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租赁管理制度.pdf

上传人:白大夫 文档编号:5565114 上传时间:2020-06-08 格式:PDF 页数:9 大小:52.9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房产租赁管理制度.pdf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房产租赁管理制度.pdf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房产租赁管理制度.pdf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房产租赁管理制度.pdf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房产租赁管理制度.pdf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房产租赁管理制度.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房产租赁管理制度.pdf(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 专业资料 房产租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北京燕东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东公司”) 及所属公司房产租赁业务的管理,规范公司房产租赁经营行为, 提高 经济效益,根据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房产和土地管理规定、 及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房产租赁管理办法,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房屋租赁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统一管理、科学经营,确保安 全、提升价值”。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房产,是指燕东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拥有产权、 使用权或实际控制权并被确定为租赁经营的房屋建筑物。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燕东公司行政保卫部是燕东公司本部及所属公司房产租 赁业务的牵头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

2、)联合燕东公司财务部、 法务部制订并不断完善房屋租赁业务管 理制度,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制订房产经营方案,并按照燕东公司批准的经营用途和方案 开展经营工作; (三)联合法务部完成房产承租人的资信审查与选择确定; (四)联合财务部对房产租赁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进行管理; (五)行政保卫部负责建立房产租赁管理台帐、档案; . 专业资料 (六)行政保卫部负责组织对租赁房产实物与使用安全进行检查; (七)行政保卫部负责审核房产承租人的装修方案; (八)行政保卫部负责制订大中修及更新改造计划及实施方案,负责 租赁房产及其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九)行政保卫部负责按时将房产经营方案上报电

3、控公司相关部门审 核、备案并编制报送房产租赁统计报表; (十)联合法务部进行房产租赁法律纠纷的处理; (十一)保证国有资产和股东权益不受侵害和房产实物的完好与保 值增值。 第三章房产租赁管理 第五条燕东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房产租赁均由公司行政保卫部牵 头联合财务部、法务部负责管理。 第六条公司各类房产租赁期限最高不得超过5年。租赁期限 5年 (不含)以上的租赁合同须上报电控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并履行电控 公司审批程序,经批准后方可签订。 第七条对于出租房产建筑面积 50平米(含)以下房产的租赁(包 括新租和续租) ,由行政保卫部会同法务部制定租赁方案报部门主管 领导批准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 并将合

4、同报燕东公司相关部门存档备 案。 第八条对于出租房产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房产的租赁(包 括新租和续租) ,由行政保卫部会同法务部制定租赁方案经经理办公 . 专业资料 后审核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 第九条3000 平米以上的房产经营租赁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 容: (一)房产位置、面积、权属、原规划用途等基本情况; (二)根据房产基本情况、周边环境、市场情况等因素,提出最佳 使用用途建议; (三)根据同类房产的租赁市场情况,提出房产租赁价格和租赁期 限的建议; (四)房产租赁的经营成本及净收益测算,根据收益与投资测算, 提出是否对房产进行装修改造的建议。 第十条行政保卫部应在充分调研分析的基

5、础上,按照收益最大 化的原则,合理确定出租房产的使用用途、租赁价格和出租期限。 第十一条签订房产租赁合同时给予承租人的免租期(装修期限) 一般不得超过 90天,超出部分的免租期应在合同期内的每一年逐年 给予兑现。 第十二条行政保卫部在编制房产租赁方案时,应综合考虑房产的 性质、地理位置、 建筑面积、新旧程度以及周边市场情况等因素确定 租赁价格,原则上租赁价格不能低于房产所在区域同一类型房产的市 场平均租金。 第十三条房产租赁过程中发生的水、电、气、供暖费等费用由房 产承租人自行负担。 第十四条租赁房产的物业服务,原则上由承租人与燕东公司签订 . 专业资料 物业服务协议,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第

6、四章房产租赁合同管理 第十五条公司与承租人参照政府标准合同文本签订书面的 房产租赁合同。 第十六条房产租赁标准合同文本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法人单位的工商登记 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应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二)租赁标的物的位置、面积等基本情况; (三)租赁用途、期限、租金及交付方式(含保证金); (四)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 (五)租赁房产的维修养护及物业服务事项; (六)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八)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九)其他约定; (十)双方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7、盖章(公章或合 同专用章)。 第十七条房产租赁合同须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 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签字, 并加盖单位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 ; 承租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 . 专业资料 第十八条承租人为法人单位的,应将盖有承租人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承租人为自然人的, 应将承租人本人签字的身 份证明复印件及详实的住所地址等书面材料作为合同附件。 第十九条 保证金。合同期在三年以上的,保证金金额最低为三个月租金,合同 期在三年以下的, 保证金金额最低为两个月租金。保证金收取时间应 在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之前。 特殊情况下可免于收取保证

8、金,但租金 收取方式应是承租人预付六个月(含)以上且首期租金在房屋交付承 租人使用之前收取。 第二十条行政保卫部要严格履行房产租赁合同,按时收取租金 及物业费,对于拖欠的租金或物业费的要及时追缴,在追缴租金的同 时采取必要措施避免超过诉讼时效 (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为一 年)。 第二十一条行政保卫部与承租人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的同时,双方 必须签订租赁房屋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行政保卫部应定期组织 安全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第五章承租人管理 第二十二条行政保卫部联合法务部、 财务部应对房产承租人进行详 细的资信调查, 调查承租人的财务状况、 经营情况和以往的信用记录 等。承租人为法人单位时,

9、 应对其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等文件进行审查。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应采取招标 . 专业资料 方式择优确定承租人。 第二十三条行政保卫部应严格约束承租人按照房产租赁合同约定 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十四条外埠单位、人员承租房产,应符合北京市对外地来 京人员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 (1997 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 12号令修改 )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行政保卫部应加强对出租房产的巡视检查管理工作。 第六章租赁房产的管理与维护 第二十六条行政保卫部负责租赁房产的管理与维修养护。未经公 司书面批准, 原则上不得允许承租人对房屋进行拆改、扩建和搭建安 装临时构筑物及广告牌

10、匾等行为。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失的,应 要求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二十七条行政保卫部负责出租房产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 维修养护。 第二十八条房产租赁经营期间,有关房产及其设施设备的定期检 查、修缮、养护等事项,应在房产租赁合同中与承租人明确双方需承 担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九条对承租人要求提高房屋装修标准、改善经营条件、 增大 设施设备容量的,原则上须征得公司同意后,方可允许承租人施工, 其所需各项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 专业资料 第七章档案管理 第三十条行政保卫部负责房产租赁合同的档案管理,对房产租赁 经营合同进行审核、保管、备案、审批等。 第三十一条行政保卫部应建立房产租赁经营管

11、理台帐,负责整理与 租赁业务相关的各类请示、批文、备忘录、单据、纪要、信函等书面 资料原件,要按照公司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报综合管理部存档。 第八章罚则 第三十二条对有以下行为的,依据燕东公司有关制度对行政保卫部 门负责人及部门主管领导给予处罚: (一)未按本办法规定报经公司经理办公会或电控公司审核批准,行 政保卫部自行将租赁房产转租他人的; (二)行政保卫部故意降低租赁价格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三)由于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房产租金不能及时收取,房产权益 受到侵害或实物(包括设施设备)损毁灭失的; (四)由于管理工作不到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五)已知承租人违法经营, 为其提供经营场所或

12、未能及时终止房产 租赁合同的。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参照电控公 司相关制度、规定和办法执行。 . 专业资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行政保卫部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房屋租赁管理制度修订说明 一、制度修订要点 1、管理机构与职责修订背景 根据电控公司要求,明确了牵头部门与联合部门职责。 2、管理机构与职责修订内容 联合法务部完成房产承租人的资信审查与选择确定; 联合财务部对房产租赁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进行管理; 二、房屋租赁管理修订要点 . 专业资料 1、房屋租赁管理修订背景 根据电控公司要求,明确因装修引起的免租期。 2、房屋租赁管理修订内容 免租期(装修期限)一般不得超过90天,超出部分的免租期应 在合同期内的每一年逐年给予兑现。 3、对于出租房产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房产的租赁(包括新租 和续租),由行政保卫部会同法务部制定租赁方案经经理办公后 审核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 三、房屋租赁合同管理修订要点 1、房屋租赁合同管理修订背景 根据电控公司要求,明确了合同规范文本及附件 2、房屋租赁合同管理修订内容 公司与承租人参照政府标准合同文本签订书面的房产租赁合同。 应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