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城区门店牌匾设置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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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城管局城区门店牌匾设置管理制度 特征码 RgqKlECRoDwaAYtmwtXy 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市中心城区门店牌匾设置管理和统一设 置规范,根据*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市户 外广告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门店牌匾,是指*市中心城区范围内 门店业主(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在其经营、办公场所或 建筑物控制范围内,设置与依法核准登记的名称相符的标牌、 标志、指示牌、匾额、漏空字、霓虹灯、垂直灯箱等定着型户 外广告。 第二章 许可管理 第三条 设置门店牌匾,应当事先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局审查许可。设置人凭核准的市区门店牌匾设置

2、效果图 第 2 页 和市区门店牌匾设置许可证进行设置。 第四条 新建的建筑物,需分户出租的临街房屋产权单位 或者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协助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各 出租户的门店牌匾进行统一管理,门店出售、出租前,房屋开 发或产权、物业管理单位应当统一规划设置门店牌匾支架,由 各承租方申报在预设的支架上设置门店牌匾。 第五条 设置门店牌匾可能对他人生产、生活造成影响或 妨碍的,申请设置前应当征得利害关系人书面同意。 第六条 门店牌匾的设置应当安全、美观,与环境相协调, 有利于美化市容景观、城市文明建设和方便人民生活,并不得 有下列情形: (一)粗制滥造、残缺破损、污渍明显、缺笔少划,损害市容 市

3、貌的; (二)违反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城市容貌标准、户外广告设置 规划的; (三)妨碍他人生产经营或者影响居民生活的; (四)妨碍交通、影响交通安全或者造成环境污染的; (五)影响建筑物采光、通风、消防等正常功能的; (六)利用公共设施,占用公共场所、人行道、公共绿地的; (七)形象丑陋或者有不良文化内容的; 第七条 每个门店原则上只允许设置一块门店牌匾;在一 楼临街门面较宽的,可根据其规模在一楼门上沿同一水平设置 第 3 页 区适当增加。 第八条 经核准设置的门店牌匾,设置者因歇业、解散或 注销的,应当停止使用该牌匾,并无条件自行拆除。 第九条 需要变更门店牌匾的设置位置、规格、形式、名 称的

4、业主,应当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重新申报。 第十条 门店的墙体、立柱、门框、门体、窗体上,原则 上不得张贴或设置小广告、小招牌。 确需设置的,经批准可在一楼立柱上方设置微型挑出式灯箱, 或者在玻璃门的上线 160以下,下线 60以上范围予以张贴, 并讲究美观、对称、和谐。 第十一条 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制作,且质量、 品位、安全性能较高的硬质门店牌匾的最长设置期限为 3 年; 采用精通材料、工艺、技术制作的硬质门店牌匾的最长设置期 限为 2 年;采用喷绘布加图文打印制作的非硬质门店牌匾的最 长设置期限为 1 年。 设置期限届满时该设置仍然符合有关规定和安全要求的, 可申报继续使用该门店牌

5、匾。否则,按无证设置处理。 第三章 品质控制 第十二条 新建的临街建筑物和主要街道、重点区域、街 景容貌整治出新的建筑物立面门店牌匾的设置,不得采用喷绘 第 4 页 布加图像打印制作。 除全国统一的牌匾、商标、标识、临街建筑物的门店牌匾, 原则上采用硬质化材料做基板、面板、顶板、底板。 传统老字号店铺,其门店牌匾的材料可采用木材、石材等 传统材料加工,保持传统文化特色。 门店牌匾的支架,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技术规 范 ,不得裸露支架,外框不得使用反光材料包边。 第十三条 设置门店牌匾的单位和个人,对牌匾设置负有 安全责任。门店牌匾应当由相当设计资质的广告企业或建筑装 饰企业进行设计、制作

6、、安装。 第十四条 鼓励使用新材料、新工艺制作门店牌匾。门店 牌匾应当形式轻巧,尽量避免遮挡建筑装立面,影响建筑风格。 第四章 规格控制 第十五条 门店牌匾的设置规格,必须与建筑物相协调, 使其与楼体和相邻的门店牌匾和谐一致。 在临街建筑物一楼设置门店牌匾,牌匾下沿不得超过一楼 门头上沿,牌匾上沿与二楼下窗台线至少保持 20以上距离; 简易(临建)门面房牌匾高度一般为 80100,商业 楼房门面房牌匾高度一般为 100130; 第 5 页 牌匾的厚度视建筑物具体情况而定,整体上要基本保持统 一平面。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门店牌匾设置者应当报请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现场踏勘,确定

7、门店牌匾设置 的技术条件要求,经许可后方可设置: 需要在临街建筑物上设置高度超过 130等异形门店牌匾 的; 需要在临街建筑物上设置悬挂式垂直指示牌的; 需要在临街建筑物上以镶嵌等特殊方式设置门店牌匾的。 第十七条 门店牌匾字体的最大高度,不得超过门店牌匾 的二分之一。 第五章 内容控制 第十八条 门店牌匾的内容应当与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相一 致,具体内容为名称、标志、色彩。 门店牌匾的名称、标志、色彩一般适用企业(行业)形象 识别系统规定的标准实施。 设置全国统一的字体一般适用企业(行业)形象识别系统 规定的标准。门店牌匾中使用的文字、汉语拼音、计量单位, 必须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

8、字,书写应当规范准 确,无错别字、繁体字、异体字、缺漏字。 第 6 页 手书的门店牌匾和传统老字号门店牌匾中有繁体字、异体 字的,必须在醒目位置配设规范汉字副牌。 门店牌匾中的外国文字,必须与中文配合使用,中文置于 主要位置。 第十九条 如需设置经营服务性文字、图案和电话号码的, 按经营性户外广告收费许可。 第六章 色调控制 第二十条 新建的临街建筑物和主要街道、重点区域、夜 间营业的门店,以及街景容貌整治出新建筑物立面、其门店牌 匾的设置应当与夜景照明设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使用, 达到白天美化、夜间亮化的视觉效果,符合绿色照明、节能环 保的要求,并不得采用外打灯的办法实施夜景照明。 第

9、二十一条 门店牌匾不得使用繁俗、低级的背景图案,做 到简洁大方、素雅协调。同一路段的门店牌匾设置,要达到底 色协调、简洁明快,体现现代城市风格与城市人文环境。 第二十二条 门店牌匾的色彩处理应根据行业范围不同而定, 底板色彩可按照以下规定配色(黑色、白色除外): (一)家电、五金、汽配修理、电子、机电、化工类的门店牌 匾底板一般用冷色系列,如蓝色、绿色、灰色、黄色色相。 (二)食品、餐饮、娱乐类的门店牌匾底板一般用暖色系列, 如暖黄色、暖绿色色相。 第 7 页 (三)时装、女装、儿童玩具、儿童服装类的门店牌匾底板一 般用高明度色系列,如白色、柠檬黄色、粉紫、粉青色色相。 (四)男士的服装、男士

10、生活用品类的门店牌匾底板一般用低 明度色系列,如深蓝色、深灰色、深红、深棕色色相。 (五)星级饭店、行政企业、文化所属单位类的门店牌匾调色 板一般用含灰度的色彩系列,如深红色、深蓝色、灰棕色色相。 (六)银行等金融业、医药、卫生类行业的门店牌匾底板一般 用企业形象识别系统制定的用色规范,如农业银行的绿色、中 国银行的白色等。 (七)茶叶饮品、茶馆的门店牌匾底板一般以绿色、褐色系列 有颜色为主。 (八)中国传统经营行业、老字号店铺的门店牌匾底板一般用 含灰的中性色。 (九)房地产、广告、装饰公司的门店牌匾底板一般用中明度 色系列,适当强调应用对比色,具有企业识别系统的知名企业 可以按照其规范用色。 (十)其他未尽类别不设立详细规定,具有企业识别系统的应 按照其规范用色。 第 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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