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聘请法律顾问的必要性和重要性.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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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聘请法律顾问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日益发展,愈 来愈多律师担任着企业法律顾问,不断为维护企业合法权 益、促进企业法制建设和提高经济效益作出重大贡献。在此, 笔者结合实践经验,浅显谈谈对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认 识和体会: 一、法律顾问的概念和种类 (一) 法律顾问的概念 法律顾问,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而言,具有法 律专业知识,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聘请为其提供法 律服务的人员,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内部设置的法律事务机 构中的人员,均为法律顾问; 狭义而言,法律顾问指接受公 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律师, 是传统意义的法律顾问

2、。 (二)法律顾问的种类 1. 根据聘请法律顾问的聘方不同,法律顾问可分为: 政府部门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社 会团体法律顾问,公民法律顾问。 . . 2. 根据法律顾问工作范围不同,法律顾问可分为: 专项法律顾问,普通法律顾问。 3. 根据聘请法律顾问的期限不同,法律顾问可分为: 常年法律顾问,临时法律顾问。 4. 根据聘请合同约定法律顾问是否代理参加诉讼、 仲裁及调解活动和是否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法律顾问可 分为:代理参加诉讼、仲裁及调解活动的法律顾问,不代理 参加诉讼、仲裁及调解活动的法律顾问。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中笔者所言的“企业法律顾问 “ , 仅指根据律师事务

3、所与聘方( 企业 ) 之间订立的聘请合同的 规定,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在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律师,属 社会律师,简称顾问律师。当然不包括企业内部设置的,从 事专职法律顾问的公司律师、取得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的人员 或其他专门从事法律事务的工作人员。 二、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特征 根据律师法第2 条、第 25 条的规定,律师是依 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接 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是律师事务 所执业律师的主要业务之一。就此,笔者认为,顾问律师担 . . 任企业法律顾问与其他人员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相比,具有以 下特征: (一)地位平等性和独立性 企业与律师事务所

4、签订聘请合同,律师受律师事务 所指派担任企业的顾问律师,顾问律师与企业之间是一种地 位平等、权利和义务对等的民事法律关系。顾问律师服务于 企业,与企业没有行政上的隶属关系,也不存在雇佣关系。 因而,顾问律师只按合同规定提供法律服务,勿需执行企业 的行政命令和相关决策、决定。如果企业决策、决定失误, 顾问律师有权提出异议。如果发现企业有违反国家法律、政 策的行为,应当规劝说服企业改正。如果企业委托事项违法 或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等,顾问律师有权拒绝 代理,并向律师事务所汇报。可见,顾问律师又处于一种与 企业相对独立的地位。 (二)执业专业化和规范化 律师执业应当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或

5、司法考试 ) 和取得执业证书,因此,顾问律师一般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 水平、语言文字能力,熟悉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实践经 验丰富,见多识广,沟通协调能力强,善于解决矛盾,能够 以专业化姿态、高质量、高效率地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律师 . . 担任法律顾问又是一种规范化的执业活动,不仅受律师 法、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调整,而且受律师事 务所各项规章制度的制约,遵守规范的工作程序和方法,透 明度高,可信度强。如果律师因违法执业或过错给企业造成 损失的,由所在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 或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从而促使律师为企业规范地、 全心全意地服务。 (三)服务有偿性 顾问律师不是

6、企业雇佣的工作人员,不在企业按单 位工资制度领取薪金,而是受律师事务所指派依照聘请合同 服务于企业。所以,企业需依照合同约定向律师事务所交纳 一定聘金或支付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 三、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优势和局限性 如前所述,承担企业法律顾问职能的,除了在律师 事务所执业的律师之外,还有企业内部设置的法律事务机构 ( 包括公司律师 ) 。客观地讲,在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律师担任 企业法律顾问与企业内部设置的法律事务机构( 人员 ) 相比, 既有优势,又有一定局限性。 (一)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优势 . . 1. 客观性。顾问律师具有平等性和独立性的特征, 有“ 旁观者清 “ 的意识,其工作不受

7、企业意志的左右、束缚和 影响,他们不会无原则地迁就企业和迎合其不正当要求,因 而顾问律师能够客观地、公正地看待、 评价、处理法律事务。 而内部设置的法律事务机构,由于它与本单位是隶属关系, 它对法律问题的认识往往受到内部认同性的影响,甚至直接 受到行政隶属关系的影响,这些在较大程度上影响其客观评 断、处理法律问题的能力。 2. 知识丰富。顾问律师除为企业服务之外,还要为 政府、个人和其他单位的诉讼或非诉讼事务提供法律服务, 因而他们较能通晓社会众多领域内发生的变革及相应的法 律关系,从而在分析法律问题时更加富有创造性,也就是说, 顾问律师长于广博。而内部设置的法律事务机构,往往精深 本单位所涉

8、及的有关知识,从而在分析、处理问题时难免具 有狭隘性的一面。 (二) 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局限性 1. 不很熟悉法律问题的背景。企业内部设置的法律 事务机构谙熟所在单位的行政管理目标和商业运作,并且往 往参与单位各项计划、方案的决策和实施,因而能够快捷、 精确、充分地获得有关法律问题的背景材料,能够从本单位 的整体利益出发选择解决问题的方法途径。而律师担任法律 . . 顾问,在一定程度上与法律问题的背景是有隔阂的,或者企 业对顾问律师 “ 交心 “ 、“ 交底 “ 不够,这些会使得顾问律师有 时可能仅从法律问题本身看问题,割裂了某个法律问题与企 业整体运作的关系。 2. 博而不专。任何事务都

9、有两面性。顾问律师亦是 如此。在知识上、阅历上,顾问律师具有广博性。从另一个 角度看,顾问律师难免有博而不专的一面,在多方位、深层 次地了解有关企业事宜方面,尚需加强。而单位内部设置的 法律事务机构,由于所处的工作背景,更可能精通于本单位 的业务,更可能深层次地认识有关法律问题的本质,因而更 可能设计出体现企业利益和行政管理目标的解决方案。 总而言之,顾问律师与企业内部设置的法律事务机 构各有优势。笔者认为,从企业的法制建设和长远发展看, 企业聘请顾问律师更为必要; 在现阶段,企业聘请顾问律师 较在单位内部设置专门性的法律事务机构,在一般情况下能 节省一定的费用。最好,顾问律师与企业内部的法律

10、事务机 构相互配合,取长补短,共同服务于企业,该企业可驰骋商 场,搏击苍穹。 四、顾问律师的职责和服务范围 (一)顾问律师的职责 . . 律师法第1 条明确规定了我国律师的总职责, 就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顾问律 师的职责也应如此。 顾问律师作为企业利益的维护者,在维护企业合法 权益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干扰。作为法律工作 者,顾问律师应做到不畏权势,刚正无私,坚持真理,大胆 地、忠实地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当然,顾问律师在法律地 位上与企业是平等的,不能唯利是图,言听计从,成为金钱 的奴隶和企业的附属; 也不能无原则地满足企业的无理要求; 更不得授意企业规避法律,损

11、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 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因为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是保证国 家法律得以正确实施的一种表现,是与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 利益是一致的。 (二)顾问律师的服务范围 顾问律师的服务范围就是顾问律师的工作内容。律 师法第 26 条规定: “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为聘请人 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 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 办理聘请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维护聘请人的合法权益。“本文所探讨的企业法律顾问即顾 问律师,其服务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 1. 就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 意见。即对企业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可行性法律分析和

12、风险 分析,予以口头解答咨询或书面提供法律意见、建议。 2. 为企业草拟、审查、修改、完善法律文书,如合 同、协议、声明、指示、决定等。 3. 参与涉外和重大、复杂的合同以及其他重大经济 项目的谈判。 4. 代理企业参加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处理企业 的内部和外部纠纷。 5. 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供准确的法律、政策 依据。 6. 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科学的、规范的各项规章制度, 包括企业章程、劳动人事制度、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合同管 理制度、商业秘密保守制度、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等。 7. 协助企业建立法律事务机构与培训企业法律人 才,对企业职工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 8. 办理其他法律事务,包括

13、帮助企业转换经营机制、 资信调查、投资考察、办理企业登记、商标及专利的申请注 册等。 . . 五、顾问律师的作用 (一) 事前防范 应该说,防患于未然是顾问律师首要的、基本的作 用。顾问律师可以凭借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帮助企业 建章设制,强化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堵塞经营管理活 动中存在的漏洞; 并向企业提供法律意见,预见可能出现的 风险,把有些法律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从而避免和减少企 业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二) 事中处理 尽管顾问律师具有重要的预防作用,但代理企业参 加诉讼、调解和仲裁处理已然问题,降低、控制损失,尽量 争取最大利益,仍是他们不可避免的工作。当然,

14、这并不能 得出顾问律师预防性工作不力的结论。除了不可避免的人类 错误之处,预防性工作并不能防止他人针对已方提出主张和 诉讼。企业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有可能采取诉讼、仲裁 方式。 (三) 事后补救 企业的管理工作和经营行为不可能至善至美,难免 不吃 “ 法律亏 “ ,从而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前车之鉴、后 . . 车之师 “,“ 亡羊补牢、未为晚矣“ 。因而,顾问律师可以运 用法律知识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做好“吃一堑, 长三智 “的事后补救工作,使企业组织和行为做到依法规范, 依法治企,合法经营。 (四) 促进企业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 法律训练能大大提高人们客观、公正地处理问题的

15、能力。因此,受过专业法律训练的律师能够为企业管理工作 提供极大帮助。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一面通过帮助企业健全 内部工作制度,使内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规范化; 另一方 面,也可以通过法律培训、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方式提高 企业有关人员的法制观念,丰富其法律知识和技能,从人员 素质方面为企业管理工作法制化打下良好的基础,从而使企 业组织和行为更加科学、规范,实现依法治企。 (五) 降低损失、增加收益、提高效益 这一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是,顾问律师可以通过参 加谈判、审查重大经济合同、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等方 式,预防各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事件发生,减少不必要的 损失 ; 二是,顾问律师可以运用法律手

16、段尽力主张各种法律 权利和设计、拟定可行的投资计划,为企业取得更大的现成 利益和预期利益,从而增加了企业收益。三是,顾问律师能 . . 够帮助企业依法建立健全人才工作激励、约束机制等,让人 才为企业多创效益。 (六) 促进企业内部的安定团结、友好和谐 顾问律师可以通过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方式,使 企业明确什么是合法行为,什么是违法行为,他们可以享有 哪些权利,应当承担哪些义务,怎样尊重他人,怎样保护自 己,如何平息纠纷、解决矛盾,从而使企业及员工知法、懂 法,合法地进行内部管理活动和和谐相处; 顾问律师也可以 为企业出谋划策,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更好的人才管理机制 和企业集体福利制度,懂得引进人

17、才、 尊重人才、 发挥人才、 留住人才,增强企业凝聚力与和谐性,促使企业内部的安定 团结,友好协作。 (七) 利于企业招商引资 律师制度是国家民主政治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律 师业的发展水平反映了一个国家的法制文明程度的高低。同 样,对于一个地区、 一个企业来讲, 区域内律师的发展水平、 企业是否聘有法律顾问及律师水平高低,反映着该地区、该 企业的发展水平和法制文明程度。基于此,近年来,不论是 外商还是发达地区的投资者,在进行投资考察时,一是对拟 投资地区的法制环境倍加重视; 二是对被投资企业或项目负 . . 责人的法制意识以及该企业或项目有无法律顾问、律师的水 平被当作投资人考察的因素。因此,

18、企业聘有顾问律师可以 帮助企业增强法制观念,管理经营规范化、法制化,从而改 善企业 “引资 “ 环境,利于招商引资、融资。 六、企业聘请顾问律师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我国已加入 世贸组织,国内、国际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企业与外界的经 济联系与法律联系愈加广泛和密切。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 只有依法建立和完善现代化企业制度,规范企业的组织与行 为,真正把企业管理纳入法制的轨道,增强企业法制观念, 并对企业进行改组改制,优化企业内部产业结构,实行科学 决策,依法管理,以及运用法律手段,做到安全生产、安全 交易,文明经商,这样才能化解和缩小经营风险,避免和减 少经济损失,降

19、低经营成本,有效参与市场竞争,创造良好 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企业只有知法、懂法,依法 管理和经营,才能生存发展,兴旺发达。因此,企业需要法 律参谋和助手是显而易见的! 从顾问律师的作用来看,顾问律师实质就是促进依 法治企的法律参谋和助手,即企业的“ 外脑 “和“ 臂膀 “。若从 顾问律师的事前预防和事中处理的作用来看,顾问律师又是 企业的 “保健医生 “ 、“ 手术医生 “ ,为企业 “ 保健、把脉、治 . . 疗“ ,帮助企业健康、长足发展。所以,聘请顾问律师是企 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的迫切需要,是深化企业改革的 重要措施,是加快企业发展、做强做大的有力保障,也是完 善社会主义市

20、场经济体制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需要。 因而,企业应该越来越清醒地意识到聘请顾问律师的必要性 和重要性,应该尽快建立聘请顾问律师制度和及时聘请顾问 律师,充分发挥顾问律师作为法律参谋和助手的功能。即使 企业内部设置有法律事务机构,企业也有必要聘请顾问律 师,因为前者不可替代后者,二者各有优势,他们可以相互 促进,功能互补,从而更好地服务于企业。当然,在已设有 法律事务机构情况下,企业又花费用聘请顾问律师,虽然增 加了企业投入, 但这是 “ 一本万利 “ 之举,是值得的、 可行的。 七、企业聘请顾问律师的现状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4 年 1 月、 5 月先后发布了中央企业重大法

21、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 和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其中规定了国有企业应 当实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并予以重视,要求和鼓励国有企业 聘任法律顾问或聘请顾问律师。这从侧面说明了企业(特别 是国有企业 ) 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非常必要的。由此, 笔者认为, 无论是企业法律事务机构( 人员 ) ,还是顾问律师, 均是企业的法律参谋和助手,只是二者所处的地位、功能不 . . 同和各具优势而已,但他们是企业所需要设置或聘请的。实 践上,某些企业内部设置有专门承担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职 能部门,即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是企业法律顾问的执业机构; 某些企业既设置法律事务机构,又聘请顾问律师; 多数的企 业更乐意聘请

22、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即顾问律师为企业常年 法律顾问。然而,现今更多的企业没有法律顾问。 据统计,我国企业中聘有企业法律顾问的不足10% , 该 10% 的部分中 90% 企业是属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特 别是重庆市辖区内的30 万家企业中,竟然只有6 千多家企 业( 包括国有与非国有企业) 聘有法律顾问。可见,我国绝大 多数企业没有法律顾问,这势必严重阻碍了社会主义经济建 设的进程。而没有聘请法律顾问的企业并不是因其资金困难 无力聘请法律顾问,而是他们没真正意识到法律顾问的重要 意义,通俗而言,他们对“ 聘请法律顾问 “ 不感兴趣。对于已 聘请法律顾问的企业,有的企业往往对法律顾问不够重视,

23、把顾问律师工作只看作“ 打官司 “、“ 救火队 “,或认为法律顾 问工作的作用 “ 人微言轻 “ 或“ 马后炮 “ ,或企业领导层碍于“ 面子 “ 而不主动听取、征求或不能被动接受法律顾问的意见, 结果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有时还把法律风险和责任无理推 嫁给律师 ; 有的企业下意识地将顾问律师看作企业的职能部 门人员, 将律师呼来喝去, 给律师工作带来负面影响,等等。 这些都没有较好地利用和发挥法律顾问是企业参谋和助手 . . 的功能。看来,我国企业聘用法律顾问制度还没有“深入人 心“ ,还没有形成大气候。 以上是 “ 现状 “ 是多么让人忧虑! 但令人欣慰的是,也 有的企业较好地利用和发挥了企

24、业法律顾问的功能,相应 的,该企业法律顾问在提供法律服务方面,由咨询、 打官司、 追讨债务向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建立企业法律机制转 变,由被动、事后提供法律服务向主动、超前的法律服务转 变,由缺乏有机联系的法律机律调整向综合的协调职能转 变,从而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全过程、高层次的服务。 八、顾问律师如何当好企业法律顾问 笔者认为,律师要做好企业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 和顾问律师可以从下方面考虑: (一)努力提高政治素质水平、业务技能水平,加强律 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教育和学习。 律师的天职就是保证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当事 人的合法权益,体现社会公正、公平,促进社会协调,维护 社会稳定,推动

25、社会前进。因此,律师应该加强思想建设、 政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端正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掌握信息, 更新陈旧观念,树立时代风尚,努力践行“三个代表 “ ,“ 弘 扬红岩精神、雷锋精神“,“ 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忠于当事 . . 人“ ,要有正义感和责任心,不趋炎附势,不出卖当事人, 诚信为本,尽职敬业。律师不仅要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还 应坚持孜孜不倦地学习,应有博大精深的法律知识、丰富的 实践经验和良好的社会沟通能力。“没有金刚钻,难做瓷器 活“ 。因而,顾问律师只有具备 “ 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 护正义、恪守诚信“ 的综合素质,才能履行好自己应尽的职 责,为企业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从而体现律师的

26、自身价值和 社会价值。 (二)摆正位置,明确角色,坚持法律顾问工作原则。 顾问律师是企业的法律参谋和助手,是企业“外脑 “ 、 “ 保健医生 “ ,具有地位平等性和工作相对独立性。顾问律师 应当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坚持法律顾问的工作原则:坚 持依法办事原则,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原则,预防为主原则, 指导为主原则,保守秘密原则。 实践中,律师不必过多的“ 干涉内政 “,以免企业产 生反感。向企业提出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或供其考虑和选择 或讲清利弊、耐心说服,不能强加于人。律师对企业的法律 问题做研究和建议,解决较大的法律问题,应把工作重点放 在基础性工作上,主要做些较为重要的、关键的和指导性的 工作

27、,律师工作不能事无巨细,对较为具体的、细节性的法 律工作,一般由企业完成。当然,在摆正位置、明确角色的 . . 同时,律师并不是,消极、被动的应付工作,而是积极、主 动的态度完成企业单位提出的任务要求,密切与企业联系, 了解掌握企业管理经营的具体情况,且诚信保密,做好企业 的参谋、助手、知心人。但是,在提供法律服务之时,不能 无原则的 “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也不能马首是瞻,对企业 的“ 决定 “ 无条件地执行, 而应当在依法情况下,有技巧性的, 竭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同时应有自己的人格尊严和思想立 场。否则,律师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服务价值,这样既降低 了自己在企业心目中的专家身份和地位,

28、又会对企业发展造 成伤害,最终,企业会毫不客气地“另请高明 “。 (三)勇于探索,建立和完善顾问律师工作制度。 根据实践经验和探索,笔者认为,若要为企业做到 保质保量的法律服务,应建立和完善以下顾问律师工作制 度: 1. 工作日志制度。工作日志,又称“ 流水帐 “。建立 工作日志制度,目的在于准确地记录顾问律师为企业提供法 律服务的基本情况。一个企业一本工作日志,这是考察顾问 律师工作、总结法律顾问经验的第一手材料。工作日志应当 一事一记,一次一记,切忌敷衍了事,应当记录工作具体内 容、结果、存在疑难问题和需要解决问题的途径。 . . 2. 业务联系制度。业务联系制度,是顾问律师与企 业互通情

29、况、密切协作地处理业务的制度。比如:坐班式, 律师每月到企业单位坐班办公,解决问题; 固定式,律师每 月固定几个日期与企业联络,主动询问和征求意见; 不定式, 随时联络,随叫随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这三种方式应结 合企业和顾问律师的实际情况选择而定。 3. 汇报请示和集体讨论制度。一是,顾问律师应将 工作向律师事务所定期反馈和汇报,以便律师事务所对顾问 律师工作有所了解和掌握。二是,律师可以将自己有关顾问 工作思路、 操作方法等向事务所汇报请示,寻求指导。 三是, 一、两个人的知识和能力终归是有限的,不是万能的,律师 总会遇到难以解决的、棘手的或其他重大、复杂问题, 此时, 切忌为维护自己“尊

30、严 “ 而不懂装懂、或向企业乱作解答咨 询、或心存侥幸而固执独行,应当及时向律师事务所汇报和 请示,以便律师事务所开展集体讨论,群策群力, 集思广益, 从而获得帮助。必要时,律师事务所可向律协、司法局等部 门汇报和请示。 4. 档案制度、资料收集制度、工作总结制度。 档案制度是加强顾问律师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方 面。顾问律师原则上应为每一个企业单位建立一份档案。该 . . 档案可能涉及企业的有关秘密和隐私,因此,档案由专人保 管,防止丢失或泄密。 资料的掌握程度,是决定顾问律师工作质量的重要 因素之一。律师在工作过程应当注意收集与企业法律事务有 关的各种资料,包括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资料、管理

31、文 件、诉讼资料等。律师对汇集的各种资料应进行综合分析、 研究,提炼,指导今后工作。 建立工作总结制度是在于对顾问律师的工作正反两 个方面的总结,以便积累经验,发现问题,对症下药。这样 有利于顾问律师本人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也有利于其 他律师 借鉴。 (四)掌握技巧,讲究实效,诚信服务,保证质量,体 现价值。 1. 深入调研、了解情况、心中有数 勤于联系,加强沟通,调查研究,掌握情况,是做 好法律顾问工作的前提条件和基础。顾问律师应当了解企业 基本情况。例如,查询企业的工商档案; 了解企业管理规章 制度,企业产品、技术资料,企业发展计划和阶段计划。了 解企业所在地区、行业或系统中的位置、作

32、用; 了解企业的 服务对象、竞争对手,日常业务往来和经营状况; 了解企业 . . 隶属关系,主管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 了解企业遇到的法律 纠纷和其他法律问题,以及企业对顾问律师工作的认识思想; 等等。做到对企业的内部与外部情况心中有数,同时,尽力 收集保存资料。这样,在以后顾问工作就会有的放矢,确定 自己的工作技巧、方式、范围、目标,明确哪些事务需要诉 讼、仲裁,哪些事务需要非诉讼解决,哪些事务需要向有关 政府部门报告、汇报、请示或通过其他方式进行沟通协调, 做到 “ 有顾有问、有参有谋,有作有为“ ,这样既能得到企业 认可和信任,也可减少和避免工作失误,保证服务质量。 2. 分清主次、突出重

33、点、讲究实效 顾问律师要在企业中树立良好形象,有所作为,首 先应为企业扎扎实实办好第一件事,打响“ 第一炮 “ 。根据了 解的情况,选择办理“ 第一件事 “ 的内容与角度。例如:可以 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堵塞漏洞,可以帮助企业主张 权利、追逃债款,还可以协助企业参与谈判等。总之,选择 “ 第一件事 “ 的标准是:企业中客观存在的而又迫切需要解决 的问题,经过顾问律师可以办成的事情。 顾问律师打响 “ 第一炮 “ ,只是开创了顾问工作新局 面。然而,企业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较多,使律师工作感到千 头万绪,天天疲于奔波, 这样下去势必会影响律师服务质量。 就企业存在的法律问题,如果在时间上发生冲

34、突时,律师应 . . 把握全局,分清主次,先考虑办理重大、紧迫的; 再就针对 一段时间内应办理的多项法律事务按轻、重、缓、急分别安 排时间予以忙而不乱,有条不紊地处理,这样,律师工作就 会起到有质有量的实效,较好地履行职责,维护企业合法权 益。 3. 尽职尽责、心胸豁达、诚信为本 顾问律师与企业地位虽是平等的,但作为企业的法 律顾问,但服务于企业,应当了解企业所处于内外部环境和 经营管理及经济状况、人事结构,应当“ 急企业之所急、忧 企业之所忧 “ ,尽职尽责,办好实事。若企业对律师有误解 时或应付某些 “ 费用 “ 而未支付或发生其他矛盾时,律师应心 怀大度,予以理解、加强沟通、求同存异、消

35、除误解、化解 矛盾,不要斤斤计较、针锋相对、心存不悦、意气用事。要 有豁达胸怀和谦逊的态度去尊重企业领导及员工,特别是企 业单位内部从事法律事务的人员,可以与他们共同探讨,向 其虚心学习,抛砖引玉,取长补短。这样可以更好做好顾问 工作,得到企业的尊重和信任。另外,顾问律师在提供法律 服务时,忠于企业,依法办事,诚信为本,量力而行,切勿 自行其事、越权擅谋、轻率表态、盲作承诺,更不能随波逐 流、人云亦云,不分是非地讲情面、“ 和稀泥 “ 。顾问律师作 为法律工作者,应该始终“ 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 为原 . . 则,诚信地、保质保量地完成法律顾问工作,竭尽所能地维 护企业合法权益,保证国家

36、法律正确实施,体现社会公平与 正义。这也就是顾问律师价值所在! 综上所述,顾问律师有着自己的法律地位、工作特 征和作用及优势。顾问律师是企业的参谋、助手和“医生 “ , 可以为企业提供法律意见,解决实际法律问题,为企业争取 利益,减少损失,使企业健康发展。因而,顾问律师是企业 依法治企、 有效参与国内竞争、 国际竞争和长远发展的需要, 是国家经济建设、法制建设的需要,也是保证国家法律正确 实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时 代需要。然而,我国企业聘请顾问律师的现状不容乐观,绝 大部分企业没有法律顾问,因而聘请法律顾问制度亟待进一 步探索,尚需国家及企业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关注。笔者期 待大家行动起来,让更多企业认识到聘请顾问律师的重要性 和必要性,早日聘请法律顾问,同时顾问律师更应该忠于自 己的神圣职责,为我国繁荣昌盛、人民安居乐业,为构建和 谐社会而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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