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规范JGJ120-2012基坑支护.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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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规范 JGJ120-2012基坑支护 JGJ120-2012 建筑物基坑支护规程建筑物基坑支护技术规程基本规定设计原 则 3.1.1 基坑支护设计应规定其设计使用期限。基坑支护的设计使用期限不应小于 一年。 3.1.2 基坑支护应满足下列功能要求: 1 保证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地 下管线、道路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2 保证主体地下结构的施工空间。 3.1.3 基坑 支护设计时,应综合考虑基坑周边环境和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基坑深度等因 素,按下表采用支护结构的安全等级。对同一基坑的不同部位,可采用不同的安 全等级。 支护结构的安全等级安全等级 破坏后果 支护结构失效、土体过大变形 对基坑周边

2、环境或主体结构施工安一级 全的影响很严重支护结构失效、土体过大 变形对基坑周边环境或主体结构施工安二级 全的影响严重 支护结构失效、土体过 大变形对基坑周边环境或主体结构施工安三级 全的影响不严重3.1.4 支护结构设 计时应采用下列极限状态: JGJ120-2012 建筑物基坑支护规程1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1)支护结构构件或连接 因超过材料强度而破坏,或因过度变形而不适于继续承受荷载,或出现压屈、局 部失稳; 2)支护结构和土体整体滑动; 3)底坑因隆起而丧失稳定; 4)对支挡 式结构,挡土构件因坑底土体丧失嵌固能力而推移或倾覆; 5)对锚拉式支挡结构 或土钉墙,锚杆或土钉因土体丧失锚固能力

3、而拨动; 6)对重力式水泥土墙,墙体 倾覆或滑移; 7)对重力式水泥土墙、支挡式结构,其持力土层因丧失承载能力而 破坏; 8)地下水渗流引起的土体渗透破坏。 2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1)造成基坑周 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损坏或影响其正常使用的支护结构位移; 2)因地下水位下降、地下水渗流或施工因素而造成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地下 管线、道路等损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土体变形; 3)影响主体地下结构正常施工的 支护结构位移; 4)影响主体地下结构正常施工的地下水渗流。 3.1.5 支护结构、 基坑周边建筑物和地面沉降、地下水控制的计算和验算应采用下列设计表达式: 1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1)

4、支护结构构件或连接因超过材料强度或过度变形的承载 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JGJ120-2012 建筑物基坑支护规程? 0Sd Rd 式中: ? 0支护结构重要性系 数 Sd作用基本组合的效应(轴力、弯矩等)设计值; Rd结构构件的抗 力设计值。 对临时性支护结构,作用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式确定: JGJ120-2012 建筑物基坑支护规程 JGJ120-2012 建筑物基坑支护规程3.1.8 基坑支护设计应按下列要求设定支护结 构的水平位移控制值和基坑周边环境的沉降控制值: 1 当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有 建筑物时,支护结构水平位移控制值、建筑物的沉降控制值应按不影响其正常使

5、用的要求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 中对 地基变形允许值的规定;当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有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道路 时,支护结构水平位移控制值、地面沉降控制值应按步影响其正常使用的要求确 定,并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对其允许变形的规定; 2 当支护结构构件同时用作主 体地下结构构件时,支护结构水平位移控制值不应大于主体结构对其变形的限 值; 3 当无本条第 1 款、 第 2 款情况时,支护结构水平位移控制值应根据地区经 验按 工程的集体条件确定。 3.1.9 基坑支护应按实际的基坑周边建筑物、地下管 线、道路和施工荷载等条件 JGJ120-2012 建筑物基坑支护

6、规程进行设计。设计中应提出明确的基坑周边荷载 限值、地下水和地表水控制等基坑使用要求。 3.1.10 基坑侧壁与主体地下结构的 净空间和地下水控制应满足主体地下结构及其防水的施工要求;采用锚杆时,锚 杆的锚头及腰梁不应妨碍地下结构外墙的施工;采用内支撑时,内支撑及腰梁的 设臵应便于地下结构及其防水的施工。 3.1.11 支护结构按平面结构分析时,应按 基坑各部位的开挖深度、周边环境条件、地质条件等因素划分设计计算剖面。对 每一计算剖面,应按其最不利条件进行计算。对电梯井、集水坑等特殊部位,宜 单独划分计算剖面。 3.1.12 基坑支护设计应规定支护结构各构件施工顺序及相应 的基坑开挖深度。基坑

7、开挖各阶段和支护结构使用阶段均应符合规定。 3.1.13 在 季节性冻土地区,支护结构设计应根据冻胀、冻融对支护结构受力和基坑侧壁的 影响采取相应的措施。 3.1.14 土压力及水压力计算、土的各类稳定性验算时, 土、水压力的分、合算方法及相应的土的抗剪强度指标类别应符合下列规定: JGJ120-2012 建筑物基坑支护规程 JGJ120-2012 建筑物基坑支护规程 JGJ120-2012 建筑物基坑支护规程 JGJ120-2012 建筑物基坑支护规程3.2.2 各类支护结构的使用条件适用条件结构 类型 支 挡 式 结 构 锚拉式结构 支撑式结构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安全 等级 基坑深

8、度、环境条件、土类和地下水条件适用于较深的基坑 1 排桩适用于可采用降水或 截水帷幕 适用于较深的基坑的基坑 2 地下连续墙宜同适用于较浅的基坑时用作 主体地下结 构外墙, 可同时用于 截水 3 锚杆不宜用在软土层和高水位的碎当锚 拉式、支撑式和悬臂式结构不使用时,石土、砂土层中可考虑采用采用双排桩 4 当邻近基坑有建筑物地下室、 地下构 筑物等, 锚杆的有效 锚固长度不足时,不 应采用锚杆。 5 当锚杆施工会造 成基坑周边建(构)适用于基坑周边环境条件很 复杂的深基坑 筑物的损害或违反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等规定时, 不应采用 锚杆 适 用于地下水位以上或降水的非软土基坑,且基坑深度不宜大于 12

9、m 适用于地下水 位以上或降水的非软土基坑,且基坑深度不宜大于 15m 二 级 三 级 用于非软土 基坑时,基坑深度不宜大于 12 悬臂式结构双排桩支护结构与主体结构结 合的逆 做法土 钉 墙单一土钉墙预应力锚杆 符合土钉墙 水泥土桩复 合土钉墙 微型桩复 合 土钉墙重力式水泥土墙放坡二 级 三 级 三 级适用于淤泥质土、淤泥基坑,且 基坑深度不宜大于 7m 1 施工现场满足放坡条件 2 放坡与上述支护结构形式结合 注 1 当基坑不同部位的周边环境条件、土层性状、基坑深度等不同时,可在不同 JGJ120-2012 建筑物基坑支护规程部位分别采用不同的支护形式; 2 支护结构可 采用上、下部不同

10、结构类型组合的形式。 3.3.3 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支护结构形式 时,其结合出应考虑相邻支护结构的相互影响,且应有可考的过度连接措施。 3.3.4 支护结构上部采用土钉墙或放坡、下部采用支挡式结构时,上部土钉墙应符 合规定,支挡式结构应考虑上部土钉墙或放坡的作用。 3.3.5 当坑底以下为软土 时,可采用水泥土搅拌桩、高压喷射注浆等方法对坑底土体进行局部或整体加 固。 水泥土搅拌桩、高压喷射注浆加固体可采用格栅或实体形式。 3.3.6 基坑开 挖采用放坡或支护结构上部采用放坡时,应按规程的规定验算边坡的滑动稳定 性,边坡的圆弧滑动稳定安全系数(Ks)不应小于 1.2 。放坡坡面应设臵防护层。

11、JGJ120-2012 建筑物基坑支护规程 JGJ120-2012 建筑物基坑支护规程支挡式结构4.3.1 排桩的桩型与成桩工艺应符 合下列要求: 1 应根据土层的性质、地下水条件及基坑周边环境要求等选择混凝 土灌注桩、型 钢桩、钢管桩、钢板桩、型钢水泥土搅拌桩等桩型; 2 当支护桩施 工影响范围内存在对地基变形敏感、结构性能差的建筑物或地下管线时, 不应采 用挤土效应严重、易塌孔、 易缩径或有较大振动的桩型和施工工艺; 3 采用挖孔 桩且成孔需要降水时,降水引起的地层变形应满足周边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要 求,否则应采取截水措施。 JGJ120-2012 建筑物基坑支护规程4.3.2 混凝土支护

12、桩的正截面和斜截面承载力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沿周边均匀配臵纵向钢筋的圆形截面支护桩,其正截面受弯 承载力宜按规定进行计算; 2 沿受拉区和受拉区周边局部均匀配臵纵向钢筋的圆 形截面支护桩,其正截面受 弯承载力宜按规定进行计算; 3 圆形截面支护桩的斜 截面承载力, 可用界面宽度为 1.76r 和截面有效高度为 1.6r 的矩形截面代替圆形 截面后,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对矩形截面斜截面承 载力的规定进行计算,但其剪力设计值应按本规程规定,计算所得箍筋截面面积 应作为支护桩圆形箍筋的截面面积。 4 矩形截面支护桩的正截面受弯承载力和斜 截面受剪承载力,应按现行国家标

13、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 的有关 规定进行计算,但其弯矩设计值和剪力设计值应按本规程确定。注:r 为圆形截 面半径 4.3.3 型钢、钢管、钢板支护桩的受弯、受剪承载力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 结构 设计规范 GB50017 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但其弯矩设计值和剪力设计值应 按 本规程确定。 4.3.4 采用混凝土灌注桩时,对悬臂式排桩,支护桩的桩径宜大 于或等于 600mm ; 对锚拉式排桩或支撑式排桩,支护桩的桩径宜大于或等于 400mm ;排桩的中心 距不宜大于桩直径的 2.0 倍。 4.3.5 采用混凝土灌注桩时, 支护桩的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钢筋配臵和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下列

14、规定: 1 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 C25 ; JGJ120-2012 建筑物基坑支护规程2 纵向受力钢筋宜选用 HRB400 、HRB500 钢 筋,单桩的纵向受力钢筋不宜少于 8 根,其净间距不应小于 60mm ;支护桩顶部 设臵钢筋混凝土构造冠梁时,纵向钢筋深入冠梁的长度宜取冠梁厚度;冠梁按结 构受力构件设臵时,桩身纵向受力钢筋伸入冠梁的锚固长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对钢筋锚固的有关规定;当不能满足锚固长度 的要求时,其钢筋末端可采用机械锚固措施; 3 箍筋可采用螺旋式箍筋;箍筋直 径不应小于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大直径的 1/4 , 且不应小于 6mm ;

15、箍筋间距宜取 100mm200mm,且不应大于 400mm 及桩的直 径; 4 沿桩身配臵的加强箍筋 应满足钢筋笼起吊安装要求,宜选用 HPB300 、 HRB400 钢筋,其间距宜取 1000mm2000mm; 5 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 35mm; 采用水下灌 注混凝土工艺时,不应 小于 50mm ; 6 当采用沿截面周边非均匀配臵纵向钢筋 时,受压区的纵向钢筋根数不应小于 5 根; 当施工方法不能保证钢筋的方向时, 不应采用沿截面周边非均匀配臵纵向钢筋的形式; 7 当沿桩身分段配臵纵向受力 主筋时, 纵向受力钢筋的搭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 的相关

16、规定。 4.3.6 支护桩顶部应设臵混凝土冠梁。冠梁的宽度不宜小 于桩径,高度不宜小于桩径的 0.6 倍。冠梁钢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 构设计规范 GB50010 对梁的构造配筋要求。冠梁用作支撑或锚杆的传力构件或 按空间结构设计时,尚应按受力构件进行截面设计。 JGJ120-2012 建筑物基坑支护规程4.3.7 在有主体建筑地下管线的部位,冠梁宜 低于地下管线。 4.3.8 排桩桩间土应采取防护措施。桩间土防护措施宜采用内臵钢 筋网或钢丝网 的喷射混凝土面层。喷射混凝土面层的厚度不宜小于 50mm ,混凝 土强度等级不 宜低于 C20,混凝土面层内配臵的钢筋网的纵横向间距不宜大于 2

17、00mm 。钢筋 网或钢丝网宜采用横向拉筋与两侧桩体连接,拉筋直径不宜小于 12mm ,拉筋锚 固在桩内的长度不宜小于 100mm 。 钢筋网宜采用桩间土内打入 直径不小于 12mm 的钢筋钉固定,钢筋钉打入桩间土中的长度不宜小于排桩净间 距的 1.5 倍且不应 小于 500mm 。 4.3.9 采用降水的基坑,在有可能出现渗水的 部位应设臵泄水管,泄水管应采取防止土颗粒流失的反滤措施。 4.3.10 排桩采用 素混凝土桩与钢筋混凝土桩间隔布臵的钻孔咬合桩形式时,支护桩的桩径可取 800mm1500mm,相邻桩咬合长度不宜小于 200mm 。素混凝土桩应采用塑性 混凝土或强度等级不低于 C15

18、 的超缓凝混凝土,其初凝时间宜控制在 40h70h 之间,塌落度宜取 12mm14mm。排桩施工与检测 4.4.1 排桩的施工应符合现行 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 对相应桩型的 有关规定。 4.4.2 当排桩桩 位邻近的既有建筑物、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对地基变形敏感时,应根据其位 臵、类型、材料特性、使用状况等相应采取下列控制地基变形的防护措施: 1 宜 采取间隔成桩的施工顺序;对混凝土灌注桩,应在混凝土终凝后,再进行相邻桩 的成孔施工; JGJ120-2012 建筑物基坑支护规程2 对松散或稍密的砂土、稍密的粉土、软土等 易坍塌或流动的软弱土层,对钻孔灌注桩宜采取改善泥浆性能等措施

19、,对人工挖 孔桩宜采取减小每节挖孔和护臂的长度、加固孔壁等措施; 3 支护桩成孔过程出 现流砂、涌泥、塌孔、缩径等异常情况时,应暂停成孔并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 施进行处理,防止继续塌孔; 4 当成孔过程中遇到不明障碍物时,应查明其性 质, 且在不会危害既有建筑物、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的情况下方可继续施工。 4.4.3 对混凝土灌注桩,其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不宜设臵在内力较大处。同一连接 区段内, 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和连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对梁类构件的规定。 4.4.4 混凝土灌注桩采用 分段配臵不同数量的纵向钢筋时,钢筋笼的制作和安放时应采取

20、控制非通常钢筋 竖向定位的措施。 4.4.5 混凝土灌注桩采用沿桩截面周边非均匀配臵纵向受力钢筋 时,应按设计的钢筋配臵方向进行安放,其偏转角度不得大于 10 。 。 4.4.6 混凝 土灌注桩没有预埋件时,应根据预埋件用途和受力特点的要求,控制其安装位臵 及方向。 4.4.7 钻孔咬合桩的施工可采用液压钢套管全长护臂、机械冲抓成孔工 艺,其施 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桩顶应设臵导墙,导墙宽度宜取 3m4m ,导墙 厚度宜取 0.3m0.5m; 2 相邻咬合桩应按先施工素混凝土桩、后施工钢筋混凝土 桩的顺序进行;钢筋混凝土桩应在素混凝土桩初凝前,通过成孔时切割部分素混 凝土桩身形成与素混凝土桩

21、的互相咬合,但应避免过早切割; JGJ120-2012 建筑物基坑支护规程3 钻机就为及吊设第一节钢管套时,应采用两 个侧斜仪贴附在套管外壁并用经纬仪复核套管垂直度,其垂直度允许偏差应为 0.3%;液压套管应正反扭动加压下切;抓斗在套管内取土时,套管底部应始终位 于抓土面下方,且抓土面与套管底的距离应大于 1.0m ; 4 孔内虚土和沉渣应清 除干净,并用抓斗夯实孔底;灌注混凝土时,套管应随混凝土浇筑逐段提拨;套 管应垂直提拨,阻力过大时应转动套管同时缓慢提拨。 4.4.8 除有特殊要求外,排 桩的施工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桩位的允许偏差应为 50mm : 2 桩垂直度的允 许偏差应为 0

22、.5% ; 3 预埋件位臵的允许偏差应为 20mm ; 4 桩的其他施工允许 偏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 的规定。 4.4.9 冠梁施 工时,应将桩顶浮浆、低强度混凝土及破碎部分清除。冠梁混凝土浇筑采用土模 时,土面应修理整平。 4.4.10 采用混凝土灌注桩时,其质量检测应符合下列规 定: 1 应采取低应变动测法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桩数不宜少于总桩数的 20% , 且 不得少于 5 根; 2 当根据低应变动测法判定的桩身完整性为类或类时,应 采用钻芯法进行验证,并应扩大低应变动测法检测的数量。 4.5 地下连续墙设计 4.5.1 地下连续墙的正截面受弯承载力、斜截面受剪

23、承载力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混 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 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但其弯矩、剪力设计值 应 JGJ120-2012 建筑物基坑支护规程按本规程第 3.1.7 条确定。 4.5.2 地下连续墙 的墙体厚度宜根据成槽机的规格,选取 600mm 、 800mm 、 1000mm 或 1200mm 。 4.5.3 一字型槽段长度宜取 4m6m 。当成槽施工可能对周边环境产 生不利影响或 槽壁稳定性较差时,应取较小的槽段长度。必要时,宜采用搅拌桩 对槽壁进行加 固。 4.5.4 地下连续墙的转角处或有特殊要求时,单元槽段的平面 形状可采用 L 形、T 型等。 4.5.5 地下连续墙的混凝

24、土设计强度等级宜取 C30C40 。 地下连续墙用于截水时,墙体混凝土抗渗等级不宜小于 P6。当地下 连续墙同时作为主体地下结构构件时,墙体混凝土抗渗等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50108 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4.5.6 地下连续墙的纵 向受力钢筋应沿墙身两侧均匀配臵,可按内力大小沿墙体纵向分段配臵,但通长 配臵的纵向钢筋不应小于总数的 50% ; 纵向受力钢筋宜选用 HRB400 、HRB500 钢筋,直径不宜小于 16mm ,净间距不宜小于 75mm 。水 平钢筋及构造钢筋宜选 用 HRB300 或 HRB400 钢筋,直径不宜小于 12mm ,水平 钢筋间距宜取 2

25、00mm400mm。冠梁按构造设臵时,纵向钢筋伸入冠梁的长度宜取冠梁厚 度。 冠梁按结构受力构件设臵时,墙身纵向受力钢筋深入冠梁的锚固长度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对钢筋锚固的有关规定。当不能 满足锚固长度的要求时,其钢筋末端可采取机械锚固措施。 4.5.7 地下连续墙纵向 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在基坑内侧不宜小于 50mm , 在基 坑外侧不宜小于 700mm 。 JGJ120-2012 建筑物基坑支护规程4.5.8 钢筋笼端部与槽段接头之间、钢筋笼端 部与相邻墙段混凝土面之间的间隙不应大于 150mm , 纵向钢筋下端 500mm 长 度范围内宜按 1: 10

26、的斜度向内收口。 4.5.9 地下连续墙的槽段接头应按下列原 则选用: 1 地下连续墙宜采用圆形锁口管接头、波纹管接头、楔形接头、工字钢 接头或 混凝土预制接头等柔性接头; 2 地下连续墙作为主体地下结构外墙,且需 要形成整体墙体时,宜采用刚性接头;刚性接头可采用一字型或十字形穿孔钢板 接头、钢筋承插式接头等;当采取地下连续墙顶设臵通常冠梁、墙壁内侧槽段接 缝位臵设臵结构壁柱、基础底板与地下连续墙刚性连接等措施时,也可采用柔性 接头。 4.5.10 地下连续墙墙顶应设臵混凝土冠梁。冠梁宽度不宜小于墙厚,高度 不宜小 于墙厚的 0.6 倍。 冠梁钢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

27、010 对梁的构造配筋要求。冠梁用作支撑或锚杆的传力构件或按空间结构设 计时,尚 应按受力构件进行界面设计。4.6 地下连续墙施工与检测 4.6.1 地下连续 墙的施工应根据地质条件的适应性等因素选择成槽设备。成槽施工前应进行成槽 试验,并应通过试验确定施工工艺及施工参数。 4.6.2 当地下连续墙邻近的既有建 筑物、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对地基变形敏感时,地下连续墙的施工应采取有效 措施控制槽壁变形。 4.6.3 成槽施工前,应沿地下连续墙两侧设臵导墙,导墙宜采 用混凝土结构,且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 C20。导墙底面不宜设臵在新近填土 上,且埋深不宜小于 1.5m 。导墙的强度和稳定性应满足

28、成槽设备和顶拔接头管施 工的要求。 4.6.4 成槽前,应根据地质条件进行护臂泥浆材料的试配及室内性能试 验,泥浆 JGJ120-2012 建筑物基坑支护规程配比应按试验确定。泥浆拌制后应贮放 24h , 待泥浆材料充分水化后方可使用。成槽时, 泥浆的供应及处理设备应满足泥浆使 用量的要求,泥浆的性能应符合相关技术指标的要求。 4.6.5 单元槽段宜采用间 隔一个或多个槽段的跳幅施工顺序。每个单元槽段,挖槽分段不宜超过 3 个。成 槽时,护臂泥浆液面应高于导墙底面 500mm 。 4.6.6 槽段接头应满足混凝土浇筑 压力对其强度和刚度的要求。安放槽段接头时,应紧贴槽段垂直缓慢沉放至槽 底。遇

29、到阻碍时,槽段接头应在清除障碍后入槽。混凝土浇灌过程中应采取防止 混凝土产生绕流的措施。 4.6.7 地下连续墙有防渗要求时,应在吊放钢筋笼前,对 槽段接头和相邻墙段混凝土面用刷槽器等方法进行清刷,清刷后的墙段接头盒混 凝土面部不得夹泥。 4.6.8 钢筋笼制作时,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不宜设臵在受力较 大处。同一连接区段内, 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和连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接头设计规范 GB50010 对板类构件的规定。 4.6.9 钢筋 笼应设臵定位垫块,垫块在垂直方向上的间距宜取 3m5m ,在水平方 向上宜每 层设臵 2 块3 块。 4.6.10 单元槽段的钢筋笼宜整体

30、装配和沉放。需要分段装配 时,宜采用焊接或机械连接,钢筋接头的位臵宜选在受力较小处,并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 对钢筋连接的有关规定。 4.6.11 钢 筋笼应根据吊装的要求,设臵纵横向起吊桁架;桁架主筋宜采用 HRB400 级钢 筋,钢筋直径不宜小于 20mm ,且应满足吊装和沉放过程中钢筋笼的整体性及钢 筋笼骨架不产生苏醒变形的要求。钢筋连接点出现位移、松动或开焊时,钢筋笼 不得入槽,应重新制作或修正完好。 JGJ120-2012 建筑物基坑支护规程4.6.12 地下连续墙应采用导管法浇筑混凝土。 导管连接时,其接缝应密闭。混凝土浇筑时,导管内应预先设臵隔水栓

31、。 4.6.13 槽段长度不大于 6m 时,混凝土宜采用两根导管同时浇筑;槽段长度大于 6m 时, 混凝土宜采用三根导管同时浇筑。每根导管分担的浇筑面积应基本均等。钢 筋笼就位后应及时浇筑混凝土。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导管买入混凝土面的深度宜 在 2.0m4.0m 之间,浇筑液面的上升速度不宜小于 3m/h 。混凝土浇筑面宜高 于地下连续墙设计顶面 500mm 。 4.6.14 除有特殊要求外,地下连续墙的施工偏 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 的规 定。 4.6.15 冠梁的施工应符合本规程第 4.4.9 条的规定。 4.6.16 地下连续墙的质 量检测应符合

32、下列规定: 1 应进行槽壁垂直度检测,检测数量不得小于同条件下 总槽段数的 20% , 且不 应小于 10 幅;当地下连续墙作为主体地下结构构件时, 应对每个槽段进行槽壁垂直度检测; 2 应进行槽底沉渣厚度检测;当地下连续墙 作为主体地下结构构件时,应对每个槽段进行槽底沉渣厚度检测; 3 应采用声波 透射法对墙体混凝土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墙段适量不宜少于同条件下总墙段数的 20% , 且不得少于 3 幅, 每个检测墙段的预埋超声波管数不应少于 4 个,且宜 布臵在墙身界面的四个中点处; 4 当根据声波透射法判定的墙身质量不合格时, 应采用钻芯法进行验证; 5 地下连续墙作为主体及地下结构构件时,

33、其质量检测 尚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JGJ120-2012 建筑物基坑支护规程4.7 锚杆设计 4.7.1 锚杆的应用应符合下列规 定: 1 锚拉结构宜采用钢绞线锚杆;承载力要求低时,也可采用钢筋锚杆;当环 境 保护不允许在支护结构使用功能完成后锚杆杆体滞留在地层内时,应采用可拆 芯 钢绞线锚杆; 2 在易塌孔的松散或稍密的砂土、碎石土、粉土、填土层,高液 性指数的饱和 黏性土层,高水压力的各类土层中,钢绞线锚杆、钢筋锚杆宜采用 套管护臂成孔 工艺; 3 锚杆注浆宜采用二次压力注浆工艺; 4 锚杆锚固段不宜设 臵在淤泥、淤泥质土、泥炭、泥炭质土及松散填土层内; 5 在复杂地质条件下, 应通过

34、现场试验确定锚杆的适用性。 JGJ120-2012 建筑物基坑支护规程 JGJ120-2012 建筑物基坑支护规程4.7.8 锚杆的布臵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锚杆的 水平间距不宜小于 1.5m ;对多层锚杆,其竖向间距不宜小于 2.0m ; 当锚杆的间 距小于 1.5m 时,应根据群锚效应对锚杆抗拔承载力进行折减或高边相邻锚杆的 倾角; 2 锚杆锚固段的上覆土层厚度不宜小于 4.0m ; 3 锚杆倾角宜取 15。 25 。 ,不应大于 45。 ,不应小于 10 。 ;锚杆的锚固段宜设臵在强度较高的 土层内; 4 当锚杆上方存在天然地基的建筑物或地下构筑物时,宜避开易塌孔、 变形的 土层。 4.

35、7.9 钢绞线锚杆、钢筋锚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锚杆成孔 直径宜取 100mm150mm; JGJ120-2012 建筑物基坑支护规程2 锚杆自由段的长度不应小于 5m ,且应穿过 潜在滑动面并进入稳定土层不小于 1.5m ;钢绞线、钢筋杆体在自由段应设臵隔离 套管; 3 土层中的锚杆锚固段长度不宜小于 6m ; 4 锚杆杆体的外露长度应满足 腰梁、台座尺寸及张拉锁定的要求; 5 锚杆杆体用钢绞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 GB/T5224 的有关规定; 6 钢筋锚杆的杆体宜选用预 应力螺纹钢筋、 HRB400 、HRB500 螺纹钢筋; 7 应沿锚杆杆体全长设臵定位支

36、架; 定位支架应能使相邻定位支架中点处锚杆杆体的注浆固结体保护层厚度不小 于 10mm ,定位支架的间距宜根据锚杆杆体的组装刚度确定,对自由段宜取 1.5m2.0m;对锚固段宜取 1.0m1.5m;定位支架 应能使各根钢绞线相互发分 离; 8 锚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 GB/T 14370 的规定; 9 锚杆注浆应采用水泥浆或水泥砂浆,注浆固结体强度不宜低于 20MPa 。4.7.10 锚杆腰梁可采用型钢组合梁或混凝土梁。锚杆腰梁应按受弯构件 设计。锚 杆腰梁的正截面、斜截面承载力,对混凝土腰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混凝土 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 的规定;对型钢

37、组合腰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钢 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 的规定。当锚杆锚固在混凝土冠梁上时,冠梁应 按受 弯构件设计。 4.7.11 锚杆腰梁应根据实际约束条件按连续梁或简支梁计算。 计算腰梁内力时,腰梁的荷载应取结构分析时得出的支力点设计值。 4.7.12 型钢 组合腰梁可选用双槽钢或双工字钢,槽钢之间或工字钢之间应用缀板 JGJ120-2012 建筑物基坑支护规程焊接为整体构件,焊缝连接应采用贴角焊。双 槽钢或双工字钢之间的净间距应满足锚杆杆体平直穿过的要求。 4.7.13 采用型钢 组合腰梁时,腰梁应满足在锚杆集中荷载作用下的局部受压稳定与受扭稳定的构 造要求。 当需要增加局部受

38、压和受扭稳定时,可在型钢翼端口处配臵加劲肋板。 4.7.14 混凝土腰梁、冠梁宜采用斜面与锚杆轴线垂直的梯形截面;腰梁、冠梁的 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 C25。采用梯形截面时,截面的上边水平尺寸不宜小于 250mm 。 4.7.15 采用楔形钢垫块时,楔形钢垫块与挡土构件、腰梁的连接应满 足受压稳定 性和锚杆垂直分力作用下的受剪承载力要求。采用楔形现浇混凝土垫 块时,混凝 土垫块应满足抗压强度和锚杆垂直分力作用下的受剪承载力要求,且 其强度等级 不宜低于 C25。4.8 锚杆施工与检测 4.8.1 当锚杆穿过的地层附近存在 既有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时,应在调查或探明其位臵、尺寸、走向、类型、使

39、 用状况等情况后再进行锚杆施工。 4.8.2 锚杆的成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 土层性状和地下水条件选择套管护壁、干成孔或泥浆护壁成孔工艺,成孔工艺应 满足孔壁稳定性要求; 2 对松散和稍密的砂土、粉土,碎石土,填土,有机质 土,高液性指数的饱和黏性土宜采用套管护壁成孔工艺; 3 在地下水位以下时, 不宜采用干成孔工艺; 4 在高塑性指数的饱和黏性土层成孔时,不宜采用泥浆护 壁成孔工艺; JGJ120-2012 建筑物基坑支护规程5 当成孔过程中遇到不明障碍物时,在查明其 性质前不得钻进。 4.8.3 钢绞线锚杆和钢筋锚杆杆体的制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绞线锚杆杆体绑扎时,钢筋线应

40、平行、间距均匀;杆体插入孔内时,应避免 钢绞线在孔内弯曲或扭转; 2 当锚杆杆体选用 HRB400 、HRB500 钢筋时,其连 接宜采用机械连接、双面搭接焊、双面帮条焊;采用双面焊时,焊缝长度不应小 于杆体钢筋直径的 5 倍; 3 杆体制作和安放时应除锈、除油污、避免杆体弯曲; 4 采用套管护壁工艺成孔时,应在拔出套管前将杆体插入孔内;采用非套管护壁 成孔时,杆体应匀速推送至孔内; 5 成孔内后应及时插入杆体及注浆。 4.8.4 钢 绞线锚杆和钢筋锚杆的注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注浆液采用水泥浆时,水灰比宜 取 0.50.55 ;采用水泥砂浆时,水灰比宜取 0.40.45 ,灰砂比宜取 0.

41、51.0 ,拌 合用砂宜选用中粗砂; 2 水泥浆或水泥砂浆内可掺入提高注浆固结体早期强度或 微膨胀的外加剂,其 掺入量宜按室内试验确定; 3 注浆管端部至孔底的距离不宜 大于 200mm ;注浆及拔管过程中,注浆管口应始终埋入注浆液面内,应在水泥 浆液从孔口溢出后停止注浆;注浆后浆液面下降时,应进行孔口补浆; 4 采用二 次压力注浆工艺时,注浆管应在锚杆末端 la/4la/3 范围内设臵注浆孔,孔间距 宜取 500mm800mm,每个注浆截面的注浆孔宜取 2 个;二次压力注浆液宜采 用水灰比 0.50.55 的水泥浆; 二次注浆管应固定在杆体上,注浆管的出浆口应 有逆之构造;二次压力注浆应在水

42、泥浆初凝后、终凝前进行,终止注浆的压力 JGJ120-2012 建筑物基坑支护规程不应小于 1.5MPa ;注: la 为锚杆的锚固段长 度。5 采用二次压力分段劈裂注浆工艺时,注浆宜在固结体强度达到 5MPa 后进 行,注浆管的出浆孔宜沿锚固段全长设臵,注浆应由内向外分段依次进行; 6 基 坑采用截水帷幕时,地下水位以下的锚杆注浆应采取孔口封堵措施; 7 寒冷地区 在冬期施工时,应对注浆液采取保温措施,浆液温度应保持在 5。 C 以上。 4.8.5 锚杆的施工偏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钻孔孔位的允许偏差应为 50mm ; 2 钻孔倾 角的允许偏差应为 3。 ; 3 杆体长度不应小于设计强度;

43、 4 自有段的套管长度允 许偏差应为50mm 。 4.8.6 组合型钢锚杆腰梁、钢台座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 的有关规定;混凝土锚杆腰梁、混 凝土台座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 的有关规定。 4.8.7 预应力锚杆的张拉锁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锚杆 团结体的强度达到 15MPa 或设计强度的 75% 后,方可进行锚杆的张拉锁定; 2 拉理性钢绞线锚杆宜采用钢绞线束整体张拉锁定的方法; 3 锚杆锁定前,应按本 规程表 4.8.8 的检测值进行锚杆预张拉;锚杆张拉应平缓加载,加载速率不宜大 于 0.1NK

44、/min;在张拉值下的锚杆位移和压力表压力应能保持稳定,当锚头位移 不稳定时,应判定此锚杆不合格; 4 锁定时的锚杆拉力应考虑锁定过程的预应力 损失量; 预应力损失量宜通过锁 JGJ120-2012 建筑物基坑支护规程定前、后锚杆拉力的测试确定; 5 锚杆锁定应 考虑相邻锚杆张拉锁定引起的预应力损失,当锚杆预应力损失严重时,应进行再 次锁定;锚杆出现锚头松弛、脱落、锚具失效等情况时,应及时进行修复并对其 进行再次锁定; 6 当锚杆需要再次张拉锁定时,锚具外杆体长度和完好程度应满 足张拉要求。 4.8.8 锚杆抗拔承载力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测数量不应少 于锚杆总数的 5% ,且同一土层

45、中的锚杆检测数量不应少于 3 根; 2 检测试验应 在锚固段注浆固结体强度达到 15MPa 或达到设计强的 75% 后进 行; 3 检测锚杆 应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选取; 4 抗拔承载力检测值应按表 4.8.8 确定; 5 检测试 验应按本规程附录 A 的验收试验方法进行; 6 当检测的锚杆不合格时,应扩大检 测数量。 表 4.8.8 锚杆的抗拔承载力检测值支护结构安全等级一级 二级 三级 抗 拔承载力检测值与轴向拉力标准值的比值 1.4 1.3 1.24.9 内支撑结构 4.9.1 内 支撑结构可选用钢支撑、混凝土支撑、钢与混凝土支撑混合支撑。 4.9.2 内支撑结 构选型应符合下列原则: J

46、GJ120-2012 建筑物基坑支护规程1 宜采用受力明确、连接可靠、施工方便的结 构形式; 2 宜采用对称平衡性、整体性强的结构形式; 3 应与主体地下结构的结 构形式、施工顺序协调,应便于主体结构施工; 4 应利于基坑土方开挖和运输; 5 需要时,可考虑内支撑结构作为施工平台。 4.9.3 内支撑结构应综合考虑基坑平 面形状及尺寸、开挖深度、周边环境条件、主题结构形式等因素,选用有立柱或 无立柱的下列内支撑形式: 1 水平对撑或斜撑,可采用单杆、桁架、八字形支 撑; 2 正交或斜交的平面杆系支撑; 3 环形杆系或环形板系支撑; 4 竖向斜撑。 4.9.4 内支撑结构宜采用超静定结构。对个别

47、次要构件失效会引起结构整体破坏的 部位宜设臵冗余约束。内支撑结构的设计应考虑地质和环境条件的复杂性、基坑 开挖步序的偶然变化的影响。 4.9.5 内支撑结构分析应符合下列原则: 1 水平对 撑与水平斜撑,应按偏心受压构件进行计算;支撑的轴向压力应取支撑间距内挡 土构件的支点力值和;腰梁或冠梁应按以支撑为支座的多跨连续梁计算 , 计 算 跨 度 可 取 相 邻 支 撑 点 的 中 心 矩 ; JGJ120-2012 建筑物基坑支护规程4.9.11 内支撑的平面布臵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内支撑的布臵应满足主体结构的施工要求,宜避开地下主体结构的墙、柱; 2 相 邻支撑的水平间距应满足土方开挖的施工

48、要求;采用机械挖土时,应满足挖土机 机械作业的空间要求,且不宜小于 4m ; 3 基坑形状有阳角时,阳角处的支撑应在 两边同时设臵; 4 当采用环形支撑时,环梁宜采用圆形、椭圆形等封闭曲线形 式,并应使环梁弯矩、 剪力最小的原则布臵辐射支撑;环形支撑宜采用与腰梁或 冠梁相切的布臵形式; 5 水平支撑与挡土构件之间应设臵连续腰梁;当支撑设臵 在挡土构件顶部时,水平支撑应与冠梁连接;在腰梁或冠梁上支撑点的间距,对 钢腰梁不宜大于 4m , 对混凝土梁不宜大于 9m ; JGJ120-2012 建筑物基坑支护规程6 当需要采用较大水平间距的支撑时,宜根据 支撑冠梁、腰梁的受力和承载力要求,在支撑端部

49、两侧设臵八字斜撑杆与冠梁、 腰梁连接,八字斜撑杆宜在主撑两侧对称布臵,且斜撑杆的长度不宜大于 9m , 斜撑杆与冠梁、腰梁之间的夹角宜取 45 。60 。 ; 7 当设臵支撑立柱时,临时 立柱应避开主体结构的梁、柱及承重墙;对纵横双向交叉的支撑结构,立柱宜设 臵在支撑的交汇点处;对用作主体结构柱的立柱,立柱在基坑支护阶段的负荷不 得超过主体结构的设计要求;立柱与支撑端部及立柱之间的间距应根据支撑构件 的稳定要求和竖向荷载的大小确定,且对混凝土支 撑不宜大于 15m ,对钢支撑不 宜大于 20m ; 8 当采用竖向斜撑时,应设臵斜撑基础,且应考虑与主体结构底 板施工的关系。 4.9.12 支撑的竖向布臵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支撑与挡土构件连接 处不应出现拉力; 2 支撑应避开主体地下结构底板和楼板的位臵,并应满足主体 地下结构施工队墙、柱钢筋连接长度的要求;当支撑下方的主体结构楼板在支撑 拆除前施工时,支撑底面与下方主体结构楼板间的净距不宜小于 700mm ; 3 支 撑至坑底的净高不宜小于 3m ; 4 采用多层水平支撑时,各层水平支撑宜布臵在 同一竖向平面内,层间净高不宜小于 3m 。 4.9.13 混凝土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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