工所需的小型工 具及辅材。 脚手架及模板支撑架搭设需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及中建四局达标管理要求搭设。 3.2.8 现场临时设施:包括各种临时设施、防护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室内外 防护包括阳台防护、各楼层施工电梯门的安装制作、设备及材料防护、定型化钢筋 加工棚、定型化木工加工棚、现场施工道路两侧定型化围栏或其他定型防护)的修建、 搭拆、维护,施工所需临时道路、地坪、排水沟、集水井和大型机械设备基础(包括 但不限于塔吊、井架、施工电梯) 、地磅基础等的修建、维护、拆除,建筑垃圾的清理 外运以及为满足甲方项目管理达标要求、业主对本工程的安全文明要求和迎接

13、上级检 查所进行的现场清扫整理、栽花种树以及各种配合用工(包括但不限于配合甲方电工 等管理人员所进行的拉、挖、填、运等)并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相关材料的上下车、 堆码、维护及场内运输等。同时,乙方应自行配备上述工程施工所需的小型工具及辅 材施工过程中,若其他分包单位因施工需要等原因拆除部分临边防护等,乙方应无条 件及时予以恢复,且不发生签证费用。 3.2.9 现场用电用水: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用电的主电源,并根据施工需要分 别在相应楼层设置固定配电箱(二级配电箱) ;固定配电箱之后的用电工作及所需的设 备、人工和全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分配电箱、开关箱、电缆电线、临时照明灯具含 碘钨灯 ) ,均由

14、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根据施工需要提供施工用水接驳口,群体性工程 接驳口位置甲方负责至单栋建筑周边50米范围,接驳口之后的用水工作及所需的人工 和全部材料,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现场的用电用水必须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和监 督。 3.2.10 其他:包括协助甲方做好与甲方其他分包单位及本项目业主方指定分包或 其他独立发包工程的施工配合,满足甲方及本项目业主方对甲方总承包管理的各项要 求,以及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其他工作内容。 3.3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履约情况和工程的实际情况,对乙方的承包范围和工作 内容作出调整,乙方对此没有任何异议。 第 4 条计价方式及承包价格 4.1 计价方式:实行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15、综合单价包干计价。 4.2 建筑面积和工程量计算原则:根据本项目业主方提供的施工图,按照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中建筑面积和工程量的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4.3 承包价格:包干单价为元/ 平方米(该包干单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发 包人提供的材料除外)、施工工具费、措施费、管理费、赶工费、劳保费、保险费、安 全文明施工费、风险费、利润、规费、税金以及配合其它专业施工所需费用和因天气 等导致停工窝工而增加的费用等为完成本工程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一切 费用。 4.4 上述包干单价包含了外墙装饰、内墙抹灰、天棚抹灰及地面面层的工作内容, 外墙装饰按照建筑面积以元/ 平方米进行计算,内墙抹灰按照建筑面

16、积以元/ 平方米进行计算,天棚抹灰按照建筑面积以元/ 平方米,地面面层按照建筑面积以 元/ 平方米进行计算;以上分项如取消或不由乙方施工,则按以上分项单价从包 干单价中扣除。 4.5 本工程原则上不存在计时工和其他零星用工,除非发生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 范围外的工作或者因甲方指令错误、设计变更导致的返工,否则一律不予办理签证。 签证应尽量以工程量形式反映,并套用定额计算出定额工日。经甲方签证的计时工和 以定额工日出现的其他零星用工,均按元/ 工日进行结算,所发生的签证单必须 经项目经理和商务经理签字确认,缺一不可。否则,不予结算。零星签证用工除项目 经理和商务经理签字确认外,必须上报分公司商务

17、部经理确认,否则不予结算。所有 零星用工签证有效期为7 天,超过规定时间甲方有权拒绝办理且视为签证无效。 4.6 合同暂定价: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整) 。最终以结算金额为准。 第 5 条工程量的确认及工程款的支付 5.1 本工程无预付款,甲方根据乙方每月完成并经(施工部)工程部确认的合格 工程量按月支付进度款。 5.2 月度进度款申请: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格式和程序,在每月25 日前向甲方 呈交月度进度款请款单, 提出中期付款申请。 月度进度款请款单 须附乙方上月 25 日至当月 25 日期间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以及甲方要求的其他资料一起按时呈交, 若乙方逾期呈交或呈交格式不符合甲方要求,则甲方

18、有权拒绝对乙方所呈交的请款申 请资料进行确认,并不予支付进度款,乙方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 5.3 工程量的确认:甲方对乙方呈交的工程量报告进行审核确认,并通知乙 方派人参加计量,乙方应当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收到通知后不参加 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对乙方超出承包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 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如过程中有异议,应以甲方为准,并最终以业主方 核定的工程量为准。 5.4 工程款的支付 5.4.1 乙方每月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地下室及主体结构工程(包括模板工程,但 不包括砌体和抹灰工程) ,按元/m 2 进行预结;每月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砌体和抹 灰工程(

19、包括地下室外墙找平层) ,按元/ m 2 进行预结(其中砌体元/ m 2,外 墙装饰元/ m 2,其余装修 元/ m 2, 外架全部拆除 元/ m 2) ,地面、屋面、室 外散水等完成后按元/ m 2 进行预结。现场安全、文明费用主体过程完成为合格工 程量元/ m 2;现场安全、文明费用装修过程完成为合格工程量 元/m 2;工程完工 验收合格后按元/ m 2 进行预结,在预结后的10 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款至当月已确 认工程量的 80% 。 5.4.2 乙方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并经验收合格后的15个工作日内, 甲 方付款至已确认工程量的90% 。 5.4.3 乙方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20、内容并经验收合格及有关部门备案后的30 个工作日内,在预留最终结算价的 3 %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后,甲方付清余款。 5.4.4 每次支付进度款之前,甲方对乙方在质量控制、工期控制、安全文明施工、 材料损耗控制等方面进行考评打分,如出现质量问题、工期延误、违反安全条款、不 符合文明施工、材料浪费超用等现象,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相应的违约处理,并从拟 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中先行扣除全部违约金及其他有关款项。 5.5 付款方式:甲方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转账支票向乙方支付上述工程款,如需贴 现,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每次付款时,乙方除了向甲方提供由XXXX 开具的等额有效 的建筑安装发票,还应具备工程量及质量合格

21、证明,并确保工程资料、经济资料的完 整及已交相关资料原件到项目(分公司)的证明。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最后 一次付款要有合格的竣工资料及经济资料已完善并交项目(分公司)的证明后才予支 付(经济资料移交分公司成控部、技术资料移交分公司项管部)。 5.6双方约定:甲方对乙方付款以本项目业主对甲方的付款为前提,若因本项目 业主方拖欠甲方工程款导致甲方付款出现困难,甲方有权暂缓支付乙方工程款并不承 担违约责任,乙方对此表示理解和认可。 5.7 乙方指定以下账户为收款账户,工程款均需通过该账户支付。 如乙方须变更收 款账户,应提前十五天以上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资金流失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与甲方

22、无关。 乙方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 6 条工期及保障措施 6.1 工期:乙方必须完全服从甲方及本项目业主方的工期进度计划安排,随工程 施工需要增加劳动力,确保在甲方及本项目业主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全 部工作内容,并满足甲方的阶段性节点工期进度要求(甲方的阶段性节点工期进度要 求详见过程中下发的节点进度计划表) 。乙方应随工期同步完成质量保证资料、质量 控制资料和经济资料。 本工程工期为(以甲方与业主合同工期为准)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的通 知为准。 6.2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工期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如乙方连续两次没有完成甲 方安排的节点工期进度计划,甲

23、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的24 小时内退 场(现场清理干净,人员及机械撤离现场,并做好施工现场的交接工作,否则不予结 算工程款) ,并承担因此导致的一切责任及甲方增加的费用。 6.3 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实施工期奖励或违约处理: 6.3.1 奖励措施 双方另行约定 / 6.3.2 违约处理措施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处元的违约金。 / 6.4 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暂停施工,乙方应当 遵照执行,并妥善保护好已完工程。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暂停停工,经甲方代表确认, 同意顺延工期,但不计任何停工、窝工的工期索赔;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暂停停工,则 乙方除了应承

24、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包括材料费用支出以 及向本项目业主方承担违约责任等在内的一切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 第 7 条工程质量及检验验收 7.1 质量标准: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并严格按照公司“主体结构细部成型质量控制措施”和局达标管理的要求,以及符合 本工程设计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的要求。乙方必须确保所施工的工 程质量一次交验合格,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7.2 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实施质量奖励或违约处理: 7.2.1 奖励措施 / / 7.2.2 违约处理措施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由乙方负责返工,并承担相应的劳务费用并

25、按实赔 偿甲方损失(包括业主对甲方的罚款亦由乙方承担) / 7.3 检查和返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自检、互检、交接 检,并随时接受本项目业主方、监理方、设计方以及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 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照甲方发出的质量隐患整改通知要求进行整改。工程质量不符 合设计要求或双方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拆除返工或整改,直至 符合设计要求或双方约定标准,乙方应遵照甲方要求执行。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停工、 拆除返工或整改,则乙方除了应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 包括材料费用支出以及向本项目业主方承担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等在内的一切损失, 且工期不

26、予顺延。 7.4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当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乙方首先 应进行自检,并准备好自检资料,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经本项目业主 方、监理方和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道施工工序。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 限定时间内整改并重新验收。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隐蔽验收不合格,则乙方除了应承担 发生的全部费用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包括材料费用支出以及向本项目业主 方承担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等在内的一切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 7.5 重新检验:本项目业主方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进行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 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检验不合格,

27、 则乙方除了应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包括材料费用支出 以及向本项目业主方承担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等在内的一切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 7.6 施工期间,如乙方判断若按已取得的设计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等技术 文件或有关指令进行工程施工将会发生质量缺陷,则应暂停施工或延缓施工,并应将 此情况立即报告给甲方予以确认。若甲方决定按照原有技术文件或有关指令继续施工, 乙方应予以执行,但不必为此承担责任。如因乙方的善意行为赢得相应奖励,则甲乙 双方共享此奖励;若乙方作为一个有经验的专业承包商本应发现上述疑问或错漏而未 发现,或者已经发现却恶意隐瞒不报并继续施工导致质量缺陷发生,则乙

28、方应承担拆 除返工或整改、修复费用,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及其他损失。 7.7 工程保修:乙方应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 修办法相关规定以及甲方与本项目业主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相关约定对承 包范围内的工程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工程质保金的数额及退还日期、方式均按照甲方 与本项目业主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相关约定执行。 乙方承诺:已充分知悉甲方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对本项目业主方作出的关于 工程质量保修的全部承诺内容,该内容对乙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乙方对此表示无条件 接受并予以执行。 第 8 条安全文明施工及检查 8.1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目标:满足甲方和业主对本工程的安全文

29、明要求。 8.2 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实施安全文明施工奖励或违约处理: 8.2.1 奖励措施 双方另行约定 / 8.2.2 违约处理措施 因安全文明检查不达标,所有针对甲方的违约处理由乙方承担。 / 8.3 安全生产 8.3.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 安全生产措施费不低于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要求的标准,并按照不低于国家和地方 相关规定的标准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名单和资格证须报甲方备案),施工现场 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以及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 司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化图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

30、查人员 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须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 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应无条件接受甲 方的违约处理,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包括停工和工期延误在内的一切损失。 8.3.2 乙方应对其在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特殊 工种(包括但不限于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机械工)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患 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合从事工程作业者从事工程作业。 8.3.3 乙方的架体搭拆施工必须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并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 行。架体搭设完毕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但甲方的验收确认并不能免除

31、乙方 对其架体搭设方案的合理性及所搭设架体的质量、安全应当负的责任。 8.4 安全防护: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 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或者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 (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应在施工前7 天向甲方 报告该情况,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周 围环境、设施及其他方面遭受破坏或者损害后果,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同时,乙方 还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违约处理,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包括停工和工期延误在内 的一切损失。 8.5 文明施工: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建设工程环保

32、、文明施工的管理 规定,遵循甲方和本项目业主方关于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 做好文明施工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如因乙方原因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罚款、停工整改 等违约处理,则乙方除了承担发生的所有费用外,还应无条件接受甲方对乙方的违约 处理,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包括停工和工期延误在内的一切损失。 8.6 安全事故:若乙方人员发生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双方均应尽力抢救,并保 护好现场。乙方应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事故中的工伤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 甲方不负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事故处理情况进行监督,若 发现乙方对事故避不处理或处理不当,则甲方有权代乙方与伤亡事故

33、中的工伤职工或 家属进行协商,并从拟支付乙方的工程款项中扣除应当支付的事故费用,乙方对此不 得有任何异议。 8.7 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所需的所有安全用品、用具(包括但不限于 安全帽、保险绳、胶手套、上下人梯用脚踏板)均由乙方负责提供。乙方所提供的安 全文明施工材料用具的数量及质量必须满足施工现场要求,并将用于购买材料用具的 发票提供给甲方。 工程完工后若乙方投入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达到80% ,则视为乙方满足 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若未达到 80% 则甲方按乙方提供发票金额的实际情况支付乙方安 全文明施工费,并在结算时扣除乙方未投入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若乙方不按规范提 供相关安全用品、用

34、具, 甲方有权代为购买并发放, 并在实际采购费用基础上另加 2.5 % (采保费)向乙方计取费用。工作服由甲方统一购买后发给乙方,费用按实际发生额 计算并由乙方承担。 8.8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乙方应为此提供便利条件。视 情节严重程度和影响大小,甲方有权按照元/ 次/ 例对乙方进行违约处理,并要求 乙方就存在的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事项进行整改或停工整改,乙方应遵照执行, 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做出安排,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停工、 整改,则乙方除了承担发生的所有费用外,还应无条件接受甲方对乙方的违约处理, 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包括停工和工期延误在内的

35、一切损失。 第 9 条设备供应与管理 9.1 本工程施工所需的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混凝土输送泵等机械设备 由甲方负责提供外,施工所需的其余小型工具均由乙方自行配备。施工电梯楼层呼叫 按钮由乙方负责使用保养 , 人为原因损坏由乙方负责更换. 9.2 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在发生故障或进行安装、维修、保养与拆卸时,以及塔 吊在加节升高或爬升时,甲方应提前并及时通知乙方,以便其合理安排其他工作内容。 乙方对以上情况必须无条件按照甲方的要求予以配合,发生的人工费用甲方不予办理 签证。 9.3 乙方在自行配备的小型施工工具进场前应当向甲方提交工具清单,并提供产 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出厂厂家、编号和

36、日期标志等资料,经甲方核准后方可进场 使用。但甲方的核准并不能免除乙方对其自行配备的小型施工工具应当承担的任何责 任。 9.4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对机械设备的管理规定,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及费 用支出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对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 第 10 条材料供应与管理 10.1 本工程所需实体材料和施工周转材料(钢筋、水泥、混凝土、加气砖、砖、 砂、石等)由甲方负责提供,其他辅材均由乙方负责提供。 10.2 乙方必须在每月25 日前向甲方呈报下月的材料需用计划,经甲方审核确认 后执行。如因乙方延迟呈报材料需用计划而导致甲方延迟供料,由此引发的所有责任

37、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0.3 甲方提供材料 10.3.1 甲方提供的材料进场后, 经甲乙双方材料管理人员点数或过磅后向乙方移 交(需办理相关手续) ,乙方负责材料的卸车、堆放和妥善保管(费用不另计),若有 丢失或损毁,乙方应负赔偿责任。乙方需委派专门的收料人员,并将委托书报甲方材 料部。 10.3.2 甲供材料的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供材料检验不合 格,则该检验试验费用及材料费均应由乙方承担。 10.3.3 甲方分包的其他工程所需的材料进场时,如需乙方给予配合及卸料,乙方 必须及时予以配合及卸料,相关费用经甲方签证后另计。 10.4 乙方提供材料 10.4.1 乙方提供的材

38、料应当符合设计及有关标准的要求,在进场时提供产品合格 证等有关产品质量的证明文件,经甲方认可并经检测合格后方能用于工程施工。 10.4.2 乙供材料的检验试验费由乙方自己承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相关检验 报告。 10.4.3 乙方对自供材料的质量负责,甲方的认可并不能免除乙方因自供材料的质 量导致的任何责任。 10.4.4 乙方提供的材料进场后,甲方有权进行复查,如发现不符合要求,乙方除 了必须立即无条件将其运离现场并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外,还应承担发生的全部 费用,且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0.5 材料试件的取样、制作以及砼试块的制作、养护,由乙方负责。 10.6 乙方必须按照图纸及

39、规范施工,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尽量节约材料用 量。乙方领用的材料用量按以下方式进行限额控制管理: 钢筋:以施工图纸用量为基数(不含定额损耗),节约率以项目部与分公司签订 的目标责任书为准,按照图纸并经审核的施工配料单用量,钢筋总供应量按理论重量 结算, 不得有规格在 20 以上长度超过 400mm 的废料,规格在 20 以下长度超过 500mm 的废料,废料经乙方确认后由甲方统一处理,且废料不充减钢筋总供应量,若发现长 度有大于要求的废料,甲方有权对乙方按照元/ 例进行违约处理。 钢筋配料单由乙方在下料前提前一周提交甲方审核确认商务部签发后执行,后执 行,但甲方的审核确认并不免除乙方对其配料

40、单的合理性所应负的责任。(若乙方未提 供钢筋配料单,甲方每月结账时将不计取钢筋制安部分的量)。 结构的商品砼:施工图净用量为基数,节约率以项目部与分公司签订的目标责 任书为准 砌体:以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消耗量为准。 水泥:以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消耗量为准。 砂石:以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消耗量为准。 块料面层:以实际面积结合定额将损耗控制在2% 以内。 其它材料用量限额:以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消耗量为准。 材料消耗量与节约率以项目部与分公司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为准。 除非另有约定,按上述方式和标准进行限额控制的材料用量若有节约,甲乙双方 按照市场价, 以甲购材料价的 50% 进行奖励, 若有超用或浪费现象, 甲

41、方有权按照购入 价违约金的方式对乙方进行违约处理,违约金由甲方在拟支付乙方的月度进度款中予 以扣除。 砼输送管由乙方保管使用,砼输送管进场由乙方劳务指定人员与租赁方人员和甲 方现场材料人员三方一起共同清点、交接、签字后生效,缺一不可,乙方劳务人员在 未经甲方现场负责人许可时,不得擅自外借,否则一切后果乙方自行承担。 10.7 乙方应确保现场材料分类堆放整齐,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 文明、道路畅通。 场内材料如需进行二次搬运,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无条件完成,费用不另计(甲方 可协助提供运输工具只限于大型机械设备,如:塔吊、提升机)。 10.8 乙方负责对水泥袋、纸箱等废弃物品进行统一回收处理,所得

42、收入由甲乙双 方根据水泥袋、纸箱的回收数量,按照市场回收价格,以 5 :5 比例分成,甲方应指定 人员参与回收处理工作,并及时将50% 部分交公司财务部入账。 10.9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漏浆、爆模、返工并因此造成材料浪费,或在施工过程 中因乙方不合理用料造成材料浪费,乙方应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并赔偿甲方因此而 遭受的包括材料费用支出在内的一切损失。 第 11 条双方主要权利和义务 11.1 甲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1.1.1 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并要求乙方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工程进 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的目标实现,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辞退或增加有 关管理人员、施工班组和和操作

43、工人、要求乙方增加相关人力、物力投入。乙方如不 能按照甲方要求实施, 甲方有权自行安排, 并在因此产生的实际费用的基础上另加10% 向乙方计取费用(在拟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11.1.2 有权随时抽查乙方的用工管理、现场管理及其他各项管理工作情况,并要 求乙方加以改进或纠正。 11.1.3 有权对乙方的测量、 放线工作进行复核, 每月向乙方下达施工和作业计划, 并督促乙方按期完成。 11.1.4 有权对乙方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人工资拖 欠,经查实,甲方可用乙方交纳的工资保证金或拟支付的工程款直接向工人发放工资, 乙方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 11.1.5 对乙方进行施

44、工技术指导及安全交底工作,解决施工遇到的技术难题。 11.1.6 对乙方提交的已完工作量进行审核,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11.1.7 根据施工进度及时提供施工所需甲供材料及甲供机械设备的安装、调试。 11.1.8 向乙方提供生产和生活用临时设施,负责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之间的生产 协调工作。 11.1.9 甲方派驻本工程施工现场的代表为(手机号码:) ,其权限如 下:另行约定 11.2 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1.2.1 乙方必须根据工程施工要求建立健全项目管理体系,严格按照附件一工程 劳务分包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表配备项目施工管理人员, 如有缺失, 应按 10000 元/ 人向甲方支付违约

45、金。同时,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现场管理人员,否则, 按 10000 元/ 人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则按50000 元/ 次向甲方支 付违约金。 乙方的现场人员配备至少须满足以下要求(人员名单和相关证件须报甲方备案): 项目经理一名以上 技术主管一名(工程师以上专业职称,须能够独立编制方案) 专职安全员 1 名以上 机电管理员一名以上 特殊专业工种(包括但不限于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机械工)操作人 员一批 11.2.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技术交底、进度计划进行作 业,并做好资料的原始收集工作,无条件配合甲方做好资料管理工作。未经甲方同意, 乙

46、方不得擅自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安全、质量等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同时,乙 方应做好与其它分包商的施工配合工作,若因乙方原因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一 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执行甲方对项目施工的有关标准、措施和规定。 11.2.3 乙方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规范用工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为所有现场工 作人员购买包括工伤保险在内的各种社会保险及保险金额不低于元的意外伤害 保险。操作人员的年龄应在1850 岁,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效证件并经甲方审核后方能 上岗作业。进场后的三日内,乙方应将所有进场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暂住证、上 岗证、计生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彩色照片交到项目部登记办理工作证(进出场证

47、) 并支付相应费用,如中途退场或换人,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补办相关手续。严禁带小 孩及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1.2.4 乙方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 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并及时足额支付 农民工工资和各项补助、津贴。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每月向甲 方的财务部门呈报工资发放表 ,并随表附支付明细和出勤证明,如果支付明细和出 勤证明不符,甲方有权视情况暂扣工程进度款的5 % ,直至乙方提供符合支付明细的证 明材料。 11.2.5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需严格执行政府及甲方关于施工现场文明标准化管理 的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工程完工后三日内,必须 将现场清理干

48、净,人员及机械撤离现场,并做好施工现场的交接工作)。如发现乙方有 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行为,甲方有权视情况按照元/ 次对乙方进行违约处 理。 11.2.6 乙方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承担施工期间的安全责任。如现场出现安 全、消防事故,乙方有义务保护现场并采取一切措施组织援救,同时按政府有关规定 做好上报及善后工作。 11.2.7 乙方应当遵守甲方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安全保卫、卫生保洁、食宿以及用 水用电管理制度,并配备至少一名专职后勤、保洁服务人员。乙方负责施工区的安全 保卫工作,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对于施工区域内因安保不到位造成的失窃,由乙方 承担相关损失。乙方除了负责对施工区域建筑垃圾和

49、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并运至项目部 指定地点外,还应根据甲方要求,配合甲方做好对生活区的规划、保洁等管理工作。 家属等非施工操作人员不得出现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严禁男女混居,严禁生火煮饭、 炒菜,否则,除没收全部炊具外,甲方还有权视情况按照元/ 次对乙方进行违约 处理。乙方应当节约用水、用电,如有浪费,甲方有权视情况按照元/ 次对乙方 进行违约处理。若因乙方不遵守甲方的管理要求而造成的火灾等安全事故,所有损失 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对乙另行进行违约处理。 11.2.8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义务转由其他法人或自然人履行,亦不得将其本合 同项下义务肢解或分包给其他法人或自然人履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亦不得将 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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