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公司物资进出厂管理办法.pdf

上传人:tbuqq 文档编号:5588819 上传时间:2020-06-18 格式:PDF 页数:22 大小:81.1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某某公司物资进出厂管理办法.pdf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某某公司物资进出厂管理办法.pdf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某某公司物资进出厂管理办法.pdf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某某公司物资进出厂管理办法.pdf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某某公司物资进出厂管理办法.pdf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某某公司物资进出厂管理办法.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某某公司物资进出厂管理办法.pdf(2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物资进出厂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物资进出厂管理原则:分类管理、责任明确、程序 便捷、过程受控、流动有序。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厂区内集体企 业。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 XXXX 部是公司物资进出厂的主管部门。 (一)负责物资进出厂管理制度的制订、完善。 (二)负责物资进出厂执行过程的协调、检查、考核工作。 (三)计量管理部门负责进出厂物资重量的确认并出具称 量单 。 (四) 负责出厂报告的审核,出厂的相关报表及总结。 第四条 XXXXXX部是公司物资进出厂管理的执行部门。 (一)负责物资的进厂登记; (二)负责对出厂物资进行检查核实、验证放行。 (三) 负责对跨区域

2、内转物资的调入、调出过程进行监控。 (四) 负责物资回厂担保的追踪。 (五) 负责公司及集体企业废旧物资、废弃物的现场监装。 (六) 有权对证物明显不符的情况要求计量复核和跟踪。 (七) 负责物资进出厂执行过程中的异常情况汇报。 第五条财务部负责外销物资和来料加工物资的财务结算。 第六条监察审计部行使监督检查职责,及时查处和纠正物 资进出厂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七条XXXXXXX部负责根据制造部提出的考核意见执行 考核。 第八条物资所属单位负责领取及开具出厂放行证。具体办 理物资出、入厂手续,并负责物资出厂放行证和相关出厂凭 证(产生单位联)的日常管理。 第三章物资进厂管理 第九条所有物资

3、进厂均需登记,以便作为出厂凭证。武装 保卫部是物资进厂管理的执行部门。 (一) 来料加工锭、坯、材,来件修理设备、备品备件等物资 进厂时需提供来料加工合同或来件加工协议, 并填写 进厂物资登记单 ,以此作为出厂凭证。 (二) 公司范围内施工外单位(含区域内集体企业)所带入或 向外单位借入的各种物资、施工机械、工具等,进厂时需提供详 细的“进厂物资清单” 。 (按重量计量的物资必须过磅),武装保卫 部门卫检查站负责比照清单现场核实登记后,双方签字认可各留 一份进厂物资品名不多时填写进厂物资登记单) ,以此作为承 包方工程剩余物资或借入物资、施工机械、工具等出厂凭证。 (三) 所有进厂原材料、备品

4、备件进厂时要主动报告武装保卫 部门卫检查站并填写“重车进厂登记台帐”或“进厂物资清单”,需要 出厂时作为出厂凭证(“进厂登记台帐”换成进厂物资登记 单 ) 。 (四) 集体企业、外单位以及其它所有进厂后需要出厂的物 资,在进厂时须到武装保卫部门卫检查站填写进厂物资登记 单 ,作为出厂凭证。 (五) 进厂物资及其运输工具一律在武装保卫部门卫检查站按 要求进行登记、换证,重车按指定路线行驶和指定区域停放;对 临时进厂的车辆,由武装保卫部门卫检查站限定其出厂路线并实 施监控;进入厂区内的外来车辆必须按公司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出厂时接受武装保卫部门卫检查站严格检查。 第四章物资出厂管理 第十条外销钢材

5、出厂 (一) 外销钢材、锭、坯必须出示“三单一证” ,即: 钢材发运 通知单 、 钢材发运装车清单、 钢材出厂放行证、 称量 单 。手续齐全方可出厂。 1. 原则上出厂钢材以入库计量数据作为结算依据。复秤数据 作为监督检查的参考依据,量差放行依据计量管理部门相关文件 规定。 2.钢材出厂在规定范围之内还有超差的由武装保卫部根据出 厂清单逐捆核实,核实正确无误后照常放行。有误且超出验放标 准的要求返回原装车库房进行单件复秤核实重量。按理论重量放 行且超出验放标准以“情况说明”的方式担保放行,“情况说明”必须 注明出厂超量的残值返回,作为冲减担保的依据。 (二) 外销钢材、锭、坯,因质量异议需返厂

6、处理的,进厂时 由用户提供质量管理部门出具的备忘录(复印件),开具进 厂物资登记单进行进厂登记,返修处理完成后,由返修车间交 发运库房发出。出厂时须出示“两单一证” , 武装保卫部门卫检查 站核对钢材出厂放行证、 称量单、 进厂物资登记单后放 行。 第十一条废旧物资出厂 废旧物资出厂必须出示“两单一证” ,即废旧物资发货通知 单 、 废旧物资出厂放行证、 发货清单 (不需计重量时使 用)或称量单 (需称量物资) 。废旧物资出厂放行证及称量 单各一联由武装保卫部代收转交制造部。废旧物资出厂超量 20% 以内的,由产生单位与制造部核实后并在废旧物资出厂放 行证上签字确认后方可出厂。 第十二条、机电

7、公司外销物资出厂 自产产品出厂必须出示“一单一证”, 即:机电公司开具的 物资出厂放行证 (财务部审核并盖“财务结算专用章” ,见附表 3) 、 称量单(需称量物资) ;来料加工产品还需另外提供来 料加工协议和物资进厂登记单(即“两单一证一协议” ) 。 第十三条能动中心外销气体出厂 能动中心外销气体出厂必须出示“一单一证”,即气瓶的进 厂物资登记单和物资出厂放行证。 第十四条内部流转物资出厂 (一) 物流分公司仓储配送中心配送的物资出厂必须出示“两单 一证” ,即:仓储配送物资调拨单、 配送物资出厂放行证、 称量单。 称量单作为与配送物资出厂放行证所填重量 核对一致的依据,不收取;到达目的地

8、复磅后,驾驶员及时提供 称量单一联给门卫作为复核依据;如果因特殊情况无法复磅, 应将车辆停放在武保部门岗指定位置, 驾驶员在24 小时内提供 称量单一联给门卫作为复核依据。当仓储配送物资调拨 单与称量单所填重量不一致时,应在配送物资出厂放行 证上注明净重与包装物重量。 (二) 跨区域锭、坯、材的内部转移出厂须出示“一单一证”。 即:由调出单位开具的锭、坯、材转移通知单(注明钢种、 锭型或规格、支数、理论重量)、 物资出厂放行证 。 锭、坯、 材转移通知单注明了锭型或规格、支数的,实物出厂放行以支 数为准;锭、坯、材转移通知单只注明了理论重量的,实物 出厂放行的实际重量不得超出理论重量的20%

9、,否则需重新开 具锭、坯、材转移通知单。 锭、坯、材转移通知单自开票 之日起一月内有效。制造部同样具备开具锭、坯转移通知单 的权利,若调出单位与制造部开具的锭、坯转移通知单不 符,以制造部开具的为准。 (三) 成品库内部转库钢材出厂必须出示“两单一证” 。即:物流 分公司开具的发运中心转库钢材装车清单、 转库钢材出厂放 行证 、 称量单。 (四) 二级单位(部室)物资内部调拨出厂须出示“两单一 证” 。即:调出单位开具二级单位(部室)物资内部调拨通知 单 (见附表4) , 物资出厂放行证 、 称量单(需称量物资) 。 二级单位(部室)物资内部调拨通知单可作为调入区域的进 厂依据。 (五) 二级

10、单位(部室)之间物资调拨出厂须出示“两单一证”, 即:由调入单位开具公司内部物资调拨申报表(见附表5, 一式三联)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如是固定资产 调拨需装备部负责人审核确认。由物资调出单位开具物资出厂 放行证,计量部门出具称量单(需称量物资)后方可出厂。 第十五条 报告物资出厂 (一)以下物资出厂必须报告出厂,报告由制造部审核。 1.产品开发、销售过程中发往协作单位及外单位的各类试样 品。 2.供应部门退、换货及返回供户的包装物。 3.厂区内集体企业(外单位)需出厂的所有物资。 4.其它特殊情况。 (二)需退、换货的各类物资出厂必须出示“一报告一单一 证” ,即:由采购部门提出

11、并制造部审核的退货物资出厂报 告)并说明退货原因(盖单位公章并经主管采购员、主管科 长、主管部长签字、物流分公司仓储配送中心库房管理人员、科 长签字,采购部门开具物资出厂放行证,废钢、合金、煤等 物资退货时,需由武装保卫部与采购部门派员共同现场监装。 (对已验收入库需退货的物资必须出示验收入库单)。 (三)返回供户的包装物须出示“一报告一单一证”,即:由 采购部门提出报告(说明原因盖单位公章并经主管领导签字), 经制造部审核,返回供户包装物的合同、物资出厂放行证。 (火车蓬布出厂只需出厂证,需计量的物资还需收取称量单 一份)。权属攀长钢的包装物出厂必须纳入物资回厂担保追踪管 理。 第十六条回厂

12、担保物资出厂管理 (一) 凡公司所属物资因外委加工、外出、施工、借用等原 因出厂后需回厂的各类物资,物资所属单位必须办理担保出厂, 并确保在担保期限内回厂。出厂后不再回厂的物资除主管部门审 核还必须经公司领导审批。 (二)外委加工或修复的锭、坯、材、原辅材料、备品备 件、工具、设备、仪器等物资出厂必须出示“一书一单一证”。 锭、坯、材还需要提供锭、坯、材转移通知单即:物资回 厂担保书、 物资出厂放行证 、 称量单。原辅材料还需提供 相关余料处置证明或协议。 (三) 需租赁、外借使用公司的设备、工具、仪器仪表等物 资出厂:要符合公司租赁、外借的相关规定并出示租赁、外借书 面依据(合同或协议等),

13、由办理单位开具物资回厂担保书 和物资出厂放行证 。 (四) 担保单位要建立规范的担保物资出厂管理台账,对担 保物资出厂必须由所在单位部级主管领导签字审批,对钢材类物 资须注明炉卡号。 (五)原则上担保期限不超过3 个月,特殊情况担保期限 需超过 3 个月的,须由担保单位凭相关的协议或合同依据向制造 部提交担保期限申请书。 (六) 逾期不能回厂的,在担保日期到期前由担保单位向制 造部提交书面延期回厂报告(须注明延期回厂原因、物资品名、 规格、数量或重量、经办人及主管领导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等), 交武装保卫部门卫检查站,并确保担保物资及时回厂。 (七) 担保物资回厂时,必须在武装保卫部门卫检查站登记

14、 入厂,对照物资回厂担保书中记录内容进行核实,作为担保 物资回厂销帐依据。 第十七条废弃物(含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 出厂:产生单位负责凭废旧物资资源分配通知单通知武装保 卫部现场监装,并开具物资出厂放行证,武装保卫部现场监 装人员和产生单位物流专管员在物资出厂放行证上签字、盖 章确认。需计量物资还要提供称量单。厂区内废旧的纸质品 出厂,公司规定可出厂范围为印刷品、包装废纸、办公室用废纸 等。各单位向制造部提出废旧物资处理报告,单位盖章、领导签 字,开具物资出厂放行证。经武保部门卫检查站监控出厂。 第十八条焊管钢丝厂物资出厂:制造部委托焊管钢丝厂参 照本物资进出厂管理模式制定相应的物

15、资进出厂管理办法。制造 部对焊管钢丝厂进出厂管理进行业务指导。 第五章进出厂管理的相关要求 第十九条公司范围内原则上各单位物资在小时以外(节 假日)不允许出厂,本厂物资的正常成品发运,区域间物资调拨 可延至 :(含节假日) 。 第二十条武装保卫部在检查出厂物资时必须验证票据与实 物相符才能放行。武装保卫部对内部流转物资出入厂过程应实施 有效监控,对出入厂物资进行严格稽核,凡发现在出入厂过程中 有物资流失现象,必须采取相应措施,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第二十一条计重物资出厂时间控制 (一)所有计重物资出厂,车辆在制造部计量部门过磅 后, 15 分钟内必须到达各生产区主大门候检。 (二)同一车辆装

16、运两种以上需分磅计重的物资,出厂时 间控制以最后一次过磅时间为准。 (三)货物加上车辆自重,超过质量计量中心地磅负荷, 需二次装车的,必须在长白班时段内(8 时至 18 时)完成。二 次装车完毕时,由物流分公司发运中心库房管理人员在出厂放 行证上本人签名确认,并注明出库时间。武保部门卫出厂时间 控制,以库房管理人员签注为准。 (四)超过 15 分钟到达各生产区主大门的,由武保部门卫 押车至质量计量中心地磅房复核重量。如无差异,制造部计量司 磅人员在称量单背面盖章确认。 第二十二条物资调出单位是物资进出厂的责任单位,对发 放的物资负责。 第六章集体企业(外单位)出厂管理 第二十三条厂区内集体企业

17、及外单位物资出厂控制 (一) 厂区内集体企业及外单位所有物资出厂,需向制造部 提出月度出厂计划、报告,经制造部审核后执行。 (二) 集体企业及外单位物资进厂,必须在武装保卫部门卫 检查站进行登记,并由武装保卫部门卫检查站开具进厂物资登 记单 ,需称量时由武装保卫部门卫视情况派人跟车监磅计量。 所有进厂后需出厂的物资,必须由物资所属单位开具物资 出厂放行证、提供进厂物资登记单和称量单 (三) 无进厂物资登记单但有来源凭证的物资出厂,由 物资所属单位向制造部提出书面的出厂报告提供该物资来源 凭证(如发票等)、 称量单 ,经制造部与相关单位现场核实 后,武装保卫部门卫检查站核实证、物相符并收取审批后

18、的出 厂报告物资出厂放行证 、 称量单及相关物资凭证各一份 后方可放行出厂。 (四) 原则上没有进厂登记的物资不能出厂。集体企业、外 单位生产产生的废氧化铁皮、切割渣、废油桶等,允许集体企 业、外单位按计划申报,开具物资出厂放行证,武装保卫部 门卫检查站验证手续齐全并核实证、物相符,按规定凭进厂物 资登记单减量后可放行出厂。 (五)集体企业及外单位换取了进厂物资登记单的物 资,在本厂各区域内供货及消耗时,凭维修、加工、施工合同或 协议等到武装保卫部门卫检查站对应减量,超量不准出厂。 (六)原则上集体企业及外单位物资小时以外(含节假 日)不能出厂。如是集体企业自产产品或特殊情况需提前向制造 部提

19、出书面报告,经制造部审核时间控制在20:00 (含节假日) 以前出厂。 第七章出厂放行证管理 第二十四条物资出厂放行证的格式由制造部统一设 计、印刷、发放。为便于识别,物资出厂放行证按以下颜色 印制: (一)公司所属各单位物资:黄色; (二)仓储配送物资:白色(红字); (三)发运钢材(手填) :白色(黑字) ; (四)废旧物资:白色(蓝字) (五)厂区内集体企业及外单位物资:蓝色。 进厂物资登记单 、 物资回厂担保书由武装保卫部负责 统一印制、发放,其它相关出厂凭证由各专业部门负责印制。 第二十五条原则上由发料单位开具物资出厂放行证,在 开具物资出厂放行证时,必须盖单位公章或物资出厂专用 章

20、 。各单位应保管好物资出厂放行证和相关出厂凭证,按 月回收、归类、存档,其保存期限应在3 年以上,以备查核。 第八章附 则 第二十五条制造部不定期组织对武装保卫部以及物资产生 单位的出厂管理工作和相关业务进行不定期检查。 第二十六条凡是违反进出厂管理办法,按照公司专项考核 细则相关条款实施考核。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公司制造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原物资进出厂管理办 法 (XXXXXXXX 武保 2015 72 号)同时废止。 附录 A 进厂物资登记单 登记单位公章: 发 货 单 位 收 货 单 位 (汽车)牌照号:物资出厂 品名规格件 数 重量 (吨) 时间出厂证 号 剩余

21、量 进厂时间:年月 日 进厂计重依据: ()号门当班班长:登记人: 附录 B 废旧物资出厂放行证 年月日 发货通知单号:汽车牌照号: 提货单位:铁路车号: 物资名称规格重量 (吨) 数量(单 位) 计量检测中心复磅处填写 毛重: 皮重: 净重: 称量时间:时分 合计 复磅人 产生单位物流专 管员 提 货 人 身 份 证 号 武装保卫部监装人 员(监装章) 号门卫 制造部(物资出厂审核专用章)产生单位(公章或物资出厂专用 章) 备注: 1、证物不符、登记不详、字迹不清、涂改或印章不全的一律不予放行。 2、物资称量后十五分钟内必须出厂,超时必须重新复磅。 3、放行证当日有效,过期作废。 附录 C

22、物资出厂放行证 年月日编号: 合同号 / 协议号:车牌号: 发货单位:收货单位: 品名规格重 量 (吨) 数量备注 合计 出厂时间:时分之前 发货人:提货人:() 号门 A发货单位(公章) B. 制造部(审核专用章) 备注: 1、证物不符、登记不详、字迹不清的一律不予放行。 2、发放当日有效,在规定时间内出厂,过期作废。 附录 D 二级单位(部室)物资内部调拨通知单 二级单位、部室(公章)年月 日 序 号 物资名称规格重量数 量 调出单 位 调入单 位 备注 主管领导:经办人: 附录 E 公司内部物资调拨申请表 申报部门(单位公章)年月日 序 号 物资 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或成 份) 计 量 单 位 重量 (或数 量) 单 价 金额 (万 元) 备 注 部(厂)领导:主管科长:填报人: 制造部意见: 附录 F 物资回厂担保书 制造部、武装保卫部: 兹有(单位)需出厂下列物资,担保返厂时 间为 ,请予办理,特此担保。 出 厂 出厂证编 号 物资名称数量重量出厂原因 回 厂 时间经办 人 数量重量门卫签认备注 担保单位:经办人:年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