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试题之党规党纪部分(20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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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学习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试题之党规党纪部分(20 题) 特征码 yZDPfvSUqXjFVdZPqKwS 学习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试题之党规党纪部分(20 题) 1.党员廉洁自律规范: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 奉公。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 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第五条 廉 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第六条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 人民根本利益。第七条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第 八条 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2.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

2、(一)改组; (二)解散。 3.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 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 外职务。 4.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 织任命的党内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 第 2 页 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 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必须撤销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如果 决定撤销其两个以上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 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 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5.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 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

3、警告处分。其中,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 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 务处分,或者依照前款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二年内不得 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 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6.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 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 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 过二年。 7.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 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 开除党籍。 8.党员受到

4、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 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9.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 第 3 页 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 原任职务的职务。 10.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 11.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 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 12.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 当予以改组。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 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 职。 13.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

5、组织,应当予以解 散。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 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 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 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 定予以追究。 14.从轻处分,是指在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 给予较轻的处分。从重处分,是指在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 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处分。 15.减轻处分,是指在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 减轻一档给予处分。加重处分,是指在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 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16.一人有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

6、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 第 4 页 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 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 分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7.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一)直接责任者,是指在 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 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二)主 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 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 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三)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 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 职责,对造成的损失

7、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18.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包括:(一)检查。对履行职责不力、 情节较轻的,应当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 (二)通报。 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重的,应当责令整改,并在一定范围 内通报。 (三)改组。对失职失责,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本身又 不能纠正的,应当予以改组。 19.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包括:(一)通报。对履行职责 不力的,应当严肃批评,依规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二) 诫勉。对失职失责、情节较轻的,应当以谈话或者书面方式进 行诫勉。 (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对失职失责、情节较重, 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根据情况采取停职检查、调整职务、 第 5 页 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措施。 (四)纪律处分。对失职失责应 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纪 律责任。 20.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 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 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 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 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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